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模板(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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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8 00:00:00    小编:方葵花

2023年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模板(五篇)

小编:方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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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规章制度篇一

为加强施工阶段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保证职业健康、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省、市有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是否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是否已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是否落实;

4、项目经理、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是否合法有效;

5、现场作业人员在开工前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6、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0、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1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三、工程开工前,监理部必须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需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监审查。

四、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需专家论证的,要审查专家组意见书和整改意见,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必要时,可建议业主重新组织专家论证,附上专家组意见书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五、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巡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商建设单位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紧急时,可先停后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应将安全监理控制措施,做为一项必要的内容列入工作规划中,规范安全控制程序。

七、在监理例会上应将安全监理控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对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对策。

八、对安全监理情况应在监理日志、旁站记录中做好专项记录;月报中有专项反映安全的内容。

九、利用支付手段,促使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走向正常化、规范化。

十、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国家院第493号令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工作,做到“四不放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作出明确规定。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 – 2015)2015年6月12日发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该规程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对现场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的安全管理提出更加具体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升降机安全监理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监理单位进行的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3 审核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 监督安装单位对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

5 监督检查施工升降机的使用情况;

6 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施工升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并已在产权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特别是要符合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对升降机的具体规定。

三、安装单位资质和人员证书的审核

1、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项目应配备与承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安装作业人员以及专业安装技术人员。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工、电工、司机等应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主要是审核证书的实效性和人证对照检查。

3、安装作业前,安装技术人员应根据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安装作业人员在交底书上签字。在施工期间内,交底书应留存备查。

4、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进行现场监督。施工升降机的安装作业范围应设置警戒线及明显的警示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进人警戒范围。任何人不得在悬吊物下方行走或停留。

四、安拆方案的监理审核

1、施工升降机安装作业前,安装单位应编制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并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作业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施工升降机使用要求等编制。当安装、拆卸过程中专项施工方案发生变更时,应按程序重新对方案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继续进行安装、拆卸作业。

3、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工程概况;编制依据;作业人员组织和职责;施工升降机安装位置平面、立面图和安装作业范围平面图;施工升降机技术参数、主要零部件外形尺寸和重量;辅助起重设备的种类、型号、性能及位置安排;吊索具的配置、安装与拆卸工具及仪器;安装、拆卸步骤与方法; 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应急预案。

五:施工升降机验收

1、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且经调试后,安装单位应按本规程及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并应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

2、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组织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进行验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升降机。

3、使用单位应自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资料、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备案。

六、升降机使用过程监理

1、监理对施工升降机司机证书检查:施工升降机司机应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得无证操作。

2、督促使用单位应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季节和气候,对施工升降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现场监督使用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操作使用。

4、监督检查施工升降机的使用情况;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安全监理规章制度篇二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了保证本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的持续有效性,杜绝厂区火灾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增强员工防火意识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职责分工负责,并与安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四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产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二十二条、防火安全事项如下:

13、建立消防设施档案和防火检查记录档案,火灾隐患整改纪录档案。

第二十三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者;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四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公司下属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防火安全实施措施。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经呈董事会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行。

安全监理规章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规范现场作业,实现标准化场所、标准化岗位、标准化作业的要求,达到公司各作业环节安全受控,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特制定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对现场监督管理的方法和违章违纪人员实行处罚的管理标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库站及到公司从事生产、运输、施工作业、其它服务单位的人员。

第三条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实行持证上岗,由储运安全处、人事处等部门联合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发放安全环保现场监察证。

第四条安全环保现场监察的方法,采用查资质、查程序、查记录、查现场作业中的“三违”行为、查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状态。

第二节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处罚办法

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反违章六项禁令”和“hse九项原则”对作业人员和管理者的规定动作,严格追究违章人员的属地管理和直线责任。

