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作计划(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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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2 00:00:00    小编:大狗外贸

劳务派遣工作计划(通用8篇)

小编:大狗外贸

计划不仅指明了我们的目标,还为我们提供了达成目标的路径和方法。做好计划还需要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和实施性。最后,我们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和调整计划,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

劳务派遣工作计划篇一

从20xx年到20xx年两次银监局检查中,都涉及到员工行为管理方面的内容,充分说明员工行为管理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从去年的员工账户管理检查到今年的员工贷款管理检查,也涉及到我行部分员工相关问题,下面我作为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就如何做好员工行为排查、杜绝不良行为,进一步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工作做总结汇报。

一、员工行为风险的防范应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责,真正从源头上控制风险的产生,督促落实排查制度,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近年以来,不论是监管部门还是省联社,都始终把加强基层农商银行(农信社)员工管理和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作为风险防控工作重点,目的是从源头上杜绝产生案件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别是今年11月1日三门峡银监分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员工行为管理》(三银监办发〔2018〕153号)的通知,为下一步我行的员工行为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纪检监察室将结合《河南义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律作风百天大整顿”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联合信贷管理、风险管理、审计稽核、人力资源等部门根据员工行为管理的职责分工,做好员工行为管理的监测、识别、记录、处理、报告等工作。

纪检监察室还将按照《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办法(试行)》、《河南义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义农商文〔2017〕232号)和《义马农商银行员工八小时外行为规范》要求,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文明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提醒员工在八小时工作(以下简称“八小时”)之外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时时、处处、事事检点言行,防微杜渐,杜绝员工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在方法上采取“教、谈、访、观”的方法。“教”就是每周五组织员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谈”就是通过座谈会和约谈员工方式,经常与员工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状况,切实解决思想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教活动。“访”就是经常了解与之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的反馈意见和情况。“观”就是经常细心观察本单位员工的言谈举止,发现有苗头*的异常行为,就及时制止和帮助。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大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在省联社的领导下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工作较重视,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排查制度,排查机制日臻完善,排查方法不断创新,对于发现的一些苗头*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风险问题的进一步发展,提高了员工的自觉自律*和案防风险意识。但通过上级检查,发现纪检监察和相关责任部室在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中工作不细不实,停留在表面,流于形式,对员工贷款的监测没有按照《河南义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司关于进一步严格内部员工贷款管理的通知》(义农商文〔2017〕264号)要求,认真严格落实,造成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一)管理理念不到位。部分行(社)在经营管理理念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认识偏差。经营上重规模扩张、轻风险防范;管理上重任务考核、轻思想教育;用人上重业务能力、轻道德品行;内控上重制度建立、轻过程控制等。“唯以数据指标论英雄”的考核机制导致基层分支机构案防工作呈现“宽松软”的状态,基层员工思想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合规意识有所淡化。

(二)行为排查不到位。部分行(社)对银行员工异常行为、新型业务领域方面的排查频度、力度不够。排查发现问题后仅简单地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忽视了举一反三及后续整改,对全员的反面*示教育不到位。上述情况易造成对银行员工异常行为发现不及时、违规行为纠正不到位、责任追究处理不严厉,导致一些员工存在侥幸心理,留下案件风险隐患。

(三)问责处罚不到位。一些行(社)在对案件责任人和违规行为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时,往往避重就轻、处而不罚或**处理,制度形同虚设。一是为了业务发展,带病提拔。有些违规行为责任人虽有违规但因拓展业务需要仍予提拔重用。二是为了队伍稳定,带病流动。担心影响违规责任人职业发展,通过平级调离等形式“保护”违规责任人,未作降职降级处理。三是为了维护形象,包庇纵容。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况,使得一些应该及时处理的问题长期搁置。

(四)方法手段不到位。目前,各行(社)开展的员工异常行为排查,都以参与非法集资、与客户非正常资金往来、违规代客办理业务、违规使用*、经商办企业等为重点。在开展排查时,各行(社)纪检^v^门主要通过走访家庭和客户、与条线部门和审计部门联动等方式开展,但在实际情况中既未充分发挥传统家庭走访、联动排查的针对*,也未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排查的高效*,使得排查效果大打折扣。同时对列入*的人员的进入和退出机制的标准不明确,缺乏相应的标准,行为人一经列入*就很难解除,也不利于员工的“人本”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建立科学排查机制。适当缩小排查范围,排查重点应集中于发案可能*大的重要业务*作岗位或重点人员。改变排查方式,一般而言排查活动不宜公开进行,应采取低调、隐秘方式开展排查。探索改变排查方法,家访宜选择员工生日、重大节日等特殊节点进行。加强员工8小时内外行为管理,及时堵截风险,对于消费异常、交友复杂、有不良嗜好的员工,要采取约谈、交流、轮岗等适当措施防患于未然。将员工行为风险防范的工作思路从传统的发现问题、事后补救,逐渐转变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主动实现风险关口前移,真正从源头上控制风险的产生。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明确排查各部(室)、支行负责人和员工在排查工作中的责任,严格督促落实排查制度,对应发现而未发现的员工明显异常行为,要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酿成事故或发生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排查人的责任。员工的异常行为经调查确定属于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按照《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行为人及其他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强员工合规培训力度。按照总行领导要求和工作安排,纪检监察室将联合风险合规部,在明年的工作计划中对全员进行至少6次合规培训及*示教育和相关考试,以此来加强全员对合规经营的重视。在员工账户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河南义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员工账户管理的通知》要求,总行纪检监察室将联合稽核审计、信息科技、人力资源等部门,利用业务系统数据信息对员工账户开展检查。每月对全行中层干部和不少于5%的员工检查、抽查一次,每季对全行员工检查一次并进行统计通报,对开立多个账户的按照要求督促抓紧时间进行清户。

