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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金粉》是一部章回体小说,凡一百一十二回,讲述了一个豪门家族金宅的兴衰史,也可以说是民国时期的百科全书吧,它从“陌上闲游坠鞭惊素女”讲述金家七少爷和书香寒门女子冷清秋的相遇开始,慢慢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倩影,描绘这个以总理为首的金家的人情世故,冷暖炎凉,事态纠纷......最后以“金粉各飘零情场永别”作结,表示一切繁华喧闹终归于无,树倒猢狲散的凄凉之感甚嚣尘上。
人物是一部小说的灵魂,因此我想先来浅谈一下自己对于这部小说中人物的分析。
在谈男女主之前,我想先谈谈金铨金总理。金总理作为金家的最高权威人物,可谓是对整个家庭有着至高无上的掌控权和发言权,然而我在整部作品中却并没有看到他过多地发挥自己的权力。首先,由于他大多数时候忙于政务不在家,因此疏于对儿女的管教,导致了金家四少爷的不学无术、骄奢淫逸;其次,他没有过多干涉儿女的婚姻大事,比如在金燕西和冷清秋的婚事上,又比如在金凤举和晚香的关系中,更不论家中丫鬟小怜的出走和柳春江私奔了;最后是他自己实际上是一个思想较为开放的大家长,这一点看来和同样是家族一把手《家》中的高老太爷不太一样。他虽然好色却不冷酷残暴,虽然开明却对子女缺乏管束,可以说从整体上支撑起了金家上下的运转。在他中风死去之后,整个家族就像进入了雪藏,诸事不顺,人财两空,金粉终也各飘零。因此在我看来,金铨在整部作品中扮演了一个中流砥柱的人物。
金华,字燕西,金家有名的花花公子金七爷。他挥金如土还不思悔改这一点令我很痛恨,然而他也是通过万恶的金钱把一位文雅的清秀少女冷清秋骗到了手,先是买下了落花胡同的一处房子成为了冷清秋的邻居,然后通过珍珠项链和衣服鞋子的轮番轰炸,最后假装自己满腹经纶顺利虏获了清秋。但是男人总是婚前一个样婚后一个样,更何况是金燕西这种胸无点墨,混迹舞场的富二代兼官二代,毕竟他“除了读书之外,没有一件事是不顺心的”。如果说他起初喜欢冷清秋有“二十四分”的话,那么他后来冷落她便有“一百二十四分”,婚后他仍然整日整夜地在外面鬼混,与白莲花白玉花纠缠不清的同时还与白秀珠旧情复燃。最令人寒心的是,在大火后他竟然丝毫不关心清秋母子的死活,一心只期望着秀珠能带着他出洋去德国。最后收到清秋的来信时也并无半点悔恨之心,他的理由是:志向不和。这令我不禁唏嘘:渣男借口多。
冷清秋算是这部小说中的悲剧人物之最了。自身相貌文秀,知书达理,却由于没能抵得住虚荣的诱惑,怀孕之后便匆忙地嫁入金家,一入豪门深似海啊,在人情复杂的大家族里没有一个可以倾诉衷肠的知己,必须得步步小心,事事谨慎,唯一亲近的燕西却只会给她带来无尽的伤害。如果说她在之前还对他抱有希望的话,德国一事彻底伤透了她的心,那时候的她已经看淡了一切,搬上了阁楼,吃斋念经,与世隔绝。小说中我最喜欢她最后写给金家的信,既决绝又不失文雅,既愤懑又不失礼节,真情款款,沉静淡漠,显足了她与这个充满金钱臭味的家族的与众不同的清逸高洁。
而他们俩的爱情在我看来不仅仅是清秋心中一直念叨的“齐大非偶”,家族制度的腐朽是最深层的原因。
金家上下可谓里里外外存在腐朽。金家四少爷每一个都是有着不良习气的公子哥,老大凤举在外花天酒地、赌博嫖娼,老二是个妻管严烂泥扶不上墙,只会跟着大哥混迹于各种宴席,老三色欲熏心,不但收藏名妓的艳照还与各种交际花迷乱酒桌舞场,于是有了这几位哥哥的“榜样”作用,自然也不会“逊色”;小说读到后来才发现,金家的账房存在严重的腐败问题,贾柴两位账房先生做假账侵吞了巨额财产,然而这些假账居然从来没有被金家人发现过,虽说大门大户里存在这样的一些小恩小惠实属正常,但是“点滴汇成河流”啊,金家的由盛转衰正是从这一点一滴开始;此外,不得不提到金家的翠姨,她在金铨死后不久悄悄逃跑,这就不知道以前从金铨手中骗了多少钱才跑得如此心急......
