2024年基层工会工作制度(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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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工作制度篇一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工会**职责。
1、主持工会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明确委员分工,制定工会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工作目标和计划的落实。
2、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碰头会等,并明确会议主题。
3、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以职代会(厂务公开)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使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落实。
4、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生活状况,倾听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寻找活动的载体,围绕单位的经济发展,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工会组织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6、抓好工会自身建设,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工会的法律、法规,培训各级工会积极分子。协调内部关系,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的权利:
1、工会的代表权,是指工会有代表职工的权利。
2、工会的维护权,是指工会有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利。
3、工会的参与权是指工会有代表职工参与国家的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4、工会的协商谈判权则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
工会的义务:
1、维护国家的政权,支持协助行政工作。
2、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3、教育职工,提高职工素质。
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旅游、疗休养等事业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团结动员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
2、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催残、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3、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并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代表该组织女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女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平等协商,参与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的调解。有关方面在研究决定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听取女职工组织的意见。
4、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和健康素质。
5、积极发现、培养女性人才,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6、会同工会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工会规范化建设“六有标准”内容。
1、有班子:有依法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工会**、副**。
2、有章子:有依法取得工会委员会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等印鉴。
3、有牌子:有单位工会委员会大门牌(白底红字)、办公室门牌,同时工会办公室或活动场所工作目标板牌上墙。
4、有场所:有工会开展工作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职工活动场所。
5、有制度:有工作制度、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7、有档案:有工会会员登记表、花名册、会议材料、活动资料等档案,按要求规范管理。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篇二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工会经审工作的基本职责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是工会依法治会、贯彻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的客观要求。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有权直接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健全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制度。工会年度经费收支预、决算及追加专项预算方案需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经费收支的财务管理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查监督:
1.要求工会按时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文件资料,听取他们的汇报。
2.检查凭证、帐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被审查单位和有关人员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4.对发现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提请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作出处理决定。
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有下列审查权:
1.工会经费收入、上解和支出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
2.与工会经费收支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及其效益;
3.工会经费专项基金的提取、使用;
4.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
5.工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
6.国家财经法规、条例和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的执行情况;
7.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它审查事项。
定期召开经审会议,对工会经费的收入、上解、管理重大开支事项或会员群众反应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审查。
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支持工会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进行工会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费责任审计过程中,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主动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年末清查本级工会财产。清点现金,检查银行存款帐目;盘点财产、物品。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篇三
工会或一般劳工协会和工人联合会。员工自愿团结一致,共同追求更好工作条件的组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动职工积极参加企业民主管理。
2、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文件,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工会的有关业务指示,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
3、根据上级工作的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工会工作计划,搞好年度总结,组织指导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4、组织开展“爱本职、爱企业、做主人”等活动,抓好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教育,加强会员本身的思想建设。
5、协同团委抓好青年职工的思想教育。女工委员会做好女职工工作和家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6、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经常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7、组织开展评选先进、表扬先进的工作。
8、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办好职工活动室。
9、关心群众生活,积极做好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
10、做好工会会员的建档、转调和非会员申请入会等组织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和工会文书档案工作。
11、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及报道工作。
12、根据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和财产设备的使用保管工作。
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加强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是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组织工作制度。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并根据换届需要选举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并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工会报告会议情况。
1、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2、基层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选举应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5、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50人以下的宜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在200人以下者,代表不少于会员的30%;会员在201人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3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3000人以上者,代表为会员的5%。
