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请假管理制度规定 请假管理制度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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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5 00:00:00    小编:你好打工人采访

最新请假管理制度规定 请假管理制度心得体会(三篇)

小编:你好打工人采访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请假管理制度规定请假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一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公司员工请假制度》,以利员工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第二条 假期包括:法定假期、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

第三条 法定假期是指《劳动法》规定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的节假日。

(一)法定假期包括:

1、元旦

2、春节

3、国际劳动节

4、国庆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如三八妇女节)

(二)法定假期的放假天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女员工可在妇女节享受半

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顺延)

(三)法定假期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

第四条 事假是指员工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处理的私人事件而申请的休

假。

(一)事假必须由本人亲自申请,事假在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事假在两天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事假在三天(含三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休假期间所产生的业绩不予计算。

第五条 病假是指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休假。

病假在三天(含三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申请病假须附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假单。

(二)病假期间的基础工资照发。

(三)全年累计请病假超过15天的,不发给年终奖金,利益与业绩挂钩人员,休假期间所产生的业绩不予计算。

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以享受一个月的有薪病假,一个月之后为无薪病假,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一)根据《婚姻法》和《计划条例的规定》1.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可享受三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结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15天婚假。

(二)婚假必须提前15天申请,以便事先安排好工作。

(三)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但违反《婚姻法》相关规定的不发给工资。

第七条 产假是指女性员工因生育而申请的休假。

(一) 女性员工生育小孩应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男员工可在妻子生育后享受一天陪产假。

2

期间的工资,利益与业绩挂钩人员,休假期间所产生的业绩不予计算。

第八条 丧假是指员工直系亲属过世而申请的休假。

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丧假共7天。

(三)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第九条 婚假、产假、丧假的申请均应先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所有《请假申请》经批准后均应交至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备案。

法先行办理手续的,应利用电话迅速向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口头请假,并于次日补办请假手续。

第十二条 捏造事实,骗取休假的,予以记过处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属公司。

藤堂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附:《公司员工请假申请表》

员工请假申请表

一. 总则:

为了健全公司的规章制度,便于管理以及员工的合理休假,并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 假期分类及相关规定:

(一). 带薪休假:

年休假的天数: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公司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 事假:

职工有个人私事可以请假,每请假一天扣发当天工资。扣罚标准为月工资(前四项)除以22个有效工作日,为日工资标准。

(1)当月事假超过七天的,取消当月奖金(即年终奖除以12计算)

(2)超过半月的,扣发一个季度奖金

(3)事假超过一个月的,扣发半年奖金

(4)事假超过三个月的,扣发全年奖金并离岗待分配。

(三). 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必须治疗或休养,依公司认可的医院(市中心医院、市医院、二〇六医院、特殊病症的,需凭专科医院)诊断书参考假期时限。

(1) 病假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不扣发工资

(2) 病假一个月以上扣发半月工资

(3) 病假三个月以上扣发一个月工资

(4) 病假六个月以上扣发三个月工资

2、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公司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3、员工因病需到外地治疗,持转院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延长假期,但需要办理相关的续假手续。

4、员工在聘任期间,经有关医疗部门诊断患严重或重大疾病者(如恶性肿瘤等),在参照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可延长假期或停薪留职一年。

(四). 婚假、产假:

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五).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去世,公司提供三天带薪丧假。旁系亲属去世,公司提供一日带薪丧假。路途远者另给假。

三. 请假报批手续的办理:

1、 请假时间 :

≤1天,必须由部门经理批准。

1—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核后报分管副经理批准。

>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上报分管副经理,再由总经理签字方可生效。任何人请假,不得越级。

2、对于请假的内容,经查实是私自捏造或与事实不符的,将视请假无效,作旷工处理。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三条 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 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 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 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后将假条交予行政人事中心备案;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同意后,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行政人事中心备案,否则按旷工计算。

第七条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九条 事假

(1)员工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需请假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不满半天按半天计算,满半天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3)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可以请事假;

(4)员工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拘留、审查、收容等时间,但尚未被认定有罪的,按事假处理。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须停止工作就诊、住院或者在家休养所引起的缺勤视为病假,凡病假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加盖公章的休假证明。

第十一条 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有薪假期,符合晚婚年龄(男职工年满28周岁、女职工年满25周岁)的初婚者增加10天,休假前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③ 员工不在本公司在职期间登记结婚的,不予享受婚假。