(四)细化异常行为标准。

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家庭情况方面的异常行为,要尽可能量化细分,以利于对异常行为的区分和判断;对员工社会交往、日常经济往来等方面的异常行为,必要时要取得相关执法部门的协助,以便于及时进行查*定*。

20xx年11月30日。

劳务派遣工作计划篇二

为了及时、真实的掌握劳务人员情况,采用被派遣者的档案在可能的情况下(由用工单位或)统一管理模式。主要内容有:

(1)及时为被派遣者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及时为新招聘被派遣者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3)受委托办理郑州市外地被派遣者城市管理的各种证件;。

(5)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和被派遣者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1)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规范用工,承担被派遣者的各项费用。

(2)为了确保劳务派遣业务的正常进行,应规范及完善各项劳务人员管理制度,负责对被派遣者进行岗位培训及相应的技能培训。

(3)实施劳务派遣后,用工单位可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调动被派遣者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采取合理的奖励处罚机制给用工单位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制定奖励和处罚标准,对被派遣者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处罚。

用工单位的开支项目有:被派遣者工资、员工加班费、员工福利费、外地人员委托办理的城市管理的各种证件手续费、劳务派遣业务管理费和相关税金、行政收费等。

劳务派遣工作计划篇三

第五条甲方承担的义务:

1.确保向乙方所提供的用工信息真实。

2.为录用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作场所、条件和劳动保护。

3.甲方应明确录用劳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并依照《劳动合同法》及甲方内部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休息时间及休假等待遇。

4.甲方有责任按协议约定每月准时支付劳务费(薪金、管理费及社保费)。因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保险及其它规定项目需补缴滞纳金及利息时,该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代替乙方将劳务人员薪金足额发放给每个劳务人员。

6.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后,甲方应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费用暂由甲方垫付。

7.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派遣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治安及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的相关手续,其他时间发生的治安及交通事故由劳务人员个人负责。

8.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时,甲方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乙方,由乙方向相关部门进行工伤备案,若需要甲方提供证明材料或协助的,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如因甲方原因延误工伤申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9.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交纳劳动人员的相应的保险。

第六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劳务人员进行选择。

2.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对录用劳务人员规定相应期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劳务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者,甲方有权终止试用,但应向乙方支付试用期劳务费。

3.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解除本合同和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但应将原因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可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4.如录用的劳务人员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以随时终止使用劳务人员,并无需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但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做出说明。

5.甲方有权依据自身需求随时退回录用的劳务人员,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推荐劳务人员,为甲方确定录用的劳务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并提供相应人事服务。劳务人员人数以《员工花名册》为准。

2.教育劳务人员知晓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教育劳务人员知晓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教育劳务人员严格保守甲方及其客户的商业秘密。

5.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甲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方法规及甲方的用工特点,按时足额缴纳劳务人员的保险。

6.对甲方及甲方确定录用的劳务人员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保密。

7.视甲方对录用劳务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以及甲方与确定录用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

8.如乙方与甲方录用的劳务人员合同期满,而甲方确认尚需要用该劳务人员的,乙方应与该劳务人员续签劳务合同。

9.乙方如需解除本合同和终止与甲方的合作,应将原因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等甲方同意或双方协商解决后方可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0.乙方负责申报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相关手续,工伤保险医疗待遇支付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保险医疗目录》等有关政策执行,社会保险部门将工伤医疗待遇划入乙方账户后,乙方将立即将款项划入甲方账户,超出工伤医疗费规定范围的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涉及的其他相应责任按《新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办理。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由乙方在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协会为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1.乙方在甲方支付劳务费前提供税务局认可的正式发票,发票金额以甲方实际应付乙方的金额为准。

12.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健康体验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如不能提交该证明,甲方将有权组织劳务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劳务人员个人承担。

