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出差人员管理制度及流程 出差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大全(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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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员管理制度规定出差人员管理规定篇一
一、总则:
1、为了明确营销人员出差费用报销流程,规范营销人员出差的费用报销标准。
2、由总代理邀请(或与公司达成协议)去市场终端服务时,服务人员由公司到总代理处的交通费由公司承担,到达后的费用由总代理承担。
二、适用范围:
营销人员因公被派去外地的公交、住宿、伙食、手机通讯等需报销的费用;
三、职责:
1、营销总监和总代理负责出差费用报销单据的合理性与真实性进行审核。
2、财务部负责出差人员出差费用报销的常规性审核与费用结算。
3、常务副总负责营销人员5000元以下(含5000元)出差费用单据报销的批准。
4、董事长负责营销人员5000元以上的出差费用报销的批准。
四、出差费用报销程序
1、营销人员因公出差须先填写《出差任务书》,说明出差目的、路线及时间等,并经营销总监(或常务副总)审批后,将《出差任务书》交财务部以便出差费用报销时核查。
2、对未经审批而出差的,公司不予认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负担,公司不予报销并按旷工处理。
3、出差人员在出差过程中,确因特殊情况需改变计划路线或延长出差时间的,必须电话请示营销总监(或常务副总),经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所产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回公司后,须在3日内将出差报销票据分类整理、分项粘贴,并如实填写报销票据,报销单据上一般要求总代理签字。
5、出差人员将票据整理完毕后,经财务人员进行常规性核对,财务主管审核签字。
6、财务审核无误后,由常务副总进行审批,审批签字后的报销票据由财务部进行结算。
7、对超过5000元以上的出差费用,由董事长负责签字批准。
8、财务部审核票据要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履行性审批一般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
9、公司在计算出差补助时,原则上实行报头不报尾的方式(即从出差出发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差结束日不予再算)。
10、出差费用报销需凭正式发票报销(伙食补贴和手机通讯费除外),白条及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11、出差人员未报销上次出差费用前,不得再次向财务部借支出差预付款。
12、对与代理商及办事处工作人员一同下市场的,其营销部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代理商承担。
交通费、住宿费、电话费、伙食费标准:
一、 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节约奖励的办法,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
2、天津、广州、深圳、杭州、东莞、珠海、中山、佛山、苏州、常州、无锡、宁波、温州、大连、青岛、南京的下属县级市县城。
(3) 二级地区:1、县级市及县城、乡镇(天津、广州、深圳、杭州、东莞、珠海、中山、佛山、苏州、常州、无锡、宁波、温州、太连、青岛、南京的下属县级市县城除外)。
二、 报销标准
1) 车费:长途车费的实报实销
三、 日常生活的餐费、电话通讯费等由公司承担。
1) 餐费:总监/副总:60/天,部门经理/区域经理:50/天,其他工作人员:45/天(包含三餐及饮水费)
2) 电话通讯费:总监省内150元/月,省外20元/天。部门经理/区域经理省内100/月,省外15元/天。督导省内100元/月;省外10元/天。如电话因欠费停机或工作时间关机,超过24小时者将扣除当月话费补助的50%、超过三天者将扣除当月电话费补助。
四、 差旅费报销的其他规定
(1)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况处理(由带队领导统一报销,个人不得另外报销。)
(2)自有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
(3)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所有费用均有个人承担自理。其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 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规定的费用个人自理。
(5)公司人员出差在外,不能以公司名义向代理商,加盟商借款,如有特殊情况必需经公司财务部同意授权方可借款,(公司以书面授权通知为准)。未经公司同意授权属个人行为。
五、 外出市场人员的报销流程
1) 外出工作人员回到公司三天内整理报销费用单及出差报告,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星期,逾期不给报销。
2) 出差人员凡是在公司借用相机、电脑等相关物品的回到公司三天内交还,借用当事人不得转借,如有损坏或丢失按价赔偿。
3) 代理商承担的费用在进货款项里扣除。
公司报销费用的程序:
1.《费用报销单》+报销凭证+出差明细表+出差报告
2.考勤人员审核签字
3.各部门出差人员由上级领导审批签字,总监/经理级人员由总经理审批
4.财务签字
5.总经理签字
6.财务复核出纳报销(银行打款)
代理商报销费用程序:
1. 填《费用报销单》+报销凭证+出差费用明细表
2. 代理商审核报销
出差费用预支申请:
1. 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获批准
2. 在财务领取并填写《借款单》,出差人员本人亲自签字
3、各部门出差人员由上级领导审批签字,总监/经理级人员由总经理审批
4.出纳审核办理借款。
5、公司出差人员,代理商安排公司外勤人员正常休息,由客服部跟代理商处核实已休人员,如有已休息人员回公司不能再调休。
6、公司出差人员已计划预订好的车票(火车票、飞机票、房间)等,因个人原因迟到或不参加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差当事人承担,如有特殊情况变更时间,须主管部门提前一天审批。
总 则
1、为了加强差旅费的控制和管理,统一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和报销程序,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passional lover(恋火)差旅费报销制度》。
