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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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麦盖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会议,安排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三个规定”在全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董长云主持,全院干警及书记员参加会议。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的治本之策。
院党组强调,“三个规定”是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高检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和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工作。全院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要深入学习贯彻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有关“三个规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分析自己在落实“三个规定”填报重大事项报告中存在的漏洞短板,认真记录报告打听、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增强落实制度的纪法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董明传达学习了张军检察长有关“三个规定”的讲话要求。对“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全文进行了专题学习。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一部分,从即日起至月底结束,分动员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整治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以法律为私人工具,介入事件,成为诉讼经纪人,浪费法律。
(二)实行避难等制度不足,隐瞒家人和近亲从事律师职业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相关人员、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幅度利益运输,损害司法公正。
(三)事务人员不如实填写内外人员介入事件的情况,外部领导干部介入具体事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上级法院报告,内部人员介入事件调查责任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及时。
此次活动于2020年4月开始,从2020年4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实施三项规定情况的专业整备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动员部署,设立专业整备工作领导小组。
(2)自我调查自我纠正阶段(从、月、月、月、月、月)。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实施三项规定以来实施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实施以来实施的基本情况,明确整备措施,有针对性地实施整备,书面报告在上月会前报告给我们的来源。
(3)整备总结阶段(月亮、月亮、月亮至月亮)。
根据自我调查自我纠正情况,全面总结存在的突出问题,边调查边改正,立即改正,全面总结专业整备工作方法、效果和问题,提出改善意见,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充短板,严格贯彻三个规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配置,切实认识到这次特别整备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预防问题事件的三项规定和执行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备的重要措施,切实执行,实现实效。
(二)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在自我调查的自我纠正中,要比较重点内容,确保问题完整、正确、现实,真正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切实履行职务,加强负责人,不怕整改工作困难,不糊弄,不通过现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一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在专业整备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足,调查问题不真实,特别是隐瞒问题的部门和个人注意、采访、问责任,发现严重违纪问题,认真处理,确保整备工作的实效。
开展落实三条规定情况。
的特别整备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日开始,月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至月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
(三)整治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日开始,月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至月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
(三)整治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落地落实,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法官廉洁公正司法,现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切实防范和根治审判执行中存在的请托和以案谋私等庸俗司法文化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七星关区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梳理摸清底数,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1.全面摸清“三个规定”实施以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报告、通报和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处理等情况;干警因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正当交往受处理的情况;干警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情况;辞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从业情况。对以上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
2.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纳入统计范围,对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进行统计摸底,探索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关注案件的办理程序。(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
3.对“三个规定”的贯彻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将当事人通过网络、电话、邮递等方式举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纳入统计范围,形成内外部共同监督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立案庭)。
(二)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培训力度。
1.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确保干警切实掌握“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警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2.结合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紧密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事例,汲取深刻教训。(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3.通过组织召开各部门各层级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剖析审判执行人员对过问案件情况不愿意填报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各审判、执行部门)。
(三)明确政策界限,组织开展集中申报。
1.组织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外,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以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个人申报,明确相关政策,对不如实申报的,今后发现一律从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2.建立月报制度。审管部门要督促办案人员通过办案系统逐案报告对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干预过问的情况,没有的将落实“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各审判、执行部门)。
(四)完善硬件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1.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配置电子柜等设备,畅通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递交材料的渠道。(责任部门:立案庭)。
2.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的作用,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该及时通知当事人的信息要及时通知,避免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因不能从公开渠道获悉案件办理信息而请托法院干警打听过问案件,切实压缩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的空间。(责任部门:审判管理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各审判执部门)。
(五)以整治促整改,健全问责追责机制。
1.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对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要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对离退休、辞职、开除和调离人员的从业情况抽查核查。(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2.对近几年处理追责的涉及“三个规定”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倒查干警不主动报告、不如实记录和不当交往等情况,抓住典型,进行问责。(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3.加大对新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当交往、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干预过问案件等行为,倒逼“三个规定”的落实。(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4.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责任部门:政治部)。
市法院成立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专班,统筹指挥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组长:赵乾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
副组长:裴干明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聂宗映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
成员:徐逸杰秦江玲彭纪黎景春彭静张杨。
