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点检管理办法 设备点检细则
文件夹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了进一步强化生产处设备管理,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生产运行中出现的设备故障和缺陷,努力促进向计划性和预防性检修转变,尽量减少设备故障率和经济损失,切实保障生产平稳、安全运行。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处设备检修管理。
二、管理职责
(一)生产处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并监控、指导和考核日常运行情况;
(三)维修班负责生产处设备管理,定期点检和巡检,及时修复故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设备点检目的:通过点检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维持和改善设备性能,预防故障发生,减少设备故障率。
1、岗位点检
(1)设备运行中的异响、振动、异味;
(2)设备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质、油压、油位、冷却等);
(3)目测设备零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4)检查设备的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5)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6)设备负荷大小;
(7)设备运转过程中的温度、压力、电流等;
(8)设备其它特殊要求的情况。
2、维修点检
(1)监督、指导岗位的日常点检,复核各岗位的日常巡回点检记录;
(3)检查生产处设备卫生状况。
3、生产处点检
(1)监督、检查生产处设备巡回点检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各岗位日常点检质量、巡回点检记录;
(3)检查主体设备的运行技术状态,对有异常的设备进行精密点检和诊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二)设备巡检
主要包括定期、不定期、交接班、特殊情况检查等内容。
(3)设备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设备、系统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5)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他现场设施的完好情况;
(6)生产现场和设备、系统的卫生状况;
(7)有关防暑度夏、防寒防冻设施的完好情况。
(8)常用工器具的数量和完好情况。
(9)有关记录、指示的情况及变化趋势。
(10)原则上重要运行设备和系统每1个小时检查一次;辅助设备和系统每2个小时检查一次;运行设备和系统有缺陷时在原规定检查时间上可缩短一半时间。
(三)设备维护保养
2、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4)搞好设备润滑,坚持“五定”和“三级过滤”(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三级过滤: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过滤,岗位储油桶到油壶过滤,油壶到加油点过滤)。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3、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8、巡检中发现设备着火或危急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持灭火器实施抢救。对于现场无法停电的设备,应及时汇报,联系拉闸停电再行处置。
(四)设备维修
4、设备维修时,应悬挂醒目状态标识,以防止误操作而发生安全事故;
6、设备修复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填写《设备故障检修记录》,详细说明故障原因、处置结果,当班运行班应对维修质量进行确认,当班班长应在《设备故障检修记录》上签字认可。
一、空调使用实行“部门专人负责制”,由部门指定现场责任人全权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空调使用的条件
1、使用空调时应根据室外实际温度进行开启,即夏季室外最高气温达到30℃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6℃;冬季室外气温低于5℃以下的,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制热温度设置不应高于20℃。
2、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3、办公人员离开或办公区无人预计一个小时以上的,应关闭空调,严禁室内长时间无人情况下开启空调。
4、下班要提前30分钟关闭空调。
三、空调使用的安全规定
1、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2、空调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风叶方向,不得覆盖出风口,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或遥控器损坏的,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损坏人承担。
3、注意用电安全,发现电路或空调故障要及时停止使用并向办公室报修,不得强行使用。
4、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插头拔下,将遥控器内电池取出,同时做好室内和室外机的保洁工作。
5、定期清洗消毒过滤网,保持空调卫生干净
四、空调室内严格禁止以下不文明行为
五、违反本规定的处罚
1、凡有违反上述“空调使用的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30元/次。
2、凡有违反上述“空调使用的安全规定”的处以罚款50元/次。
3、凡有上述任一不文明行为的处以罚款30元/次。
4、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与违规操作者罚款50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现场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
第一条 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商场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必须由商场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长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分三班:早班——7:00~15:00点;中班——15:00~23:00 点;大夜班——23:00~次日7:00点。