1.严禁特种作业人员不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根据职责划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罚5分,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持无效操作证上岗操作,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3分,对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严禁不按规定着工作服,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4.严禁给未熄火机动车辆加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5.严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或木制容器内直接加注汽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6.严禁喷溅式装卸油品,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7.严禁在非装卸油区灌装油品,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8.严禁雷暴天气从事装卸油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9.严禁未达到稳油时间、有效释放静电进行装卸油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0.严禁用汽车油罐车自带泵抽排储油罐底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11.严禁汽车油罐车打开罐盖进行卸油作业,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2.严禁油罐膨胀阀不按规定启闭,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对违反人员单位负责人罚1分。

13.严禁未释放人体静电进入泵房、发油台、栈桥、油罐等爆炸危险区域,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4.严禁在加油、装卸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15.严禁使用非防静电绳进行计量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6.严禁不戴防护手套取用有毒试剂,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17.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器和非防爆工具,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8.严禁计量员把油品直接倒入油罐,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9.严禁不按规定悬挂警示牌、设置警戒线、隔断设施和监护措施从事电气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对监护人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20.严禁带电检修,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对监护人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21.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4分。

22.严禁无证开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23.严禁驾驶员不系安全带驾车,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

24.严禁不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安排施工作业,对违反规定主管部门负责人罚3分。

25.严禁未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施工作业,对未按规定进行双交底及未按规定要求参与识别的部门管理人员罚3分。

26.严禁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3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7、严禁违反岗位操作程序操作,对违规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27.严禁动火、高处、有限空间、动土和临时用电等作业无许可作业票,对作业票管理人员罚4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8.严禁涂改、代签、补签作业票,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9.严禁作业票超期使用或超出审批作业范围作业,对作业票主管部门负责人罚4分。

30.严禁作业中操作人员离开作业现场,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对监护人罚2分。

31.严禁饮酒进入岗位生产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32.严禁危险化学品车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准运证运输,对油库未按规定复核证件人员罚2分,对调运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3.严禁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未持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和内部准驾证从事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对油库未按规定复核证件人员罚2分,对调运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4.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中驾驶员离开作业现场,对现场监护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5.严禁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导静电拖带未与地面可靠连接,对作业人员罚1分。

36.严禁要求部门或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操作,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7.严禁要求无证员工上岗作业或替岗作业,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8.严禁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违反规定人员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反违章六项禁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9.严禁强令他人违章驾驶车辆,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0.无安全合同而私自用工的,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1.因违章驾驶在一年内被交通管理部门记分达12分的,其后一年内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42.站(库)已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在巡检记录中未体现或体现未做防范措施,对巡检人员罚2分,对站(库)负责人罚1分。

43.新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而安排上岗的,罚库(站)负责人4分。

第六条对第三方违章的处罚

1.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没有办理火票或火票存在严重欠缺而动火的,对动火人罚款200到10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

2.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而擅自施工动火的,对动火人罚款200元/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

3.没有办理进有限空间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缺陷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对进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罚款200到5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次。

4.进行高处作业没有办理高处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欠缺的,对高处作业人员罚款200到5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高处作业者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或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物件等违反规定行为,罚款200到500元/次。

5.施工作业过程中,未办理用电票或用电票存在严重欠缺的,罚款200到500元/次张;乱拉、乱接电或线路绝缘不好等违反规定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罚款500元/处。

6.施工动土作业不按规定办理破土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缺欠,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对动土作业单位罚款500到2000元/次张。

7.施工作业现场乱堆乱放,废旧料没有及时清理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到1000元。

8.未经分公司安全及消防部门批准,挖占油库消防道路或堵塞道路的,罚款1000到5000元/次。

9.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库站内违章搭建临时工棚的,罚款500到1000元/次。

10.无安全合同而私自施工的单位,罚相关单位2000到10000元。

11.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持本工种特种操作证作业,罚款500元/人。

12.特种作业设备存在严重欠缺,未作相关安全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罚款500到5000元/台件。

13.由于第三方人员违章而造成事故发生的,其单位和事故责任者除了负责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外,依据相关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事故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14.屡次违章者按本规定处罚加倍处罚,其他违章者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七条罚分说明