2、公司员工出差时,须提前一天填写《passional lover(恋火)销售人员出差申请表》报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批准后方可出差;报销差旅费时需部门负责人在差旅费报销凭证上签字认可之后,财务部才据实给予报销。部门经理(含主管级)出差时填写《passional lover(恋火)销售人员出差申请表》需报部门负责人、营销总监(或总经理)签字批准之后方可出差,报销差旅费时需总经理(或营销总监)在差旅费报销凭证上签字认可之后,财务部才据实给予报销。
3、报销差旅费时必须填明出差时间、地点、职务、出差事由等,并须附上《passional lover(恋火)销售人员出差总结》。每次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通讯单据必须一次性报销,同时按本制度规定的标准计算填写各种补助。
交通工具标准
1、营销总监及其以上职务人员出差可以乘坐飞机(经济仓)、软卧。
2、其他人员乘坐飞机(经济仓)、软卧必须先经总经理(营销总监)批准;当飞机票折扣较底,到达目的地的机票费用(机票费用+燃油附加税+机场建设费用+机场大巴费用)与乘坐火车或汽车费用(车票费用+订票手续费用+车上期间差旅补助)一样或高于15%以内,可以不用申请,直接购买机票,以缩短差旅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其他人员出差乘火车硬卧、硬座及汽车不作限制(原则上六小时内车程不购买硬卧票)。
出差人员补贴标准(元/天)
市内交通补贴(元/天)
通讯补助(元/天)
备注:
须坚持工作(未经批准不坚持工作者视为旷工)。
(参照“财务部费用借支、报销管理规定”)。
40元/天计算。
6、公司员工出差,食宿由代理商公司或其他单位提供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出差补贴。
7、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差旅费报销补贴标准》内所列各项,均以当次出差总天数累计计算(算头不算尾原则)。
为标准,住宿费仅以其中一人标准报销(可以其中级别较高者报销)。
息1天,凡连续出差(工作/中途不经广州)20天以上者、回广州可调整休息2天,凡连续出差(工作/中途不经广州)30天以上者、回广州可调整休息3天。若遇劳动节、国庆节、元旦等节假日在外出差并工作的,回广州后可以调休。
10、出差回来后三天内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交上级及相关主管审批后及时报销;报销审批时,必须附上《passional lover(恋火)销售人员出差总结》。
报销审批流程:
(1)主管级(含)以下员工
(2)部门经理(含)以上员工
10、
公司各岗位的行政级别请参考下表:
第八、其它规定
如有客户来访,区域市场负责人必须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结付费用;如未经同意擅自垫付客户费用,不能报销,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第九、备注
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需要出差,部门经理按“销售经理”标准实施、主管按省区经理标准,除经理与主管外,统一按“员工级”报销。
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广州市韩彩化妆品公司。
出差人员管理制度规定出差人员管理规定篇二
出差认定:指出差地点跨越日常办公地点或工作所在以外的省市。
一、 人员能在当天返回的不视为出差。
二、 出差申请程序及管理办法
1、申请出差流程:凡营销中心业务员申请出差均需写一份出差计划交于部门主管处并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及计划出差时间及联系电话,部门以下的人员(不含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出差由副总或其授权人批。
2、出差返回时,需及时书面汇报本次出差效果、工作完成情况和返回时间等,并办好相关的手续。原则上各片区业务人员应坚守岗位。
3、未接到总部的通知和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回总部。特殊原因需提供事实、证据。各区域主管以定期的'形式回总部汇报工作。否则不予报销此出差的费用,主管人员及财务亦不得审批。
三、 出差报销规定
加强公司业务人员的出差管理,特对出差报销作如下规定:
1、差旅总费用包括:旅途交通费、住宿费及其它公司规定能报销的杂费。
2、旅途交通费包括:各类车票、船票、机票寺交通工具及机场建设费、旅途保险费,必要的行李托运费等均可凭票实报实销。
四、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据实报销。
1、按规定的级别乘坐的火车、汽车、豪华大巴、飞机及夜间到达乘坐的市内计程车(只限一次)及特殊情况需乘坐的(特殊情况 按第七点规定),均须出具统一的票据。
2、以上如确属无法提供统一票据的可出具证明单,呈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报销。
3、业务人员出差应扎实提供真实的凭证,如凭证私自涂改和无法辨认的,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乘座交通工具标准:
飞机
火车
汽车
轮船
须批准
硬卧
大巴
二等
职 位
项目
补贴标准(元\天)
北京、广州、天津、重庆、上海、深圳
省会及厦门、泉州、宁波、温州、东莞、珠海、中山、苏州、无锡、常州
其它地区
备注
总部经理级以上
住宿
250
150
120
伙食
40
30
30
市内交通
30
20
20
区 域
主 管
住宿
150
100
80
不适用于设立办事处的人员
伙食
20
20
20
市内交通
15
15
15
业 务
代 表
住宿
80
60
40
伙食
15
15
15
市内交通
15
15
15
到有租房的办事处的区域出差,原则上需到办事处住宿。同性三人以内一同出差,本着节约原则,只许一个标准间住宿费。
五、 员工出差差旅费应据实核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费用不予报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六、 出差费用报销流程
报销人 申请 →部门主管 复核 →会计 审核 →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
1、报销人申请:需将所有的票据整理好,报部门主管审阅。
2、部门主管初核:根据报销申请人所提供的先前备案的出差计划表进行了解、调查。
3、会计审核:会计对出差人员的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定。
