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昆山粉尘爆炸事故启示篇一
一段时间以来,交通、生产、食品卫生等领域频频发生安全事故。这不,发生在陕西省西安市的“11•14”爆炸事故余音未了,山东省新泰市再次发生了化工厂爆炸事故。
石川并不想去夸大任何一次“事故”,所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拿2014年发生中国建国以来,最大矿难——“8.17”矿难,174条生命,被沉埋于1000多米的漆黑井下的新泰市,日前,再次发生了“11.19”化工厂爆炸事故,14人丧生,也一样。不过,若从年度的跨越上来说,新泰这座被藏在“闺阁”里的山城,似乎这些年并不平静,比如2014年被某媒体曝光,该市有多名欲进京上访者“被精神病”。辗转不久,该市又因招考选拔一批“年轻干部”,而引爆“公共事件”,遭遇媒体与社会的广泛质疑,让人产生匪夷所思的种种联想。
正如网友根据演小品“不差钱”的“假娘们”——小沈阳那首《我叫小沈阳》改编的《我-爸-是-李-刚》:“横行路中央,轿车轻飞扬,黄土地养育了咱那霸道的爹娘……我爸叫李刚,大名鼎鼎的李刚,李是李世民的李啊,刚是金刚的刚……”网友的想象总是丰富的,而“拼爹”中和“我把是李刚”只是一个代名词。只不过,它给社会所带来的不良观瞻,并没因为山东新泰市一个仅23岁的女孩,成为“科级干部”而停滞下来。
此时的罗罗总总,却让泰山东麓的徂徕山脚下的小城新泰——展露头角。比如最近发生的“11.19”化工厂爆炸事故,再次让这个城市成为媒体的头题“焦点”,石川给一线采访的一位当地媒体记者发短信,求证事故发生后的最新进展,得到回复是“还是新华社报道的(死亡)14人。”这个结果石川不想去过多去猜测,也不想产生质疑或增加更多的好奇心,而是极力去相信这个数字,切盼“老天佑人”,这个数字不要再增加了。
生命一去不会再复返,更何况死去的人与活着的人都是无辜的。个中抑或有人存在过侥幸,或者没有。活生生的现实,是14条鲜活的生命,在“轰隆”巨响过后,与世隔绝。留给官方的抑或只是走走过场,追究一些副职官员、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后,再拿钱摆平受害者家属,就万事大吉了。而留给死者家属的就完全不一样了,虽说他们可能会因此而拿到来自当地政府,抑或企业一笔数目不小的赔偿金,但是痛苦却从此伴随了他们,或是白发人去送黑发人,或是嗷嗷待哺的婴儿,即使有照片,长大后也难辩自己“爹爹”,长啥模样。
据当时的新华社称,“8.17”新泰矿难发生后,山东有关方面依法依纪对26名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华源董事长郑珍修和名公煤矿矿长等6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郑珍修及副总经理张灿君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7年有期徒刑。
“8.17”矿难、“11.19”新泰化工厂爆炸事故及西安“11•14”爆炸事故等众多事故的频繁发生,无不在撞击人在生存与发展中,因安全事故所还来的困惑与思考。当然,受条件影响,来自大自然的天灾,人们难以准确的预测。但是对于来自人为的、或因为思想麻痹,管理意识不强等造成的重大事故,特别是一些地方发生事故后,当地政府相关责任人,推萎扯皮不说,仅靠找几个人当作“替罪羊”,赔偿受害者家属一些钱,就认为万事大吉了,是不够的,也是不可饶恕的。
人们都说,“安全生产大如天”,但就是有人把这样的警言,当作耳旁风。比如有些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虽说嘴巴上时常挂着重视安全,但还是会有云南某矿长在发生矿难后,才想到跑到矿井边,抓一把炭泥,把脸画成“假黑脸”,装出逃生的假相。这样的人,就是每天说上三百六十遍“重视安全”,用东北话说,也他妈扯。从最近接连-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建筑物和桥梁垮塌事件,包括“11.19”化工厂爆炸事故来看,不用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原因,不仅是现场工作人员缺乏应有的危险意识,疏忽了、大意了,看不到安全隐患,更是因为相关企业负责人,包括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没有做到防范于先、监管到位,让企业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形同虚设。
