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政协提案(优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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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4 00:00:00    小编:麦田里的程序员

2025年政协提案(优质12篇)

小编:麦田里的程序员

爱心是人类最宝贵的品质之一,它能够带来温暖和人类间的互助。适当地反思和自我评价有助于提高总结的质量。推荐以下总结范文给大家,希望能够帮助到正在写总结的朋友们。

政协提案篇一

对xx第xx届政协x次会议第xx号提案的。

答复。

尊敬的xx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如何提高树木成活率的建议,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议案提的很好,对改进政府林业工作、保护农户植树造林积极性,提高我县树木成活率,建设宜商宜居的绿色xx等方面都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关于如何提高树木成活率的建议需给您说明的是:

1、在明确树木管护责任方面,我们明确树权,对绿化工程用地实行反租倒包,由政府财政出资给予占地农户土地补偿费,而且实行树随地走,树木的所有权归农户,通过大力宣传植树造林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农户认识到植树造林可以带来的效益,自觉对树木进行管护。

2、对于每年的树木采伐,上级林业部门都有定额,由林业部门根据农户提出的采伐申请,实地勘测后进行采伐设计,上级批复设计、农户缴纳育林基金和采伐保证金后进行采伐,采伐后进行更新。重新栽植苗木。

3、对于您提出的关于适当放宽采伐许可的问题,根据国家林业局《林木采伐管理规定》,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作为林业主管部门,我们只能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向上级积极争取提高采伐限额,对于积极造林的大户和集体在采伐限额分配上予以适当倾斜,以鼓励群众的造林积极性。

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如何提高树木成活率的建议,我们将作进一步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关键落实以下工作:

1、对林业重点工程占地,继续采取返租倒包、树随地走、发放林权证,明确树木权属,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的热情,使林木管护责任得到了强化和落实。

2、在造林过程中,调运、栽植、管护环节,必须做到“六个不”即:苗木不达标准的坚决不能起,苗木不覆盖不保湿的坚决不能运,苗木没有工程技术人员签字的坚决不能收,苗木不浸泡的坚决不能栽,树木不浇水的坚决不过关,树木没有管护措施的坚决不验收以此确实提高树木的成活率。

4、为防止农民耕种时毁坏树木,我们对xx国道、xx高速两侧林带进行了拉网管护,使林带和耕地隔开,有效保护了树木。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在我县今年的树木成活率得到极大提高。提高树木的成活率,提高全县林木覆盖率是我们林业部门一直不懈努力的方向,一定会认真落实,以实现我县林业的跨越式发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xxxxxxxxxx年x月x日。

单位负责人:xxx承办人:xxx联系电话:xxxxx。

政协提案篇二

一场全国党政机关自上而下影响到全民的“厉行节约”的餐饮作风改革正在兴起,这说明了“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饮食作风是人民群众由来已久的心声,“2000亿元,是中国人一年在餐桌上浪费掉的粮食数字,它的价值:可以解决两亿人一年的口粮。”这触目惊心的数据被一再引用。在一定程度上,“光盘行动”见证了公民意识的又一次觉醒和呼唤。

从我做起,从政协委员做起。我们要把在家“光盘”,去饭店“光盘”,会议用餐“光盘”,劝别人“光盘”的四“光盘”行为视为行动准则,为国家节约,为政府节约,为社会节约,为自己节约。因此我提议政协在今后的会议用餐上改成自助餐,每个用餐者做到吃多少拿多少,不浪费,这既卫生,又节约,同时在引进投资项目方面政府也能考虑下引进发展些自助餐的行业餐馆,为全社会的“光盘行动,远离舌尖浪费”打好前站。

我们委员要承担的不仅是自己主动节约社会成本的责任,更有责任影响带动身边更多的人积极、主动地参与“光盘行动”,刹住浪费现象。那社会将能变得更加美好。”

政协提案篇三

锦州市有医疗机构3840所,其中二甲以上医院25所,每天产生医疗废物5吨左右,如不进行集中达标处理,将直接影响到人民生活、生产及身体健康。锦州绿源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投资的医疗废物处理装置已经竣工,已具备焚烧处理能力。为使我老秘网市医疗废物得到及时达标处理,提出以下建议:

我老秘网市的医疗单位都在自行处理医疗废物,不能达到国家标准,产生二次污染,直接对水、土壤、空气造成污染,而且相当严重。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明确医疗废物必须集中处理,杜绝私自处理行为,将其作为改善我老秘网市生存环境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且一抓到底。

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统一摸排好我老秘网市所有的医疗单位的相关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合我老秘网市实际情况的锦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并做好应急处理方案。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及要求,确保我老秘网市产生的医疗废物在收集、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的安全有效。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故发生。

建议政府协调好绿源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利益,全方位考虑、多角度研究,科学合理地制定收费标准。参照省内其他市的做法,从锦州经济发展实际出发,把我老秘网市的收费标准定位在全省中等偏下水平,既应考虑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费用能力,又应保证绿源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在不亏损的情况下正常运行。

鉴于我老秘网市有三家省属医院和多家部队及武警医院等特点,在运行中企业之间的收费有很多困难。建议由市环保部门代收医疗单位应缴纳的费用,绿源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支付不高于5%的手续费,物价部门应在相关文件中给予明确,保证代收费的合法性。

政府相关部门应对相关操作人员和医疗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明确责任,持证上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联合起来共同加大监督力度。一是监督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是否把其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交由绿源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转移等情况,卫生及环保部门应依法对其实行经济处罚。二是监督绿源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是否及时、安全地处理好所收集的医疗废物。如发现有处理不达标,对周围人民群众的健康、生命安全产生危害的情况,两个部门也应依法对其实行经济处罚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关于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全面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从法制、体制、机制等方面建立起长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因此,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食品安全法》并于6月1日生效施行,从此食品安全有了国家统一标准,它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维持现行分段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此我们对我老秘网市的食品安全进行了调研,并发现以下存在的问题:

