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春运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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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在事故发生后,尽快组织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二、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参加相关单位举办的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习、练习。
三、如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实验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学校保卫处和学校化学危险品与放射源管理领导小组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小时。并在二十四内报出《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卡》。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并对现场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消毒等措施。
四、发生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事故时,应当保护好现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侦破。
五、如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操作人员必须立刻停止实验,注意安全防护,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开展周边人员的撤离。并根据泄露危险化学品的化学特性开展初步急救措施。
六、发生危险化学品人身中毒事故时,应首先尽快派人或电话请医生,并报告有关领导或上级组织,同时采取急救措施,在送医院(或医生到来)之前应迅速查清中毒原因后,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具体措施进行急救:
1、呼吸系统中毒:如果是呼吸系统中毒,应迅速使中毒者离开现场,移到通风良好的环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鲜空气。轻者,短时间内会自行好转;如有昏迷休克、虚脱或呼吸机能不全时,可人工协助呼吸,化验室如有氧气,可给予氧气,如可能,给予喝兴奋剂,如浓茶、咖啡等。
2、经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时,首先要立即进行洗胃,呕吐。
3、皮肤、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皮肤和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时,要立即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冲洗愈早愈彻底好。如能涂或服用适当的缓冲剂、中和剂(注意要用稀浓度的)更好。洗净毒物后,看情况请医生治疗。
为认真做好春运期间全区客货运输工作,确保达到平安、和谐、有序,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春运期间发生自燃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保障公路畅通和运输安全,制度本预案。
成立潘集区交通运输局春运突发事件处置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处置小组对全系统春运期间出现突发事件负总责,并领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各项措施。如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处置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救险抗灾并进行事故调查,指挥应急救援等工作。
1、运管所负责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严把“三关一监督”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及时发布停运决定,负责抢险运力的统一调度指挥,维护应急状态下的运输市场秩序。
2、综合室负责掌握收集春运期间有关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成员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客运企业及时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灾害、客车停开,要提前告知旅客,及时调整运力,疏散滞留旅客。
4、县乡办负责建立公路安全防患机制,发现隐患按程序及时上报,对险情地段设立指示标志和警示标志。
5、局办公室负责组建公路抢修应急分队,落实清障人员、设备,组织力量抢修、清理路障,保障公路畅通。
6、各成员单位确保做好春运突发事件预防处理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1、应急客车:(平电公司抽调备用)。
2、应急机械:(潘一实业公司抽调各用)。
1、统一领导指挥,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更高效有序应对春运期间有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伤亡事件、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县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常备不懈、加强协作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成立由张光宇同志任组长,杨德祥同志任副组长,局医政医管股、疾控股、规财股、应急办等负责人及县人民医院、县120医学急救中心、县中医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医政医管股,张必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汽车客运总站、城东汽车站、城南汽车站、江阳汽车站、平昌火车站等重点区域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的组织领导工作。
1.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做好春运现场可能大量突发伤员应急收治准备工作。加强急诊、手术、医技、血库等临床业务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医疗救援能力,组建应急医疗队伍,确保各类伤员病人特别是重症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负责加强车站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采取措施,防止传染疫情暴发,指导做好消毒及卫生处理等工作。
3.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要建立卫生监督队伍,负责加强车站等重点区域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和群众落实预防传染病、化学中毒等公共卫生危害的措施。
4.县120医学急救中心要加强车辆、急救设备等管理,提高应急医疗救援能力,确保各类伤员病人特别是重症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转运和救治。
5.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医疗卫生救援队,负责本乡镇辖区车站等人员密集地点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一)指定救治定点医院。为保证春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指定平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为春节期间突发事件受伤人员救治定点医院,其余医疗机构为后备救治医院,按就近救治原则做好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二)建立应急医疗救护队。要及时做好加强各有关单位和安置点现场医疗力量的准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春运应急医疗队,要指定一名医生为应急医疗队队长。每支应急医疗队至少由1名医生、2名护士组成。县医学急救中心要加强人员值班值守,一、二线班要能随时出动。其余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定一名负责医疗业务的领导为应急工作联络员,负责做好本单位应急医疗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络员和应急医疗队队长的联系电话必须24小时畅通,随时接受春运医疗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指挥。
