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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绩效考核的成效乡镇绩效考评篇一
前提:科学划分考核类型
准确把握乡镇(街道)的比较优势,合理确定乡镇(街道)的发展定位,根据生产力布局、功能定位、区域特色等实际划分考核类型,是实施“分类考核、统筹发展”战略的前提。长沙县将全县22个乡镇(街道)划分为四个考核类型,即确立城区中心3个街道为城市发展型,着重考核城市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县城及周边有工业园区的5个乡镇为工业主导型,着重考核先进制造业及工业经济辐射带动作用;综合发展能力强的6个乡镇为综合发展型,着重考核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以及城镇化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生态优势明显的8个乡镇为农业生态型,着重考核生态环境保护及现代农业。
基础:科学设置考核指标
长沙县紧扣“南工北农”和“城乡一体”发展战略,结合考核类型的划分,妥善处理显绩与隐绩、当前和长远、全局与局部之间的.关系,合理设置了各项考核指标。对城市发展型的3个街道,考核分值重点倾向财政收入、城市建设与管理、现代服务业,弱化了工业招商、工业经济等考核指标。对工业主导型的5个乡镇,考核分值重点倾向财政收入、工业发展、社会事业管理,弱化农业产业化、农业招商引资等考核指标。对综合发展型的6个乡镇,综合设置工农双重发展、地方财政收入、工农综合经济指标、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分值。对生态农业型的8个乡镇,考核分值重点倾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农业产业化,不设置工业经济等考核指标。通过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打破了考核“一刀切”的传统做法,明确了乡镇(街道)的工作方向和重点。
关键:科学构建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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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绩效考核的成效乡镇绩效考评篇二
一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引导农民大力调整种植业结构,稳步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二是加大了对示范田建设力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数据。
(二)林业工作
以发展为主线,加强林草工程建设。采取多形式进行林业政策、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书写标语70余条,悬挂横幅6幅,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
(三)畜牧工作
为提高畜牧业的效益,突出抓好养殖基地建设。一是牲畜品种改良。二是做好牲畜疫病防治工作。
(四)农机管理
(五)扶贫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二是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解决好有钱办事的问题。三是开展适用技术培训。针对被帮扶农户的实际情况,指导他们积极从事适合其自身特点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帮助他们学习并掌握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为脱贫致富创造条件。
(六)安全生产
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方针,狠抓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经常性组织人员对安全生产相关单位、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责令存在隐患的单位或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切实保证了全乡上半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科技科普工作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科普组织网络,增加经费投入,加快科普设施建设。认真谋划,精心指导,切实将科普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好,以点带面推动全乡经济工作。
(二)教育工作
坚持“两基”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以课程改革为突破口,加强管理,大力发展教育,巩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二是努力降低辍学率。三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四是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六是切实加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三)信访工作
(四)进一步抓好抗震安居工程
一是乡党委就安排进行困难户的摸底调查工作,认真审核农户类型做到公平、透明。二是督促各村做好规划,杜绝以建抗震房的名义私占土地的现象发生。三是选派工作认真、负责的干部保村蹲点,一方面可进行技术指导,另一方面农民遇到困难或是其他问题可向蹲点干部直接反映。这样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还可及时、有效保量保量的完成上半年的任务。
(五)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工作
上半年,在、市政府的积极帮助和支持下,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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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绩效考核的成效乡镇绩效考评篇三
为进一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上新水平,根据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高唐镇20xx年度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积极推进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意识,运用绩效评估机制,促进管理方式转变,努力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政府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高唐在海西建设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12个村,与县对镇绩效考评指标密切相关的镇直部门单位,镇直其他部门单位参照执行。
20xx年,政府绩效管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情况、政府及其部门自身建设情况为主要内容,从政府绩效目标设定、分解和责任落实、实施与推进、监控与分析、实现程度评估、改进与提升等方面,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可行的政府绩效管理机制和制度框架。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共设置: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构建、勤政廉政等3个一级指标和23个二级指标。
(一)制定评估方案。制定本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突出体现各项指标的预期实现目标、任务分解后的责任职能单位和细化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按照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把绩效管理工作的本质要求贯穿于发挥职能、履行职责、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全过程,认真抓好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开展公众评议。主要采取入户与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组织察访核验。由镇效能办牵头,组织对服务窗口办事效率、机关作风等开展明查暗访,同时对各项指标任务运行情况及有关指标数据进行抽查和现场核实,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工作扎实推进。
(五)进行绩效分析。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组织绩效分析点评活动,推动工作落实。对照镇里组织的评估评议反馈情况,进行深度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本部门单位及各村绩效工作水平。
(一)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主要内容: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的部署、推进和落实情况,绩效管理和评估指标落实情况等,各村每年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镇直部门单位每年报送信息不少于6条。
(二)分析通报制度。绩效管理和评估分析通报工作由镇效能办负责。分析通报内容:主要包括镇政府当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指标数据在全县所处的位置,县对镇政府绩效公众评议情况、明察暗访情况,下一步完成镇政府绩效指标的具体措施等。
(三)公众评议制度。根据绩效评估公众评议的总体要求,针对不同调查对象,要加大对政府工作成效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增强调查对象对本级政府绩效工作的满意度。
(四)绩效督查制度。镇效能办负责年初对纳入绩效管理和评估单位报送绩效评估方案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对绩效管理信息报送、情况分析、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察访核验和明察暗访工作,年终对各单位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核对督查。