4、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根据会计审定的报销单据的审批。.出差人员凭总经理审批过的报销单据到出纳领款。
七、本地区驻外人员交通补贴:驻外人员交通费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按票据实报实销,业务人员外出需经区域主管同意,报销时需附外出行车票据后注明往返路址,区域主管应认真做好监控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区域主管及当事人按报销单据金额的十倍处罚。
出差人员管理制度规定出差人员管理规定篇三
不少企业经常会安排员工出差,如遇这种情况,企业应制订一套完善的,便于进行员工管理。以下是一则员工范本,仅供各位参考。
1、 宗旨:
为使本员工因公出差(除公务培训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人员及本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均按本制度执行。
3、名词定义:
3-1、国内出差:本员工在国内因公出差称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邻近,单程60公里以内称之,应当日回。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内称之。
3-1-3、长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上2个月以内称之。
3-2、国外出差:本员工在国外因公出差称之。
4、出差管理要求:
4-1、出差要有预见性,要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且经过审核作业的流程。
4-2、出差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安排的出差任务,遇有问题应主动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4-3、出差人员对其出差之工作有详细报告的责任,且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商业行为。
4-4、出差人员有对支出费用索取凭证(指有效发票等票椐)的义务。
4-5、出差人员返回后,有在一定期限内销假及申报差旅费的责任。申报差旅费同时应附必要的出差工作报告。
4-6、国内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职级及出差目的地消费标准之差异分等级报销。
4-7、除非经核准,出差开始应错过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应首选汽车或硬座火车,超过8小时的可选硬卧火车,需要乘坐游轮的经核准后方可乘坐。紧急事件经核准可乘软卧火车及飞机。需用私车的,经核准,其私车公用给付标准为:汽车元/公里;机车元/公里,标准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员出具工作报告的,须附出差工作报告,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4-10、出差时高管与属下同行其食宿费用经核准后据实报销。
4-11、出差人员当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结束返回后,应在一周内结清出差费用,超过期限以核定金额之80%报销。
5、国内出差管理流程:
6、国外出差管理流程:
交通费 住宿费 膳食费 杂费 备注
地区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区
7-1、如市内交通费(或住宿费)低于标准,则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标准(或交通费),但两者之和不可超过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合计金额。
7-2、差旅费超过核定标准10%以内的,需报请总经理核准才可报销,超过标准1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7-3、参加展会人员,由统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员若无住宿发票或寄宿亲友家中,则可按住宿费标准之上限补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点之旅馆以双人以上标准间住宿为原则,住宿费可按标准间费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为单位予以报销。
7-6、配备通讯工具者,应按配额标准限额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费用在月度或季度结算时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员出差时,因工作联系之需要,可由配给手机卡,出差返回后及时交回手机卡。
8、附则:
8-1、本制度属于管理制度,经行政管理部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中世运(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文件 中世运综字[2015]4号 中世运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2015 年执行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出差审批流程,加强出差 费用的预算和管理, 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 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 特聘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 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四条 公司员工出差,必须经过其主管上级经理批 准。
1、出差批准的权限划分:1)境内出差:各副总经理 出差, 报总经理批准; 各总监及总经理助理、 各部门经理、 外地分/子公司经理和境外公司经理, 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 经理批准;北京公司其他员工出差,报分管总监批准,无 分管总监的,由部门经理批准;经年外地公司员工出差, 由其公司经理批准。2)境外出差:员工的境外出差报分 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3)境外常驻员工出差:境外 员工出差分为本国异地出差、他国出差和回国出差三种。
