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请假制度规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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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请假制度规定篇一
一、目的:
为规范生产部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生产部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生产车间、采购部、计划办等一线员工及试用期内员工(以下统称:生产部员工)适用本制度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生产部员工请假(年假除外),需提前2天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签字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以文字形式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生产部员工需请年假,需提前15天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签字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天按开除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生产部员工请假2天(含)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2天以上、5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生产部经理审批;请假5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五、请假类别 所有请假类别,含病假、事假、工伤假、婚假、产假及哺乳假、丧假、年休假等统一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请假前需向部门主管及人事主管提交相关文件,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六、请假注意事项
1、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2、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病假、工伤等除外),对于请假超过5天的员工,将作为是否给予员工年终奖、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七、全勤考核
所有生产部员工工资中将单独200元做为全勤工资,以实际考勤结果考核,所有有请假者,将扣除此部分工资。
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假、丧假和经过批准的年假不在全勤考核之列。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生产部请假制度规定篇二
请 假 制 度
(试行稿)
一、学校自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实行签到制度。每天四次签到,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无论领导、老师均以签到机为依据,每周公示一次。考勤数据与“一评三考”、评职晋级挂钩。
扣分标准:事假(不上班)1天扣2分,病假1天扣0.5分,临时事假、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扣分累加至“一评三考”之中教学过程和教学实绩两项分数扣完为止。
二、请假程序。不超过1天的临时事假与考勤主任请假,超过1天至3天(含3天)与主管副校长请假,超过3天的与校长请假。凡是请假都要到考勤领导办公室领取假条,当事人及领导签字后方为准假。因急事不能到校用电话请假的,上班后也要补填假条进行销假。
三、临时事假:需经考勤领导同意并填写请假单后方可离校,返校后及时销假,并签字生效。否则按事假一天处理。在不影响课节的情况下,临时事假实行累加办法,够半天的按半天算,够1天的按1天算,涉及课节的临时事假,自己要通过教学主任调课,否则要扣当天的课节费(50元除以当天的课节数乘以节数)。
四、事假1天(4小时以上1天之内)从结构工资中扣除50元。每月核实一次,按实际扣款数和代课总节数计算每一节具体金额,付给为其代课的教师。
五、员工有四次签到记录,但中途擅自离岗或私自外出每次扣30元,教师外出,门卫凭请假条放出,每放出一名私自外出人员,当值的每名门卫人员扣5元。
六、病假:因病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不扣结构工资,出院后要向学校提交诊断、病例、药费收据、出院证明四项。住院一周以上的可增加两周时间疗养,疗养期间不扣结构工资。住院一周以内的不享受疗养待遇,因病住院出院后,确实不能上班需要休养的从结构工资中扣30%,不需要休养的一律按事假处理。3天之内病假,只有门诊处方、药费收据,执行事假一半,即每天扣除25元。请病假只持有诊断书而没有住院,不能提交病例、药费收据、出院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对待。
教师请病假学校先按事假进行处理,待教师出院后,提交了相关手续(诊断、病例、药费收据、出院证明),再重新核算病假天数。
七、迟到、早退(含值日、值宿期间)每次罚5元。迟到时间界定为预备铃响至上课铃响;早退时间界定为上午11点钟以后,下午学生放学以后。除此之外一律按擅自离岗或私自外出处理。值日、值宿的时间按《值日值宿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八、送奶时间为上下午各1课时,与考勤领导确定好具体送奶时间,送至婴儿18个月为止。
九、学校、总支、工会、少先队组织的大型活动(如会议、室外劳动等),不参加或中途离岗的按私自外出处理。
十、值日、值宿漏值一次罚款30元,漏值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由漏值人员承担100%责任。
十一、旷职一天扣80元,学期内不评任何先进,年内不享受任何奖励。
十二、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三十天的。学校将上报教育局作出处理。
十三、相关假期规定:丧假3天,丧假范围是指双方父母及家人;婚假7天;产假一律执行最高标准105天,家属产假护理7天;人工流产15天;女同志上环2天;子女当兵、升学事假1天;以上休假含假期及周六、周日,不扣结构工资。父母(不含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因病住院,可持医院相关证明及可证实教师本人与其患者关系的证件(如户口或其它证件)申请护理假7天(实际工作日),不扣结构工资,超出7天按事假处理。患者住院不足7天的按实际天数给护理假,年内护理假总量控制在7天以内。在护理假期间有课的教师上班后要补上所欠课节(自己找人代课,并报告主管主任)。
