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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白理事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暂行办法篇一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的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 ,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若干人。
第四条,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乡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义务植树,联欢会等,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节俭。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能举债办婚事。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要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协助乡镇,村抓好本村的殡葬工作。
2、操办丧事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 ,不准动用公车办丧事。
3、坟墓必须建在本村统一规划的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乱埋。
4、丧事规模以寄托 哀思,葬好亡者为原则,宜小不宜大。
第四章 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八条,各村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乡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九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 纪律
第十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
第十一条,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
第十二条,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 。
第十三条,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红白理事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暂行办法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委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部署要求,引导广大党员群众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倡导并践行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坚决整治党员群众在婚丧喜庆活动中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结合都兰实际制定都兰县推进红白理事工作实施方案。
以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弘扬先进文化、传播科学知识为出发点,以减轻农牧民的潜在负担、保持社会稳定为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移风易俗,使红白喜事中存在的低俗、铺张浪费和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破除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逐步实现移风易俗经常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节俭、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提升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一)实施红白理事会管理制度
1、红白理事会组织设置与管理
(1)人员组成。红白理事会成员由现任村(社区)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和本(社区)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威望、有影响力、热心服务工作的党员、群众组成。红白理事会可根据本村(社区)人数和实际情况设会长1名,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理事3至5名。原则上,会长由现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副会长由现任村委会(社区)主任担任,秘书长由村(社区)德高望重老党员担任,其他理事根据需要选定。以上人选在村党(社区)支部及村委会的指导下,采取提名选举通过的方式确定。在红白理事会中,女性成员要占有一定比例。
(2)成立登记和备案。红白理事会实行集中公开组建和申请备案,各村(社区)要在乡镇民政干事的指导下,集中登记备案、集中公开公示。红白理事会申请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的,由发起人或举办者通过乡镇民政干事向县民政局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和证明材料;章程草案及章程核准表;人员名册。
(3)组织管理。红白理事会在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群众性的基层社会服务组织,是本村红白两种事宜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不具备法人资格。
主要职责: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主做好服务。
办事程序: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并经常给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委会汇报工作。红白理事会要进一步规范理事会成员行为,倡导村民破旧俗、树新风,厚养薄葬,减轻村民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家庭和睦。
办事原则:红白理事会对婚丧事宜要坚持一切从简、文明办事的原则,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反对铺张浪费和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业务范围:各红白理事会仅限在本村(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跨区域、超范围开展业务;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项目。
或者黑纱,不披麻戴孝;对来宾热情接待,取消花圈回礼,不大办宴席,尽可能缩小宴席规模和档次;不搞泼汤路祭,提倡放哀乐,取消吹鼓手;提倡逝者火化后,埋葬时提倡取消各类形式的棺材,只埋葬骨灰盒;节日提倡文明祭祀,取消扎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活动,提倡通过家庭追思会、网络祭祀、鲜花等替代焚纸烧香;党员干部带头简办丧事,引领节俭风尚;村、社区依据实际对丧事简办情况提出奖惩办法,鼓励引导村民自觉执行。
2、工作措施
(1)规范理事制度。积极推行红白事理事制度,引导群众抵制婚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抓好红白事理会制度的落实,对不按制度办事、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行为,由理事会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2)加大监管力度。各乡镇文化站要加大对红白喜事演出组织和活动的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婚庆公司、婚丧用品市场的经营监管,做好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查处没收工作,要加大对红白喜事中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查处不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从业人员和团体;城管部门要坚决制止占用街道、巷道、广场、社区院落等公共场所乱搭宴棚、灵棚,办事扰民等行为;交警队要加大对婚丧用车遮挡号牌、社会车辆、无证无牌报废车辆从事遗体运输行为的查处。