一是食品生产监管仍然面临困境。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仍不够明确,监管链条存在交叉或缺失。当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很容易造成相互推诿,无人问津。

二是政府应增加投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尚有待完善。我们的相关执法人员面对一些“问题”食品,只能告诉老百姓如何识别假冒伪劣。这等于把控制假冒伪劣的风险转嫁给老百姓自己承担,而老百姓并不是具有公权力的执法人员,对于这些危害应如何识别、如何防范都没有明确的判断。

三是食品检验制度在透明和监督方面有一定的缺失。抽样检验的样品与总体产品的关系怎样等等,普通民众并不知道。这就要求,检验部门应当对检验的对象、方法、标准等,在条件允许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检验部门应当对检验结果负责,如果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检验部门还应当与生产厂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然而,现实的情况是这方面比较缺失。

四是食品召回制度实施中有一定困难。生产食品有相当一部分的小作坊,他们连标注的生产厂家都是假的。而很多小的食品生产者、餐饮小业主一旦要求其召回问题食品或责令其作出民事赔偿时,他们往往干脆关门逃跑,拒绝赔偿,因此食品召回制度很难实际执行。

为此,为了保证锦州市市民健康与食品安全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分段监管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确立了分工负责和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督促各部门之间及时通报信息,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检验机构等技术资源的共享。同时由卫生部门不定期地统一对外发布信息,以避免检验机构重复抽检。

二、政府应当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投入。

1、对监管力量薄弱的部门增加投入。集贸市场、大型超市等消费终端配备快速检测设备,通过快速检测获得初步筛查结果。而很多地方的财力不足,快速检测设备不能配备,所以建议财政增加这方面的投入。

2、对基层的检验机构增加经费投入。基层的检验机构则大多设备落后。因此,建议政府加大投入,使得对销售食品的检测种类、标准、程序等方面统一起来。

3、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增加投入。企业本身自主监测食品安全的成本,相比监管部门的监管来说会更低。有必要针对性地对其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标准的食品加工规范、食品卫生规范、诚信理念等等。

三、对举报属实的人员进行重奖。在“三聚氰胺”内幕被揭发之前,往奶粉里面添加“蛋白粉”据说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但是却没有人向监管部门举报,这背后所反映的问题之一是政府部门的行政奖励机制没有发挥作用,对于举报人的奖励力度不够,不能真正鼓励和提倡举报行为。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借鉴税务部门的奖励规定,推出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奖计划,同时,这种奖励制度对于掺杂制假的生产者来说,也有着心理上的威慑作用。

政协提案篇四

农民工是我省产业工人的主体,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根据省总工会的调研统计,截至xxx年,全省农民工总数约为154万人,其中在省内务工的农民工总数约143万人(含外省来琼务工的农民工约50万人)。主要集中在建筑、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三大行业,比重达46.3%。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及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农民工转移就业规模持续扩大,职业技能不断提高,工资收入大幅增加,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快增长,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明显加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逐步扩大,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但受经济“三期叠加”、产业转型升级、部分企业法治意识薄弱等因素影响,我省农民工就业稳定性不强,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仍然较小,大量长期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还未落户。突出表现为:一是在农民工高度集中的建筑行业,尽管劳务公司的出现从形式解决了劳务非法分包、转包现象,但实际上大部分建筑工人仍然由“包工头”管理,“包工头用工”的本质没有改变。而部分单位干脆违规大量、长期使用劳务派遣工,降低成本、规避责任;二是用工企业对农民工的人身安全、体面劳动不重视,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不齐或根本就不配备。建筑行业工伤事故中八成以上是农民工受伤害;三是我省酒店餐饮行业普遍选择性缴纳社会保险,只为公司部分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长期不给农民工集中的一线员工缴纳。为此,建议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统筹,创新体制机制,在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托底的社会政策,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让农民工公平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为“共建全面小康,共享幸福海南”发挥生力军作用。

(一)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重点,让进城农民工真正拥有“合法身份”。城镇化是稳增长、调结构的一个黄金结合点。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同时,国家将加快“三挂钩”机制(即,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城镇建设用新增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挂钩、中央基建投资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调动城市政府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积极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诸多的新政策、新举措,意味着农民工将真正拥有“合法身份”,安下心来成为城里人,享受城里人的福利。

中央在战略上已做好了顶层设计,给地方留有改革试验的空间。目前,全国已经有25个省(区、市)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国家要求到年底每个省(区、市)都必须出台方案。我省早在xxx年就开始探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工作,在xxx年就已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和当地居民子女同等政策,但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市民待遇”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尚未正式出台。因此,要因地制宜、敢闯敢试,尽快出台我省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制订与国家“三挂钩”机制等相配套的政策措施,通过拓宽入户通道,让有意愿、有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尽早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相等的公共福利。

(二)以提升农民工技能和素质为重点,大力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我省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然而目前农村转移劳动力大多是靠亲友熟人介绍的“抱团就业”,集中于劳动报酬偏低的低技能劳动密集型行业,普遍缺乏专业技能培训,或是专业技能培训在层次和内容上还处于较低水平,难以使农民工获得足以在城市扎根的技术积累。建议我省在研究制定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的.相关制度和政策时,综合考虑全省90%以上农民工已加入工会这一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依托工会组织开展用工需求调研,在提升农民工的技术等级、职称评定等方面考虑工会参与评定,进一步吸引农民工加入工会,提升农民工会员的组织化水平,从而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三)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畅通转移衔接通道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这也是涉及最广大农民工群体、最关乎农民工利益的大事。因此,一要研究制定“一揽子”相应的配套措施对接中央的政策,既要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又要降低费率、减轻企业负担,从而推动更多的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二要开展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状况专门稽查核查。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集中的海口、三亚等地区以及建筑、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社会保险稽查核查力度,力争将与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到城镇职工保险中来。三要扩大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面。落实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xxx〕103号),以单位参保、项目参保等方式,重点解决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参保问题。