《金粉世家》以家为本位来叙述,通过对金家由盛转衰直到金粉各飘零的描写,不仅是对金家败落的惋惜,还深刻揭露了封建家族制度的弊病,奏响了一曲家族制度的挽歌。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部作品与《红楼梦》有着很多相似之处,都是讲述一个豪门大家族由兴盛到逐渐衰败的故事,小说里的金燕西也活脱脱是一个民国贾宝玉,而冷清秋娇弱多病的形象也像极了林黛玉,金家那群纨绔子弟更是与《红楼梦》中贾琏等好色之徒是一路货色。《金粉世家》有对《红楼梦》的继承,当然也有发展,这种发展在于它把时代特征完美地融入了小说中。比如民国时候人们的思想更加开放,主张婚姻自由,在小说中金冷的婚姻,柳春江和小怜的婚姻,吴蔼芳和卫先生的婚姻以及梅丽和谢玉树的将来时的婚姻无一不是自由的;这种开放的时代特征促使张恨水先生摆脱了《红楼梦》中男女主没能在一起的封建悲剧的束缚,大胆地把家族和言情合在一起,创造了男女主顺利地走到一起之后发生的悲剧。正是最大的悲剧不是我和你没能在一起,而是在一起了才发现我们并不是对方想象中的那个人。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认为张恨水先生的这个突破是很有进步意义的,直到放在今天也是如此,你看现今很多偶像剧都通常都只是演到男女主最后排除千难万险成功在一起了就大结局了,并没有对其婚后生活的进一步描述,显然跟通俗小说大家比起来还是相形见绌的。
最后,我想谈谈这部小说里的一个重要思想——佛教的色空思想。从表面上看,小说里的金太太一心向佛,时常念经,最终还住到了西山静心修行,当然还有冷清秋也向往这种沉静淡雅的佛教修身行为,我认为这是这个喧嚣浮躁家族里的另一个极端和反衬;从深层来看,金家的由兴到衰,昔日光鲜亮丽的豪门贵族如今一切终归于虚无,这实际是一种中国式悲剧:时间的长河能让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消逝,即由色到空。金家的毁灭原因是男人的好色与纨绔,更是整个家族毫无节制地挥霍与堕落......
《金粉世家》一打开满满的都是对于一见钟情的倾倒,一个有钱的公子哥遇到自己心仪的女子,最一开始他也是想过要聚清秋的,因为和交际花相比,清纯而富有读书才华的清秋一定是纯一的而且不会干涉他过多的生活的。这个主意一打定,燕西用尽自己所有的热情和手段去一点点接近清秋和她的家人,他的心中没有门第观念,没有未来,没有责任,有的仅仅是一个有钱人对于自己心仪的物品或者人的占有。而在清秋的心里只有爱情,一个女孩子对于爱情所有的幻想,在清秋这里全都有,所以她迷失了。
虽然冷太太知道不能一次又一次接受陌生人的礼物,但是由于他是总理的儿子,一时的贪念,所以打一开始冷太太就在默许清秋的一次次行动,而使清秋迷失了自己。舅舅的想法而简单,能攀上总理的儿子真是祖上冒清烟了,所以一味的巴结。家长的放纵使得清秋没能及时的去看到燕西和她之间的鸿沟,也使她一直没有停下来思考一下他们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
爱情中的清秋明知道秀珠的存在而不去问清楚,她希望燕西可以主动说出来,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是从来不感觉自己会错的,所以他们的爱情最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是没有沟通的。是的,从一开始张恨水也是不想他们能在一起的,只是清秋和燕西都太年轻,不自知而已。
老天也是眷顾清秋的,所以她和清秋开了一个玩笑,不能说是玩笑,是最一开始清秋和燕西就应该想到的结果,可惜他们谁都没想过这样的结果。所以他们很慌乱,开始筹备婚礼,燕西很幸运有姐姐的帮忙,但是真正的原因却是因为清秋的诗书才华趁了世代簪缨父母的意,把儿子女儿没有实现的愿望强加在儿媳妇身上,虽然他们也知道燕西是个过于随便的人,但是这个儿媳妇却是梦想中的儿媳妇,虽然知道俩人不一定能长久,但是看燕西很认真,也认可清秋也就同意了。
唉,可怜的清秋不仅因为出身而遭到妯娌的排挤,也因为金太太的宠爱而使姐妹嫉妒,再加上怀有 身孕新到一个大家庭,这个时候她最需要燕西的周旋,但是燕西呢?受了别人的挑唆,新婚没一周呢,就整夜没回家。这时候的清秋如果能大大方方的说出自己的想法,俩个人能平心静气的交流一下各自的想法,就不会是后来的结果了。可惜没有。再后来,清秋越发忍让,没有换来燕西的醒悟。即使偶尔的垂涎,只不过是对于自己心里的爱情的一种祭奠罢了,可是糊涂的清秋却没能及时的醒悟呀!
