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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调动管理办法篇一
(二)参与优化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并对流程各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及重要岗位的人员任职期间的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四)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监督。
(五)20万以上基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预决算审计。
(六)公司重大投融资、并购、重组等方案的可行性分析评价。
(七)公司经营绩效及经营合规性的检查、监督、评价。
(八)高管层授权的其他专项审计。
(九)协助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
(一)可要求对审计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回避。
(二)对审计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三)要求审计人员修正不合规的审计程序及不适当的行为。
(四)对审计处理决定及具体事项不服或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议。
(三)审计工作中,要按规范收集相关材料,编制工作底稿,进行客观分析,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被审计部门提出改进建议。
(四)编制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部门或被审计人的意见,被审计部门或被审计人要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反馈书面意见,否则,视为同意审计报告。针对反馈的意见,经复核后确定是否修改审计报告。
(五)对重要的审计项目要通过回访方式复查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并进行后续审计,检查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督促对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
(六)审计监察部要建立审计档案,审计报告、处罚决定、审计工作底稿、原始资料和证明材料等,要及时立卷归档,专人负责。
审计监察部每年年末要将审计档案资料整理后,于次年1月30日前交给总裁办档案科存档。
异议后由审计监察部负责人批准签发。
内部调动管理办法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人事调动管理工作,使人事调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调动原则
(一)调入原则
1、急需人才,编制允许,结构合理。
2、调入人员应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学士学位应具备正高职称,在高校或医院正从事专业工作,专业成绩突出。
3、身体健康。
(二)内部调动原则
1、学院工作需要。
2、调动人员学历及其他条件符合调动岗位要求。
3、调动人员同意调整岗位。
(三)调出原则
1、担任市以上科技攻关项目负责人,且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不得调出。
2、从事学院机密工作,且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不得调出。
3、与学院不存在赔偿责任。
4、因个人原因对学院声誉及经济利益造成损失,正在处理中的,不得调出。
二、调动程序
(一)调入程序
1、本人将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交到学院人事处人事科。个人向学院人事处递交书面申请及学历、科研等相关材料。
2、学院人事处同相关单位(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考核。
3、考核合格,经学院领导研究同意接收的,学院人事处开具《商调函》。
4、个人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呈报表》一式五份(归国人员填写《归国留学人员录用干部呈报表》一式三份),经原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上交学院人事处。
5、学院人事处将调入材料上报辽宁省卫生厅和人事厅。
6、调入人员在辽宁省卫生厅开具的介绍信规定日期内到学院人事处报到。
(二)内部调动程序
1、本人书面申请,填写《辽宁医学院职工校内调动审批表》一式三份。
2、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上报学院人事处。
3、学院人事处审核,报学院审批。
4、学院人事处开具《辽宁医学院职工内部调动介绍信》。
5、调动人员在三日内与原部门交接工作后,到新部门报到。
(三)调出程序
1、个人向学院人事处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其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
2、学院人事处审核,报学院审批。
3、个人到学院人事处领取《辽宁医学院教职工离校清单》,到学院各相应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将工作证交回人事处。
4、学院人事处与申请人按聘用合同条款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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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调动管理办法篇三
一、内部退养、病退的条件
1、内部退养:
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
2、内部病退:
2)、经市级以上医院确诊患癌症、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的;
二、内部退养员工的审批程序:
三、内部退养、病退员工的待遇
2、病退员工按岗位工资十档(940元)加本人年功工资标准执行;
1)、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员工按规定缴纳个人部分;
2)、连续计算工龄;
六、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部调动管理办法篇四