(四)以推进农民工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为重点,大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共享发展理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保障改善民生突出了经济帮扶和政策托底,强调要更加注重对特定人群(尤其是农民工)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农民工为海南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应当共享发展成果,使他们的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城市,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建议设立困难农民工帮扶救助专项资金,由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可由省和市县分级负担。同时建立困难农民工档案,制定困难农民工帮扶救助有关规定,明确帮扶范围、标准、程序等,规范帮扶工作。

(五)以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为重点,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近几年,我省大力清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加上《劳动合同法》、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出台和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基本得到保障,恶意欠薪事件基本得到遏制。但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有所反弹,而且出现了一些讨薪的极端事例。建议从法律层面研究制定工资支付保障条例,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问题;在建设领域大力推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大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督查力度,依法规范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借鉴兄弟省市做法,探索由各级政府与工会共同出资设立农民工欠薪周转金,当用人单位确实无力支付工资或欠薪逃匿,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又不足以支付并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时,动用应急周转金先垫付欠薪的30%,垫付本息再依法向欠薪企业或个人追偿。

政协提案篇五

十分感谢您对xxx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您在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xxx号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和城镇失业不断增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出了新的挑战,正如您提案中指出的那样,一些地方违法生育开始出反弹的趋势,个别住宅小区甚至成为超生、躲生的“避风港”。区计划生育局深刻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为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从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计生网络入手,不断加大对流动人口和城市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力度,努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重点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健全计生网络。xxx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目前城区有县级以上单位xxx个,城区科级以上独立单位867个,城市常住人口共有xxx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xxx人,流动人口及特殊人群近x万人,非在职已婚育龄妇女xxx人,管理与服务的任务比其他县市都要多。这么庞大的一个人口基数,而一个社区从事计划生育的专职人员只有xx名,管理服务的难度可想而知。为此,区计划生育局积极建议,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xxx年上半年,将城区xxx个社区划分为xxx个责任小区,按照“区级聘用、办事处管理、社区使用”的原则,选聘了xxx名城市计划生育专管员,来加大城区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这一新制度运作以来,界定了每名城市计划生育专管员的职责范围,明确了目标任务,落实了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目前,效果良好。xx年x月,xxx市专门在我区召开现场会,推广我区的成功做法。

二、不间断对住宅小区进行全面清理,最大限度堵塞违法生育漏洞。当前城市住宅小区的概念发生了根本变化,不仅包括开发商开发出售的商业住宅小区,还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家属院。由于社会生活方式的多元化,有的原家属院已全部房改出售给了干部职工,有的干部职工已将住房出售转让给了他人,有的单位家属院中也租住了大量的无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口。根据这种情况,每年年初,区计生局、四个办事处和xxx个社区分别组织xxx余人,集中对城区所有住宅小区进行拉网式清查清理。一是搞清了城区住宅小区的个数,现有各类住宅小区xxx个;二是落实小区与社区的隶属关系;三是搞清了各小区共入住的户数(xxx户);四是搞清了各小区的总人口数(xxx人)和育龄妇女数(xxx人);五是分别在各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建立了档案;六是对清查出的计划外出生及节育措施未落实的对象依法进行了处理。

三、坚持“责任区管理、多重管理、合同管理和集中清理”的工作方式,以制度落实责任。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之所以难以实施有效管理服务,就在于这些人成份复杂、来去自由、居住分散、活动频繁,被管理人群是流动的,而房主、业主是固定的,而通过房主、业主这个中间载体,加之强有力的宣传教育,就可以实施有效的管理服务。“责任区管理”就是把城区划分了267个责任小区,各个责任区都明确了一名对本小区情况熟悉、责任心强的计生专管员为责任人,并挂牌显示,责任区的计划生育出了问题由专管员负责。流动人口生命力就是流动性,而责任人是固定的,不管流动人口流动到哪里,都有责任人盯上管理。“多重管理”就是流动人口居住的地域要管理并承担责任,流动人口经营地点或服务场所所处的地域也要管理并承担责任。“合同管理”包括房主(业主)和流动人口要填写《出租房屋暂住登记表》、《流动人口就业登记表》;房主(业主)、流动人口及特殊人群与人口计生部门签订《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计生委托管理协议》《流动人口就业委托管理协议》;社区要和房主签合同,要和业主签合同,要和专管员签合同,同时办事处还要和社区居委签合同,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要落实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集中清理”就是每年进行若干次大规模、拉网式清理,逐片、逐院、逐楼、逐层、逐户、逐人进行清理,做到了片不漏院、院不漏楼、楼不漏层、层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漏查。

四、加大对违法生育户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治理力度,全面体现基本国策的权威。对违法生育户的处罚,主要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在经济处罚上,主要政策依据是《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标准,并根据违法生育的情节和危害程度对违法生育户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处罚主要依据是xxx年xxx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xx发[xxx]xx号文件),在职干部、职工计划外生育子女的,除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要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同时,正如您提案所述,城区计划生育管理,特别是住宅小区管理也存在很多问题,有的小区超生还较为严重。究其原因,除工作不到位外,物业公司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机制不理顺也是重要原因,也是确实需要解决的。

关于您提出的几点建议,我们将认真制定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大城区流动人口及特殊人群清理清查的力度,重点清查一些住宅小区的死角;二是进一步明确城区计生专管员的职责,规范管理和服务;三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凡是有超生现象的一律及时足额交纳社会抚养费;四是抓好育龄妇女管理,确保查体制度落实;五是继续坚持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十分感谢您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提案人签字:承办单位:xxx计划生育局。

联系电话:xxx年x月xx日。

政协提案篇六

尊敬的政协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关心!收到“关于规范汽车修理业市场建设的提案”后。我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随着人民经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的也不断增加,汽车维修行业也达到空前的繁荣,全县已悄然形成了一个多种渠道、多种层次、多种门类的汽车维修市场。由于没有合理规划,机动车维修业马路经营、占道经营现象非常突出,特别是在我县城区迎宾大道沿线的维修业户,严重影响了县城总体环境和对外形象,对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有一定的影响。针对这一现状,我们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请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下,相继作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机构,加强调研。