第十二条 丧假

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兄妹、子女或配偶的'父母)去世,可享受5天有薪假。丧假需一次性休完。

第九条 请病、事假4天(含4天)以上扣除当月50元全勤奖,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条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请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二条 带薪年假

(1)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2)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员工自行安排休年假,但春节假期的前后半个月、4月、9月,不得休年假。每次休年假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天,年休假当年度内有效,不跨年度计算和休假。

(5)公司允许员工在自然年度内安排休年假,每年1月5日和7月1日进行公示员工本年度可休年假天数, 过期未休视为员工自动放弃。

(6)新进员工或当年工作时间不足一整年的员工符合第(1)、(2)条规定的,其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折算公式:当年度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公司的剩余日历天数/365*本人全年度应享受年休假天数。

第十一条 其他规定

a、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不得与直接领导在同一天休年假;

b、任命或认证的专员不受此规定限制;

c、违反此规定按旷工处理。

7、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自然流产,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可享受假期。

(1) 符合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请产假,具体如下:累计不调休。产检假:怀孕的女职工从第四个月开始,每个月享受2天有薪产检假。

(3)男员工看护假:在公司服务满半年的男性员工,如属初婚、未生育的再婚者,其妻子生育时,可享受看护假7天(连续休假含公休日)。此假在预产期前7天到产后半年内有效,一次性休完,过期视为放弃。(凭医院预产期“诊断证明书”或出生证明休假。如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书”,需写明预产期,且有医院的盖章方可)。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5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综合部所有。 第十七条 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请假管理制度规定请假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二

一. 本制度对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效力,员工无特殊情况的不得随意请假。员工请假须事先及时请假,无特殊情况事后请假按旷工论处。

二、 请假手续及审批

1. 员工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必须一般由本人出示书面申请,注明请假期限(病假应附医院证明),经过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手续最后统一保管在综合部,没有按规定请假而未来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2. 员工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公司的规定按时回公司上班。在家因病、因事不能按规定日期到公司者,须附有关证明,致函行政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生效,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未批准则需及时返回公司, 否则按旷工计。

3. 因急病、急事不能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须请同事凭有关证明,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4. 凡未请假擅自缺席或无故超过假期者,均以旷工论处,对旷工员工,根据旷工的时数扣发工资。

5.休息与请假相抵消的,不能先请假后以上班来相抵,必须是先将休息日用上班来抵消后作为请假要相抵消的假期。

三、 关于旷工的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要求请假,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时上班者。

4、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一、总则:

为了健全公司的规章制度,便于管理以及员工的合理休假,并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假期分类及相关规定:

(一)法定假期:

按国家法定假期休假。

(二) 事假:

1、如无充分理由,员工不得缺勤或请假,员工请假以将工作有良好的交接为前提,并扣除以上月基数计算的日工资,任何其他原因单月累计或连续超过3天的事假每人除扣发按上月基数计算的事假期内工资外,取消半年全勤奖金。

2、事假超过一周者,扣发当月工资40%,取消全年全勤奖金,绩效考核指标以最低档计算。

(三)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必须治疗或休养,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书参考假期时限。突发急症可依附近诊所诊断参考。

2、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公司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3、员工因病需到外地治疗,持转院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延长假期,但需要办理相关的续假手续。

4、员工在聘任期间,经有关医疗部门诊断患严重或重大疾病者(如恶性肿瘤等),在参照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可延长假期或停薪留职一年。

(四) 婚假:

1、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结婚时提供3天带薪休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双方初婚的可增加不带薪晚婚假4天。重新组合的家庭,初婚一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可享受同样待遇。

2、员工凭结婚证复印件在半年内请假有效。

(五)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去世,公司提供三天带薪丧假。旁系亲属去世,公司提供一日带薪丧假。路途远者另给假。

(六)公假:

培训等因公需要请假,需要呈验有关证件,经上级主管签字批准。

(七) 产假:

1、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女员工提供 90天带薪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证明,给予产后加假20天至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产后加假50天。

2、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男员工因妻子产假,可享受7天带薪休假。

(八)公伤假:

1、员工因公伤需要休息,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书参考假期时限,并发放20元/天的生活费。

2、特别病伤假期满仍未能上班者,可办理续假手续或停薪留职手续。

三、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应由本人于事前填写请假条,附交有关证明呈请核准,(电话或口头请假一律无效),请假条必须讲明请假种类、请假事由、请假时间、交接事项等,文字端正、格式正确。

