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总结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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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1 年 1 月 1 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中国也将全面进入民法典时代。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上好“三堂必修课”,做知法、懂法、护法的坚定践行者和忠诚捍卫者,不负人民群众的更多“期待”。
凝聚着无数人的心血,才能将其称为法典。人生中的每一步,出生、教育、成长、事业、婚姻,几乎都浓缩在民法典里,人生中的每一个民事行为,消费、签订合同、物权登记都与民法典息息相关。基层领导干部更要深刻领悟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重视民法典、学习民法典,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很多民事问题,才能从这本“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中找到解决办法。
第二堂课:学懂弄通。懂是学的结果,更是学的收获。民法典是我国的重要性法律,更是全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党员群众的民事行动指南。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高票通过之后,宣传贯彻执行好民法典就显得尤为重要,其中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宣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首先要学懂弄通民法典,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学原文、悟原理,从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结构、内容等多个维度加以学习研读,形成系统的认识和理解。党委、政府应把民法典作为向党员领导干部推荐的必读书目,党校、行政学院应将民法典纳入主体班次的重要学习内容。
第三堂课:躬身践行。无用之学是清流,无用之言是空谈,学而不用等于不学。民法典的生命在于实施,民法典的权威在于执行。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必将是“大国重器”而不可替代。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运用,坚定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做法治上的明白人,做依法办事的“实干派”。领导干部要用好民法典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来保护人民、造福人民,确保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调解矛盾纠纷的权威地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依据市卫生局转发文件精神,结合丹东地区“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市积极准备,并下发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世界艾滋病日”的防治宣传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艾滋病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为“携手抗艾,重在预防”,旨在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全力投入,消除歧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宣传活动内容
12月1日上午,市健康教育所、市疾控中心及区疾控中心联合在元宝山公园举办“12.1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丁淑英、疾控处处长王立新、市疾控中心主任张云江、书记张毅、副主任崔荣敏、市健康教育所所长崔士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月蔷、区卫生局局长汪涛、区疾控中心主任许英华、副主任张晶睿等参与了此次活动。
本次活动以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和有奖问答等形式,重点宣传艾滋病的传播途径、艾滋病的危害、如何预防艾滋病、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等相关知识。本次活动出动7台车,有近30位专业人员参与,展出14块宣传展板,印制并发放艾滋病宣传小册子、小折页、艾滋病主题宣传画、艾滋病主题年历、安全套等11种共计1200份宣传品。现场专业人员及志愿者配带红丝带,为一百余位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宣传艾滋病防治的相关知识以及国家的艾滋病防治政策和措施,讲解艾滋病的预防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_区疾控中心现场推出近80条艾滋病健康知识问答,让群众了解更多艾滋病防治知识,充分调动了群众回答问题的积极性,并发放奖品200份,吸引了近400多名群众踊跃参与,现场气氛活跃,群众情绪高涨。丹东电视台新闻频道第一传媒栏目、丹东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报道。
通过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活动,使艾滋病防治项目健康教育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使群众了解艾滋病知识,加强自我保护,形成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同时呼唤全社会关注艾滋病的防治问题,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营造良好的社会和生活环境。
今年12月13日是七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当天上午,党和国家领导人将出席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的国家公祭仪式。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40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30多万人惨遭杀戮。这是人类文明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中国人民不会忘记,全世界人民也不会忘记,法西斯暴行早已被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
南京大屠杀中的惨绝人寰,爱好和平的人们记忆犹新、永生难忘。历史记载:南京大屠杀期间,日军少尉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残忍地进行杀人比赛——两人从无锡的横林镇,杀到常州的火车站、镇江的句容城、南京的紫金山下,一个杀了106人,另一个杀了105人;由于分不清谁先杀到100人,于是两人以杀150人为新的比赛目标……听到这样的故事,回忆惨痛的历史,每个人都会强烈谴责侵略者对人权野蛮的践踏。
国家档案局公布的最新资料片《南京大屠杀档案选萃》中,有几位普通人面对大屠杀的表现令人敬佩,也令人深思:南京一家照相馆的小学徒罗瑾,冒着生命危险,拷贝日军军官送来冲洗的罪行照片,秘藏在寺庙当中,辗转同学吴旋之手,终于保存到抗战胜利,成为南京军事法庭审判的一号证据;金陵女大收容所的程瑞芳,白天不停工作,为难民撑起千疮百孔的“保护伞”,晚上就着昏暗的灯光,含泪记录侵略者暴行,挣扎写下心路历程,成为中国版“安妮日记”……这些珍贵资料片,记录了中华民族心灵上永远的创伤,更让日军犯下的滔天罪行无可辩驳。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忘记历史就会在灵魂上生病。然而,确有人得了健忘症,确有人的灵魂已经生病:比如,日本右翼分子始终在遇难者“30万”这一数字上大做文章,以此为突破口否认南京大屠杀;又如,日本篡改教科书,声称“南京大屠杀是20世纪谎言”……南京大屠杀铁证如山,绝不容许否认历史和任意篡改!