话说到这儿,石川记起早前发生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后,有人把事故归咎于“雷击造成设备故障导致的”的荒唐。当时,人民日报在发表的评论员文章《缺乏安全的发展不要也罢》中说,动车追尾造成的惨剧,据称事故原因是“雷击造成设备故障导致的”。耐人寻味的是,铁道部4天前就曾警告近来雷电对设备安全造成较大威胁,要求一旦遇有设备故障,要立即派人到调度台处置,制订合理的救援和处置方案。特别是对动车组故障,相关铁路局要按照比普通客车高一格的要求进行处置。
评论还说,显然,在现实中,对安全生产运行指令的执行力不够,是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从公共交通安全,到煤矿安全,再到食品安全,有关安全事故的发生一再表明,安全的理念、制度、程序等等在理论上都没有问题,但就是不能转化成为安全的执行力。结果就是,这些理念、制度、程序在空转,执行的人却虚位了、缺位了、走神了、大大咧咧了、麻痹大意了……中国人,从什么时候懂得敬畏制度?只有把安全的制度规则视作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这些对民众安全的“守夜人”才能真正担起责任来。最后该报引用专家的话说,在发展的进程中,都会不同程度地进入“安全处罚期”。然而,从根本上说,这样的发展只是“粗放式发展”,是那种不顾客观条件,无视发展规律的“跨越式发展”。如果遵从发展规律,走科学发展的路子,这种“安全处罚期”不仅会大大压缩,甚至会不存在。一些安全事故的血的教训一再告诉我们,越是要发展,越是要安全。缺乏安全的发展不要也罢。
“痛定思痛,痛何如哉。让惨痛悲剧不再重演!”抑或这是每一个人发自内心的呐喊。虽然人民日报说“缺乏安全的发展不要也罢”,但是中国仍然需要发展,事业仍旧需要人干,甚至仍旧有人不长记性,让事故再次发生。但是每一次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它除了造成人民生命的伤亡外,还使国民经济造成重大损失,每年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数百亿元,更使一些本来生产经营十分困难的企业雪上加霜,由此而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也是屡见不鲜。
若从这个角度说,相关部门在执行国家“问责”时,就不能再拿一些本身就说了不算,像河南省正阳县环保的王局长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所吐真言,县环保局没有“执法权”的“摆设单位”的责任人当作“替罪羊”。而是要去追究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地区党政府部门及单位“一把手”的责任,真正让“安全生产大于天”的警钟敲响,夯实,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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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粉尘爆炸事故启示篇二
粉尘爆炸,指可燃性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高温),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那么,企业粉尘爆炸的应急预案,欢迎借鉴!
