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文件夹
在尝试与失败中,我们能够找到成功的道路。总结能够帮助我们找到正确的方向。总结应该能够准确地反映出我们的表现和取得的成就。接下来将为你展示一些总结写作的技巧和窍门,希望能帮到你。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特别是从湖北或重点疫区返广的,做好登记。
2、做好相关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3、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常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在进行操作时佩戴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5、对符合返校返岗条件的食堂工作人员,学校要通过工作微信群、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传达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开展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
省市外未返回的食堂工作人员,须接到市教体局通知后,方可返茌;
返回后,须在家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省市外返回未履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到校工作。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工作人员须提供卫健或所辖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提供的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证明或者有效健康证明,方可返校上岗。
1、全面检查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包括用电线路),对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开学后各类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进校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体温低于37℃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方可进入校园。
2、对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餐厅等所有区域进行全面保洁,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3、食堂重点区域和各类餐具、工用具、容器、所有餐桌椅等要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4、准备医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充足。
1、对供货商加强监督,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3、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4、要求供货商的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5、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鼓励选择在xx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户的供应商,实施定点采购。
生鲜食品索取xx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xx市生鲜食品上市凭证》,肉类、禽类及其产品还应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7、每天专人做好进货查验和“入市必登”工作。供货凭证和上市凭证上的品种、数量等相关信息与供应的食品相符。
1、贮存场所、设备要定时检查,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杀虫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接收后要分类分架存放,隔墙离地10cm以上,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3、冷藏设备温度范围在0℃-10℃之间,冷冻设备温度范围在-20℃——1℃之间。
1、加工操作前要使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使用消毒液对加工用具、操作台面、抹布等进行消毒。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时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2、食品烹饪时要烧熟煮透,其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成品应用消毒后的容器盛装,与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3、菜肴从制作到食用时间在常温条件下(10℃-60℃)不得超过2个小时。菜肴在高于60℃条件下贮存,其可食用的保存时间为烧熟后4个小时。
1、分批次、错时到食堂就餐,一张桌子只坐2人(注意入座后方可摘下口罩就餐),做到人与人之间相隔超过一米,进行错位排列,不对坐不交谈,严格控制同一时段就餐人数。
2、食堂应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烘干机或一次性纸巾,学生进入食堂就餐前洗手。
3、所有学生进行分餐排队时请保持一定距离不要拥挤,餐厅采用发放统一套餐,为保证就餐距离采用分批次就餐,每个年级就餐时间15分钟。
4、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鼓励就近的学生回家用餐,减少非必要人员在食堂就餐,非本学校人员不得在餐厅就餐。
1、食堂每天开窗通风,通风条件不佳的可暂时关闭。食堂应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烘干机或一次性纸巾。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餐余垃圾,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红外线消毒控制温度120℃以上,保持10分钟以上;
洗碗机消毒控制水温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3、每餐工作完毕用清洁剂清洁各种厨具餐具表面,并用清水冲洗干净,保持卫生。厨房地面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一次。
4、餐具用后全部浸泡入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液体中5分钟以上,再用清水冲净。消毒后的餐用具要存放在密闭的清洁保洁柜里。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现就应急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3.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电子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星期使用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一把额温枪、一个电子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一)发放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3)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总务处。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正常供给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物资入库时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数量验收并办理入库登记。
三、不同性质的物资应分开存放,有安全隐患的物资要严格分开储存。