活动专班办公室设在机关纪委,彭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一)自查自纠(2020年4月16日-4月23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于2020年4月23日12时前前将“三个规定”情况自查表报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于当日下班前统计“三个规定”情况汇总表上报市法院。
(二)材料上报(2020年4月23日-5月15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提出完善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9日前送专班办公室彭纪处;专班办公室梳理、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1日前报送市法院监察室。
(三)检查督导。
活动专班采取不定期形式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进行监督指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省高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不遮不掩。在专项整治中,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要如实提供情况,确保报告内容及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对反映情况不真实,填报数据不准确,报送材料不及时的,将责令补课,严肃问责。
(三)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落实上级法院和院党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专班要加强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落实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专项整治活动走过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有关单位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司法部、市委政法委也分别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和意见。为全面落实“三个规定”精神,经局党委会议研究,现就本市司法局系统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局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性,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行政改革决策部署的高度,领会深刻内涵,把握精神实质,将之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保障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高度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着力抓紧抓实抓好,为推进上海司法行政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宣传学习“三个规定”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辅导解读、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同时扩大学习面,确保覆盖到每一名司法行政公务员,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注重通过新闻媒体、上海司法行政网、“法治上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对外宣传,重点加强对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中介组织的宣传教育,确保知晓配合。
局系统各级党委要发挥全面领导作用,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工作程序,抓好全流程管理。此项工作由市司法局办公室牵头,政治部干部处、监狱戒毒矫正工作指导处、律师工作管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并建立有关违法违纪信息互通机制,加强沟通联动。局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三个规定”具体要求,抓好查处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确保各层级、各部门形成严密高效的执行责任体系。
局系统各级党委要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为经常性工作,市监狱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有关意见,指导基层监所等部门进一步明确适用主体、适用范围、适用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的记录、通报和违规案件查处工作。各办案部门、政工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沟通联系和工作衔接,健全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协作配合机制,切实保证“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要针对性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执法权力、执法责任“三张清单”,强化刑罚执行领域制度建设,全面深化阳光公正执法机制,深化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加强重点管控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监督把关,继续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律师等行业信用体系,切实用制度规则、标准流程来规范执法执业,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局系统各级党委要强化对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注重协调政工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执法执业主管部门开展检查,将自查自纠、定期及不定期的督导相结合,把落实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和执纪监督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移交查办有关问题线索。要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行为检查,完善网上信息平台建设,强化网上监督,形成可操作性的全面监管工作方案,努力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
六、严肃责任追究,确保问责追责到位局系统各级党委和纪检部门要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对本市司法行政机关违反“三个规定”的内部人员,以及对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以及不认真调查核实、不严肃查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授意领导,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市委政法委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追责。要加大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查处,理顺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执业准入、退出和违法违纪处理机制,切实促进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日开始,月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至月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
(三)整治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2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要求,吉林法院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和系统解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干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司法公开平台、“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强化对“三个规定”作广泛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营造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
《实施方案》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堵塞漏洞、精准施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排除非法干预的制度和机制,切实排除对案件办理的非法干预。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关于加强对审判权监督制约的有关规定,划清依法监督管理与非法干预的界限,支持院庭长正当履职,防止正常监督管理出现空白点。
《实施方案》强调,要狠抓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以专项整治倒逼“三个规定”有效落实。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并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强化常态化检查监督,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级法院关于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海东两级法院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向各县(区)法院和本院各部门下发《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使两级法院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得到了落实,任务得到了进一步明确,思想得到了高度统一。
丰富学习形式,夯实思想教育。海东两级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16次,发放“三个规定”学习资料汇编319册,全面掌握了“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了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签订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海东中院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的落实,层层签订了《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104份,为过问案件画出了“红线”、设置了禁区,敲响了规范司法行为的警钟,预防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开展个人申报,确保自查到位。两级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包括聘用人员)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领导、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情况外,针对是否存在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不按规定上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插手干预案件、充当诉讼掮客等情况进行个人申报283人次。