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两名副县长担任,成员为县交通局、工商局、城建局、城关镇、公安局、交警大队、安监局、消防大队。要求影响县城发展环境的46家维修业户统一搬迁到县城紫强修理厂和城西停车场院内。规定了搬迁时限,后来由于安全及服务方面的保障,搬迁时限延期。

二、集中民意、大力宣传。

我们召开了城区维修业户和搬入新场地负责人参加的搬迁动员大会,要求维修业户自愿选择两家入驻场所,同时要求两家维修场所为搬入业户提供安全保障与优质服务。在12月,又利用15天的时间,集中全所精力对全县城区维修业户进行集中宣传,要求其做好搬迁准备。同时,在县消防、安监部门的监督下,要求两家维修业进一步完善其安全服务设施,使之达到行业安全规范要求。在考虑严寒天冷、年关将近,有些业户孩子上孩的原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由业户自主搬迁延期到2012年2月20日,止目前已搬迁10家。

三、集中搬迁、优化环境。

对于逾期不搬者,停止营业,由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管理权限强制搬离。运管所集中全所力量,由一把手负总责,其它领导划片包队,股室承包业户的方式,限时限期在说服教育的基础上整体搬迁,全力配合旬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旬邑人民的干净整洁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出力添彩。

四、科学管理、优质服务。

对于新入驻两家场址的维修业户,我们将严格按照行业规范,认真审核其资质条件,对于符合技术要求、设施标准和业户给予发放经营许可证,对于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维修业户,将不予发放经营许可证,逐步将其清理出维修市场,同时,引导全县的维修业市场向着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使其尽快跟上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于两家新入驻场址,要求常具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管理,细节服务,使业户工作起来顺利,生活起来舒心。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敬请批评指正。同时欢迎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县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政协提案篇七

提出人:民进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类:文教。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建党xx周年庆祝大会的重要讲话中,把文化自信提升为继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第四个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在11月30日上午开幕的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家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再一次强调“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习总书记把文化的力量提升到了新高度,为文化建设和发展之路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理论指南。文化自信是民族的灵魂支柱,而基层社区文化建设更是文化自信的源头活水。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社区文化建设,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我省基层社区文化建设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丰富多样的社区群众文化活动持续开展,社区文化人才队伍的培养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根据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提供数据表明,截至上半年,全省已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602个,村(社区)文化室27383个,农家书屋6家,每万人拥有室内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189平方米。省财政也加大了基层文化建设投入,起省财政每年下达农村文体协管员专项补助资金2500万元,有16815个行政村聘用的文体协管员得到了专项补助,全省注册文化志愿者达81586人。

一、存在问题。

基层社区文化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投入不够,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总量不足,供给较为单一。

xxx年,我省人均文化事业费39。42元,排名全国15位,,我省人均文化事业费为42。17元,排名全国第17位,,我省人均文化事业费为49。71元,排名全国第15位。作为全国经济大省,广东的文化建设与经济实力不相匹配。总的公共文化投入不足,制约了基层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同时,文化投入供给较为单一,主要还是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投入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公共文化服务基本上面对的还是我省常住户籍人口,据省统计局发布数据,20广东常住人口达10849万人。同时,我省省内有大量外来流动人口,广东同样有满足他们精神文化需求的责任和义务。

(二)基层社区文化地区发展不均衡日趋明显。

基层社区公共文化建设资金缺乏,特别是粤东西北地区,经济基础差、底子薄,投入文化方面的建设资金更少。

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在几年甚至十几年以前就已经完成了中央和广东省制定的各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标,比如佛山市各个层次的文化建设都超出相关文件的指标,当地群众普遍反映说这些指标仍不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要求。

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的文化部门,则普遍认为完成这些指标压力较大。有粤北地区文化部门同志表示,有些中央和省制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他们再干十年也不一定能达到。

(三)文化建设相关领域人才短缺仍是突出问题。

基层社区文化工作人员普遍缺乏,部分乡镇街道文化站人员兼职过多,城市村、居委会普遍没有专职文化人员,导致基层文化工作时常处于缺乏有效管理的状态。在珠三角如佛山等发达地区,基层社区文化建设的成绩虽在全国属先进行列,但这些发达地区依然严重缺乏相关文化专业人员。政府部门中则缺少专门的编制人员或者虽有编制人员但在相关领域业务能力有所欠缺。

专业人员缺乏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为明显。很多地方一间办公室挂十几个不同部门的牌子,“上面千条线,下面几个人”,几个工作人员身兼文化、计生、法制、民政等多种职务于一身,工作人员忙于应对上面的检查,正常的文化工作难以充分开展,更无暇提高或创新文化工作的水平。

(四)运行机制、管理手段相对滞后。

基层社区文化建设重建设轻管理,服务效能不理想等问题,已成为当前全省相当一部分地区的突出问题。

文化建设的深度和规模同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的需求方面客观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脱节现象。一方面,部分基层社区文化资源利用率不高,存在文化设施、设备资源闲置等情况。同时,群众需要的`文化服务却很少,或者不能及时服务到位,群众想要参加文化活动却没有条件和渠道。不少地方的信息技术手段运用还停留在数年前的水平,一些偏远地区则更是欠缺这些资源。

(五)理论研究欠缺,岭南文化挖掘不深。

当前我省对以基层社区文化建设为代表的公共文化服务,理论研究不足,对岭南文化资源挖掘不够,这也制约了基层社区文化工作。有些地方在进行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把重点转移到了物质条件的完善和硬件设施的配套建设中,大型博物馆、图书馆拔地而起,而文化服务的主体人和软件建设却被忽视。与国内其他省份相比,我省社区文化建设内容雷同或相似处多,岭南文化特色、文化内涵还没有充分挖掘,表现手段也需要加以优化。

