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施工安全协议书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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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本工程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叶坪镇中心社区,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签订如下协议:
1、承包单价:5000元/月。
2、承包范围:正常上班及夜晚加班不另行计算工时费,包括塔吊的日常维修与保养。
3、为了保证塔吊司机认真负责的态度,项目部暂扣一个月工资,待承包合同解除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资。
4、严格按照《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进行操作。
5、在操作过程中技术应熟练,持证上岗,不违章操作,如因人员操作失误造成塔机机械部件损坏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塔吊司机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6、塔吊司机应服从项目部管理,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岗,不能因为个人原因影响施工进度。
7、严禁下河洗澡,如下河洗澡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8、项目部负责塔吊司机的住宿、伙食,不提供被褥。
9、承包人对塔吊操作人员应采用持证上岗人员,所带学徒由承包人员对安全负全责,一切安全由承包人负责。
甲方:乙方:
乙方:________设租赁公司。
为保证工程施工有个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业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责任,以约束和规范双方行为,使甲乙双方在工作中都能认真执行落实上级及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提高安全意识,为有效的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双方负责人是各自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责。
1、人员进场后必须经项目安全教育后,方可作业。
2、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各班组(队)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共同对工地安全状况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3、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由双方共同进行并认真落实实施。
4、发生事故后,应积极抢救受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5、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6、双方不得隐瞒事故细节,均应如实对待,冷静积极地为妥善处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1、为了施工安全,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必须安全可靠有效,险要点、段、部位必须悬挂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必须为作业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施工作业环境。
2、及时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务前必须由工长或施工员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监督实施。
3、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作业人员的各类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依据项目安全规定进行处罚。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5、凡甲方没有设置,可靠有效安全防护设施,造成事故的,甲方负主要责任。
6、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人员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如再强令违章指挥发生事故,甲方负全责。
1、有关营业执照、质资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必须齐全有效。配合项目部做好塔吊的技术安全检测和备案。
2、进场的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场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身份证号)造册上报项目安全部门,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无证人员绝对不得上岗操作,如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操作,项目部将按安全管理规定给以处罚。
3、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十不吊”规定。
4、作业时严格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作业,正确使用“三宝”,穿戴好自身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不得两人同时在塔吊驾驶室内;不得在驾驶室内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无故在塔吊驾驶室外塔机上逗留。要自觉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在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话等安全活动工作,并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队)内部人员安全管理。
6、应经常对塔吊各个部位进行常规检查、维修,确保塔吊安全可靠有效地运行。
7、严格按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规定要求作业,接到项目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8、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9、严格用工管理,严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年老(60周岁以上人员)体弱和身体有缺陷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10、教育好本劳务队、班组人员,不得有违法治安行为发生。
11、甲方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后,各安全防护设施到位,安全可靠有效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仍违章作业,发生事故,乙方负责。
12、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发生事故,有乙方负责。
13、不遵守劳动纪律,在作业打闹、戏耍,发生事故,有乙方负责。
14、不按操作规程作业、不正确使用“三宝”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及不能按照“十不吊”规定操作,而造成事故的均由乙方负责。
15、项目部下发的事故隐患通知未落实,隐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员劝阻不理,造成事故,乙方负责。
16、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安抚受害者家属。
此安全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规定,甲乙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方、乙方协商,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主体合同的副本,与主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总则。
第一条作业区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
(1)运输设备及附属设备交叉作业;。
(2)人机混合作业;。
(3)夜间作业;。
(4)运输道路车辆多;。
(5)爆破区域内危险。
(6);作业区内粉尘、雨、雪、雾、风等环境因素;。
(7)边坡滑落。
(8)防治水、防灭火、防雷电;。
(9)高空作业;。
(10)用电安全等因素。
乙方在施工中要采取妥善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令、法规及相关规定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甲乙双方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应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及时告知作业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乙方在作业区进行工程施工时,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管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人员和设备不得进入露天作业区进行其他与作业无关活动。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在施工生产中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现象,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有对在规定的整改时间不能解决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处罚的权力,对问题严重的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
第六条甲方要派现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对乙方工程安全、生产、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统一协调管理。