境外公司经理的本国异地出差,可自己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并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备案; 他国出差和回国出差须 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其他员工的本国异地出 差,由公司经理批准;他国出差和回国出差须由公司经理 先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批准。
2、因公需要出差时,所有员工须填写《出差审批单》 (两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限、人数和所乘交通工 具 (飞机、火车、汽车、公司车辆),报经本条第 1 款规定 的批准后,方可出差。
3、凡因工作需要,由北京公司聘用并派往境内异地 或境外长期工作的,被外派常驻员工须填写《外派常驻审 批单》 ,由外派部门/单位经理和/或分管总监审核同意后, 报公司人事总监确认并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4、凡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的,一律按旷工论处。在 此期间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员工个人承担, 公司不予 报销任何费用。
第五条 员工出差时限由派遣部门/单位建立和/或分 管总监予以核定。几人一起出差的,由主办业务部门或人 员填写。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 可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报批,回来后补办手续。
第三章 出差管理及流程 第六条 除总监及以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外,其它员 工出差前应将审批后的《出差审批单》(两联)报行政人事 部备案。
第七条 出差期间生病、 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 长出差时间的,应向出差审批人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 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第八条 出差员工返回公司后,不晚于次日(节假日 顺延)须到行政人事部按抵达日期(凭交通工具票据等) 销差。当超出原审批期限时,须持原《出差审批单》(两 联), 经原各审批领导签复审意见后, 再办理销差手续。
《出 差审批单》一联留行政人事部存档,记录考勤;另一联报 销时出示给财务部门。报销结束,由财务人员签字后交回 行政人事部转信息部。
第九条 由行政人事部订购飞机票的,要向出差人提 供〈机票行程单〉并签字,报销时交财务部门。
第十条 自销差之日起,必须在三天内向各审批领导 提交《出差总结报告》或口头汇报。按时到财务部门完成 报销事项。
第四章 国内出差费用标准 第十一条 异地交通费,包括以公路、铁路、船舶、 飞机等交通方式往返公司和出差目的地之间发生的各项 交通费用。
1、除总监及以上高层管理者外,公司员工原则上乘 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出差。
从当日晚 8 时至次日晨 7 时乘车 6 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 12 小时以上的,可以乘坐汽车卧 铺或火车硬卧铺。
2、因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需要必须乘飞机或火车软 卧者, 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凭票 (公司订购飞机票的, 凭行政人事部签字的机票行程单,其他电子机票,凭登 机牌)报销。
第十二条 市内交通费,包括公司所在地本市及出差 目的地的公交车费(汽车、地铁、轮船) 、出租车费、及 租用自行车费等。 1、出差期间尽量乘坐公交车,凭票报销。
2、特殊情况 ( 陪同客人、无公交车地段、早晚不在 公交车辆时间内 )需乘坐出租车时,须背书事项、起止地 点。
3、对出差时间较长,有租用自行车条件的,鼓励租 用自行车。
第十三条 食宿费,除总监及以上高层管理者外,规 定如下:
1、短期出差至无办事机构地区的住宿费标准为(人 民币元) : 地区类别 标准 一般地区 不超过 200 元/标准间 发达地区 不超过 300 元/标准间 1.1 同性员工按两人一间标准间住宿。
1.2 一般地区住宿费为每天不超过 200 元/标准间。
1.3 发达地区(如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等) 视情况为每天不超过 300 元/标准间。
1.4 因特殊情况超支部分需列明情况,请示总经理批 准,方可报销。 1.5 住宿费按出差应住宿天数总额计算。
1.6 出差期间伙食补助标准:
(1)当天能往返的短途 出差, 按 35 元/天发放差补。
不再享受日常误餐补贴。
( 2) 当天不能往返的长途出差, 每满一整天的按午餐及晚餐各 35 元标准发放食补。
(3)凡出差期间有经批准的商务招 待的',每报销一次扣减 35 元差补。
(4)不满一整天的, 返回公司当日视到达时间扣减午餐和/或晚餐补贴。
(5 ) 出京和返京时间以车票和机票行程单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2、短期出差至有办事机构地区 2.1 具备住宿条件的,要求入住公司的住所,房租、 水电费、煤气费等均由公司承担。
2.2 有集体伙食的,要求短期出差人员在办事处就 餐,发放差补每人每天 35 元人民币,但是,出差人员须 将差补全部交给办事处内勤人员作为伙食费。
第十四条 通讯费 1、除总监及以上高层管理者外,其它人员在出差期 间的长途话费、漫游费等,凭话费清单实报实销。
2、因公产生的传真费、上网费和复印费等实报实销。
第十五条 招待费 1、因公需要招待有关人员,餐费按 60--80 元/餐/人 的标准控制。 2、因公需要向有关人员赠送礼品,根据实际情况申 请。
3、任何招待费用需纳入预算,事先请示,经主管副 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并事后在发票上注明事 由和参加人数等信息,待确认后方可报销 。
第五章 第十六条 境外出差相关规定 异地交通费 1、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所选航线应优 先选择价格较优惠的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2、出国人员均乘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 卧,特殊情况超标准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
