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有限公司各分店:
三、 交财务和货品部的上柜帐、返货帐一律由储备、柜长或主管处理;
四、 每日与财务核对销售帐由柜长或主管处理;
十、 店长每个工作日必须保证有70%的时间与精力在销售现场巡场与检查,强化现场管理,了解员工动态,及时沟通,其他30%的时间与精力处理外围协调或营销策划,市场考察等等。
各分店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导购违规主管乐捐20元,货品经理乐捐50元,店长乐捐100元;储备、柜长、主管违规货品经理乐捐50元,店长乐捐100元;经理、店长违规各自乐捐200元。
*****商贸有限公司营运部
2017-6-25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帐务处理的相关事项进行规范。
一、货币资金管理
出纳根据签字手续齐全的相关凭证(原始凭证:如费用报销单,借款单,付款申请单等)进行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支付。
出纳以外的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动用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
出纳不得将现金、银行支付凭证和印鉴交由他人代管。出纳因有事请假或其它原因不能上班的,由总经理指定专人暂代出纳工作。
二、报帐
借款人借款后于10日内报销,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如果因借款人未及时报帐而未能借款,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的,由借款人负责。
三、费用审核
财务人员严格对费用报销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四、会计监督
财务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并根据总经理签署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财务人员无权自行作出任何处理。
五、记帐
财务人员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所载内容必须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致。
所有记账凭证必须由会计、财务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记账凭证必须有出纳签字。
六、结帐与对帐
每月10日前结帐,所有凭证及帐薄装订完毕。
每月对清与所有往来单位以及个人的往来款项,以对帐函的方式予以确认和保存。
七、反过帐与调帐
不允许反过帐和随意调帐。制单与审核职责分离,审核人不得授权他人代为执行审核与反审核职责。
记帐发生错误时,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说明,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调帐。
贵州海富立鸿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