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执行材料推荐函 申请执行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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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x律师事务所律师骆名贵,程凌。
被申请人:伍xx,男,1963年8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x县x镇x路35号。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20xx)x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x省x县人民法院(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被申请人应于20xx年12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50000元。该调解已于20xx年7月9日作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均一致同意并签名捺印,该一审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生效调解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仍未主动履行该生效调解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曹x
二o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人:
xxx,女,1939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路20号5号楼2单元302号。身份证:37xxxxxxxxxxx41 xxx,男,1963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xx路20号5号楼2单元302号。身份证号码:37xxxxxxxxxx610 ..被申请人:
zzzz,男,1964年4月16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xx路,身份证号码:37xxxxxxxxxx117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一案,2012年1月13日法院名称做出[(判决书文号)第1741号]民事判决,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80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250元人民币,现在该民事判决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执行申请人:
年 月 附:
法院执行申请书模板
【篇1: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正式范文】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韩东洋,男,1984年4月3日出生,汉族,住顺义区赵全营镇板桥村,身份证:.被申请人:
北京天海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住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南法信大街118号天博中心c座b1层。
法定代表人:毕升,董事长。
第三人:天海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大街118号院2号楼10层。
法定代表人:毕升,董事长
申请事项:
结清2010年12月15日至2012年9月30日在职期间全部工资及加班工资、带薪年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8000元人民币。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北京天海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即第三人天海顺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2012年11月22日北京市顺义区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明确做出[京顺劳仲字[2013]第1021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书,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8000元人民币,现在该调解书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执行申请人: 年 日 月
【篇2:申请执行书范文】
申请执行书范文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住址略。电话:略
被执行人:李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住址略。电话:略
申请执行依据: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法院(2011)楚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请求事项:请求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按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法院(2011)楚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履行16000元借款的给付义务及逾期利息,另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和执行费。
事实和理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于2011年*月*日作出判决,并制作了(2011)楚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第一项判令被执行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申请人借款16000元。判决生效后至今,被执行人一直未有自觉履行给付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并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
执行标的:借款:16000元+逾期利息+诉讼费250元+公告费600元
楚州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一一年 月 日
【篇3: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强制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人:
xxx,女,1939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路20号5号楼2单元302号。身份证:37xxxxxxxxxxx41
xxx,男,1963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xx路20号5号楼2单元302号。身份证号码:37xxxxxxxxxx610 . .
被申请人:
zzzz,男,1964年4月16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xx路,身份证号码:37xxxxxxxxxx117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判决书文号)第1741号]民事判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精神损失抚慰金80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250元人民币。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一案,2012年1月13日法院名称做出[(判决书文号)第1741号]民事判决,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80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250元人民币,现在该民事 判决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执行申请人:
日
申请执行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____民事判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支付____款____元及其利息____元(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一审案件受理费____元,以上共计____元人民币。
2、请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____纠纷一案,贵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已作出____民事判决,该民事判决现已生效。根据____民事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____款____元及利息____元(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____元由被执行人负担。该判决已经向被执行人送达,且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曹_,女,1986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阳新县大王镇下海村七组。
委托代理人:湖北富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骆名贵,程凌。
被申请人:伍__,男,1963年8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阳新县兴国镇东岳路35号。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20__)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20__)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被申请人应于20__年12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50000元。该调解已于20__年7月9日作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20__)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均一致同意并签名捺印,该一审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生效调解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仍未主动履行该生效调解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曹_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一案,业经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___年___月___日作出()___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或裁决、调解),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决、调解)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___份。
被申请人执行财产所在地:___。
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
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在法定期限内申请的才有效,才会被人民法院接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均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最后一日起计算。根据《民事诉讼法》总则的规定,期间开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如果权利人不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申请执行,就会丧失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实体权利就得不到司法保护。
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有证据证明权利人曾催促义务人履行义务,并且义务人作出履行义务表示的,则中断执行期限,以义务人表示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计算执行期限。权利人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障碍而无法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即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执行期限。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单位:
申请人诉被申请单位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业经贵院于 号民事判决书审理终结。该判决书明确规定了被申请单位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煤炭款人民币 元及自 年4月17日起按照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赔偿其利息损失,截止到 年4月30号为 元及案件受理费 元,并被申请单位继续支付给申请人自2015年5月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赔偿其利息损失,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单位未能如实履行义务,故申请人依法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单位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 执行标的: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___有限公司,住址:___经济技术开发区__路_号
法定代表人:___,经理
被申请人:___,女,__岁,汉族,个体业主,住___县___小区7号楼5单元502室
请求事项
1、请求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水泥款及违约金___元及逾期利息。
2、由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__元和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__、县人民法院审理,于___年_月__日作出(__)初字第___号民事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___年申请__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因种。种原因,该案被中止执行。为此,特申请贵院予以恢复强制执行。
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日
申请执行人:xxxxx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xxxxxx
负责人:xxx职务:经理电话:xxxxxxxx
被执行人:xxxxxx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职务:董事长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二oo七年九月三日作出的(xx)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xx法院
申请人:
xxxxxx北京分公司
年月日
申 请 执 行 书
申请执行人xxx,男,汉族,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xx
被执行人(被告信息)。
申请请求
请求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上述两项合计
元,以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事实和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
纠纷一案,已经贵院(案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并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却未按该生效判决履行义务,至今分文未履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先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予以强制执行。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一x年x月xx日
申请执行人:xxxxx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xxxxxx
负责人:xxx职务:经理电话:xxxxxxxx
被执行人:xxxxxx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职务:董事长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20xx年九月三日作出的(xx)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30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20xx年7月301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30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20xx年7月301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30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xxxxxx北京分公司
20xx年x月x日
向法院申请执行材料推荐函 申请执行提供材料(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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