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高校教师资格证申请流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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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资格证申请流程篇一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省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4月25日—2011年5月10日。秋季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日—2011年10月13日。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湖北省)及认定机构(湖北省教育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所属高校)。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信息(特别提示:“工作单位”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填写,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其名称;“本人简历”按填表说明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注:所有临床老师的工作单位统一填写湖北医药学院,不要出现临床院系或附属医院字样!
3、格式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必须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并且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5、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6、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7、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并打印交所属高校人事部门盖章。
8、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 4月26日—2011年5月15日(有效工作日); 秋季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0月8日—2011年10月20日(有效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所属学校人事部门(或所属学校其他负责教师资格工作的部门)。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3)身份证复印件;(1954年元月1日以前出生申请普通话免试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4)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师范专业学历提供原始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7)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8)体检表1份(学校统一指定的一所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的二级以上医院);注:我校指定为太和医院体检中心
(9)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
(10)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专任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11)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加盖教务处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
(12)副教授、教授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非师范专业)、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高校教师资格证申请流程篇二
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流程
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各校组织本校申请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点击右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填写以下内容:
(1)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xx省;认定机构:xx省教育厅;任教学科:不允许选择“xx类”、“xx大类”。
(2)选择“现场确认点”时,申请人员应选择自己的工作院校;
(3)仔细阅读“注意事项”;
(4)认真填写并细致核对所填报名信息。(5)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6)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电子邮箱、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找回密码以及现场确认时的必要查询条件。
申请人员要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2.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两面打印)。下载并打印“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后交所属系部鉴定盖章。
3.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高校教师资格证申请流程篇三
附件三:
2012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省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2012年5月6日。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湖北省)及认定机构(湖北省教育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所属高校)。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信息(特别提示:“工作单位”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填写,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其名称;“本人简历”按填表说明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格式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必须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并且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5、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6、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7、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并打印交所属高校人事部门盖章。
8、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 5月7日~5月8日;
2、现场确认地点:校人事处师资办(行政楼218)。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⑵、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学位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⑶、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免试证明。博士、教授、副教授可免试普通话,申请免试者需填写免试审批表(附件四),由所在学院(部)、中心审核盖章,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⑷、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即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⑸、专任教师在岗证明材料(教师类职称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合同、教师岗位调令等任选其一)原件及复印件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⑹、一学年以上教学任务书复印件,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请于4月前往教务处教学科办理审核盖章手续);
⑺、《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附件五);
