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昌中考新政策 南昌中考制度九篇(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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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政策南昌制度篇一
小升初考试形式多样,考察的内容已经不仅仅只局限于孩子的学习成绩,而是孩子全方面的能力。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南昌小升初政策,希望大家喜欢!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一)坚持以县为主管理原则。落实义务教育“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指导,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以下简称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市、区教育部门共同负责。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县区应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安全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辖区内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购买的学位)合理划定招生学区范围,确保具有本市户籍的儿童少年、来昌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生源类别依序进入学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任何形式选拔生源。要严格落实《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的实施意见》(洪教义教字〔2019〕14号),按照各班师资力量相对均衡的原则电脑随机编班,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或变相重点班。
(三)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各县区建立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划片决策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四)坚持公办民办同步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可优先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及所属高校(或单位)教职工子女。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登记入学,剩余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七年级(初中)可设置直升招生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0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应不少于2019年电脑随机录取人数),有意愿直升人数超过直升招生计划的或报名人数超过校外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并同步编班。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保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兜底”。严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混合招生。
(五)坚持班额容量管理原则。全市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班级容量限额管理制度,控制起始年级班级学额,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非起始年级超过56人的班级严禁转入学生,按照规划逐年消除大班额及超大班额。
(六)坚持强化控辍保学原则。各县区、学校要认真落实“8个制度6项机制”控辍保学工作内容,建立完善“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信息台账”“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儿童、少年信息台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台账”等三个台账,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社”“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关爱,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不失学辍学。
南昌新政策南昌制度篇二
1、支持农民进城购房
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和居住证制度,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各市、县政府要制定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政策措施。将农民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住房消费能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银行业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要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推出针对农民进城购房的信贷产品。引导房地产企业顺应进城农民购房需求特点,采用团购等销售方式,降低农民购房成本。
2、实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将棚户区改造与推动新型城镇化相结合,把城中村、城郊村及易地搬迁进入城镇的村庄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给予资金补助、税费减免和开发性金融政策支持。同步推进村民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土地依法征为国有土地、集体企业转为股份制企业“四个转变”。各地要制定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支持措施,自2016年起,新启动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其他房屋征收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80%。
3、优化房地产供应
各地要根据房地产市场供需实际,控制好房地产用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布局和节奏。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按楼面地价出让住宅、商服用地。合理确定建设用地兼容性,提高对新产业、新空间的适应性,允许既有和存量公共服务设施、商业商务设施在建设用地大类中跨类别功能转换。
支持存量住宅向家居酒店转型,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及时换发相关证照,并行办理有关手续。今后公开出让的商品住房项目是否配建保障性住房及配建比例由各地政府自主确定。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取消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的强制要求。
4、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
鼓励房地产企业利用存量房发展旅游、养老、创业、文化、教育、体育等跨界地产,开展多元化经营。促进房地产企业由单一开发型向专业服务型转变。提高房地产品质,强力推行居住建筑节能75%的标准,积极发展被动式房屋等绿色节能建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促进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5、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银行业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调整为按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与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和人民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调整为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6、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房屋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不能提供原始凭证的,征收定率由3%调整为1%。税务、财政等部门要全面梳理清理房地产开发和房屋买卖过程中的税收政策,对省、市级层面有自主权的,除政策明确规定外,一律按下限收取。进一步活跃二手房市场,各地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降低交易成本。
7、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全面落实好国家土地、规划、金融、税收等相关支持政策,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推动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引导企业投资购房用于租赁经营,鼓励房地产企业调整资产配置持有住房用于租赁经营,支持专业机构通过租赁或购买社会闲置住房开展租赁经营。建立租赁市场房源信息平台,规范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今后各地政府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租房,实行公租房货币化。