1.对累计记分6分的库站基层违章人员,将由片区进行违章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对累计记分10分的违章人员,由分公司安全科对违章人员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对年内累计记分12分的违章人员,建议人事劳资部门予以辞退。

2.对累计记分10分的机关和片区管理人员,扣发当月业绩工资50%,年内累计积分超过20分的,降级使用。

3.员工每罚1分扣罚业绩工资50元。在上级公司检查中被查处的问题,公司将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第八条处罚执行办法

1.对违章者及事故单位的罚款由安全主管部门按本办法执行。

3.外来相关服务单位违章违纪的由公司储运安全处根据规定开具罚款通知书,发至相关被处罚单位及有关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责任单位从接到罚款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上交到公司财务处或由公司财务处负责从其上交的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4.公司财务处负责奖惩资金的帐务处理工作。

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公司对罚款的管理和使用,由公司财务处收缴建帐,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用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7.分公司处以罚款的款项,由分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用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第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条各分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储运安全处负责解释。

安全监理规章制度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使用、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技术等级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统一管理。

**县交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有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

**区、**区、**区、**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由市公路管理机构和区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分工负责。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建养并重、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农村公路的义务,有权举报破坏、损坏农村公路和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养护管理

第七条农村公路养护分为大修、中修、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

第八条市、县(市、区)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类别和实际技术状况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

全市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由其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区、**区、**区、**区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年度养护计划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编制;乡道、村道的年度养护计划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九条**县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养护由其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区、**区、**区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养护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乡道的养护和村道的大、中、小修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村道的日常养护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乡道、村道养护的技术指导。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应当逐步推行市场化。大修、中修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养护作业单位,但抢修工程可以除外。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可以由养护责任单位择优确定养护作业单位。

养护责任单位应当与养护作业单位签订养护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使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应当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第十四条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作业时,应当在车辆上设置明显作业标志,过往车辆应当避让。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的绿化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养护用地、砂石料场以及养护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由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农村公路灾害防治工作应急保障机制,提高抗灾害能力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修复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组织修建临时通道或者公示绕行路线。

第三章养护管理资金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主要由市、县(市、区)财政预算资金和国家、省拨给的补助资金组成。

第十九条市和有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预算,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区、**区、**区、**区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经费预算,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年度补助标准,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补助资金和市专项财政预算资金的数额、养护里程、技术状况确定。

第二十一条县(市、区)对上级拨给的养护管理资金和同级专项财政预算资金应当统筹安排,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完成情况计量支付。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实行年度审计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

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二十三条有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行政管理;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区、**区、**区、**区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行政管理。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在农村公路上应当按规定设置警告、禁令、指示等标志、标线。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使用于本省内从事公路工程监理业务人员的管理。 

第八条 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资质均系执业资格。 

第三章 业务培训 

第四章资质申报与审批 

第十六条申报条件 

(一)申报监理工程师资质者,需同时具备: 

1.长期从事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者,应同时具备: 

1.长期从事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6.具有一种监理专业至少一年的监理工作经历。 

(三)申请监理员资质者,应同时具备: 

第五章业务范围变更 

监理行业划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两类。 

第二十二条拟申请增补监理会议或专业择后,须同时具备: 

(二)历次监理资质复查均合格; 

(三)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有关要求。 

(一)历次监理资质复查均合格; 

(二)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有关要求。 

第六章注册与复查 

监理人员的注册工作在每年的十二月至次年二月间进行。 

第三十条申请监理人员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第三十三条复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符合所具有的监理资质要求; 

(四)能否遵守监理职业道德,有无违法乱纪行为; 

(五)监理工作实效。 

第七章证书管理 

(一)对复查合格者,将在其证书上进行确认并加盖印盖,返还持证人。 

(二)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小其监理资格并收回证书。 

第四十条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第九章违反本办法的处理措施 

(二)违反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者。 

(三)监理工作失物,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发部之日起施行。省交通厅一九九四年发布的《吉林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细则》同时废止 。

安全监理规章制度篇五

健全各项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制度化与人性化是相符相成,人性化是基础、制度化是约束。教育员工提高个人基本素质,有与岗位适应的操作水平。每个人知道是做什么的、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