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 ⑼、校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⑽、申请人员《面试标准评分表》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附件七)。博士、教授、副教授可免试,申请免试者需填写免试审批表(附件四),由所在学院(部)、中心审核盖章,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⑾、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所有复印件请使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高校教师资格证申请流程篇四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网上报名操作说明(2013版)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两类。不同类别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入口不同。
1.1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申报操作
1.1.1 登录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有两种途径进入报名系统。第一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右侧“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1.1.2 申请人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后再点击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第二种途径:点击
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
如果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是首次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人信息,则直接点击页面中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按钮,如下图:
一、“申报第一步 申报人必读”
页面显示10秒后,“下一步”按钮才激活可用。如下图:
二、“申报第二步 确认服务条款”,如下图:
申请人选中“已阅读并完全同意”网上申报协议,才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第三步,否则给出提示。
三、“申报第三步填写身份信息”,如下图:
在此输入全国统考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统考合格证编号,点击“下一步”按钮,如申请人在全国统考合作人员名单中,则进入申报第四步,否则给出提示。
四、“申报第四步 选择认定机构”,如下图:
该页面中的上部分信息是直接从系统中提取的,所在省为申请人参加统考时选择的省份,所有信息不可修改。下部分选择认定机构,选择市作为筛选条件,选择后,点击选择认定机构后的“选择”按钮,则会显示出所选市下所有能认定所申报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如果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没有开通网报或者网报时间未到以及过了网报时间,则会给出提示,不能进行下一步。否则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第五步。
五、“申报第五步选择确认点”,如下图:
确认点列表中会显示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所有参与确认工作的确认点信息供申请人选择。如果没有选择确认点,点击“下一步”时,会给出提示。
申请人需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现场确认点。
六、“申报第六步 阅读注意事项”,如下图:
七、“申报第七步 填写申请材料”,如下图:
页面第一部分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此部分信息不可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则需要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相应页面修改。
页面的第二部分为“登录信息”,此部分信息为必填信息,无论是“暂存”还是“提交”,申请人必须填写。页面的第三部分为申请人其他信息,申请人选择“暂存”时,此部分信息可以根据需要填写。“暂存”只是暂时保存申请人的申请信息,以备申请人在后面的时间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补充填写完整,此条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进入申报第八步。如果提交注册信息时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八、“申报第八步 完成”,如下图:
申请人信息网上注册成功后,页面如下图所示:
在该页面内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
1.1.3 申请人登录
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在“网上申报”首页输入申请人姓名、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点“登录”即可。如下图所示:
1.1.4 登录后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登录成功后,弹出提示信息,如下图:
点击“确认”,可以查看和修改填报的申请信息,页面如下:
点击页面右边的“查看申请信息”,可以查看填报的申请信息。
点击页面下方的“修改申报信息”按钮,则可以进行申请信息修改,如下图所示:
统考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可修改。修改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如果信息填写不正确,则会弹出相应的提示。
1.2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
1.2.1 登录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有两种途径进入报名系统。第一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后再点击
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第二种途径: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申报系统。
1.2.2 申请人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如果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是首次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人信息,则直接点击页面中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如下图:
一、“申报第一步 申报人必读”
页面显示10秒后,“下一步”按钮才激活可用。如下图:
二、“申报第二步 确认服务条款”,如下图:
申请人选中“已阅读并完全同意”网上申报协议才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第三步,否则给出提示。
三、“申报第三步 选择认定机构”,如下图:
首先选择资格种类,根据选定的资格种类控制认定机构下拉列表的显示内容。选择省和选择市作为筛选认定机构的条件,选择了省或市后,点击选择认定机构后的“选择”按钮,则会显示出所选省及市下所有能认定申报的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如果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没有开通网报或者网报时间未到以及过了网报时间,则会给出提示,不能进行下一步,否则点击下一步后进入申报第四步。
四、“申报第四步 选择确认点”,如下图:
确认点列表中会显示所选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所有参与确认工作的确认点信息供申请人选择。如果没有选择确认点,点击“下一步”时,会给出提示。
申请人需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现场确认点。
五、“申报第五步 阅读注意事项”,如下图:
六“申报第六步 填写身份信息”,如下图:
输入申请人的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按钮,如系统校验通过则进入申报第七步。七“申报第七步 填写申请材料”,如下图:
页面第一部分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此部分信息不可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则需要点击上一步返回相应申报页面修改。
页面的第二部分为“登录信息”,此部分信息为必填信息,无论是“暂存”还是“提交”,申请人必须填写。页面的第三部分为申请人其他信息,申请人选择“咱存”时,此部分信息可以根据实际填写。“暂存”只是暂时保存申请人的申请信息,以备申请人在后面的时间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补充填写完整,此条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进入申报第八步。如果提交申请信息时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注意:申请人必须在认定机构要求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为成功。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为保证申请人信息安全,需要使用“退出”按钮,或者关闭浏览器,退出网上申报系统。