1、粉尘爆炸是可燃性粉尘在空气中浮游,当一种火源给予一定的能量后发生的爆炸。铝镁粉尘遇湿自热产生放热反应,形成热源。粉尘浓度超过爆炸极限,遇到明火即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2、粉尘爆炸有产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由于粉尘的初始爆炸气浪会将沉积粉尘扬起,在新 的空间达到爆炸浓度而产生二次爆炸。这种连续爆炸会造成极大的破坏。严重的危及到周边建筑和群众,造成重大伤亡。
3、粉尘爆炸会产生有毒气体。产生的有毒气体是一氧化碳和爆炸物(如塑料)自身分解的毒性气体。毒气的产生往往造成爆炸过后的众多人畜中毒伤亡,必须充分重视。
粉尘爆炸是因其粒子表面氧化而发生的,其爆炸过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粉尘粒子表现接受外界能量,导致表面温度上升;
2。粒子表面的分子产生热分解作用或干馏作用生成气体包围在粒子周围;
5。当外界能量足够时,火焰传播越来越快,最后引起爆炸。
因此,判断生产场所是否有粉尘爆炸的危险,可从以下几点查看:
1。了解该生产场所存在的可燃粉尘的爆炸极限浓度(g/m3),并实测生产场所空气中可燃粉尘的浓度,这是判断该场所是否可能发生粉尘爆炸的依据。
2。了解粉尘的粒度、比重、自燃温度、导电性等物理性质。
3。了解粉尘在正常生产状态下,可燃粉尘的产生与释放情况,掌握粉尘释放的规律。
4。了解生产场所的通风情况,通风效果,排放粉尘的处理情况。现场有无点火源,有无易积存粉尘的部位,有无报警或指示信号装置等,根据上述情况综合分析,作出该场所有无燃爆危险性的判断。
公司为避免粉尘爆炸事故发生,采取的预防措施主要有:
1、粉尘作业场所与其他建筑物保护安全距离;
2、粉尘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专项考核,能够识别并正确应对粉尘爆炸危险;
3、生产设备,通风管道,采取防静电措施;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有泄爆,阻爆,隔爆装置。
4、控制热源场所进行通风;
5、制定了粉尘火灾防爆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6、防止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7、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
8、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的设备、地面每天至少清扫一次,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9、每周至少一次对通风系统进行除尘清扫。
10、定期检查设备,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主任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部门应及时整改,整改有难度的,应及时上报总经理。
11、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应急救援演练。
粉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置的原则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对事件实行“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当”的原则。
1、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扑救火灾,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安全主任或上级报告。
2、安全主任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作。
3、当事故超出企业自救能力时,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
4、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由主要负责人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详情。
1)抢险人员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进入危险场所进行抢险和救护。
2)实施抢险救援时应先救人再实施其他抢险。
3)现场救护与抢险相结合,如没有相应个人防护用品,不得盲目抢险和救护。
4)现场施救人员应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确保抢险和救治得体有效。
5)必要时设立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
6)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1、正确选用灭火剂
可燃粉尘的种类繁多,理化性质各异,发生火灾时应针对不同性质的粉尘选择不同的灭火剂,以提高灭火效率,否则可能不但灭不了火,反而火上浇油。活泼金属粉尘如镁粉高温时易与水发生反应放出可燃性、爆炸性气体—氢气,因此一般不用水、泡沫灭火剂进行灭火;此外活泼金属如镁粉易与二氧化碳(co2)、氮气(n2)等灭火剂发生化学反应,因此也不宜用这些灭火剂灭火,而宜选用干砂进行覆盖灭火。当然,绝大部分粉尘像面粉、硫磺粉、亚麻粉等发生火灾,可以选择用水作为灭火剂进行灭火。
2、避免使沉聚粉尘形成悬浮粉尘
进行粉尘火灾扑救时,要尽量避免使沉聚粉尘形成悬浮粉尘,沉聚粉尘没有爆炸危险性,而悬浮粉尘则有爆炸危险性,因此扑救粉尘火灾时要引起重视。常见的处理措施是在粉尘火灾事故现场避免用强压力驱动器的灭火器或灭火措施,如用水进行灭火时,不宜采用直流水枪,而多采用喷雾水枪或开花水枪灭火。
3、做好救援人员的安全保障
可燃粉尘在空气中常常分布不均匀,因此连续的局部空间可能会部分达到爆炸浓度极限,而部分没有达到,导致部分空间发生爆炸后也未形成稳定燃烧,而其他达到爆炸浓度极限的空间又会再次发生爆炸,形成二次爆炸,二次爆炸发生的可能性大也正是粉尘爆炸的特点。其次,粉尘爆炸过程中,因燃烧不完全,易产生有毒气体一氧化碳;有的粉尘爆炸、燃烧产物中含大量有毒气体,如硫的燃烧产物是二氧化硫,这些有毒气体容易导致救援人员中毒,对此救援人员要高度重视,占据有利的地势、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中毒事故的发生。