6、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主持。
1、凡在科技系统建立工会组织,会员在25人以上的企业、事业、机关应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
2、在接到科技工会同意建立工会组织的批复之日起办理登记手续。
3、基层工会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3程》规定成立。
(2)有自己的名称、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经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或者主持工作的副主席。
(3)有自己的工作场所,能正常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工。
会经费稳定,有自己的账户,并能独立支配和使用。
(5)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审查机关自收到申请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对申请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准,合格者办理登记手续,并发放《工会法人资格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
5、《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不得涂改、转让和出借。遗失的,应当及时公告声明作废,并向原审查登记的机关申请补发。
6、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发证后,如变更名称、办公场所、隶属关系或者法定代表人(含换届选举)等,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及时向原审查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核准变更后,报市总工会备案。
7、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发证后,因所在企业破产、兼并、解散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基层工会依法撤销的,应向原审查登记机关办理,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和上级工会关于该基层工会经费、财产清理4及债权债务完结的证明。经原审查登记机关审查后,收回原发证书,同时报市总工会备案。
1、凡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及时足额交纳工会会费。会员会费每月按本人基本工资收入的0.5%交纳。
2、工会应按照标准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自行规定交纳数。
额。
3、指导督促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检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4、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位合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5、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1、各基层工会委员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选举主席或组织员一人,负责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结合本单位和工会工作重点,商议有关工作事宜,制定工作计划,记录会议内容。
3、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工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在基层工会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4、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需提前进行换届改选的报科技工会批准。
(1)任期届满,需向上级工会提交换届改选的报告。
(2)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由。
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一般工会委员会3—11人,经费审查委员会3人,均为奇数。
(3)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前应报告上届工会工作情况,并将本届候选人的简要情况向大会介绍。
(4)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产生后,要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分工,并研究工作。根据单位情况,工会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6生活委员、生产委员、劳动安全委员、劳动关系委员、女工委员、工会财务委员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人,其余为委员。
(5)认真填写《基层工会换届工作报告书》,并及时上报上级工会审批。
(6)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换届的基层工会组织,要提前提交延期换届的报告,说明延期换届的原因及换届时间。
4、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工会委员履行工会委员会分工职能,配合处理共同性的问题。
5、基层工会除按正常规定和制度办理相关事宜外,基层工会的重要组织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
(1)基层工会主席或专职工会干部任期内相关职务卸任,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调整(替补、增补等),基层工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换届,基层工会主席兼任行政职务变更等。
(2)基层工会组织的重要活动。
(3)基层工会主席或工会专职干部联系方式变更,企业有关信息变更。
(4)基层工会主席或专职工会干部出现职位暂时空缺。(基层工会主席或专职工会干部本人生病住院或长期出差、驻外)。
1、基层工会要建立会员登记册,有条件的要建立会员档案,会员变动及时登记入册。工会机构和人数要有明细,随时掌握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职工入会,经基层工会审核批准为工会会员的,发给会员证,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后,办理调出、调入会员组织关系。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组织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加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按“十有”标准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及时上解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1.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认真记录,积极发言。
3.及时宣传贯彻会议精神。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组织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加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按“十有”标准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及时上解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会员交纳的会费;本单位依法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其他收入。
(二)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会员文体活动;职工教育;文化宣传;劳动竞赛;工会建设等。
(三)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1、严格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收支项目及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不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2.工会经费重大开支做到工会委员会集体商定,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做到票证齐全,手续完备。
3、做好年度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经审委要加强工会经费开支的审查与监督。工会每年应如实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达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一)主持工会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明确委员分工,制订工会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工作目标和计划的落实。
(二)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主席办公会等会议,并明确会议主题。
(三)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1)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生活状况,倾听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寻找活动的载体,围绕单位的发展,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工会组织在经济建设和部门发展中的作用。
(六)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工会干部学习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协调和优化内外关系,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
(一)组织健全: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要求,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按“十有”标准规范组织建设。职工入会率要求达到95%以上,人人持有《会员证》。
(二)工作规范:建立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委员分工明确,一年召开两次以上工会工作例会。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各类制度齐全,工会档案、资料完整。
(三)依法维权: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民主管理(厂务、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领导工作,自觉执行劳动保障规定,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活动正常:组织职工学习政治、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配合单位开展职工文化技术培训、经济技术创新、“双爱双评”和评先评模活动。组织职工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五)党政重视:单位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行政支持工会开展工作,依法拨交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物质保证。