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力度。结合海东两级法院开展的“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及张坚案典型案件和2019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广大干警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警醒广大干警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筑牢了拒腐防变的坚固思想防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与此同时,海东两级法院就如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广泛征求各部门干警的意见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37份,征求到意见7条,着力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采取“零报制”,形成长效机制。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向各县(区)法院和各部门发放《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统计月报表》19份,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月报制”和“零报制”,并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同时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考核体系,对违反规定的取消晋职晋级资格,进行通报曝光,并严肃问责。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两级法院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按照省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关于检察机关防止干预司法进一步推动落实“三个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榆林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三个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和有力抓手,是防止、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对于排除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检察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
市县两级院要深入学习领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立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作用。院党组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院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干警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的管理教育和监督,使“三个规定”成为全体干警和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执行的一项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两级院要进一步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支持保障推进力度,把这项工作作为长期任务来抓,切实适应法治中国建设新要求,强化法治思维,更新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水平。
规范司法行为,严肃责任追究。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严格遵守法律和办案规矩、纪律,不得利用上下级领导、同事、熟人等关系,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对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打探案情、转移涉案材料、说情、施加压力,非法干预、阻碍办案、或者实施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行为。检察人员对个人收到的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转交职能部门办理,不得在来信来件上提出倾向性意见。因工作需要,检察人员需要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或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后进行。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因不明情况或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情况,确保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无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检察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或者诫勉谈话。有下列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情形之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的;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认真领会“全面如实记录”的内涵,不论对检察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对案件办理具有指导管理监督职能的部门,因履行职责需要的正常监督、过问和指导案件以及司法人员的正常接触交往行为,还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组织名义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或者司法机关内部人员,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检察人员都要如实记录,如实报告。
检察人员遇有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情形的,要按照规定逐案(人、次)填写《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登记表》,并固定相关证据材料。检察人员对所记录的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活动,检察系统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线索以及其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线索,应当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分管院领导和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报告。部门负责人或者院领导对所记录的检察系统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交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纪检监察机构收到检察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检察机关案件线索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分别向记录人和所在部门反馈,同时报上一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收到检察人员违反规定过问其他司法机关案件线索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相应司法机关的纪检监察机构。经调查后,属于不实记录或虚假记录的,应当纠正并及时为被记录人澄清事实。各县区院和市院相关业务处室要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将本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进展情况和有关登记表、统计表报市院纪检监察部门,各县区院每个季度要有记录和统计的内容,如果出现“零记录”和“零报告”,要形成书面情况说明并由检察长、纪检组长负责审核、签发。纪检监察机构要定期对收到的干预、插手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汇总,按季度分别报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于情节严重,或者重大干预、插手线索,可能影响公正办理的,坚持一事一报。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和省委、市委政法委要求,进一步加大推进“三个规定”工作力度。市院要综合运用调研、执法监察、检务督察和案件查办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执行“三个规定”的指导和督查,对行动迟缓、执行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区院,要进行督办检查,视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督查、专项巡察,必要时予以点名通报批评、倒查问责追究,坚决防止不作为,确保执行到位。要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并加以复制推广,务求贯彻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与成效。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把检察人员干预、插手、违反规定过问司法办案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检察人员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刚性抓手;把检察人员执行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规定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包括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干预、插手、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或者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情节严重的,既要追究干预、插手、过问、接触、交往人的直接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检察人员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应当记录而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要按照规定批评、通报直至追究纪律责任;检察人员如实记录情况,受法律和组织保护,检察人员对如实记录情况的记录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规定视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要在检察系统内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开。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丰富学习形式,巩固思想教育。海东二级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条规定相关内容;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条规定相关内容;发放三条规定学习资料;汇总319本,全面掌握三条规定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遵守三条规定的思想自觉,加强干警贯彻落实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签订承诺书,层层传递压力。海东中院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层层签订《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104次,为过问事件画红线,设立禁区,敲响司法行为规范警钟,预防关系事件、人情事件、金钱事件的发生。
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教育力度。结合海东二级法院开展的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和事件解释、事件解释、事件解释警告教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和张坚事件典型事件和2019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广大干部提高了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警惕广大干部警察,吸取教训,建立了拒绝腐败的坚实思想防线,创造了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与此同时。与此同时。
