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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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上册辽海出版社 大沟九年一贯制学校:闫静霞
教学目的:
1.学会对常见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知道如何分类放置生活垃圾。
2.了解垃圾分类的好处,有害垃圾需要特殊处理;了解填埋、焚烧等各种垃圾的吃力方法。
3.引导学生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再利用,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教学重、难点 1.2.重点:对常见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难点:了解垃圾分类的好处,引导学生爱护环境,从自身做起。
教具准备:课件、贴图、垃圾实物、等。教学过程:
一.新课带入,揭示课题
1.教师提问:同学们,我们生活中每天都要产生生活垃圾(出示课件图片:垃圾堆积如山的场面)你知道它们都到那里去了吗?
2.教师总结:同学们说到了一些但都不完整,其实不同的垃圾是有不同的去处,垃圾处理也是有学问的,而且还独立成为了一门学科叫做“垃圾学”。不同的垃圾有不同的处理方法,而且很多垃圾还可以变废为宝,重新利用,你们想了解吗?
3.老师出示几种垃圾,说它们的家应该在哪里,认真学习完这节课我们就知道了。引导学生学习垃圾的分类。
二.学习新知
(一)生活垃圾的分类 1.自主学习:要求
(1)我国一般把生活垃圾分成几类?(2)说一说为什么这样分?
(3)你能为每一种类型的垃圾举几个例子吗? 2.学生边看边勾画,教师巡回指导交流。
3.师生共同探讨上述三个问题揭示生活垃圾的划分同时板书。
4.出示图片请学生说说各自属于那种生活垃圾。5.做一做:
(1).为相应的垃圾找去处。
(2).为垃圾找家,把教师手中 的垃圾(图片和文字表示)贴到相应的生活垃圾类型下方。
(3).垃圾分类小游戏,教师先解释图片内容,征求学生意见把他们放进对应的垃圾桶里。
(二).垃圾分类好处多 1.自主学习2.说一说,垃圾分类都有哪些好处?同时板书要点。3.介绍一些垃圾变费为宝的实例和学生感兴趣的利用废物做成的各种玩具,道具,体育用品等生活常见的物品。引导学生课余时间动手制作将垃圾变费为宝,下节课进行展示。
(三).生活垃圾都有哪些去处
1.学生自学后师生共同总结生活垃圾的去处。2.请学生举例说明有害垃圾特殊处理的必要性。三.总结延伸: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1.教师出示一些垃圾污染环境的图片,师生产生共鸣——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正受到垃圾的威胁,地球的资源正在日益耗尽。
2.教师提问:学习了本课,你能为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提出几点建议吗?
学习儿歌,回顾本课教学内容。出示儿歌:学生试读;诵读,试试熟记。儿歌:
小朋友,要注意,垃圾分类有意义 回收资源再利用,减少污染省资源,垃圾处理有方法,堆肥焚烧和填埋,垃圾分类好处多,乱扔垃圾最可此,爱护环境人人夸。板书设计:
可回收垃圾分类放置再利用 厨房垃圾减少占地 填埋 有害垃圾减少环境污染 其他垃圾变废为宝特殊处理
焚烧,堆肥
**区教育局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办〔2019〕42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全力推动落实强制分类措施,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总体目标
2020年7月底以前,实现区直学校、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依据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形成成熟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三、实施范围
区教育局机关;区直各学校、幼儿园。
四、推行分类投放
(一)根据公共机构实际,生活垃圾主要分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红色)
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
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要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要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健全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记录台账。
(2)厨余垃圾(绿色)
主要品种。机关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投放收运。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健全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鼓励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不具备就地资源化处理条件的要与专业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机构签订收运处置协议,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3)可回收物(蓝色)
①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投放收运。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要严格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保回收处理合同,建立健全记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去向的台账。
②其他可回收物
主要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投放收运。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要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
(4)其他垃圾(黑色)
主要品种。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投放收运。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和办公室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垃圾桶(篓),引导教师、学生和职工形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把垃圾分类作为一把手工程”的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管理岗位和职责,加强内部统筹协调,指定专人负责。区直各学校、幼儿园5月14日前把本校(园)实施方案和具体负责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区教育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后每周四报工作进度。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倡导勤俭节约、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督促教师、学生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良好习惯。
(三)加强资金和安全保障。各学校、幼儿园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的要求,按标准配备足量的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选用适宜的垃圾收运设备,做到密闭化运输和处理。要积极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为教师、学生分类投放垃圾
提供便利条件。要加强保密管理,涉密的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废旧文件资料等生活垃圾,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四)强化考核评估。区直学校、幼儿园每周对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进度上报区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育局领导小组以《**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加强对各学校、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考核。从体制建设、示范项目、设施建设、分类作业、组织动员、教育宣传等方面进行评估,并进行通报排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学校、幼儿园文明单位创建和工作的重要内容,垃圾分类工作不达标的不能被评为文明单位。
2020年5月9日
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x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并进入全面提速阶段,我市将正式步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时代,从垃圾产生源头到末端处理实行全流程分类管理。按照工作目标,今年12月底前将完成市区3万户以上生活垃圾分类任务,其中xx区、xx区、xx区分别达到7000户以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xx区要分别达到5000户、4000户以上;到2020年12月底,完成市内五区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各县(市)和xx区要完成50%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
三类实施主体各负其责
《方案》指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将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采取政府主导、系统推进、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的方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处理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鹰城。
《方案》中将实施主体分为三类,分别是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负责做好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企业单位,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企业单位,负责做好本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居民区,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服务志愿者做好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生活垃圾细化分为四类