(六)会员拥护:建设一支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工会干部队伍,关心职工生活,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为职工和会员办实事成效显著。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工会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基层工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工会、同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听取和审议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工会重大问题;换届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基层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扩大其他有关人员。会议主要议题:研究决定关于贯彻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的工作计划;讨论提出机关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意见;研究召开会员大会的筹备方案;拟定关于向上级工会或同级党组织的工作请示报告;研究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审议工会经费的预、决算;研究重大活动实施计划。
请示报告制度。
基层工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应定期向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内容包括:关于工会贯彻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活动方案;工会经费预、决算情况;关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对党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等。
工会会费、经费管理制度。
1.会员会费按每人每月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之和)的0.5%缴纳。由机关各分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代收汇总后上缴机关工会。
2.机关财务、直属单位按照本单位全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各直属单位工会将拨缴工会经费的40%留用,60%上解机关工会。
3.直属单位工会按照经费独立的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经费审查制度。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经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职工困难补助、开展职工教育和组织文体活动。
4.工会的财产、经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基层工会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拒不按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1.职工入会,由所在机关司局分工会、直属单位基层工会负责办理手续,报部机关工会审批、备案。
2.会员调出,由其所在单位工会负责办理转移手续。必要时部机关工会协助办理。机关会员调出,由部机关工会负责办理转移手续。
3.各基层工会(分工会)要及时建立健全会员登记制度,随时准确掌握会员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每年年度会员统计提供可靠数据。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工会主席职责。
1、主持工会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明确委员分工,制定工会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工作目标和计划的落实。
2、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主席碰头会等,并明确会议主题。
3、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以职代会(厂务公开)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使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落实。
4、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生活状况,倾听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寻找活动的载体,围绕单位的经济发展,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工会组织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6、抓好工会自身建设,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工会的法律、法规,培训各级工会积极分子。协调内部关系,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的权利:
1、工会的代表权,是指工会有代表职工的权利。
2、工会的维护权,是指工会有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利。
3、工会的参与权是指工会有代表职工参与国家的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4、工会的协商谈判权则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
工会的义务:
1、维护国家的政权,支持协助行政工作。
2、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3、教育职工,提高职工素质。
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旅游、疗休养等事业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团结动员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
2、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催残、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3、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并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代表该组织女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女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平等协商,参与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的调解。有关方面在研究决定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听取女职工组织的意见。
4、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和健康素质。
5、积极发现、培养女性人才,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6、会同工会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工会规范化建设“六有标准”内容。
1、有班子:有依法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
2、有章子:有依法取得工会委员会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等印鉴。
3、有牌子:有单位工会委员会大门牌(白底红字)、办公室门牌,同时工会办公室或活动场所工作目标板牌上墙。
4、有场所:有工会开展工作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职工活动场所。
5、有制度:有工作制度、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7、有档案:有工会会员登记表、花名册、会议材料、活动资料等档案,按要求规范管理。
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加强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是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组织工作制度。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并根据换届需要选举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并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工会报告会议情况。
1、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2、基层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选举应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5、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50人以下的宜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在200人以下者,代表不少于会员的30%;会员在201人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3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3000人以上者,代表为会员的5%。
6、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主持。
1、凡在科技系统建立工会组织,会员在25人以上的企业、事业、机关应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
2、在接到科技工会同意建立工会组织的批复之日起办理登记手续。
3、基层工会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3程》规定成立。
(2)有自己的名称、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经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或者主持工作的副主席。
(3)有自己的工作场所,能正常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工。
会经费稳定,有自己的账户,并能独立支配和使用。
(5)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审查机关自收到申请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对申请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准,合格者办理登记手续,并发放《工会法人资格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
5、《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不得涂改、转让和出借。遗失的,应当及时公告声明作废,并向原审查登记的机关申请补发。