二、措施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的基层社区文化建设。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供政府部门决策参考。

(一)进一步提高对基层社区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探索多渠道投入模式。

首先,各级地方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如果说改革开放的前三十年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那么未来的三十年就要加大文化教育的建设力度,各级地方政府不能只紧盯经济指标,而更要关注如何进一步提高群众文化素养,基层社区文化建设又是全民族文化建设的基础,尤其需要下大力气建设。

其次,省政府应该加大对文化建设尤其是基层社区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基层社区文化建设投入到个体的平均水平至少应该和本省经济发展水平相称,资金投入主要要向欠发达地区倾斜,以加快这些地区的文化建设进度。

第三,在文化产品的提供上,政府要充分和社会与民间力量合作。文化建设全部由政府包干是一种低效的运作方式,因此很多项目活动可以由社会热心人士、志愿者、民营企业等参与或与他们共同承担,政府的职能还应放在把握文化产品的价值取向、协调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和力量、购买社会组织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等内容上。

(二)针对区域差异,制定不同的文化建设标准。

我们认为,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文化建设指标是不科学的,政府应建立一个最基本的标准体系,各地针对区域间经济、文化发展差异,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的文化建设标准;从精准扶贫的高度助力粤东西北文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经济条件许可的地区,要鼓励当地的文化产品面向外来人员开放,鼓励当地建设一些满足外来人员需求的文化产品。

另外,文化建设还要避免所提供的文化产品过于单调,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层次人员的不同文化需求,开发与提供适应老年人、年轻人、儿童及外来工等不同人群需求的多元化产品,满足大众的文化需求。

(三)培养和配备充足的、合格的专业文化建设人员是重中之重。

预计今后数年内,我省各个地区,尤其是经济水平中等以上地区,群众的文化需求层次会有迅速提升,因此,高层次专业文化建设人员的需求量大增。譬如,这些年珠三角佛山市南海区的文化建设如火如荼,社区民众的文化需求也跟着越来越高大上。前几年文化建设过程中涌现的代表人物,一方面觉得自身力量有限,需要更多的文化事业的合作者;有的感到自身的教育程度和服务水平不足,需要进一步提升能力。这一现象可能在今后几年内突显出来,为此建议省政府和各地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力度制定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的专业文化建设人才和服务人员的政策,在资金上加大投入,适当加大基层文化人才特别是文学艺术创作人才的培养,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每年对基层文化人才集中培训。

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在文化建设方面应该迎头赶上,要将文化建设业绩作为考核当地政府部门施政治理能力的主要指标之一,加大建设力度,加快建设速度,避免与其他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建议省政府对这些欠发达地区,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保证人员在编在岗、专职专用,加强现有人员的专业培训。同时,也要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补充人员不足。

同时,要重视文化志愿者工作,在目前国家编制只减不增的情形下,要大力挖掘志愿者资源,以解决人员少的现实难题。

(四)有针对性地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积极引导民众的文化消费向正确方向发展。

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民众会提出更高层次的文化需求,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及时跟进,切实、深入调研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在此基础上,不断更新和改善文化产品和服务,有针对性地提供满足民众需求的文化产品,积极引导民众的文化消费向正确方向发展。

互联网技术是迅速缩小差距尤其是文化差距的有效途径,基层社区文化建设要充分利用信息时代的先进技术。我们要充分利用并对欠发达地区的社区文化建设有效“扶贫”。一方面,政府要加速欠发达地区的网络建设,另一方面,文化建设和服务的先进地区要提供文化资源在网络共享,这不失是一种更加高效的“精准扶贫”方式。

(五)加强智库建设和理论研究,大力弘扬岭南文化。

民进作为以教育、文化出版为主要界别的参政党,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人才资源优势,尤其对公共文化建设与服务、文化遗产保护、中西文化交流、文化贸易等的研究具有优势,建议将民进人才纳入到公共文化服务专家库和智库,推荐民进人才享受当地政府特殊津贴。

我省各地在推动基层社区文化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吸收和挖掘该地传统的文化资源,着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服务产品。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而且普遍受当地民众的欢迎,在进行社区文化建设时,要最大程度地保护和发扬这些优良文化传统和遗产,以此创造出具有广东特色基层文化建设和服务的新品牌。

政协提案篇八

提案内容: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占据国民经济半壁河山;对人才的需求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国务院到省、市、县各级政府,为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顺应形势,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其中对人才的利用也有具体的政策文件。在这样的背景下,一批大、中专毕业生纷纷踏上乡镇企业这块热土,把自己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乡镇企业。如今一、二十年过去了,乡镇企业风光不再,代之而起的是民营经济迅猛发展。当前,为乡镇企业奉献的这些大中专生的权益无法得到全面、有效的保障,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极不和谐的一道阴影,他们之中,大部分工资待遇不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无人过问,一些企业的转制造成他们没有工作甚至失业,政府中也没有专门的机构来关心他们,维护他们应得的权益。具体表现为:

一、人事关系混乱,既非工,也非农,更非干,成为被社会遗忘的群体;。

二、工资不能与社会发展同步调整,有的甚至因企业关停并转而失业;。

三、既无养老保险,更无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更是没有。

他们在专业院校受过专门教育,又在乡镇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历炼了自己,本来说正是有理论、有技能、有才干的人才,却因为其人事关系处于几不管的状态,难以得到真正有价值的发挥,通过了解,他们希望:

二、确定工资的调整方案,与国家调整方案接轨;。

三、解决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四、解决因企业原因而导致的失业人员的工作问题。

如今,民营经济的发展更突出地体现了人才的重要性,我本人作为民营企业中的一员,对人才向来关注,希望能从他们这一特殊群体问题的解决,让大家能看到政府对人才的重视,从对他们这一特殊群体待遇政策的落实,为今后民营经济发展吸引更多的人才,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xxx年五月十日。

政协提案篇九

提出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类:经济。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一、问题的提出。