8、加强北京周边房地产管控
加强对三河、大厂、香河、涿州、固安、崇礼等县(市、区)房地产土地出让和市场交易的动态监测,及时分析研判市场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管控措施。强化规划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用于商品住房开发。按照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要求,合理确定城镇功能定位,划定生态隔离空间和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优化用地布局结构。
9、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在国家和省政策框架内,各市、县要按照分类调控、一城一策、权责一致原则,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和库存情况,制定去库存工作方案。各部门要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建立房地产去库存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规范口径,完善房地产市场统计监测制度,2016年6月30日前建成房地产统计监测平台,实现全省联网。对库存较大的市、县加强督导调度,对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不力、去库存效果不明显的市、县,按照有关规定通报、约谈、问责。
10、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
各地要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缩短审批和办理时限,改进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对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完成的项目,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依法补办相关手续,促进停工项目尽快复工,同时加大对新增违法违规项目打击力度。做好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
南昌新政策南昌制度篇三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培育市场供应主体
(三)发展住房租赁企业。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租赁需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有关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享受生活性服务业的相关支持政策。
(四)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
(五)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提供规范的居间服务。努力提高中介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促进中介机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交易。
(六)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落实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的优惠政策,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行为,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出租住房。
三、鼓励住房租赁消费
(七)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各地要制定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简化办理手续。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八)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住房和室内设施符合要求。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和室内设施,并按时缴纳租金。
四、完善公共租赁住房
(九)推进公租房货币化。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完善租赁补贴制度,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
(十)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鼓励地方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租房交由专业化、社会化企业运营管理,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五、支持租赁住房建设
(十一)鼓励新建租赁住房。各地应结合住房供需状况等因素,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并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引导土地、资金等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
(十二)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三)给予税收优惠。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落实营改增关于住房租赁的有关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研究有关费用扣除问题。
(十四)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十五)完善供地方式。鼓励地方政府盘活城区存量土地,采用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新建租赁住房项目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出让方案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持有出租的年限。
七、加强住房租赁监管
(十六)健全法规制度。完善住房租赁法律法规,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市场行为,稳定租赁关系。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和合同网上签约,落实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十七)落实地方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本地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加强工作指导,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城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负总责,要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作用,推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加快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
(十八)加强行业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完善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公安部门要加强出租住房治安管理和住房租赁当事人居住登记,督促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管理单位排查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利用出租住房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区要根据本意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南昌新政策南昌制度篇四
2015年7月1日,澳大利亚开始实行简化留学生签证框架(ssvf),将之前的8个学生签证类别简化成2个。另外,中国增设成都澳大利亚签证申请中心,签证办理时间大大缩短。
2.就业优势明显
2013年3月,澳洲正式开放了psw工作签证政策,申请人无需学习sol列表内课程,只要在澳洲学习学位课程两年以上,即可申请2年的psw工作签证,自实行以来发挥了很大的积极作用。对有意在留在澳洲或者想要赚取国外工作经验的学生来讲都是有力的支撑。
3.低龄留学 学生、家长同受益
澳大利亚颁布的初中生留学政策和教育制度让学生和家长同时受益,不仅允许直系亲属随行,而且规定在澳大利亚的每所高中中都会有一位指导教师,为留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就业等方面提供建议。
南昌新政策南昌制度篇五
限购: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 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停售: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从以上政策看,外地人在北京最多新购买一套住房。
通州限购更严厉:
1、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已拥有1套住房、户籍属于通州区且落户3年(含)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已拥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本市其他区县户籍居民家庭。
