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汇报 打击侵权假冒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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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工商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县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各分局(所)任成员的“双打”专项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学习贯彻了省、市、县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工作重点,并印发了《xx县工商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方案》,同时按“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分解到位并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
(一)开展红盾护农行动
加强小家电、日用化工、五金电料、农药种子等涉农商品执法检查,一是严把农用产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格审查和检查农产品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对农产品经营者与其“经济户口”进行认真核对,重点检查前置审批证件是否有效,经营资格是否合法。与此同时严格落实“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种子留样备查制度,保证商品来源渠道清晰、销售去向明确;二是认真开展春季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严历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行动中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5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75户,抽检化肥 、种子、农药10个批次 ,严厉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三是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工作。
(二)开展2019“红盾网剑”行动
对我县企业设立的网站进行网上检查,并与登记资料进行核对,注重发现虚假宣传信息,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共查办网络虚假宣传案件2起,收缴罚没款9000元;
开拓工作思路,在快递公司检查,根据寄件人信息进行倒查。
(三)规范成品油市场
按坚持规范经营、把住源头、跟踪流向、强化监管的原则,开展了防治大气污染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清查市场主体资格,看各项手续是否完备;
认真做好成品油质量监测工作,加大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以及假冒他人商标标识违法行为;
查处非乙醇汽油的经营行为,查处案件3起,收缴罚款1.2万元,取缔2户无照经营成品油经营行为。
(四)开展儿童用品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儿童市场违法行为,对儿童服装、儿童玩具等用品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针对是否具有齐全的标签、警示标识,是否注明生产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问题进行了严格检查,同时对儿童用品质量进行当场抽检,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检查相关市场主体64户,对存在无认证标志、认识不合格、质量不过关等问题的24件不合格儿童玩具,进行了下架封存处理。
(五)开展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用品整治
一是广泛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张贴公告100余份,公布举报电话,接受消费者举报和咨询。二是深入摸排指导,对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的经营者逐户摸排,指导其按照通知精神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反馈信息。三是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打击虚假宣传行为,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执法车辆20余台次,检查相关市场主体42户。
(六)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
我局结合消费者投诉、群众举报较多的商品,重点针对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进行质量抽检,共抽检各类商品15个批次。根据抽样检测结果,对经依法监测确定为不合格的商品,督促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对已经销售的,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退换商品。
(七)查处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
以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结合我县实际,主要检查制鞋、羽绒企业和白洋淀土特产店,今年共查处商标侵权案6件,罚款3.9万元,其他销售假冒伪劣案件7件,罚款3.4万元,形成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
(八)开展医药类和农资虚假广告整治行动
结合辖区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对市场主体信息进行梳理,对医药经营主体、农资经营主体和广告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和农资广告;
以县城和县内主要集市及公路沿线为重点,在区域内开展实地检查,对已发布的医药类和农资户外广告进行细致查看,对未经登记的宣传广告一律拆除。对辖区内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的农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广告进行清理检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车辆30台次,检查医药类和农资广告56条,拆除虚假广告9条。
(九)开展清风行动,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
加强舆论宣传,通过采取上街宣传、电视台广播、走访、座谈、工商网发稿、开设专栏等措施,就“清风”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引导企业学会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工商红盾网等平台及时举报投诉出口侵权假冒信息;
对辖区内从事商品出口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出口企业名册,引导出口企业在海外经营时要遵守当地法律,并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打防结合,推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加强部门、行业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与名优产品企业建立健全“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协作机制。指导行业协会掌握造假动向,及时提供造假线索,增强打假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畅通消费者投诉维权渠道,提升12315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分析利用,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有效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行为。
“双打”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成效,但任务依然艰巨,企业的诚信意识有待增强,一些制鞋造假窝点还比较隐蔽,给查处带来一定的困难,今后我局将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巩固成果,乘势而上,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相关热词搜索:;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高规格会议,全面安排各位领导,同志们:
面对当前严峻土地执法形势,不等不靠,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对每宗违法用地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包乡镇(街道),协调、督促整改到位,明确各国土资源所全力配合驻地辖区党委、政府开展工作。