广东省的农产品卖家数量连续几年在全国排名第一,仅在阿里零售平台上农产品卖家数量就已经超过10万。从农产品消费的地域分布来看,广东也位居全国第一。交易平台建设数量不断增多,覆盖范围逐步拓宽,有力地推进了广东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78号),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版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12号),这对营造返乡创业浓厚氛围,搭建创业舞台,提供创业扶持,让更多年轻人返乡扎根农村,从而解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农村的民生问题,都将有极大地促进作用。

通过调研发现当前广东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存在诸多的问题:

(一)农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程度低。

由于无法面对面地检验产品质量,电商农产品需要有更高的辨识度和品质保证。这就需要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和品牌化。但目前广东省仍以分散的小农生产为主,难以建立起涵盖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验、清理筛选、分级包装、冷藏保鲜等环节的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以广州市从化荔枝为例,当地规模化种养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发展滞后,组织货源非常困难,荔枝的电商销售规模甚至大大落后于从化以外地区,市场上鱼目混珠,品牌难以树立。

(二)基于电商的新型供应链组织者尚不成熟。

电商压缩了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但对供应链两端的组织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线下的供应组织能力是农产品电商发展的关键。目前,虽然农产品电商的创业非常活跃,但电商供应链各环节的互动联合与分工协作机制尚未形成,线上与线下的融合还存在很多障碍。面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运销的特殊性、农村关系型社会的复杂性,大量新型的互联网创业者进入农村后无所适从,而产地又缺乏专业化的组货供应者和服务团队给予充分支撑。传统农业生产者和经销商缺乏互联网运营技能和营销经验,难以维持稳定的网上客源和对接规模化的农产品电商和网络卖家。主要农产品电商平台以渠道为王的战略加强供销一体化布局,面临及时送达与自建渠道成本高、品质保障与生产基地控制难的矛盾而不堪重负。大量离散的农业电商创业者之间的供需信息不能整合,供应链的前端与后端无法形成规模化的供应集聚和需求集合,产地与销地之间网络卖家未能有效联合,电商的效率与成本优势难以显现。

(三)参与的被动性致使农民增收效益不明显。

由于缺乏上网技能和开设网店的经验,普通农户很难进行互联网创业,相当一部分居民对电商的认知度非常差,虽然经过乡镇政府的大力宣传,但是概念比较模糊,个别知道电商的也总以为就是在网上买东西,都是年轻人的事,80%以上的人不关心电商发展。成为网络卖家的主要是返乡创业者、下乡新农人、转型的经销商或农产品经纪人、合作社等。在电商进农村的过程中,大多数农户只是被动性卷入,未能积极参与并分享农村电商带来的增值收益。

在广州市从化区调研发现,农村电商的发展给农业生产者带来的变化,只是把原来卖给传统经销商的产品卖给了本地网络卖家,而且因为相互熟悉和提前预订,价格甚至还会略低于传统经销商的收购价。对本地网络卖家来说,因为高昂的物流成本和推广费,利润空间非常有限,他们也难以给出比传统经销商更高的产品收购价。而在电商巨头对县域物流渠道控制加强的形势下,随着消费者农产品网络消费习惯的形成,电商平台将成为新渠道的垄断者,增值收益将被其所控制的物流、网络推广费用等蚕食。如果缺少大多数农业生产者参与电商经营的收益分享机制,当前农产品增值分配不合理、农民增收难的局面将难以得到有效改善。

(四)广东省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的混乱局面及问题。

在接受调研访问的对象反馈中,100%愿意接受农村电商培训,希望通过政府的组织和帮扶,走上农村电商发展道路,打开农产品的销路,从而实现脱贫致富。调研发现,目前广东省大部分农村供销电商人才培训机构没有进一步针对不同人群,设计不同内容、不同层级的课程,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并及时搭建分层培训、分类指导、全程跟踪的培训体系。

在广东省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中,普遍存在“农村电商”概念理解偏差、培训方向模糊,定位不清、农村电商师资缺乏、培训课程体系安排欠佳、培训对象专业功底薄弱、培训后续配套服务欠缺等问题。现实中,因为没有确定目标群体,没有根据受训者的层次教学的,效果都不太理想,同时还存在农村电商培训资金难以落实,被一些公司大户获得,无法落实到农户,无法保证培训质量,无法产生实际效果。

二、关于解决我省农村电商发展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提高农产品生产和交易的标准化水平。

一是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和标准化。在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完善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的认证和监督,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指导和规范。二是建立农户会用、市场认可、管理方便的农产品线上交易分类标准,引导对售前农产品进行初步的清理筛选、质量分级、保鲜包装等处理。三是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电商交易给予倾斜性支持,让线上涉农交易产品可追溯,综合利用好线上线下监管资源,确保网络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促进资源整合。

一是提高产供销组织者的能力。培育专业化的产地农产品经纪人、运销组织者,打造线上线下互动联合的农商产业联盟。二是搭建产地农产品交易信息和供需信息平台。整合线上和线下农产品交易数据,及时公布产地交易价格和主要产品供求信息,合理引导农业生产和销售,促进产地经纪人与规模化网络卖家、产地电商与销地电商和规模化买家的对接。三是在县级层面建立物流资源的统筹调度平台,整合邮政、快递、供销社以及各类物流企业和农产品经销商的物流配送资源,充分利用闲置运力,完善到村到组物流的集体配送。四是鼓励农产品电商开放运营和纵横联合,广泛嫁接各类“互联网+农业”的创新创业资源,扩大发展机会和市场空间。

(三)规范培训,提高农业生产者参与电商经营的能力。

一是加大对农业生产者的电商培训。整合农业、人社、商务、扶贫等部门的培训资源进行人才培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二是设立“互联网+农业”创业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返乡创业者以及农村居民等的“互联网+农业”创业。三是引导建立电商卖家与供货农户的收益分享机制。鼓励农户通过合作社电商销售或对接网络卖家,对于在保底价收购的基础上对供货农户有增值收益返利的电商平台或网络卖家,按其返利数额给予一定的奖补支持。四是联合电商平台开展公益性推广和众筹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的发展,着力解决这些地区的农产品“卖难”问题。