6、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发证后,如变更名称、办公场所、隶属关系或者法定代表人(含换届选举)等,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及时向原审查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核准变更后,报市总工会备案。
7、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发证后,因所在企业破产、兼并、解散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基层工会依法撤销的,应向原审查登记机关办理,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和上级工会关于该基层工会经费、财产清理4及债权债务完结的证明。经原审查登记机关审查后,收回原发证书,同时报市总工会备案。
1、凡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及时足额交纳工会会费。会员会费每月按本人基本工资收入的0.5%交纳。
2、工会应按照标准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自行规定交纳数。
额。
3、指导督促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检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4、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位合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5、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1、各基层工会委员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选举主席或组织员一人,负责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结合本单位和工会工作重点,商议有关工作事宜,制定工作计划,记录会议内容。
3、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工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在基层工会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4、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需提前进行换届改选的报科技工会批准。
(1)任期届满,需向上级工会提交换届改选的报告。
(2)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由。
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一般工会委员会3—11人,经费审查委员会3人,均为奇数。
(3)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前应报告上届工会工作情况,并将本届候选人的简要情况向大会介绍。
(4)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产生后,要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分工,并研究工作。根据单位情况,工会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6生活委员、生产委员、劳动安全委员、劳动关系委员、女工委员、工会财务委员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人,其余为委员。
(5)认真填写《基层工会换届工作报告书》,并及时上报上级工会审批。
(6)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换届的基层工会组织,要提前提交延期换届的报告,说明延期换届的原因及换届时间。
4、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工会委员履行工会委员会分工职能,配合处理共同性的问题。
5、基层工会除按正常规定和制度办理相关事宜外,基层工会的重要组织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
(1)基层工会主席或专职工会干部任期内相关职务卸任,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调整(替补、增补等),基层工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换届,基层工会主席兼任行政职务变更等。
(2)基层工会组织的重要活动。
(3)基层工会主席或工会专职干部联系方式变更,企业有关信息变更。
(4)基层工会主席或专职工会干部出现职位暂时空缺。(基层工会主席或专职工会干部本人生病住院或长期出差、驻外)。
六、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1、基层工会要建立会员登记册,有条件的要建立会员档案,会员变动及时登记入册。工会机构和人数要有明细,随时掌握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职工入会,经基层工会审核批准为工会会员的,发给会员证,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后,办理调出、调入会员组织关系。
1.认真执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
2.根据《工会章程》组织筹备会员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民主法律等一系列教育活动,提高职工思想道德、业务素质,使之成为合格的工会会员。
4.根据上级工会和公司党组织的指示,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每年工会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5.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6.加强民主管理,强化厂务公开、会务公开工作,积极参政议政。主持和召开职工大会和代表大会,听取企业工作报告,落实企业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7.参与讨论职工的薪资福利、年终奖金、结构工资、集体福利等工作。
8.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教工的思想和生活情况,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9.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10.经常向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会工作,加强和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争取企业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对工会工作的支持、指导,并监督检查工会干部的工作。
11.根据工会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2、负责管理工会会员资料,及时对满试用期的员工登记入会。
3、负责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培训工作。
4、负责检查落实“职代会”的各项提案落实情况。
5、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会宣传栏的制作与规划、维护和更新工作。
2、负责工会各项重大会议、文体活动的短讯、简讯稿件的上报工作。
3、负责工会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工会宣传资料和上报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生活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开展职工的业余生活活动。
2、负责工会开展工作或活动所需的场地、器材、物资的采购准备工作。
3、了解职工的生活情况和困难职工情况,负责扶贫帮困工作。
4、负责办理职工的婚、丧、病、困相关的慰问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体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工会年度职工文体活动计划。
2、负责工会文体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3、负责组队参加上级工会举行的各种文体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平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女工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年度女职工工作计划和总结。
2、组织女职工开展“四自”教育活动。
3、协助公司计生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女职工和儿童各种福利待遇工作的落实。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委员岗位职责。
1、在工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内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工作。
2、定期组织工会委员对全公司各车间、仓库、食堂、宿舍及办公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不安全现象及时处理解决。
3、组织、安排、检查企业内生产作业、安保人员,使之尽职尽责工作,杜绝生产事故灾害、被盗及火灾事故发生。
4、发生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处理,配合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5、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6、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生产委员岗位职责。
1、组织策划工会年度劳动技能竞赛方案和奖励办法,并做好活动的总结。
2、及时总结先进班组或个人工作经验,挖掘先进人物,按时做好年度评先评优工作,以及事迹材料报告。
3、定期组织各类生产技术观摩、学习、交流会,为职工搭建学习平台,学习先进班组经验,达到相互学习,相互提升,取长补短的目的。
4、广泛开展群众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改善提案等群众性创新创效活动,做好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以及优秀提案的推荐工作。
5、组织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技术操作规程,协助协助组织开展文明生产、监督协助切实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生产和劳动方面的政策和法令。
6、熟悉企业工资的分配形式,经常了解和反映职工对工资的意见和诉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7、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会会员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工会会员的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职代会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第六条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第八条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经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票决方为有效.