可惜情人的眼光,是没有定准的,爱情浓厚处,情人就无处不美,爱情淡薄时,美人就无处不平常。
事情越来越糟了,可是清秋还是一味退让。当九死一生的生下来儿子之后,清秋终于醒悟了,离开是她的决定,也是一个人看清了爱情的背后,做出来的一个决绝的决定,没有一丝的余地。于是她走了。
一朝共落清秋冷,金粉凋零各自心。情到浓时情转薄,鸳鸯蝴蝶终是梦。
对于清秋我没有太多的同情,因为是她自己没看清爱情的背后,这个结果也是她应该想到的。但是对于清秋我是格外佩服,看清了燕西的真面目,没有再苟且,而是决然的去过自己想要的人生,虽然辛苦,却也坦然。
张恨水的《金粉世家》演绎了一出豪门的兴衰史,他把写作的重点放在了“家”上,在描写上尽量生活化,语言上极具趣味性。冷清秋与金燕西婚姻悲剧可以看成《金粉世家》向前推进的一条线索,金家的由盛转衰的过程也可以看成是一条线索。这两条线可以看成《金粉世家》的主线,在主线下面张恨水又设置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分线,如金家八个兄弟姊妹可以分别看成一条线,金铨与金家太太可以分别看成一条线,小怜与柳春江的爱情可以看成一条线等等,在小说中的分线其实远不止我列举的这些,这里就不在一一列举了。
《金粉世家》由这些线交织形成了庞大的网状结构,引出了许多或生动有趣,或可悲可气的故事。《金粉世家》可以看成是一部家族史,也可以看成是一部社会史,他展示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各阶层不同的生活面貌,社会上层的官员、商人,社会底层的平民、戏子以及丫鬟等等人物形象都被张恨水刻画的细致入微,展现了他一向细腻的笔法功底。
《金粉世家》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一部巨著,这是张恨水吸收明清章回小说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无论是《金粉世家》还是《红楼梦》他们都有意的抬高了女性的地位,站在了赞美女性的一方。在《金粉世家》中金家的四个兄弟个个是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而金家的四姐妹却都被塑造成知书达理的知识女性。就是金家的丫鬟在张恨水的笔下也成了具有思想,极具个性的人物。张恨水在某些人物刻画上借用了《红楼梦》里人物性格的壳来导演自己全新的故事,如小说中的冷清秋与小怜其实都借用了林黛玉某些部分的性格特征。像是把一个人的性格拆分在这两个不同的人物上,然后在赋予这两个人物不同于林黛玉的其它性格特征,那么这就成为了作者造成出的新的人物形象了,因此我们说冷清秋与小怜都不是林黛玉,但在她们身上却能看到林黛玉的影子。
《金粉世家》在思想上批判了官场的腐败,揭示了官场斗争的险恶以及勾心斗角,反应了社会的黑暗。而张恨水的这种批判不是停留在口号式的,而是通过故事的本身来展现的。用小说中人物的所做所见所听来进行了全方位的展现。官场腐败的描写主要由凤举、鹤荪、鹏振三人引出,他们三人靠总理父亲的权利,顺其自然的就当上了官。可话说回来,他们不靠当总理的父亲,不去当官,还有其他赚钱的本事没有?事实还真没有。
这也是金铨死后,金家惨败,最终分崩离析的根本原因。金家的子女全是靠当总理的父亲才会有安逸的生活,因为官场的腐败他们才会这么有钱,不仅有人贿赂他们,他们更是可以用手中的权利大做生意,赚钱的途径那是多种多样,正所谓有权就有钱就是这个道理。金家的子女是一群寄生虫,这是毫无疑问的,难道只有金家的子女是寄生虫吗?实质这种寄生虫还有许许多多,而且是官场越腐败社会越黑暗,这种寄生虫就越多。金家光鹏振一人就可以领三个公务员的工资,并且都不用上班,腐败程度让人瞠目结舌。
其实不只是凤举、鹤荪、鹏振三人这样,所有当官的都这样,早上已过10点衙门一个人没有,就算是去衙门也是喝茶看报无所事事一天,去也是无聊一天,你说他们不整日吃喝玩乐,花钱如流水才怪,因为大家都这样,他们几兄弟不吃喝嫖赌,别人不说他们是傻子才怪呢!金家四兄弟要谈什么奋斗、发奋就谈不上了。因此,金铨死后,其它当官的都排挤金家,废掉了他们的官位。正应了那句“树到猢狲散”。他们怪自己倒霉,死了老子,可能在别人眼里也是这样想的,却不反思自己,他们除了压榨百姓,来获得富裕的生活他们还剩下什么,这些人可能丢了权力,连社会最底层的人都会不如,因为他们不仅丢了良心,还丢了劳动的本领。
《金粉世家》中的爱情线向来也是备受读者关注的,特别是金燕西与冷清秋的这条爱情线,张恨水还用柳春江与小怜的爱情线与之做了对比,一喜一悲,冷清秋是悲剧,小怜是喜剧。金燕西与冷清秋的爱情悲剧是什么原因呢?冷清秋本知道金燕西是一个纨绔子弟,整日游手好闲,她为何还往火坑里跳呢?
