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全款期房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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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约人: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见本合同第十六条。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见本合同第十六条。
为担保本合同第十七条所指明之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能得到按时足额偿还,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现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见本合同第十八条。
第二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第三条 抵押物和抵押物权属凭证的保管及责任
一、抵押期间,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抵押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之日止的期间。
二、抵押期间,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因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设定新增的抵押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抵押期间,乙方应将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权属凭证。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权属凭证灭失的,甲方应承担补办费用。
第四条 抵押物登记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5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相应的政府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
二、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无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乙双方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乙方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三、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积极配合甲方按照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乙方的原因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办妥相关手续,乙方应对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保险
乙方根据国家规定或贷款人的要求办理第一受益人为甲方的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金额。保险公司的选择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延长,乙方需办理延长投保期手续。投保的财产如发生损失,甲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
如乙方未办理抵押物投保手续或延长投保期手续,甲方有权代理乙方直接办理,有关费用仍由乙方支付,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处开设的帐户中直接扣划
或以其他方式追索。
第六条 对抵押期间处分抵押物的限制
一、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交换、赠予、转移或以任何其他不适当的方式处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在向贷款人提供拟承租人已知晓抵押物已抵押给贷款人、并承诺自行承担因抵押权实现而提前中止租赁合同的所有损失的书面证明后,借款人(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物,但出租期限不得长于——年,出租期限长于——年的出租,必须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租赁所得应存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用于归还贷款的存款账户中,作为每月还本付息款项来源的一部分,不得挪做他用。
二、抵押期间,如乙方确需有偿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进行:
1.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乙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乙方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以致不能足额抵偿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足额抵押财产;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足额价款划入甲方指定帐户,以用于到期或提前清偿借款合同项下所有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在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足额价款划入甲方指定帐户以后,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物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得权属凭证退还乙方。
第七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的有关保险及 费用由乙方承担。公证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
一、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息或借款合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违反借款合同,导致出现甲方依法可以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的情况;
三、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四、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
五、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虽接受继承或遗赠,但拒绝履行偿还借款本息义务的;
六、足以危及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的其他事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擅自处分抵押物的行为,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财产,或依法提前处理抵押物。
二、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孳息收取
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不能按时清偿,甲方因此主张抵押权,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的,自查封或扣押之日起甲方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乙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第十二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一、当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任何单项或多项情况,抵押权可经下列方式实现:
1.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2.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二、以上述方式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甲方有权优先受偿。其价款超过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索。
第十三条 抵押权消灭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全部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消灭。甲方保管的乙方财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及财产保险单等应退还给乙方。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物登记手续。
全款房抵押贷款担保
全款房抵押贷款指的是贷款方可以用自己,家人,亲友或朋友的房产作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方式。融联伟业专业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只要您有可利用房产即可申请贷款,并且服务费用行业内最低,贷款年限、还贷方式多种方式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全款房抵押贷款可用于购房、买车、教育、旅游、购买大宗耐用消费品等用途。
全款房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贷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贷款额度
以个人住房抵押的,贷款金额最高可达房屋价值的80%;以个人商用房(商铺、写字楼)抵押的,贷款金额最高可达商用房价值的60%。
贷款期限
用于购房用途的,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用于购车、装修、教育、大额消费等其他用途的,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
贷款利率
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或适当浮动。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采用按月付息,按季或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采用按月还本付息方式。
全款房抵押贷款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
◆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
◆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
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个人收入证明或资产状况证明。
◆抵押房屋的产权证明。