同时,海东二级法院就如何贯彻落实《三条规定》广泛征求各部门干警的意见建议,发出征求意见表37份,征求意见表7条,着力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三条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采用零报制,形成长效机制。将贯彻落实三条规定作为常态化工作,向各县(区)法院和各部门发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询问事件情况统计月报的19条,对落实三条规定的情况进行月报制和零报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同时,将实施三项规定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审查体系,取消违反规定的晋升资格,通报暴露,认真追究责任。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二级法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备工作取得实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落地落实,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法官廉洁公正司法,现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切实防范和根治审判执行中存在的请托和以案谋私等庸俗司法文化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七星关区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梳理摸清底数,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1.全面摸清“三个规定”实施以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报告、通报和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处理等情况;干警因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正当交往受处理的情况;干警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情况;辞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从业情况。对以上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
2.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纳入统计范围,对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进行统计摸底,探索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关注案件的办理程序。(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
3.对“三个规定”的贯彻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将当事人通过网络、电话、邮递等方式举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纳入统计范围,形成内外部共同监督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立案庭)。
(二)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培训力度。
1.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确保干警切实掌握“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警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2.结合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紧密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事例,汲取深刻教训。(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3.通过组织召开各部门各层级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剖析审判执行人员对过问案件情况不愿意填报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各审判、执行部门)。
(三)明确政策界限,组织开展集中申报。
1.组织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外,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以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个人申报,明确相关政策,对不如实申报的,今后发现一律从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2.建立月报制度。审管部门要督促办案人员通过办案系统逐案报告对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干预过问的情况,没有的将落实“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各审判、执行部门)。
(四)完善硬件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1.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配置电子柜等设备,畅通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递交材料的渠道。(责任部门:立案庭)。
2.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的作用,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该及时通知当事人的信息要及时通知,避免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因不能从公开渠道获悉案件办理信息而请托法院干警打听过问案件,切实压缩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的空间。(责任部门:审判管理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各审判执部门)。
(五)以整治促整改,健全问责追责机制。
1.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对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要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对离退休、辞职、开除和调离人员的从业情况抽查核查。(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2.对近几年处理追责的涉及“三个规定”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倒查干警不主动报告、不如实记录和不当交往等情况,抓住典型,进行问责。(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3.加大对新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当交往、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干预过问案件等行为,倒逼“三个规定”的落实。(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4.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责任部门:政治部)。
市法院成立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专班,统筹指挥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组长:赵乾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
副组长:裴干明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聂宗映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
成员:徐逸杰秦江玲彭纪黎景春彭静张杨。
活动专班办公室设在机关纪委,彭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一)自查自纠(2020年4月16日-4月23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于2020年4月23日12时前前将“三个规定”情况自查表报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于当日下班前统计“三个规定”情况汇总表上报市法院。
(二)材料上报(2020年4月23日-5月15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提出完善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9日前送专班办公室彭纪处;专班办公室梳理、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1日前报送市法院监察室。
(三)检查督导。
活动专班采取不定期形式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进行监督指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典法宣传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营造干部职工懂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按照xxx《民典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单位于9月上旬开展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9月3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由xxx主持,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在会上宣读了《省xxx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向全体职工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读本,对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安排。
按照民法典学习宣传部署会的要求,我单位征订并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读本,组织职工开展《民法典》集体学法课堂。
活动期间,干部职工通过微信群积极分享《民法典微讲堂》、《走进民法典》等优秀的宣传节目,同时,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普法网”“法网”等学法网站进行了民法典知识自主学习。
为多层次、多途径、多角度开展好普法宣传工作,维护并扩大民典法学习宣传工作成效,我单位将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列为普法学法的重要任务,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
计划。
同时,把民法典列入年度学习。
计划。
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推动民典法学习长效化、常态化。
(一)强化领导,建立专班。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关沛任组长,分管副局文荣长任副组长,执法大队队长薛智、业务股股长唐德平、办公室副主任黎海珊为成员的xx县粮食局集中整顿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工作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机关集中整顿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公示栏、微信、短信、qq等,大力宣传开展作风整顿的安排部署、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辟专栏,及时受理办理投诉举报问题;做好正面典型宣传、发挥示范作用。
(三)统筹兼顾,注重结合。将作风整顿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委“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市委“敢作敢为敢担当、真抓真干真落实”活动等结合起来,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同步抓、共促进”,用工作成绩检验作风成效。
1.坚持政治引领。把讲政治摆在粮食工作的首位,坚定不移地推进粮食系统政治建设,严明政治要求,突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从业思想道德教育,以事业凝聚人心,激发实干热情,为加强作风建设奠定思想基础。
2.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企业反映最强烈、行政效能中最突出的问题入手,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抓起,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把握重点、精准发力,切实找准问题,有的放矢解决问题。
3.发挥典型引路。机关干部职工把自己真正摆进去,尤其市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头勤于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提高。
4.注重整改实效。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以责任追究倒逼干部作风转变,真正做到思想有震动、利益受触动、工作见行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和只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塑造粮食系统新形象,打开粮食各项工作新局面。