四、在物资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将库房所有货位做出明显标记,以利于提高物资进出效率,缩短收发时间,减少差错,便于物资的统计,盘点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五、领取物资要按使用需求领取并进行严格登记。
六、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仓库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资。
七、库房管理人员应坚持日常检查,每天上下班时对所管物资的安全情况、安全防护和消防设备、用具是否齐备,库房门窗安全情况、照明灯具是否关闭、有无漏雨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被盗应立即报告领导,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八、严禁库房内吸烟、动用明火。严禁保管人员私自改装、私拉用电线路,私自拆装用电设施,以免造成火灾事故。
为规范我校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管理,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此次防疫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出入库管理制度,具体实施要求如下:
1.防疫物资由校新冠肺炎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由后勤管理处按规定负责物资的出入库。设物资管理员一人,记账员一人(均为兼职)。
2.防疫物资存放地点:真知馆4楼。
3.防疫物资管理做到规范化,既要保证物资安全,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又要做到入出库均要有规定的相应手续。
4.防疫物资主要包括:红外额温枪、体温计、口罩、消毒液、医用手套以及洗手液等。
1.下拨、自购、捐赠等无论何种方式收到的防疫物品收到后物资管理员首先办理入库手续,按照物品的相关来源材料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做好物资和相关来源材料的交接手续。
2.物资管理员将入库物资的相关材料交记账员登记账目。
3.物品入库,要按不同的类型、型号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放到规定位置存放,在存放时要做好防护处理,保证物品的安全。
4.物品入库管理要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发生问题不能随意更改,应查明原因。
5.库房保持通风,保持室内整洁,物品摆放规范合理。
1.需领用物品,领用人应填写《防控物资领用表》,并报校新冠肺炎领导小组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批准签字后,交物资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2.物资管理员将物资领用表交记账员记账。
3.物资管理员每日盘查库存,与记账员核对账物。发生问题不能随意更改,应查明原因。
4.做好库存物资管理,随时报告物资的库存情况,为防控工作做好物资保障。
一、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正常供给和学校防疫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以下称防疫物资)是指用于疫情预防、诊断、处置等疫情防控工作的消毒药、防护服等一系列物资和设备。
三、防疫物资,必须严格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物资的领取、发放、保管、登记和编报计划等工作。
四、城东小学疫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校防疫物资的计划、储藏、发放、使用和管理。
五、防疫物资入库应根据实际收货数量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上要标明名称、单位、数量、有效期、生产批号、生产企业名称等内容,并有物资管理人员和负责人的签名。
六、防疫物资出库应根据本校防控工作的需要发放,发放时填写物资领用单,领用单上标明领取单位的名称和应急物资的名称、单位、数量等内容,并有签发人和领用人的签名。
七、防疫物资保管员依据物资领用单发放,定期核查防疫物资的库存情况。
一、加强仓库管理,做好物资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做到账、物相符。
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储存物资的特点,做好“五无”—无霉烂变质、无损坏和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老鼠;做好“六防”——防潮、防压、防腐、防火、防盗。
三、保证物资管理的安全,严防贪污,严防坏人破坏,严防一切事故发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用电等。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消防等器材和设备,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四、物资进仓须有严格验收手续,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名称等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做好进仓的登记手续。 五、仓库的保管员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六、经常盘点仓储情况做好统计工作,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确保汛期突发事件发生时能保障现场供给。
1.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消防培训,熟悉所管物资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牌,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3.库房内不准使用 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4.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5.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和设办公室。
7.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8.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为加强公司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划》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由本单位物资部门负责人负责。
2、物资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防火工作。
3、对仓库保管员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新职工须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物资仓库应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物资仓库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应采取相应的隔热、散热措施。
6、仓库内不准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与储存物品水平距离不小于50厘米。
7、库房内禁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分区存放,严格执行其特殊管理规定。
9、物资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9 材料仓库要有兼职消防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10 各种物料、材料应分类库存、严禁混存混放。危险物品应单独立库存放,并设置警示牌。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仓库消防应急物资保管与发放管理办法#e#1、物资的管理要依据物资的类别、性质和要求安排适应的存放仓库、场地,做到分类存放,定点堆码,合理布局,方便收发作业,安全整洁。
2、物资分区、分类堆码,按机型和规格型号摆放,货架上的物资要上摆轻下摆重,顶上摆放的不常用,库内副货位和棚内存放的物资要下垫,露天存放的物资要上盖下垫,并持牌标明品名、规格、数量。