(3)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倡导节俭、文明的殡葬习俗,提倡建立公祭祠堂。各乡镇要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积极发展城乡公益性墓地、公祭祠堂等骨灰存放设施,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同时,对毁林造坟、毁田造坟以及违规建造豪华墓地的坚决依法处理。
(二)整治祭车祭路等封建迷信活动
1、整治重点。禁止集体和个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占道停车、祭车祭路、摆案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的祭祀迷信活动,以各主要路口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经常性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专项整治。县公安、交通、城管、环保、交警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县各主要路段进行巡查,在“春节”、“清明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整治,对当事群众进行说服教育,及时制止祭车祭路行为,对不服从劝导和管理的,依法进行处罚。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
(三)、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
县移风易俗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县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1)县纪委:凡乡镇、机关、单位公职人员及党员操办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县公安局:整治活动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环境保护局:对因祭车祭路等造成烟尘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查处。
(4)县交警大队:查处违法占道祭奠行为,对故意遮挡号牌进行祭车的行为严管重罚;对因祭车祭路、摆案烧香等造成道路堵塞,影响交通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县运输管理所:强化货运、客运等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加强路政管理工作,确保道路畅通,交通安全。
(6)县城镇设施管护队:对因祭奠烧纸等影响城镇容貌环境卫生和损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依据《都兰县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罚。各乡镇、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的原则,全面开展整治所辖区域内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非法占道祭车祭路等封建迷信活动。
(一)宣传发动。各乡镇、村(社区)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全面进行组织发动,通过设置宣传栏、宣传标语、发放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利用村级“大喇叭”广播、宣传车等,对移风易俗进行广泛宣传,把移风易俗作为“四德”善行义举榜的典型人物、“五星级文明户”评选的重要条件,促进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在全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建章立制。建立完善《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出台操办红白喜事指导标准。各乡镇要指导村(社区)立足实际,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红白事理事制度,有效监督和规范村民行为。
(三)督导考评。各乡镇党委成立督导组,对各村、社区移风易俗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督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各乡镇、各单位要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重点部署,积极推进,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抓好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带头移风易俗,拒绝一切形式上的浪费和思想上的迷信活动。
(二)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县委领导、县政府负责,各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县委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移风易俗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县委宣传部要做好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工作;县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管理,发挥作用,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总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妇女、青年等各界群众向陈规陋习作斗争。
(三)建立长效机制。移风易俗具有复杂、艰巨而又长期的特性,不会一蹴而就。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移风易俗制度化、常态化。各乡镇要把移风易俗列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中,纳入日常村(社区)事务管理,各乡镇要把开展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社区)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红白理事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暂行办法篇三
1、抓好各单位办公地点的卫生,包括大院、楼前楼后,楼道、厕所和楼顶的卫生。
2、辖区内主街、主巷必须保持全天候干净整洁。
3、背街小巷的保洁工作,包括小区内的居民过道必须全部开扫、做到全天保洁。
4、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包括房前屋后,风路旮旯内的杂草必须清理干净。
5、垃圾点上白天不能看见有垃圾,要严格执行垃圾倾倒时间,做到日产日清,车走场净,年底全面实现垃圾不落地要求。
6、要进一步加强对白色污染(塑料袋、一次性饭盒等软包装)的清理工作,临街住户不准有在街道上乱搭衣服现象。
7、墙壁,树木、电杆白化方面,必须做好春、秋两季白化工作,对乱写乱画和雨水冲刷掉的地方必须及时涂抹,重新白化。
8、城乡结合部和田间地头的环卫监督管理工作,杂草、垃圾要及时清除。
9、抓好沿街门面、门前“六包”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
1、村内主要街道、主巷要设有果皮箱。
11、抓好村办公楼、庭院绿化美化工作。
1、规范建筑材料摆放整齐,不准占道影响通行,做到建筑垃圾日产日清。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2、各村“五小”的整治工作,重点是紫坊、角沿、邱村、长子门“五小”门店的整治工作。
保证除四害资料完备,机构健全,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方针,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完善,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对集贸市场、洗浴、“五小”门店等认真组织自查,逐条督促落实,按照“三不投”“四不漏”要求,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保证“四害”密度检测和“四害”记录详实、可靠、完整。
