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公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联系/送达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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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就房屋租赁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区____号店铺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具体房屋信息以房产证为准。
三、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用途为_______,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免租期____日,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作为乙方装修时间。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房屋租金为每月____元。
七、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_____,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_____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八、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____元为定金,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第一月的租金____元付给甲方。
九、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当月前5天交付租金。
十、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合同租金为含税价,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____元作为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十二、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十三、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四、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五、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六、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七、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八、双方各自办理财产_____,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十九、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责任
二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超过_____天,甲方未向乙方交付房屋,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定金,并单方解除合同。
二十一、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二、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十三、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二十四、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五、如遇政府征收或者拆迁时,所有补偿款归甲方所有,但对于经营性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补偿、安置补偿、搬迁补偿、营业损失等)的补偿由甲方直接按照_______的标准(计______元)向乙方支付。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其他
三十二、本合同共三个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______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______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通过建立和运转“互助资金”,缓解贫困村农户发展主导产业所需资金短缺问题,在贫困村整合各种生产要素,引导农户树立市场观念,增强诚信意识,提高自我积累、自我管理、互助互济和持续发展的能力,促进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培育新型农民,夯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基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走出一条扶贫开发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二、主要目标
由“政府引导”和“农户自愿”的形式共同组建“互助会”。会员以借用方式有偿周转使用“互助资金”,用于发展当地“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和商贸活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的理事会负责对协会互助资金的审批、发放和回收,帮助农户发展生产,并在互助资金和农户利益之间形成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村村级(社区)产业发展的滚动发展。
三、工作原则
1、坚持自愿的原则。农户加入互助会自愿,退出互助会自由。
2、坚持扶持发展的原则。互助资金重点村限用于发展生产性项目,移民社区限用于商贸发展,不得把借款转借他人。
3、坚持贫困户优先扶持的原则。互助会在审批和核定借款时,优先批准贫困户的借款。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互助会实行“阳光操作”,定期对借还款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全过程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四、组织机构
1、县成立贫困村村级产业发展互助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扶贫办主任、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乡镇、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村合作银行、县直有关单位为成员。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村合作银行密切配合,加强对试点村的政策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抓好抓实试点工作。
2、试点村(社区)要贯彻基层民主程序和要求,组织会员民主选举公道、正派、有责任心的村民组成理事会和监事会,其中必须保证贫困户代表占有一定比例。互助组织理事会一般由3-5名成员组成,包括理事长、会计、出纳等。监事会一般由3-5人构成,由村五老人员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贫困户代表1人、低收入户代表1人、妇女代表1人。监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理事会成员。
3、理事会的职责是:组织村民共同制定实施本村《村级互助章程》和《互助资金管理办法》(包括管理规则,入会股金标准,借款的对象、条件、期限,还款的方式、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公告公示办法等),指定专人负责行使借款的审批、发放、回收等日常具体事务。监事会的职责是:对本村参与互助会的农户负责,负责监督理事会的行为是否合规,组织实施办法是否得当。