13.乙方应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提交给甲方进行资质审验,并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第八条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需求的具体服务内容提供书面材料。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各项费用。若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劳务管理费和社保费,甲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3.如遇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法规均应按新的政策法规执行,但因此与本合同有重大改变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提出协商修订解决或终止本合同。

第四章费用及结算。

第九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出现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按照公司规定(劳动纪律)在工资中做相应扣款。

第十条乙方委托甲方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再过程中涉及劳务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需由劳务人员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负责每月日前将工资直接付给劳务人员,并将工资单(电子版)发给乙方。甲方每月日前将上月的劳务管理费和社会保险险费,以电汇方式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必须提前将税务局认可的正式发票。

第十二条费用计算:

乙方劳务人员每月的工资由甲方根据考勤、考核结果,按照乙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个月为(天),转正工资按计件或甲方的相关规定。具体工资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3.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劳务管理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

第十三条上述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第五章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本合同尚未约定的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用合同附件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新颁布的政策法规的变化,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因由此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七条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必须共同签署,否则对此合同的任何改变、修改、补充及删除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之内,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盖章延续合同期限。延续期限为本合同规定之期限,如有条款变更则以书面协议为依据。

第十九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协议签署地:

甲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东莞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派遣协议期限:

协议有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因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存续的,本协议随之顺延至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的情形全部消失而终止。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或盖章的附件为准。

三、劳动合同的制定和执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定《劳动合同》,乙方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甲方、乙方以及乙方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四、劳务人员招聘。

1.甲方应提前三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试的劳务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照片、复印件。

3.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4.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代乙方招用劳务人员,并在七天内告知乙方,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

5.甲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并明确岗位职责。

五、劳动保护。

1.乙方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六、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

5.乙方每月按甲方对劳务人员考核的依据结算劳务工资,不得克扣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并在约定的时间委托银行代发,并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及时将工资签收单提供给甲方。

七、工伤处理。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支付赔偿金。

九、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甲乙双方派遣协议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中应有明确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的条款,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员)。

6.如发现冒名顶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证和假的证明或发现简历和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合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

8.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11.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3.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有劳动关系,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十、费用计算。

2.甲方应在每月15日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社保费、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帐号:

以发票作甲方付款凭证。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东莞市法律法规有悖的,按国家和东莞市法律法规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再商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乙方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其他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否则甲方可无条件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劳务派遣工作计划篇四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的工作同时也不断更新迭代,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做个计划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工作计划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计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了及时、真实的掌握劳务人员情况,采用被派遣者的档案在可能的情况下(由用工单位或)统一管理模式。主要内容有:

(1)及时为被派遣者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及时为新招聘被派遣者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3)受委托办理郑州市外地被派遣者城市管理的各种证件;

(5)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和被派遣者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1)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规范用工,承担被派遣者的各项费用。

(2)为了确保劳务派遣业务的正常进行,应规范及完善各项劳务人员管理制度,负责对被派遣者进行岗位培训及相应的技能培训。

(3)实施劳务派遣后,用工单位可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调动被派遣者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采取合理的.奖励处罚机制给用工单位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制定奖励和处罚标准,对被派遣者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处罚。

用工单位的开支项目有:被派遣者工资、员工加班费、员工福利费、外地人员委托办理的城市管理的各种证件手续费、劳务派遣业务管理费和相关税金、行政收费等。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对发生的情况,可以采取一些合理合法的手段减少用工单位的经济损失,减轻用工单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但不等于用工单位因此可以随意、无故辞退所用的被派遣者。用工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的《用工上岗协议》应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对提前解除《用工上岗协议》的被派遣者,应依据《劳动合同法》,对符合经济赔偿条件的被派遣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并不得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提前解除该类被派遣者的《用工上岗协议》。

劳务派遣工作计划篇五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员工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

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针车、手工工作,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在_________。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1、16到4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熟练帮面针车工、手工和具备完全操作整鞋的技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工作计划篇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所在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劳务派遣等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并能证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条释义:

(一)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乙方或乙方下设分公司)根据用工单位(甲方)的人力资源派遣需求,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将员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提供劳务的一种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活动,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型的合法的劳动用工形式。

(二)派遣员工是指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并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员工。

(三)“服务费”是指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派遣员工费用,其计算方法包括以下各项:

1、派遣员工的相关劳务费(含派遣员工的工资、奖金提成与劳务付出有关的收入、社保福利费用等)。

2、派遣员工的月服务管理费人数在10人以下时按人民币1000元/月/全部人员定额收取,人数大于等于10人时按人民币100元/人/月收取(服务管理费按当月实际在职派遣员工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

3、基于劳动合同关系发生的派遣员工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时的劳动补偿金、工伤后依法由用工单位支付的医疗费、生育期的相关费用、抚恤金等。经甲方同意并书面确认的,由乙方根据实际发生费用于每月付款通知中明确列举,并由甲方于当月付款过程中支付。