◆若申请人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还需提供房产权属人(含共有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全款房屋抵押贷款简介及流程
产品介绍:
贷款额度高:成数可以达到评估值的7成,资金用途方便。
用途多样灵活:可用于购车,买房,装修,留学等
节省利息:利率超低,刷卡触发,灵活计息,有免息期
方便使用:循环使用,随借随还。
期限长:购买住宅的最长30年,购买商铺10年,大宗消费的最长10年
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或适当浮动
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采用按月付息,按季付息,或一次还本,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采用按月供方式。
贷款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签订代理协议,签订贷款协议,递交相关资料。
2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
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领取他项权证。
4发放款项。
所需相关资料: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
2.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
3.收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证),近半年银行流水。
4.其他的资产证明(车、房等)。
抵押贷款担保合同
编号:
立约人: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见本合同第十六条。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见本合同第十六条。
为担保本合同第十七条所指明之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能得到按时足额偿还,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现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见本合同第十八条。
第二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第三条 抵押物和抵押物权属凭证的保管及责任
一、抵押期间,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抵押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之日止的期间。
二、抵押期间,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因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设定新增的抵押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抵押期间,乙方应将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权属凭证。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权属凭证灭失的,甲方应承担补办费用。
第四条 抵押物登记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5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相应的政府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
二、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无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乙双方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乙方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三、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积极配合甲方按照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乙方的原因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办妥相关手续,乙方应对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保险
乙方根据国家规定或贷款人的要求办理第一受益人为甲方的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金额。保险公司的选择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延长,乙方需办理延长投保期手续。投保的财产如发生损失,甲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
如乙方未办理抵押物投保手续或延长投保期手续,甲方有权代理乙方直接办理,有关费用仍由乙方支付,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处开设的帐户中直接扣划
或以其他方式追索。
第六条 对抵押期间处分抵押物的限制
一、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交换、赠予、转移或以任何其他不适当的方式处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在向贷款人提供拟承租人已知晓抵押物已抵押给贷款人、并承诺自行承担因抵押权实现而提前中止租赁合同的所有损失的书面证明后,借款人(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物,但出租期限不得长于——年,出租期限长于——年的出租,必须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租赁所得应存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用于归还贷款的存款账户中,作为每月还本付息款项来源的一部分,不得挪做他用。
二、抵押期间,如乙方确需有偿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进行:
1.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乙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乙方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以致不能足额抵偿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足额抵押财产;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足额价款划入甲方指定帐户,以用于到期或提前清偿借款合同项下所有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在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足额价款划入甲方指定帐户以后,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物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得权属凭证退还乙方。
第七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的有关保险及 费用由乙方承担。公证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
一、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息或借款合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违反借款合同,导致出现甲方依法可以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的情况;
三、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四、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
五、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虽接受继承或遗赠,但拒绝履行偿还借款本息义务的;
六、足以危及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的其他事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擅自处分抵押物的行为,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财产,或依法提前处理抵押物。
二、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孳息收取
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不能按时清偿,甲方因此主张抵押权,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的,自查封或扣押之日起甲方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乙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第十二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一、当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任何单项或多项情况,抵押权可经下列方式实现:
1.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2.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二、以上述方式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甲方有权优先受偿。其价款超过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索。
第十三条 抵押权消灭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全部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消灭。甲方保管的乙方财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及财产保险单等应退还给乙方。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物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甲乙双方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甲方为追索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的债务,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争议解决。见本合同第十九条。
第十五条 抵押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本合同经乙方签字并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二、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无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本合同自乙方签字并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第十六条 关于立约人的说明
