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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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读完一本书后,读后感就是展现我们理解和感悟的窗口。在写读后感时,应注意避免片面主观的情绪宣泄,而要以理性客观的态度进行阐述。以下是一些写得很出色的读后感,不妨参考一下里面的观点和写作风格。
这是一个与孤独抗争的故事。
孤独,那么的可怕。
路明非,18岁,衰小孩一个。唯一的特长是打大型老式游戏星际争霸。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还是一样的衰,没存在感,没人记得他。12岁时父母外出,至今未回。一直住在婶婶家,婶婶叔叔自私刻薄,他是那么的衰。
直至在一天,他在一个细腰长腿的御姐的召唤下,变身李嘉图·m·路,来到了美国卡塞尔学院,他到了那里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拥有龙族血统的混血种,而他也是,而且是s级的。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牛逼一回了,可是他还是一样的衰,高富帅的师兄凯撒·加图索,漂亮师姐诺诺,面瘫的帅气师兄楚子航,废材留级王芬格尔,他在这些人的辟护下生活。
他也和可爱帅气的狡猾小恶魔路鸣泽签订了契约,每当他杀死一个龙王就要给路鸣泽四分之一的生命。“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路明泽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他的声音嘶哑冷酷。说真的,读完这些,我仿佛置身于这种孤独之中。
龙族1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青铜与火之龙王诺顿,却被凯撒抢去了功劳。
龙族2中他背着七宗罪一刀一刀杀死了大地与山之龙王,说出审判圣言: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可是却没有人看到,那时他是那么牛逼,那么帅,那么威严!
可是他还是很衰,继续一如平常说烂话,继续隐藏着自己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的爱,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衰小孩。
他自己奋斗者,奔跑着,梦想着,可是却一直一样的衰。
正如路鸣泽所说,总有一天,他会觉醒,他会变成令世人所恐怖的存在。
谨以此书,献给所有有梦想的衰小孩!
—江南。
还是小衰仔时期的路明非总是会幻想,有一天fbi的探员会突然闯入,恭敬地对他说:“mr路,你还想继续待在这个小地方浪费时间吗?我们现在需要你。”然后路明非会站起来,在众目睽睽下让他们给自己穿上风衣,被促拥着走向一架呼呼作响的黑色直升飞机,脚下踩着风。路明非并没有什么英雄情结,只是那种场景真的不由让人喊出一句,超拽!然后这个美妙的幻想往往会被老师的一声怒吼打破。
路明非偶尔也会想想未来,想象自己在单薄的简历书上写下,特长是打星际。人生十有89是不如意,其中一二是非常不如意,死小孩儿路明非前半段的人生很简单,在学校被老师同学嫌弃,在家被姑姑嫌弃,就连在报刊免费蹭书看也会被大爷嫌弃,到底是因为无法融入这个世界而感到孤独,还是因为孤独而无法融入这个世界,十八岁的路明非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他穿过狭窄的楼道,坐在天台那座废弃的空调机上,漠视着一切走向衰老,包括自己的生命。