较之可燃气体爆炸事故的预防难度,可燃粉尘爆炸事故预防要容易得多,而国内外因可燃粉尘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却也不胜枚举,主要原因就是可燃粉尘的爆炸形成条件一般比可燃气体难,导致人们对可燃粉尘爆炸的危险性、危害性认识不足,滋生麻痹大意心理,最终酿成了一幕幕惨剧。因此只要切实提高对粉尘爆炸、危险性危害性的认识,建立合乎规范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则因可燃粉尘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惨剧也必将大大减小。
1.爆炸应急预案范文
2.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3.防爆炸应急预案
4.火灾爆炸专项应急预案
5.瓦斯爆炸消防应急预案
6.关于粉尘排放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7.电气火灾和爆炸应急预案
8.火灾及爆炸的应急预案
昆山粉尘爆炸事故启示篇三
2004年10月27日,我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2万元。这起事故是大庆石化历史上少有的一起重大亡人责任事故,也是集团公司、股份公司2004年发生的最严重的事故之一。事故给遇难员工及家庭带来了灾难,也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教训十分深刻,代价十分惨痛。事过好多年,我们回顾和反思这起事故,依然刻骨铭心,终生难忘。
2004年10月20日,我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新建投用仅87天的酸性水汽提装置原料水罐v403罐顶与罐壁之间焊口开裂,造成装置停产。为尽快恢复生产,炼油厂把修复工作委托给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工程公司。修复过程要将连接原料水罐v402与v403的平台及管线拆除。
10月27日8时,施工人员在车间的指导配合下,用吊车将连接v402和v406的管线吊起,管工将盲板放入法兰内,并在盲板与上法兰之间放入一根焊条以备吹扫,随后车间用氮气对该管线进行了吹扫。8时30分,车间开具了用火票。8时45分,吹扫完毕后,管工将法兰螺栓紧固。9时20分左右,施工员到车间领取火票,并送给v402罐顶的气焊工。同时,车间设备主任、设备员、监火员和操作工也到了v402罐顶。9时40分左右,开始切割,9时44分,v402罐发生爆炸着火。
公司立即启动了事故应急预案,展开扑救工作,10时45分火被扑灭。爆炸导致2人当场死亡,5人失踪。10月29日13时,5名失踪人员遗体在v402罐内找到。
黑龙江省、股份公司事故调查组分别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调查。v402罐爆炸的原因是: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从正在切割的dn200管线根部焊缝或罐壁与罐顶板连接焊缝开裂引起泄漏,遇到在v402罐上气割管线作业的明火或飞溅的熔渣引起爆炸。
v403罐顶开裂,没有查清原因就急于组织修复。
《v403罐抢修方案》和施工作业风险评价存在欠缺,特别是对相连的v402罐存在风险考虑不够,方案不够细致,操作性不强,工作计划不周密。
违反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将一级用火自行降低为二级用火作业,且在作业现场盲板尚未加装完毕,也未对看火地点及动火管线进行爆炸气体采样分析的情况下开具用火作业票。
1.10月24日,在v403罐内物料尚未倒空情况下,车间组织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检修作业准备工作。
2.10月27日,在对v403罐取样检测前,车间就开出“v403罐内有限空间作业票”,允许施工作业人员进入v403罐内作业。
3.10月27日开具的用火作业票,时间为上午8:30,实际动火是9:40,动火时超过规定时限。
4.所有作业准备都是针对v403罐所做的,而现场作业是在v402。
5.吊车违章吊拉v402与v406罐连接管线加装盲板。
6.对施工单位气焊工持上岗证情况,各级安全监督都没有进行有效查验。
事故的间接原因还有:
l. 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而没有验收出来,包括用材和焊接质量,罐体焊缝44%不合格。
2. 脱硫剂选取不合适,与工艺配合不当。
3.大幅度更换一线管理人员,新上任的基层干部对本单位情况不明、对本人工作职责不清。
公司和炼油厂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生产、设备领导,相关部门和车间相关责任人共17人受到处分。其中,警告2人、记过2人、记大过7人、撤职5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
1.没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思想不严肃。
集团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2003年的“12.23”事故以来,加大了安全工作力度。但我们对炼油化工高危行业认识不足,汲取事故教训不够,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安全稳定生产要求不到位,致使连续发生了“10.27”重大责任事故和“3.03”违章作业事故,近期又发生了承包商事故和塑料厂包装线配重砸人致死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是我们长期以来没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思想不严肃的结果。发生“10.27”事故的硫磺回收车间酸性水汽提新装置开车以后,运行一直不平稳,10月20日,v403罐顶发生开裂后,公司各级领导虽然先后到现场,提出过意见和要求,但对受v403罐开裂影响而发生局部损坏的v402罐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认识不够,也没有查明v403罐顶开裂的原因,没有认真落实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在未查明事故原因的情况下,就急于组织修复,充分说明了安全意识之薄弱、安全思想之麻痹。
安全意识薄弱、思想麻痹表现在具体工作上,事故发生在操作层,但实质在领导、在管理层面,主要是领导干部“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固、认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责任制不落实;心浮气躁、作风不扎实;管理方式粗放、缺乏科学性和计划性。
2.员工教育不够深入,员工的纪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不高、安全能力不强。