《人民日报》今天(12月12日)刊发的《重温历史记忆,不忘砥砺前行》一文指出:国家公祭,意味着公祭活动将从个体记忆、家庭记忆、城市记忆,上升到国家记忆、民族记忆、世界记忆。把家殇、城殇变为国殇,就是为了表明中国人民牢记侵略战争曾经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华民族从来没有忘却苦难的历史,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确实如此,国家公祭日警示世人别在灵魂上生病,已经生病的必须赶紧治疗,切莫讳疾忌医,一条黑路走到底。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国政治局举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切实实施《民法典》”发表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民法典》的地位和意义也对民法典的宣传、实施和研究提出了明确的指示和要求。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世之仪表也”。无法则无安,这部关系每一人一生的“百科全书”已经开启“阅读模式”,各级党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必须占领法治制高点,在党的领导下,立体布局全面落实民法典精神,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经过党支部党课的学习,《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人民利益至上,举起法律武器维护人民利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民法典》增强了民事权力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力,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进人民福祉。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好层次的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
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让《民法典》的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这部具有着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志的《民法典》必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征程上树起又一座法制丰碑。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民法典》,营造良好的遵法、学法、守法氛围,县审计局多措并举,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学习宣传《民法典》,不断提升法治宣传的成效。
一是开展集中学习宣传。利用周一职工会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讨论。购买并发放民法典书籍供审计人员自行学习,开展“把民法典请回家”活动,让大家关注民法典、了解民法典,把学习融入到平时的工作生活中,营造浓厚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
二是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学。工作中重点学习研究《民法典》中物权、合同等相关内容,将《民法典》学习与审计工作有机结合,便于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做出正确的判断、定性和处理。
三是创新学习宣传形式。通过微信群、qq群、单位大屏等新媒体,将《民法典》的内容制作成宣传文案进行展示,扩大民法典宣传的覆盖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组织审计人员参加 “学习强国”民法典专题讲座,通过专家授课,提升审计人员运用民法典能力。
通过学习,全体审计干部将依法审计融入到日常审计工作中,深耕细研审计业务,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提升了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我们耳熟能详的谚语告诉了我们规矩的重要性。小到一个家庭,中到一个家族,甚至大到一个国家,都需要有规矩的约束,只有拥有一个共同的评判是非的标准,人们才能更好的约束自己的行为,社会才能和谐发展,国家才能稳定。法律作为最大的规矩,是前人智慧的结晶;是文明生活的保障;是社会有序运行的基础。
自战国商鞅变法起,一直到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最近,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治国理念,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更是进行了实质性的修改,更加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充分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生活的各方面都进行了修改补充,充分反映了民意。
如今,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人认为法律离我们很遥远,殊不知,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个人身处在社会中,是集体的一员。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法律也保护着我们每个公民的利益。法律是威严的,它神圣不可侵犯,同时,法律又是可亲的,它是我们的守护卫士,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需要,在最新的《民法典》中,也出台了许多新的条例。比如:1。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既传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理念,与我国是人口大国、需要长期处理好人与资源生态的矛盾这样一个国情相适应。将环境资源保护上升至民法基本原则的地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将全面开启环境资源保护的民法通道,有利于构建生态时代下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顺应绿色立法潮流。2。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作了原则性规定。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进步,大数据化正在蓬勃发展,这项条例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人们在网络上的行为,提供更加良好的网络环境。3。紧急情况被监护人无人照料,村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应安排照料。每当我们浏览网络新闻或翻阅报纸时,经常看到因无人照顾年幼的孩子而发生的惨剧,这些年幼的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建设祖国的桥梁,他们的生命不应该在最好的花季就戛然而止,这项条例的出台将会在一定的程度上避免这些惨剧的发生,要知道:生命诚可贵。
知法,守法,用法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青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之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全书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该法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时刻在路上,感受着在路上的种.种,领略着在路上的际遇,践行着自己那颗在路上永不休止的热情的心。
试问,当你在路上或因粗心大意亦或是被强迫不得不签订“霸王条款”;网上下单被临时加价;随意变更旅游项目等等问题,是否会导致你的旅程不愉快,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所幸《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这样也就是说下单即合同成立,再也不用担心被薅羊毛或某些霸王条款,给旅行带来愉悦的心情与环境。