五、资金使用
1、资金来源
一是农户获取借款资格而自愿缴纳的入会股金(股金的标准为每股500元);二是政府挂点单位帮扶资金;三是争取上级扶贫资金;四是社会各界以扶贫为宗旨无附加条件的捐助款。“互助资金”只能用于农户滚动借款,不得用于其它支出。
2、借款对象和借款条件
借款对象:加入互助会1个月以上,并缴纳入会股金的会员。
借款条件:严格遵循“三个必须”和“两个优先”的原则。“三个必须”是:借款对象必须是已缴纳入会股金的农户;必须是具有劳动能力和偿还能力的本村村民;必须有一定的产业发展规模。“两个优先”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收入户借款优先;用于发展当地“一村一品”特色产业者借款优先。
3、借款额度、借款期限和借款管理费标准
①会员向“互助会”借款初始最高额度控制在2000元以内(按期还贷可增加信用等级,每升一个等级可增加贷款规模500元),借款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长为12个月。为控制风险,借款余额不能超过互助资金总额的90%。
②在互助会周转资金不足时,会员如在农村合作银行进行了授信评级的可向农村合作银行申请额度在0.5万元以内的贷款,按县扶贫贴息贷款办法执行。贴息资金由扶贫办、财政局在每年贴息资金中予以统筹安排,分年下达。
③互助资金的使用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可向借款农户按月5‰收取占用费(主要用于发放股金红利及收贷费用,余额滚存入互助资金本金),占用费在还款日一次性收清。
4、工作经费标准
入会会员股金红利每月3‰,按年发放;理事会工作经费按季提取:①发放借款,按互助资金中放款金额每月1‰提取;②收回互助资金借款,6个月以内归的还按金额每月2‰提取,6个月以上1年以内归还按金额每月1‰提取,1年以上按每月0.5‰提取。
六、资金管理
(1)建立会员借款联保制度。凡是会员向“互助会”申请借款,除自身财产必须超过借款金额的一倍以外,还必须出具担保证明。没有担保的申请,理事会一律不予受理。担保采用两种方式:一是联户担保,即会员自愿组成借款小组(原则上5户为1组),小组内任一会员借款,如该借款户不能按期偿还时,其他会员必须负连带责任。二是个人担保,借款会员可找有实力的会员担保,在借款不能按期偿还时,担保会员负连带责任。会员借款可选择两种担保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同一会员原则上不能同时为几户会员提供担保。理事会成员不能为借款会员担保,但对每一笔借款负连带责任。
(2)建立借款违约金制度。如果会员借款逾期不归还借款资金,延期时除计算占用费外另按欠款资金总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月5‰。提供担保的协会会员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借款会员按时归还借款。对逾期不归还和无力偿还的,由提供担保的协会会员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并取消担保会员在互助资金借款的资格,直至借款户还清借款为止。如借款人和担保人拒不偿还的,按管理制度取消会员资格,并由互助理事会提起诉讼,依法处理。
(3)建立互助资金专帐制度。财政扶贫资金和协会会员股金统一存入乡镇财政所开设贫困村(社区)互助资金专户或村设立互助会资金专户,由乡财政所监管。互助资金专户必须设在当地农村合作银行机构。会员借款时,凭借款会员的借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等资料,将借款资金拨入会员在当地农村合作银行开设的帐户中。会员归还借款时,凭村互助理事会开具的还款通知单,将借款资金和借款占用费存入互助资金专户。乡镇财政所要加强互助资金监管,互助资金转帐单要有互助理事会、理事长、理事会会计、乡镇财政所所长或总会计4个印章。村级(社区)互助会要每季公布一次互助资金运行情况,确保公开透明,监督到位。
(4)建立资金运行公示制度。各试点村(社区)要严格按照试点工作的有关步骤和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不得增加借款额度。互助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执行公示公告制。试点村(社区)对政府补助资金、农户缴纳股金、接受社会捐资等互助资金筹集情况,农户借用互助资金及还款情况,农户借款占用费的收取及使用情况,要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告;参加互助资金组织的农户名单股金数量,农户借款名单及额度、期限,参加互助资金组织的贫困户和低收入户名单及缴纳股金情况,要在本村(社区)进行公示。每年底,各试点村(社区)互助理事会要向会员代表会议全面报告一次互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征询改进意见,接受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5)建立信用星级管理制度。引进金融部门信用等级机制,制定信用星级管理规定:凡按时归还借款者“一次一星”,“六星”为最高信用等级,每多一星可增加贷款500元,最高借款一次性可达5000元。既能使会员贷款能够达到一定的规模,又能有效地促进会员诚实守信,按时还贷。
七、几点要求
1、要加强领导,各负其责。根据部门职责,扶贫部门侧重抓好互助资金的组织实施和信息采集,财政部门侧重抓好互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管检查,县农合行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发放贷款。所在乡镇要指导试点村(社区)制定本村互助资金试点方案,并引导当地“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作为“互助资金”发展的重点产业予以重点支持,优先放款。
2、要建帐归档,按时上报。各试点村(社区)要完善互助组织入会申请表、资金会员名单,借款审批表、借款合同、借款花名册等档案资料,建立互助组织个人台帐。并按要求及时向县扶贫办、财政局报送《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协会会员名单》、《互助会资金运行情况季报表》、《互助资金收款表(半年报)》、《互助资金借款逾期情况表(半年报)》、《互助资金项目进度及借款质量表(半年报)》(表样详见附件)。
3、要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在互助会试点工作中,既要加强指导监督,又要不断总结经验,适时建立“四制”,即:资金股份制、会员分红制、定期通报制、绩效考核制。通过激活机制,进一步促进互助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滚动发展,长期发挥作用。
乙方(承租方)姓名: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于,面积约㎡;简单装修,其他主要设备有:
二、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
三、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_____度,电_____度。
2、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
3、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立产业基金,促进我市政府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的规范运作与管理,根据《关于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设立政府产业基金的意见》(浙政发„2015‟11号)、《关于规范政府产业基金运作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浙财企„2015‟7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产业基金由政府主导设立,并按市场化运作,旨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我市实体经济发展,推进我市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第三条 产业基金应体现政策性、引导性、市场性等功能定位,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运作。