第七条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对乙方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及时协调,纠正乙方作业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乙方在工程施工或因安装质量不合格、管理不善、违章作业等原因导致甲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九条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突出的施工单位,可用安全管理基金给予奖励。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必须具备国家、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施工资质,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国家和政府部门的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做好事故的预防和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工程实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违反甲方及其上级单位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乙方须在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内业工作、安全资质、安全机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特种设备管理、特种设备人员管理的基础上,提供可执行的表格及资料。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指定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与协调,同甲方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开工前乙方必须对全体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与考试成绩报给监理方或甲方安全部门备案。施工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第十八条乙方进行危险较大的工程施工时,要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甲方审核修改后方可施工。
第十九条乙方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规定。
第二十条乙方应为所雇用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的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并且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要制定安全措施以及做好相关的安全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
第二十三条非高危行业施工,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可设兼职)负责施工队伍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事故和重大机械事故要及时向技改部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第二十五条因乙方在工程施工因管理不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原因导致乙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四、施工安全生产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乙方本应向甲方交纳工程造价3%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但考虑乙方资金紧张的状况,甲方对施工单位事故、违章、违规安全处罚,双方同意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违章、违规的安全扣款,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相关扣款条例,出具扣款通知单,执行对施工单位的扣款,由公司财务部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施工单位负责人拒绝在扣款通知单签字,技改部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及发生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违章指挥、违章行为,违规等现象,扣除相应数额的工程进度款。
1、凡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扣除事故单位1万元。
2、凡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扣除事故单位5万元。
3、发生一人次生产死亡事故扣除事故单位20万元。
4、严重未遂事故视情节扣除事故单位3000元-5000元。
5、甲方安全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初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的,初次提出警告级通报教育,责令限期整改;以后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扣减200元—3000元;两次通知未整改扣减金额加倍。
6、甲方在安全内业检查中(第十四条内容)乙方不能及时提供的表格及资料,每项扣减200元—1000元。
7、乙方严格执行国家消防相关规定、在动火作业时必须提交《施工现场动火申请》,按监理、项目负责人、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工作。如没有《施工现场动火申请》私自动火扣减安1000元。
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工程分包需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后,安全管理部门对其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第三十条在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安全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人身伤亡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乙方应承担5000元至10000元的违约责任。
六、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十二条技改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执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规程的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安全特点、做好安全管理。提示安全重点如下。
1、
七、其他条款。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是安全责任主体、监理公司全面掌控,技改部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甲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协议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六条此协议一式3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持1份,乙方安全管理部门持1份,作为合同附件存档1份。
第三十七条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第三十八条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内容:炼铁厂烧结系统烟气脱硫项目。
进厂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使工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按时顺利完成,防止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经双方协商,就施工过程中双方各自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形成如下条款:
4、负责组织外委工作单位作业过程中工伤事故和险肇事故的分析及事故的上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用水、电等动力资源时,由甲方负责指定接点,提供方便;。
6、甲方人员违章操作,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办完安全环保协议书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7、乙方必须对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进行控制;。
8、工程结束后必须对现场环境进行清理,即修复受到破坏的环境;。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违章作业或随意乱动机械设备和乱拉、乱切,乱接风、水、电、气等管网、线路,造成甲、乙方人员伤亡或设备事故等,乙方必须负全部经济责任。
三、检查与考核甲方应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四、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双方签字(加盖公章):
甲方: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乙方: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贯彻我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管理责任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方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2、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3、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
4、有权检查乙方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持证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监督并促进乙方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活动的开展。
6、督促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7、有权组织安全生产定期不定期检查,专项治理检查,文明施工创建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检查和评审乙方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9、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乙方明确由同志为乙方主要负责人,并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条例、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4、按有关要求对项目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针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保证项目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并有效实施。