试问,有些喜爱挑战自然的人,擅自进入未开发的野山、原始森林、荒漠等高危险区域而遇险的旅游者,高危险区域的管理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这应该是近年来热议的一个话题,驴友们挑战极限的心与极限区域管理者之间观念的碰撞,导致近些年来事故频频发生,天门山翼装飞行女孩、穿越无人区失联旅游等等。而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所以说,景区或当地政府对于前述情形,如果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对于驴友不幸遇险、遇难等情形,可以减轻或不承担责任。对于驴友来讲,自愿参加应自甘风险。但还是奉劝极限运动爱好者,敬畏自然,珍惜生命!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等一大批民商事法律,为民法典的编撰奠定了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21年1月1日起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施行。全文共7编、1260条,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精华,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权力法,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是我们从出生到死亡一生都可以依靠的法律。举个例子: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且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针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久调不判”的现象,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还对方一份自由。民法典对婚姻关系的此条规定,不仅与当今社会离婚率高的事实相关,更是考虑到了处于婚姻关系的弱势一方。其进一步明确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利,以及解决时代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可以说民法典事积历史长河的精华,应时而生,符合时代发展的一部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不可分割的法典。
身为大学生的我们应当主动投入到民法典的学习当中,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践行者,积极投入到民法典的宣传实践中。
20__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近日,宜宾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普法活动,让“民法典”走进农村、深入企业,为基层群众和企业员工呈上一份丰盛的法治大餐。
翠屏区:民法典宣传进农村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升辖区村民法治意识。20__年5月12日上午,翠屏区司法局永兴司法所牵头在永兴镇安康社区开展了一场“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采取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邀请腰鼓队巡回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教育引导村民自觉遵纪守法,引导村民学法、懂法、守法,正确处理好邻里纠纷、土地山林纠纷、生产经营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环境污染纠纷、土地承包纠纷。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__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7人次,为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南溪区:民法典宣传进企业
为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治理念,更好地用法治思维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自5月10日起,南溪区司法局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为“徽记食品”“六尺巷酒业”“四通物流”等区内20余家重点企业开展《民法典》培训和法律咨询。
活动中,南溪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分别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民法典、公司经营、劳动合同等方面的宣传,并赠送了丰富的法律法规资料及宣传物品,并详细解读了《民法典》编篆的理论意义和实践需要。普法宣传活动主题鲜明、内容详实、针对性强,通俗易懂,引人入胜,再次点燃了企业职工学习民法典的极大热情。
此次送法活动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企业员工纷纷表示:这顿“法治大餐”让大家熟悉了《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了解到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希望此类普法活动还能多组织、多开展。
“八五”普法实施以来,南溪区司法局深入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0余次,服务对象几千余人,营造了良好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下一步,将以“实心干事、科学作为”契机,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切实用司法效能为企业赋能,营造优良的法治营商环境,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百姓心里。
江安县:民法典宣传进寺庙
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深化“法律七+七进”活动,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5月17日,江安县司法局联合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前往留耕镇金仙洞寺开展20__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暨送法进寺庙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主讲人王正权副局长首先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法讲解了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知识,现场解答了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示符合法定条件的群众可以向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随后,石安德副部长逐条详细讲解了今年6月1日即将施行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并就食品安全、防灾减灾、森林防火、疫情防控等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此次活动,受教育僧侣、信众共计2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50份,解答咨询3件。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增强了僧侣及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提升了依法治寺的能力,为建立和谐宗教关系奠定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据悉,“八五”普法实施以来,宜宾市司法局结合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深入学校、企业、社区、乡村等一系列普法活动,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让更多的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屏山县:民法典现场进彝乡
5月是“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宣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走进彝乡。近日,屏山县司法局清平司法所联合乡综治办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围绕《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详细讲解《民法典》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以此引导彝族村民学法、懂法、守法,让《民法典》的精神深入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走进群众心里,依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折页,以简明的案例向群众解答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物权等各编的内容,引导群众主动学法;同时,工作人员还根据近期群众反馈的法律问题,现场解答了关于居住权、离婚冷静期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讲解普法案例4个,解答群众咨询10余次,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活动结束,群众纷纷表示:送法进彝乡活动,让大家加深了对《民法典》的了解,实用性很强,增强了《民法典》在彝族乡镇的知晓度,提高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思想意识,希望此类活动还能多组织、多开展。