八、“申报第八步 完成”
申请人信息网上注册成功后,页面如下图所示:
在该页面内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
1.2.3 申请人登录
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在“网上申报”首页输入申请人姓名、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点“登录”即可。如下图所示:
1.2.4 登录后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登录成功后,弹出提示信息,如下图:
点击“确定”,可以查看和修改填报的申请信息,页面如下:
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查看申请信息”,可以查看填报的申请信息。
点击页面上的“修改申报信息”按钮,则可以进行申请信息修改,如下图所示:
修改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如果信息填写不正确,则会弹出相应的提示。
1.3 申请状态查询
申请人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后,可以查看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各时间段的状态。
一、您仅暂存了注册信息,未提交到注册机构,请及时提交
申请人网上申报只暂存了申请信息时,登录后看到的当前状态为“您仅暂存了注册信息,未提交到注册机构,请及时提交”。
二、信息提交成功,等待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填报申请信息成功,但尚未到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申请材料和确认个人网上申报信息时,其申请状态为“信息提交成功,等待现场确认”。如下图所示:
三、确认未通过
申请人已经到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确认个人网上申报信息,但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合格,其申请状态为“确认未通过”。如果确认点给出了确认未通过的原因并给申请人留言后,则申请人登录后可以看到。如下图所示:
四、信息已经确认,等待认定机构审批
申请人已经到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确认个人网上申报信息,且提交的申请材料合格,在等待认定机构审批、认定期间,无论认定机构给出何种认定状态,申请人登录后看到的申请状态都为“信息已经确认,等待认定机构审批”。认定机构给申请人的留言,申请人登录后可以看到。如下图所示:
五、您选错了认定机构,请及时更正
申请人如果选错了认定机构,需要更正到其他的认定机构。则先前的认定机构需要将申请人的认定状态修改为“申报未受理”。申请人登录后,看到的申请状态为“您选错了认定机构,请及时更正”。此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通过“修改申报信息”按钮修改到正确的认定机构。
1.4 查看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申请人点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以查看现场确认注意事项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1.5 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认定机构。在申请人登录后,点击页面右侧的“打印申请材料”,可以在页面的预览窗口内看到申请表样式,系统默认选择的是a4版式。点击预览窗口右上角的“打印”按钮,则打印所有页面。如下图:
申请人打印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需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如下图所示:
1.6 下载打印申请材料
在申请人登录后,点击页面右侧的“下载申请材料”,则将申请表导出为a4格式的word文档。:考试大-教师资格
高校教师资格证申请流程篇五
关于2009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及录入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从2008年起,广西已在全区范围使用网上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为顺利完成2009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认真组织本学院毕业生于5月25日前上网报名并录入个人的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现将网上报名及录入个人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规定,驻邕高校2009届毕业生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由有关高校一次性集体申报,因此,凡我校2009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统一由教务处集体办理。教务处受理的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为以下三方面人员:
1.我院2009届普通高等教育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2.已取得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补修教育理论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双科合格证和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的2009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
参加5月9、10日教学技能考试的2005级本科生可在教学技能考试成绩公布后再上网填写申请表。
3.目前在我校就读且个人档案在我校的具有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的研究生。
二、我校集体办理的教师资格种类
由教务处集体办理的教师资格有以下两大类:
1.需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方可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此三种教师资格由南宁教育局认定。
2.需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方可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此三种教师资格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认定。
特别说明:我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补修教育理论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双科合格证和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的小学教育本科专业毕业生可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身份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但每位毕业生同一时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及信息录入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广西教师教育网(.cn),在主页上找到“教师管理”栏目,点击“信息录入”,然后在信息录入页面点击“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录入”,进入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登录页面。
第二步:进入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登录页面后,请输入用户的登录名称、代码、密码、附加码,我校用户的登录名称、代码、密码如下: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人员: 登录名称:广西师范学院代码:gxsfxy密码:3907897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登录名称:广西师范学院初级代码:xxtq密码:3907897
根据本人申报情况输入登录名称、代码、密码及附加码(系统随机给出)后,点击“提交”,进入 1
“信息录入”、“信息查询”页面,点击“信息录入”,进入个人登录页面。
第三步:进入个人登录页面,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进入申请表格页面。
第四步:进入申请表格页面(如附件1),即可输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及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在申请表格页面录入信息时应注意的问题:
1.“认定机构名称”、“登录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填表日期”、“出生年月”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填写,也不能更改。
2.“性别”、“民族”、“师范类”、“应届生”、“政治面貌”、“申请资格种类”等项应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点击符合本人实际情况的条目。