第一条 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 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 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从内部人员中选拔;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 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3.试用期员工成绩卓越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转正晋升。
第五条 晋升操作程序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门通过行政部以通报形式发布,晋升员工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 晋升核定权限
1.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特别助理与由总经理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总经理核定;
第七条 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并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门。
第八条 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 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晋升职位。
(一) 目的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人员的调动与降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人员调动管理
第二条 调动的定义
调动是公司内部平行的员工调整,既没有提高职位、扩大调动员工的权力和责任,也不增加薪金,除地区差异外。
第三条 人员调动的.原则
1.符合公司的经营方针;
2.符合相关的人事政策;
3.提高员工任职能力,做到适才适用。
第四条 人员调动的实施
依据以上原则,凡属下列情况的,公司应对员工实施职位调动;
1.配合公司的经营任务;
2.调整公司结构,促成公司员工队伍的合理化;
3.适合员工本人的能力;
4.缓和人员冲突,维持组织正常秩序。
(三)人员降职管理
第五条 降职的定义
降职即从原有职位降到较低的职位,降职的同时意味着削减或降低被降职人员的职位、权利、和工资待遇。所以,降职实际上是一种带有惩处性质的管理行为。
第六条 降职的原因
大多数情况下,下列情形可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1.因为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应员工要求,如身体健康状况不好不能担任目前工作等;
3.依照公司规定的考核与奖惩办法,对没有达到标准的员工进行降职。
第七条 降职的程序
降职程序一般是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政策,对各部门主管提出的降职申请事宜予以调整,凡已经核定的降职员工,人力资源部应通过行政部发布通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降职者本人。公司内各级员工收到降职通知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理好移交手续,履任新职,不得借故推诿或拒绝交接。
第八条 降职的审核权限
依据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审核权限一般按以下核定:
1.高层管理人员的降职由总经理裁决;
2.各部门主管人员的降职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核定;
第九条 降职的工资待遇处理
降职时,其工资待遇由降职之日起重新核定。凡因兼代职务而加发的职务津贴,在免除兼代职务后,其工资待遇按新的职务标准发放。
第十条 附则
如果被降职的人员对降职处理不满,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未经核准前不得出现离开现职或怠工现象。
公司辞退与辞职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三条 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第四条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辞退:
1.一年内记过3次者。(公司记过的标准怎么定?)
2.连续旷工5日或全年累计超过10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9.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10.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5.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7.因公司业务紧缩必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工作时期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1.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3日前告之;
2.连续工作1年以上,未满3年者,7日前告之;
3.连续工作3年以上者,14日前告之;
第七条 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第八条 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证明书》之日起的3日之内,向本部门经理提出异议,说明原因。
第九条 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人员调整登记表》。
(三)辞职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人力资源部索取《辞职申请书》,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须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1个月。
第十四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行政部门索要《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行政部门应向其发出《辞职通知书》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
(四)附则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作适当处理。
第十七条 本条例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一、目的