(三)建立应急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队伍。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队伍,要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和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20xx年1月20日,各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成立相关应急队伍,健全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报局医政医管股备案。各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要认真检查和维护各种急救仪器、设备、救护车辆、通讯设备,做好药品、物资储备等工作,确保人员处于临战、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一)汽车客运总站、城东汽车站、城南汽车站、江阳汽车站。
1.二级响应。当车站候车旅客聚集达到2000人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由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各单位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
(2)由医疗救治医院在车站设立医疗点,加强医疗救护工作。具体区域为:县人民医院负责汽车客运总站、城东汽车站,县中医院负责城南汽车站,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江阳汽车站。
(3)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应急队伍增加巡查密度,加强旅客传染病监测、有关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
2.一级响应。当车站候车旅客聚集达到3000人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视情况,增加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医疗队、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队伍派出人员前往增援。
(二)平昌火车站。
1.二级响应。当车站候车旅客聚集达到2000人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由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各单位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
(2)由县人民医院到车站设立1个医疗点,加强医疗救护工作。
(3)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应急队伍增加巡查密度,加强旅客传染病监测、有关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
2.一级响应。当车站候车旅客聚集达到3000人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视情况,增加县人民院、金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人员前往增援。
(一)医疗救护信息报告。各现场医疗点按要求认真填写旅客医疗救护记录,包括救治人数、使用药品等具体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承担护送伤病员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每日下午17时前向县卫生健康局值班办公室报告(电话:xxx)伤病员人数、医疗救治进展等情况,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必大,13568491949)。
(二)卫生保障信息的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收集春运期间落实传染病监测、加强传染防控工作情况,如发生突事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事件及时向县春运医疗卫生保障领导小组报告。
文档为doc格式。
紧紧围绕初步拟定的核心价值观词条(客户、诚信、绩效、创新)进行撰写,可以包含如下内容:
1、企业在创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扬奉献精神,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典型事例;。
2、企业领导及员工自觉践行企业文化,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的典型事例;。
7、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回报社会的典型事例;。
(注: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可以尽量的挖掘身边的典型事例)。
请按下表填写企业文化故事案例,现不要求文笔流畅度,只需您把真实案例故事表述清楚,我们会做初选出优秀的故事案例,届时再安排采访撰写,请各部门负责人督促本部门务必认真填写(字数在500字以内即可):
新闻的标题和其他文体的标题有别。它常常有引题、正题和副题多行标题组成。正题即新闻的主题目,也是实题。引题也称眉题或肩题,标在正题上面,用以引出正题,往往起交待背景、烘托气氛的作用。副题也叫子题或辅题,标在正题下面,是正题的补充,也往往是新闻的主要事实或结果的提要。但不是所有的消息都有三行标题。
常见的有下列几种:1单行标题:即只有正题。如:2双行标题:即由正题、副题或引题、正题组成。如:3三行标题:即由“引题、正题、副题”组成。如:
2.导语导语的作用是为了对新闻的内容作提纲挈领的说明。形式多种多样。
(1)摘要式。把新闻最主要的事实扼要地写在消息的前面,表达文章的主题,反映是实质性问题。如:
(2)叙述式。根据记叙文的六要素,把消息中最新鲜最主要的事实,简明扼要、开门见山地写出来。如:
(3)提问式。明确尖锐地提出问题,引起读者的注意。如:
(4)描写式。对消息的主要事实国其中一个有意义的侧面,作简洁朴素而有有特色的。
描写,引人入胜。注意不能用过分夸张的字眼。
(5)评述式。先就某一事实来评论,然后再谈这件事的经过和意义。如:
3.主体消息的主体部分展开揭示文章的主题思想。其结构安排不外乎按时间顺序和按材料性质归类排队。按时间顺序写的,切记写成流水帐;按材料性质写的,注意不要重复混乱。
4.结尾结尾常常可以省略。如果必须有,可采用小结式、分析式、评论式、展望式、号召式、激发式等等。
五、消息写作技巧。
1.标题要传神。
2.导语要精练。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一切较长的文电,均应开门见山,首先提出要点,即于开头处,先用简要文句说明全文的目的或结论(现代新闻学上称为„导语‟,亦即中国古人所谓,„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唤起阅者注意,使阅者脑子里先得一个总概念,不得不看下去。”这段话对我们写好导语很有帮助。精练的导语总是把最新鲜、最生动的事实告诉别人。如在现实生活中,群众口头新闻的表达方式往往是“小李考上博士了!”“老王被拘留啦!”等等。高度概括,扣人心弦,精心提炼,是导语的必然要求。
3.背景要生动。新闻的背景,就是新闻事件的历史和环境,要正确地反映事物,就必须交待它的背景,分析他的内在联系。背景介绍可以突出主题,帮助读者了解新闻的来龙去脉,增加读者的见闻和知识。
背景的写作,要注意几个技巧:一是新闻中的背景,应该只写和新闻事实直接有关联的材料,选择能为新闻主题服务的。二是新闻中断北京应该简炼扼要,不宜写得过多过长。三是背景材料要穿插在事实的叙述中。四是要关心读者的需要,千万不要以为自己知道的东西读者也知道。要象给朋友爱人写信那样,处处体贴对方,把事情的背景向读者交待清楚。五是背景写作要生动,不能平铺直叙,要有波浪,有变化。要生动活泼,有战斗性。
案例:
hq花岗岩通体瓷砖荣膺第二届中意陶瓷设计大赛优秀奖。
5月21日晚,第二届中国意大利陶瓷设计大赛颁奖典礼在佛山新媒体产业园隆重举行,经过50多家知名品牌企业激烈的角逐,hq花岗岩通体瓷砖帝兰石脱颖而出,一举获得优秀奖的荣誉称号。这是hq花岗岩通体瓷砖自20xx年春季品牌升级后获得的最新成果,也是hq“创新科技引领企业发展”战略的傲人结晶。
大赛诸多评委、颁奖典礼主持人及乐队成员为意大利国籍背景。
据悉,第二届中国意大利陶瓷设计大赛由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意大利陶瓷机械及设备制造商协会(acimac)和陶城报联合主办,由意大利对外委员会、意大利陶瓷机械设备制造商协会、陶城报、意大利工业设计协会、意大利建筑设计、中国技术专家、终端用户等领域的七位代表组成,旨在鼓励企业运用意大利产品标准或设计服务,研发精良的瓷砖产品,推动中意两国在陶瓷领域的长足发展。
欧洲设计学院教授贾科莫评委及张槎街道办党工委书记胡安泉颁奖。
hq精品瓷砖源自逾五十年陶瓷制造经验的知名陶企原佛陶集团佛山市化工陶瓷厂,一直秉持“因专业而超越”的企业理念,专业开发通体防滑耐磨瓷砖,本次获奖产品为行业首创的第三代花岗岩通体瓷砖帝兰石,它以黄金砂、卡拉麦里金等名贵花岗岩为创意蓝本,运用独创的原石智能刻录、超石粒子配制、八次精控搅炼三大尖端工艺,将意大利先进的设备技术、简约优雅的通体砖设计潮流和中国博大精深的陶瓷文化完美地结合起来。产品具有斑斓细腻的逼真外观、表里如一的质地,无间缝、无色差、坚硬耐磨、防污环保的卓越性能,无论如何雕琢切割均浑然天成,没有出现分层的现象,更加美观大方,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仿石+通体”双料王,有力鉴证hq精品瓷砖在通体瓷砖行业领军地位,引领仿石瓷砖的设计风尚。
