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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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西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赣卫疾控字〔20xx〕33号)、赣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赣州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赣市卫计疾控字〔20xx〕61号)精神,结合我县麻风病流行现状和防治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建国60多年来,经过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县麻风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县麻风病发现率已控制在1/10万以下,麻风病在我县的流行得到有效控制。截止20xx年底,全县免费查治麻风病患者493例,未愈死亡、外迁、失访124例,复发病例18例,共治愈患者387例。现有治愈存活者60人,治愈存活者中有20%存在不同程度的可见畸残。现有现症病人3例,其中20xx年新发1例、20xx年发现2例,我县被列为全市麻风病次重点县,麻风病防治工作任务依然严峻。
全县麻风病流行乡镇分为二类:
一是重点乡镇,为庄埠、永隆、右水等3个乡镇;
二是其它乡镇,为发病率较低的其他乡镇。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力争尽早消除麻风病危害,共创一个没有麻风病的世界。
(一)总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麻风病患病率继续控制在0.1/10万以下,新发麻风病患者中ⅱ级畸残者控制在17%以内。
(二)工作指标
20xx—20xx年期间,全县必须保持以下指标:
麻风病患者规范治疗率达到95%以上。
麻风病患者开展联合化疗后2年内新发生畸残者控制在10%以内。
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率达到95%以上。
严重麻风病不良反应治疗率达到100%。
到20xx年麻风病患者早期发现率(延长期在2年内,且无可见性畸残者)达到80%。
相关医疗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技能培训率达到90%。
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一)加大病例早期发现力度
1、对新发病例应开展疫点调查。县皮肤病防治所对所有麻风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每年进行一次随防检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在日常诊治及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过程中,开展皮肤病症状监测,及时发现并报告麻风病可疑线索。力争做到当年发病、当年发现,提高病例早期发现率。
2、建立症状监测体系。保障麻风病防治的可持续发展,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要主动监测麻风病可疑症状病例(见附件1),及时填写上报可疑症状病例转诊单(见附件2),并及时通知患者到县皮肤病防治所做进一步检查,按要求报告本单位季度及年度汇总表(季报表见附件3,年度汇报表见附件4);县皮肤病防治所负责对麻风病可疑病例的确诊和排除,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
3、建立和落实麻风病病例发现的激励机制。对于麻风病确诊病例的线索报告人,根据报病奖励办法和规定,予以奖励。
(二)强化麻风病治疗与管理
1、对在治疗期间的患者,县皮肤病防治所要安排专人每月进行一次随访和疗效观察,就用药和症状改善情况进行再核实,及时发现、处理严重不良反应和异常情况,并及时按要求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
2、对完成规定疗程的患者,县皮肤病防治所应在一个月内进行随访,对达到临床判愈条件者应及时判愈。
3、对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患者,及时报告赣州市皮肤病医院,由市皮肤病医院组织专家进行复查、评价和处理,县皮肤病防治所安排人员跟踪随访。
4、对有手术适应症的麻风病畸残患者,县皮肤病防治所应及时上报,联系赣州市皮肤病医院适时对其免费实施畸残矫治手术。
(三)加强宣传,消除社会歧视
要充分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契机,加大了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见附件5)宣传,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和健康教育促进手段,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促进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和支持麻风病防治工作,消除麻风病社会歧视。要加强与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争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县皮肤病防治所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调查方案,于20xx年前完成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的调查。
(一)强化政策保障机制。由县卫计委牵头成立有关部门参与的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会议协调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部门协调工作会议,通报麻风病防治工作进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加大防治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目标考核内容,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争取将麻风病患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降低患者疾病负担,体现对患者的关爱。切实落实右水麻风康复村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保障康复村居留人员的合法权益。改善康复村居留人员的医疗、康复和生活水平,为麻风病现症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同时,进一步发挥志愿者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麻风病防治事业。