第三条如甲方与乙方的派遣员工直接签订的协议中含有竞业禁止条款,甲方则应遵照国家及所在地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与乙方派遣员工签订有确定补偿金额或补偿方法的协议,并送乙方备案。

第二章合同期限。

第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有效期贰年。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的派遣人选,或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乙方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

(二)可与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员另签个人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诺、礼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三)甲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对乙方首次派遣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如不符合甲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甲方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解除与乙方之间该员工的派遣关系。

(五)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乙方派遣员工公开)的派遣员工,及对失职或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派遣员工,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之间该员工的派遣关系,但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六)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改进措施回复甲方。

(七)因乙方或其职员(乙方的派遣员工除外)、代理人的职务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第六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甲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严禁种族和性别歧视。

(二)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定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的派遣员工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保证派遣员工合法的带薪假期,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乙方派遣员工给予医疗期的相关待遇,保障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派遣员工(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合法权益,为乙方的派遣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等。

(三)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应提前与乙方协商。

(四)为乙方派遣服务的员工提供和甲方公司在职员工同等的相关福利待遇。

(五)甲方将乙方派遣员工转为第三方正式员工,应向乙方额外支付一个月服务管理费作为乙方的补偿,转正人数不得超过总派遣人数5%。

(六)每月按时、准确、足额地将服务费划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第七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二)如甲方自行选定的人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派遣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录用该人员成为乙方派遣人员。

(三)乙方或乙方派遣员工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操作要求,如因该违规操作造成乙方或乙方派遣员工损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四)甲方或其职员、代理人等的原因或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第八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招聘、初步筛选、组织面试。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对派遣人员的招聘要求,协助初步筛选、组织面试。

(三)乙方应督促和监督被派遣的乙方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乙方员工与甲方另行签订的所有协议,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应为派遣至甲方的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并主动办理应甲方要求出具的各种有关证明、证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和标准,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及福利待遇。

(五)乙方同意甲方对派遣员工在工作中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故意、疏忽、过失、不诚实、犯罪、欺诈或违约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甲方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和开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雇佣员工处理办法,处理派遣员工,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六)乙方应当依约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与指示要求进行相应调节;当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的事故处理费用,按本合同约定处理。

(七)乙方负责派遣员工的工伤申报及认定、鉴定、赔付等有关工伤事项的善后处理,甲方给予积极协助,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事故及对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等需由单位负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国家、各地省市政府及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关的政策、法规等文件,并向甲方提供员工福利及保障方面的咨询服务与相关规划建议等。

(九)甲方同意本合同劳务人员由乙方分公司派遣,由乙方分公司承担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义务。

第四章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

第九条除本合同中约定已包括派遣员工权益外,本章约定派遣员工其它的权益。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员工:

(二)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三)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十一条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退回派遣员工或要求乙方更换派遣员工,但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退回派遣员工,但是应当提前四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和员工本人:

(一)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三)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派遣员工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引致乙方与其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

第十三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如符合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规定的关于辞退员工规定的情形,需要进行经济补偿、补助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补助金,发放金额标准按相关法律法规计算。

第五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四条每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调整,因此需调整派遣员工的工资(仅在派遣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才进行调整)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标准,甲方应相应调整服务费标准。

劳务派遣工作计划篇七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协议。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劳务人员”系指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由乙方聘用并派遣到甲方提供劳务的中国公民。

第三条劳务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保留在乙方,由乙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本合同所称的“劳务费”系指:

1.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薪金。

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务管理费。

3.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社保费。

劳务派遣工作计划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东莞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派遣协议期限:

协议有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因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存续的,本协议随之顺延至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的情形全部消失而终止。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或盖章的附件为准。

三、劳动合同的制定和执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定《劳动合同》,乙方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甲方、乙方以及乙方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四、劳务人员招聘。

1.甲方应提前三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试的劳务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照片、复印件。

3.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4.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代乙方招用劳务人员,并在七天内告知乙方,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

5.甲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并明确岗位职责。

五、劳动保护。

1.乙方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六、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

5.乙方每月按甲方对劳务人员考核的依据结算劳务工资,不得克扣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并在约定的时间委托银行代发,并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及时将工资签收单提供给甲方。

七、工伤处理。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支付赔偿金。

九、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甲乙双方派遣协议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中应有明确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的条款,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员)。

6.如发现冒名顶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证和假的证明或发现简历和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合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

8.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11.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3.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有劳动关系,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十、费用计算。

2.甲方应在每月15日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社保费、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帐号:

以发票作甲方付款凭证。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东莞市法律法规有悖的,按国家和东莞市法律法规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再商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乙方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其他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否则甲方可无条件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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