hq花岗岩通体瓷砖雅筑柏林艺术馆。
柏林艺术馆坐落于南国陶都石湾,毗邻世界闻名的南风古灶,是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潘柏林先生离游石湾二十年后,归巢故土的艺术殿堂。柏林艺术馆选用hq花岗岩·通体瓷砖作为室内外墙地面装饰主材,hq花岗岩浑然天成的艺术气质,无疑为这座艺术殿堂画龙点睛。
hq总部位于陶都石湾跃进路,离柏林艺术馆仅数百米,自成立以来,一直深受石湾陶文化熏陶,以传统陶艺与现代技术相互融合,凝结成一片片独一无二的瓷砖臻品,造就hq深厚的品牌内涵与端庄高雅的艺术气质。hq花岗岩通体瓷砖与简约的景致布局、精致的艺术陶瓷相映得彰,馆内所到之处感受到高雅浓郁的艺术氛围。逼真立体的瑞威石颗粒自然和谐,色调变化自然,端庄而不呆板,品味高雅;纹理飘逸从容的星河石犹如迢迢星河跨越时空,充满神秘与唯美,唯美纹理配合简洁而复古的色泽、细腻质地,营造出高雅的艺术情调,漫溢一种经典与和谐之美。
(高雅端庄的瓷砖产品与馆内藏品相得益彰)。
柏林艺术馆的设计理念强调“过去与未来、历史与现代、艺术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徜徉在这个艺术殿堂,古朴的中式木饰点缀、环绕式的翠竹庭院、潺潺的流水,亭台水榭,一花一木,一砖一瓦,均散发着扑面的艺术气息,充满古雅韵味外,更不乏现代气息,柔和的色彩,随意的搭配,舒适而惬意,是自然智慧的现代演绎,是时尚空间与传统文化的完美融合。
20xx年春运时间从1月10日起至2月18日结束。为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因各种突发性事件导致大量旅客滞留和群体性的事件等情况,及时、妥善采取处置措施,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安监科,郑远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海军、刘立军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春运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联系电话:xxxx。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农村处、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市海事局及市运输总公司、市公交公司、迅达运输公司要分别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
(一)负责春运应急预案启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应急处理公路、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措施。
(三)研究制定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处置对策和措施。
(四)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交通部门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五)应急处置因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或冰冻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阻断,公路、水路交通发生安全事故时,快速排除险情和障碍,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六)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急需调用的大宗物资、旅客运输所需的车辆、船舶等。
(七)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的新闻媒体宣传组织等。
(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
(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农村处、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因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造成交通阻断或人为破坏造成道路中断时,及时组织人员、机械、物资进行抢修保通,保障公路畅通。
(三)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根据全市营运客车总数的5%预留机动运力,将应急车辆的单位、驾驶员姓名、车号、座位数等情况登记造册。在运输高峰时段,按照应急客、货运输的要求,及时调配车辆,满足各类道路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需要。
(四)市海事局:负责水上交通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发布航行警(通)告,特殊情况下采取停航、封航等措施。
1、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上报市局应急指挥办公室,随时报告事件动态。
2、全力维护运输秩序,保障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3、发生旅客大量滞留时,为旅客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4、预留一定数量的客、货车辆作为应急抢险运力。
(一)公路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公路应急预案,公路部门应迅速开展工作,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研究制定处置方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2、出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造成公路通行困难时,协调交警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对造成公路阻断的路段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和抢修,必要时开辟绕行线路。
(二)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在突发事件中,需要调集车辆等运输保障力量时,运输部门立即开展工作,启动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及行车安全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预备车辆,进入紧急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3、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运输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抢运紧急物资。
4、确保运输安全有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三)水上交通应急处理。
辖区水上出现一般险情时,启动水上运输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发生特别重大事件时,在上报局应急办公室的同时,上报市安全生产应急中心。
(四)新闻宣传应急处理。
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发单位经确认后要第一时间向市局报告有关情况,市局将按有关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
各单位请于20xx年1月10日前将各单位春运应急工作预案、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和应急值班人员表报送局应急办公室。
(一)各单位要按制定的相应应急方案或措施,合理安排人员,确保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按照“谁值班,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接到紧急任务指令时,要认真、负责、冷静、及时的开展工作。
(三)接到应急任务安排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任务,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的有关单位的领导、直接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执行任务中作风散漫、贻误时机、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将按上级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了加强新龙县中学化学药品管理,积极应对化学危险品可能对师生伤害事件的发生,有序地组织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控制事故扩大。根据上级文件《关于加强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新龙县中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和防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物品、压缩气体、易燃易爆物品、氧化剂、有机氧化物、有毒品、腐蚀性物品等。