(三)加强防治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师、防保人员和乡村医生等人员的防治技术培训,重点乡镇乡村医生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四)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建立稳定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县皮肤病防治所应积极主动选送医务人员到省、市皮肤病医院进修学习,同时加强实验室及“医联体”建设,努力提升皮肤病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配备相应工作人员,负责参与患者发现,健康教育等工作。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县卫计委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二)县卫计委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为贯彻落实《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进一步推进全县麻风病防治工作建设进程,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县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完成年度中央及省公共卫生项目任务,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疑似病例报告等,指标完成率达100%。
(二)规范开展麻风患者治疗管理工作。
(三)年度麻风病防治培训任务完成率100%。
(四)对辖区内麻风病防治工作完成1次以上督导。
(五)加强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完成“世界麻风病防治日”宣传;村级《麻风病早知道》宣传画使用率达95%。
(一)加强部署,提升麻风病防治能力
各单位要对照《县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要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及时召开麻风病防治工作会议,布置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加强麻风病防治机构建设及人员能力建设,做好人员培训工作。
(二)认真落实20xx年麻风病防治目标工作任务
1、做好麻风病治愈存活者核实调查工作。充分利用近几年我县开展的麻风病防治项目,依靠《全国麻风病防治信息系统》和20xx年的《省麻风病治愈者畸残康复需求调查表》,对我县历史存活的麻风病治愈者进一步核实调查,提供存活人数和畸残康复需求情况。
2、继续按照中央及省财政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要求,完成麻风病防治项目相关工作。
3、强化麻风病人早发现。继续加大病人发现力度。按照《省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年内对各例现症麻风病人周围的4名麻风密切接触者(主要为病人家属)进行检查。年内完成5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报告任务。
4、做好麻风病患者的救治和管理工作。对所有现症及新(复)发患者进行免费救治和管理,确保各类严重不良反应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5、积极开展麻风病宣传教育活动。联合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为契机,积极开展麻风病患者慰问等活动。通过发放并使用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折页,引导村医宣传普及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提高群众对麻风病的知晓率。继续做好《麻风病早知道》宣传材料发放和使用工作,村卫生室使用率达95%以上。在市疾控中心网站或《疾病控制信息》或市级报刊至少刊用1篇麻风病防治信息或报道。
以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以提高麻风病专科病历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做好各类麻风病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总结、分析、归档工作,对各种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卫生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消除麻风病危害十年规划的落实情况、年度中央及省公共卫生麻风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等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评价依据。
定的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消除麻风病危害,结合我市健康扶贫工程、精准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发改部门:负责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据国家有关规划和要求支持有关业务用房建设。
教育部门:负责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麻风病患者子女的入学工作,保障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子女公平享有入学的权利。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侵害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及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落实麻风病患者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办理工作。
民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提供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做好流浪乞讨麻风病患者救助工作;为住在麻风村(院)内的康复者和村外孤、残、老麻风康复者缴纳新农合参合费;将居住在麻风村(院)内的康复者纳入城镇低保,散居在麻风村(院)外的麻风病畸残康复者和麻风病现症患者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将其纳入城镇或农村低保,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财政部门:要将麻风村(院)的运转经费、住麻风病村(院)康复者的生活和医疗等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经费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人社部门:负责按规定将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提高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让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病有所医。
宣传部门:每年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等公众媒体开展30次以上的麻风防治知识公益宣传。