(一)政府引导。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等投资,实现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的有效结合。
(二)市场运作。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按照市场化原则和方式运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分类管理。针对不同产业、不同运作模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绩效考核和专业化管理。
(四)防范风险。构建风险防范体系,强化风险监控,确保基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运行。
第二章 基金设立和资金募集
第四条 由财政局牵头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产业基金组建方案或增资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后设立产业基金。
第五条 产业基金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国资出资。财政出资主要来源于经清理保留的竞争性领域财政专项资金、深化财政存量资金改革盘活的部分存量资金、上级专项转移资金及基金投资收益等。
产业基金首期总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下同),视资金需求和财力情况分次到位。基金规模根据财力可能,经规定程序审批后视情扩大。
第三章 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责 第六条 产业基金实行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法人机构、基金运营机构三个层次组织架构,按照本办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七条 建立由市政府领导为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省和我市的产业规划及相关政策,确定基金的投资方向和投资原则,审议基金的资金筹集计划及基金年度工作报告,监督基金投资进度和投资质量,协调基金重大投资事项,负责产业基金投资决策、为产业基金提供劣后保障的子基金投资决策等。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财政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管委会的日常工作和统筹协调,贯彻落实管委会关于基金法人机构发展运行的重大决策,协调基金法人机构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对基金法人机构提交的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资料进行审核,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 由管委会授权国有独资企业作为基金法人机构,代行出资人职责。主要职责是:选聘基金运营机构和托管银行,负责签订投资协议,对产业基金运作进行监管和指导,做好产业基金年度财务审计和运营机构的考核评价,定期向管委会办公室报送基金运作情况,一般不直接参与具体投资运营。
第九条 基金运营机构根据管委会的要求和基金法人机构的委托,按照委托协议约定负责产业基金的日常投资和运营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收集产业基金的投资合作意向,按照基金投资计划对拟投资合作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入股谈判、拟定章程或合伙协议、投后管理、基金退出等专业化运作,定期向基金法人机构报送基金运作情况。
第十条 财政局主要职责:负责基金管委会的日常工作,代表市政府履行基金出资人职责,筹措落实财政出资资金,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开展对产业基金的财务监管、收益收缴和考核评价,并负责政策指导。
第十一条 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调控导向,研究提出相关领域基金投资方向,为项目投资提供对接服务,参与基金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产业基金投资决策、行业监管和考核评价。
第十二条 基金监管部门主要职责:金融主管部门、国资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等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基金的设立与运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监管。
第四章 运营机构和运作模式
(四)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第十四条 产业基金投资项目由基金运营机构调查提出建议、基金法人机构进行审查后,报管委会审议及决策。
第十五条 产业基金一般以母基金的形式通过设立“子基金”模式进行运作,对于少量重大项目也可采取“直接投资”的模式进行运作。
(一)“子基金”模式,是指市财政资金设立的政府产业基金与上级财政资金、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及金融资本合作设立或以增资方式参与现有基金等设立“天使基金”、“种子基金”“创投基金”、“区域基金”、“定向基金”、“并购基金”等各种“子基金”投资模式。
(二)“直接投资”模式,是指根据不同类别的产业资金和投资对象,采取注入资本金、直接参股、跟进投资、参与定向增发或优先股、“金股”、债权、可转债等不同的投资管理形式。
第十六条 产业基金允许作为劣后级股东,其他社会投资资金可作为优先级股东。产业基金提供劣后级保障设立的子基金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程序执行。
第十七条 产业基金投资期限。“子基金”模式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直接投资”模式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确需延展投资期的,应按项目投资原有审议决策程序报批后确定。
第五章 项目投资和退出
第十八条 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所投领域应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条件,有一定的人才、技术、项目储备,对接全省七大战略产业,重点投入培育发展日用时尚消费品、信息网络经济、先进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健康产业等产业,并积极推动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义新欧”等项目建设,推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 产业升级。
第十九条 产业基金不得投向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等国家限制行业。
第二十条 产业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三)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
(四)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五)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六)不得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对经管委会批准的创新业务不受上述条款限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原则上通过行业相关部门推荐和以基金运营机构为主进行市场化搜寻等方式征集,并经过项目立项、尽职调查、预审等程序形成投资建议,提交管委会审议决策并公示后具体组织实施。产业基金直接投资项目(或企业)的各方出资中如有非现金资产,需经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等专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合理确定产业基金出资比例。