5.突出机制保障。突出内生动力,坚持从机制上使劲,把作风整顿成果转化为长效制度机制。把严格管理干部与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既解决心态、状态、作风问题,又激励干部积极履职尽责,放手放胆工作,千方百计调动粮食系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调研与方案制定阶段(4月15日至5月10日)。深入企业调研找准粮食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注重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性,下属粮油公司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集中整顿专项活动有序开展。
(二)学习教育与查找问题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召开动员大会,抓好思想发动、学习教育,营造开展作风整顿的浓厚氛围。结合实际,及时征集意见建议,查找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做到学习与思考并重,学习与讨论互动,对照重点问题及相应表现,深学细照、查摆问题,召开相关专题会议认真剖析、凝聚共识。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至7月10日)。通过各种形式找准问题典型、找出事例,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实行边查边改、销号管理,定期通报督查整改完成情况。
(四)建章立制阶段(7月11日至7月31日)。针对作风整顿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查缺补漏,完善措施,建立健全推动粮食系统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五)问题处理与总结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召开总结大会,将作风建设成效体现到粮食工作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保障员工生产安全,为生产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特拟定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以及安全生产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服务区加强基础工作,依法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主要目标。
一是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伤亡事故为零,伍佰元以上工伤率为零,伍佰元以下工伤率在1%以,治安案件发生率1%以下。
二是重点部门的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发生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事故为零,食物中毒率为零,商品过期发生率为零。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三、具体安排。
1.第一季度:制定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各成员职责。
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搞好春节期间节假日值班,加强安全巡查管理。
2.第二季度:召开服务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
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员,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员。
完善服务区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做好“五一”节期间消防、防盗等安全检查;
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开展防事故保平安,保畅通,交通安全夏季战役工作。
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4.第四季度: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
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及年终考核。
安排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扶贫工作专项整改活动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部署动员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镇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的战略思想及在中央政治局第39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对照“六个精准”和“脱贫攻坚工作必须务实,过程必须扎实,结果必须真实”等要求,集中个月时间和精力,在全镇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诊断、大整改专项行动。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找差距,补齐思想认识上的短板;对照为民宗旨找差距,补齐感情上的短板;对照脱贫目标找差距,补齐工作上的短板。全面提升贫困对象识别准确率、退出准确率和群众满意度(“两率一度”),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和过硬的措施,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整改原则坚持镇村联动,确保合力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
三、
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考核通报中指出的10个方面问题:(一)村出列、户脱贫质量不高;(二)产业精准扶贫实施不力;(三)部分地方产业与金融扶贫力度不够;(四)精准帮扶工作不够扎实;(五)行业扶贫政策没有全面落实到位;(六)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不够扎实;(七)。
部分脱贫户未能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八)贫困户发展内生动力不足;(九)脱贫攻坚相关信息填报不准不规范;(十)资金拨付进度还需进一步加快,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仍有提升空间。结合我镇脱贫攻坚实际,镇扶贫办和各村要全面梳理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列出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整改。采取超常规的思维、超常规的力度、超常规的政策举措,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夯实脱贫攻坚基础,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方法步骤全镇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从4月26日开始,到5月8日结束。分动员部署、整改落实,督查。
总结。
三个阶段进行。
(二)整改落实阶段(4月28-5月5日)。各村各单位要集中精力和时间,对照问题清单,边查边改,严查实改,完善相关资料。5月0日至2日,镇扶贫办组织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查总结阶段(5月6-8日)。召开调度汇报会,镇、村两级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并形成总结材料,在5月8日前,将整改总结上报至县扶贫办。
五、整改问题(一)强化精准识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全面梳理摸排,看扶贫对象准不准,程序是否到位,做好动态调整,着力解决“两该”“两不该”问题(“两该两不该”是指该进入贫困户而未进入贫困户、该脱贫而未脱贫,不该进入贫困户的进了、不该脱贫的脱了),确保目标数据要实,精准识别率力争达100%。
(二)强化精准施策。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致贫原因找的准不准、帮扶措施准不准。建立贫困户基本信息卡、脱贫政策明白卡、帮扶工作记录卡、贫困户收益卡,确保政策落地,确保贫困户户均安排项目及措施不少于4个。
(三)强化精准帮扶。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确定了帮扶联系人、帮扶联系人是否履职到位、帮扶记录是否客观全面,确保真帮实扶,着力提高贫困户对帮扶联系人的满意度度,确保贫困户对帮扶工作及帮扶联系人满意度达100%。
(四)强化精准脱贫。对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坚持收入从宽、支出从严的原则,适时对贫困户项目进展、帮扶措施落实、家庭收支等情况进行监测评估,补缺补差。查脱贫程序是否到位,确保贫困户真脱贫,着力提高贫困户脱贫的精准率,确保贫困户退出精准率达100%。
(五)强化项目精准。看贫困户、贫困村的项目安排是否精准,适时对项目效益进行评估分析,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确保质量进度要实,贫困村产业项目年度收益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六)强化金融扶贫。积极帮助贫困户协调小额信贷,建立产业合作社,采取贫困户入股分红、吸纳就业等方式,提高贫困户的收入。
(七)强化资金监管。看资金使用准不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
(八)强化定点帮扶。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考核。驻村工作队队员全年驻村天数不得少于220天,切实解决挂名、“走读”、帮扶流于形式等问题,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同时,做好和县直帮扶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
(九)强化**传引导。要注重在思想上扶志、在能力上扶智、在发展上扶持。针对少数贫困户自主脱贫的愿望和能力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的情况,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教育引导,增强贫困户脱贫的主体责任意识。同时,要加强正面**传,做好新闻报道和信息上报工作。
(十)强化数据精准。查脱贫攻坚相关信息资料填报的准不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纸质和系统),确保脱贫攻坚全过程记录全面、真实、规范。
限,责任到人。各包村领导要率先垂范,5月10日前,带领镇村干部深入联系村,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情况,同时走访贫困户,走访记录要填写要真实完善。
(二)加强协作配合,全面统筹推进。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部门职责,主动抓好问题整改和政策衔接落实,强化协调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形成整改合力。
(三)强化调度推进,确保整改到位。镇扶贫工作站和各村要聚焦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光伏发电、小额信贷、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细化任务分解,量化任务指标,突破难点问题,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如期出列。要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项目”要求,继续加强对已脱贫户的帮扶,确保其稳定脱贫不返贫。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肃考核问责。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对各村和镇直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镇扶贫工作站要从严从实组织督查,对整改工作不全面、不细致、不认真,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问题整改不到位,影响脱贫攻坚成效的村、单位和个人,将由镇纪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推动干部视野开拓能力提升。有计划择优组织业务骨干到发达地区、同类型地区学习考察先进经验,增长见识、增长才干;强化学用结合,推动实际操作能力提升,组织开展岗位练兵,评选一批“业务能手”“工作高手”,以工作实绩论英雄,在符合相关条件情况下优先列入递进培养、后备干部培养、提拔重用对象。
(二)实行“五严禁”,严明政府系统政治规矩和纪律。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确保政治合格;严禁有令不行、自行其是,确保政令畅通;严禁违法决策、违章办事,确保依法行政;严禁该办不办踢皮球和行政工作“吃拿卡要”,确保履职奉公;严禁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上班打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务,确保遵规守纪。