第十七条 出国补助 1、境外差补计算起始时间为抵达、离开境外目的港/ 机场之日,以机票或行程单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2、蒙古国和缅甸国境内,每天差补按午餐 20 美元/ 晚餐 20 美元/人的标准发放。每报销一次经批准的商务招 待,扣减 20 美元。
3、非洲各国境内、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境内, 每天差补按午餐 30 美元/晚餐 30 美元/人的标准发放。每 报销一次经批准的商务招待,扣减 30 美元。
第十八条 住宿费开支标准(美元) 国 别 蒙古国 不超 40 缅甸国 不超 40 非洲各国 不超 70 俄罗斯/独联体 各国 不超 70 每人每天 因特殊情况超过上述标准的,须事先请示并经批准后 方可入住。
第十九条 其他规定:市内交通费按第十二条执行, 通讯费按第十四条执行,招待费参照第十六条执行。
第二十条 报销办法 1、未超过预算标准的可凭票据实报销。
2、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 来,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其城市间的交通费可凭有 效的交通票据实报实销。特殊情况临时增加的,须事先向 主管上级请示,经批准后的方可报销。
3、出国人员回国报销时,必须凭有效票据,同时各 种报销凭证要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 汇率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第二十一条 地域参照执行。
第六章 借款及报销 出差至上述之外的国家及地域,按相近 第二十二条 出差借款,要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 用控制原则。
出差人员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预算, 填写 《出 差费用预算核定审批表》 ,由所属上级经理核定, 财务部审 核,并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三条 出差人员需要借差旅费的,需持经批准 的 《出差审批单》 及 《出差费用预算核定审批表》 填写 《借 款单》 ,列明用款金额,主管副总经理或经总经理批准后, 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四条 国内出差所需差旅费借款,一般以网银 支付,因特殊需要现金借款,超过 5000 元以上,应提前 一天向财务部预约。国外出差所需差旅费借款,应提前两 天向财务部预约, 并在预约时提供已签证的护照原件及身 份证复印件。
第二十五条 差旅费借款,本着“前帐不清、后账不付” 的原则办理。
第二十六条 出差人员要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支。
对没有事前报批的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第二十七条 因极特殊情况需要超支,应事先向批准 其出差的上级经理请示。在报销前对超预算支出的费用, 在《出差费用预算核定审批表》中列出各项超支金额及说 明,报原审批领导进行超支审批后,方予报销。
第二十八条 出差返回公司后,应于一周内办理报销 手续。
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
报销时填写 《报销单》 及 《出 差结算单》 ,附《出差审批单》 、 《出差费用预算核定审批 表》 ,经批准其出差的上级经理审核, 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 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七章 其他事项 原则上不允许单人自驾车到公司所在 第二十九条 地城市之外的城市出差。公司专职司机驾车随同出差的, 可随出差人员食宿。
第三十条 参加本地区培训或会议, 除会务组特殊要 求外,原则上不住宿。
第三十一条 员工出差参加各种会议/培训, 统一安排 食宿的,凭会议/培训通知,按统一安排标准报销。无统一 安排的,按正常标准实报实销。
第三十二条 因陪同公司客户出差或其它特殊情况, 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等, 均需事先做好预 算,所属领导核定,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三条 统一预订。
第三十四条 公司员工出差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故 员工出差飞机票、火车票由行政人事部 意拖欠差旅费借款,逾期不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者,除 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外,取消其借支差旅费的资格。 第三十五条 出差人员在报销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 实,一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三十六条 员工出差在外期间,因酗酒、斗殴、赌 博、 深夜流荡、 与公司无关的事件等导致本人意外伤害的, 期间各项差旅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的日常监督、 检查执行由行政人 事部和财务部负责。
出差人员管理制度规定出差人员管理规定篇四
一、销售人员出差类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当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联系业务超过24小时无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请假休息者。
三、公出人员需派车时按具体情况由公司安排用车。
四、具体管理:
五、出差费用规定:
销售人员
住宿补贴 伙食补贴 市内交通 交通工具 备注
6、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为长途汽车、火车,经理以上级可选择飞机。
8、上一次出差回来后出差费用没有报销结算完毕的,不准再申请下次出差费用借支手续。
9、住宿费用按照标准入住,报销时须有住宿发票,超过标准费用自负。
11. 业务员公差补助80元/天,经理及以上为150元/天.
2、业务招待费用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否则自负。
七、用款审批和费用核销审批流程:
八、手机号管理