我想说如果不是金家惨败,冷清秋跳进的不是火坑,而是金坑,即便是金燕西不爱她了,去找其她女人,只要不威胁她的地位,只要金燕西还肯敷衍一下她,她会选择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一生。金燕西追冷清秋只用了一招就是投其所好,你缺什么我就买什么,冷清秋就上钩了,再加上金燕西也算穿着时髦的风流少年,还有什么不肯的吗?再加上社会底层的人都有这种心态,想靠婚姻来改变自己处于社会底层的命运,就算冒险也会试一试,冷清秋对于金燕西的这个人是欠缺考虑的,特别是香山那一夜更加的草率,以致怀孕,让自己完全没有退路,不得不逼金燕西娶她,这就有点让人联想冷清秋是爱金燕西这个人呢还是爱金家这个家庭呢?
而金燕西也从始至终没有爱过冷清秋,他爱钱多过爱人,只是被冷清秋不是脂粉气的女人而是清淡的气质所吸引,当自己成为没钱的穷光蛋,他的本性就完全暴露出来了,对冷清秋恶言相向,为了钱便毫无骨气追白秀珠,毫不念及与冷秋清的夫妻情。反而是冷清秋这个女子还比他有骨气,清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在大火中悔恨的离去。最终自食其力靠卖字教书为生,这点我是非常的佩服清秋的,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小怜这个人物形象写的非常让人垂怜,虽然自己是丫鬟,从来不自怨自艾,有才学,有美貌,有气质,能思考,又温柔善解人意,应该是理想中的女性形象,正是小怜从一开始是想嫁给柳春江这个人而不是柳春江的钱所以小怜的结局正是冷清秋的反面,她过的非常的幸福,找到了自己所爱的人,当柳春江追小怜时,她并没有兴奋认为这是改变命运的机会,先是忐忑,再是回绝,当柳春江表现出十二分的诚心,小怜被她感动,当柳春江说不嫌弃她是丫鬟,并带她去国外时,小怜表现出了坚定的决心毅然的勇气,逃离金家与柳春江私奔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其实《金粉世家》蕴含的东西还有许多,正等待着你细细品味,慢慢发掘,以上所诉也只是自己一家之言罢了,还望各位指正、指教。
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读《金粉世家》有感
记得看《金粉世家》原著的时候,我的必修课中国古代文学史正在学诗经。老师在总结《国风》中的爱情诗是提出了三点:相爱的而不能爱;不爱的却不得不爱;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看完了《金粉世家后》,我脑海里第一句浮现出来的就是这一句“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小说一开始先是“我”无意间在街头遇见为他人写春联糊口的清秋,后来又从朋友口中听说的清秋的身世,才引出那么一段豪门往事。通过写燕西清秋相遇、相识、相交、相恋、结婚和分手作为线索,其中夹杂着纷纷扰扰的人和事。主要人物是金燕西,冷清秋,白秀珠。
书上写燕西是在一次出游的时候偶遇清秋,为清秋不施粉黛的清纯气质所吸引,到后来得知清秋住处后,买下隔壁房屋,打通墙壁,以图接近。然而当时燕西的生活圈子中,燕西和秀珠早已被认定为金童玉女,必定结伉俪的。恐怕燕西自己之前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和秀珠的关系确实是超乎普通朋友的关系,书上曾写过燕西 在认识清秋之前“和秀珠耳鬓厮磨无所不至”。除此之外燕西还和电影明星邱惜珍还有女戏子来往甚密。燕西的姐姐曾说过燕西“有许多女朋友”,但是他却仍旧去接近清秋,本来便是不正经的人。
在接近清秋的过程中,燕西百般讨好,观察入微,几乎是清秋缺什么他就想办法送过去,例如有写到清秋需要新鞋,他便送去一张谢票;清秋喜欢什么,他就干什么,比如清秋爱诗,他就美其名曰在隔壁组办诗社,但是他的诗却是清秋的舅舅代写的。然后经过几次一起出游一起看戏,两人便私定终生,有了亲密的关系,最后也相当于奉子成婚。当然其中多亏了清秋母亲的只眼睁只眼闭,清秋舅舅的有意撮合以及燕西几位姐姐的大力帮忙。其实我更倾向于燕西父亲的说法:“他分明是用金钱去诱引人家。”因为燕西送的礼物清秋几乎都收下了,也因此开始对他有好感的。清秋并非是那么高洁的人,有一次她去完王家看戏后,回家便用羡慕的语气说道:“那两家的房子真的好气派。”所以其实清秋应该也有觊觎燕西的身家。