2、化学危险品管理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符合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3、使用或者处臵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各类型危险化学品必须远离教室,食堂、宿舍。避开可能有物体坠落的地方和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单独分类存放。
2、存放地必须有围栏,存放房要门、锁齐全。并必须要有相应类别的安全警示标识。
3、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检查监督制度。
1、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制度。做到每班领多少用多少,没有用完的要及时交回仓库保管。
2、使用时,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眼镜、手套、口罩、防护服装等。
3、调配、使用时应将作业现场有可能发生危险的范围内的杂物、易燃易爆、可燃性物质清理干净,配备相应的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疏散人员,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使用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4、调配、使用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
组长:蔡仁国副组长:罗顺英成员:高建军、雷春江职责:
1、组织学校各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进行处臵,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准确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学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最高指挥机构。
2、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学校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
3、在本学校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有危及学校和人员险情时,及时沟通情况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6、全面负责各种突发事故的处理;协调各小组的工作,人员配备、监督、检查小组职责落实情况。
7、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原因、责任、结果及处理意见。
8、组织成员学习相关知识,明确各小组的职责,不断提高成员防范应急能力。
下设工作组:组长:登真年扎成员:张燕、阿聪
1、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情况收集和报告工作、承办具体处臵事宜。
2、负责检查和监督应急救援物资、设备人员:巡警110急救120火警119。
3、牵头负责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勘察、取证工作。
5、发生大的事故后,要保障对外界的联络畅通,并掌握所有成员的通讯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高科技手段迅速做到上通、下达。
6、应做好救灾组织与预先人员之间、救灾组织与上级领导和救治单位之间的信息,同时当通讯系统被破坏时做好利用其他方式进行联络的可能性。
(一)防火发生原因:
1.点燃的酒精灯碰翻或酒精喷灯使用不当。
2.可燃物质如汽油、酒精、乙醚、苯、丙酮、氢气、乙炔等因接触火焰或处在较高温度下着火燃烧。
3.能自燃的物质如白磷等由于接触空气或长时间氧化作用而燃烧。
4.化学反应引起的燃烧或爆炸。
5.电路故障
预防措施:
1.易燃物和强氧化剂分开放臵。
2.进行加热或燃烧实验时,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使用易挥发的可燃物质,实验装臵要严密不漏气,严禁在燃烧的火焰附近转移或添加易燃溶剂。
4.使用酒精喷灯前应先检查盛酒精的筒有无酒精外漏,酒精蒸气出口处有无局部阻塞。
5.易挥发的可燃性废液只能倾入水槽,并立刻用水冲去。可燃废物如浸过可燃性液体的滤纸、棉花等,不得倒入废物箱内,及时在露天烧去。不得把燃着的或带有火星的火柴梗投入废物箱内。
6.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7.实验室内经常备有砂桶、灭火器等防火器材。
8.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前,仔细检查酒精灯是否熄灭,电源是否关闭。
处理方法:
1.迅速移走一切可燃物,切断电源,关闭通风器,防止火势蔓延。
2.如果是酒精等有机溶剂泼洒在桌面上着火燃烧,用湿抹布、砂子盖灭,或用灭火器扑灭。如果衣服着火,立即用湿布蒙盖,使之与空气隔绝而熄灭。衣服的燃烧面积较大,可躺在地上打滚,使火焰不致向上烧着头部,同时也可使火熄灭。
3.扑灭化学药品、试剂造成的失火要注意以下事项:
(1)比水轻的有机溶剂(如苯、石油烃类、醚等)着火,切勿用水扑救,对于这些物质的燃烧用细砂覆盖或用泡沫灭火器扑灭。
(2)比水重且不溶于水的有机溶剂(如二硫化碳)着火,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3)与水发生剧烈作用的化学药品着火,如金属钾、钠、镁、铝粉、电石、三氯化磷、五氯化磷、过氧化氢、过氧化钠、过氧化钡等切勿用水扑救。这些物质小范围的燃烧可用细砂覆盖,使之与空气隔绝而熄灭。若燃烧范围较大时,应用干粉灭火机扑救。
(4)如果在烧杯、蒸发皿或其它容器中着火时,可用玻璃板、磁板、金属板甚至木板覆盖,通常即可使火熄灭。
(二)防爆炸发生原因:
1.点燃未经检验纯度的氢气、乙烯、乙炔等气体,或在检验纯度时疏忽而引起爆炸。
2.仪器装臵错误,在加热过程中形成密闭系统,或操作大意,冷水流入灼热的容器。
3.某些固体试剂混和后研磨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如误把红磷和氯酸钾混和后进行研磨。
4.气体通路发生堵塞故障。
5.在密闭容器里加热易挥发的有机试剂,如乙醚。
6.减压试验时使用薄壁玻璃容器,或造成压力突变。
预防措施:
1.在点燃氢气、乙烯或乙炔等可燃性气体前,必须检验它的纯度。这些气体的发生器应远离灯火。
2.固体试剂应分别研磨。
3.蒸馏时,仪器系统不可完全密闭。使用气体时,应严防气体发生器或导气管堵塞。
4.在减压蒸馏时,不可用平底或薄壁烧瓶,所用橡皮塞也不宜太小,否则易被抽入瓶内或冷凝器内,造成压力的突然变化而引起爆炸。操作完毕后,应待瓶内液体冷到室温,小心放入空气后,再拆除仪器。
5.对在反应过程中估计会有爆炸危险的,则使用防护屏和护目镜。
(一)所述方法处理。如有人身伤害应送医院治疗。遇到大量出血,应先止血。
(二)防中毒发生原因:
1、接触了有毒物质或吸入有毒气体。
2、对有些试剂的性质不够了解,处理不当。如黄血盐本身无毒性,但若与酸作用,就会分解出剧毒的氰化氢气体。
3、制备有毒气体的装臵不合理或操作不熟练。
预防措施:
1、一切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必要时戴上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
2、有毒药品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规定的限量使用。
3、使用气体吸收剂来防止有毒气体污染空气,如氯气可以通过氢氧化钠溶液或活性炭吸收。
4、有毒的废物、废液要倒在专设的废液桶里,由实验员经过消毒处理后再酌情处理。
5、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或利用实验器具贮存食品,餐具不能带进实验室。
6、手上如沾到药品,应用肥皂和冷水洗除,不宜用热水洗,也不可用有机溶剂洗手。
7、皮肤上有破伤,不能接触有毒物质。
8、处理液溴、氯化氢、氯气、氰化物、甲醇、氯仿、四氯化碳、苯、硝基化合物、苯胺、酚类等药品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必要时,可戴防护目镜和橡皮手套。
9、实验室经常注意通风,即使在冬季,也适时通风。在实验室中发生人身中毒时,必须采取急救措施,应先行急救,再送医院治疗。治疗方法为:
(1)吸入毒气:将其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冬天注意保暖),让中毒者吸取新鲜空气,如轻度中毒者会较快恢复正常,如果发生昏迷休克,可给中毒者做人工协助呼吸,保持安静,注意保暖。
(2)消化道误服中毒应立即洗胃,使中毒者呕吐。常用的洗胃液是食盐水、肥皂水,3——5%的碳酸氢钾溶液或1:50的高锰酸钾溶液(千万不能太浓,防止灼伤胃粘膜)。洗胃液要大量喝,边喝边使中毒者呕吐。如果没有洗胃液,可以引用大量温开水,冲淡毒物并使中毒者呕吐。洗胃药反复进行多次,直到胃中基本没有毒物,然后再服解毒剂。常用的有生蛋清、牛奶、淀粉糊、面汤等。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准则