抵押权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抵押人:
住所: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签订鉴于
(即借款人)申请向甲方借款 整(大写),甲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借款,甲方和借款人为此签定了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第十八条 抵押物
一、名称:
二、数量或面积:
三、购入价:
四、评估价及抵押率:
五、处所:
六、使用期限: 至
七、权属来源:
八、权属证明: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二者择一):
一、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第二十条 补充条款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贷款人有权通过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有权签字人:
乙方(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123
2016贷款抵押担保承诺书
贷款抵押担保承诺书 编号:
致广西农村信用合作社县联社信用社(营业部): 兹因(借款人)向贵社申请抵(质)押流动(固定)资金贷款人民币(大写),现承诺以(承诺人名称)所有权或依法享有处分权项下之[抵(质)物名](面积、重量等)原值万元(人民币)作为该笔抵(质)押贷款之抵(质)押物。并作如下保证:
1、在出具本承诺书之前,保证上述抵(质)押物未抵(质)押予任何企业或个人;
2、在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前,上述抵(质)押物保证不出售、不转让、再抵(质)押或其他方式处置。并办理全额财产保险,以你社(部)做为优先受益人。
3、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该抵(质)押物,从中优先受偿。
4、本承诺书作农信抵借字[]第号借款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抵(质)押物所有权证或依法享有处分权证明及价值诸证明书复印件于后。名录如下: 1、2、3、4、5、6、承诺人(公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章)年月日
抵押担保承诺书 *****:
借款人:********,于2016年 月 日在你行办理抵押担保借款100万元,期限12个月。我(**)及丈夫(**)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人及共有人现向贵社郑重承诺:自愿用我(**)名下两宗商业用房作抵押担保。第一宗抵押物:位于***路116号10幢1至3层19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94.37平方米(证号:***字第201600807号,绵城国用(2016)第1121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7.37平方米,他权证号为*****字第***号。第二宗抵押物:位于*****路116号10幢1至3层20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94.37平米(证号:****字第201600806号,绵城国用(2016)第1121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7.37平方米;他权证号为绵房他证高字第******号。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你社实现债权所需的一切费用。抵押担保承诺人: 抵押担保承诺人: 年 月 日
贷款抵押担保承诺书
保证人等名同志同意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及后续缴存额为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本担保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之附件)。保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证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截止 年 月 日查询情况 姓 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公积金帐号 公积金余额 合 计 * * * * 抵押贷款承诺书 【范例一】
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中心:
根据借款人_________与贵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抵押人_________与贵行签订的抵押合同的约定,房屋所有权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 号_________,房屋编号_________)的房产抵押给贵行,为借款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抵押贷款_________ 元用于 ________(经营或消费)。并承诺如贷款到期后未能偿还,同意贵行依法处置该抵押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偿还贷款全部本息。特此承诺。承诺人:
1.房屋所有权人 ________(签押)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2.共有人 ________(签押)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3.共有人 ________(签押)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4.共有人 ________(签押)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5.共有人 ________(签押)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6.共有人 ________(签押)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范例二】
本人________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详见附表)作为向___________的借款抵押物,本人承诺在无法按时偿还该笔借款时,将无条件配合抵押权人采取拍卖、出售、出租等方式处理抵押房地产,用于清偿该借款。若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本人及其配偶将承担一切连带责任。并承诺遵守以下条款:
一、借款人保证在房地产设置抵押时,该房地产无任何对第三人已设定了抵押权,并保证抵押权具有完整性。
二、借款人保证对所设置的房地产拥有完全的产权,并且无任何瑕疵。
三、在借款人所签署的《借款合同》终止前,不得自行解除抵押条款。
四、借款人保证在房产做抵押期间,不擅自将抵押物变卖、拆除、改建、赠与,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五、今后凡涉及产权、抵押纠纷,概由抵押人承担债务及法律责任。
六、本抵押承诺书一经本人签字后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特此承诺
抵押人:(签字手印)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范例三】
承诺人(抵押人):_________(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承诺人(配偶):_________(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承诺人(共有人):_________(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承诺人(共有人):__________(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仙桃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_____信用社(部):
我(我们)同意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房地产(国有土地证编号: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作为__________(借款人)申请经商的{16}贷款抵押物。若贷款申请获得贵社(部)批准,我(我们)承诺将督促借款人按农信_____ 年_____ 字第_____ 号《{17}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清偿借款本息。若借款人不能依照与贵社(部)签订的《{17}合同》的规定归还借款本息,我(我们)同意贵社(部)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依合同规定处分上述抵押物。所得价款偿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可能发生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同时我(我们)将对此抵押物的处分行为无条件予以承认。如处分抵押物不足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及发生的合理费用时,本人承诺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担保期限为:自本承诺书签发之日起至借款本息及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等清偿完毕时止。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信用社和承诺人各执一份。)
附:
1、承诺人身份证、结婚证及房、地产证复印件等,2、签订承诺书风险提示。承诺人(抵押人签字及手印): 承诺人(共有人签字及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信用社见证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抵押贷款承诺书 xx-xx担保有限公司:
抵押人向银行、信用社借款人民币元,由贵公司担保。为此,抵押人另与贵公司签订了《林权抵押合同》。为确保双方合同的履行,抵押人及其家属、其他林权共有人特向贵公司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抵押人及其家属、其他林权共有人同意将《林权抵押合同》中载明的抵押物向贵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人的家属、其他林权共有人同意《林权抵押合同》所载明的条款。
二、若贵公司依《林权抵押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物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抵押人的家属、其他林权共有人承诺配合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三、若贵公司依法依约实现抵押权时,抵押人及其家属、其他林权共有人均自愿放弃与上述声明和承诺相冲突的抗辩权。
四、此承诺书一式份,签字人各执一份、留存一份。特此声明并承诺。抵押人:家属: 其他林权共有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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