严厉查处一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坚决做到“四个到位”,该处罚的处罚到位,该没收的毫不留情,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复耕的彻底复耕,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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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乘着年轮循序往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都得到了很大提高,是时候在工作总结中好好总结过去的成绩了。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按照省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的要求,我市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以葫打假办发[20xx]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文件要求、部署开展各分管领域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并要求将工作成果及时上报。
市工信委为保障两节期间食盐市场的安全与稳定,安排市盐务局会同各县(市)区盐业监管部门,于20xx年年初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食盐市场安全大检查活动,本次稽查活动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在打击制卖违法盐产品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本次大检查中,市盐务局共出动执法检查40余人次,检查范围覆盖连山区、南票区、龙港区、兴城市、绥中县等五个县(市)区。其中重点检查了塔山乡、高桥镇、曹庄乡、沙河营乡、元台乡、虹螺岘镇、金星镇等地区的农贸市场和超市。本次检查共检查农贸市场10余处,大型超市5家,中小型超市40余家,食盐批发企业2家,制盐企业1家。处理简易程序违法案件4起。查获违法工业盐210公斤,不合格精盐41袋。责令下架不合格盐产品8227袋。
全市公安食药侦系统共立案22起(食品案件15起,伪劣洗涤剂案件1起,药品案件4起,非法经营烟草2起),破案25起,刑拘5人,取保7人,打掉黑窝点4处,涉案金额68.06万元。20xx年12月19日,兴城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接到某洗涤剂厂商举报:辽宁省兴城市东辛庄镇某化妆品店销售的雪豹牌手榴弹洗涤剂是从非正规渠道购进的假冒伪劣商品。我大队接到举报后马上展开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苏某、李某在经营的化妆品店销售没有正规生产批号的`非正规渠道购进的假日化用品近160余箱,涉案金额10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已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两节”期间正是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也是棚菜上市高峰期。为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有效监管,搞好专项治理行动,我市农委组织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拉网式检查与单独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化肥、农药等用量较大的农资产品为重点,对我市农资市场开展全面大检查行动,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各乡镇农资市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不留死角。到目前为止,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6人,检查各类农资销售企业、门点,60家,整顿市场3个。
市海洋渔业局20xx年1月8日至10日,2月5日至7日相继开展了省、市、县三级20xx年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行动。此次联合检查共历时6个工作日,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养殖企业70家,发放“节日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单”500份,对其中30个场家的大菱鲆样品实施了药残快速检测,合格率100%。
市质监局突出日用消费品监督检查。重点对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纸巾纸、卫生纸、洗衣粉、洗衣液等日常用品进行了检查,一是各县(市)区局对辖区内生产日用消费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了摸排;二是对市面在售的纸巾纸、卫生纸、洗衣粉、洗衣液等产品进行的抽查,全市共检查卫生纸生产企业4家,食品相关产品1家。通过检查以上5家受检企业能够依法生产经营,未发现假冒伪劣、无证生产销售和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等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在元春期间,xx市烟草专卖局共计查处各类涉烟案件226起,登记保存涉案卷烟113.692万支,案值76.5127万元;涉假案件41起,假烟6.042万支;涉烟案件共处罚款4.6943万元,没收款0.7723万元;端掉藏售非法卷烟窝点24个,其中涉假窝点案件2个。
绥中县整个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依托基层部门、执法大队规模化开展市场巡查工作,以及各部门的联合执法,采取从严、从细检查,联合大检查和天天小检查相补充等手段,通过查办执法行动大造声势,有效净化了我县的市场秩序。20xx年集中检查3次,共出动执法检查820人次,执法车辆96台次,查处违法案件32起,其中包括生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8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9起;化肥、成品油抽检案件 12起,办理商标案件2起,收缴罚没款近30万元;假花生种子案件1起,罚款人民币10000元,没收假花生种子2100斤。
2.保安部春节期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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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打击传销简报
***工商局2017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情况总结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以来,***工商局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局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重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市打假办关于印发**市2017年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打假办发[2017]9号)精神,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落实监管责任。
(一)利用注册登记数据信息,对工商所辖区内市场经营主体进行信息排查,对涉及互联网经营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检查,通过经济户口信息比对,严格核实网站发布商品和服务等信息,深挖细查网络交易违法案件线索。
(二)抓住重点商品,依法查处网上侵权假冒。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以辖区经营农资、食品药品、化妆品、电器电子产品、儿童用品以及服装鞋帽等商品为重点,加强对网上经营者经营资格、经营商品、经营行为的全面检查。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网上发现、追溯源头、落地查处。
(三)聚力监管督导,进一步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对**巨龙农网、**在线、有种网进行资质备案,不定期的对其网上广告发布、交易信息、商品传销等活动进行行政指导,对照问题主动整改,重点监督“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条款执行情况,切实加强网络促销行为监管。
(四)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指导。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健全网络交易、广告推广等业务的内部监控制度,制止以虚假交易等方式提高商户信誉的行为,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自营企业加强内部商品质量管控和知识产权管理,严把进货和销售关口,严防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流通渠道和市场。
(五)强化网上巡查监管。依托国家工商总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对辖区16家网络交易市场主体进行了网上巡查,重点看其是否涉嫌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止目前,暂未发现辖区网络交易市场主体涉嫌上述违法行为。
二、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工作情况:
为严厉打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省局《关于印发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商发〔2017〕148号)的统一部署,我局结合肃州区实际,开展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
(一)制定下发了《**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农