十四、教师因病事假等出勤问题扣款从每月结构工资200元中扣除,扣完为止。
本办法自2014年4月8日起执行
梨树县实验小学
2014年4月8日
生产部请假制度规定篇三
巴白公路blj02项目部请休假与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请休假制度,确保项目部工作顺
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员工请假程序、假别、请假准核权限、请假的记
录等内容,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员工
三、请休假管理制度
项目部员工无论因公私请假,都必须依照本制度获批准后,报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备案。
1、请假程序:必须由本人于假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经项目部经理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较长假期必须要交接手头工作,交待其他员工代理,确保工作连续性,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3、如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5、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6、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四、各种假别及工资、补贴标准
1、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2)员工事假期间无工资
2、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3)员工病假期间无工资。
3、工伤假
(1)因工负伤的员工,应持有关部门证明、医院检查证明和项目部安全部门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
(2)对工伤员工,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认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亦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对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的,项目部有权在采取一定的补偿措施后,解除其劳动合同;
(3)员工因打架斗殴或个人行为而造成的负伤,不论其是否持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一律按事假处理;
(4)工伤范围:
a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或上下班在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b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c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
4、探亲假:
(1)员工全勤工作满9个月的,享受每年探亲假10天,并享受3000元补助;
(2)员工探亲假期间无工资;
五、公司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提前当面或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3、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4、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5、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6、员工办理续假手续必须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续假;职员假满当天须到行政部销假;
7、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8、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六、奖惩办法:
1、项目部员工全年工作时期未享受任何假期的视为全勤奖,2、全勤奖奖励如下:
项目部员工:3000元;
部门领导:5000元;
项目部班子成员:10000元,3、项目部员工在正常工作期间,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的扣除本人当天
工资,且与年终奖金挂钩。
七、考勤管理制度:
本项目部采取考勤员记工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考勤记录,考勤必须严格、公正、实事求是地审核员工的出勤情况,每月底认真审核员工请休假原始凭证,月底经副经理审核,经理签字批准后交账务部进行核算工资,八、附 则
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项 目 部 2012年2月15日
生产部请假制度规定篇四
请假制度与流程
为规范公司内部关于员工请假的规章制度和加强公司内部关于员工请假事务的管理,充
分体现公司制度化与人性化管理的优势,调动全体员工人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营运质量,特此制定和规范员工请假制度和流程。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第一条、除公司根据国家法定假日安排休息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到岗上班的员工均按
本制度和流程请假;
第二条.请假累计时间限制
由于公司所处服务性行业的性质,要求每名员工都能为了客户着想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缺
勤,公司规定员工每月病假和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天,如果超过将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除按
事、病假扣除之外的20%上基本工资以示警醒;
第三条、请假
1、(含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等)应提前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和注明请假起
止时间,经各级主管根据本规定审批备案后方可按准假时间休假;
2、遇疾病或突发事件,来不及事先请假,应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事后按本规定补办