友鑫达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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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p- 五、附则
内部调动管理办法篇五
府谷镇西路社区服务中心: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叫刘治国, 汉族, 男, 籍贯府谷县, 从 大学毕业后于 2015年分配来西路社区服务中心工作,担任大沙沟社区信息员。现因我母亲年老多病,迫切需要家人照顾,以及妻子在农村工作离家较远,还有一个二周岁的小孩要照看,也为了能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更为 了不因家庭耽误自己的工作,恳请领导照顾我的实际困难,将 我调入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府谷县支公司工作,让我有更多的精力投身工作。特向领导提出申请,批准我的工作调动。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刘治国
2015年5月22日
内部调动管理办法篇六
一、为增强员工工作责任心与进取心,优化岗位组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员工内部待岗是指公司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尚有调整教育余地,或由于公司机构调整、撤并、竞聘等原因引起员工结构性过剩,使员工停止现岗位工作,等待重新定岗的情况。
四、待岗期限为一个月。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核准以待岗处理:
1、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出现差错并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的;组织纪律散漫,且因经常迟到、早退经处罚及警告仍不改正的。
2、与客户或同事发生争吵、纠纷,服务态度、工作质量较差且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或经过批评仍不悔改的。
3、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且无正当理由的。
4、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或年终考核末尾淘汰的。
5、竞聘落选等待新岗位安排的。
6、其它因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或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待处理的。
7、用工部门认为工作不合格,并无可培训价值,第一次退回人力资源部的。
8、公司认为其它应以待岗处理的。
六、员工内部待岗核准的程序:
1、员工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待岗的意见,填写《员工待岗审批表》。
2、人力资源部对意见进行审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管理处总监批准。
3、总管理处总监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公司员工待岗通知书》,待岗员工持通知书等待安排。
为满足上市公司的业务收入、利润以及人均劳动生产率等各项指标,企业内控制度将越来越严;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组织机构的变动也将越来越频繁;同时,人员结构性调整的步子越来越大。在激烈的竞争中,有一部分员工因不能及时跟上企业改革的需求而竞聘落选,或因有些岗位压缩而自身转岗能力不足。为了给这部分员工提供重新上岗的过渡机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国网通集团《关于正式启动人员重组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国网通人力[2004]40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中国网通北京市分公司员工待岗管理试行办法”。
以下所称“公司”均指中国网通北京市分公司。
第一条待岗员工范围
待岗员工系指与公司有劳动关系并在失去岗位时劳动合同期未满的员工。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实行待岗:
(二) 在竞聘中未能上岗的员工;
(三) 因违纪或绩效考核不合格等各种个人原因但又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的员工。
劳动模范、现役军人家属、单独抚养子女的单亲家庭、夫妻双方已有一方下岗(或失业)的员工或在集体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不下岗的,从其规定。但因严重违纪或考核不合格等个人原因的除外。
第二条待岗员工人事关系管理
员工被确定为待岗的次月起,其人事关系转入存续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待岗员工提供上市公司内部岗位缺员信息和根据缺员岗位需要提供定向转岗培训等机会。
第三条办理待岗的程序
(一) 确定员工待岗,均应履行以下程序:
批准待岗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员工待岗相关手续。
2、 已确定待岗的员工如不同意待岗,可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二) 各级人力资源部应及时组织待岗员工填写《北京市分公司员工待岗登记表》,并按管理权限与待岗员工签订《北京市分公司员工待岗协议书》,签发《北京市分公司员工待岗通知书》。在每月月底前将人员变动情况、面谈表、登记表等各项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 以上所有程序,均应严格采用书面形式并有甲乙双方签字。
(四) 待岗员工应持《北京市分公司员工待岗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到存续公司报到。
第四条 待岗期间收入待遇
自员工签订《北京市分公司员工待岗协议书》的次月起,兑现待岗待遇。
(一)员工待岗期间,洗理费、书报费、住房提租补贴按原标准发放;技术津贴、交通费、通信费、餐补停发。
(二)员工待岗第一年,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原标准发放,奖金停发。
(三)员工待岗一年以上,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年功工资按原标准发放。各项发放金额合计,扣除“四险一金”后,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到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 待岗员工重新上岗