6、乙方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7、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和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边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8、施工单位对现场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1)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2)针对工程项目由乙方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9、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10、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施工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1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防火防毒等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12、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13、乙双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4、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应会同相关单位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做好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遵章守纪等方面的管理。严禁上班前喝酒,寻衅闹事。乙方承担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7、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施工单位来承担责任。
18、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劳动保护用品。
19、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告知作业人员相应的作业环境、操作规程、防范及紧急避险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和安全检查记录工作。
20、施工单位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定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指派的安全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2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22、乙方配置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施工要求,所配置的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做到100%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2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责任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2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25、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26、乙方在签订本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永宁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27、乙方必须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自查、巡逻,自觉接受和配合上级及甲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处罚。
29、乙方应按有关要求设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交接班制度。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30、乙方自备及租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负责保管和使用以上设备并对安全负全责。
31、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组织施工,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承担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33、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制度,保护环境,做到水、气、声、渣达标排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和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整洁,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力争所确定的文明创建目标的实现。
34、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摄像。
35、乙方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甲方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损毁事故现场,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6、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
37、乙方若为供货安装单位,则供货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对其负全责,安装过程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质保期内若因为货物质量和缺陷问题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
3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三、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四、本协议书和合同主件同时签订,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质保期满后终止。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根据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由于工程与工程施工区域内共4部塔吊施工作业面存在交叉覆盖,为明确责任,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本着公平、友好原则,经三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书,三方共同遵守。
一、三方应共同执行国家和有关起重机吊装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各方应成立各自的协调小组,固定联系人,确保联系畅通有效,如人员变更,变更一方必须及时通知相关各方。
二、三方必须保障各自塔吊的完好和安全,按照塔吊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支立、使用、维修、拆除。
三、使用过程中,各方应负责各自塔吊基础的检查、维护。如因基础问题造成塔吊倾翻出轨等事故并造成无责方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尝由此引起的无责任方的损失。
四、处于塔臂回转范围的高压线或其它架空线(缆),人员和车辆通道、建筑物等需要保护时,各方负责己方范围内搭设防护棚、隔离栅栏等安全、警示装置。
五、塔吊需要顶升、拆除作业时,作业方负责通知相关各方,以保证作业安全,作业方负责现场协调,保证现场作业范围内没有人员停留、通行,如需要对方配合的,应在协商好后,方可作业。
六、三方根据需要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各塔吊之间的工作时间、回转范围、吊装地点、停机方向、高差等事宜,确保塔吊不发生相碰。
七、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十不吊”规定。
八、作业塔吊一般情况下不得进入其它单位的塔吊作业区域,如确实需要进入的,进入单位要提前半天通知被进入单位,如被进入单位不同意的,不得强制进入;否则,由此引起的事故由进入单位负责。被进入单位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无故否定。
九、在安装、拆装或运转过程中,凡因塔吊本身的缺陷、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或失灵、司机违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赔尝由此引起的无责任方的损失。
十、凡因司机不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擅自将塔吊交给无证人员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均由塔吊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三方单位的领导均无权指派无操作证人员上岗,如因领导强行指派无证人员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谁指派谁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各方应保证塔吊在使用中不影响相关方的安全达标活动。
十三、吊装作业中发生事故时,相关各方均应尽到保护现场、积极抢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义务,并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十四、本协议一式八份,三方各执二份,二份。《塔吊防碰撞方案》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也应共同遵守。
十五、本协议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相关各方的塔吊拆除后终止。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市有关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地方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三方可协商补充。需补充的条款,由三方协商后另外补充说明。
十七、发生纠纷,应先由相关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协调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应当向市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代表(签字):公司代表签字:公司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本工程位于,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签订如下协议:
1、承包单价:元/月。
2、承包范围:正常上班及夜晚加班不另行计算工时费,包括塔吊的日常维修与保养。
3、为了保证塔吊司机认真负责的态度,项目部暂扣一个月工资,待承包合同解除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资。