第九条召开职代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
第十条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二条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
1、学院工会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召开一次,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召开或增加召开次数。每月月初由工会主席与全体工会委员共同商定例会具体召开时间。
2、学院工会工作例会由学院工会主席主持,参加人员为学院工会全体工会委员,必要时邀请学院党政领导和各系主任列席会议。
3、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学校工会和学校党政的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
(3)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4)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5)讨论决定工会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方案,经费使用等。
(6)讨论向学院党委、学院行政提出的相关建议。
(7)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及普通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意见要求。
(8)讨论工会会员的发展,困难补助、经费预决算和经费开支。
4、学院工会各分管委员负责落实会议内容,并向工会主席汇报,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召开工委会,需要延缓执行决定时,主席征得全体工会委员意见做出决定。
5、会议讨论工作和问题时,主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委员充分发表意见,集中时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
6、每次例会要规范流程,认真做好记录,各项工作明确要求,负责到底。
7、工会委员要根据通知,准时参加例会,除生病或因公出差外,不得请假或缺席。
8、工会主席及委员会要经常联系群众,了解所在系(中心)工会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在例会上及时反映会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篇四
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加强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是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组织工作制度。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并根据换届需要选举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并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工会报告会议情况。
1、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副**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2、基层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选举应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5、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50人以下的宜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在200人以下者,代表不少于会员的30%;会员在201人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3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3000人以上者,代表为会员的5%。
6、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持。
1、凡在科技系统建立工会组织,会员在25人以上的企业、事业、机关应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
2、在接到科技工会同意建立工会组织的批复之日起办理登记手续。
3、基层工会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3程》规定成立。
(2)有自己的名称、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经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工会**或者主持工作的副**。
(3)有自己的工作场所,能正常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工。
会经费稳定,有自己的账户,并能独立支配和使用。
(5)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审查机关自收到申请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对申请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准,合格者办理登记手续,并发放《工会法人资格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
5、《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不得涂改、转让和出借。遗失的,应当及时公告声明作废,并向原审查登记的机关申请补发。
6、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发证后,如变更名称、办公场所、隶属关系或者法定代表人(含换届选举)等,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及时向原审查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核准变更后,报市总工会备案。
7、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发证后,因所在企业破产、兼并、解散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基层工会依法撤销的,应向原审查登记机关办理,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和上级工会关于该基层工会经费、财产清理4及债权债务完结的证明。经原审查登记机关审查后,收回原发证书,同时报市总工会备案。
1、凡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及时足额交纳工会会费。会员会费每月按本人基本工资收入的0.5%交纳。
2、工会应按照标准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自行规定交纳数。
额。
3、指导督促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检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4、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位合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一支笔”审批。
5、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1、各基层工会委员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选举**或组织员一人,负责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结合本单位和工会工作重点,商议有关工作事宜,制定工作计划,记录会议内容。
3、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工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在基层工会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4、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需提前进行换届改选的报科技工会批准。
(1)任期届满,需向上级工会提交换届改选的报告。
(2)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由。
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一般工会委员会3—11人,经费审查委员会3人,均为奇数。
(3)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前应报告上届工会工作情况,并将本届候选人的简要情况向大会介绍。
(4)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产生后,要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分工,并研究工作。根据单位情况,工会委员会设**、副**、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6生活委员、生产委员、劳动安全委员、劳动关系委员、女工委员、工会财务委员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人,其余为委员。
(5)认真填写《基层工会换届工作报告书》,并及时上报上级工会审批。
(6)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换届的基层工会组织,要提前提交延期换届的报告,说明延期换届的原因及换届时间。
4、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工会**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副**协助**工作,工会委员履行工会委员会分工职能,配合处理共同性的问题。
5、基层工会除按正常规定和制度办理相关事宜外,基层工会的重要组织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
(1)基层工会**或专职工会干部任期内相关职务卸任,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调整(替补、增补等),基层工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换届,基层工会**兼任行政职务变更等。
(2)基层工会组织的重要活动。
(3)基层工会**或工会专职干部联系方式变更,企业有关信息变更。
(4)基层工会**或专职工会干部出现职位暂时空缺。(基层工会**或专职工会干部本人生病住院或长期出差、驻外)。
六、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1、基层工会要建立会员登记册,有条件的要建立会员档案,会员变动及时登记入册。工会机构和人数要有明细,随时掌握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职工入会,经基层工会审核批准为工会会员的,发给会员证,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后,办理调出、调入会员组织关系。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对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财务收支和财产管理的审查,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发扬财务民主,密切工会组织同会员群众的联系,为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促进工会事业的发展服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及有关规定,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真实、完整、合法及效益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基层工会内部审计职权由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行使。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工运方针、任务、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独立行使审查监督权。
