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委托书公证处公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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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共同拥有位于____________(房产证号)的房产,其中,委托人占有____%产权。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二、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三、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四、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以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委托人均予认可。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指定账户(账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签署银行《按揭贷款存入帐户确认书》等明确收款帐户的文件;代为签署银行抵押物价值确认函。
2.代为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打印产权资料查询表;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或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数据变更、产权年限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调档、领取修改记录单、领取变更后的房地产证等相关手续;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或地税局等相关部门签署《房地产交易环节个人所得税免征申报表》及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等一切相关手续。
3.代为到银行办理上述房产的资金监管手续,收取或者指定帐户收取监管资金,签署办理及解除资金监管手续所需要签署的申请、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资料。
4.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交易手续费等,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等办理房产转让。
委托人:
年月日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共同拥有位于
(房产证号)的房产,其中,委托人占有50%产权。
委托人特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的代理人, 受托人可以单独以
委托人的名义代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撤销原合同,重签新合同。 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二、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三、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四、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 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委托人均予认可,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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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姓名:________、性别: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受托人:
姓名:________、性别: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一、全权办理出租上述房产有关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租赁合同、收取租金,代理人有权选择承租方并确定租赁价格。
二、管理上述房产,代为支付该房产有关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以及相关费用。
三、以上述房产为抵押办理贷款,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以及借款借据及其它相关文件,收取借款款项。
四、到国土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五、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贷款(即赎¥)手续,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等产权证明,有权递件、取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六、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八、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九、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委托代理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签字、按指印):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受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共同拥有位于(房产证号)的房产,其中,委托人占有50%产权。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二、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三、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四、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委托人均予认可。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近几年,为了控制信贷风险,我国金融机构采取了适度从紧的信贷政策,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倾向于通过民间借贷进行融资;而出借人为了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时,尽快收回借款,减少诉累、缩短时间,采取以卖房为主要内容的委托书公证方式,来保证还款,即所谓的担保性委托书。
采取担保性委托书的一般流程为:
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由借款人或第三人将自有房屋抵押给出借人;同时出借人要求抵押人向出借人或出借人指定第三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受托人代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缴纳税费、办理房产证、收取购房款等内容,并办理公证;三方约定,在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时,由受托人代委托人出售房屋,以卖房款偿还借款人对出借人的借款。
以委托寄售为业的商行当众出卖寄售的货物,由许多顾客出价争购,到没有人再出更高一些的价时,就拍板,表示成交。 另称减价抛售;甩卖:大拍卖。 我国拍卖法中已确认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为拍卖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第一种观点认为,受托人持经公证的委托书卖房,系有权代理,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买卖的法律后果;只要房屋买卖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是公平合理的,则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有效。
第二种观点认为,出借人利用借款人急需用钱的心理,要求借款人或第三人出具卖房的委托书,是显失公平的;委托人和受托人通常是不认识的关系,在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时,双方是对立关系,出借人通过卖房是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非委托人利益,这与委托关系设立的初衷是相悖的;通常房屋设定抵押时商定的价格,也远远低于该房屋的市场价格,往往损害房屋所有权人利益;有的出借人直接将房屋卖给自己,被认为是虚假交易。基于以上四点理由,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无效,房屋应归原所有权人所有。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人 ,身份证号码: ,因事不能亲自至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局办理 等事宜,今委托 (身份证号码: )为本人的代理人,代理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望贵局给予办理。
参保职工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社保相关(转移□继承□退付个账□)手续,委托____社保局:____社保局:,身份证号:__________届时代办,请贵中心将本人的个人账户实际结余资金划入厦门银联卡,卡号__________。
如果委托书在办理公证时,公证员向委托人详细说明了委托书内容,委托人的权利义务,签订委托书的法律后果,并制作了笔录,足以证明委托人对签订该份委托书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充分知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53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该规定,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达成合意,借款期限到期,借款人无力偿还,出借人有权出卖抵押房屋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应认为双方对该事项达成合意,该授权委托书应为有效。
反之,如果出借人在办理委托书公证时,故意隐瞒委托人卖房的意思表示,既不告知委托卖房,也不将委托公证文书交付委托人,应认定房屋买卖非所有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委托书应为无效。
委托权限:参与调解和签署和解协议;参加法庭开庭;调查、提交有关证据;代书和代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和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变更诉讼请求、撤诉、提起反诉等。
由于出借人与借款人属于利益相对方,受托人多为出借人或出借人指定第三人,往往站在出借人利益,急于房屋变现,偿还借款,可能存在房屋买卖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甚大,甚至低价卖给出借人自己,该种情形下,由于房屋买卖价格显失公平,严重损害了所有权人利益,应认定为恶意串通,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2款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1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如果房屋买卖价格是公平合理的,无论是出卖给出借人,还是第三人,都是可以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
简化人户分离、户籍迁移人员的《婚育情况证明》。针对人户分离和户籍迁移的现象,按照“老”办法,需要先由现居住地或原户籍地出具当事人在现居住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期间的婚育状况,再由户籍所在地出具当事人的婚育情况证明。此次,再生育申请人只需提供现户籍地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一地一次”即可。
除以上两点意见外,有人认为担保性委托书构成《物权法》第186条流质条款,“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应认定为无效条款。本律师认为,担保性委托书不构成流质条款,理由是:担保性委托书本意是作为债权的担保,但其实质并不是担保行为,不属于《担保法》中列明的担保行为;同时,有些债权人、债务人在出借款项时,为了减轻所需负担的税费或缩短办理抵押登记时间,并不去房屋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此,该种行为不应认定为担保行为,亦不构成流质条款的问题。
综上,本律师认为,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清楚知悉委托书内容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房屋买卖价格公平合理的话,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有权取得房屋所有权。
2025年买房委托书公证处公证费用(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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