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1、为加强本厂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本厂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2、财务部门的职能: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本厂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 合理分配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6) 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7) 完成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3、财务部由主管会计、出纳、结算员、收银员、仓管组成。
4、本厂所有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财务工作管理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4、会计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5、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厂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6、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主管会计或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1
xx汽车维修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8、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0、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主管会计或办公室主任监交。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经主管会计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
2、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主管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或物品使用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
四、现金管理
1、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2、厂内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 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 个人劳务报酬;
(3)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 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3、厂内固定资产、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超过1000元以上的必须采取转帐或电汇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4、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5、出纳支付现金,可以从厂内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经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
6、出纳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7、本厂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主管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8、符合该项第2点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财务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出纳同时要填制现金日记帐。
经理签字,出纳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主管会计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10、 定点维修站索赔与挂帐单位的汇款,由出纳根据定点维修站负责人提供的索赔清单或结算员提供的挂帐清单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填制日记帐,并将清单附在汇款单上交会计填制记帐凭证。
11、 出纳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五、会计档案管理
1、凡是本厂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等资料,均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3、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4、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六、仓库管理
1、 仓库管-理-员对购进的材料(配件、油漆)或轮胎等要及时验收入库,验收时要逐一进行对票验货。经验收合格的材料应及时入库,同时将相关名称、数量、规格等录入电脑或记入《进销存帐簿》备查,验收不合格的拒绝入库及销售。
2、 销售或领用的材料或轮胎,要及时将详细规格、型号、颜色等数据录入电脑或记入《进销存帐簿》。如果是挂账销售的,要记录入客户挂账簿内。
3、 不论是材料或轮胎销售或领用,每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记入进销存表。
4、 每月最后一天仓库管-理-员应与财务人员一起对材料及轮胎进行实库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 每月1号轮胎部应将销售额、库存等项目按现金和挂账两项分别统计出来,填制上月月度进销存报表交主管会计。其他仓库管-理-员则根据《进销存帐簿》填制上月月度进销存报表交主管会计。
6、 由仓库人员及时输入维修派工单,外购配件暂由仓库人员安排人员外购。
7、 仓库必须进行盘点,准确率要求达到95%以上,财务人员跟随盘点。
七、结算与收银管理
1、结算员
(1) 对进厂维修车辆的工时、维修材料等认真核对,并进行核算。
(2) 对挂帐往来单位应认真做好挂帐记录(包括单位、日期、材料和金额),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当月挂帐明细交与出纳,以便跟进催款。
2、收银员
(1) 对结算员递交的结算清单进行再次核对,核对无误后收取现金款项并办理车辆放行手续。
(2) 每日对收取的现金与结算单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日结。
(3) 每日工作结束后,将当日收入所得现金交与出纳入帐。
八、处罚办法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2) 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 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 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 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 保留帐外款项或将本厂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 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 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 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3) 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4) 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本厂财物的;
(7) 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对仓管给予以下处罚。
(1) 发现私自购进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按购进产品金额的1-3倍给予处罚。
开除处理。
(3) 由仓管人员失误引起(漏收)的损失。按其(漏收)单据金额罚款。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对结算员给予以下处罚。
(1) 对维修工时、维修材料等核算出现差错(多算或漏算),按差额的1-3倍给予处罚。
对结算人员罚款10元/次。
6、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对收银员给予以下处罚。
(1) 由于判断失误收到假-币,将按1:1的比例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 未按照结算员的结算清单收款的(多收或少收),按差额的1-3倍给予处罚。
九、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新兴汽车维修中心所有。
2、本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与完善。