1.开机时间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
2.月度手机连续停机、关机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当月的通讯补贴。
九、销售人员的自觉性:
十、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试行)
一、 总则
二、 出差管理
4、 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限时报销,不得拖延。
三、 差旅费管理
5、 如发生车船及住宿发票丢失的情况,应由当事人写出书面说明,经同行人或相关部门、人员证明,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四、 相关费用包干管理
实行包干制,标准如下:
1.1 住宿费标准(元):
地区
人员
特区、省会、直辖市、
沿海大城市
一般城市 县级市及郊区
副总以上领导 实报实销
中层领导 180 150 100 其他员工
160
120
80
备注
1.2、伙食补助费标准(元)
副总以上领导 实报实销
中层领导 90 70 60
其他员工
70 50 40
1.3、市内交通标准(元)
地区 人员
特区、省会、直辖市、沿海大城市
一般城市 县级市及郊区
副总以上领导 实报实销
中层领导
60
45
35
其他员工
50 40 30
注:特区、省会、直辖市及沿海大城市,详见附表。
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助、报销住宿费。
5、 员工如己享受出差餐费补助,不再享受正常上班的午餐费补助。
11、乘坐公司车辆出差,不补助室内交通费及公杂费。
12、员工出差绕道探亲、办私事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公杂费。
五、其他规定
3、 员工出差返回后,两日内须向领导提交书面出差情况报告。
六、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出差人员管理制度规定出差人员管理规定篇五
本文提要: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培养员工廉洁、勤勉、守纪、高效的精神,制定员工出差管理办法,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期限由派遣主管按需予以核定,并按程序审核。
一、出差制度
第一条 经理出差,必须经主管领导及有关经理同意;其他人员出差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
第二条 出差要填写《出差申请报告表》,出差报告包括:工作任务、往返时间、到达地点。该表按上述审批权限审查批准后,交办公室留存,凭出差报告表,填写借款单,并经办公室主任签批后列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
第三条 出差应遵守的事项
1.必须按计划前往目的地,无特殊原因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有变动需事先请示并获批准。
2.乘坐火车必须按正常路线,不得无故绕道,出差途中因私事绕道者,需事先由领导批准,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本人承担。
3.乘坐飞机人员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领导特许方可乘坐飞机。
第四条 出差结束,应写出详细的`出差汇报,送有关领导审阅。
第五条 出差回来上班后四天内向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前须由部长审核签字。
第六条 出差期间,严禁用公费游山玩水、请客送礼,严禁收受礼品,不得请求代购商品,对违反者各级领导有责任给予批评教育,所需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
第七条 出差时间不超过7天,不补休,在国家法定假日出差的可补休同等时间。
二、出差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培养员工廉洁、勤勉、守纪、高效的精神,制定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九条 员工出差按如下程序办理:
1.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期限由派遣主管按需予以核定,并按程序审核。
2.凭《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预支一定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付款。
3.差旅费中,"实报"部分不得超出合理数额,对特殊情况应由出差人出具证明,否则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处理。
第十条 出差审批程序和权限如下:
1.国内出差:一日以内由经理核准,超过一日由总经理核准。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 国内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杂费等。
1.交通费需依票根或发票认定,使用公司交通工具者不支付交通费用。
2.住宿费需依凭证按上述标准核报,本公司备有住宿场所时不支付住宿费。
3.伙食补助、杂费、特别费等依凭证视情况报销。
第十二条 因时间急迫或交通不便根据业务需要,必须乘坐出租车时,须经理同意。
第十三条 国外出差旅费分交通费、生活费及特别费,其支付标准凭相关票据报销。
第十四条 员工出国考察、食宿由其他公司安排者,每日补120元(人民币)生活费。
第十五条 出国人员出国前应提出出国申请计划书,并于回国后十日内提出出国人员工作计划检查报告。
第十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可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以下舱位。
部门总监、副总监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卧、硬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行程在1800公里以上可乘坐飞机经济舱。
员工出差可以乘坐火车硬卧、硬座及轮船三等以下舱位。
第十七条 奉令调遣人员,可依照以上条文报销。
三、特别旅费处理
第十八条 出席招待会、客户接待出差、投宿于公司驻外机构时,不支付住宿费。
第十九条 参加研讨会、招待客户、随客出差等产生的差旅费凭票据实报实销。
第二十条 出差不允许私人旅行,不得已情况下,报主管批准。