这悲催的生活忽然有一天走向了终结,一位红发魔女目光如刀地走向他,“李嘉图,跟我走。”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就停在她身后,她穿着紫色套裙,耳朵上的四叶草闪闪发光。从此以后,路明非的世界被分成了两个部分,一半是光明,一半是混沌,诺诺所行之处,烈火燎原。即使后来,路明非已经见识过布加迪威龙和迈巴赫,但对于他而言,最令人安心的,果然还是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准确的说,是诺诺身边。师姐总是有能力将他拖出泥淖,宛若一个女英雄似的拍拍他的脑袋,“小弟,别伤心。”也许路明非前十八年的人生都是为了迎接诺诺的到来而作的铺垫。
不了解路明非的人都觉得他活得像条土狗,是只打不死的小强,但他内心的孤独与悲伤却不曾有人试图去揭开,唯有了解他的人才能从他的眼神中看出神的威严,所幸最后的最后,他终于不再是孤身一人,面瘫师兄、三无少女、中二会长以及小恶魔,路明非心中的刀终于有了挥舞的理由,他找到了活下去的意义,遇到了想要守护的人。
也许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内心都有一个孤独的路明非,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地受伤,但他偶尔也会为了某个理由拼命,命运这玩意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未有力量反抗它,只需怀着勇气等待。
《龙族1》读后感——谷顶祎在我无聊的时候我看到一本叫做《龙族1火之晨曦》的小说,身为小说迷的我当然是把它买了下来。《龙族1火之晨曦》一听名字就知道是本玄幻小说,而玄幻小说无非就是打打杀杀、主角很拽的一型类,可这本小说不是这样的。
在这本小说里主角路明非是一位很衰的男孩,在家遭弟弟路鸣泽的白眼,之后打算在电影院来像女神陈霎霎告白,可是又被骗了。原本路明非以为在卡塞尔学院过上普通的生活,可是到了之后才发现原来卡塞尔学院是一群奇葩的乐园。搞笑的学长芬格尔,杀胚师兄楚子航,挥金如土的老大凯撒。还有可爱的姑娘们:红发师姐陈墨瞳,孤独的零,以及苏茜。读完这本书我才觉得路明非真是太惨了,告白被人骗,亲手杀了陪自己打星际的老唐,最后在杀青铜与火之王的时候还是要考出卖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才杀了青铜与火之王,可最后还是被老大凯撒抢了风头。
读完这本书时我才发现原来路明非的衰已经到了没有最衰,只有更衰的境界。
朝鲜族的餐桌礼仪。
低头族调查报告。
不做低头族倡议书。
龙的歇后语集锦。
老龙和老农的绕口令。
有关龙和虫的绕口令。
老龙恼怒闹老农绕口令。
这是一个与孤独抗争的故事。孤独,那么的可怕。路明非,18岁,衰小孩一个。
可是他还是很衰,继续一如平常说烂话,继续隐藏着自己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的爱,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衰小孩。他自己奋斗者,奔跑着,梦想着,可是却一直一样的衰。正如路鸣泽所说,总有一天,他会觉醒,他会变成令世人所恐怖的存在。谨以此书,献给所有有梦想的衰小孩!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为《龙族》的书,作者是江南。本书的内容十分精彩,情节跌宕起伏,读时扣人心弦,让人欲罢不能。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衰仔路明非走了狗屎运,考进了外国名牌私立大学,开始了他的屠龙生涯。路明非的表弟路明泽与他做了一次交易,答应帮他四个忙,但是这四个忙帮完,他的性命就要归路明泽。路明非因为救友心切就答应了,就这样他踏上了漫漫征途。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人生的道路是布满荆棘的,拥有和失去是人生中的平常事。也许我们可以把不开心的事藏在心扉里,但这样的人是孤独的,开朗的人会把秘密说出来,让大家帮他解决这个问题。在人生中,只有抓住机会,把握住机会,才能显现自己的才干。否则,就会追悔莫及,正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龙族》是一本能给我们带来正能量的书,让我们和主人公一起创造奇迹吧!