近年来,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有效地构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体系,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已成为教育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志愿者服务工作中,我社区团组织紧紧围绕志愿者服务的意识、提服务能力开展了一系列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摸索、总结出了组建青少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是增强青少年的服务意识、锻炼和提高青少年自身素养的有效途径的经验。现将明珠社区开展志愿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做法。
一、建立健全机制
我社区成立青少年志愿者服务队并经常性地开展服务工作,其根本目标是为了促进青少年的发展,是为了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养,体现了社区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了更好地开展活动,社区成立了专门的组织结构,形成了党群共建的机制。
二、继续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
为了增强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明珠社区建立了一支80余名的青年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以饱满的热情和优质的服务活跃在辖区内,受到了辖区居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1、我社区把青年志愿者行动同讲文明、树新风结合起来,同精神文明建设联系起来,对一帮一,送温暖、献爱心尊老敬老,关爱农民工子女、帮助弱势群体、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大了宣传力度。
社区不定期地组织志愿者队伍去敬老院为老人剪指甲、理头发、打扫卫生,同时带去自编自演的歌舞,让那些孤寡老人感受到了社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每逢节假日休息期间,志愿者会去辖区孤寡老人家里为他们打扫卫生、做家务、向老人们送上礼物、献上祝福,让老人们能感受到青年人的关爱,使老人们忘却了孤独,能在温暖、幸福的氛围中安度晚年。
不仅如此,志愿者对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弱势群体及家中有困难的学生,在第一时间主动伸出援助之手。这不仅使务工人员、弱势群体及家中有困难的学生感受到了青年志愿者及社会的温暖而且扩大了青年志愿者行动,影响壮大了志愿者队伍,展示了青年一代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每年春季来临,冰雪融化的季节青年志愿者不怕脏、不怕累,相互配合,使原本积雪成堆、脏乱的辖区变得干净整洁,还不定时的清理辖区的牛皮癣,既锻炼了坚强的意志,又美化了环境,促进了社区的文明与和谐,可谓一举多得。
三、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都来关注志愿者行动的良好氛围
1、结合青年的特点和爱好,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在去年五一期间,我社区还举办了青少年趣味运动会,真正做到了将寒暑假学生的管理纳入社区,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高了有力保障。为全面发挥团员青年在维护社会政治安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整体氛围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去年__月__日在市团委精心安排下,明珠社区开展了走进青年形势政策宣讲活动。让青少年在活动中受到教育。
2、为在社区干部居民中掀起实践公民道德,在社区团组织带领下,志愿者为弘扬雷锋精神,把向雷锋学习作为实际行动。每年青年志愿者都会在辖区主要路口开展理发、自行车修理等便民服务,贴近生活实际的服务项目和志愿者们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以人民为中心、与时俱进的法典,凝聚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心血,是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然而,对于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如何让这部体现对公民权利的重视和关切的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仍有太多努力值得期待。
期待“学法知法”存敬畏。法律,治国之重器;
良法,善治之前提。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试金石”与“基准线”。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结合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领域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涵盖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涉及普通民众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7编加附则、84章、1260款条文、超___万字内容,以其浓浓的人文关怀,传递出了一部良法的温度。“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理应坚持把学好、用好、宣传好民法典作为新时代条件下做好各项群众工作的基本前提,尊重法律、敬畏规则,全面系统地掌握其内容和要点,并依靠法治思维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绝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图应付。
级党员领导干部既是守法者又是执法者,要想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高地,就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把合法性作为第一道标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让“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一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致共识和执政风尚,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
期待“崇法护法”敢斗争。“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然而,法律的根基在于人们发自内心的拥护,其力量源于人们坚实的信仰。党员干部是党的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要把学法、守法、护法与依法办事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自觉拿起民法典这一有力武器,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风骨气节、操守胆魄,真正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把法治能力外化于行,努力破除事业发展道路上的各种阻碍,做崇法尊法、拥法护法的忠诚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
民之所呼,立法所向。“法典”时代,从“法”到“典”,回应更多诉求,不负更多期待!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民法典。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自身首先要学法、懂法,将法律学习运用到工作中,要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律素养,提高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云红法律武器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民法典。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要深入群众,做好模范,真心实意做好人民的“服务员”。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维护民法典。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强化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发展市场经济中的保障作用,用好民法典来造福社会,营造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激发新时代干事创业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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