婚后的生活,两人和睦的场景很少很少。燕西与友人相交的行为在婚后完全没有收敛,反而因为不想被别人说婚后受到夫人的约束而变本加厉。清秋不爱管燕西的生活,却会责怪他的纨绔子弟风气。旁人有时帮清秋说说燕西,燕西便会误解为是清秋特意向他人诉苦从而束缚他。还有秀珠的表姐,燕西的三嫂时不时的挑拨,因而两人感情破裂。尤其在燕西的父亲死后金家分家后,变无人可以管燕西了。他拿着分家的钱去捧两名女戏子白莲花和白玉花,想去靠秀珠上位。令我最心痛的是,清秋分娩,燕西得知后很高兴,不是因为孩子出生而高兴,而是因为清秋坐月子,他搬到书房去,整天整夜地出去玩闹也不用担心了。清秋生完孩子后有一夜也在悔恨当时的轻狂。
后来两人感情崩溃,想要离婚,但迫于家里人的阻止,清秋带着搬上小阁楼上住。由于短路,金家火灾,清秋住的阁楼被烧平了。清秋生死未卜时,燕西却鲜少表现出伤痛,还是周旋在秀珠和女戏子之间。仅仅是后来在劫后余生的小铁皮箱里找到一截与清秋的合照,才流露出点点伤感。后来得知清秋假死投湖,离家出走之后,燕西并未反省自己,反而抱怨老天爷待薄他,烧平了他的房子,害他妻离子散。
结局是燕西最后还是受不了秀珠的小姐脾气,跟着姐姐出洋去了。多年以后回来当了电影演员(那时候电影演员也被认为是戏子,由于“戏子无情”,所以那时候的人看来电影演员不是太体面的工作,而且收入不高),叫“景华”,娶了邱惜珍,拍了几部和他生活经历相似的电影。而清秋则是回到娘家,自己带着儿子生活。有人目睹她带着儿子去看燕西的电影但看到一半却离场了。燕西和清秋已经不再是同一个世界的了。
我想当时清秋和燕西的婚礼应该相当于今天的威廉王子和凯特的婚礼吧,在那时也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这个故事却没有以幸福的结局收场。不过却没有让人看完之后特别的遗憾,也许是因为“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爱情的缺失使我感到悲剧收场是必然的,他们的婚姻早点结束,读者也就早点解脱。但他们的破裂书中许多人物都发出这样的感慨:为什么呢?他们的婚姻不是自由恋爱的产物么?
关于自由恋爱,书中还写道了金府的丫鬟小怜和柳家的少爷春江,他们俩人由于因缘际会相识相爱,最后私奔。在结局中写道,这对伉俪回到金府,但那时清秋已经出走,只余燕西一人。这两对男女的恋爱及其结局的对比及其尖锐,同样的自由恋爱,不一样的结局,不得不让人深思。虽然书中没有详细写小怜和春江的性格,但是一位少爷能为一位女子而放弃本来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属难得,确实是一往而情深;而小怜属于老实人的一类,所以一旦认定了便不会改变。所以他们俩最后是那么地幸福美满。反观燕西和清秋。
书中的燕西确实是个不知不扣的纨绔子弟,不学无术,大肆挥霍,私交混乱,喜新厌旧。而他性格的养成完全是家里养成的,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又是家里的幺子,有4个姐姐疼,还有纵容他的母亲以及没时间教养他的父亲,从小生活一帆风顺,而相交的朋友也都是这种类型的,宁愿拿钱捧戏子也不愿做善事。清秋呢,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子,略带拜金吧,对很多事都漫不经心,脾气倔犟。也许就是因为她不谙世事所以才会为燕西的一时执着而蒙骗吧。书中也写到燕西平时看浓妆艳抹的女孩子多了,所以便被清秋的清纯气质吸引,而且平时鲜少被拒绝的经历,因而清秋开始的若即若离更加刺激他的感官,他的占有欲驱使他必须征服清秋。一时的新鲜感,能持续多久呢。他们的婚姻多多少少有奉子成婚的影子,如果不是这件事也许燕西从没想到自己会和清秋结婚。于是结婚对于燕西而言,这次征服行为,他已经大获全胜,清秋已经是他的战利品,于是这段婚姻便开始走下坡路。这段自由恋爱的结晶,便消磨了。