基层工会委员会应尊重和保证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法行使审查监督的职权。对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正确意见,应予支持和采纳。
第五条凡建立一级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会基层组织,必须在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基层委员会下辖的管钱管物、举办企业、事业的车间工会,可经车间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小组或经费审查委员。
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由三至十一名委员组成。大型企业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委员名额。
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应选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经审工作,懂得财经政策,能坚持原则、求实公正、廉洁奉公的会员担任。
为有利于代表会员群众进行有效的审查监督,委员中一般应包括工会干部、财会或审计人员和其他的会员群众代表。本级工会委员会主持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及其管钱、管物人员不得兼任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
第七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一人,负责召集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主持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工作需要时,设副主任一至二人,协助主任工作。主任、副主任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生产。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期与基层工会委员会相同。在任期内,如有成员出缺,由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补选。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要征得上一级工会委员会的同意,履行民主程序。
第九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工会积极分子参加审查工作。
第十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查监督:
(一)工会经费收入、上解和支出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
(二)与工会经费收支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及其效益;
(三)工会经费专项基金的提取、使用;
(四)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
(五)工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
(六)国家财经法规、条例和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的执行情况;
(七)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事项。
第十一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有责任检查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督促和审查工会委员会定期向会员群众公布帐目和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对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对收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和加强工会财产管理,提高所属企业、事业的效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支持工会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模范执行财务制度、纪律,在财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人员,建议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给予表彰和奖励;同铺张浪费、私设小金库和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物等现象进行斗争。
第十四条在基层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调动工作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在设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基层工会,不是常务委员会成员的该工会基层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有权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副主任或经指定人员参加各该基层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会议。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有下列审查权:
(二)检查凭证、帐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三)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被审查单位和有关人员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提请同级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作出处理决定。
(五)遇有阻挠、破坏审查工作时,有权采取封存帐册、印鉴和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的意见。
第十七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基层工会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同级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向上级工会报送预算、决算,向会员和上级工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时,预算、决算、报告必须经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签署、盖章。
第十九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审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有权向上级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反映。
第二十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要采取下列方式进行审查工作:
(四)参加同级工会组织的财务大检查工作,参与检查监督。
第二十一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
(二)审查前,应当通知基层工会或被审查的所属企业、事业单位;
(六)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基层工会委员会在重大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时,应同时报请上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处理。
第二十二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制、民主集中制。讨论问题时,应充分发扬民主。决定问题时,由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日常工作,委员会各有分工,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学习、会议、审查、调研、计划、总结等制度。
第二十三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和定期征求会员群众的意见、要求,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依靠广大会员群众和积极分子做好工作。
第二十四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加强与基层工会委员会及其财务工作委员会的经常联系,加强同本单位行政财务、劳资、内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情况,取得支持和帮助,密切协作,做好工作。
第二十五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人员(含积极分子)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政府和上级工会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尽职尽责,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监督。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经费审查人员应受到同级工会或上级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表彰、奖励。
经费审查人员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工会章程的保护,任何单位及人员不得给予不公正对待甚至打击报复。当发生这种错误做法时,基层工会和上级工会应当进行干预,加以纠正,并对打击报复者严肃处理。
上级工会有关财经法规、政策、制度、纪律及对预算、决算的批复等文件,应同时发给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开展工作必需的工作时间、办公用品、活动经费等应得到保证。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公章的规格,与同级工会委员会相同。
第二十六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执行本条例的工作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1980年2月颁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暂行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篇六
基层工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工会、同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听取和审议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作报告。
;讨论决定工会重大问题;换届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基层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扩大其他有关人员。会议主要议题:研究决定关于贯彻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的工作计划;讨论提出机关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意见;研究召开会员大会的筹备方案;拟定关于向上级工会或同级党组织的工作请示报告;研究工会。