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村民爱国卫生常识教育的力度,使村民的知识知晓率,良好行为行成率达9%以上。每季要召开一次专题宣传教育会议。依据不同季节推出爱国卫生宣传季活动,保证宣传资料完备、宣传形式灵活、宣传效果扎实。
红白理事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暂行办法篇四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事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机构
红白事理事会在县红白理事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经群众民-主推荐产生,***任红白事理事会主任,成员有:***、***、***等。红白事理事会接受县红白事理事会的领导。
二、职责和任务
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三、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大摆宴席。
4、以上三项规定,理事会承办婚事时要严格执行,对个人操办的婚事,理事会有权监督执行。
四、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协助镇、村领导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操办丧事要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禁止在殡仪活动中请民间乐队吹奏、演唱和披麻戴孝、扬幡招魂,糊纸扎等封建迷信活动。
3、督促丧主对死者实行火葬,同时禁止火化后将骨灰装入棺木再行土葬。
4、丧葬开支标准最高不得突破2000元。
五、制度和措施:
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得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各村红白事理事会应按时参加上级红白事理事会召开的会议,并经常汇报工作。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殡改、婚嫁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六、纪律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有关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不在婚丧事主家中大吃大喝。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为了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太贾坡村实际,成立太贾坡村红白理事会,并制定本制度。
一、太贾坡村红白理事会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三、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集镇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四、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理事会主要职责
一是积极宣传中央和地方有关婚丧习俗改革的方针、政策;二是制定严格的红白事操办规定,实行“三个统一”,即待客标准统一、统一由红白理事会操办、统一办事不摆谢客宴;三是为婚丧户提供周到的全程服务。村委会每年都要对村理事会进行评议,对理事会发挥作用不明显的,及时进行人员调整。
红白理事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暂行办法篇五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习惯,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机制弊端,推动斜坡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经支部村委研究,经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同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章程的宗旨是教育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移风易俗,文明理事,破除陈规陋习,狠刹婚丧事大操大办之风;倡导新事新办、婚事从简的婚嫁理念,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丧葬习俗。
第四条理事会由村干部或者是在村上有办理红白喜事经验的人员担当会长,设副会长、理事5-9人。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要推选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村内有影响力并热心此项工作的党员、群众担任,也可根据本村实际,动员曾在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担任过领导职务的退休老干部继续发挥余热。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倡导红白事新办简办的文明风尚。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积极负责,主动联络分包小组,秉公办事,切忌敷衍从事,违背群众的利益。
第八条理事会要经常组织成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划清健康习俗与陈规陋习的界限,使红白事向健康、文明、节俭的.方向发展。
第九条会长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对不发挥作用或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红白理事会予以重组或对部分成员予以撤换,确保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十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理事会成员适时了解情况,村内红白事的承办需及时报知理事会,在尊重事主意见的基础上,由理事会讨论决定,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红白理事会要协助和参与事主操办红白事,主动做好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十二条深入事主家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好人好事,新事新办的典型,宣传厚养薄葬,积极提倡火葬,制止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三条积极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积极制止无证结婚、早婚、逼婚、包办婚姻,维护《婚姻法》的尊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理事会要对村内每次红白事的承办做好资料记录,并且定期召开季度工作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以便更好的为村民红白喜事服务。
第十五条红事办理(以婚嫁为主)
1、提倡喜事简办,不得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不得相互攀比。
2、红事宴请提倡文明用餐,提倡精简菜肴,正宴不超过10个菜,禁止铺张浪费,取消村宴和街道宴。
3、禁止燃放烟火、杜绝因燃放烟火造成空气污染。
4、不得聘请军乐队和盘鼓队等专业乐队。
5、禁止在主要街道起建舞台,搭建帐篷、大型花环等设施,不准堵塞交通。
6、婚嫁使用车辆严格控制在七辆以内。
第十六条白事办理(以丧葬为主)
1、倡导厚养薄葬的新风尚,禁止大操大办,烦扰邻里。
2、治丧期间禁止燃放烟火,禁止在午夜、凌晨燃放鞭炮。
3、不提倡进行追丧演艺活动,坚决禁止一班以上治丧演出团队,严禁低俗演艺内容;演艺活动人数不得超过10人,演艺活动时间不得超过午夜11点钟。
4、不得聘请军乐队和盘鼓队等专业乐队。
5、操办白事前不设宴待客,禁止大办丧宴。
6、提倡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白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7、禁止在主要道路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引起道路堵塞。