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要求,指导工商所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认真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严把市场准入关。在农资经营户的市场准入中,凡涉及后置审批经营事项的,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履行“双告知一承诺”义务。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检查及抽检,全年共抽检12个化肥经营单位28个批次的化肥样品,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兰州化肥农药农膜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抽取的28个批次样品,检验合格的为19个,合格率为67.86%。检验结果不合格9个批次,全部立案调查处理,没收违法所得728元,罚款24400元。立案查处某种业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对其所销售的进行虚假宣传的案件一起,罚款5000元。
(三)围绕投诉举报集中的热点商品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商品,全面开展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开展抽检工作3次,抽检商品92个批次,对15户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四)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督促和指导汽车销售企业在经销活动中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开展汽车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行为的检查,严查汽车及汽车配件商标侵权、合同违法,积极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汽车消费投诉。
三、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清风”行动工作情况:
为做好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清风”行动整治工作,区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开展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清风”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和重点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了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强重点专业市场商品整治,重点针对***等物流、商品集散地,加强对进出口商品的日常监管,从严查处侵权假冒、无证销售等违法行为。整治工作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职能科室牵头,各所工商所具体实施,采取集中时间和精力,增加监管人员检查频次等方式方法,开展整治活动。采取现场检查、商品抽检、违法案件查处、多部门协作及广泛宣传,保证执法力量和强度。
(二)在工商注册窗口开通咨询电话,建立工商政策快递微信群,借助“3.15”消费维权宣传平台指导企业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及时举报投诉出口侵权假冒信息,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使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三)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执法打假责任落实。一是建立了两法衔接平台,保证平台运行正常,截止目前,办理的相关案件全部录入衔接平台,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办案效率,规范了办案工作流程,实现了信息交流和共享,提升了执法监督。二是充分发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作用,便捷社会公众查询企业信息,展示工商部门打击侵权假冒的信心,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要求违法案件当事人自行公示违法信息的基础上,我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专门网站,集中及时的
公开了商标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将企业违法事实、名单和处罚依据、结果等公布于众,接受全社会监督。
四、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情况;
为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全面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促进我区“***”建设。**区工商局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舆论引导和强化对外宣传,有力的推动了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结合市场巡查、专项整治等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打击侵犯假冒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口头宣传、举办讲座等方式,大力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重点内容等,增强消费者识假防假的能力和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
(二)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首个“中国品牌日”为契机,利用led电子显示屏现场宣传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打击侵犯假冒宣传活动。设立咨询点,宣传有关商标法律和保护知识,现场展示部分在执法行动中查获的假冒、侵权商品实物,为群众介绍如何辨识假冒、侵权商品的方法,大大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三是利用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活动,深入集贸市场进行宣传。截至目前,区局共组织开展宣传5场(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
(三)结合企业回访和“法律七进”活动,安排商标注册及法律方面的骨干进入企业开展普法活动,全年回访商标企业85户,发放“商标使用指导意见书”22份,及时指出商标持有企业在使用商标
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召开“注册商标企业培训会” 8场次,召集6 00余名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帮助企业在商标注册、转让、延续等过程中及时规避风险,合法保障企业利益。
五、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丝路清风”行动工作情况;
**区工商局严格落实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的各项举措,加强对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进出口环节的监管,立足自身职能,严厉查处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犯罪行为。
(一)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依法高效办理消费者申(投)诉事项。做到受理及时、处理迅速、回复正确。加强消费投诉信息数据的分析应用工作。每季度对**区消费者投诉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指导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工作。
(二)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2017年以来,一是围绕流通领域投诉举报集中的热点商品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商品,开展了对服装鞋帽、儿童用品、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家用电器、针纺织品、旅游商品、手机等领域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共抽检商品341个批次,对其中检测不合格的142批次的商品经营企业,进行责令改正、商品下架退市,并对其中34批次的经营企业立案查处。二是加强对流通领域农用生产资料和涉及生产生活所需的重点商品,开展了对化肥、地膜、棚膜、煤炭、成品油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共抽检商品93个批次,检测结束66个批次,对其中不合格的15个批次的商品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三)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