3.“所学专业”项中的“类别”、“专业名称”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相应下拉菜单中点击学科门类及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则为自动生成。我校本专科各专业所属门类见附件2。
注意:如果在“专业名称”的下拉菜单中找不到自己所学的专业条目,可选择点击与所学专业相近的专业名称条目,如“英语(翻译方向)”专业,在“专业名称”的下拉菜单中找不到,则可选择点击与该专业相近的专业名称条目,即“英语”。其他如:“应用电子技术教育”与“教育技术学”相近、“汉语言文学(高级涉外文秘)”与“汉语言文学”相近、“科学教育”与“化学”相近。
4. “最高学历”、“最高学位”、“工作单位”、“毕业学校”、“户籍所在地”、“现从事职业”、“专业技术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等项统一按附件1中所填写的内容填写。即:“应届生”填写“是”、“最高学历”填“本科”、“最高学位”填“无”(学位的有无不影响教师资格的审批)、“工作单位”和“毕业学校”均填“广西师范学院”、“户籍所在地”填“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现从事职业”填“学生”、“专业技术职务”填“无”、“通讯地址”填“广西师范学院学籍科”、“联系电话”填“3907897”、“邮政编码”填“530001”、“电子信箱”填xjk@.。注意:请不要乱填其他内容,以免造成今后数据整理的错乱。
5.“出生地”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
6.“申请任教学科”中的“学段”、“学科”应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点击符合本人实际需要的条目。注意:如果在“申请任教学科”的下拉菜单中没有显示所申请的任教学科,则选择“其他”。
7. “个人简历”只需填写初中阶段至目前的学习、工作经历;“个人简历”中的“时间”、“地点”“职务”、“证明人”四项都必须填写,不能为空。
在确认所填写的内容无误后,点击“提交”。
注意:提交后如需修改信息,可以按照上述方法,重新登录,修改相关信息后,点击“修改提交”,即可完成修改。但并非所有项目都可修改,因此请填写时要认真对待,并仔细核对。
第五步: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在申请表格页面点击“提交”后,系统会自动进入网上打印页面,请点击“打印”,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的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律用a4纸打印,且必须双面打印。
注意:网上报名及录入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必须使用安装有打印机的电脑进行,并在“提交”后马上打印。
如果在打印页面直接点击“打印”而打印不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浏览器中“文件”下拉菜单“打印”来打印。
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点击“返回”,网上报名及信息录入结束。
四、网上报名及信息录入的时间
根据南宁教育局的安排,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时间从5月1起至5月25日止,请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务必于此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工作。过了此期限,“教师资格信息录入系统”将关闭,将不能再报名认定教师资格。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处理
1.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2.请务必在“承诺书”中的承诺人签名处签写本人姓名,在“身份证号”处填写身份证号。
六、应交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申报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双面打印);
2.所在学院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登录南宁市教育局网页()“教师资格”栏目下载并用a4纸打印,也可在我校网站教务处主页学籍管理栏下载);
3.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户籍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所在地证明一份;
6.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注:申请中等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证书及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各一份);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要求是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其中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农村的非语文教学科目申报人员可放宽为三级甲等);
8.以本专科毕业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研究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一份。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在广西补修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教育教学理论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以及在相应层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定考试内容的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0.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相片一张。我校2009届本科毕业生不需另交相片,只需将已拍摄的用于学历注册的相片(二寸)留存一张即可(相片发回班级时另有说明)。
(二)材料的整理及提交要求
1.以上所提供的材料是复印件和打印件的,一律使用a4纸,并须同时出示原件审核(不能出示原件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署审核人姓名方能有效)。申报人员要诚信,不得弄虚作假
并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上述第五点要求处理后,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进行整理。
3.按顺序将上述1—3项应交材料用胶水在纸张的左侧粘贴在一起。注意:因1—3项应交材料需放入档案长期保存,不能用钉书机或别针装订。
4.按顺序将上述4—9项应交材料用胶水在纸张的左上角粘贴一起。
5.我校2009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申报者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后,将相片用别针别在其中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封面上边。
6.申报材料准备好后,应将上述2—9项材料按顺序夹进其中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内,不能分散放到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
7.各班按学号顺序整理本班同学的申报材料,并将夹有2—9项材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无2—9项材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分开捆扎后,以班为单位将材料统一交到学籍科。
8.除毕业证书复印件外,所有申报材料务必在于6月10日前交到学籍科。
七、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要求和说明
1.凡在网上录入的信息都应认真核实后再点击“提交”按钮,不能错漏。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电子版申请表与纸质申请表所填写的内容要一致。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南宁市教育局以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依据确认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及审核相关材料,不按时提交网上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者,将视为未申报认定教师资格。
5.每位毕业生同一时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6.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问题,如体检标准,可在我校网站教务处主页学籍管理栏目查看。也可在下列网站查看:(1)、广西教师教育网:.cn ;(2)、南宁政务信息网:,查询路径:南宁政务信息网首页→政府网站群→政府职能部门→市教育局→教师资格。
附件:
1.“认定教师资格申请表”页面样板
2.我校普通本专科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一览表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