第十七条工作流程
建立红白事申报制度。村民红白事发生后,事主找包组理事告知,包组理事及时报知理事会,理事会在尊重事主意见基础上共同研究决定,依照本村红白理事会章程组织实施。
红白理事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暂行办法篇六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工作,切实减轻农村群众婚丧负担,促进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文明、节俭的婚丧新风,现就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制如下实施方案。
全市所有行政村(居)委会
20**年5月为宣传发动阶段,5-7月为全面集中推进阶段,8月之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20**年5月底,各县(市、区)制定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流程、标准及奖励办法,召开动员大会。6月底,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完善村规民约,并上墙公开。全市村(居)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实现“两个全覆盖”(即红白理事会全覆盖、村规民约中涵盖婚丧嫁娶等移风易俗规定制度全覆盖)。8月1日起,全市100%红白理事会按照新章程开展活动,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程理事、有场所办事。到20**年底,红白理事会机制健全、服务规范,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80%以上,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初步形成。
1、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红白理事会是办理群众婚丧事务的群众组织,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全程指导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红白理事会在尊重群众意愿、遵守婚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理事会活动章程、确定本村(居)婚丧嫁娶办事程序、服务规范、参加人数、车辆使用等具体规定,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罚办法,写入村规民约并公开上墙,确保依法依规办事。红白理事会在民政部门、文明办和乡镇、村(居)“两委”指导下开展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成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2、倡导婚事新办。村(居)红白理事会应协助当事人举办现代文明、庄重节俭的婚礼,树立健康文明婚俗新风。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新型婚恋观,提倡量力而行,节俭消费。鼓励仪式从简,严格控制宴席规模和档次,积极推行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爱心”婚礼等新型婚礼,摒弃滥发请柬、大摆筵席、“天价”彩礼、高额礼金、借机敛财等陋习。
3、倡导丧事简办。村(居)红白理事会协助事主举办文明节俭的丧葬活动。积极推行丧葬活动戴黑纱白花、鞠躬默哀、播放哀乐,压缩丧葬时间,简化合并程序,控制丧事规模,有效遏制出大丧、办长丧行为。提倡节俭吊唁祭祀,不大摆宴席、铺张浪费、借机敛财。加强丧葬活动管理,杜绝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取缔封建迷信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各部门要按照市“乡风文明行动”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村(居)红白理事会建设管理、农村婚丧新风建设工作的整体统筹和推进落实。
2、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市、区)要指导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制定出农村丧事简办和婚事新办的新标准,并结合“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向农村群众广泛宣传丧事简办标准和婚事新办办法;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婚丧新风专题、专栏新闻报道和热点讨论;组织专业和民间文艺团体挖掘、整理农村群众身边婚丧新风故事,用群众喜闻乐见和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宣传孝老敬老、厚养薄葬、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先进典型,对封建迷信、陈规陋习现象进行公开曝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3、强化经费保障。从20**年起,各级财政要加大经费投入,对在推行农村婚丧新风中规范运行、发挥作用明显的农村红白理事会和以村民委员会为基本单位建设农村公益性婚庆场所、治丧场所的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以鼓励、调动农村群众、自治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需资金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红白理事会建设和服务,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4、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市里将红白理事会建设、婚丧新风建设工作纳入“乡风文明行动”工作考核内容,通过平时检查、不定期抽查、电话随访、线索跟踪暗访等方法,进行跟踪问效,严格考核奖惩。各县(市、区)要制定相应考核办法,把农村婚丧新风建设工作作为单位和乡镇工作评先评优、干部绩效考核、村(居)民道德评价的重要依据,树立起奖优罚劣的鲜明工作导向。
红白理事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暂行办法篇七
第三条居民民主推荐产生红白理事会主任、成员。
第四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协助乡镇、社区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坚持节约土地,实行火葬、火葬补贴1000元。
3、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第七条红白理事会结合本地风俗习惯,制定宴席标准,在家办理婚宴不超200元,在酒店办理婚宴不超350元,不超过30桌,丧事在规定地点举办,酒水在20元之内、烟12元之内。
第九条红白理事会应按时参加上级红白理事会召开的会议,并经常汇报工作。
红白理事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暂行办法篇八
为了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成立双庙村红白理事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红白理事会在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集镇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第四条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第五条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并经常汇报工作。
双庙村红白理事会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红白理事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暂行办法篇九
第三条群众民主推荐产生红白理事会主任、成员。
第五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第八条村红白理事会应按时参加上级红白理事会召开的会议,并经常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