法行为。全面落实省《关于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丝路清风”行动的通知》(打假办发〔2017〕15号)和《2017红盾使命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以遏制规模性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为重点内容,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尤其是驰、著名商标、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全年依法查处侵权假冒及不合格商品案件35件,其中责令改正及待处理9件、结案处理26件,罚没款52万余元,查扣“傍名牌”的皮鞋829双,冒牌服装280件、白酒720瓶,没收侵权月饼132袋,防冻液、润滑油20桶、电线电缆476米、白酒7809瓶,不合格交流接触器314个,断路器35个,计电器18个。典型案例如,**二建公司购买和使用侵犯“恒力”牌注册商标的电线电缆案,并对涉事企业处以没收侵权电缆476米并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初,我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查获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白酒6024瓶,对当事人王某处以没收侵权白酒6024瓶并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些大要案件的查处不仅有效的保护了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对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区工商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商标执法和竞争执法,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为把**区打造为利用外资新高地,营造了更加开放便利、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一)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商标的登记调查。按照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信息,进一步深入11户外商投资企业,广泛开展注册商标保护宣传工作与核查,详细了解企业商标注册与使用情况,现场解答企业
在驰名商标申报及商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企业在商标使用过程中随意改变商标字形、图形的行为。
(二)结合《打击侵权假冒“丝路清风”行动》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对机电产品及配件、建筑材料、纺织品服装鞋帽、特色农产品、食品及乳制品、酒水饮料等商品监管;二是及对加强网络市场监测,及早发现侵权假冒进出口商品信息和涉嫌售假的网站、网页、链接等线索,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网上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切实保证执法力量和强度,对11户企业涉及的康师傅、西部啤酒等商标,采取集中时间和精力,增加监管人员检查频次等方式方法,工商所将监管职责落实到具体的人,切实形成局所联动的监管合力。
(三)充分发挥“3.15”消费维权宣传平台作用,在工商注册窗口开通咨询电话,建立工商政策快递微信群,借助“3.15”消费维权宣传平台指导企业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及时举报投诉涉及侵犯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商标信息。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打击涉外商标侵犯假冒宣传活动,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使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四)、加强政企互动,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投诉举报记录、实地与企业交流等方式,准确掌握近年来遭遇侵权问题较为突出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品牌。通过设立企业联络员、年报制度、散发《打假维权》宣传资料,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打假维权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商标保护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长效监管机制。将商标登记备案信息采入微机中,实行市场商标微机检索管理,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着眼于建立全方位、系统化、预警性的商标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体系,完善基层注册商标档案,建立行之有效的商标监管执法网络。建立健全防范预警机制,全面做好企业信用建设和社会共治工作。
**区工商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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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推动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效落实,营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良好舆论氛围,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省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打假办字〔20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宣传重大决策贯彻措施。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报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集中报道本地区本部门聚力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举措,进一步激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信心和热情。
(二)宣传重要部署落实情况。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一2035年)推进实施,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跟进报道重要改革、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进展,全面报道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绩,集中展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力举措和积极成效。
(三)宣传重点领域治理成果。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监管执法,深入宣传互联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进出口环节等重点领域打击侵权假冒进展,及时曝光食品药品、消毒产品以及儿童、妇女、老年用品等重点产品侵权假冒现象,动态展示专项整治成果。着眼常态化疫情防控,跟进报道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疫用品、冷链食品监管等工作成效。
(四)宣传行政执法进展动态。及时宣传“龙腾””铁拳”“剑网”“春雷”“秋风”“网剑”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持续跟进寄递环节、软件正版化等领域打击侵权假冒最新动态,报道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地理标志等工作进展,突出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和行刑衔接工作成效,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违法行为,强化震慑效应。大力宣传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办案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五)宣传刑事司法保护成效。积极报道”昆仑”行动、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司法改革工作、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进展,广泛宣传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举措,跟进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司法解释、指导案列等阐释报道。
(六)宣传普法教育开展情况。大力宣传“谁执法谁普法”理念,将打击侵权假冒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以案释法、政策解读,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跟进报道知识产权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普法动态,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护法社会氛围。
(一)构建立体传播矩阵。用好传统媒体,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发布新闻、刊发专题文章、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工作成果。发挥新兴媒体优势,综合运用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载体,打造融媒体宣传矩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报送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地方动态信息,及时发布芜湖动态信息。