1.4适用范围
在我司辖区内发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
1.5启动标准
在我司辖区内发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启动本预案:
(1)发生危险化学品引起的火灾;
(2)由于泄漏、爆炸等各种原因可能造成较多人员急性中毒等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2.1组织机构
2.2工作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职责
以抢救受灾人员生命、控制事态扩大为第一目标,按照本应急预案和现场实际情况,负责受灾人员抢救和抢险救灾工作;向上级汇报和向社会媒体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2.2成员单位职责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应急救援模拟演习;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管理部:.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对事故现场区域物料进行转移,保证道路的畅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财务部:负责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所需资金的财政预算。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
3、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1)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侦检、警戒、救护、控险、灭火、堵漏、输转、洗消、清理等任务。该组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具体工作由保安队负责牵头和协调。
(2)伤员抢救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3)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4)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
(5)抢险设备、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设备、器材和物资的供应,组织抢险设备器材进场,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4.1事故报告与报警
(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立即报告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2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域即距事故现场0~1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即距事故现场100~5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3)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4.3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泄漏分为液体泄漏和气体泄漏,火灾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设备缺陷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控制、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4.3.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现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
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物处置: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4.3.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先控制,后消灭
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3)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
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4)消灭余火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4.4在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区域应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1)事故中心区域。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2)事故波及区域。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的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3)受影响区域。该区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春节将至,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施工现场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部渡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结合我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及外围显著位置张贴烟花爆竹禁放标识。
2.保持施工现场消防管道水流畅通,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储备充足。
3.临近施工现场的居民区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项目部人员对周边及现场内的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喷水湿润,尽可能的降低可燃性,并且对施工现场内的可燃物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遮挡。指派专人在施工现场有可燃物的地段进行不间断巡逻,以便及时发现火情并及时制止。
二、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1.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2.一旦发生火情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3.值班室取暖用电暖气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人走电源断,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吸烟;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4.在施工现场木料存放场及各号楼楼梯间入口处、办公室、配电房、门卫值班室等重点部位布置消防灭火器,以便迅速控制火势。
三、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采取防雨防风措施。
四、春节期间的岗位巡检工作:
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防火、防盗进行重点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现已排出春节假期值班人员表,安排好专人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明确负责人。并已将值班表张贴在施工现场,向甲方、监理提交值班表,已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五﹑春节假期施工现场防盗:
外来闲杂人员、无关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春节期间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现场。任何材料一律不得出现场,对偷盗现场料具等物品者,值班门卫扣留交值班总负责人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六、值班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