第二十二条 产业基金对政府需要重点扶持的投资项目,可以采取一定期限收益让渡、约定退出期限和回报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一定的收益等方式给予适当让利。
第二十三条 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应在投资协议及相关合同中载明退出条件和退出方式,在达到投资年限或约定退出条件时,应适时进行股权转让、股票减持、股东回购以及清算等方式实现退出,退出程序应符合国家有关国有股转让的规定。退出时,除按约定价格退出的以外,基金运营机构应聘请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所持股权进行专项审计和评估,作为确定退出价格的重要参考。
(二)产业基金拨付子基金账户一年以上,参股子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的;
(三)子基金投资领域和阶段不符合政策目标的;
(四)发现其他危及基金安全或违背基金政策目标等事前约定的退出情形的。
第六章 费用和收益分配
第二十五条 基金法人机构每年按投资方式支付基金运营机构委托管理费用。支付管理费用的标准根据基金规模和不同的投资方式在委托管理协议中约定。基金法人机构应按照运营成本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确定运营机构的管理费用,达到收支平衡。
为激励基金运营机构管理团队,对投资效益特别好的项目,经基金运营机构申请、基金法人机构审核,并报经管委会批准,可以就该项目获取一定比例的业绩奖励;对于投资亏损较大的项目,经基金法人机构审核、管委会批准,以一定比例相应扣减管理费用。
第二十六条 基金运营机构参与产业基金经营管理、投资运作等所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应当在基金运营机构列支,不得在基金法人机构列支。第二十七条 基金法人机构的税后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不分配,全额留存基金法人机构用于投资。
第七章 风险控制和考核评价
第二十八条 基金法人机构要按国家财政部等部委印发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包括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组织和风险控制流程在内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产业基金投资活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运作。
第二十九条 基金法人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要加强对基金运作的风险监控,基金运营机构投决会、风控部门应各司其职,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和管控工作。风险控制应涵盖项目选择、项目投资、项目管理、项目退出等环节。
第三十条 基金运营机构要加强对投资项目运营情况的跟踪,对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第三十一条 基金运营机构应严格按照委托要求实施基金运作管理,并根据投资模式的不同,侧重不同的风险防范点,确保项目投资安全和效益。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产业基金及投资项目的绩效考核制度。财政局对基金的运作和管理以及政策目标、政策效果等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基金法人机构对产业基金投资规模、资金投向及其资产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八章 报告制度
第三十三条 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基金运营机构应向基金法人机构报送产业基金的投资运作、资金使用等情况,并经基金法人机构审核后报管委会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基金运营机构须向基金法人机构提交产业基金年度工作报告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会计报告,并经基金法人机构审核后报管委会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产业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如发生重大或特殊事件,基金运营机构应当及时向基金法人机构报告,并经基金法人机构审核后报管委会办公室。
第九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基金的运作管理进行监督,对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对运作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第三十七条 基金法人机构和基金运营机构的管理人员如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因人为故意、重大过失造成产业基金不应有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一、入学对象
2019年新生入学对象:小学为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为2019年的小学毕业生。
备注: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按时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者须到学区学校办理缓学手续。严禁各小学招收不及龄的儿童入学。
二、学区生入学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坚持“就近入学”和“户房一致”优先的原则入学。
学区划分:第一批招生学校学区由市教育局公布(详见二维码),其余学校学区由各镇(街)中心学校公布。
报名录取
1.报名时间:
小学 2019年6月3日10:00至6月10日17:00
初中 2019年6月5日10:00至6月10日17:00
家长可通过“义乌市公办小学初中新生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登记。网址:
http://
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网上预登记的家长须在6月15日至16日上午8:00至下午5:00,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现场补录。现场补录需随带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家长关注学校公告、短信通知或社区通知或报名系统通知,了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
3.学区内生源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时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房产证,并按下列类别先后顺序录取:
(1)其父母在学区内有住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并实际居住,且产权份额达到该房产的50%以上(不含50%,下同)的,录取时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先后为序。
(2)其祖父母(包括外祖父母,下同)在学区内有住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并实际居住,且产权份额达到该房产的50%以上的,录取时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先后为序。
用祖父母住房作为入学依据的,还需提供入学儿童父母至少一方与祖父母户口在一起的户口簿。
(3)无以上相应住房的,录取时以户籍申报(迁入)时间先后为序。
4.因招生计划的原因,部分学生不能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的,以同一镇街内户籍生优先为前提,根据学生家长填报的书面志愿次第和适龄儿童少年最新落户时间先后排序,在学区生招收未满额的学校安排入学。