(二)围绕重要时点宣传。注重日常与重点结合、线上与线下融合,围绕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品牌日、中国质量日、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新闻发布、专家访谈、现场报道等多种形式,全面展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成效;
聚焦”6.18”“双十一"等网络购物集中促销期,组织政策宣讲,与消费者和权利人进行座谈交流,稳妥回应关切诉求。
(三)针对热点舆情引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与媒体沟通协作的良性机制,密切关注侵权假冒信息,跟踪研判舆情,及时发现社会关注的敏感、热点问题,对不实报道快速予以澄清,及时阐释引导,妥善做好应对处置,及时发出权威声音,避免引发负面舆情。
(一)加大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宣传业务指导,及时宣传推介本系统重大活动、典型案例;
各县市区、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树立全域思维,协调本地区宣传资源,全方位、立体式展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效,形成工作合力。
(二)注重宣传实效。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不同时段的要求,精心策划制定宣传计划,突出自身特色。工作部署阶段,重点做好政策文件解读,争取广大群众关注与支持;
工作实施阶段,重点宣传推进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起到引领促进作用;
工作总结阶段,重点报道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展示工作成果,树立追赶标杆。
(三)重视日常报送。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打假办函〔2022〕×号),结合省双打办关于信息报送工作的新要求,每月报送时效性、特色性、针对性强、信息报送质量高的工作信息或双打重点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确保我市双打工作动态信息更多地被全国双打办采用,第一时间发出“×声音"。
一、考核组织
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市(县)、区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进行考核,结果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成绩。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双打办)及市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迎接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考核工作。
二、考核程序
各市(县)、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方案,牵头组织对本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自评打分,并将总结和自评报告于12月18日前报市双打办。12月25日前,市双打办将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市(县)区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赴相关地区进行现场检查、审核确认及评分。
各成员单位根据考核方案和评分标准,报送考核项目的分报告、自评得分及相关佐证材料,汇集成电子文档报送至市双打办。根据考核方案,每一大项评分标准中的每一小项需形成一个文件夹,所有文档、照片等请标注名称;如该小项无佐证材料,须写情况说明;行政执法文书等不方便转制成电子图片的纸质材料可留档备查。各考核项目分报告及各项目自评得分请于20xx年12月18日前报送,考核项目相关佐证材料请于20xx年12月28日前报送至市双打办。
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总报告、考核评分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统一报省、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考核结果将同时抄送各市(县)区政府。
三、考核要求
各市(县)区、市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工作。要按照市打击侵权假冒年度考核要求,针对薄弱环节,逐条对照落实,全力推动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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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推动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效落实,营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良好舆论氛围,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省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打假办字〔20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工作目标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重大决策贯彻措施。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报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集中报道本地区本部门聚力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举措,进一步激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信心和热情。
(二)宣传重要部署落实情况。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一2035年)推进实施,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跟进报道重要改革、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进展,全面报道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绩,集中展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力举措和积极成效。
(三)宣传重点领域治理成果。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监管执法,深入宣传互联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进出口环节等重点领域打击侵权假冒进展,及时曝光食品药品、消毒产品以及儿童、妇女、老年用品等重点产品侵权假冒现象,动态展示专项整治成果。着眼常态化疫情防控,跟进报道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疫用品、冷链食品监管等工作成效。
(四)宣传行政执法进展动态。及时宣传“龙腾””铁拳”“剑网”“春雷”“秋风”“网剑”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持续跟进寄递环节、软件正版化等领域打击侵权假冒最新动态,报道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地理标志等工作进展,突出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和行刑衔接工作成效,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违法行为,强化震慑效应。大力宣传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办案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五)宣传刑事司法保护成效。积极报道”**”行动、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司法改革工作、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进展,广泛宣传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举措,跟进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司法解释、指导案列等阐释报道。
(六)宣传普法教育开展情况。大力宣传“谁执法谁普法”理念,将打击侵权假冒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以案释法、政策解读,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跟进报道知识产权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普法动态,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护法社会氛围。
三、宣传方式
(一)构建立体传播矩阵。用好传统媒体,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发布新闻、刊发专题文章、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工作成果。发挥新兴媒体优势,综合运用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载体,打造融媒体宣传矩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报送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地方动态信息,及时发布**动态信息。
(二)围绕重要时点宣传。注重日常与重点结合、线上与线下融合,围绕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品牌日、中国质量日、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新闻发布、专家访谈、现场报道等多种形式,全面展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成效;