(一) 各单位应及时将缺员岗位、缺员人数、上岗条件等以书面形式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待岗员工可根据上市公司公布的岗位缺员情况,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经过竞聘上岗进入试工岗位工作。
(二) 待岗员工竞聘上岗后试工期为3个月(含转岗培训时间),试工期满,考核合格纳入上市公司在岗员工管理。待岗员工经过试岗后,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岗位要求(含转岗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仍按原渠道管理,待岗期限合并计算。用人单位应将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考试或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 试工期间的岗位由试工单位人力资源部确认。岗位工资执行试工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各种津贴、补贴均按试工岗位标准发放;需要经考核兑现的各种奖金在试工期满后按同岗位奖金标准考核发放。
(四) 试工期满,考核合格,执行正式岗位工资标准。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提出,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保险部审定。
第六条 待岗员工转岗培训
(一)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从岗位缺员情况出发,组织培训课程,为待岗员工提供两次培训机会。
(二) 待岗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提供的转岗培训,并在待岗期间针对自己的薄弱点主动参加社会的有关技能培训和取得技能证书。
(三) 员工自原岗位直接进入转岗培训的`,转岗培训期间基本工资、年功工资、技术津贴、交通费补贴、通信费、餐补、洗理费、书报费、住房提租补贴维持原标准不变;奖学金按原岗位奖金标准的50%发放(各岗位的奖金标准为2004年4月28日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的“关于执行过渡性奖金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 员工由待岗进入转岗培训的,转岗培训期间的待遇按本文第四条执行。其中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5倍的,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
第七条 员工待岗期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 员工待岗期限最长为2年(本文下发前待岗时间合并计算)。在此期间人力资源部为员工提供不少于两次的上岗机会。对于待岗满2年仍未实现上岗的员工、待岗期间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按《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给予经济补偿。
(二) 符合《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公司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 员工在待岗期间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免交违约金(含未到期的“定期服务协议书”中的培训费),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 员工在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合同自然终止不再续订,各种专项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同时自然终止。
(五) 员工在待岗期间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在内部退养政策停止使用前,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第八条 其它
(一)员工在待岗期间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纪律的规定。对于在待岗期间属于严重违纪的员工,按《劳动法》和公司关于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员工在待岗期间,因参与北京市通信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而发生伤亡事故,公司不负责进行工伤认定,也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员工在待岗期间,因参与原工作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而发生各种纠纷(含劳动纠纷),公司不负责解决,也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原《北京市电信管理局富余职工安置与分流管理试行办法》(电信人发[1996]872号)同时停止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及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时从其规定。
内部调动管理办法篇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 ***** 公司员工(不含董事长、董事、总裁)。
第二条 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队伍建设,规范人员流动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人员流动概述
第三条 人员流动的内涵
人员流动是指具有人力资源存量的人员,其工作地域(工作地)、工作岗位、工作关系发生变化的人事活动,合理的人员流动有利于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使用。
第四条 人员流动的类型
人员流动从范围来分,可分为国际流动和国内流动。国内流动分为企业之间的流动和企业内部流动。企业层次的流动包括流入、流出和内部流动三种形式。
第三章人员流入管理
第五条 人员流入管理包括:人员入职、任命、转正的管理。
第一节人员入职管理
第六条 入职管理范畴
人力资源部门接到《新员工录用报到核批单》,即进入入职管理。
第七条 入职手续办理
1 、发布《入职通知》
2 、报到面谈(省略)
3 、入职资料填写及签署(省略)
4 、入职资料验收与审查(省略)
5 、 背景调查(省略)
6 、入职资料、物品申领(省略)
第八条 入职介绍(省略)
第九条 入职培训(省略)
第十条 入职试用(省略)
第十一条 档案管理
第二节 人员任命管理
第十三条 任命的含义