在员工操作层面,安全也是一个综合体现。要真正达到本质安全,员工必须“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我们在员工教育上存在不少空洞的说教,或以点带面的一些简单形式,员工纪律素质没有从思想和制度方面共同提高,没有帮助员工树立起遵守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是保障自身安全的思想观念。对于公司内部的一些局部成效,仅以简单的宣传方式介绍经验,代替了扎实有效的具体落实。对于员工具备的纪律要求、业务技能要求、安全能力不明确、不系统、不严格、不核实。“10.27”事故中遇难的车间设备主任、设备员、监火员和操作工,就是安全技能不高、风险辨识能力差、不能有效地规避风险、不懂正确的作业规程、没有起码的自我保护能力。事发时,竟然有7人站在5000立方米、高18米、液位为77%、并充满易燃易爆气体的罐顶。近期发生的包装线码垛机砸人事故,操作工史平也是对设备的性能不掌握,不执行操作规程要求,钻入运行的设备内拿取落地料,同班人员也没有制止,说明工艺知识和操作技能之差,说明安全教育和员工培训中的欠缺。
3.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工作不到位,执行力不强。
大庆石化公司成立40多年来,也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如果管理到位、执行到位,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公司动火制度中规定:装置停工大检修,工艺处理合格,经二级单位组织检查、认定可以动火后方可作业。炼油厂虽然组织机动处等四个部门分别进行了检查,但在未形成会签的情况下,车间就自行降低级别,开具了二级火票。当天开具的用火作业票,用火地点是“v403平台上”,用火目的是“v403平台上管线拆除”,而现场施工组织人员为了减少工作量,临时将用火地点变更为v402罐顶。用火地点变更后没有对施工方案进行风险识别、评价和审批,没有对变更后的用火地点测爆分析,也没有重新开具用火作业票,在场人员也没有制止这种临时变更。
这些都暴露出我们的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力,干部员工没有把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变成自觉行动,存在着制度执行不严不细、习惯性违章等问题。一些安全生产流程被人为简化,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许多习惯性违章慢慢地变成了“规范”操作,安全管理逐级弱化,安全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管理工作不到位。
4.项目管理职责不清,工作中存在严重的漏洞。
在制定《v403罐抢修方案》和施工作业风险评价时,没有充分考虑v402罐存在的风险。在组织实施中,炼油厂有关领导和部门参与的力度不够,对车间制定的检修方案没有进行及时的跟踪、指导。在安全检修工作环境和条件尚不具备,施工方案不完善被退回及风险评估报告未经炼油厂审批的情况下,车间就允许施工方进入现场作业,炼油厂机动设备部门也未加制止。此外,施工安全管理及监督部门和车间对施工单位气焊工持证上岗作业的情况失察,对进厂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审查监督工作不到位。在吊车违章吊拉连接v402和v406罐的连接管线加装盲板时,现场管理及监督人员没有履行监督的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作业中存在的违章行为。说明我们在施工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上不严格、管理职责不清晰,安全监督及防范措施不到位。
5.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缺陷,检查验收把关不严。
新建64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开工仅80天,v403罐就因采用的脱硫工艺不成熟、选取的脱硫剂不合适,发生了焊口撕裂事故。“10.27”事故后调查又发现:v402罐顶与排气管线连接处补强板设计选用6毫米厚的钢板,实际使用4.5毫米厚的花纹板;补强板的内环和外环设计焊缝高度为6毫米,而实际焊缝高2.4毫米;焊接质量有缺陷, 罐体焊缝有44%不合格。这些都反映出在装置的设计、采购、制造、施工等过程中均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而这些问题我们在工程的设计、建设和验收过程中,没有发现并及时进行补救,给安全生产埋下了“祸根”。说明我们少数管理人员工作的责任心不强,对待工作缺乏严肃的态度和严格的管理,缺少“三老四严”的工作作风,在工程建设及质量检查验收环节上存在严重的漏洞。
6.基层管理队伍不够稳定,基层管理工作薄弱。
在事故发前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炼油厂两次大幅度调整基层干部,仅10月8日一次就调整了76人,而硫磺回收车间就有4人调整。大幅度调整基层干部,给干部队伍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出现了新任基层干部工作职责不清,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近年来,部分业务素质较好的干部员工逐步走上了上级管理岗位,造成车间管理、技术人员青黄不接,许多理论及技术业务素质达不到要求的员工,或者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岗位锻炼不够的学生就走上了管理、技术和安全管理岗位。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削弱了基层管理工作的力量,制约了基层的安全管理工作,反映出我们在抓基层工作上研究不够深入,工作不够扎实。