总结;审议工会经费的预决算;研究重大活动实施计划。
基层工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应定期向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内容包括:关于工会贯彻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
活动方案。
;工会经费预、决算情况;关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对党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等。
1.会员会费按每人每月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之和)的0.5%缴纳。由机关各分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代收汇总后上缴机关工会。
2.机关财务、直属单位按照本单位全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各直属单位工会将拨缴工会经费的40%留用,60%上解机关工会。
3.直属单位工会按照经费独立的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经费审查制度。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经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职工困难补助、开展职工教育和组织文体活动。
4.工会的财产、经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基层工会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拒不按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
1.职工入会,由所在机关司局分工会、直属单位基层工会负责办理手续,报部机关工会审批、备案。
2.会员调出,由其所在单位工会负责办理转移手续。必要时部机关工会协助办理。机关会员调出,由部机关工会负责办理转移手续。
3.各基层工会(分工会)要及时建立健全会员登记制度,随时准确掌握会员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每年年度会员统计提供可靠数据。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篇七
第一条教育工会是在教育局党委领导下相对独立的群众组织,工会财务工作直接在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及本单位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工会经费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工会财务机构暂由单位财务处设专人兼管。
第三条工会财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
第四条工会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工会财务人员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校教工当好家、理好财。
第二章工会资金的.筹集。
第六条经费收入:严格制度,依法办事,全面落实拨交经费的政策,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
第七条会费收入:根据“工会法”规定,凡工会会员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资收入的0.5%及时、准确、足额交纳会费。
第八条其他收入:接纳行政的有关补助、职工福利经费和其他部门的损赠等。
第三章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教育工会在银行设立账户,单独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一枝笔”审批,重大事项要经工会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第十一条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接受工会经费审査委员会的审査。
第十二条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抵押。
第四章工会经费报销。
第十三条必须有正式发票,发票的内容印名称、日期、数量、单价、金额、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齐全,不得涂改、填补,大小写金额一致。
第十四条发票背面要有经办人签名,工会**审批并签名。重大活动应由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按照财务规定在限额内使用现金,超出限额应使用转账支票。支票或现金使用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报销。
第五章工会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工会财务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收集,审査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交档案室保管。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篇八
1.认真执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
2.根据《工会章程》组织筹备会员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民主法律等一系列教育活动,提高职工思想道德、业务素质,使之成为合格的工会会员。
4.根据上级工会和公司党组织的指示,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每年工会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5.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6.加强民主管理,强化厂务公开、会务公开工作,积极参政议政。主持和召开职工大会和代表大会,听取企业工作报告,落实企业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7.参与讨论职工的薪资福利、年终奖金、结构工资、集体福利等工作。
8.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教工的思想和生活情况,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9.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10.经常向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会工作,加强和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争取企业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对工会工作的支持、指导,并监督检查工会干部的工作。
11.根据工会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2、负责管理工会会员资料,及时对满试用期的员工登记入会。
3、负责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培训工作。
4、负责检查落实“职代会”的各项提案落实情况。
5、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会宣传栏的制作与规划、维护和更新工作。
2、负责工会各项重大会议、文体活动的短讯、简讯稿件的上报工作。
3、负责工会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工会宣传资料和上报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生活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开展职工的业余生活活动。
2、负责工会开展工作或活动所需的场地、器材、物资的采购准备工作。
3、了解职工的生活情况和困难职工情况,负责扶贫帮困工作。
4、负责办理职工的婚、丧、病、困相关的慰问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体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工会年度职工文体活动计划。
2、负责工会文体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3、负责组队参加上级工会举行的各种文体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平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女工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年度女职工工作计划和总结。
2、组织女职工开展“四自”教育活动。
3、协助公司计生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女职工和儿童各种福利待遇工作的落实。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委员岗位职责。
1、在工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内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工作。
2、定期组织工会委员对全公司各车间、仓库、食堂、宿舍及办公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不安全现象及时处理解决。
3、组织、安排、检查企业内生产作业、安保人员,使之尽职尽责工作,杜绝生产事故灾害、被盗及火灾事故发生。
4、发生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处理,配合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5、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6、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生产委员岗位职责。
1、组织策划工会年度劳动技能竞赛方案和奖励办法,并做好活动的总结。
2、及时总结先进班组或个人工作经验,挖掘先进人物,按时做好年度评先评优工作,以及事迹材料报告。
3、定期组织各类生产技术观摩、学习、交流会,为职工搭建学**台,学习先进班组经验,达到相互学习,相互提升,取长补短的目的。
4、广泛开展群众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改善提案等群众性创新创效活动,做好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以及优秀提案的推荐工作。
5、组织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技术操作规程,协助协助组织开展文明生产、监督协助切实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生产和劳动方面的政策和法令。
6、熟悉企业工资的分配形式,经常了解和反映职工对工资的意见和诉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7、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会会员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工会会员的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职代会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第六条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第八条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经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票决方为有效.