4、严格按照《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进行操作。
5、在操作过程中技术应熟练,持证上岗,不违章操作,如因人员操作失误造成塔机机械部件损坏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塔吊司机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6、塔吊司机应服从项目部管理,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岗,不能因为个人原因影响施工进度。
7、严禁下河洗澡,如下河洗澡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8、项目部负责塔吊司机的住宿、伙食,不提供被褥。
9、承包人对塔吊操作人员应采用持证上岗人员,所带学徒由承包人员对安全负全责,一切安全由承包人负责。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规定,甲乙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方、乙方协商,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主体合同的副本,与主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作业区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
(1)运输设备及附属设备交叉作业;。
(2)人机混合作业;。
(3)夜间作业;。
(4)运输道路车辆多;。
(5)爆破区域内危险。
(6);作业区内粉尘、雨、雪、雾、风等环境因素;。
(7)边坡滑落。
(8)防治水、防灭火、防雷电;。
(9)高空作业;。
(10)用电安全等因素。
乙方在施工中要采取妥善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令、法规及相关规定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甲乙双方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应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及时告知作业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第四条乙方在作业区进行工程施工时,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管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人员和设备不得进入露天作业区进行其他与作业无关活动。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在施工生产中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现象,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有对在规定的整改时间不能解决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处罚的权力,对问题严重的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
第六条甲方要派现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对乙方工程安全、生产、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统一协调管理。
第七条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对乙方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及时协调,纠正乙方作业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乙方在工程施工或因安装质量不合格、管理不善、违章作业等原因导致甲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九条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突出的施工单位,可用安全管理基金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乙方必须具备国家、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施工资质,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国家和政府部门的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做好事故的预防和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工程实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违反甲方及其上级单位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乙方须在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内业工作、安全资质、安全机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特种设备管理、特种设备人员管理的基础上,提供可执行的表格及资料。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指定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与协调,同甲方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开工前乙方必须对全体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与考试成绩报给监理方或甲方安全部门备案。施工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第十八条乙方进行危险较大的工程施工时,要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甲方审核修改后方可施工。
第十九条乙方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规定。
第二十条乙方应为所雇用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的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并且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要制定安全措施以及做好相关的安全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
第二十三条非高危行业施工,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可设兼职)负责施工队伍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事故和重大机械事故要及时向技改部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第二十五条因乙方在工程施工因管理不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原因导致乙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本应向甲方交纳工程造价3%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但考虑乙方资金紧张的状况,甲方对施工单位事故、违章、违规安全处罚,双方同意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违章、违规的安全扣款,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相关扣款条例,出具扣款通知单,执行对施工单位的扣款,由公司财务部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施工单位负责人拒绝在扣款通知单签字,技改部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及发生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违章指挥、违章行为,违规等现象,扣除相应数额的工程进度款。
1、凡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扣除事故单位1万元。
2、凡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扣除事故单位5万元。
3、发生一人次生产死亡事故扣除事故单位20万元。
4、严重未遂事故视情节扣除事故单位3000元-5000元。
5、甲方安全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初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的,初次提出警告级通报教育,责令限期整改;以后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扣减200元—3000元;两次通知未整改扣减金额加倍。
6、甲方在安全内业检查中(第十四条内容)乙方不能及时提供的表格及资料,每项扣减200元—1000元。
7、乙方严格执行国家消防相关规定、在动火作业时必须提交《施工现场动火申请》,按监理、项目负责人、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工作。如没有《施工现场动火申请》私自动火扣减安1000元。
第二十九条乙方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工程分包需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后,安全管理部门对其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第三十条在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安全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人身伤亡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乙方应承担5000元至10000元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技改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执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规程的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安全特点、做好安全管理。提示安全重点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是安全责任主体、监理公司全面掌控,技改部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甲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协议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六条此协议一式3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持1份,乙方安全管理部门持1份,作为合同附件存档1份。
第三十七条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第三十八条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塔吊施工安全协议书(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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