“10.27”事故的惨痛教训,在大庆石化干部员工中引起了极大震动。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全公司广泛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整顿活动。主要内容是:整顿思想,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整顿作风,强化各级干部和员工的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整顿管理,切实加强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召开各层面的座谈会,认真分析安全形势,摸清各单位、各装置的安全状况,制定应对措施;整顿制度,对照标准和规范,对工艺、设备、安全、消防、气防等进行专项检查,对“三违”行为进行整治。研究安全问题,去年三季度以来,我们多次集中机关和二级单位主要领导专题研究安全管理问题,分析现状,探索措施,分步提出实施方案。一年多来,我们虽然在安全生产工作投入了许多精力,做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三违”现象依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习惯性违章违纪现象时有发生,致使“10.27”事故之后,又相继发生了“3.03”污油罐卸车爆炸亡人事故、“1.16”承包商亡人事故和“5.09”机械伤害亡人事故。再次说明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还有盲区和死角,工作中还存着很多薄弱环节,各专业各层面基础工作不牢固;科学管理、制度建设不到位;已有制度执行不好、执行力不强;安全生产没达到持续可控状态。我们要花大力气、下苦功夫,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
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技术业务技能,解决“安全第一”思想不牢固、在实际工作中“蛮干”和“不会干”等问题。加大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培养懂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的员工,使员工熟练掌握工艺知识和操作技能,为安全工作提供保证。深化岗位操作人员培训,以“一岗精”为目标,重在提高岗位操作人员的制度执行能力和岗位实际操作技能。加强操作演练和岗位练兵,提高岗位操作人员分析判断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日常操作技能,强化员工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规定动作,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2.全面推行“四有”工作法,加强工作过程控制,解决“工作计划性不强、方案不严密、监控不到位”问题。认真学习和推广西太的“四有”工作法,全面落实生产操作“有指令、有规程、有确认、有监控、卡片化”的`要求,提高员工按程序操作、按规定办事、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的能力。加大“三违”查处和考核力度,实行员工违章积分制,对有违章行为的员工,加大惩处力度,教育员工改掉投机取巧、爱走捷径的陋习和毛病,按科学规律办事,加强生产操作的监控和有效确认,解决有章不循、有令不行、“三违”现象屡禁不止问题。提高安全生产受控水平。
3.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生产状况掌握不够、预防措施不完善、生产受控管理缺乏深度”等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将安全环保工作的重心前移,开展经常性的岗位责任制大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加大事前防控工作力度。同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日查、周检、月考核”制度,及时发现各类不安全因素,摸清家底、弄清情况、做好基础工作,使运行的装置、生产、设备始终处于严密的监控状态。科学合理地安排和使用资金,治理好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新标准实施后产生的问题,整改事故发生后暴露出来的隐患,确保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隐患,制定预防措施和事故预案,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和时间“四落实”。
4.加强基础工作,用《安全要则》规范员工行为,解决“各层次员工安全职责不清晰、标准不明确、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按照总部要求,我公司结合自身实际,为解决安全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我们制定了《大庆石化公司安全要则》。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宣贯《要则》,把《要则》中的要求转化为明确的具体规定、规程和方案,践行“人是关键,人最重要;没有一件事比安全更重要;公司每一项工作都与安全相关;所有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把公司的工作力量集中在有益于保证生产受控和本质安全与生产装置、岗位操作人员直接相关的工作上,减少不必要的扰动。从行为、状态、技能、操作、纪律等5个方面规范一线岗位操作层的工作,从责任意识、员工培训、把握装置、人力配置、公正办事、关心员工、装置条件和资料保证等方面规范基层车间管理层行为,从遵章指挥、科学管理、调查研究、服务基层等方面对两级机关管理层进行要求,进一步提高员工按程序操作、按规定办事、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的能力,使各项工作处于可知、可控的状态。
5.加强基层建设,提高车间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班组长的素质,解决“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车间、班组是组织安全生产的主体,在车间配备强有力的车间干部、技术力量和班组长,配备横班运行工程师,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车间班组安全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安全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和管理能力。在选用安全管理人员时,先考核,后使用,保证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符合安全工作的要求。