聚焦”**”“双十一"等网络购物集中促销期,组织政策宣讲,与消费者和权利人进行座谈交流,稳妥回应关切诉求。
(三)针对热点舆情引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与媒体沟通协作的良性机制,密切关注侵权假冒信息,跟踪研判舆情,及时发现社会关注的敏感、热点问题,对不实报道快速予以澄清,及时阐释引导,妥善做好应对处置,及时发出权威声音,避免引发负面舆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宣传业务指导,及时宣传推介本系统重大活动、典型案例;
各县市区、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树立全域思维,协调本地区宣传资源,全方位、立体式展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效,形成工作合力。
(二)注重宣传实效。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不同时段的要求,精心策划制定宣传计划,突出自身特色。工作部署阶段,重点做好政策文件解读,争取广大群众关注与支持;
工作实施阶段,重点宣传推进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起到引领促进作用;
工作总结阶段,重点报道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展示工作成果,树立追赶标杆。
(三)重视日常报送。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打假办函〔2022〕*号),结合省双打办关于信息报送工作的新要求,每月报送时效性、特色性、针对性强、信息报送质量高的工作信息或双打重点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确保我市双打工作动态信息更多地被全国双打办采用,第一时间发出“**声音"。
根据《市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激发创新活力,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就开展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假冒商品工作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深化重点领域治理,推动长效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按照“打防结合、重在治本”原则,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权假冒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和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大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力度。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以服装鞋帽、妇幼用品、老年用品、儿童用品、学生用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化妆品等消费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在线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促销、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农村市场假冒伪劣治理。针对农村市场侵权假冒易发多发情况,以食品、药品、小家电、服装、儿童用品、学生用品、烟花爆竹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从生产、流通、消费多管齐下,严厉打击农村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尤其要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严厉查处无合法来源原料和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销售过期食品和不明来源食品、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市场秩序。
(三)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强化对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指导加强商标权行政保护,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中加强对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保护。针对抗疫防护用品、食品、化妆品、烟草、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饰箱包、家居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农资、儿童用品、学生用品、烟花爆竹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四)严厉查处假冒专利及专利侵权违法行为。聚焦食品药品、家用电器、日用品、电子产品等重点产品,针对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电子商务、高新技术等重点领域,以及展会、进出口等重点环节,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调处,深化重点领域专利行政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专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严厉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严厉查处假冒地理标志行为,建立多元共治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格局。针对涉农产品、特色产品,以生产地、销售地为重点,加强线上线下、区域内外协同执法,加大对地理标志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擅自使用专用标志或近似标志,以及伪造、冒用或未按规定印制专用标志等行为,切实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和品牌价值。
(六)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销售假冒产品、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力度。
(一)开展多样化宣传教育。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新媒体等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适时曝光查处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积极营造保护知识产权和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广泛摸排线索。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排查和梳理侵犯知识产权相关线索;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辖区重点企业、知名企业,了解品牌维权需求,对企业反映、投诉的侵权假冒行为,有的放矢开展打击行动。
(三)做好“两法衔接”和案件信息公开。及时上传行政执法案件信息至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加强数据管理和有效应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和协查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办案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和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机制,利用相关网站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案件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是长期性、综合性工作,各股室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股室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有效推进,保持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高压态势。
(二)突出整治重点。针对重点商品、重点区域以及侵权和假冒伪劣突出问题,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侵权假冒案件高发、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经营者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围绕事关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三)注重协调配合。健全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与农业农村、商务、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达到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侵权假冒案件,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形成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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