5.原户籍在城市有机更新区域内的被征收人或直系亲属入学,若户籍发生迁移但又想保留原学区学校就读的对象,请于5月30日前向原学区学校提前申报。
三、非学区生入学
(一)适龄儿童、少年跨学区入学报名基本条件
1.截至2019年5月31日止,父母双方在拟入学区域居住、就业满一年,父母一方在本市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的,或在入学学校所在镇(街)区域内有住房的(根据实际行政区域划分确定),可以跨学区报名。
2.父母一方已在义乌缴纳养老保险,但不满一年的,2019年在我市小学毕业并建有学籍的市外户籍学生,允许参加2019年公办初中学校非学区生入学报名。
3.列入第一批招生的各初中学校之间、各小学之间,其余同一镇(街)各初中学校之间、镇(街)政府所在地小学之间不得跨学区入学,入学后不得转学。
(二)报名方式
小学:2019年6月3日至10日;初中:2019年6月5日至10日,通过“义乌市公办小学初中新生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登记。
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网上预登记的家长须在上午8:00至下午5:00,到志愿学校现场补录,补录日期和随带材料请参照下文“(四)现场确认”信息。
(四)现场确认
1.为最大限度减少家长排队等候时间,确保有序招生,采用学校分批、条件分段、当天录取的方式进行现场招生确认。其中小学分三批,初中分二批先后招生(学校批次、具体招生时间见二维码)。
小学:2019年6月27~29日、7月2~4日、7月6日~8日上午8:00至下午5:00,分别到小学第一、二、三批相应招生学校现场确认。
初中:2019年7月2日~4日、7月6日~8日上午8:00至下午5:00,分别到初中第一、二批相应招生学校报名。
2.现场确认地点
各招生学校。
3.随带材料
今年我市是首次进行网上预报名,为避免特殊情况发生,家长到学校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原件与复印件:
(1)父母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
(2)报名初中一年级入学应提供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由毕业学校提供)。
(3)以住房为条件申报入学,请携带房产相关证件。
(4)市外户籍的父母双方需已在本市公安部门进行流动人口登记(家长无需提供证明,由学校进行网上信息核对)。
(5)如从户口簿上无法核对家长与孩子的亲子关系,还需携带儿童医学出生证件或家长结(离)婚证。
4.分批分段现场确认
每一批学校把a、b、c、d、e类的条件分成三段,每段条件安排一天现场确认,当天现场确认并于当天录取。不同批次条件不同。第三天接受具备基本报名条件及以上条件进行现场确认并当天录取。当某校第一天或第二天已完成招生计划时,该校后续现场报名就自然终止。为确保现场确认工作有序进行,学校只允许家长一人凭报名规定材料进入校内。
5.招生录取
(1)学校根据非学区生报名条件排序,按类别a→e的顺序先后录取。
(2)当出现报名条件相同而不能全部录取时,由学校组织相关家长公开抽签确定录取对象。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
(1)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2)被录取学生不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有关手续的;
(3)无法在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按时建立电子学籍的。
四、人才子女、军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等入学
1.驻义部队军人子女,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子女和人才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
2.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向可招收外籍学生的学校报名。
五、报名咨询
为方便家长了解今年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招生相关文件及信息均会及时在义乌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的“义务教育段招生信息”、微信公众号“义乌教育之声”上公布,同时公布各学校的报名咨询电话(学校咨询电话见二维码)。
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85271606(5月17日至7月8日工作日开通)8532702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位置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 , 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3、乙方向甲方承诺:如需要改变门面墙的原有结构,应在退租前15日内将改变的门面墙恢复原状。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月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元/月,按(3个月)以现金支付,下一轮租金应提前
2、第二年租金为元/月,按(6个月)以现金支付,下一轮租金应提前
2、乙方需交压金元(拆墙)。
3、每年租金会根据楼市行情来涨浮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租赁期内,保证水电落户。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门面进行装修。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 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2、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转租、转让
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门面须事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同意。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7 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面的。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20天以上的。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乙方:__________
1、租房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水费由方负责,电费单价按供电所收费单据平均价计,租房_____元。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2、房屋主体不能改变,屋内家,用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3、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
4、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马家塔三号家属楼商铺租赁给乙方商业经营,共有使用面积32平方米,商铺质量优良,内部设施完好,有灯具、水管、水电表、冰箱等,租赁期内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或破坏商铺结构,如需改变配套设施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租赁商铺及配套设施损毁的,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个月。
第三条,租金的支付方式:先付租金后使用,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整,乙方必需提前15天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强行收回商铺,并不退回已付的租金和押金。