第二十一条 职员出国出差期间依照本公司国外差旅费规定,凭票据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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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员管理制度规定出差人员管理规定篇六
第一条为体现公司合理的原则,规范出差流程,加强差旅费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出差”系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受公司指派外出工作或学习。
第三条员工出差按以下程序办理:
( 1 )员工出差由派遣负责人视出差事由出具“出差通知单”,并核定出差期限,交公司行政部备案。
( 2 )公司总部员工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履行审批手续后到财务部报销。各分支机构员工出差,由驻地财务人员每月汇总后交公司财务部报销。
( 3 )出差前借支差旅费的,在报销时及时结清,未及时结清的,由财务部负责从出差员工当月的工资中扣清。
( 4 )超过 2 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四条出差的审批权限:
员工出差二日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三日至五日的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超过五日的由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出差途中因故需要延时的,应及时向派遣负责人报告,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出差人员利用出差机会办理个人事宜的,其绕道的差旅费不予报销,此间不享受补助,并按事假处理。
第六条出差当天可以返回的,六小时内只报销交通费,超过六小时的除报销交通费外,补助 10 元 / 人。
第七条员工在公司内部出差的(往来于总公司和各分支机构之间),各分支机构尽可能提供食宿条件,确实不能提供食宿条件的,出差员工按本办法报销住宿费,补助 20 元 / 人 . 日。
第八条员工在公司外部出差的,按二类标准执行:
( 1 )一般地区,住宿标准为:县级及以下为 60 元 / 人 . 日;地级市为 80 元 / 人 . 日;省会城市为100 元 / 人 . 日;补助按 35 元 / 人 . 日。
( 2 )特区(上海市、北京市、深圳市、广州市)按一般地区的 150% 执行。
第九条副总经理以上的实报实销;部门正职的住宿标准为以上标准的 130% ;部门副职的住宿标准为以上标准的 115% ;超出标准的部分不予报销,节约部分的 50% 奖励给出差员工;借住亲友家的按住宿标准的 60% 补贴给出差员工。
第十条公司派出去培训和学习的人员,住宿费按标准报销,一般地区补助 20 元 / 人 . 日,特区补助 30 元/ 人 . 日。公司组织的职称和学历教育只报销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不享受补助。个人自行参加的各种培训和学习,不报销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员工出差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部门经理级以上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一律报请总经理批准。因情况紧急需经派遣负责人批准乘坐出租车外,一般不得乘坐出租车,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因工作需要发生招待费的,需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据实报销。
第十三条员工随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出差的一般地区补助 20 元 / 人 . 日,特区补助 30 元 / 人 . 日。
第十四条因公司合作方需要员工出差的,一律按本办法据实报销,员工个人不得向合作方索要差旅费,由公司财务部定期向合作人收取。合作人委托员工带给公司的费用,如数上交公司财务部。
第十五条财务部有责任维护本办法的严肃性,对不实的票据有权查证,对查证属实的,对有关责任人处以不实票据的 2 倍罚款。
第十六条财务部做好差旅费的登记工作,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做好费用分摊和收取工作。
第十七条员工探亲路费的报销按原规定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5〕13号)和中央、省差旅费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机关,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级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市级单位工作人员临时离开常驻地,到市内(城区各市辖区外,宁波大市范围内)、市外(宁波大市范围外,不含出国出境)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 市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差旅费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级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城市之间往返交通费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副省级及相当职级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正副厅级及相当职级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副省级及相当职级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前往《宁波市市级机关公共交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甬财政行〔2012〕507号)中规定的定额报销区域公务出差,已享受定额补助的,不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二条 住宿费是指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三条 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1)。