3、 本规定自2015年8月起执行,总经理签字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确性、及时性,以满足公司经营决策需要。
内勤费用管理规定、出差待遇管理规定、办公用品配置管理规定、附则八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销售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 整车发票管理规定
第四条 整车发票是指公司为购车客户和经销商开具的购车发票。
确认;对开具发票有特殊要求的,须由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书面批准。
要求缓开发票的,必须事前由市场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 因特殊原因需换开发票的客户,需要市场部经理填开《更 改发票
通知单》并写明重开发票的原因,附上原发票一并退交给销售公司,并由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批准后,方予以换开发票。
查,根据市场部要求寄出发票的,由财务人员登记并保留寄件存根。
第三章 货款回笼管理
人员在收到汇票后一个工作日内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回销售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的,业务员不允许擅自截留使用,必须在收到现金1个工作日内,足额汇至公司指定账号,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理或总监批准后方可执行。商业承兑汇票一律不予接受。
1.对自行提车用户,在确认用户付清全款后,方可办理交接车手续;
2.对要求送车的客户,客户支付余款后业务员将电汇凭证或汇票复印件注明合同编号并于当日传真回销售公司,销售公司确认款到后,派送车员将车辆送达目的地交接车。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批准。
3.各市场部经理和业务员经手的每一笔订单,都必须善始善终,每月回款统计中,如有尾款、送车费等未收款项,销售公司以《催款通知书》书面通知各市场部经理,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尚不能回款的,扣发当月考核工资,并计入当月考核。
4.销售公司领导书面同意周转车、分期付款和可延期付款不计入考核。
第十三条 每月销售公司财务部须做出《销售货款回笼月报表》。
第四章 市场部销售费用管理
或总监批准,公司财务部审核,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审批,批准后,由公司财务部复核无误后予以报销。如未按时寄回票据,引起的备用金紧缺自行解决。
第十六条 市场部销售费用分两部分:业务费用固定费用。其中固定费用由公司承担。
1、 业务费用
1) 驻外业务员的住宿用的房租费和水电费;
2) 通讯费:包括手机、传真和固定电话费用;
3) 办公费;包括传邮差、复印等费用;
4) 交通费:包括市区出租费用、过路过桥费、油费和停车费;
5) 差旅费:包括车船费、住宿费及房贴、伙食补助等补贴;
6) 招待费。
2、 固定费用
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空调、办公桌和办公家具等用品发生的费用及办
事处发生的水电费;
2) 驻点租车费用或自用车辆购置发生的费用;
3) 广告费;
4) 全国性的地区会议或以公司名义组织召开的座谈会、展销会的费用;
5) 各市场部为上客运等级、环保目录等政策性攻关发生的费用。
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审核和管理所属人员的费用开支。
月由市场部经理汇总,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同意,并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如果超过各市场部费用指标额度,公司将暂停报销。
场,保持行业管理部门良好关系及大宗客户公关等费用;除此额度外,市场部所有业务人员应参照其销售额,按照销售公司规定的费用指标合理使用费用。
售公司将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的,节余部分按比例给予适当奖励。
入各市场部费用。办事处电话费用由市场部经理负责管理,销售和售后服务共同使用,各承担50%。国际长途一律不予报销。
筹建方案,方案应包括装修方案及费用预算表,报市场管理部审核,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同意,公司财务部复核后,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该项费用由公司承担。
视完成任务情况,酌情借给。
日前将上月所有票据和报销说明以特快专递寄至销售公司财务部。
超出部分的票据请暂不要粘贴报销以免丢失,即超出费用暂不予报销。
第五章 内勤费用管理
总经理或总监同意,公司财务部审核,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由财务部审核,销售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按照预算费用执行。
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签署报销意见,提交销售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销售公司财务部复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司总经理审批,公司财务部审核,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三十二条 内勤部门在费用使用中充分体现厉行节约的原则。
由所属部门经理审核后,经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签字批准报销。
第六章 出差待遇
第三十四条 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各部门经理及内勤人员出差标准:
1、 住宿费用标准:
(1) 总经理:实报实销;
(2) 总经理助理以上:四星级(含)以下饭店实报实销;
(3) 部门经理级人员:三星级(含)以下饭店实报实销;
(4) 其他人员:在180元/天(单趟平均)的限额内,凭正式发票实报实销。
2、 住勤补贴:不分级别,40元/天;
3、 市内交通费:不分级别,35元/天。
第三十五条 驻外市场部经理和销售业务人员出差标准:
1、住宿:在省会城市要求租房,以保证安全和节省费用,租房费用按照1000元/人标准补贴,超过此标准的由个人承担;在其他地区开展业务,市场部经理住宿标准250为三星级(含)以下饭店实报实销,其他人员不起过180元/日;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实报实销,住宿发票必须写明起止日期、天数和姓名。
2、住勤补助:40元/日。
3、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平均不超过35元/日,凭发票报销,发现大量连号无合理说明的和弄虚作假的,当月市内交通费全部不予报销。省内业务原则上以火车和长途客车为主要交通方式。
经理或总监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操作的,不予报销。
5、办公费:市场部办公用品的购买,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中有关办公用品配置与发放要求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6、医疗费:100元/次以上的医疗费需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 明(即病历),报销时附上,否则不予报销。
第三十五条 销售公司司机出差标准:
1、短途出差(200公里以内,)不给补助;
2、对于送车、参展、参加试验等涉车差旅人员;
在180元/天以内实报实销;
(2)住勤补贴:40元/天;
(3)行车补贴:0.15元/公里。
第七章 票据报销规定
机票)。
第三十七条 涂改、伪造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三十八条 超出本规定有关标准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第三十九条 根据公司财务规定,对报销的发票作如下要求:
3、每次报销如没有附加“报销说明”表格,销售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楚,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十二条 每月10日前报销上个月的相关票据,逾期下个月进行。
第八章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公用品购买申请表》,由销售公司总经理加总监批准,由内务部指定人员购买并作为固定资产登记。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将不予报销机身费用;遗失再购的将不予报销购机费用,只报销话费及服务费。
用部门填写《办公用品购买申请表》,由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同意,由公司财务部审核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安排购买,并作为因定资产登记。