因为在《小说绘》龙族专区级别不够,所以,只能把想说的都在这里说了。
首先是,江南,你赢了。《龙族二》我是昨天下午考完试之后刚刚买到的,当时报刊亭只剩下三本了。
昨天晚上我坐在床上独自看完整本书之后,突然很想哭。真的。我是个很难被感动的人,小学时看什么演讲时旁边的同学都哭得稀里哗啦,我还能安安静静托着下巴在那里看完。初中阶段无论多悲伤的言情小说我都只是一笑。但是,《龙族二》真的触动了我的神经。大概是,为夏弥和楚子航吧。
从夏弥一出场我就有预感她是龙王。只是不愿意相信,我偏执地认为她和楚子航会在一起。全错,人类的直觉真是很可怕。但是,我还是相信,夏弥是夏弥,她只是夏弥而已。和什么耶梦加德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她是个混血种,她是水瓶座,她很漂亮一个人可以顶十个人,她厨艺很好,她有一个痴呆的哥哥。我甚至感觉,她是真实存在的,一个活生生的人。她绚烂如夏花,我喜欢夏弥胜过了诺诺。
可是还是要说耶梦加德。她创造了夏弥。可是你能感觉出,夏弥是她身体的一部分。耶梦加德也很看重那部分,作为人类的一部分。所以,耶梦加德才会把夏弥的钥匙留给楚子航。让他去寻找去见证夏弥的那部分。我能理解耶梦加德对于哥哥的感情。虽然是自己的挚爱,却必须亲手毁掉。几千年深邃无边的孤独,只有他和你在一起,彼此依靠彼此安慰。可是还是要杀掉他,还是要吃了他。这种东西被叫做“宿命”,是一辈子的伤。
楚子航。狮心会会长,接近于龙王的混血种。他把什么都藏起来,不和他人分享。雨夜的悲伤,他一个人品尝。他不愿和人配合,因为他不想更多人看到他作为“龙”的一面。他对人类社会有眷恋,他希望能融入集体,但他不会和人说,也不会对苏茜说。他一直努力掩盖,直到遇见夏弥。与其说是楚子航展现给夏弥不如说是夏弥自己闯进来。对于楚子航来说,夏弥应该是阳光吧。照进了他在雨夜里受伤的那颗心。楚子航没喜欢过任何女生,他看书了解一切。但是,女生本来就是书。夏弥是“本”主动找上门来让他翻的“书”。他了解的还不够,所以在面对耶梦加德的时候才会那么好奇。耶梦加德揭开了他从前的,关于夏弥的记忆,然后,粉碎一切。
(我同学真是一语成谶,说楚子航单身楚子航还真就单身了!所以咱决定了,写同人文!)再说路明非。你就是衰神本尊啊!但是,屠龙的最后,你真的是很帅埃不是路明泽那段,是说你返回去救楚子航那段。为了友情勇敢地上吧!bg什么的在友情面前就好比那浮云!兄弟如手足女友如衣服!没了手足衣服也没什么用了。
友情使得你豁出四分之一条命,这一刻,做决定的你真的很帅!
每个人年少时,都曾孤独过。
——题记。
星期六上午,我长舒了一口气,仿佛干了一件大事一般,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终于把《龙族1》看完了!
看完《龙族1》心中突然变得轻松起来。
《龙族》,讲得是一个衰小孩路明非,一个普通的学生,他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就在他以为他的一生都将如此度过的时候,一封来自美国神秘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平淡的人生——世界有龙!你的使命是屠龙。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爱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陌生的大门向它开启,平凡的中国小孩走向不平凡的屠龙之路,生活变得精彩传奇。
这是关于“热血”与“抗争”,“成长”与“孤独”的一本小说。这里的每一个人——衰衰的路明非、孤独的楚子航、酷酷的凯撒,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诺诺、夏弥、苏茜、陈雯雯、酒德麻衣……他们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他们都很孤独。这些男孩和女孩们在这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和爱。
《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
让我们一起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
我们都有孤独时刻。
以此来怀念我们都曾有过的孤独。因为有他,才让我们感到雨过天晴、雨过彩虹是多么不易。
拜拜喽,去看《龙族2》!