4、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特别要提到的是,在通州购房的非京籍人士,要同时满足在京连续5年缴纳社保或个税,以及在通州连续缴纳3年社保或个税的要求。而拥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居民则可享受京籍家庭同等待遇。
以下家庭,暂停向其出售通州区商品住房:
1、已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在通州区落户满3年及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无法提供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另外,通州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也有限购停售等管理措施
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
2、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州区商务型公寓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
1、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州区新建商业、办公项目应当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且上述单位购买后再出售时,仍须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居民家庭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今后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的住房套数。
【二】差别化信贷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
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注意:无论有无贷款记录,有房再买就算二套。如果已将唯一房产出售,不在该家庭名下了,购房算首套。
【三】明码标价、一房一价
开发企业销售现房前应到所在区房管部门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备案后应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房源,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开发企业应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确标示所有可售房源及其价格等信息,不得把明码标价变成口头告知,不得采取拖延开盘时间或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不得标示虚假信息或使用欺骗性、模糊性的语言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四】控地价、限房价、限持有、竞方案
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保证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不低于70%。
出让宗地限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并设定土地合理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达到土地合理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现场竞报企业自持商品住房(或商业办公用户)面积比例程序。同时,出让宗地设定有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预设比例,当现场竞报自持面积比例达到设定的预设比例时,转入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投报程序。
一般,宗地出让产权年限即为企业自持年限。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部分住宅作为租赁房源,满足城市居民租房需求。
【五】规范中介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应依法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受客户委托对外发布真实的房源和价格信息,不得违规独占房源信息、哄抬房价。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或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进行价格欺诈。严禁从事首付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
南昌新政策南昌制度篇六
一、2008年7月14日起,在中国电子口岸试运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2008年8月4日起正式运行。核查系统试运行之日起,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对企业出口收汇(包括出口项下境外收汇和符合规定的境内收汇,含预收货款,下同)进行出口电子数据联网核查。
二、企业出口收汇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先进入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以下简称待核查账户)。待核查账户纳入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代码为1101。待核查账户收入范围限于企业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支出须经银行联网核查后方可办理,其支出范围包括经银行联网核查后结汇划入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以及经外汇局批准的退汇等其他外汇支出。待核查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账户余额按活期存款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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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收货款可收汇额,依据企业已登记预收货款和前12个月出口收汇情况,由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生成。船舶、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等特殊行业以及出口买方信贷项下提前收汇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提高预收货款可收汇额。申请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出口合同以及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外汇局自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企业预收货款对应的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后,其经联网核查后结汇或者划出的金额,从该企业相应贸易类别出口可收汇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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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汇总报告所在地外汇局,并附相关单证复印件。
五、2008年6月30日(含)之前出口未收汇的,依据出口收汇核报系统中企业的应收汇和已收汇情况确定其可收汇额,计入核查系统的“其他贸易”栏目。企业在通过待核查账户办理此类出口收汇的结汇或划出手续时,银行应核查该栏目出口可收汇额并在其范围内进行收汇核注。
六、核查系统试运行期间,由于系统或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按照《办法》规定对出口收汇实施联网核查的,企业可持对应的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待核查账户中对应收汇的结汇或划出手续。银行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审核相应单证后办理。企业凭出口日期在2007年12月31日(含)前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的,应当先到所在地外汇局按规定办理核销等手续。银行凭外汇局相关处理决定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内对应收汇的结汇或者划出手续。企业不得伪造、涂改、借用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收汇,已办理收汇或进料抵扣收汇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重复用于收汇。
