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以在人才合理流动的基础 上实现人才的有效配置。
公司内员工的增补均需严格遵守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公司聘用的全部 从业人员。
招聘录用应本着组织精心、考察全面、录取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用人申请
1、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定员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提出员工的招聘要求,并填写《招聘申请表》报人事部门。
2、人事部门负责汇总各部门的招聘申请,并根据情况提出招聘计划,报请总经理审批。
3、人事部门在拟定招聘计划时,应优先从公司内部进行人员调配。
三、招聘方式和筛选
1、招聘方式:公司通过媒体发布招聘广告、校园现场招聘、员工及其他人员举荐、离职员工复职等适合公司的其他招聘方式。
2、招聘员工应明确职位、岗位职责、学历、经验、能力、性别、年龄等要求。
3、初选。人事部门对全部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后,选出初步合格者,并通知其面试。
4、面试。人事部门与用人部门共同负责对应聘人员的面试,并将其表现详细填写在《面试记录表》中。
5、录用。面试坚持“谁用人,谁负责”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两个原则。负责面试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对所有复试者进行评价,并提出录用或不录用的意见。对录用者报请公司领导核准后通知录用者。
注:1、不得招收年龄小于18周岁的员工。
2、对拟录用的主管及以上人员和其他重要岗位人员,人事部门需对其工作经历、身份资料、素质修养及人事相关信息,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职业背景调查。
四 录用报到及上岗前管理
1、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被录用时,必须同时通知报到须知,尤其是报到期限。
证、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等到公司人事部门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人事部门负责及时与其联系、确认,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用人部门),人事部门办理入职手续并将入职手续复印件传至财务部门。
公司简介、企业文化、《员工守则》、规章制度和安全教育等。
五、分配与岗位培训
1、公司培训结束后,将员工分配至用人部门。
2、分配到各用人部门的员工(生产一线),首先应进行部门(工区)级安全教育和公司及本部门生产工艺流程、现场管理要求等培训,然后分配到各班组,各班组根据本岗位产品和设备性能特点再进行班组级安全和技术、质量培训。
3、以上培训均应做好培训记录并交人事部门存档。
六、实习
1、新员工经过部门和班组培训后,分配至岗位并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岗位性质确定实习期限(一般规定为一个月)。
注:新员工在实习期内不享受公司福利待遇。
2、实习结束,新员工填写《实习鉴定/转正审批表》,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表现填写评价意见。人事部门根据《实习鉴定/转正审批表》,对符合条件的新员工报总经理审批后办理转正手续。
3、将《实习鉴定/转正审批表》复印件转至财务部,作为新员工薪资发放依据。
七、调职(提升、转岗、降职等)根据公司和部门需要及员工素质和能力,员工的提升、转岗、降职等岗位变化应填写《员工调动通知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并同时将复印件传至财务部。
八、离职、辞职及辞退(解雇)
1、试用期员工应提前一周,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填写 《离职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总同意,报请总经理审批。
究其法律责任: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或有其他不良行为;散布谣言、泄露商业或技术秘密公司蒙受损失的;提供虚假入职资料或有其他对公司有严重欺骗或欺诈行为的;不服从管理、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3、不按规定办理辞职、离职手续而自行离职的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注:自动离职人员,人事部门应当在决定作出之日起3日内通知当事人在7 日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按自动放弃当月工资计。 同时,自自行离开之日起至人事部门通知其办理手续之间按旷工处理。
4、离职、辞职及辞退(解雇)手续办理
4.1员工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后,人事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关闭。同时离职员工需按《员工离职、辞职及辞退交接单》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经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为离职完毕,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注:《员工离职、辞职及辞退交接单》内所规定的程序全部走完,由总经理签批后生效,财务部方可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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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部门负责人应指派承接人负责离职人员工作的移交;同时部门负责人负有监交责任。
4.3员工离职、辞职及辞退交接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各种公用印章、戳记;现金、财务借款、票据、帐册、凭证;各种图书规章制度、技术文件、文书、档案等资料(电子、纸质资料);办公系统上未尽事项、重要经营资料;电脑系统、硬件的完整性以及各系统帐户的密码;工器具等待办或未了的与本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各种与工作相关的社会关系及客户关系资源。
九、离职、辞职结算
1离职、辞职员工工资结算至考勤截止日(事实离职日),如有迟到、旷工等考勤异常行为仍需按照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试用期离职、辞职的员工凡不满15天的不予发放工资,超过15天的按实际发放。
3、员工所有离职、辞职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其结算工资将在公司正常发放工资时统一发放。离职手续未清者,将暂停工资发放。
一、目的:为明确公司人员招聘入职、转正、调动、离职管理程序,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入职、转正、调动、离职作业流程,有效选择适应岗位要求的合格人员,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三、相关部门职责
1、行政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入职、转正、调动、离职管理工作;
2、用人部门协同行政部完成员工的招聘面试、录用、培训、转正等工作;
3、行政部负责员工入职、转正、调动、离职手续办理;
4、行政部负责员工薪资计算,财务部负责员工薪资的核算和支付。
四、招聘管理程序
1、员工招聘途径:内部人员推荐、人力市场招聘、报刊、中介、网络等;
2、管理人员招聘途径:晋升,人才市场,中介、网络、交流活动、猎头等
3、员工招聘和选用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优胜劣汰;
5、行政部根据用人部门招聘要求安排招聘,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面试、笔试; 6、行政部与合格人员确定入职时间,并告之用人部门。
五、入职程序
1、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用人部门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2、入职体检:新员工入职时要持有三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方可办理入职。