2、请假时间 :

1天以内(含1天),报经部门主管同意后由主管副总经理签批;

1天以上,报经由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经总经理签批。

3、对于紧急或特殊情况,应委托告知部门领导,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岗位,作旷工处理。若造成生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行政处分等,屡教不改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4、对于请假的内容,经查实是私自捏造或与事实不符的,将视请假无效,作旷工处理。

四、续假规定:

1、因患重病不能如期按时,可到人事部门办理续假手续,或超假时间可作为事假处理,若不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返回,持有关证明可事后办理续假手续。

五、销假规定:

假期届满之后,应立即到部门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处销假。假期已满而不销假者按旷工论处。

六、 附则:

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有关请假制度的规定。

2、全体员工病事假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做累计、统计,作为考核主要依据,并存入档案。一年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者,取消当年先进个人考评资格。一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或连续旷工超过3天者,予以辞退。

3、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公司以前发文中若有与本规定不一致,以本规定为准。

4、本制度解释权在总经办。

5、本制度自2012年4月1日起生效。

长春邦大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员工事(病)假

请 假 条

申请人:

申请时间:

申请事由:

请假时间:

部门经理签字:

副总经理签字:

附件:医疗单位证明文件(病假用)

编号:qj 号 时间: 时间:

技术协调与加工巡检制度纲要

一、总则

2、 各部门应根据工作计划或生产加工合同确定技术研讨或加工巡检时间表,提前一天向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次日工作计划。

3、 技术研讨或生产巡检当日应向主管副总经理提交研讨报告或巡检过程记录,列示工作期间发现的问题及解决计划与时间安排。

4、 研讨或巡检时间以半个工作日为准,超过半个工作日的.,要写清原因,并于工作结束前将巡检情况表以电子邮件方式传给主管副总。

5、 监督

二、细则

由各部单独制定(附件列明)

公司技术研讨与生产加工巡检情况记录

单位名称:

研讨与生产申请提出时间:

执行项目名称与合同号:

合同约定时间:

到达时间:

加工(技术处理)进度:

计划完成时间:

存在问题:

解决方案

离开时间:

此表一式三份,各部门一份,档案管理一份,主管副总一份

一、 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5年修订)》规定,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1天:(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二、带薪年休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形: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病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 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末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者,须经负责医 疗机关提出证明,如当时无法取得上项证明,须由工会小组长或小组劳动保险干事证明,始得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病愈复工时,应取得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能工作的证明。

四、探亲假:

目前国家还没有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探亲假作出具体规定。

五、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六、女职工产假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8天,包括周末也法定假日。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七、事假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

一. 总则:

为了健全公司的规章制度,便于管理以及员工的合理休假,并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 假期分类及相关规定:

(一). 带薪休假:

年休假的天数: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公司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 事假:

职工有个人私事可以请假,每请假一天扣发当天工资。扣罚标准为月工资(前四项)除以22个有效工作日,为日工资标准。

(1)当月事假超过七天的,取消当月奖金(即年终奖除以12计算)

(2)超过半月的,扣发一个季度奖金

(3)事假超过一个月的,扣发半年奖金

(4)事假超过三个月的,扣发全年奖金并离岗待分配。

(三). 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必须治疗或休养,依公司认可的医院(市中心医院、市医院、二〇六医院、特殊病症的,需凭专科医院)诊断书参考假期时限。

(1) 病假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不扣发工资

(2) 病假一个月以上扣发半月工资

(3) 病假三个月以上扣发一个月工资

(4) 病假六个月以上扣发三个月工资

2、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公司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3、员工因病需到外地治疗,持转院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延长假期,但需要办理相关的续假手续。

4、员工在聘任期间,经有关医疗部门诊断患严重或重大疾病者(如恶性肿瘤等),在参照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可延长假期或停薪留职一年。

(四). 婚假、产假:

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五).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去世,公司提供三天带薪丧假。旁系亲属去世,公司提供一日带薪丧假。路途远者另给假。

三. 请假报批手续的办理:

1、 请假时间 :

≤1天,必须由部门经理批准。

1—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核后报分管副经理批准。

>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上报分管副经理,再由总经理签字方可生效。任何人请假,不得越级。

2、对于请假的内容,经查实是私自捏造或与事实不符的,将视请假无效,作旷工处理。

请假管理制度规定请假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三

一. 总则:

为了健全公司的规章制度,便于管理以及员工的合理休假,并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 假期分类及相关规定:

(一). 法定假期:

所有公司员工享受以下规定节假:(带薪休假)

元旦一天 (公历1月1日)

春节三天 (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劳动节三天(公历5月1日、2日、3日)

国庆节三天(公历10月1日、2日、3日)

三八妇女节(女员工放假半天)

公司对于法定假期安排工作的员工,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二). 过年休假:

所有公司员工均可按公司规定过年休假,(年假期间包括春节三天固定假期)。

(三). 事假:

1、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正式员工提供4天/月的带薪休假,如无充分理由,员工不得缺勤或请假。事假可以按公司实际情况调休。无论任何其他原因超过4天/月的事假每人每天扣100元。

2、事假超过一周者,当月资薪按0.75工资基数计算。一个月累计事假达一周,扣发当月奖金。

(四). 病假:(带薪休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必须治疗或休养,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书参考假期时限。突发急症可依附近诊所诊断参考。

2、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公司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3、员工因病需到外地治疗,持转院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延长假期,但需要办理相关的续假手续。

4、员工在聘任期间,经有关医疗部门诊断患严重或重大疾病者(如恶性肿瘤等),在参照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可延长假期或停薪留职一年。

(五). 婚假:

1、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结婚时提供3天带薪休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双方初婚的可增加不带薪晚婚假7天。重新组合的家庭,初婚一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可享受同样待遇。

2、员工凭结婚证复印件在半年内请假有效。

(六).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去世,公司提供三天带薪丧假。旁系亲属去世,公司提供一日带薪丧假。路途远者另给假。

(七). 公假:(带薪休假)

查体、培训等因公需要请假,需要呈验有关证件,经上级主管签字批准。

(八). 产假:

1、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女员工提供90天带薪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证明,给予产后加假20天至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产后加假50天。

2、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证明在月经期间给予一至两天的带薪休息。

3、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男员工因对象产假,可享受7天带薪休假。

(九). 护理假:

1、女职工产假满后,若婴儿无人护理,且工作岗位离得开,经人事部门批准,可申请护理假,但最长时间不超过半年。3个月以内,按80%发给基本工资;超过3个月的,按60%发给基本工资。

2、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公司给予在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十). 公伤假:

1、员工因公伤需要休息,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书参考假期时限,并发放9元/天的生活费。

2、特别病伤假期满仍未能上班者,可办理续假手续或停薪留职手续。

3、因打架斗殴致残者,公司停发全部工资奖金。

三.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应由本人于事前填写请假条,附交有关证明呈请核准,(电话或口头请假一律无效),请假条必须讲明请假种类、请假事由、请假时间、交接事项等,文字端正、格式正确。

2、请假时间 :

≤1天,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批准。

13天,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3天,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再由总经理签字方可生效。任何人请假,不得越级。

3、对于紧急或特殊情况,应委托告知部门领导,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岗位,作旷工处理。若造成生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行政处分等,屡教不改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4、对于请假的内容,经查实是私自捏造或与事实不符的,将视请假无效,作旷工处理。

四. 续假规定: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返回,持有关证明可事后办理续假手续。

五. 销假规定:

1、假期届满之后,应立即到部门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处销假。假期已满而不销假者按旷工论处。

六. 附则:

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有关请假制度的规定。

2、全体员工病事假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做累计、统计,作为考核主要依据,并存入档案。一年累计旷工1天(含)以上者,取消当年先进个人考评资格。一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或连续旷工超过7天者,予以辞退。

3、请假期间不影响工龄、晋级调资金。

4、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公司以前发文中若有与本规定不一致,以本规定为准。

1. 有事需到本教学部主任或教学办公室处办理请假手续,事后消假。

2. 请假1小时之内(含1小时)在本教学部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超出1小时需到教学办公室办理。

3. 请假手续需详细记载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及消假时间等。

4. 考勤实行抽查制。对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每次扣发50元;如果教学部主任没有书面记载,算失职,每次扣发教学部主任50元。

5. 病假每天扣发当日教学酬金。

6. 事假每天扣发20元教学酬金。

7. 每月扣发金额不超过当月教学酬金。

8. 当月病、事假累计不足一天,不扣发教学酬金。

9. 婚、丧、计划生育及搬迁等请假按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10.中心实行考勤内部网络公示制。

11.解释权归工程训练中心教学办公室。

大连理工大学工程训练中心

2015年9月修订

1、请假分事假、病假两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并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所有学生、班干部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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