(三)“四个一批”打通部门“中梗阻”,强化中层干部履职责任。开展部门中层岗位职责讨论与效能校正,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有的放矢重新选任,推动中层干部更换一批;开展单位内部轮岗或跨部门轮岗,推动中层干部交流一批;对政治过硬、工作时间较长、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中层干部,择优推荐提拔一批;对缺乏进取精神、工作不在状态、办事不负责任、工作实绩差的中层干部及时撤换一批,组织其进入“回炉班”进行教育学习,唤醒担当责任。
(四)逗硬执行“三大激励机制”,激发干部跳起摸高的工作激情。修改完善我局2020年度绩效管理办法,逗硬执行“基础目标考评+创先争优激励”的量化考评、以分计绩效机制,在保基本绩效的基础上,激励干部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方面上实现突破、创先争优;逗硬执行“公开承诺、阳光考评”机制,实行股室和下属粮油公司负责人承诺上岗,立下“军令状”、签订承诺书,强化结果运用;逗硬执行工作督查问效与罚戒机制,推行工作督查与目标绩效、纪委问责、评先评优等挂钩,激发干事创业动能。
(五)建立健全网络理政“四大平台”,打通工作互动的“秒通道”。用好县政府统一的网上办公和文件处理平台,进一步规范网上办公和文件处理;建立部门内部微信群,提升工作交办效率。
(六)实行“三清理五严查”,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开展在编吃空饷上班不上岗、落实部署不扯回销不报结果、行政审批环节多流程长问题专项清理,摸清底数,分类处置。对违反“五严禁”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股室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中层干部存在“中梗阻”问题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无故久拖不办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作风整顿工作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1.坚持抓好学习,增强政治自觉。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区、镇各项决策部署,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全年共组织专题学习29次,其中两委班子专题学习15次,党员集中学习14次,确保了上级精神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到位,实现了人人领会、事事落实。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以上率下,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研究谋划,落实基层党建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季度党建考核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基层党建督查、检查反馈的问题,全部得到整改销号。
3.坚持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功能。年内积极争取资金更新党建宣传文化墙。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抓好“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坚持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从组织设置、组织生活、党员队伍建设、基础保障、考核评价等5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4.坚持组织保障,强化主题教育。自“。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秋千坪村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镇主题教育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要措施衔接起来,整体推进,贯穿始终,确保主题教育高质量扎实推进。一是党支部认真研究制定了《秋千坪村党支部“。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9月24日组织召开了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二是针对农村党员流动性大集中学习时间少年老体弱多病多等特点,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采取党员干部集中学流动青年党员微信打卡学,年老体弱党员送门学等方式,极大地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农村进头脑,不断增强了党员党性提高了党员素质。截止目前,党建指导员理论宣讲两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4次,微信推送文章20余篇,党员上门送学10余次。三是组织党员开展“坚守初心担使命我为群众办件事”活动,结合本村实际,组织党员“开展清扫垃圾美化环境”和农业技术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5次,支部一班人“为民服务解难题”办实事16件。
5.坚持党建促动,筑牢脱贫堡垒。深入推进“党建+脱贫”机制,建立“支部+合作社”模式组织1个;党支部指导村级产业发展,引导橘农实施柑桔品改880亩,鼓励贫困户发展产业,2020年57户贫困户享受产业奖扶资金63245元;本村9名党员积极申请与41户贫困户结对帮扶。
1.抓队伍强建设力度不够。一是村后备干部培养不足,没有从“乡村振兴”长远发展角度培养,范围窄、形式单一,培养成效不明显;二是流动党员多,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游离于党组织教育管理之外,致使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三是支部对无职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个别党员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党员生活压力较大,忙于生产工作,疲于参加组织生活;四是部分党员年龄较大,文化素质偏低,难以适应新时代“互联网+党建”工作要求。
2.党员先锋意识不强。部分党员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逐渐弱化。一是个别党员思想困惑,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实现共产主义缺乏信心,总感觉目标太远,任务太重,难以实现;二是少数党员宗旨意识淡薄,党性观念弱化,一旦触及自己的利益,就会讲条件、谈得失、拖后腿;三是部分党员责任意识不强,进取精神不足,不注重学习和提高自己,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较差,难以适应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
3.组织生活创新不够。组织生活缺乏创新意识和手段,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倾向,支部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强。一是支部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没有因材施教、因人施教,活动多数是学习文件,读读报纸,一人念、大家听,一人写、大家抄,形式单一、枯燥,仅满足于简单理论说教、业务学习,很难调动广大党员的学习积极性;二是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微薄,党建经费不足,党建设施落后,党建人才缺乏,从而导致党建工作载体创新不够,基层党建工作特色不足。
1.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入贯彻落实。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党建工作纵深发展。
2.对标规范建设,提升党建实效。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为遵循,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从严管理监督党员干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挖掘资源优势,不断开创村党建工作新局面。
3.创新活动载体,激发党建活力。继续充实完善志愿者服务队伍,多方联系动员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和志愿者参与村文体、社会救助、居家养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区矫正等领域服务,满足村民的需求。
4.提升干部素质,强化服务意识。以破解村发展难题为出发点,以提升村干部创新能力、业务能力、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作风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为抓手,通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为民服务解难题”等活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工作能力和服务能力,争做“优秀党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
自反馈意见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自觉站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战略高度,深刻分析问题根源,精心制定实施方案,逐步逐项抓好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以上率下,迅速行动。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围绕习近平书记的讲话和**市长所做的工作部署,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识,提高整改落实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局传达学习市委动员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又紧急召开局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会议,传达市委和局党委会议精神,对各单位开展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问题、党的建设缺失问题、违规选人用人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进行部署,并在全系统召开整改落实工作动员大会,对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责任和任务进行了再明确、再部署。
同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为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局长为副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主动查摆问题、强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
(二)压实责任,紧盯不放。
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一条一条分析,一项一项研究,按照边制定整改方案、边认领责任、边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围绕市委整改落实方案,结合实际,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在此基础上印发了《挂于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方案》、《关于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把问题对号入座、认账反思,结合市委两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整改举措。通过听取专项汇报,调阅相关文件材料,对近***间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测量抽查,切实推动巡视整改高质量完成;制定实施《肃清**恶劣影响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对照问题,深入研判,明确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章立制,抓细抓常。
按照市委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实施了《关于深入开展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开展党的建设缺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开展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4个专项整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维护党中央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党委在各项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掘进。