略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铁路法》《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国家铁路局制订并公布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未列入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标准确定为危险货物的,按本规定办理运输。
已分类为危险货物的物质或物品,根据有关规定,作为铁路车辆或者集装箱的组成部分,以及用于货物监测或应急处置的装置和器材,不受本规定限制。
第三条禁止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生产和运输的危险物品、危险性质不明以及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过度敏感或者能自发反应而产生危险的物品。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客运专线及旅客列车禁止运输危险货物,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铁路运输企业、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单位(以下统称运输单位)的主体责任。运输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等规定,落实运输条件,加强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第五条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鼓励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发展专用车辆、专用集装箱运输危险货物。支持发挥铁路运输在危险货物运输方面的优势,开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以及对安全、环保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研究。
第七条运输危险货物应当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规定,具备相应品名办理条件的车站、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间发到。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将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名称、作业地点(货场、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名称)、办理品名及铁危编号、装运方式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同时报送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公布并报送。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规定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的物质或物品,办理运输可不受前款公布信息的限制,但其包装、标志等须符合本规定。
第八条运输危险货物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使用专用的设施设备。依法应当进行产品认证、检验检测的,经认证、检验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第九条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四)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场所和设施等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运输单位应当委托符合国家规定的机构进行。
新建、改建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场所和设施,在既有作业场所增加办理危险货物品类,以及危险货物新品名、新包装和首次使用铁路罐车、集装箱、专用车辆装载危险货物的,应当进行安全评价。
第十一条装载和运输危险货物的铁路车辆、集装箱和其他容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制造、维修、检测、检验和使用、管理符合标准和有关规定;
(二)牢固、清晰地标明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和警示标志;
(五)法律、行政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运输危险货物包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五)包装外表面应当牢固、清晰地标明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六)法律、行政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运输新品名、新包装或改变包装的危险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尚未明确安全运输条件的危险货物运输时,发送货物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组织托运人、收货人和货物运输全程涉及的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商定安全运输条件,签订安全协议并组织试运,试运方案报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抄送相关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危险货物试运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试运结束后,需要制定或者修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由组织试运的铁路运输企业将试运结论及相关资料报送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国家铁路局根据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意见,按职责分工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制修订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托运人应当按照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确定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铁危编号、包装等,遵守相关特殊规定要求。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规范需采取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等特殊措施的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稳定,并将有关情况告知铁路运输企业。
第十五条托运人应当在铁路运输企业公布办理相应品名的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托运手续。托运时,应当向铁路运输企业如实说明所托运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重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对国家规定实行许可管理、需凭证运输或者采取特殊措施的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向铁路运输企业如实提交相关证明。不得将危险货物匿报或者谎报品名进行托运;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
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货物运输包装上粘贴(涂打)安全标签。
托运人托运危险废物的,应当主动向铁路运输企业告知托运的货物属于危险废物。运输时,还应当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放的电子或者纸质形式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十六条危险货物的运单应当载明危险货物的托运人、收货人,发送运输企业及发送站、装车场所,到达运输企业及到达站、卸车场所,货物名称、铁危编号、包装、装载数量(重量)、车种车号、箱型箱号,应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运输单位应当妥善保存危险货物运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第十七条托运人应当在危险货物运输期间保持应急联系电话畅通。
第十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托运人身份进行查验,对承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不得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不得承运未接受安全检查的货物,不得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可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货物。