(五)责任分工制度。绩效考评实行“统一组织、分别实施”的方式,全镇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由党政办牵头,镇效能办负责镇政府绩效指标运行的组织协调、汇总、上报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等日常工作和绩效管理察访核验工作。
(一)考核办法
20xx年的绩效管理考评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三种方法进行。
1、指标考核,根据镇效能办采集的指标结合年终核查确定。
2、公众评议,采取入户与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取样本涵盖人大代表、企业经营者、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等。内容主要是当地开展“四百活动”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具体包括海西建设和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廉洁从政、行政效率,以及领导班子整体形象等内容。
3、察访核验,采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实行倒扣分制。
(二)奖惩办法
1、实行指标考核奖励。在镇对镇直各单位及各村绩效管理单项一级指标考核位居全镇前三位的,对责任单位予以奖励。
2、实行责任追究。对镇直各单位及各村绩效考评单项一级指标考核结果位居倒三位的,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一)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把绩效管理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抓手,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工作目标导向,注重全面持续协调发展,推动发展和工作绩效上新水平,以优异的发展成果和工作成效为绩效评估奠定扎实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作为落实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评估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和评估结果负总责,并指定绩效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绩效管理、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意义,宣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政府绩效状况,宣传公众评议的主要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着力推行政府绩效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提高公众参与面和评议满意度。
(四)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各村、镇直有关单位不仅要把绩效评估的结果作为检验政府绩效优劣的依据和评价工作的尺度,更要把它作为检验发展水平、发展质量的标准,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以开展“四百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文明、优质、高效、廉洁的服务氛围,为提高政府绩效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要加强机关作风明查暗访力度,对不遵守机关工作纪律、作风涣散、影响经济发展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乡镇绩效考核的成效乡镇绩效考评篇四
为维护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有效调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依据省卫生厅《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标准,巨鹿县卫生局于2012年3月1日开始,利用6天时间,主管局长带队,派出专业人员80余人次,对全县10所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绩效考核。
本次考核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进行,对乡镇卫生院的综合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满意度评价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核。通过此次考核可以看出,目前全县基层卫生工作持续平衡发展,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卫生院工作人员尽职尽责,组织制度健全,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规范,总体工作较以前有大幅度的提高和质的跨越,群众满意度有所提高。
对此次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重点,现场进行了反馈,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对此次考核情况进行了总体排名,奖优罚劣,实行末位淘汰,连续两年末位的单位负责人予以免职。
3月4日上午,瑞溪镇召开农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干部2012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动员会。镇班子成员,驻点组长,驻点组员,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等约9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仕周镇长主持。
会上,镇党委委员罗萌对农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干部2012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考核内容、评价方法等做了详细说明。他要求,各村(居)委会要认真领会此次考核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考核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开展好此次考核工作。
王仕周镇长指出,各村(居)委会要提高认识,合法、合理、合情地开展工作。考核工作要重点围绕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机制建设、实施三年增收计划情况、维护地区稳定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进行,全面、科学的对农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绩效考核。
最后,镇委王文范书记强调,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从公平、公正、公开的角度出发,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破坏的事情发生。镇委镇政府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考核工作,做到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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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绩效考核的成效乡镇绩效考评篇五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运用体系,努力规范公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为我街道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以及建设现代滨海港口宜居城街道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考核为主、分类考核为辅的原则。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和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两个层级,分层次进行考核。工作岗位划分为三个类型,第一类是内勤管理岗位;第二类是驻点下村岗位;第三类是指定项目岗位。
(二)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的原则。在设置考核指标时,除少数不能量化的指标外,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努力减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标,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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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时考核为主、年度考核为辅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注意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四)组织评价为主、社会评价为辅的原则。在组织民主测评或公众测评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五)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的原则。在运用绩效结果时,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宽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处级及以上干部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绩效考核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同一单位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新考录和新调入人员绩效考核从正式录用或调入的下一个月开始实施。市直单位派驻基层所站队工作人员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四、绩效考核内容
作权利和工作职责,形成具体的岗位说明书,及时报绩效办汇总审定。