1、租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在合同期内乙方欲将租赁商铺转租给第三方时必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三方书面确认,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成为合同的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2、乙方合同期满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能利用该商铺从事非法活动,或在商铺内贮存危险违禁物品。
第五条,合同期内政府对甲方的有关税项由甲方负责交费。
第六条,乙方合同期内所产生营业性质的一切税费,包括物管费、治安费、卫生费、水电费、等由乙方负责按时交费。
第七条,乙方在租赁期限满解除合同时,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设施一律不得拆走,遵循“来时修,去时丢”的原则,甲方也不补偿给乙方任何装修费。
第八条,此商铺不能改开饭店,茶室,租赁期满解除合同时,由甲、乙双方检查商铺及配套设施,检查无异议后商铺交还甲方,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
第九条,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商铺,则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有意续租,可于合同期满前30天内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第十条,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预付押金____元整,乙方付的押金,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合同之日,如乙方没欠费,没违约甲方将押金一次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按____元的违约金支付守约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合同不得正常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式文本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连同土地,_____下同)出租给乙方作_____使用,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已载于契约附件一,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
月租金为(?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按_____结算,由乙方在每__________的第_____日前缴付本期租金给甲方。
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纳(?币)_______________元的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契约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偿租金。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2.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除乙方应负担房屋维修费以外的其他维修费用;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3.转让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4.租赁期内,甲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5.租赁期届满须收回出租房屋的,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按时交纳租金。
2.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联合经营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或者室内外装修,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4.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5.负责对下列项目房屋维修费用:
①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疏;
②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④室内墙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饰;
⑤水泵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因乙方维修责任延误房屋维修造
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6.协助甲方检查房屋安全,因不搬迁或者妨碍施工而延误房屋的维修,造成人身伤亡、财产遭受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8.不得贮存有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9.租赁期内,乙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应交还原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七、在租赁期内,因房屋危破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八、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的,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补偿。
九、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双方共同检查交换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契约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的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国家、省、市房地产租赁管理的?的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契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还有权按租赁存续期内租金总额的百分之?收取违约金。
4.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契约或者解除契约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不有权按占用期间月租总金额百分之?收取违约金。
十二、违约金、赔偿金x在确定责任后l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付租金条款处理。
十三、本商铺租房协议书样本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者裁决,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商铺租房协议书样本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和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后作为本契约附件,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5年义乌基金会(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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