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招待费管理办法细则 机关单位招待费管理规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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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招待费管理办法细则 机关单位招待费管理规定篇一
公司本着“节约增效”的理念,招待奉行节俭原则,对招待标准规定如下。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参与可不参与接待人员不参与”“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业务招待费使用严格执行规定限额和招待标准严格执行分档次接待原则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严禁随意超标进行业务招待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经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招待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严禁发生随意招待现象。业务招待费发生前要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包括招待单位、人数、时间、地点、陪同人员等办公室根据申请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安排。紧急情况下可口头请示同意后方可进行业务招待但事后要履行审批手续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接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实行对口接待。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对方人数的半数。
业务招待费的审批程序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实行“预先申请,据实报销”的管理方式。审批权限一律由办公室负责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安排。
一、审批权限
1、日常1500元以下招待均向总经理申请,先申请后招待,两日内报销。
2、日常1500元以上招待均向董事长(老板)申请,先申请后招待,两日内报销。
3、招待费不准出现会所、足浴、洗浴、ktv、旅游景点门票等项目票据,单张超过2000元的单张票据不予报销
4,董事长招待费用据实报销。
二、审批流程
1、工作餐的审批程序,接待部门负责人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详细注明招待的事由、参加人员以及人数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由部门负责人安排用餐或对口接待部门相关人员陪同客人用餐。
2、客人用餐招待的审批程序由对口接待部门负责人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详细注明招待的事由、参加人员以及人数。经总经理同意后送办公室确定用餐标准及膳食餐厅并由办公室通准备烟及酒水。
三、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标准
1、招待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打交道的经办人员,单次招待费用控制在500元以内(单次:指为接待某人从开始接待到终止接待的所有费用),根据人员多少适当调节;接待一般来宾来客,单次招待费用控制在600元以内(包含酒水);招待政府部门正股级以上副局级(含副局级)以下、公司部门经理级别人员招待 费用控制在1000元以内(不含酒水),酒水控制在150元/瓶以下;招待检查工作的上级机关(包括集公司、业主、监理、质监站等)或外单位局级以上领导招待费控制在1200元以内(不含酒水),酒水控制在200元/以下。招待用白酒每席一般不超过2瓶,特殊情况最多一次不能超过3瓶,并且白酒不得超过标准。
2、日常接待及办理业务用烟标准为:香烟统一由办公室管理,接待部门可向办公室提出申请,但每次招待最多可申请2盒香烟,每次领用填写领用单,仓库管理员做好登记。如有其他原因,先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行。
3、招待客人时一般不赠送礼品,如遇特殊情况需涉及礼品赠送,应当选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礼品。禁止赠送贵重物品、奢侈品。礼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购买,经办人员按照业务招待费的审批程序领用,办公室对礼品的使用应做详细的登记。
四、票据报销
1、发生的招待费用凭发票据实报销。
2、客餐招待时发生的车辆费用按所安排餐厅至客人居住地出租车计价标准实报不允许虚报及多报。
3、业务招待费的报销经办人须取得用餐酒店正式发票以及点菜酒水清单并附上《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交由财务部门审核金额超过壹仟元的需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就餐发票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定额发票印章要清晰可识别印章不清的不予报销。单次 报销必须为同一单位提供的发票同面额的发票必须连号不同次的发票可不连号。发票归属地与费用实际发生地必须一致。
(2)机打发票必须如实填写,发票填写必须规范发票内容必须完整不符合规定开具的发票不予报销。
(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同一单位且连号的发票需写明具体情况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招待用餐超出标准部分的费用原则上由接待人承担特殊情况须由经办人说明原因其他陪同人员证明并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
如报销单据不符合规定的财务部直接将单据退回报销人超出一周内未做出改正的需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准予报销。
五、接待人多报就餐人数或用餐标准除退回报销超标准部分金额外另罚款50—100元。
凡报销人员弄虚作假借业务招待之名行私人招待之实且报销的一经查实除退回报销金额外对经办人和当事人罚款100元—200元。
经办人员虚报或多报招待费用情节恶劣的可给予辞退。本规定由集团财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关招待费管理办法细则 机关单位招待费管理规定篇二
机关招待费管理办法
根据庆纪发[2007]25号《关于重申严格公务招待管理和工作午间禁酒规定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为加强对机关公务招待管理,现根据市纪委“三单合一”招待费管理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对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规定如下:
1、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间用餐不饮酒的规定。工作日午间用餐禁止饮用含酒精的酒水、饮料。
2、严格审批程序。按统一管理、对口接待的原则,各级上级机关、县社负责人或基层社来人到市社指导和联系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县社和相关业务部门来人由对口科室接待;所有接待必须填写《公务招待(就餐)呈批单》,确定招待标准、人数,报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在办公室领取《公务招待就餐单》,并在指定地点进行接待。
3、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餐饮标准。