3、易燃、易爆、剧毒物资和化学试剂要专库存放,专人保管,剧毒和鹭物资要装箱,加锁保管。
4、性质相抵触的物资和腐蚀性的物资应分开存放,不准混存。加强物资保管和保养工作,做到“六无”保存,即无损坏、无丢失、无锈蚀、无腐烂、无霉烂变质、无变形。
5、纸制油毡要竖放,直径1.5cm以上运输带不准叠放,1.8m长的油轴要悬挂存放。
6、精密仪器、仪表、量具恒温保管,定期校验精度。
7、有精度要求的零部件要涂油,轴承用不吸油或塑料薄膜纸包装存放,电气物资库要有除虫灭鼠措施。
8、库存物资要坚持永续盘点和定期盘点,做到帐、卡、物、资金四对口,盘盈和盘亏,损坏物资要如实上报,并查明原因,报领导审批,保管员不得以盈补亏来将盘盈和损坏物资自行处理。
9、库内、厂院卫生整洁,做到货架无灰尘、地面无垃圾、料场无杂草、无积水。
为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各学校积极筹备卫生清洁消毒物资,为开学和开学后日常防疫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一定要规范储存、使用和管理,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1.清洁消毒物资包括消毒剂和消毒器材。消毒物资存放在学校专用存放地点,场所应选择在有监控覆盖的地方,并离开学生活动区域。
2.存放地点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除湿、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存放场所封闭管理。存储仓库要悬挂警示标牌,设置警界线等隔离措施。
4.物资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5.将安全管理制度、每种消毒剂安全使用说明在存放场所放大张贴。
6.安排专人出入库管理,建好物资管理台账,包括来源(接受捐赠、购买)、数量、购买(接收人)、入库时间等。
7.物资出库做好登记,对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量等详细记录。领取和归还均双方签字确认。
8.向使用人发放消毒用品时,应附送简练表述的安全注意事项。
9.使用人要做消杀情况记录,包括消杀时间,区域(面积),可在归还物品时记录备案,存在问题及时向主管人(保管人)反馈。
10.消毒剂(粉、片、液)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配比、使用,严格遵守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1.消毒剂和消杀用具应即用即还,或每日取还。不应在固定存储场所以外其他地方存放。
12.管理人员要定期查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明确负责人和检查人。
13.消杀要适时、适度、适量,防止过度消毒引发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学校可复制本制度内容使用,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学校公布制度时,应同时公布责任人(尽量双人管理),以确保制度落实。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1、学校总务部门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量地采购质量合格的各类疫情防控物资。
2、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3、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4、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星期使用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一把额温枪、一个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1)发放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2)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束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总务处。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学校疫情管理和控制,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预防学校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
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学校后勤保障专项工作组组织实施。根据学校《关于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工作组的通知》(南科委字〔20xx〕6号)要求,后勤保障工作组组长由钱闻明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李季平、葛坚、张云良、王国祥、刘舍礼同志兼任。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由党政办、后勤服务中心、资产处牵头,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具体任务主要包括物资需求统计、物资采购计划、多方联系货源、及时实施采购、物资保管存放以及物资申请、批复及发放等工作,负责统筹全校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态变化情况、提出请求支援等。
1.应急物资需求统计。各单位、各部门从工作需要出发,统计物资需求,上报物资清单。物资清单主要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急需程度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主要包括消毒液、口罩、体温测量仪、防护服等物品,其他物品由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自行采购。
2.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学校后勤保障专项工作组汇总统计各单位、各部门物资需求,结合上级要求、当前状况及未来趋势等情况,定期充分研究、科学制定防控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形成《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批量采购清单》(附件1),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疫情防控物资货源联系与采购实施。
3.应急物资货源联系。学校相关部门密切与地方政府、教育厅联系,想方设法多管齐下,积极开展联系应急物资货源联系工作。
4.应急物资采购实施。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关部门根据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渠道,及时实施物资采购。对于市场紧缺、需求紧迫且多方联系无法通过常规采购方式获取的应急物资,由后勤保障工作组提出有关建议(明确采购方式、名称、数量及单价等)(附件1),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存放与申请领用。
5.应急物资储备存放。批量采购的应急物资到校入库须填写《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入库交接单》(附件2)或供货商出具的送货清单,建立台帐、定期盘点,安排专人妥善保障物资(附件3)。
6.应急物资申请领用。应急物资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配、部门申请、审批领用”的原则进行发放使用,物资发放建立台帐明确入库与领取、名称与数量、日期与人员等信息。各单位、各部门从工作需要出发,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物资申请,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领取相关物资并由各领用部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物资,做好发放记录备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可结合工作需要紧急调配应急物资。物资领用调配相关工作表单见附件4。
防疫物资管理制度(精选12篇)
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