并确定保管人,丢失和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和赔偿处理。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准。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2012年3月5日起执行。 第四十八条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1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3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企业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5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6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7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8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9条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10条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修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 ,管理费。
第11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企业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12条 企业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13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14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15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任何人不得对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制度行使职权时进行阻挠,应保障财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不得对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三、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并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四、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核算、分析、考核工作。
五、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六、如实反映经营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
七、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机构为财务部。
八、财务部设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
九、财务部应视业务量的需要申请配备财务、会计人员,其人员配置统筹安排。所有上岗财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证》。
十、财务部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
十一、 财务人员的主要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会计制度以及本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核算及监督。
2、拟订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方法。
3、参与拟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4、办理其它有关财务、会计事项。
十二、 财务人员应坚持原则,忠于职守。
十四、 财务部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章 一般原则
十五、 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十六、 会计处理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将变更情况、原因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
十七、 依法合理地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十八、 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十九、 提供的会计信息,应能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的需要,满足有关各方了解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二十、 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及时进行会计处理,讲求时效。
二十一、 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必须清晰明了,简明易懂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十二、 在全面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同时,对影响经营决策的重要经济业务,应单独反映,重点列报。
二十三、 根据经济业务的权限关系的实际发生的影响期间,来确定企业的期间收益和成本、费用。
二十四、 各项资产应按其取得时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记帐。
二十五、 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相互配比。
二十六、 严格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正确计算出企业的损益。
第四章 会计核算
二十七、 财务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财税、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二十八、 下列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入、成本、费用的计算;
5.营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6.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二十九、 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十、 办理有关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交给财务部门,由财务人员审核后,编制记帐凭证,记入有关帐簿。
三十一、 应按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簿
三十二、 应按国家会计制度制定的记帐规则,根据已编制的会计凭证登记帐簿。
三十三、 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会计帐簿记录编制财务报表,并及时送报有关管理部门。
三十四、 财务部应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借阅有关财务、会计资料,需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原则上财务、会计资料不得外借。
第五章 财务监督
三十五、 财务部及财务人员的有权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实行会计监督。
三十六、 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凭证,应不予受理。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其更正、补充。
三十七、 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税务等制度规定的经济业务,财务人员应不予受理。
三十八、 财务部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财务检查,保证企业的财产安全,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如不相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十九、 税务机关、审计机关、财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时,财务部应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
第六章 资金筹集
四十、 筹集资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十一、 合理确定资金的需求量,预测不同年度、月份的资金投入量,合理安排和控制资金的投放和回收时间,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
四十二、 应将筹集资金和投放资金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根据投资方向确定筹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四十三、 综合考虑各种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认真研究、分析各种筹集方案,以求得最优筹资组合,降低综合资金成本。
四十四、 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在公司持续经营的期间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投资。
四十五、 投资者按投入资本金比例或投资合同章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承担经营风险。