我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为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四)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可回收物的标志一般采用蓝色、有害垃圾采用红色,湿垃圾采用棕色、干垃圾采用黑色。
按照要求,居民区在楼栋、单元等生活垃圾收集点成组设置湿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指定两处以上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集点,并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在生活垃圾收集点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或指示牌,引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非居民区,按标准成组设置四类收集容器,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宣传标语。
高标准推进硬件设施建设
今明两年,我市各地将高标准推进硬件设施建设,补齐设施能力短板,实现不同种类垃圾的分类处理。
在运输环节上,市区现有的生活垃圾中转站按照垃圾分类需要进行改造升级,每季度改造完成15%以上。今年年底前,所有生活垃圾转运车辆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辆。在末端的处理环节上,我市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今年10月底前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2020年底前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
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
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精神,按照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中有关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的要求,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不断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和资源回收利用,切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和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构建垃圾分类组织体系,组织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引导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宣传发动、激励引导、考核奖惩等措施,积极探索政府组织、市场运行的推进机制。加强垃圾分类法治建设,健全分类标准制度体系。
4.源头减量,系统治理。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5.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等多种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及覆盖范围,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根据国家和省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设区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其他城市建成区达到60%以上;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一)实施区域。
1.国家确定的重点城市城区范围,包括南京市、苏州市。2.鼓励其他设区市、有条件的县(市)结合实际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实施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广场等各类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快递企业、食品加工企业、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可回收物、餐厨废弃物、园林绿化及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的强制分类类别。未纳入强制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 3 —
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适量设置有害垃圾投放容器和临时储存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令第39号,以下简称《名录》)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工业性质有害垃圾,禁止混入生活区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3)收运处置。各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收集和集中(铅蓄电池收集需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并将列入《名录》的家庭源危险废物送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处置。环保部门负责对列入《名录》的家庭源危险废物收集和集中后的处置过程进行环境监管。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或周期性产生大量有害垃圾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需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有害垃圾收运企业进行收运和处置。
2.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区域生活垃圾的产生特点、投放习惯,设置可回收物投放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并规范设置提示标识、宣传内容。鼓励采用定时定点现场交投回收方式,设置现场交投、— 4 —
临时存放区域。有条件的区域应建设可回收物分拣场所,对可回收物进行二次细分类。
(3)收运处置。积极推行可回收物回收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由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其他收运服务单位对可回收物回收后,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3.餐厨废弃物。
(1)主要品种。包括: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上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2)投放暂存。餐厨废弃物需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运输、处理的监控。
4.园林绿化及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城市绿化养护和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等绿化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枝叶、树木等,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养护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树木、枝叶等园林绿化垃圾单独分类和存放;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设置专
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并逐步提高分类准确率,避免混入其他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做到“日产日清”。
(3)收运处置。园林绿化垃圾采用就地处置,或通过专用车辆收运、采取适度集中的方式处理。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可采用就地处置方式,或使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有机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园林绿化及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三、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范围。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有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以及废弃药品等家庭源危险废物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收集和集中。
(二)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居住社区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实施“三分类”,大件垃圾和装潢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收运等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三)动员居民积极参与。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6 —
倡导居民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注重“小手拉大手”,强化垃圾分类国民教育和社会实践,着力增强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等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综合运用“互联网+”“绿色账户”“积分兑换”、精神文明建设评比、荣誉奖励等方式,引导和激励广大居民对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投放。
四、健全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