第十四条 副省级及相当职级人员住普通套间,正副厅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工作人员到市外出差的,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见附表1),并包干使用。工作人员在市内出差的,凭正规餐饮发票在财政部公布的宁波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无正规餐饮发票的,按每人每天40元报销,包干使用。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标准市外80元,市内4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在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内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乘坐交通工具的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批准的出差天数和规定的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市外出差按出差目的地规定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规定标准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城市间交通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差期间,如确需由单位统一租备车出差且无城市间交通费凭据的',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如当天来回的,可凭城市间交通票据报销当天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工作人员出差来回途中,可凭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费票据所示天数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四条 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表单(参考格式见附表2)、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
第二十五条 市级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由出差人员个人自理。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 市级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等内控制度,并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要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市财政局报告。
各市级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差旅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一)单位无差旅审批制度或差旅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涉及违规资金的,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提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追究其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出差人员不得重复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离开常驻地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到外地挂职锻炼或支援工作等,不实行市内交通费补助办法。但在基层单位或外地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市外每人每天按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标准减半补助,市内为25元,休息天除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得重复领取。
第三十二条 参加本系统或其他有关部门举办且伙食费由培训对象自理的短期(3 个月以内)培训学习班,在培训学习期间伙食补助费标准市外每人每天按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标准的50%予以补助。培训时间在3个月(不含3个月)以上的,伙食补助费按25%补助。参加市外具会议性质或伙食非自理的培训学习班和市内培训学习班的学员不发伙食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 不脱产人员参加市级部门组织的活动,其活动期间由组织单位按每人每天100元计发误工补助,伙食补助费和往返车船费比照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已享受会议伙食者不再发给伙食补助费。参加各部门举办的与生产经营管理和分配有直接关系的各种专业性、技术性训练班,不再发给误工补助、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各种补贴。
第三十四条 汽车驾驶员出车补助:
(一)汽车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与一般工作人员相同。
(二)汽车驾驶员的其他各种补贴按月人均500元以内的标准掌握,由市级各单位按照多劳多酬、拉开差距的原则自行制定补贴办法和实施细则,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十五条 长期派驻外地工作人员离开派驻地出差的执行本办法,在派驻地工作期间不得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十六条 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市级差旅费开支标准之内,抓紧制订相应执行标准,并将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文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宁波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财政行〔2015〕1006号)同时停止执行,其他市级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