这里所指的是人事任命,即因为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对指定人员赋予职务、职责及权利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通常以书面形式公布。
第十四条 任命的原则
1 、以公正、公开、公平为原则;
2 、时效性原则;
3 、激励原则。
第十五条 任命权限(省略)
第十六条 任命流程(省略)
第三节 人员转正管理
第十七条 转正的含义
转正是相对试用而言的,是指员工经过新的环境、岗位、工作等方面的适应和熟知,在心态上已趋向稳定,在能力上趋向快速提升时,由非正式成员变成正式成员的一种人事关系变化。
第十八条 转正的对象
主要对试用期的员工以及岗位异动的员工。
第十九条 员工试用期限
2 、岗位异动的员工,试用期为 1~3 个月。
第二十条 员工转正条件(省略)
第二十一条 员工提前转正条件(省略)
第二十二条 转正申请(省略)
第二十三条 转正考核(省略)
第二十四条 人员内部流动管理包括:人员晋升、竞聘、平调、轮岗、降职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内部流动的意义:
1 、满足企业调整组织结构的需要;
2 、使公司职业渠道保持畅通;
3 、使员工获得不同工作经验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4 、满足员工工作、生活和家庭等客观需求;
5 、是处理员工与员工、员工与领导等劳动关系冲突的有效方法。
第一节 人员晋升管理
第二十六条 晋升的含义
晋升是指员工在组织中,由低能级岗位向更高能级岗位流动或者同一岗位中,由低级别向更高级别流动的过程。
第二十七条 晋升的作用
2 、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
4 、有利于保持企业文化及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十八条 晋升的原则
1 、综合考评原则:以综合能力为依据,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2 、规范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九条 晋升的权限
1 、主管级以下人员的晋升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
2 、主管级及以上人员的晋升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审批。
第三十条 晋升的种类(省略)
第三十一条 晋升的方向(省略)
第三十二条 晋升标准
1 、晋升标准是衡量员工是否达到晋升要求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工作绩效,从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数量两个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考察;
(2)工作态度,评价申请人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和进取精神;
( 3 )工作能力,结合考察申请人与工作相关的能力和技能;
( 6 )资历,申请人的工作年限和各种经历。
第三十三条 晋升流程(省略)
第二节 人员竞聘管理
第三十四条 竞聘的定义
竞聘是对于空缺岗位,公司优先考虑内部招募实行公开竞聘上岗,是晋升的一种特殊形式,是鼓励员工自我增值,自我提升,发掘自身潜力有效方式。
第三十五条 竞聘的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竞争与择优相结合原则;
3 、员工申请和岗位需要相结合原则;
4 、人、事、岗相匹配原则;
5 、双向选择原则。
第三十六条 竞聘的方式(省略)
第三十七条 竞聘的程序(省略)
第三节 人员平调管理
第三十八条 平调的含义
平调是指员工在岗位能级、工作强度等相当的岗位之间的调动。
第三十九条 平调的种类
第四十条 平调的`权限(省略)
第四十一条 平调的流程(省略)
第四节 人员轮岗管理
第四十二条 轮岗的含义
岗位轮换是指员工轮流在公司各个部门或不同类型岗位工作的一种流动方式。是一种防止因为工作单调和精神疲劳所产生的效率低下的问题,防止对公司有价值的员工的流失,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的有效方法。
第四十三条 轮岗的作用
4 、增强员工就业安全性、广阔性;
6 、对有害或身心影响的工作岗位实行轮换制度,可以有效地降低职业伤害和各种职业病的发生率。
第四十四条 轮岗的权限(省略)
第四十五条 轮岗的期限(省略)
第四十六条 轮岗的流程(省略)
第五节 人员降职管理
第四十七条 降职的含义
降职是员工由现有工作岗位向更低级别工作岗位移动的过程。
第四十八条 降职的原因
1 、员工因为综合素质不能胜任岗位要求,并经培训仍无法提升技能;
4 、因为工作严重过错,需给予惩戒性处罚。
第四十九条 降职注意事项
1 、采取降职必须有理有据,合情合法,以避免劳动纠纷;
2 、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应做好负面情绪疏导;
3 、减少降职对员工可能造成的精神创伤 ;
4 、健全新任岗位试用期考核免职制;
5 、维护当事人的自尊;
6 、做好人才储备和资料管理。
第五十条 降职权限(省略)
第五十一条 降职流程(省略)
第四章 人员流出管理
第五十二条 人员流出管理包括:辞职、自动离职、劝退的管理。
第一节 人员辞职管理
第五十三条 辞职申请(省略)
第五十四条 辞职流程(省略)
第二节 人员自动离职管理
第五十五条 自动离职的含义
未办理离职手续或擅自离开公司(或岗位)的即为自动离职。
第五十六条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视作自动离职(省略)
第五十七条 自动离职责任
2 、公司有权追究自动离职者对公司或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若有携款潜逃,将另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节 人员劝退管理
第五十八条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公司可直接劝退(省)。
第五十九条 劝退流程(省略)
第五章 员工流动率管理
第六十条 人员辞职率
第六十一条 人员流动率
2 、人员工流出率 = 某时期内人员流出公司(部门)的总数 / 同期的员工平均人数﹡ 100% ,可作为人员管理稳定性的参考数据之一。