(二)明确职能工作目标。根据上级分解的工作任务和各科室职能目标,制定职能工作目标,再分解为个人工作目标。工作目标包括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自选工作目标和动态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目标主要指、市政府或本街道重点工作目标分解、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及部门、单位服务“五大战役”及中心工作的目标;常规工作目标主要指日常事务性工作;自选工作目标主要指创新性工作;动态工作目标主要指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部署确定的阶段性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常规工作目标根据各科室职能确定,重点工作目标、自选工作目标和动态工作目标根据当年度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三)建立绩效考核指标。根据各科室的职能工作目标和个人的岗位职责,按照重要性、匹配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把工作目标分解细化、量化成考核指标,并且明确时序进度、质量要求和相关责任人,形成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人共同参与的,按照完成主体“负责:配合”比例为“0.6以上:0.4以下”原则来确定分数。街道驻点下村岗位由各相关业务部门设置考核标准。
五、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主要是对照制定的工作目标和设置的评价标准,采取总分制的方式,总分150分。其中基础分数100分,自选工作目标10分,动态工作目标10分,考勤制度执行情况10分,民主测评情况20分。根据职能工作目标的轻重缓急,给予各项工作目标设置不同的考评分值。根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按以下计算公式把工作实绩量化成分值。
(一)绩效评价计算公式
1、单个工作岗位分值考评公式为:
×完成程度×难度系数+加分分值-扣分分值 民主测评分值
专职岗位得分×70%+兼职岗位得分(取平均分)+考勤制度分值+
有效票数
(二)设定评价等级
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占总分75%-90%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占总分75%-60%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低于总分60%以下的,必须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分别控制在总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科级干部和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优秀”“良好”比例控制在科级干部总数和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总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考核等级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市直部门派驻部门参与本街道日常考核,考核等次人数单独核算,不占用本街道名额,考核初步等次由本街道填写《绩效考核登记表(派驻人员)》(见附件1)后,分别报送相关市直主管部门,再由各市直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最终考核等次(派驻所站队考核等次应单独核算,占用所在单位名额),然后上报市绩效办审批,由市直主管部门兑现考核奖金。
六、绩效考核程序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能,各科室应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工作计划分为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度工作计划和月份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应于每月5日前报送至绩效办。
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绩效办,由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每年的1月、4月、7月和10月上旬召开述职评议会,同时通过逐级征求意见,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对照各岗位说明书以及考核对象承担的交办工作任务目标进行量化考核评定,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4、做好绩效反馈。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岗位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绩效落实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公开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七、绩效结果运用
1、与考核奖金挂钩。建立绩效考核奖励制度,认真执行《**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发放办法(试行)》(晋委办201191号)。绩效考核奖金不搞平均发放或轮流坐庄,应做到绩效优先、兼顾平衡,让多劳者多得、少劳者少得,真正体现出个人工作努力与贡献的成果。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发放上一季度绩效考核奖金,优秀、良好、称职等次的季度绩效考核奖金标准分别为2100元、1800元、1500元,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不享受绩效奖金。
2、与奖励惩戒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评价与年度考核、评先
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优秀”等级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评被评为 “不称职”等次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称职”或以下等次;被评为“不称职”等级两次及以上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并进行诫免谈话。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评价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予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八、工作要求
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探索,也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抓手。全体干部职工要主动融入、积极配合,把绩效考核工作贯穿于干部队伍管理的始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街道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见附件1。
2、广泛宣传发动。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认识,
主动积极参与,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帮助工作人员正确理解个人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绩效考核工作中来,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透明度。
3、务求工作实效。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切实把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同推动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努力用绩效考核来检验各项工作的成效,使绩效考核成为干部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
9、**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进程表。
2011年9月30日
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乡镇机关和站所、社区干部业绩考核奖励制度的通知》精神,我县结合实际,于2015年5月在大桥乡和赛里木镇启动了乡镇(场)机关、站所干部业绩考核试点工作。从试点情况来看,两个乡镇机关、站所干部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取得了预期效果。为进一步激发全县乡镇(场)机关、站所、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经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在乡镇(场)机关、站所、社区干部中全面推行业绩考核奖励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自治区七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工作导向,激发基层干部安心基层、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为拜城县“赶超进位、科学跨越”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4、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原则。
三、业绩考核对象
业绩考核对象为全县乡镇(场)机关、站所、社区在编干部及社区聘用干部(自收自支单位及已实行业绩考核的文教、卫生、派出所等单位不在此范围内)。
四、业绩考核内容、程序及等次
内容,制定干部业绩考核方案,于5月27日前报基层办备案。