各位领导,同志们,“10.27”事故已经发生好多年了。反思这起事故最深的感受就是:安全工作不能有死角,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靠全体员工,时时刻刻都要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一切生产活动都不能忽视安全工作。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事故教训是深刻的,对于石油化工企业而言,很多制度规程和管理经验都是用鲜血写成的。我们吸取事故教训,就是要把这些制度、规程和经验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从而打牢安全生产的基础,努力营造和-谐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为企业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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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粉尘爆炸事故启示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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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升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决定在全镇工贸行业继续深化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对全镇涉粉尘爆炸企业进行全面整治,辨识管控企业粉尘爆炸风险,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健全监管台账,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涉粉尘爆炸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制定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全镇涉粉尘爆炸企业,特别是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发现的隐患问题但未进行彻底整改实现闭环的涉粉尘爆炸企业。
整治重点:
(一)建构筑物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二)除尘系统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三)防火防爆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20区是指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爆炸性粉尘云持续(长期或经常短时频繁)存在的场所,如粉尘容器内、料斗、料仓、施风除尘器和过滤器、粉料传输系统、搅拌机、研磨机、干燥机等)。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四)粉尘清理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三、工作分工
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镇安监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现将工作分工如下:
镇安监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内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级领导要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做好管线工作中涉及粉尘作业企业和使用场所的爆炸检查工作。
四、整治步骤
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拟制方案
1.镇安监办公室结合涉粉尘爆炸企业数量和行业分布,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搞好协调分工,精心组织安排,增强排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相对本行业涉粉尘爆炸企业全面彻底进行排查摸底,特别要核准粉尘作业场所人数,排除非涉爆企业。
(二)业务培训,提高素质
督促企业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涉粉尘爆炸专题安全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关操作规程和标准规定,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三)自查自纠、整改隐。
涉粉尘爆炸企业要依据粉尘防爆相关法律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有关专家,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4类10项问题、隐患,认真组织对本单位涉粉尘爆炸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作场所、岗位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建立隐患整改档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四)集中整治。
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集中整治。要将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纳入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采取专项检查、交叉互检等形式,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专家作用,逐条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和任务及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未落实专项整治要求、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罚;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五、工作要求
镇安监办公室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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