七、银行按《办法》及本通知规定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内资金结汇或划出后,应在相应单证正本上签注已收汇情况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留存《出口收汇说明》及相关单证复印件五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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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认真贯彻执行贸易收汇与结汇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67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结汇“关注企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745号)废止。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中心支局、支局、外资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和相关单位。各分局要加强政策实施的组织工作,及时对辖内机构、银行开展培训,做好政策解释和操作说明工作,便利银行和企业办理业务。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至所属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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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包括企业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预收货款指出口货物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早于合同约定出口日期或实际收汇日期早于实际出口报关日期的收汇;延期付款指进口货物货到付款项下合同约定付汇日期晚于合同约定进口日期或实际付汇日期晚于实际进口报关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付汇。
二、企业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实行登记管理。企业应通过互联网或前往所在地外汇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网址:wwwsafesvc.govcn),办理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的逐笔登记和注销手续。
三、自2008年7月14日起,企业新签约出口合同中含预收货款条款和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发生预收货款的,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或实际收到预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手续,企业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收到预收货款的同时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企业按合同约定收到预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已登记预收货款项下货物报关出口和货物未出口退汇的,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或退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注销手续。超过登记预收货款项下货物出口时间30天(含)的,应书面说明预收货款未注销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汇局存档备查。退汇手续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有关退赔外汇的规定办理。企业出口买方信贷的提前收汇,应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企业出口押汇、福费廷、保理等贸易融资项下的收汇,不需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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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收货款可收汇额由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依据企业预收货款登记和出口收汇情况及其所属行业特点生成。银行应按照货物贸易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等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在相应可收汇额内为企业办理预收货款的收结汇手续。
五、自2008年10月1日起,企业新签约进口合同中含延期付款条款和实际发生延期付款的,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或在海关签发进口货物报关单后90天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已登记延期付款项下货款对外支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企业应办理延期付款注销手续。
六、企业登记的延期付款的年度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该企业上年度进口付汇总额的10%。大型成套设备进口、签订长期进口供货合同等超过前述比例的延期付款需求,以及新设企业的延期付款需求,由外汇局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征求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意见核定。银行应根据货物贸易进口售付汇等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在额度内为企业办理延期付款的购付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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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外债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责令预收货款原路退回,并按本通知规定办理预收货款注销登记手续。银行违反本通知规定为企业办理预收货款收结汇、延期付款购付汇手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外债管理相关规定处罚。
八、企业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项下涉及外汇核销管理和超过90天(不含)的信用证等非货到付款项下延期付款的管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九、本通知适用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和保税监管区域内具有外贸经营资格从事非保税货物贸易的企业。
十、本通知自2008年7月14日起开始施行。自2008年10月1日起,以往法规与本通知有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和银行,并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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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政策南昌制度篇七
新购商品住房契税减免政策
一、居民因房屋被征收重新购置新建商品房税收优惠政策:
1、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的:
(1)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收契税;
(2)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2、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1)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
(2)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二、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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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契税减免手续办理地点
南昌新政策南昌制度篇八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方言)针对供给侧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我省将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为突破口,推进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意见》明确提出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目标。在去产能方面,将全面完成“十三五”压减产能目标,到2020年底,压减生铁产能160万吨、粗钢产能174万吨;压减落后煤炭产能约991万吨。在去库存方面,工业领域以煤炭行业为重点,将通过加大外销和鼓励省内电厂加大用量等举措,达到基本产销平衡;房地产领域将逐步消化商品房存量,力争到2019年底,商品房库存周期明显缩短,商品房去库存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
《意见》提出,在去标杆方面,我省将切实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加快推进住房和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十三五”期间信贷投放保持年均19%左右的增速,力争实现直接融资3500亿元。
人口精准脱贫目标任务,实现与全国一道步入小康社会目标。
《意见》明确,我省将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牵头部门和相关市州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重点工作
10大产业链总产值达到1万亿元