为了加强阿旗汽车站区域的安全,有效的遏制事故发生,根据上级的相关安全文件精神,结合阿旗汽车站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二o一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督促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并按照各自分管工作,及时召开安全会议,为2013年度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指导原则。
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协调配合,齐头并进,创造性地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现阿旗汽车站自身安全主体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深入、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的健全、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的完善,确保阿旗汽车站各项工作协调全面发展。
四、活动时间与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共三个阶段: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开展、评比总结。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月2日-1月16日)。围绕该活动的目标和要求,安排部署阿旗汽车站全年安全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1月17日-11月30日)。根据季节性阿旗汽车站安全工作重点和不同时段客流量,结合上级相关安全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第三阶段:评比总结(12月1日-12月31日)。针对年底客流的增多和冬季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深入推进活动开展,对阿旗汽车站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进行总结、检查、评比和表彰。
为加强对本活动组织领导,阿旗汽车站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晓欣。
副组长:郑奇永白荣琴。
成员:王海涛秦海琴宝艳荣。
乌杰白桂琴陈安平。
耿玲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值班站长室,按照责任包干、包片到人的办法明确分工,阿旗汽车站站长陈晓欣负责,值班站长负责办公室和后勤相关事务,同时协助各部门的工作;各分管人员对分管部门工作进行负责。
五、活动要求。
组分工配合的工作体系,形成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工作局面。
2、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小组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小组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活动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加强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阿旗汽车站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活动进展况,及时纠正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偏差,指导活动的顺利开展,年终总评对开展好的科办进行表彰,对组织开展不力的小组进行通报批评。
阿旗汽车站2013年元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增强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安全感,保持我院医疗工作大局稳定。根据《xxx卫计委关于印发xxx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x卫办发〔2018〕x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州委、州政府以及州卫计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医院法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涉及黑恶势力的医闹、伤医事件,铲除医院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医院和谐稳定,保护患者及医院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医护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省委、州委、卫计系统决策部署,在州卫计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努力办好群众满意医院为出发点,根据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式和广大患者、医护人员的要求,解决医院扫黑除恶突出问题,维护卫生工作大局稳定。
三、目标任务。
利用三年时间,通过严厉打击盘踞在医院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和患者、医护人员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使医院就诊患者及职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平安医院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第一阶段(xxxx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
医院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在全院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xxxx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
对干扰医疗卫生工作、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恶霸、地痞;干扰医院周边环境,危害患者、医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三阶段(xxxx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
医院要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医院党支部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上升,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五、打击重点和整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一)坚决整治职业“医闹”乱象。建立医疗纠纷化解台账,敦促各相关科室主动对涉医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对久拖未决、反复投诉的医疗纠纷要挂牌督办。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有固定投诉窗口和接待场所,并在门急诊、住院病房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耐心接待咨询和投诉,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定期开展职业“医闹”线索摸排,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固定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移交相关线索。
(二)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贩子”乱象。将整治“贩子”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回收药贩子”等谋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即打、稍乱即整,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贩子”的高压态势;强化互联网“贩子”信息监测,工作中发现“贩子”有害信息网址、链接、关键词,要及时向当地网信部门报告;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可能存在的被“贩子”利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医院内部参与“倒号”“倒床”“倒药”、私卖药品耗材等现象“零容忍”,一经查实要给予调离岗位、降职、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三)坚决整治“医托”乱象。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和医院内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定期梳理分析接到的投诉举报信息和“网络医托”监测信息,发现涉嫌“医托”诈骗案件线索的,及时汇总通报公安机关。医院要切实提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或与审查内容不一致的医疗广告。在挂号处、候诊区域等醒目位置设置张贴警示牌、警示标语,通过展板、滚动电子屏宣传,提醒患者防范“医托”诈骗。加强保安人员巡逻频次,震慑“医托”。
(四)坚决整治护工管理乱象。高度重视护工队伍管理,将护工管理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对在医院从业的护工进行备案管理,详细登记拟从业护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健康证明、现住址等个人信息,配发所在临床科室的《出入许可证》,并在其服务的科室公示姓名、性。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别、照片等信息,严禁未备案的人员随意进入临床科室从事护工工作。原则上一名护工陪护患者不超过3人,危重病人应一对一陪护。建立护工定期培训制度,至少每半年对在本院从业的护工进行一次系统培训,确保护工培训覆盖率100%。严禁未备案的“黑护工”排挤备案护工,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对不服从医院管理、不接受培训或随意涨落价格、私自收费的护工,要取消备案,并及时反馈护工管理公司予以清退,对违规从事医疗服务的护工,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后勤管理乱象。将后勤保障纳入患者满意度提升、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统筹推进。要进一步健全后勤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探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公开化。下大力气整治就诊环境“吵、缺、旧”和卫生间“脏、臭、差”,完善各类惠民便民措施,加强医院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花园式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厕所革命”。聚焦改善食堂服务,做到品种多、味道好、营养均衡,为就餐人员提供科学合理的膳食。严禁将院内宿舍高价出租给患者,对基建项目、设备药品、食堂供应和后勤其他服务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黑恶势力和腐败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建设,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一键报警等设施设备,确保门急诊、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切实做好消防和医院安全防范工作。要从非正常刀枪伤就医人员中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配足配强保安员,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守护夜间值班科室,加强夜间急诊巡逻。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对多次反映诉求且有过激言行或扬言伤医等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人员,及时向州卫计委和公安机关报告。发生伤医事件时,安保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报警。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险物品伤害、劫持医务人员或患者的,应急安保队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手段果断制止,迅速控制行凶者,救助受伤人员。