第四条 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第六条 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
第八条 (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
第九条
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
第十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人员应于出差前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村民委员会公章一律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发。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二、公章的使用
(一)下列事项须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印章保管人方可加盖公章:
1、各种责任状、年、季、月(临时)报表;
2、各类请示、申请、报告、合同(协议)文书;
3、村民建房申请、民政救助要求;
4、上级政府部门、机关单位、村外单位及企业和个人须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的各种文书、报表、证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项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盖公章:
1、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婚姻状况等基本情况的;
2、村民要求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的申请;
3、村民户籍迁移、出具死亡证明书等,保管公章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办理。
(三)凡涉及贷款、重大工程项目发包、担保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
猜你喜欢
为了加强对运行设备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异常,防止设备事故,保证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检修、运行人员对设备系统进行巡回检查的管理职能、管理与要求、定期巡视设备的规定、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设备系统的巡回检查工作。运行、检修人员均应通晓本标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四、定义、术语及缩略语
(一)公司
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五、职责与权限
设备巡回检查在站长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运维人员具体负责本电站所辖设备巡回检查。
六、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巡回检查
1、交接班检查;
2、定期巡回检查;
3、预防性检查;
4、特殊情况检查。
(二)巡回检查的要求
1、各类检查均应由能独立工作的生产管理人员、检修、运行人员进行,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部批准。
2、巡回检查人员必须遵照本电站制定的巡回检查规定,按照所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项目进行检查,做到检查严、细、无遗漏。
3、巡回检查时必须携带必备的检查工具。
4、巡回检查中不允许随意拆除检修安全措施、挪动和跨越遮栏,以及乱动正在运行的设备等。
5、巡回检查时应思想集中,做到“五到”,即:腿要跑到、眼要看到、耳要听到、手要摸到、鼻要嗅到。
6、需要重点检查的设备有
(1)过负荷及长期满负荷运行的设备。
(2)处于异常运行及有缺陷的设备。
(3)刚操作或调整完毕的设备。
(4)新投入运行的设备(包括检修后投入运行的设备)。
(三)巡回检查周期及内容
1、变电站巡视检查每天一次。巡视内容包括变压器、六氟化硫开关、刀闸、电容器及高压开关柜等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等。
2、场内集电线路每天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杆塔倾斜、横担歪扭及杆塔部件锈蚀变形、缺损情况;导线、地线锈蚀、断股、损伤或闪络烧伤情况;拉线松紧情况;避雷器及电缆有无异常情况;金具、绝缘子是否完好等。
3、箱变检查每月一次,具体时间与风机外表检查相同。检查内容包括声音、温度、油位、状态指示及是否有打火放电现象等。
(四)值班人员定期巡视检查
1、值班人员巡回检查按电站规定的检查路线和内容进行。
2、值班人员在巡检中如发现危及设备或人身安全时,除按有关规定采取紧急措施外,立即汇报值长。
3、巡检人员必须做好巡检记录,并将巡检中发现和处理的设备缺陷记入设备缺陷登记簿内,暂时不能处理,且不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列入设备大、小修计划处理。
七、检查与考核
(一)电站应按本标准不定期对设备巡检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二)对因由于违反巡回检查管理制度而使设备发生事故或公司管理人员发现值班人员没有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或检查不到位,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一、小区内所有业主(住户)均无权私自在过道、绿化带、外墙壁和其它场地设立广告牌。
二、所有商铺招牌只能在商铺内或自己门面外墙悬挂、张贴。
三、任何业主(单位)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悬挂、张贴任何招牌及广告。
四、占用楼宇走道、墙面、天台做公司招牌、广告的单位,需向管理处申请,在不影响消防、安全及小区环境美观的前提下,管理处给予批准,并且设置人或单位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经业委会同意在公共通道设置公司招牌等的单位,应向管理处交纳一定数额的场地使用费,用以补充小区的管理服务费。
六、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违章装修处理,除令其拆除、撤消、修补破损、恢复原状外,还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设备点检管理办法 设备点检细则优秀(六篇)
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