监理部组织建设,监理部工作是总监理负责制,专项监理工作是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现场管理监理员负责制。监理人员的工作首先是对自己负责,在对自己负责前提下,建立正常的工作关系。正常的责任关系是:监理员对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总监负责,总监对公司负责。

监理部的人员配备,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业主要求合理配置人员。

3、小型项目,总监巡回检查,设监理员(负责项目管理)一人。

工作制度

2、工作制度,监理人员要坚持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腿勤、眼勤、嘴勤、笔勤。监理员主要工作是施工现场,做好旁站,现场情况及时汇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及时检查、检测工程出现安全、质量问题,负责对监理员陪训、指导和工作检查,旁站记录、监理日记要及时检查、内业资料要求准确齐全,对总监理及时进行工作汇报及时建议召开施工专题会(对未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部由总监代理职责);总监理工程,对外为业主负责,对内为公司负责,要提自己的领导水平和业务水平,工作要提前安排,提前与业主沟通,必须做到工作超前。

监理部进场时间由公司统一调度、安排,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分批进场和分批撤出现场,监理部撤场时间以外业工作时间为准,一般可以在外业施工结束10天内撤离,这个时间段主要任务是资料整理、装订、移交。对个别施工单位未能及时完成资料整理的,可以监理资料先封存,报公司处理。

监理部的设备配备,一般情况电脑由监理人员自备,打印设备由公司配备,土工检测、测量使用施工单位仪器,砂浆、混凝土回弹仪由公司配备,大型工地另议。

生活费标准,因近年业主单位要求和为便于处理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关系及照顾监理人员吃好,休息好、工作好的原则,监理部独立设置,租房由公司统一管理安排,伙食费(含做饭人工费、水电费)按每人每天45元控制,电话费总监(包括独立负责工地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月60元、监理员每人每天40元。

租房费:监理部答房费根据工程所在地条件报公司负责人确定,标段监理员原则上住宿、办公用房由施工单位提供,伙食按标准自行安排。

人员的工资:

1、监理公司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员工工资应由职务、绩效和所掌握知识三部分构成。基础工资权系数为0.5;业绩权系数为0.2-0.4;知识面权系数为0.1-0.3。绩效部分主要是由工作年限和承担工作重要性决定,权系数值由公司老总确定;知识面主要为营造员工学习气氛,员工的提高业务能力,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公开、公平测验。测验知识范围见符表-1。

2、总监实行年薪,2015年标准为7万元;监理工程师可按二种办法执行,其一年薪5万元或月薪4000元、监理员按月薪3000元。

交通费用问题,较大工地因线长、面广需要有交通工具,监理部可以设一台小型车辆,主要负责总监或监理工程师巡视现场、检验检测、工作协调及处理突发事件,外顾车按台日(含司机工资)300元,自备车台日120元,油料按实际发生结算。

监理部其他职责:考勤、工程结束报监理部工作总结及监理资料明细单。

其他问题:

1、关于代签字问题,个人名字是不保密的,没有专利属性,而笔迹具有甄别性,本着为个人负责和公司负责,代签人要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要获得公司认可,代签字人的工作要记入绩效工资,代签字出现问题由代签字人个人负责。代签字人公司要有文字记录备查。

2、监理人员不准在自己所管理工程项目内为施工做资料及介绍施工队或安排施工车辆。

知识检验要求:

一、监理员

1、  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2、  监理日记、旁站记录标准化;

3、  能独立完成水准测量观测和记录;

4、  施工安全管理:木工、混凝土工、电工的注意事项;

5、电脑基础知识:文档、电子表格、cad图应用。

6、施工安全知识。

二、监理工程师

1、混凝土、浆砌石、土方施工作业要求;

2、监理细则编制注意事项;

3、安全管理要点;

4、土工检测方法及要求;

5、水准测量、平面控制测量初步知识;

6、文档、电子表格、cad图识读。

7、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五、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部应安全专人有重点的旁站。

七、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每月向公司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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