六、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
医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打造斗争声势,弘扬正气,震慑犯罪,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箱、收集线索,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扫黑除恶专门力量的深控细查。
医院积极与派出所等执法部门配合,抽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加强调查取证,打击处理。确保一查到底,打击彻底。
(三)加强横向联系,形成斗争合力。
要坚持以xx部门为主,加强联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xx部门为主、医院合力配合的工作格局,统一认识和行动,形成打击合力。
(四)加强信息整理与上报,做好经验总结工作针对扫黑除恶斗争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定期向州卫计委汇报工作情况,建立医院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
1.不讲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上级政策评头论足,乱发牢骚,道听途说、发布小道消息,散布不实之辞。
2.政令不畅。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甚至各自为政,另搞一套。
3.“照章念经”。死抠条条框框,照本宣科,照抄照搬,机械片面理解执行文件,习惯于翻本本、找不行的依据,不会找能办成的依据,遇事只说不行,不想怎么行。
4.不敢担当。主动作为不力,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难题往后拖,怕惹麻烦、怕担风险,习惯“击鼓传花”,当“二传手”,遇事踢皮球,能推则推、能躲就躲,部门间扯皮、股室间推诿,责任心不强,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
5.中层“肠梗阻”。少数部门中层干部活力不足,想干事、能干事的没位置,不愿干事不想干事的出工不出力,对工作安排找各种理由顶着不办。
6.“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部分退出领导岗位人员、科(股)室工作人员、临退人员、工勤人员、临聘人员等不服从安排,工作懒散、摆“资格”、混日子、磨洋工;习惯于当“逍遥官”,不敢担当,不履职、不尽责,得过且过,该负责的不负责,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自身权限能够解决的事情层层向上请示汇报,矛盾问题上交,当老好人,对本部门干部作风问题不敢抓、不敢管,不敢较真碰硬。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始终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源动力,认真思考、谋划基层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建设同安排、同部署,有效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现将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抓书记、书记抓,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把抓党组织书记这个一把手作为抓好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健全党委着力管、书记带头抓的党建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一是带头调查研究。由党委一把手带头,各级一把手跟进,通过“一把手”到一线搞领题调研,向党委常委会定期汇报等方法倒逼一把手,站在全局的高度跳出来想,加强研判,及时解决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带头解决问题。把查找问题作为破解基层党建的重要导向,通过一把手进村入户搞调研,请上来座谈、沉下去走访、面对面谈心、背对背征求、上下联动找、自己反向查,带动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着力查找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是带头督查指导。积极。
创新。
抓党建的形式,组织开展晒作风、晒亮点、晒成效、晒整改、晒制度、晒承诺“六晒”活动,促使党组织书记“亲自部署党建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点事项”,有效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二)抓规范、建队伍,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三)抓软肋、补短板,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
我们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提升组织力为着力点,一手抓软弱涣散、一手抓党建示范,形成了先进带后进,后进追先进,先进后进促共进的局面。一是抓整顿。针对部分基层组织“班子软、队伍散、管理乱、发展慢”的问题,我们按照一个好班子、一条好思路、一套好制度、一批好党员、一支好队伍“五个一”的标准,采取一个村(居)、一名领导挂钩、一个驻村书记、一套整改措施“四个一”方式,建立台账、分类施治、销号管理,对个重点软弱涣散村(居)党组织进行专项整治,下派第一书记*名。二是抓服务。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提高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的有力抓手,强力破解空壳村,通过成立村级合作社、村集股份公司、标准厂房出租等多种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优先支持村集体参与工程运输、项目土石方开挖,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建设发展带来的实惠。今年我们将全部消灭剩余的个集体空壳村。三是抓示范。强化“社区大党委”建设,创建*个社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新型社区·温馨家园”。积极构建“实体经济、实体党建”的非公党建品牌,打造*家非公示范点。按照“有专人、有专室、有制度、有标识、有活动”要求,搭建了“乡镇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三级服务网络。
(四)提水平、建平台,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
坚持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是服务力量下沉。建立了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由每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联系*个区直部门、*个乡镇(社区)或企业、*个村(居)和*户困难户,通过走访慰问、现场办公、驻村帮扶等形式,指导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二是服务资源下沉。按照“一人去帮扶、单位全支持”的要求,共选派了*名驻村干部,到*个村开展帮扶工作,今年累计帮扶项目*余个,协调帮扶资金余万元,为群众办理实事*余件。
(五)抓保障、增投入,强化组织基础保障。
按照“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物往基层使”的原则,强化基层组织保障。一是确保有钱办事。按照居两委每月正职元、副职元、委员元的标准,落实了居委会两委干部报酬保障和社会保险,对每个居委会每月安排元办公经费。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落实村支两委委员报酬保障和考核管理制度,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激发了基层干部干事的激情。强化基层党组织运转经费,今年*至月全区共投入基层组织经费*.万元。二是确保有人干事。配强乡(镇)、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今年以来共调整乡(镇)、社区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名。严格村干部管理,强化村干部轮流坐班制度,确保群众办事有人找。在退休干部中,选聘区级党建工作指导员,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导。三是确保有场所议事。投入资金万元,新建改建村居活动场所*个。规范功能设置,真正建设成为党员活动、村民议事、便民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群众之家。
工作中,我也认识到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思想认识上,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存在应付了事,抓党建意识不浓,重视不够,方法不多的情况,特别是在查摆剖析整改党建工作突出问题落实不到位,仍然认为经济工作是“硬任务”,党建工作是“软指标”,有的甚至把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剥离开来,认为党建工作是虚功,虚功不出经济效益。二是在基层组织建设上,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有的乡(镇)、社区党委书记和村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没有持续用力和发力的心理准备,认为整顿软弱散涣党组织是一阵风,上面压一压、下面就抓一抓。三是在基层党建考核上,从严考核的力度不够、考核实效性不强、考核指标权重低,考核措施还不细化、还不量化、还不硬化,专项党建考核体系还没有建立。四是在制度落实上,部分村居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好,存在挂在墙上、摆在桌上、不放在心上情况,执行制度持久性不够。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上,统筹推动消灭“空壳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力度不够、措施不新、效果不优,村集体经济的规模效应还没有真正突显出来,*万元以上的村只有个。五是在干部队伍管理上,干部制度的完备性还不够,执行干部管理的规定不严,对干部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六是在联系服务群众上,领导干部贯彻驻村蹲点调研要求的常态化措施不足,进组进户的对点联系还不多,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还不畅、能力还不强,贯彻群众路线还到不了末端,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基础还不是很稳固。
我将按照“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职责,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用党建工作来推动发展。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好“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的要求。深化“支部建设年”活动,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点任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本职岗位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二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落实好“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的要求。突出抓好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分类分级对全市党员干部开展全员专题培训。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三会一课”、“固定党日”中心内容,持之以恒学、及时跟进学,确保入脑入心,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提前谋划,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大力推进“强基固本”工程,落实好“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的要求。深化拓展特色党建模式,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组织建设。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促每一个党支部都种好“责任田”,把党的“末梢神经”建设好,解决好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切实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作用。严把党员入口,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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