(一)建立健全与垃圾分类相配套的投放收运体系。实施垃圾分类的区域要严格做到分类投放和分类运输,杜绝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各地要按照确定的分类种类,统一配置标识易懂、规格适宜、设计美观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新改扩建的住宅工程,应按照相关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收集房、垃圾转运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各地要加强垃圾运输车辆的规范化改造,配置符合密闭运输要求并有统一标识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提高运输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探索开展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优化城
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建设城市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培育玻璃制品、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鼓励收集、分拣、转运、处理等环节融合发展,构建从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处理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三)建立健全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处理处置体系。加强区域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加快建设废荧光灯管、废电池等有害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按照“苏南、苏中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苏北地区以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和卫生填埋场建设,优化技术工艺,加强运营监管,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探索餐厨废弃物经油水分离、固液分离后与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等工艺,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实施餐厨废弃物与粪便、污泥、厨余垃圾等协同处置。加强政府引导、统一收运、定点处置,建立餐厨废弃物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和资源化利用机制。强化食用油经营销售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等行为。加快园林绿化垃圾和有机易腐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大的单位,应合理建设就地处置或适度集中的处理设施,实施粉碎处理后用作公园裸露土地覆盖物或肥料等。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学校、大型企业、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应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 8 —
避免分类后的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或卫生填埋场。
(四)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妥善化解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倡导建立城市固废处置环保产业园,协同处理各类城市固废,推动基地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五)建立健全垃圾源头控制体系。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全生命周期垃圾产生量。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家庭厨余垃圾产生量。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在餐饮服务行业倡导节约文明用餐,有效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加快装配式建筑推广和中心城区全装修成品住宅建设步伐,切实减少城市建设装潢垃圾。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协调各方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和督
促检查。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地区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因地制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健全法规标准。推动尽快出台《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小区)评价标准、镇村垃圾分类评价标准、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手册和相关技术导则等标准规范,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对不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的单位可拒收垃圾并依法进行处罚。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制定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和收费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环卫作业和职工工资等所需经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建立有机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和低值废品回收的成本补贴机制,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措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项目。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ppp等形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收运处一体化的企业,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生活垃圾资源化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并— 10 —
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
(五)突出考核问效。结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每年组织对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不纳入当年各类创建考核评比范围;已取得各类创建称号的,实施警告或摘牌。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生态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人居环境奖、省优秀管理城市等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区域的工作指导和督查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提高工作效率。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12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 日印发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因地制宜,不断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中心的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就诊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本中心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部分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一)实施区域。2020年底前,在以下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
3.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城市,应尽快建设完善。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前述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本方案发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从其规定。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尚未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可暂不要求居民对厨余“湿垃圾”单独分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四)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促进基地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活动中,逐步将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工负责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动相关城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
(三)完善支持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财政应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支持。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五)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四大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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