(1)近期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复印件1张;
(3)毕业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张;
(4)特殊岗位所需相关技能资格证;
4、填写《应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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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员工入职须知》上签字;
5、新员工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培训结束后要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名(详见新员工培训流程)。
6、引导到就职部门,介绍部门同事。
1、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5、行政部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主管部门意见;
内部调动主要指晋升、平职调动、降职、撤职或免职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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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于降职,或无试用期的内部调动员工,公司在其内部调动发生的次日对其薪酬福利待遇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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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动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包括:不辞而别、申请辞去工作,但未经公司同意就离职。
2、员工辞职: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的解除动合同的形为。
2)、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八: 附流程图和相关表格
附表1:人员申请表
附表2:应聘登记表
附表3:新员工入职须知
附表4:员工转正申请表
附表5:员工调动申请表
附表6:员工辞职报告
附表7:辞职移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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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合理,体现人才竞争管理体制,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招聘管理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1、制定公司年度招聘计划,并在实际执行中给以及时调整;
2、发布招聘信息,并收集简历和应聘资料;
3、组织面试考核,为用人部门的人员录用提供建议;
4、与候选人谈妥薪酬。
第四条 用人部门职责
1、根据业务计划,提出招聘需求;
2、草拟招聘职位的职位描述和任职资格;
3、参与对应聘人员的测评,对其专业技术水平等进行判断。
第五条 招聘需求提出的时间要求
为了避免岗位空缺给业务带来影响,各用人部门需提前15天提出人员需求申请。(《人员需求申请表》)
第六条 招聘实施
1、内部招聘:公司所有空缺职位,都同时对内部员工开放,并优先考虑在职优秀员工;如服务满一年,通过考核其资质、技能、经验能够胜任该岗位,可申请公司相应空缺职位。
第三章 入职管理
第七条 新员工入职程序
2、 入职人员证件审核:
● 入职人员必须出示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和相关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 证件齐备且真实者,按正常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 人力资源行政部相关人员将入职者身份证进行扫描存档,并将其他相关证件复印存档。
3、入职培训:新员工报到后,生产工人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进行安全培训、规章制度培训等。
4、保险: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参照地方社保部门及公司相关规定为新员工购买保险。
6、办理入职手续的经办人按要求填写《入职资料表》,并交人力资源行政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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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试用期管理
第八条 试用期
1、 所有试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期限为1~3个月;
3、 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给予转正;不合格者,协商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关系。
第九条 提前转正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突出,可以申请提前转正,按转正程序办理,但试用期不能少于1个月。
第十条 存档
试用期考核评估的文件存入个人档案。
第五章 离职管理
第十一条 离职类别
离职种类分为三种:辞职、自动离职、解聘。
1、 辞职
定义:以自愿为原则 ,经员工本人陈述理由提出辞去工作的申请行为。
c) 辞职沟通:主要目的是经过面谈了解员工的真正辞职原因,进行管理改善。
力挽留,挽留无效则进行离职面谈,离职面谈内容包含:
△ 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及核实管控情况;
△ 审查其了解公司机密的程度;
△ 审查其负责的工作、进度和角色;
△ 有权代表公司根据其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具体的离职日期。
● 人力资源部面谈:
△ 了解员工入职以来的工作绩效,及其辞职的原因;
△ 回答员工可能存在的问题;
△ 征求其对公司的评价和建议,以便改善管理。
2、 自动离职
c) 员工自动离职视为放弃一切利益和权力,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 解聘:即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满足解聘条件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一个考勤月内连续旷工3天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之一)。
第十二条 离职交接
1、 交接:员工须按规定的相关手续办理交接,归还公司全部物品和欠款,并交相关部门事务责任人确认签名。
a) 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公司各项内部文件;
● 公司的技术资料(包括书面文档、电子文档等)、培训资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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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项目计划书、项目实施进度说明等);
● 其他直接上级认为应该移交的工作。
b) 事务移交:指员工任职期间所领用物品的移交,主要包括:工卡、宿舍、办公室及办公桌钥匙、劳保用品、工具等。
c) 款项移交:指离职员工将经办的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移交至财务部。
d) 公司认为应办理的其他事项。
2、 交接管理:员工有义务进行交接手续,若公司能证明员工无按期移交工作或工作交接存在漏洞,公司有权拒绝结清其工资及相关费用,直至交接完毕为止。对于员工未完全办理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责任。
3各项工作交接完毕后,相关责任人须按《离职交接表》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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