第九条召开职代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
第十条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二条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
1、学院工会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召开一次,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召开或增加召开次数。每月月初由工会**与全体工会委员共同商定例会具体召开时间。
2、学院工会工作例会由学院工会**主持,参加人员为学院工会全体工会委员,必要时邀请学院党政领导和各系主任列席会议。
3、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学校工会和学校党政的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
工作总结。
(3)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4)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5)讨论决定工会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方案,经费使用等。
(6)讨论向学院党委、学院行政提出的相关建议。
(7)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及普通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意见要求。
(8)讨论工会会员的发展,困难补助、经费预决算和经费开支。
4、学院工会各分管委员负责落实会议内容,并向工会**汇报,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召开工委会,需要延缓执行决定时,**征得全体工会委员意见做出决定。
5、会议讨论工作和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委员充分发表意见,集中时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
6、每次例会要规范流程,认真做好记录,各项工作明确要求,负责到底。
7、工会委员要根据通知,准时参加例会,除生病或因公出差外,不得请假或缺席。
8、工会**及委员会要经常联系群众,了解所在系(中心)工会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在例会上及时反映会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篇九
1、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动职工积极参加企业民主管理。
2、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文件,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工会的有关业务指示,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
3、根据上级工作的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工会工作计划,搞好年度总结,组织指导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4、组织开展“爱本职、爱企业、做主人”等活动,抓好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教育,加强会员本身的思想建设。
5、协同团委抓好青年职工的思想教育。女工委员会做好女职工工作和家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6、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经常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7、组织开展评选先进、表扬先进的工作。
8、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办好职工活动室。
9、关心群众生活,积极做好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
10、做好工会会员的建档、转调和非会员申请入会等组织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和工会文书档案工作。
11、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及报道工作。
12、根据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和财产设备的使用保管工作。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篇十
为加强学校工会工作管理,使工会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标准化,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促进学校工作的顺利发展,制定了工会工作制度。
1.根据上级工会委员会的安排,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工会委员会一般每三年更换一次,并报县教育工会审批备案。
2.所有正式教职工均应入会,并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不愿入会的,后果自负。每学年初办理一次转会或转会手续。
3.工会委员和工会组长必须负责分工,相互配合。每学期检查考核一次,与奖惩挂钩。
4.坚持每期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工会委员会,每月召开工会小组活动。
5、经常了解会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开展会员流行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会员的法律教育和道德建设,认真组织会员学习教育、教学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6.利用周六工会活动或业余时间,组织有纪律地开展有利的娱乐体育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
7.关心会员的生活和疾苦,主动关心会员的婚姻、婚姻和婚姻,询问丧葬和疾病。对贫困家庭的教职工给予适当的资助。
8、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经常收集和反映员工对学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员工每期或每年召开员工会议,审议学校发展计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奖惩措施、财务收支等重大事项。
9、建立学校事务开放制度,实施民主监督,维护员工的民主和物质权利。
10、建立定期民主评价领导干部制度,组织教职工每年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奖惩、任免干部的依据之一。
11、协助地主党政、执法机关、学校行政查处侵犯学校与教师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件,维护学校与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12、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帮忙农村教职工家属扶贫致富,出点子,找门路,进行科技扶贫宣传,帮忙教职工下岗家属再就业。
13、遵守财经纪律制度,严格管理工会经费,做到账据齐全,收支合理,定期公布账目。
14、正确处理工会与党支部、行政的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监督并支持学校行政工作。
15、有专用的工会活动室,以及学习、文娱、体育等设施、器材,并有专人管理,为工会工作带给良好的物质条件。
16、每个工会会员,务必按有关规定,按期缴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