相关手续;
3、婚假、产假需提前15天提出,以便主管安排人员替岗;
4、未办理请假、续假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
5、请假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处理,超过半天按一天处理;
第四条、请假批准权限
部门主管有权批准下属一天及以下假期,主管领导有权批准一天以上的假期
第五条、事假
5.1 事假一次不得超过7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
5.2事假一次超过7天时,超过部分按旷工论处;
5.3员工请事假,需提前24小时递交请假单,事假一天及以下需要直接上级审批并报
人事部门备案,连续2天以内(包括2天)需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门备案;事假连
续2天以上需要直接上级、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的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5.4事假待遇:当月累计2天以内(包括2天)的事假扣除相应时间100%的工资;
当月累计2天以上的事假扣除相应时间120%的工资;当月累计如果超过3天以上的事假将
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除按事假扣除之外的20%上岗工资;(上岗工资是指员工基本岗位工资)
第六条、病假 6.1 因一般疾病或受伤必须治疗时可请病假,病假全年不得超过20天,但因疾病需住院时病假不得超过30天; 6.2 隐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者,经医生开具证明后,视病况报请总经理审核延长其假期,每次以一年为限; 6.3 请病假1天(含)以上,必须提供区县级以上(含)公立医院的当日正式假条和就诊病例或处方,其他就诊证明无效;无法提供或不符合的将视作为事假。6.4请病假1天以下,必须提供区县级以上(含)公立医院的就诊证明,以就诊证明的日期为准,当日有效;无法提供或不符合的将视作为事假。6.5员工请病假,需要递交请假单;病假一天及以下需要直接上级审批并报人事部门备案,连续2天以内(包括2天)需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门备案;病假连续2天以上需要直接上级、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的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6.6因患病不能上班的员工,必须于当日工作时间开始后的30分钟内通知直接主管,并交待需要紧急处理的工作或其他事项;愈后三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并将相应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就诊证明交直接上级和人事行政部备案。(就诊证明的解释:包括医院出具的一整套就医过程的手续证明,包括:假条、处方、盖章病例以及就诊收据;不包括:挂号单。)6.7两小时带薪病假制度:如果在工作时间由于身体不适,无法继续正常工作,需要就医;在两小时之内返回,并能够提供有效就诊证明的,此段就医时间将不扣除任何薪金。若超过两小时则按实际时间的病假处理。每人每月最多可享受两次"两小时带薪病假",超过的情况按病假处理。6.8医疗期:对于长期病假员工(连续病假天数超过12天者),公司有权要求员工签订"医疗期协议书",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患病员工必须持有区县级或以上公立医院发出的有效证明。6.9病假待遇:当月累计2天以内(包括2天)的病假三发70%的工资;当月累计2天以上的病假,从第3天起从第3天起发50%工资。
第七条、工伤假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或出差期间因工受伤,员工必须立即通知公司、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由公司向有关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1工伤赔付制度:员工发生工伤意外事故,由劳动部门认定工伤的可享受工伤赔付。7.2赔偿方式:社会保障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标准支付员工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八条.婚假享受对象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婚假假期3天,晚婚假期为7天;婚假假期不能间断休息,且原则上要在结婚登记当年一次休完;申请需提供结婚证明复印件,婚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第九条.产假产假需要符合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并需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休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50%。9.1 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加15天。9.2 产假需一次使用完毕,违反计划生育者,不得请产假。9.3 男职工为照顾妻子生产,可以休息3个工作日。
第十条、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可以申请丧假3天;丧假假期不能间断休息,且原则上要在当月一次休完;申请需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如果因工作需要提前结束丧假返回工作岗位的,公司将额外给予个人相应提前天数日工资的100%,以示鼓励。
第十一条、旷工旷工的定义:没有及时办理公司规定的请假手续,或事假没有得到公司批准、病假不能提供有效就诊证明而没有到岗上班的均视为旷工。旷工1日(次),扣除当月50%上岗工资;1年之内旷工累计超过(含)2天(次)者,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做出任何赔偿。
第十二条、年假为了鼓励优秀员工,公司特别制定年假制度。享有年假的标准为: 12.
1、在本公司工作两年以上且在本公司每年年底的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员工,可在次年享有3天带薪年假; 12.
2、在本公司工作三年以上且在本公司每年年底的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员工,可在次年享有5天带薪年假。(依此类推)12.
3、年假必须在当年内享受,不得跨年累计。12.
4、年假可以在当年内分开享受,最小年假单位为一天,可以冲抵病假或事假;如果因工作原因在年底未享受完,公司将在年末给予剩余天数的日工资,以示补偿。12.