下列情形,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查验托运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留存不少于24个月:
(一)国家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实行许可管理的危险货物;
(二)国家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危险货物;
(三)需要添加抑制剂、稳定剂和采取其他特殊措施方可运输的危险货物;
(四)运输包装、容器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制度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货物;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告知托运人有关注意事项,并在网上受理页面、营业场所或者运输有关单据上明示违规托运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运输单位应当建立托运人身份和运输货物登记制度,如实记录托运经办人身份信息和运输的危险货物品名及编号、装载数量(重量)、发到站、作业地点、装运方式、车(箱)号、托运人、收货人、押运人等信息,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丢失或者被盗;发现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条运输放射性物品时,托运人应当持有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的有效证明,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运输的放射性物品及其运输容器、运输车辆、辐射监测、安全保卫、应急预案及演练、装卸作业、押运、职业卫生、人员培训、安全审查等应当符合《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托运时,托运人应当向铁路运输企业提交运输说明书、辐射监测报告、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装卸作业方法、安全防护指南,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查验、收存。托运人提交文件不齐全的,铁路运输企业不得承运。托运人应当在运输中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措施,对运输中的核安全负责。
第二十一条铁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隔离等应当符合规定。仓库、雨棚等专用设施,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应当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第二十二条危险货物运输装载加固以及使用的铁路车辆、集装箱、其他容器、集装化用具、装载加固材料或者装置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技术状态不良、未按规定检修(验)或者达到报废年限的设施设备,禁止超设计范围装运危险货物。
货物装车(箱)不得超载、偏载、偏重、集重。货物性质相抵触、消防方法不同、易造成污染的货物不得同车(箱)装载。禁止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
第二十三条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第二十四条运输危险货物时,托运人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和应急处理器材、设备和防护用品,并使危险货物始终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托运人应负责对押运人员培训教育。押运员应了解所押运货物的特性,熟悉应急处置措施,携带所需安全防护、消防、通讯、检测、维护等工具。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告知铁路运输安全规定,检查押运人员、备品、设施及押运工作情况,并为押运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押运人员应当遵守铁路运输安全规定,检查押运的货物及其装载加固状态,按操作规程使用押运备品和设施。在途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可靠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向铁路运输企业报告。
第二十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与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签订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协议,明确各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内容及其安全保证措施等。
运输单位间应当按照约定的交接地点、方式、内容、条件和安全责任等办理危险货物交接。
第二十六条危险货物车辆编组、调车等技术作业应当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途中停留时,应当远离客运列车及停留期间有乘降作业的客运站台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设施,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装运剧毒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和气体等危险货物的车辆途中停留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人看守,押运人员应加强看守。
第二十七条装运过危险货物的车辆、集装箱,卸后应当清扫洗刷干净,确保不会对其他货物和作业人员造成污染、损害。洗刷废水、废物处理应当符合环保要求。
第二十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定位系统对运营中的危险货物运输工具实行监控,建立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可对危险货物运输全程跟踪和实时查询,按要求与铁路监管部门共享数据。
第二十九条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有关规定配备符合国家防护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职业防护等设施设备,开展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预防人身伤害。
第三十条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岗位安全责任、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保障、劳动保护、责任追究、安全例会、应急管理等制度,完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押运、运输等操作规程和标准化作业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运输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环保、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开展危险货物运输技术培训应当制定培训大纲,设置培训课程,明确培训具体内容、学时和考试要求并及时修订和更新。危险货物运输培训课程及教材、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培训记录应当保存36个月以上。
第三十二条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知悉自身在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所运输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及其运输工具、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第三十三条运输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要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运输单位在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等运输高峰期或者恶劣气象条件下,以及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应当采取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必要时可采取停运、限运、绕行等措施。