第六章 附则 (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飞行人员流动管理,确保飞行队伍稳定,维护公司和飞行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民航总局、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民航人发[2015]104 号,以下简称《五部委文件》),以及民航总局《关于规范通用航空飞行人员流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民航人发[2015]199 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航飞行队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民航发[2015]109 号)和《关于加强飞行人员流动管理的紧急通知》(总局发明电[2015]3752 号)、《关于印发〈民航东北地区飞行人员流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xx通用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xx通用航空公司飞行人员流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发生的飞行人员流动。
第三条 飞行人员流动是指持有航线运输或者商用驾驶员执照的飞行人员的流动。
第二章公司和飞行人员的行为规范
第四条飞行人员流动应当尊重飞行人员择业自主权、尊重公司用人自主权。公司、拟用人单位和飞行人员不得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飞行人员可以流动:
(一)已经向公司递交了流动申请并已获得同意;
(三)尚未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机队规模和飞行人员实力及生产情况,每年确定飞行人员流出的比例和办理流动申请的时间,在本单位公示并报地区管理局备案。飞行人员每年的流出比例控制在公司飞行人员总数的1%以内。
第七条公司应与现用人单位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按本《办法》收取相关的培训费用;飞行人员的流动应当实行公司对公司的协商与流动,拟用人单位不得与公司的飞行人员个人以不正当手段达成流动协议;对于未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飞行人员,拟用人单位不得与之建立新的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也不得为其安排航空理论和机型训练。公司同意飞行人员与其它单位订立的劳务合同除外。
第八条 飞行人员应遵守ccar-61 部第153 条和第183 条中关于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要求,不得以扰乱机关、单位、企业正常工作秩序,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形式,以及静坐、绝食等影响国家声誉和行业形象的方式达到流动的目的。
第九条 飞行人员流动不受公司性质、个人身份和性别的限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对于发生飞行事故、飞行事故征候和严重不安全事件并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飞行人员,以及局方明确暂停飞行的人员,未经局方批准不得流动。
第三章飞行人员流动的程序
第十一条 飞行人员流动的步骤:
(一) 拟流动的飞行人员向公司提出要求流动的书面申请;
(三) 公司和现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四) 对于确定同意流动的飞行人员,由公司和拟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不同意流动的飞行人员,应服从公司的一切运行管理。
凡递交流动申请报告的飞行人员,自递交报告之日起30 日内,应将本人的飞行执照、飞行经历记录簿、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空勤登机证交回公司,由公司交地区管理局暂存保管。对逾期不交者,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第十三条 未取得仪表等级的飞行人员的培训费用参照50-110 万元的标准向公司支付。即以飞行人员初始培训费用人民币50 万元为基数,从飞行人员参加工作开始,综合考虑后续培训费用,按年均15%递增计算,最高计算8 年,最高支付费用为110 万元。40 岁以后再从110 万元开始,以50 万元为基数,按年均15%递减计算。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已取得仪表等级或教员执照的飞行人员的培训费用参照70-210 万元的标准向公司支付,即以飞行人员初始培训费用人民币70 万元为基数,从飞行员参加工作开始,综合考虑后续培训费用,按年均20%递增计算,最高计算10 年,最高支付费用为210 万元。45 岁以后再从210 万元开始,以70 万元为基数,按年均20%递减计算。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公司将根据运营特点,安排在生产淡季办理飞行人员的流动申请。
第十六条拟用人单位和公司应当充分协商,对同意流动的飞行人员,必须达成书面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公司上报地区管理局备案一份。
第四章飞行人员流动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条 公司与飞行人员因流动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xx通用航空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二○○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内部调动管理办法篇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公司已承建的建设工程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保障工程及设备、物资质量和安全,降低造价,缩短工期,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公司所承建的电力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及设备、物资采购等。
第三条 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项目;设备、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并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其中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同时执行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包括公司已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施工、调试、设备和物资采购等的招投标。
第五条 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定标的原则,不受各种形式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应-招标的工程指定发包,也不能干扰规定中确定的中标结果。