5、员工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年假,并由直接上级及人事部批准方可。若员工在该年受到任何人事行政处罚,将取消次年享有年假的鼓励。
第十三条、员工和下级不得越级请假,上级也不得越级批准非直属下级和员工的请假申请。如有越级请假或者越级批准而造成工作损失的,批准主管和员工承担同样责任。第十四条、请假流程14.1 请假员工从行政人事部领取请假单; 14.2 将填写好的请假单上报直接主管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14.3 将直接主管审批过的请假单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14.4 将直接主管和审批过的公司分管领导请假单上报总经理的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十五条、本规定从2012年10月20日开始执行,凡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生产部请假制度规定篇五
生产部请假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以下简称本部门)管制内的所有员工: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借调至本部门的员工及公司派驻本部门的其它员工。
一、部门管理要求
1、主管岗位
a、请假2天内:需提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请假条,下同),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b、请假2-5天:需提前1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c、请假5天以上:需提前2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d、其它突发事件导致的请假(上岗时段,需书面申请。下班时段可电话申请,严禁微信、短信等方式请假。下同):
1)请假1天内需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申请,经批准后执行,并在上班时及时补休假手续;
2)请假2天及以上,需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向分管副总申请,经批准后执行,并在上班时及时补休假手续。
2、组长、小组长岗位(含仓库管理人员)
a、请假1天内:需提前1天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批准后执行; b、请假1-2天:需提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c、请假2-5天:需提前1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d、请假5天以上:需提前2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e、其它突发事件导致的请假:
1)请假1天内需及时向主管汇报申请,经批准后执行,并及时补休假手续; 2)请假2天及以上,需及时向主管汇报,向部门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执行,并及时补休假手续。
3、作业人员岗位
a、请假0.5天内:需提前1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组长批准后执行;
b、请假1-2天:需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c、请假2-5天:需提前1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d、请假5天以上:需提前2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e、其它突发事件导致的请假:
1)请假1天内需及时向组长汇报申请,经批准后执行,并及时补休假手续; 2)请假2天及以上,需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申请,经批准后执行,并及时补休假手续。
4、突发事件导致的请假类别:车祸、天灾、病假、丧假及其它不可抗力导致的意外事故。
5、提出申请及离岗前需告知本岗位直接上级,若下属岗位存在请假情况,需及时反馈给上级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
6、违反上述规定者,视为旷工,按《工作时间、考勤及假期》中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二、工作时间、考勤及假期
1、公司实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午餐、午休不占工作时间),休息日为周六和周日。常白班工作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8:30-下午17:30,其中午餐、午休1小时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下午17:00,其中午餐、午休半小时
因节假日、停电等原因需临时调整工作时间,由公司综合部提前通知。
2、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2.1、迟到或早退者(以打卡机时间为准计算迟到或早退),每次扣款10元;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提前下班时间30分钟未请假的,按旷工1次计。2.2、旷工扣款为200元/次。
2.3每月迟到或早退达到5次者,综合考核出勤得分为0;旷工1次者综合考核出勤得分为0。
2.4累计全年迟到早退达到10次者;旷工3次者,全年无年终奖励,并不得被评为优秀员工。
2.5累计全年迟到早退达到15次者;旷工5次者,则对该员工开除处分,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3、休假管理
3.1、员工休假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生效,如因紧急突发原因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报告部门负责人,并按规定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2、假期的起止时间以打卡机数据为准,凡未履行请假手续和部门未填报请假审批表的缺勤时间一律按旷工处理。综合部每月向各部门提供员工上月的考勤结果。
3.3、部门负责人的所有假别,由当事人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部备案。
4、公务假
公务假应提交会议通知或电话记录,出差应由本部门提出申请。公务假由部门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核准。
4.1、上级通知或公司安排执行公务或开会;
4.2、上级通知或公司派出参加厂外职业训练、学习培训、工作考察等。4.3、受工伤住院医疗或休养期间;
4.4、因火灾、地震或不可抗力事故致交通断绝或隔离时;
5、事假
1、员工请事假每次不得少于0.5小时,事假由当事人书面申请,按上述要求完成请假流程,报综合部备案;两天以上的事假,由当事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部备案。连续7天(含节假日)以上或全年累计20天事假原则上不予批准。
2.事假扣发薪资标准如下:
2.1、事假扣发标准=月基本工资÷174×事假小时数;
2.2、全年事假累计12天以内不影响年终绩效,每超出一天扣发年终奖励的5%,不足一天按一天计,扣完为止。
2.3事假超过20天的,不予享受年休假。
6、病假 6.1、病休或住院