第七章 投资
四十六、 客观地估计投资风险,确定资金成本的一般水平,估算投资风险报酬,为管理层提供投资决策的依据。
四十七、 正确地估计投资方案的预期现金流量,制定切实可行的现金投入计划,严格按财务计划安排现金收支。
四十八、 以付款或投资的时间,作为投资确立的入帐时间,以投资的实际支出金额或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作为投资入帐的价值。
四十九、 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抵法计价。
五十、 短期投资收益以实际收到的时间,作为确认高效收益实现的时间记帐,在未实现之前不进行预计。
五十一、 财务部应充分估计和采取有力措施,以控制现金使用效率,满足企业对交易性、预防性、投机性的现金需要。
五十二、 现金收支必须做到日清日结,必须做到帐、款相符,确保库存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强化现金收支凭证的管理工作。
五十三、 根据企业的经济业务的发展状况,确定其最佳现金持有量。
五十四、 应严密监督和随时掌握应收帐款的回收情况。对逾期的应收帐款,应制定催收计划,及时清欠,保证资金尽快回笼。
五十五、 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会计核算。
五十六、 低值易耗品原则上采用一次摊消法,记入当期成本、费用。
五十七、 各种存货的发出,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
五十八、 定期对存货情况进行清查盘点,如出现盘盈、盘亏、损毁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十九、 根据企业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经济存货量,在保证经营连续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营运资金的占用。
六十、 固定资产计价,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六十一、 固定资产的折旧,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六十二、 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原则上一次记入当期费用。对数额较大的可通过待摊费用进行分摊。
六十三、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分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成本费用
六十四、 成本、费用应按其受益期,分别记入各受益期。
六十五、 成本、费用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建立以财务为主,企业内各级、各部门分别对其相关成本、费用进行控制。
六十六、 合理确定成本目标,编制成本、费用计划。随时追踪、检查成本、费用的执行情况,一旦出现脱离标准差异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六十七、 物资的标准成本及采购计划,由财务部和物资采购部门共同制定。
六十八、 人工标准成本与费用,由财务部和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用人部门共同制定。
六十九、 间接费用,由财务部会同有关管理部门制定费用预算。各项费用的支出,按有关审批权限的规定,归各职能部门控制。费用开支不得超出预算限额,确需超预算开支的费用,必须报有关上级领导部门单项审批。
七十、 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由财务部负责监督检查、分析、考核。
七十一、 负债是指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七十二、 各项负债应按实际发生额记帐。负债已发生但数额未定的,应合理地预计,待实际数额确定后,进行调整。
七十三、 按平均职工人数计提当月工资,工资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七十四、 按工资总额集体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由企业统筹安排使用。
七十五、 所有负债应通过财务报告给予充分提示,并加以说明。
第十一章 收入利润
七十六、 收入确定的标志:
1、物质已转移,劳务已提供;
2、收讫价款或已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
七十七、 应尽可能避免赊帐,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周转效益。
七十八、 按税后利润扣除有关项目后的余额,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的法定公益金,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该三项资金的使用权在总经理。
七十九、 法定公益金应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
八十、 利润构成和利润分配的各项目,应在财务报告中分项列示。
八十一、 利润计算采用“结帐法”。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
八十二、 财务部门应定期按时向总经理及其他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有关附表、财务状况说明书等,以及内部经营管理所需的内部财务管理报表。
八十三、 编制财务报告时,在会计计量和填表方法上,应保持前后各会计期的一致性,不可随意变动。
八十四、 应及时、客观地编制财务报告,其会计信息应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准确有效的满足决策层的需要。
八十五、 财务报告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和其他有关会计资料编制,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对有关重大问题应单项反映说明。使报告阅读者不致产生误解和偏见。
八十六、 会计报表应严格按项目属性选用会计科目填报,按实际成本反映资产价值,准确运用数字符号,反映项目性质;准确、完整地填写补充资料。
第十三章 奖惩
八十七、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忠于职守,作出显著成绩的财务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的奖励。
八十八、 对由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伪造、编造、故意毁坏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的;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财务制度的;
3、对依照国家有关法令、法规以及本制度履行职责的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十四章 附则
八十九、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九十、 本制度有关专项实施细则由财务部负责会同职能部门共同制定。
九十一、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补充规定执行。
九十二、 本制度从 年 月 日起施行。
第1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3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企业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5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6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7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8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9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10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修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 ,管理费。
第11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企业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12条 企业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13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14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15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16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17条 企业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18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第19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
第20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21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