卫计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订麻风病防治规划、政策、策略和措施;层层签订市、乡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责任目标书,按年度进行考核;继续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工作量适当增加防治经费。稳定防治队伍,保障县级防治专业机构人员数量,加强麻风病防治科人员配置,市皮防站按每人负责1个乡(镇)的标准配置麻风病防治科人员,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有麻风病防治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麻风病治愈者随访,家属健康检查,在10年内麻风病疫村组织开展皮肤健康体检,做好麻风病人的治疗工作,提高麻风病人发现率、治愈率和康复率。
残疾人联合会:为所有麻风病ii级以上畸残者办理《残疾人证》,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安装假肢、矫形器,发放轮椅、拐杖,及时维护和更换。
红十字会:积极筹措款物,开展对麻风病患者慰问等人道救助活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消除麻风运动组织、协调、宣传、动员工作,将辖区内麻风病贫困人群纳入低保,解决因疾病、孤寡、残老等生活不能自理病人养老问题。组织乡、村广播站(室)开展麻风科普知识宣传,消除社会对麻风病的歧视。
根据《文山州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要求,20xx年底全市麻风患病率控制在0.1/万以下,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20xx年6月向州级申报消除麻风病危害达标考核验收,20xx年10月前通过省级达标考核验收。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纳入市、乡(镇)人民政府和消除麻风病危害成员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目标书,并按年度进行考核。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1次部门协调会,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他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各级消除麻风病危害成员单位要建立协调沟通机制,齐抓共管,及时解决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居住条件、医疗救助、生活救助、《残疾人证》办理、假肢安装、肢具维护、子女入学和畸残康复等社会民生问题,提高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的生存、生活质量,消除社会歧视。各单位要安排本单位工作联络员,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监督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
1.年度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并形成书面报告向文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达标验收及终期评估。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达标考核验收方案》(云卫疾控发〔20xx〕56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向州卫生计生委申请达标考核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考核验收工作。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及国家、省级安排开展终期评估要求,于20xx年6月前完成自查工作,10月接受上级组织的终期评估。
3.责任追究。对因贯彻落实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影响全市消除麻风危害进程的乡(镇、街道)、部门和个人,按规定严肃问责。
为更好地完成我县麻风病防治一体化试点项目任务,全面落实“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我县初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业务管理和指导中心,依托县、乡、村综合性医疗机构为服务实体,有效开展麻风病监测、病人管理、社会宣传、提供就近医疗救助和康复等服务的麻风病防治工作机制,推进麻风病防治一体化进程,推动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服务均等化和可持续发展。
2.执行麻风病监测“四个”制度100%;
3.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存活者健康档案建档率100%;
4.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获得就近医疗服务覆盖率90%以上;
5.村医培训覆盖率90%以上;
6.麻风残疾者乡村医生康复训练指导率90%以上;
7.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90%以上;
8.年内县疾控中心在省、市疾控网站或《江苏省疾控信息》至少刊用麻风防治信息一篇,完成率100%。
(一)建立患者个人健康档案
县疾控中心提供历史病人登记信息,由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现症病人及治愈存活者进行走访调查,建立《麻风病患者及其治愈存活者健康档案》(附件1)。对已经建档的患者,要通过随访,及时更新相关记录,反映并满足病人的实际健康需求。
(二)麻风病监测
落实麻风病监测四个制度:
一是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麻风疑似病例月报和零报告制度;
二是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对综合性医疗机构督导和对其医务人员培训制度;
三是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对麻风疑似病例在一周内核实诊断制度;
四是对推荐麻风疑似病例并经专业机构最终确诊为麻风病的医务人员实行报病奖励制度。
各医疗机构通过日常门诊和对麻风治愈者及现症病人密切接触者随访,以及云、贵、川等高流行省份外来人口的门诊体检,主动发现麻风疑似病例。发现疑似病例后,及时登记《江苏省麻风疑似病例登记表》(附件2),填写《江苏省麻风疑似病例转诊单》(附件3)转诊至县疾控中心进行复核确认。
(三)麻风患者及治愈者管理
1.现症麻风病人管理工作。有现症病人的乡镇、街道的村医对现症麻风病人每半月至少进行1次访视,特别是病人服用抗麻风药物的1-3个月内,协助县麻风防治专业人员做好病人的用药管理,麻风反应、神经炎、药物毒副反应等麻风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现和报告工作。
2.麻风治愈者随访管理工作。村医对本村现存活无残疾麻风治愈者进行每半年1次随访检查,填写《麻风病治愈者随访记录表》(附件4),了解其生活及医疗需求。
(四)畸残及医疗康复服务
乡村医生对有康复需求的麻风残疾者,有针对性地给予眼、手、足自我护理知识培训和指导,协助专业机构发放溃疡换药包、防护鞋等物品;对有较重其他疾病及较特殊困难者,通过争取乡镇及村支持,给予适当关怀和照顾。对身患其他疾病的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村医根据病人的病情提供力所能及的医疗服务或转诊建议,使患者获得就近医疗服务。