国家铁路局根据需要,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可以决定对属于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实施管制。
第三十五条运输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害,制定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并与相应层级、相关部门预案衔接。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公布,并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情况应当报送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第三十六条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环境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泄漏等情况,押运人员和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运输相关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报告当地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公安、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以及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三十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实时掌握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状况,并按要求向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报告危险货物运量、办理站、设施设备、安全等信息。
第三十八条铁路监管部门依法对运输单位执行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内容:
(一)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完善情况;
(二)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环保培训及考核情况;
(三)保证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四)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危险货物运输设施设备配置、使用、管理及检测、鉴定和安全评价情况;
(六)危险货物办理站信息公布情况;
(七)承运危险货物安全检查情况;
(八)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十)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配置、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十一)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情况;
(十二)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九条铁路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作业场所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四)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四十条铁路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遵守执法规范;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对铁路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不得拒绝、阻挠。
第四十一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装备,应用信息化手段和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铁路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时,可聘请熟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化学化工、安全技术管理、应急救援等的专家和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撑,可依法委托安全技术机构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铁路监管部门举报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铁路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三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运输单位的违法行为信息,并将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故意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等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公告。
第四十四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运输危险货物的,按照《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处罚;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实施处罚的,应当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运输危险货物,造成铁路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五条铁路运输企业违反本规定运输危险货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规定在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客运专线及旅客列车运输危险货物的;
(六)未按规定向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报告危险货物运量、办理站、设施设备、安全等信息的。
第四十六条托运人违反本规定运输危险货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相关标准确定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铁危编号等的;
(四)未按规定提供应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或者应急联系电话不畅通的;
(五)押运人员未落实押运职责或未遵守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
第四十七条运输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危险货物的运单未按规定载明相关信息,或者未按规定期限保存的;
(六)货物装车(箱)违反本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七)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集装箱,卸后未按规定清扫洗刷干净的;
(八)未按规定对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的。
(九)未按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十)未按规定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或者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未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的。
第四十八条铁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在紧急情况下,为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铁路局公布应急运输的危险货物,不受本规定限制。需在未公布危险货物办理信息的办理站办理时,发送货物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会同托运人、收货人和到达货物的铁路运输企业制定运输方案,采取保证安全的措施,并报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
第五十条军事运输危险货物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2025年运输企业春运应急预案(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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