终于读完了《龙族》这本厚重的书,随着最后一页被合上,我的心也沉重了起来,感同身受的孤独感,随之弥漫至胸口。这本书写的不仅仅是屠龙的故事,还有一些人的孤独,这些孤独感也是我曾经体会过的。
这些人往往会在孤独中拉风着,执着着,倔强着,但不会有人去关注他们,他们的`死亡也没有陌生人去为他们惋惜。路明非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从小哀到大,他的18岁人生,完整详细的诠释了什么“哀”。他一直寄宿在婶婶家,父母基本上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父母的样子也忘掉了,叔叔婶婶因为嫉妒路明非的父母人生辉煌,对路明非总是横眉冷对,随意使唤。但从书中的一些细节描写发现,其实他的叔叔婶婶还是爱他的,他们只不过是很在意自己的脸面与尊严,这些简单的,人类所渴求的功名利禄而已。人美的正面,负面以及人性的反应,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江南说过,《龙族》是送给所有拥有青春拥有梦想的人。路明非知道自己是路人甲,总是被别人当做废柴,他总是表面上装作无所谓,可他心里却是不甘的,虽然他会经常有无所谓的消极思想,但并不能掩盖他骨子里的燃。我们应该也有过类似的经历:放了学,想跟同学说个话,聊个天,却发现对方正以别人聊的尽兴,完全忽略了自己,这时候的失落感是十分强烈的;有时自己拼命表现,只是为了得到老师的一个表扬,但是发现老师根本没有重视自己,这时候的丧气感也是十分强烈的。即使这样,我们又能怎么办呢?改变自己的模样?完全没必要,我就是我被忽略,亦是被轻视,都无法否认我的存在。
“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则是一群人的寂寞。”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龙族》这本书。每个人年少的时候,心中都有一个孤独的路明非或是楚子航,《龙族》不仅仅给我们带来了一个个丰富的画面拼凑而成的屠龙故事,在我看来,这本书带给我们更多的是对现实的思考,书中反映了许多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写照。我永远忘不了《龙族》中蛇歧八家家主上衫绘梨衣的一句话:“我们都是小怪兽,总有一天会被正义的奥特曼杀死。”这句话反映了多少不被现实社会所接受的人的痛苦与无奈。人生所期望的只不过是暴风雨后的彩虹,又有多少人被埋没在了其中。
《龙族》能够与我思想共鸣的情节太多了,每一个人物或是事物的细节描写都能让人身临其境,并对此做出相应的思考,将其代入生活中。
愿每一个人在青春中都能拥有梦想,并为之执着者,倔强者即使不被关注,但路是自己走的,其实这条路再估计再坎坷,等到了尽头再回首,你会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后悔与否,伤心与否,失望与否,都让他们化为碎片般的记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吧。愿你和我都能像路明非,或是凯撒,楚子航那样释放自己骨子里的燃。
起初看这本书只是因为书荒,同学又恰好推荐了它,便也未挑挑拣拣,就这么捧着看了起来。但谁也不会知道,我会在后来爱上这本书,反复阅读也不会厌烦,这或许是因为与书中的主角产生了共鸣。
现实中的我们总是平凡的,就像书中的主角路明非。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衰小孩,成绩不好,长相也不出众,人缘又不好,还经常被暗恋的姑娘发好人卡。只是,命运这种东西谁也说不准。
人一生里总有几次觉得自己看见了天堂之门洞开,路明非等了十八年,在他最衰的那一刻,门开了。
那之后,路明非的命运彻底发生了变化,他是卡塞尔学院令人骄傲的s级血统,是狮心会与学生会都争抢着的热门新人,是校长办公室喝茶的常客。按说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衰小孩因为白富美的拯救从此白手起家,一下子成了人生赢家,人中龙凤。只是,这一切对于路明非来说仿佛只是一个玩笑,卡塞尔学院天才聚群,而他只是一个连言灵都没有,只会说烂话的废柴,拯救他的天使女孩却是他老大的未婚妻,他的绩点也糟糕得一塌糊涂。他唯一值得夸奖的也只有玩星际的水平以及说烂话的本事了吧。
似乎自始自终,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一个衰小孩。
不过,在我的眼中,路明非绝不只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孤独,但是他善良。他没心没肺,但是他紧咬着自己的目标。他不想怯懦,他也想拥有足够的力量去保护身边的人,去保护自己心爱的女孩。所以,他选择了与小魔鬼路鸣泽交换自己的生命。