再说说燕西和秀珠吧,大家眼中的金童玉女,平时还有以燕西三嫂即秀珠表姐为首的旁人的大力撮合,两人结婚其实是水到渠成的事。只不过燕西的纨绔子弟作风,使这段于白金两家政治上都有利的婚事作罢了。常常会听到有人说也许燕西和秀珠在一起会比较合适。其实我个人认为燕西这种人吧,和谁在一起也不会合适的。秀珠是真的喜欢燕西的而且比较强势有小姐脾气,所以如果他们两个人结婚的话,秀珠肯定会干涉燕西的私生活。但是燕西本来也是少爷脾气,岂容秀珠对他的生活横加干涉。照此来的话,俩人应该会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但是迫于双方家庭的脸面,又不会轻易离婚。其实在这段婚姻中对燕西会是很有益的,这样的话即使燕西的爸爸倒了,燕西还有白家为他撑腰。但是到了那个时候这段婚姻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了秀珠手上,那时的燕西就可能会迫于秀珠的压力,学他大哥在外立小公馆吧。所以我认为燕西和秀珠的婚姻不会离婚收场,但是也不会幸福。
在金粉吧里争吵最激烈的莫过于秀珠粉和清秋粉了。秀珠是大家小姐的代表人物,有小姐脾气,从小习惯于各人的迁就,要什么有什么,只不过在争夺男人的时候输给了清秋。清秋就是小家碧玉吧,为人比较温和,但也是被家人宠大的。其实在书里面俩人很少直接冲突。婚前的清秋根本就不知道秀珠,而且秀珠仅仅是从他人嘴里听说过也没见过清秋。俩人仅有的会面是清秋和燕西婚后的春节,燕西带清秋参加去一家酒店参加化妆舞会时发生的。再碰面的时候清秋还不知其所以然,但是燕西和秀珠却避着双方匆忙离去。我看来其实她们双方并没有谁对不起谁,因为清秋之前没有了解到秀珠的存在。而后来秀珠又和燕西交往密切,那也是燕西的问题。所以秀珠分和清秋粉无须争吵,千错万错都是燕西的错。
所以在看书的时候真的很反感燕西,每次看久了他的劣迹,我就会很厌恶,然后心情便很差,还会对周围的人发脾气,对于这本书的其他人物我就不分析了。
还是那句话:以物质为基础的爱情,本就不可靠。
喜欢读书的女人。因为爱读书的女人,她不管走到那里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写这本日记的是杜真子家的猫,他会笑。名字叫笑猫。他珍爱的虎皮猫聋了,老老鼠告诉它一种蓝色的兔耳朵草治好虎皮猫的耳朵,在寻找兔耳朵草的路上困难重重,最后终于找到了兔耳朵草,却被一群兔子吃了,他很伤心的回到了马小跳家,绿毛龟告诉我只要心中有爱,奇迹一定会出现……
读了这本《蓝色的兔耳朵草》后我觉的动物和人一样都会有感情,在现实生活中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件事:两只小狗过马路,一只小狗不小心被车撞了,而另一只小狗却没有走开,而是陪在朋友的身旁,眼睛里还有丝丝泪花。
其实,不论是人还是动物都一样拥有自己的感情。我们又为何不把动物当成自己的朋友呢?正如杨红樱阿姨写的一样这些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犹如温暖童年心灵鸡汤,犹如陪伴你成长的心情宝典。相信你将会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很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等。对这几本“通往幻想空间的钥匙”是我最初读书的词典
我爱读书,读书给了我无限乐趣,杨红樱阿姨的书一直是我读书的指引人,是我读书的启蒙老师,读书是我最最忠诚的伙伴。这册书给了我无限乐趣,让我忘掉了所有烦恼,读书拌我成长,让书香永远留在心房。
今天,我要向你推荐一本书那就是——笑猫日记,我觉得这些从严冬到金秋的故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陪伴你成长的“心情宝典”。相信你相信你将会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什么呢?让我们来看看吧!