政协提案篇十

提出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类:综合。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6号)规定,对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内的困境儿童应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强化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等。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于20xx年3月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xx〕45号),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对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而且,省级财政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安排,并已向各地下拨共1亿元20xx年度补助资金,是全国在省级层面补助力度较大的省份之一。

虽然广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经建立,但救助只能让他们免于困顿,仍治标不治本。只有在积极给予他们关怀的同时,也从这一群体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找得到真正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途径。

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产生的背景分析。

(一)从调研组在河源市实地调查走访的情况来看,除多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属第二、三类以外,父母重残(主要是指精神病或聋哑残疾)的占了相当的比例,例如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54名受访儿童中有4名儿童父母均是重度聋哑人,有4名儿童的父母一人聋哑、一人有智力障碍,有1名儿童父亲有精神疾病、母亲弃养,有1名儿童父亲有精神疾病、母亲死亡。而这些儿童多数属于多子女家庭,父母重度残疾的家庭,往往有子女三个(及以上),由于他们身体的残疾,与人沟通存在障碍,生活无着,加上多子女,家庭经济更是雪上加霜。通过调研发现,父母重残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之所以产生,主要是受了传宗接代的传统思想影响,一个家族中出现聋哑、疯傻等重度残疾的男性时,即使他本身如何贫困,为了防止他老无所养,家族亲房总会积极帮他张罗成家。这样的家庭生出的子女,除本身可能因遗传带有类似残疾外,即使是健康正常的孩子,也由于父母双方无能力养家而陷入事实无人抚养的境地。

(二)跨省婚姻及事实婚姻的破裂极易产生被弃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农村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已成常态,在这样的大环境影响下,许多青年因打工而结识、成家。这样的婚姻一旦破裂,外省籍的配偶随即返回原籍,不再联系,而这样的单亲家庭中,父亲或母亲如果发生因病或意外死亡、犯罪服刑、重残等情况,经济来源断绝,孩子就只能交由年事已高并无劳动力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与此同时,即使这样的跨省婚姻或事实婚姻并未破裂,一旦配偶一方发生因病或意外死亡、重残,以及犯罪服刑、强制戒毒等情况,外省籍的配偶一方或未登记的配偶一方也往往在短时间内即离开,将孩子弃养。

二、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一)认定程序较细致。

由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审批手续较为严格,一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所依附的亲属一时无法找齐相关证明文件,导致他们无法被审批通过,也就无法获得相应保障。如有些孩子存在父母一方在押服刑、另一方弃养的情况,在孩子需申报基本生活保障时,村干部虽可通过当地派出所查询到其父母之一正在服刑,但由于其实施犯罪时多在外地、判决通知书未寄送达其户籍所在地,申报时也就因为没有相应的判决通知书复印件而无法获得审批通过;有些孩子符合受助条件,但由于孩子父母未领取结婚证、也未及时上户口,就算有弃养情况发生,也无法获得审批、取得救助。

(二)政策宣传仍未到位。

不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际上并未上报,原因是村民仍不知有此政策,村干部未作广泛宣传。例如,河源市和平县受民革组织资助的10名困难学生中,除1人是孤儿、1人是困难家庭子女外,其余学生均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助条件,但在和平县上报的9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仅有5人列入受助名单,剩余3人则未被列入。

(三)法律追究难以执行。

根据《婚姻法》第21、25及44条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即使是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被弃养的孩子由于年纪尚幼,并无维权能力,而他们的监护人大多是祖父母一辈,法律意识淡薄,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帮助维权,特别是跨省婚姻家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多数都不知道他们的外省籍父(母)亲的家究竟在哪里,维权难度也较大。

一、加大政策宣传。

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能较大改善监护人是祖父母、劳动力欠缺的贫困家庭经济现状,使孩子们不再陷于困境。而针对目前不少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贫困家庭仍然不大清楚的实际,建议加大对这一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能享受到这一政策。一是尽快通过电视、广播等宣传这一政策,通过公益广告,使这一政策家喻户晓。二是通过驻村干部加大宣传。建议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契机,让驻村扶贫干部加大宣传,同时,使他们在开展入户调查、扶贫的过程中,对发现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登记上报。三是利用学校这个平台进行宣传。将政策宣传扩大到村一级中小学校,使每个学生都知道有这样的政策,鼓励条件符合孩子及时申报。

二、强化资金监管。

一是建议要确保保障金及时发放。对陷于困境的家庭来说,500元的救助无异于雪中送炭,特别在每年开学季,不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常因上学要交的各类费用问题而面临辍学的困境。为此,对已核准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尽快并及时发放其基本生活保障金,以保障其日常生活及学习需要。二是建议要确保保障金专款专用。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公示制度,使保障金流向透明化,并对各县区发放保障金实施不定期抽查,确保专款专用,对私自将保障金挪作他用的部门或个人,严格追责。

三、加大救助力度。

正如河源市基层村干部所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仅“孤身”,而且“孤心”,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也应不仅仅体现在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上。一是建议扶贫驻村干部关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对父母双方均重残,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重残)一方弃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驻村干部应将其纳入重点帮扶对象行列,从生活上、感情上对其进行帮助和关爱;对父母双方一方入狱服刑一方弃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议驻村干部在其父(母)刑满释放前也关注、帮助这些孩子。二是每年各类社会团体举办的关爱儿童类慈善活动也应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帮扶范围,特别是在助学济困方面。三是建议司法机关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机关应组织相关律师协助维权,特别是跨省婚姻弃养的孩子,更要通过函件方式,帮助其找到父(母)亲。四是报纸或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开辟专栏,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存情况进行报道,让更多人关注、关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对弃养的父母进行道义谴责。五是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心”的现象,由社区服务中心或辖区内社团组织(慈善公益机构)心理医生定期为其进行心理干预和学习辅导,引导他们身心健康成长。