考核程序:业绩考核每月底由各乡镇(场)党委组织实施。乡镇(场)党委要成立干部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以党政党建办、农村经济发展办、政法统-战宗教办、精神文明及社会事务办为单位成立业绩考核组,站所干部按照职能及业务属性划入相应的考核组。非驻村(社区)和站所干部重点考核业务工作,月初由各考核组上报工作计划,确定每个人该月工作任务,经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月底根据工作计划及新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站所干部的考核,上级主管单位意见占总成绩的30%,乡镇(场)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占70%。业绩考核先由各考核组对照考核标准评分,初步确定考核结果。党政党建办汇总各考核组初步考核结果,并进行民主测评,将汇总结果和民主测评结果一并提交干部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每名干部的业绩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考核等次:业绩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次,各等次中驻村(社区)干部比例要占50%。为防止业绩考核中搞平均主义和一刀切的做法,每月业绩考核结果中a等比例不高于10%,b等比例占70%左右,c等比例占10%左右,d等比例不低于10%。社区在编干部业绩考核a、c、d等各1名,其余为b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确定为c等或d等: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
4、民主测评中,不满意票超过30%以上的;
5、迟到(早退)5次以上或旷工1天以上的;
6、存在违法违纪及不廉洁问题的。
五、业绩考核奖金的发放
一、 考核目的
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挂钩的激励分配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构建合理有序、激励有效、保障有力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注重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逐步实现以网络信息化手段考核。
三、 考核对象
卫生院正式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一)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实行百分制,主要包括公共考核项目和岗位考核项目两部分,其中公共考核项目35分,岗位考核项目65分。公共考核项目主要考核医德医风、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岗位绩效考核结合医、护、药、技、管理、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主要考核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成效等情况。
五、考核方法
位系数×满意度系数。
岗位系数要体现技术、风险和工作量等因素,一般为0.8—1.2;满意度系数测评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确定测评对象,一般以日常考核测评结果为主。
六、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的结果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与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相衔接,原则上机构考核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 ,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按绩效考核得分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5(含)--90分为合格,60(含)--7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原则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优秀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本单位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其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的比例可提高到20%。绩效考核结果要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关处罚的;
3、 工作中发生医疗事故或造成单位重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4、 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5、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核结果使用。绩效考核结果是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对考核等次或分值较低的人员扣减发放。具体发放办法、标准、扣减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发放,其绩效工资水平要与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工作人员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表彰奖励、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记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档案。
七、组织实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员绩效考核是深化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基层卫生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本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和办法。精心部署,严肃考核纪律,不断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切实调动和保护广大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
卫生院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一、指导思想
为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人员待遇,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基层妇儿保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考核目的
通过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以及群众受益等方面考核,坚持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奖惩机制,强化基层妇幼保健综合服务职能,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妇幼保健服务。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确定妇幼保健工作的公益性,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切断业务收入与绩效分配的联系。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职能,科学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与方法,综合评价,合理量化。考核程序、内容和标准要向被考核对象公开,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三)坚持质量和效益并重的原则。以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重点考核妇幼保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任务完成质量。
(四)坚持考核结果的导向作用。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妇儿保人员的绩效工资相结合。
四、考核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妇幼保健部分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区乡镇(中心)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人员。
(二)考核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工作绩效考核由区妇幼保健所负责考核。
(三)、考核程序。区保健所每月对乡镇妇儿保工作考核一次,并于次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卫生局基妇科。
六、考核结果
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妇幼保健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9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85-94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达到优秀者,发奖励性绩效工资120%;合格者足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不合格者,每下降1分,奖励性绩效工资下浮5%。
七、其他要求
(一)人员配备。各单位要根据服务人口配足配齐妇儿保人员,原则是每服务2万人口配一名专职妇保人员、一名专职儿保人员(王营要将杨庄、果林单设)。
须调整,需报区卫生局基妇科批准。
(三)经费的统筹与使用。区卫生局按应配人员数全区统筹妇儿保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有人员数及考核结果按月下拨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由各单位发放。结余经费留作年终专项奖励,不足部分将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列支。
(四)考核纪律。区保健院需高度重视乡镇妇儿保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确实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严肃考核纪律,严谨弄虚作假,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客观公正。区卫生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如发现不公正现象将及时纠正,并通报批评。
本方案于2015年元月份开始实施,解释权归xx卫生局。
附1、xx乡镇妇儿保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2、xx乡镇妇儿保人员绩效考核细则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