这真是一个令人激动的冬天!伴着阵阵梅花的清香,我和虎皮猫的孩子们终于来到了这个世界。我们的四个宝贝------胖头、二丫、三宝和小可怜,四个摸样,却一样可爱!在这个格外寒冷的季节,我、虎皮猫、杜真子、马小跳,还有我那神秘的“熊猫表哥”,都精心的呵护着小猫们,期盼着他们快快长大。然而,突如/其来的厄运,还是在寒风中降临了,一场突然的寒流小可怜在这场寒流中离我们而去了。
我觉得在本书中让我感动,让我流泪,让我哈哈大笑,让我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这个寒假,在作业的要求下,看完了《活着》,使我感触很深。
许三观,这个宽容、善良,但也无知的,生活在生活底层的老实的小市民,他用他的血换来一家人的温饱。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无知,也因为这样,因为他卖血有了钱,他娶到了卖油条的许玉兰;第二次卖血,为的是,不是他亲生儿子的一乐,他用他的宽容救了一个支离破碎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想改变儿子命运;接下来的二个月甚至几天就卖几次血是为了救患病住在医院的一乐的命。
还好,他活得很健康。当一乐、二乐都回城了,三个儿子都成家了,家里也不不再缺钱了,许三观也成了沧桑的老人,他想起了自己一生的卖血经历,为了像以前卖过血一样,吃上一碟炒猪肝,喝酒。当他还想去卖血,听到血头说自己的血只能当猪血的时候,他崩溃的哭了,他觉得卖血已经成了自己的工作,当知道自己不能卖血了,生活就没有了希望。虽然很荒谬但是也很真实。
当他的儿子们看到自己的爸爸在街上由于不能卖血而哭的时候,他们觉得丢脸而责备许三观的时候,他们的妈妈许玉兰出来说话了,挨个地骂了三个儿子。许三观不为了谁,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三个孩子,甚至为了救一乐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走一站卖一次血。
看到这,我哭了,为了一个普通的而又伟大的父亲形象,一个负责的丈夫形象,一个经历了一生风雨最终见到阳光,而这阳光即将消失的人物形象。我心里复杂的情感浮现了出来。不知道为了什么。
或者还为中国现在还有这样的情况而难过吧。
我们该好好感谢父母为我们所做的一切,用心良苦。不要乱花父母的血汗钱。
是父母辛苦攒起的,我们长大后,要回报父母。
感谢父母,为我们所作的一切。
何谓“围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曾给黄罗芳一张纸条,阐明了“围城”的丰富内涵,上面写道:《围城》的主要内涵是:
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
大都如此。
怀着对这句话以及“围城”的好奇,我读了《围城》这本书。
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辛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芙,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鄙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的成就。
可方渐鸿偏偏爱慕虚荣,看到他购买假文凭那段时,我不禁心生笑意。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购买了假文凭,买了以后又觉得良心受到了谴责,他又深陷“围城”了。而这个“围城”,使他自己为自己筑建的枷锁,一切皆因欲望,利益,虚荣。
在竞争愈加激烈的今天,更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虚荣所困。这本书恰巧揭示了人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攻于心计,明争暗斗,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们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变得可怕。这本书,更是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欲望和利益的可怕。
方渐鸿一生中遭遇了很多“围城”,这是他的性格决定的,这些看似偶然的困扰,事实上却是必然的。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去,职业如此,其他大多也莫过于此,人生大都如此”这就是那本书阐释的主旨。其实,我感觉也可以理解为:“一些人普遍想冲出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而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在人们心中却成了围墙,把他们包围住了,而他们却要想方设法冲出去。”大概如此。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自然就想起这样一件事。我曾经问过我的两个朋友一个同样的问题:假如太阳掉到大海里去了,那将会是一个怎样的画面呢?他们的回答截然不同,前一个骂我天真烂漫、愚昧无知;而另一个则不以为然地答道:“那就一定会变成一大锅鱼汤啦。”我俩听后不禁捧腹大笑。大笑过后,我却在沉思,会有多少人给我类似的答案呢?
看完《活着》,整个人沉浸于福贵的坎坷生活。活着!我想说,怎么样算活着?