政协提案篇十一

函复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函复地址:xxx单位。

中共中央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逐步推动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省市各级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建设,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对以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的我市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市职业教育存在问题。

1、学校多,规模小,办学效益低。市属中职学校虽有8所之多,但除龙华职专、三华职校外,其它6所学校年招生人数少,有的学校在校生甚至少于教师,造成资源浪费。民办中职学校普遍存在办学经费困难,来源单一,办学难以为继。

2、办学定位不准,专业设置重复,办学水平不高。一些中职学校没有根据学校实际和区域发展需求开设专业,尚未形成“一校一特”。一些学校为了招生宣传,盲目开设专业,存在“无师资、无设备、无生源”等三无现象。一些学校专业师资严重不足,缺乏“能工巧匠”进学校机制,学科建设缺乏带头人,民办学校专业师资尤其匮乏。

3、重点学校办学基础条件差,示范引领统筹带动效应小。龙华职专办学基础设施条件差,“一校六区”,校区分散各地,校舍老旧。主校区面积仅49亩,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空间受限(4000多名学生无法同时用餐、课间操无法同时出操),也难以新增一些需要配套较多实验实训场所的专业,无法发挥名牌带动效应。而该校北林校区目前只征用41亩,功能单一,相应的配套实训设备和宿舍配备尚未齐全,无法发挥其原有规划的承担福清市社会培训与学生实训的应有功能。

4、尚未形成校企合作常态机制。福清市职教集团虽然成立,但运行模式机制尚未健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水平不高。

二、加快发展我市现代职业教育建议。

1、加大政策保障,完善办学机制。

一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闽政〔〕4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闽政办〔2015〕129号)要求,尽快制定出台我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实施全市职业教育建设工程,为产业转型升级服务。

二要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解决职业教育方面的重要问题。

三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依托三大工业区定期召开校企联谊会和年会,推动中职学校和大企业有效对接,联合办学。制定和完善福清市校企合作制度和指导性文件,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实现校企之间的订单培养、合作培养师资、联合开发教材、共建实训基地等。

2、加快学校整合,优化职教资源。

一要梳理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建议以龙华职专为主体,将市属公办三所中职学校整合成一所。省政府提出了“各县(市)要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和“出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老校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收益,原则上用于新校区建设投入”,我们要按照上级要求,尽快将龙华职专迁出老城区,在北部新城或东部新城重新建设新校区,同时整合盘活老校区,将出让收益用于建设新校区,将龙华职专建设成综合办学实力达到省内一流的全国示范性中职学校和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

二要对于民办中职学校进行扶持引导,建议重点扶持发展有企业支撑、有办学实力的学校(如三华职校),其它规模小的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逐步引导向社会技能培训等方向转型。

3、加强内涵建设,深化职教改革。

一要明确办学定位,深化内涵建设,凝练办学特色。围绕区域重点产业需求,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深化专业课程改革,对接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调整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开展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改革,强化实践环节。

二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形成合理的师生比以及专业教师与专任教师比例,“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80%以上。建立学校从行业企业招聘教师的制度。建立健全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和“访问工程师”进修制度,有稳定的企业培训进修渠道。建立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双向聘用机制,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三要加强与行业企业相关需求同步的实训装备建设,达到教育部发布的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推动校企共建兼具生产、教学和研发功能的实训基地,依托重点专业(群)共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产品开发机构等,切实增强职业学校技术技能积累能力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四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数字校园规范化建设,建成标准化校园网络,配备齐全的仿真实训室、网络教室、多媒体应用中心等数字化教学设施设备。

4、加强学校治理,深化产教融合。

一要坚持依法办学。逐步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地方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完善质量监控保障机制,加强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行业企业及社会等多方参与学校评价。

二要深化产教融合。吸收行业企业专家进入学术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机构。积极参与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教集团改革试点。实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与企业共建员工培训中心、技术创新推广中心,助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开展对外合作交流,与台湾优质教育机构稳定合作的项目。

三要提高服务能力。围绕福清产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实现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双高”。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和职工继续教育任务,保持年均培训人次为全日制学历教育规模2倍以上,为福清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政协提案篇十二

近年来,我区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经济腾飞,广告业发展壮大。而对广告文化的管理,一直是我区人民群众一直企盼的目标。为实现我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实现“宜居、宜游、宜业”的宏伟目标,从多方面来讲户外广告文化的提升对城市品位的大幅提升会相得益彰,户内外广告文化管理和整治势在必行,也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

广告文化即广告中所蕴涵的独特的文化底蕴,它是广告中必然的构成要素之一。在我区有些广告用语中屡屡出现滥用成语、崇洋媚外、宣扬享乐主义、封建帝王、天皇贵族、格调低下、用语粗俗等不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现象。比如,“快”“治”人口的药品广告、“闲”妻良母的洗衣机广告、涂料广告中的“好色之‘涂’”、酒广告中的“天‘尝’(长)地‘酒’(久)”,地产广告“皇家至尊”、“帝王享受”、“天皇豪宅”、“植墅造林”、“随心所浴”、“想艳遇吗”“想大想粗吗”……特别有些性保健品电视广告更是不堪入目,好像全市男人都在阳痿。这些商家抱住粗俗广告的大腿,将宁静雅致的广告文化推向乌烟瘴气,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极大,将应该承担的文化正气、社会责任扔到一边。

其实不同时代的广告体现出其自身的独特的文化特征。广告文化是从属于商业文化的亚文化,同时包含商品文化及营销文化。广告在追求商业目的的同时,是在用文化价值和文化观念对消费者起着潜移默化的.教化功能。它是时代进步文化的一面镜子。因此广告发布过程中,我区原有的工商、城管的行政法规审查是不够的,还应该要有专门的文化专家认真监控和审查,增强治理虚假、违法、粗俗广告的整体合力,如果出现了不良文化的广告,就应该立刻叫停,加以引导修正。还大众一个健康、文明的商业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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