工作餐标准:由本机关接待的上级和外地客人,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天60元(早10元,中、晚餐各25元)。工作餐不安排烟酒、饮料,不安排陪餐。
宴请标准:每人每餐标准40元,酒水费用按标准的三分之二掌握,特殊情况报主任同意,没经批准而突破标准的不予报销,谁突破标准的谁负责。
陪餐人数:按工作对口的领导参加陪餐,其他工作人员一般控制在1—2人,陪餐人员用餐标准同接待对象用餐标准。
4、费用报销:招待费实行一月一结制度,科室对口接待的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就餐单安排接待和签单,办公室安排的由办公室负责人根据就餐单安排接待和签单;月底交财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销入帐。入帐时必须做到公务招待呈批单、原始菜单、餐饮发票三单齐全,方可入帐;超过标准的(除特殊情况外),不予报销。
5、严格加强监督管理。机关公务招待随时接受机关职工监督,接受市财政局以及市纪委的检查。机关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按规定办事,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机关招待费管理办法细则 机关单位招待费管理规定篇三
机关招待费管理办法
1、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间用餐不饮酒的规定。
工作日午间用餐禁止饮用含酒精的酒水、饮料。
2、严格审批程序。
按统一管理、对口接待的原则,各级上级机关、县社负责人或基层社来人到市社指导和联系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接待;所有接待必须填写《公务招待(就餐)呈批单》,确定招待标准、人数,并在指定地点进行接待。
3、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餐饮标准。
工作餐标准:由本机关接待的上级和外地客人,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天**元(早*元,中、晚餐各*元)。工作餐不安排烟酒、饮料,不安排陪餐。
宴请标准:按具体规定执行没经批准而突破标准的不予报销,谁突破标准的谁负责。
陪餐人数:陪餐人员用餐标准同接待对象用餐标准,但严格控制人数。
4、费用报销:
招待费实行一月一结制度,月底交财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销入帐。
入帐时必须做到公务招待呈批单、原始菜单、餐饮发票三单齐全,方可入帐;超过标准的(除特殊情况外),不予报销。
5、严格加强监督管理。
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按规定办事,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机关招待费管理办法细则 机关单位招待费管理规定篇四
招待费管理办法
一、目的:规范招待费的开支,赋予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一定的费用开支权,促进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管理招待费是指宴请、礼品、礼金及活动费用等。
三、分类及使用方式
1、日常管理招待费
使用对象为厂家代表、代理商、资源客户、大客户、行业人员、团队伙伴等的日常关系维护而开支的招待费用。
使用方式:限额开支、结构合理、自主管理
2、专项招待费
使用对象为重点合作单位(如银行、厂家领导)、政府监管部门(如工商税务)关系维护及专项工作开展,特殊重要事项的处理(如业务纠纷等)而开支的招待费用
使用方式:提前申请、批准后开支、统一管理(工厂领导统一由总办负责接待,重点合作单位、政府监管部门由业务部门归口接待)
四、使用人: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
五、开支标准
1、日常管理招待费
岗 开支标准 用途及说明 督办领导 每个业务单元每月500元+每个业务单元1条黄芙蓉(或者蓝硬半条)或等值的酒水。 业务单元指分公司、业务项目 业务部门负责人 500元/月 用于部门工作开展及分公司业务管理对象 总办/人力/财务负责人 300元/月 用于部门工作开展 备注 1、业务负责人兼任督办领导的,2项相加。 2、招待烟每月在总经办统一领取。 2、专项招待费 依据需要,事前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开支,详见《专项招待费申请表》。 六、使用要求: 1、招待费机构:总经办 2、开支按照程序办理。 3、杜绝无效开支及浪费,禁止私用和滥用,否则将取消资格。 4、管理招待费与招待礼品合并在总经办设立预算,在预算内开支。 七、审批及报销程序 1、报销人按财务要求填写《日常管理招待费明细单》,并注明招待时间、人员及招待事由,由总办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报部销。 2、每月报销一次,费用统一计入总经办。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招待费管理,坚持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适度开支必要的业务招待费,严格控制招待费用餐支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适用范围及列支原则 1、适用范围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品、赞助费、协调费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及相关费用。 2、列支原则 ⑴公司职能部门按照部门预算核定额列支; ⑵项目部按照公司与承包人签定的项目管理合同约定,项目部业务招待费总额控制在5‰至1%之间,具体额度由项目管理部和财务审计部进行核定。其中设立总项目部的招待费按照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比例划分总项目部和分项目部的列支限额,各项目部在限额内使用业务招待费,严禁超支现象发生。⑶子公司按照经营目标责任书约定列支; ⑷对于五万元以上的协调费由各部门、项目部、子公司负责人报送总经理审批后列支。 ⑸各部门、项目部、子公司负责人是招待费控制的责任人,对所有招待费活动及经费使用负责。 3、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适当控制业务接待。业务接待应尽量安排在公司食堂。 第三条公司食堂招待费的开支标准 1、因工作关系外单位一般来人来客,一律用工作餐招待。 2、招待一般来宾来客,每席餐费不超过500元(含酒水等)。 3、招待公司经理级负责人每席不超过1000元(含酒水等)。 第四条财务控制与监督 1、财务审计部应严格审查业务招待费发生的业务是否真实、票据是否合法、单据是否齐全、审批是否完整。 2、财务审计部有权拒绝不符合业务招待标准、审批权限的业务招待费的报销。 3、业务招待费报销遵循谁经手谁报销的原则,不得由他人代报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同时有多个经办人参与招待,应由最高职务经办人报帐。 4、如项目部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额使用招待费的,项目部负责人报送行政人事部和项目管理部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后从财务审计部借支,项目部待工程项目审计后该部分费用从项目承包人盈余分成中列支,如遇项目审计持平或亏损,则该笔借款由借支的个人负责偿还,不能按期偿还的从工资中逐步扣还。 5、对于项目部实际发生的招待费在工程审计时加计计入项目成本或项目节余分成,具体核算办法是:业务招待费在5‰以内的部分(含5‰)按照实际发生数的10%加计计入项目成本,超过5‰的部分按照实际发生数的25%加计计入项目节余分成。 6、项目管理部与财务审计部每季度将各单位招待费支出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第五条附则 1、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财务审计部和项目管理部。机关招待费管理办法细则 机关单位招待费管理规定篇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