书中主要内容,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
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我想大多数人读到最后,总有种意犹未尽之感。霍尔顿回家之后的生病,以及下学期何去何从,作者都没有详细叙述,只能由读者去暗自想象了。
其实,作者也无需再把这个故事讲下去,因为他所要展现的,早就在霍尔顿被潘西中学开除之后的三天三夜中娓娓道来。青少年在物质时代的迷茫、困惑甚至颓废,以及那追求理想的希望和光芒,都在主人公霍尔顿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而这样的主题,在五十多年后的今天,依然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
有时读着读着,就会禁不住赞许地点头,因为塞林格笔下这个有些懦弱,但又爱憎分明的少年,往往就是我们自己。当他对虚伪、丑恶嗤之以鼻的时候,生活中所遇见的做作、自大也常常浮现在脑海,警醒着我“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当他对于未来惶惑、迷茫、消极时,那曾经侵袭过我的困扰和烦恼又历历在目,无形中又使我加深了对自己的了解,使我更加成熟。当他入神地看着自己的妹妹菲比快乐地乘着旋转木马,那一种亲情的温暖也蔓延到我的心窝,于是,童年时家人对我的呵护,老师对我的教诲,以及如今学会的换位思考,都让我对他们心怀感激和愧疚。我相信,当霍尔顿享受着与妹妹相处的愉快时光时,他的心中一定不会再被日常的烦忧所扰,那一股向善、乐观、积极的暖流包裹着他,也包裹了每一颗被触动的心。
“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去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一读到这里,我的心便猛然被打动。虽然在霍尔顿的口中,这番话显得是那样随意,那样的漫不经心,但分量却足以震撼一个时代。这像是一个回头浪子历经风雨而得出的刻骨铭心的感受,又像是失落到了极点而不得不做出的自我救赎。“悬崖”指的是什么呢?是青少年对自己对社会的迷茫吗?是物质时代对年轻一代的种.种诱惑吗?塞林格对当时所处年代的理解确实鞭辟入里,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了物质的极大丰富,也带来了精神的贫瘠,而青少年又是被时代浪潮裹挟着伤害最深的一类人,对于所谓“垮掉的一代”,只有心怀同情悲悯,欲拯救那一颗颗年轻心灵的人,才能做一个忠诚、勇敢的麦田守望者。
霍尔顿这个人物是复杂矛盾的,他眼中的世界也充斥着诱惑与丑恶。对比现在飞速发展的中国社会,塞林格所描绘的景象如今亦可说是时有见到,而霍尔顿的内心纠葛,正好为现在的中国青少年提供一个参考。物质时代的年轻一代该怎样抉择,挖掘霍尔顿身上的闪光点足矣。善良、是非分明、拥有理想、信念坚定、懂得亲情、不妥协、热爱真善美、充满希望……做到这些,即便是才疏学浅,也会是一个完整的“人”,也会拥有人性的光芒,更何况如今的大环境是那样的重视教育。
读《麦田里的守望者》,不会觉得有多么的荡气回肠,它亲切得就像一位同窗好友喝着可乐、嚼着零食和你谈天说地。然而,这其中深沉的意味,却值得好好地思考、揣摩。
每一个人都希望看到,书中公园中央的湖泊终于解冻,霍尔顿关心的鸭子经历了一个寒冬之后,再一次悠然地浮游在湖面上。
谈起“读书”,没有人会否认它的必要性,因为读书是获得知识的一种重要途径,但这也仅仅是获得知识的一种方法而已。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中国古代著名的历史典故――纸上谈兵。战国时期,赵国的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括,他自幼饱读兵书,讲起军事上的策略,就连他的老父,那个八大名将之一的赵奢,也都不是他的对手,但是赵括的军事实战经验却极其匮乏。不过赵王很欣赏他对兵法的了解,于是在他的父亲过世后,将兵权交给了赵括,让他带领赵国的大军同另一位秦国的名将白起一战,赵括自以为自己此战必胜,就立下军令状。缺乏实战经验的赵括与身经百战的白起相战,注定会失败,四十万大军全军覆没,而赵括的家族也差点满门被灭。
是啊,赵括他自幼读兵书,对于书中的知识他父亲也甘拜下风,但是他上了战场却不堪一击。可见,读书虽然是必要的,但是实践却是必需的。
其实,古人一直在提醒我们,实践要远比读书重要。刘彝,宋朝的水利专家,提出了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主张。明朝的地理学家徐霞客,更是为了实践自己从书中学到的知识而跋涉过千山万水,从而实现对知识的突破。
而如今的教育也是如此。课程中,教师不光只教授知识,还会通过实验来验证我们所学过的知识,比如物理化学课的实验,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实践?
对于我们而言,不光要读课本,更要去实践,因为实践是另一种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并且是对书本知识的转化。书本上的知识终究是前人的经验,我们如果只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那么也就只有前人的高度;只有通过自己的实践,才能实现知识的突破,达到一种更高、更远、更深的境界。
因此,要读书,更要实践;要学习,更要深思,才能有所收获。
当我读完《目送》这篇文章时,我的感受十分的复杂。
是啊,我伟大的父母啊。是你们,让我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间。是你们,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可贵。是你们,让我感到喜悦与快乐。
目送最后一段,给我的感受十分的深刻。是啊,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就是缘分从那目送的'一刻远远的消失了......分离。
我们从依托着他们,到挣脱着我们。
我们从亲近着我们,到躲避着他们。
我伟大的父母!我能为你们做点什么!难道只有微不足道的关心吗?!
生命如此的喜悦而奇妙。但是,这取决于亲情。
唉,我伟大的父母,我不希望看着你们像书中写的一样,目送着我,缘分渐行渐远。
我的背影告诉你们:不必追。 我不希望这样。但是这却是必须要面对的。
趁现在,我要好好的去孝敬我伟大的父母吧。他们太伟大了,他们太辛苦了。
我伟大而无私慈祥的父母!!你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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