我是一个偶尔会发疯的人。
这是路明非的名言。是的,在平常,他只是一根废柴,每天吃吃喝喝,打打游戏,说说烂话打发人生,可一旦遇到什么事情,他就像泡了水的西芹一般精神。他只是一个衰小孩,对他好的人很少,偏偏就是在他最绝望的时候,总有人过来拉他一把,给他一点希望。一旦有人对他好一点,他就拼了命地回报,付出自己的一切也在所不惜。
从龙一到龙四,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成长。印象最深刻的是龙三,路明非拼尽全力赶到红井,可是那个女孩那个愿意把全世界与他分享的女孩已经死了。没有人可以体会他的绝望无力与愤怒,他不想一直这么怯懦下去,他需要力量去保护身边的人。这就是为什么他拼尽一切也要通过那个血统强化训练,只因心中的那个死小孩。这也成就了龙四中优秀的学生会会长。
我们或许也在不知不自觉中,在踏入卡塞尔学院的那一刻被震撼,被同化。这就是江南所呈现给我们的路明非。
年少的衰小孩有着孤独而热血的梦,他有心中的那个死小孩。书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是这样的,高冷如楚子航有着自己坚持下去的理由,张扬如凯撒也有着自己的信念,就如我们的心中也有自己的死小孩,一个我们至死也不愿放弃的东西,一个我们一定会为之坚持下去的死小孩。
《龙族》写的并非只是路明非的故事,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故事。没有人会喜欢孤独,只是比起失望、随欲,以及冷热交替后的纷纷攘攘,孤独会让人更踏实罢了。比起那个蔫怂蔫怂的衰小孩,我们还是太过幸福。
你要是也看星星,你就会想啊,要是没有外星人,宇宙那么大,直径几百亿光年,一束光从宇宙这头跑几百亿年才能跑到那头,中间要经过很多很多星系,但是只有在地球的时候才能遇到人,但是光经过地球连一秒钟都不要,几百亿光年里只有一秒钟会遇到人,那才很奇怪,对不对?那个坐在天台上的衰小孩就会这样看着星星,脑海里想着奇怪的问题。
那个或许孤独的衰小孩,其实没有那么孤独吧。仅仅是因为血之哀吧。比孤独更可悲的事情,就是根本不知道自己很孤独,或者分明很孤独,却把自己都骗得相信自己不孤独。每天与两三个女生保持联系,qq、微信、微博不断地切换,密切关注所有和自己有关的@。每每到深夜,当朋友圈不在更新,当微博热门刷到重复信息越来越多,才会选择放下手机去睡觉。一天天就这样的过去。
我想要显得自己不是那么孤独,就习惯了白天的装疯卖傻。谁又能懂得我名字背后的故事呢?只不过是一个窝在黑暗角落里的loser罢了,对着镜子讲述着只有自己才能听懂的悲伤故事。如果可以,每天都是太阳照常升起的日子,换上笑脸,面对所以人。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用写字来记录和表达情绪。这比我说话要有重量,也比我说话要表达的好。一路上遇到很多人,走走停停。有的人与我挥手告别,有的人选择不告而别。或多或少让我的思绪多几分,遇见和离别同时上演。好像一个人久了,被各种新鲜事物迷了眼,处处留意,最后一声叹息发出,却也不知是何归属了。我不知道我留下了什么,因为一切都太平静。舟过水无痕,因为一切都太热闹,我的声音被完全掩盖,那么我留下了什么?记忆都开始模糊,我以为是老了。后来发现是回忆舍弃了我。我开始感受到自己的变化。变得开始有所畏,变得开始无所谓,是好是坏恐怕连我自己都判断不了,更无法拒绝这些变化,但是我的心里还是藏着些许期许。
这个世界有多大,取决于你认识多少人,你每认识一个人,世界对你来说就会变大一些。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城市,有东京、巴黎、开罗、伦敦、伊斯坦布尔……但很多城市对你来说只是名字罢了,你没去过那里,那里也没有你想要拜访的人,所以它们其实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很多的人,但你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属于你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东西,可真正属于你的世界其实是很小的,只是你去过的地方吃过的东西和见过的落日,还有会在乎你死活的朋友。世界喜不喜欢你,只取决于你的朋友喜不喜欢你,每个人都有几个真正的好朋友,他们喜欢你,就是这个世界喜欢你了。幸运的是,这个世界还喜欢着我!
我们结婚吧....我不要洁白无瑕的婚纱、不要几克拉的钻戒、不要铺张浪费的婚礼、不要冠冕堂皇的誓词、只要有你陪我一起走过这一生就够了!
龙族读后感200字优质(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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