(一)动员阶段(5月21日):县卫计委组织召开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启动工作会议,签定责任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以及防治知识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要求成立本单位实施“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
(二)实施阶段(5月22日-9月底):各乡(镇)卫生院于5月31日前对所辖乡(镇)村医进行培训,并开展麻风病知识宣传,《麻风病早知道》张贴到相关科室和每个村卫生室。6月至9月底,正式启动实施“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工作。
(三)评估阶段(7月中旬、10月中旬):县卫计委将组织对各单位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中。考核采取查看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进行,并抽查一定比例调查对象进行复查。年度考核结束后,县疾控中心对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汇总上报,召开项目总结会,并做好迎接省、市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一)加强宣传,消除群众疑虑。
各医疗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利用《麻风病早知道》等宣传材料向群众开展麻风病症状以及麻风病防治核心信息等知识宣传,消除群众对麻风病的恐惧和歧视,提高群众对麻风病的认识和报病能力。村医针对麻风患者存在的畸残、老年常见病多发病等健康问题给予相应的咨询和转诊建议。
(二)明确分工,加强组织领导。
县卫计委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项目实施工作计划,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疾控中心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工作,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定期对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完成项目进度、工作总结等资料上报任务。
(三)政策支持,保障患者权益。
一是积极与政府部门协调,将特困麻风病员纳入农村低保或五保户对象,确保其基本生活;二是将麻风残疾者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其医疗得到基本保障;三是不得排斥、拒诊拒治、推诿麻风病患者,充分保障麻风病人的其他医疗就医权益,形成医防结合分工合作,共同做好麻风病防治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对学校领导应进行强化麻风病防治工作领导意识,促使学校领导了 麻风病防治工作应与其它卫生工作并重,从而发挥学校领导在麻风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三、大力加强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渠道(校刊、班刊、红领巾广播站、小手牵大手等形式)进行宣传。扩展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 .将乡政府发放的宣传资料分发给各班主任,要求班主任利用课余及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使学生知道麻风病的症状及相关防治知识,做到知晓率达到90%以上。(1-3年级教师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之后将宣传资料张贴在教室中,让学生随时可以学习了解麻风病防治知识;4-6年级学生人手一份宣传资料,让学生真正了解麻风病的相关知识)。教师宣传之后要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各村小要求同中心完小一样。
提高全社会对麻风病的认识,消除公众对麻风病的恐惧和歧视,使病人能主动早期就诊和治疗,促进麻风病人的早期发现,保障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目标的实现。达到公众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0%,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95%,公众对麻风病的恐惧和歧视明显降减。
在省、市、县范围内,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其中省级1个(省寄研所麻防科),市级2个(景德镇市皮肤病医院、新余市疾控中心),县级3个(贵溪市、万载县、峡江县皮防所),详见附表。
(一) 省级
制定全省麻风病健康素养促进计划,结合“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制作适合本省情况的`健康教育相关材料(如传单、彩页、影像制品等),采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进行健康素养促进和麻风病科普知识宣传。
(二) 市级
制定本市麻风病健康素养促进计划,采用各种宣传活动,发放传单、彩页等方式,结合大众媒体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活动、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和麻风病科普知识宣传。
(三) 县级
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的目标人群制定本县(市)麻风病健康素养促进计划。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发放传单、彩页等方式,结合大众媒体和“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大力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和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素养和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程度;培训乡村医生,提高医务人员的麻风病防治意识和知识;促进麻风病可疑症状者能够及时就诊;麻风病患者能配合医生的治疗和督导。
由中央财政安排麻风病防治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经费11万元。其中,省级3.5万元、市级1.5万元、县级1.5万元。各级麻风病防治业务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各级财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保证专款专用。
项目实施单位在完成项目任务后2周内,将相关材料(包括健康素养促进项目通知、活动成本预算结算、活动相关照片、宣传材料样稿、效果评估与总结报告等)装订成册,上报到省麻风防治指导小组。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查阅资料、现场随机访谈和问卷调查、检查财务支出账目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20xx年12月-20xx年12月
最新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麻风病计划(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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