6.1.1员工生病需要在家休养的,本人应于病休假发生当日内向部门请病假,上班后提供成都市社保定点医院或区、县以上非营利性公立医院的病休证明,经综合部批准后计入病假并按病假规定扣款;
6.1.2员工因病住院应于次日前以电话或委托同事、亲友向部门请住院病假;上班后提供成都市社保定点医院或区、县以上非营利性公立医院的住院证明,经综合部批准后计入病假并按病假规定扣款;
6.1.3没有门诊病历或住院证明材料的均不得计入病假,以事假论;医院开出的病假天数包含节假日。
6.1.4、员工因急病、重病或临时重大事故,应于次日以前委托同事、亲友或其他方式报告所属部门,否则以事假论。6.2、病假扣发薪资标准如下:
6.2.1短期(6个月以内的)病假扣发标准=月基本工资÷174×病假小时数×30%; 6.2.2长期病假(6个月以上的)扣发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
6.2.3全年病假累计十天以内不影响年终绩效,每超出一天扣发年终绩效的2%,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6.2.4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二个月停发年终奖,特殊情形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4、医疗期的规定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分别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5、医疗期的计算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7、婚假
1、员工申请婚假需提前1周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到综合部核准,否则延时批复的责任由本人承担,请婚假的有效期为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
2、婚假3天,(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假期不可拆分,确因工作需要的除外,婚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3、婚假申请须为公司正式聘用员工,试用期员工不在此列。
8、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身故,可请丧假,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并依下列规定向工会申请慰问金(同一亲属的以一人申请为限)。
2、直系亲属丧假天数与慰问金标准如下: 配偶、父母、子女:丧假5天、慰问金500元; 岳父母、公婆:丧假5天。
3、员工申请丧假及领慰问金时应持亲属死亡证明或当地户口机关的户口注销证明交综合部核定,否则以事假论。
9、产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已婚女性员工应持生育证、结婚证到综合部办理产假批准手续,产假按照国家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执行,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基本工资照发。
女职工生育享受98+60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生育时,男方可享受20天护理假。
2、怀孕女性员工产前检查由开始妊娠至第六个月末每月检查一次;第七个月初至第八个月末每月检查两次;最后一个月每周检查一次(有特殊病者不在此列)。产前检查每次准假半天,视为出勤,工资照发。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已婚怀孕流产女性员工应提供社保定点医院建议休息的证明材料,到综合部办理产假批准手续。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15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
4、女性员工哺乳期,每个工作日可批准给予1小时的哺乳时间,每天可分上下午各0.5小时使用也可合并使用,但两种方式只能选其一种;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0.5小时; 哺乳期内每个工作日可批准给予往返公司每次0.5小时的路途时间; 哺乳期至小孩满1周岁为止(不得累积使用哺乳期的哺乳时间)。
5、属纯母乳喂养的,凭爱婴医院证明可另增加一个月哺乳假。
6、员工产假期间一切诊疗、住院费用,一律依照成都市社会保险局有关规定报销。
10、工伤假
1、员工因公受伤,部门经理应于工伤发生时立即报告综合部,核请工伤假,并在处理后补书面材料。工伤假期间工资全额照发;
2、员工工伤住院或出院,在社保医院核定的休养期间工资照发,工伤医疗费用由综合部向社保局申请赔付;
3、员工工伤赔付相关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4、员工因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而发生工伤事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1、带薪年休假
1、公司根据国务院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确定员工有薪假期: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3、为既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益,又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带薪年休假除公司统一掌握安排的天数外,剩余天数每年初以集中年休假条(5天)和半天年休假条的形式发放给员工自行安排。带薪年休假原则上不跨年安排休假,特殊情况需于十一月三十日前向综合部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可在下一年度安排休假(最迟不超过春节),无书面申请或书面申请未获批准的带薪年休假于次年1月1日作废。本人提出申请后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公司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2、法定公休假
1、休息日:每周星期
六、日;(假期调整除外)
2、全员放假节日:元旦 1天、春节 3天、清明节1天、“五·一”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3天;
3、部分员工放假节日:“三八”妇女节:女性员工放假半天;“五四”青年节:28岁(含)以下青年放假半天;(配合生产正常上班的,当日工资照发,假期若恰逢星期
六、日,不补假)
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按国家规定调整,具体放假时间以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
13、换休
1、凡核准的加班,如需换休的,员工应在加班后,根据工作情况提出换休申请,各有关部门也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换休,换休时必须出具由综合部发放的换休假条。原则上换休假条有效期为1年,需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未休的换休视为自动放弃。
2、确因工作原因在有效期内无法安排换休的,经部门报总经理批准后可延长有限期或计发加班费。
3、换休的计算基准以半天为基数,员工上班迟到、早退不能用换休时间来冲抵。
4、换休假期间工资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