积极培育产业发展新动力。发挥骨干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合成材料及精细化工、新型化工材料、铜铝合金及深加工、镍钴新材料及电池材料、稀土功能材料、能源装备、智能装备、特色中藏药、生物医药、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等10条具有综合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链。到2020年,10大产业链总产值达到1万亿元,成为全省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同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实施养老床位和健康服务产业千亿元行动计划。构建“235”布局的重点旅游景区体系。
实施陇原创业创新千亿元产业行动
大力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陇原创业创新千亿元产业行动计划。实施“互联网+制造”行动计划。加快机械、电子、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改造。建设兰州新区、金昌大数据中心等信息化项目。到2020年,创建10个国家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0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
加快培育消费新领域。深入推进城镇商品销售畅通行动、农村消费升级行动、居民住房改善行动、汽车消费促进行动、旅游休闲升级行动、康养家政服务扩容提质行动、教育文化信息消费创新行动、体育健身消费扩容行动、绿色消费壮大行动、消费环境改善和品质提升行动等“十大扩消费行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城市的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配套建设,以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为重点,形成新的消费热点。
对“僵尸”企业加快破产,坚决淘汰
积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对持续亏损3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坚决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对技术较先进、管理较好、通过扶持能够脱困的特困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对产品有发展潜力的特困企业,通过产权、债务重组等途径,降低债务负担,支持其尽快脱困;对产能过剩、经营困难、丧失竞争力的“僵尸”企业,加快破产,坚决淘汰。
统筹规划企业“走出去”发展布局
支持企业“走出去”。针对中亚、西亚国家产业特点和市场需求,统筹规划我省企业“走出去”发展布局。重点与中亚西亚等国家开展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等项目合作,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保障“天马号”、“兰州号”和“嘉峪关号”等国际货运班列稳定运行。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
着力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重点抓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医疗救助、劳务输转、社会保障、教育脱贫等工作。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15%。到2016年底,争取开工建设兰州至张掖三四线、中卫至兰州客运专线,敦煌机场扩建、平凉军民合用机场等工程。
土地出让金逐步向土地使用税过渡
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全面落实国家相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小微企业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住房交易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为棚户区改造、重大交通水利工程、城镇基础设施和战略性产业等方面的重大建设项目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购电交易,探索土地出让金逐步向土地使用税过渡。实施物流企业营改增税负返还政策。
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
多措并举去库存。推动建立煤电联动机制,倡导企业在同质同价前提下优先使用省内产品。加大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城市危房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力争2016年全省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和异地贷款政策,为农民工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建立“绿色通道”。完善供地机制,建立城镇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使房地产供给有效对接需求。扩大租赁补贴范围,对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并租赁住房居住的家庭,与户籍人口家庭同等对待,按标准逐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改组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全面深化相关领域改革。逐步改变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生态环境容量行政指令性分配方式,引进更多的市场机制进行配置。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省属企业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改组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南昌新政策南昌制度篇九
自2015年10月开始,国家为了刺激汽车市场,对1.6l及以下排量小型汽车实行购置税减半政策。而这一政策带来的好处是:中国汽车销量在过去8个月里有7个月出现增长,而汽车减税政策将于今年年底到期,面对这样的大利益诱惑,出现延长这一政策的呼吁也是理所应当。
因为这一政策,在过去的一年里,小排量汽车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期,这期间,也带动了小型suv市场的迅猛发展。
购置税减半,买车能省多少钱呢?以一辆10万左右的大众车为例,购置税将近万元,而减免后,相对于近5000元的钱被减掉,这对买车人来说是一个非常诱惑的数据。
从长远来看,国家鼓励汽车消费的目标没有变,中国车市常年稳居世界第一,与私人用户用车成本逐年降低有关。站在车企的角度,在购置税减半政策刺激下,各个车企销量大增,无疑希望这一政策能够延续。中汽协肯定会游说发改委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这项减税政策纳入规划中未来将有可能永久保留。
其实早在2009年购置税优惠政策第一次实施的时候,2010年就延期一年,相信2017年购置税优惠会再延续一年的。
近两年,随着城市交通拥挤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拥堵税被多次提及。北京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雾霾天气,首次提出进行研究试点征收拥堵税,但是具体时间,也迟迟未进行公布。
拥堵税是一个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似乎一直被刻意回避着。但随着汽车大量普及,第一次购车和换购的需求叠加在一起,城市拥堵已经越来越严峻。
新加坡已经通过征收拥堵税很好的解决了交通拥堵问题,但是毕竟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在中国要想推行拥堵税,方方面面的问题都需要解决。整体而言,中国是鼓励私人购买汽车,开征拥堵税与这一目标背道而驰,不到万不得已应该不会实施。
从2017年1月1日起,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将开始将开始实施被称为“国六”的的最新尾气排放标准,预计2018年向全国推广。
“国六”的排放标准要比“国五”严格50%以上。在排除了工况和测试影响的情况下,汽油车辆关于一氧化碳的排放量降低50%!总碳氢化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要下降50%!氮氢化合物排放也要下降42%!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些省份不允许“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上牌了。“国五”车辆受到“国六”的打压,那么价格一定会有一定的下降。尤其是在二手车市场,多少会有一些影响。而未来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价格肯定是会上升的。
为鼓励新能源车消费,国家出台财政补贴政策,根据电池容量、续航里程、车型不同,进行不同额度的补贴。但每一年补贴额度相比上一年滑坡,幅度约为20%。在补贴政策刺激下,2015年新能源车销售实现井喷,达到35万辆,位居全球第一。
未来随着各个城市限行限牌政策,再考虑到补贴的优惠,很多人会选择新能源车作为自己的第一辆车。2017年补贴仍会继续,但方式和方法会有不同,转为“补贴+积分制+碳配额”三种制度结合的方式。奖惩标准将会出台,积分和碳配额交易的平台也会搭建起来。
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都实施了限牌,买车得先拿到指标,没指标就没法买车。除了这些一线大城市,谁会跟进?备受拥堵困扰的城市都在备选范围内。谁会是2017年率先限牌的城市,不到最后一刻不会有答案。因为从广州开始,汽车限牌都是“突袭”,可能你前脚刚买车,后脚限牌政策就出来了。
为了应对目前交通拥堵的现状,限行和限牌是最直接的手段,未来一些交通拥堵的城市势必也会推行限牌的政策。已经限牌的城市,额度还会逐年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