第六条 公司计划合同部是本公司内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并具体负责本公司内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公司其他有关部门市场开发部、物供部、工程部、质安部、财务部、办公室应当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公司规定参与建设工程内部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第七条 管理部门职责:
招标投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二)对建设工程项目内部投标活动进行指导、归口管理和实施监督;
(三)组建并管理公司建设工程内部投标项目评审委员会;
(四)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审查和投标评审工作;决定招标形式;
(五)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招 标
第八条 建设工程招标部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二)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
(三)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四)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如有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代理招标。
第九条 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已签字,项目已经列入公司的实施计划,
(二)设计施工图等已经具备
(三)建设用地已经征用
(四)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其它相关要求具备等
第十条 招标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开招标:由公司计划合同部发布招标通知。
(二)邀请招标:计划合同部向资质条件符合该工程要求的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三)议标:对不宜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之后可以实行议标。参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两家。
第十一条 一些特殊性工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及要求,直接发包的应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采取公开、邀请方式招标,必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向公司领导递交招标申请书。
(二)编制招标文件,并报公司领导审查批准。
(三)发布招标通知,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四) 审查申请投标单位的`资质,报公司领导核准同意后的投标单位,并向其分发招标文件。
(五)组织现场勘察,
(六)组织编制标底,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七)接收投标书。
(八)召开开标会议,组织评标、定标,决定中标单位。
(九)向公司领导递交评定资料及报告,申请签发中标通知书。
采用议标方式招标的,应当参照前款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 经审定的招标文件一经发出,其内容一般不能变更或随意补充,确需变更或补充的,应当征得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并在投标截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十四条 招标文件发出5日后,计划合同部应当组织答疑会,答疑会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单位,并报公司计划合同部备案。
第十五条 编制标底前必须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现行定额、取费标准、工程类别及有关资料为依据,标底价由成本、利润、税金及风险系数组成,且一个招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第十六条 审定后的标底必须密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标底。
第三章 投 标
第十七条 凡经公司同意批准设立的工程项目经理部或具有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均可按照本条规定参加与其资质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建设工程的投标。
第十八条 招标书由公司计划合同部及工程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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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调动管理办法篇九
尊敬的xx-x领导:
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此申请书。
我叫xx-x,于xx年xx月份进入xx-x工作至今。现想申请调动从现在的xx-x岗位到xx-x岗位。 在xx-x工作x年多的时间里,我都是在xx岗位工作,不但学到了较多的专业知识,更是培养了我吃苦耐劳、勇于接受挑战的精神,还使我学到了更多做人的道理。在此,感谢领导对我的培养,感谢同事们对我的帮助。
本人现为了学到更多的知识,为了未来能够更好地展开工作,更好地为xx-x服务,非常渴望到xx-x岗位进行锻炼。(新单位介绍简短),希望能得到领导的批准。
本人性格开朗,无论对生活还是工作,都充满了热忱,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使我能承受更大的压力,同时也使我充满了动力,良好的人格和性格使我与xx-x的同事们相处愉快,让我懂得更多与人相处的道理和技巧,所有这些,我相信,都对我将来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有很大帮助。
我很喜欢xx-x的工作氛围和工作环境,以及造人、树人、重视培养年轻人的理念。我很喜欢这份工作,或许没有xx工作经验是我最大的不足之处,但这也是我最大的前进动力,我会努力学习,我相信,在xx-x的培养和我的勤奋努力下,我会在新的工作岗位做得更加出色的。 恳请能得到领导的指导,并殷切盼望领导对于我的申请能够给予批准。再次对您百忙中抽空阅读本人的申请书表示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