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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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工服各项目应保持一致,如果根据项目品质需要或者项目特点另行制作服装,由项目筹备部门确定款式。
2、工服制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按照季节变换统计服装需求,然后编制服装需求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综合管理部需要对工服统一发放。
2、工服不准穿出区外(外联部门及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因工作需要除外);。
4、项目离职人员应到项目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将工服清洗干净后退回,否则按价扣薪;项目综合管理部统一对退回工服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入库,定期整理,以便发放使用。
1、保洁、维修人员:各季节服装押金均为100元,离职员工衣服无破损,则退还押金,否则按照破损程度扣除押金相应金额;每套服装使用期限为两年,员工两年后离职交回服装,退还押金。
2、保安人员。
保安员服装押金为400元,每人发放统一服装,离职时按照破损程度收取折旧费,无破损退还押金。
《服装领用登记表》wh-zh-f-001。
《服装退还登记表》wh-zh-f-002。
为建设和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委员共七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一、会计、出纳在一区物业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财务工作。
二、严格建立两帐,即会计帐、现金帐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按月公布帐目。
三、认真执行会计法,每月末向经理报表。
四、严格控制资金流向,不经批准禁止动用各项资金。
五、建立实物领取登记制,凡领取实物、工具的责任人必须交旧领新(原先没有的'除外)登记后方可领取,并对照检查所领实物对路、合格与否。如有丢失或故意损坏,直接责任人照价赔偿。
六、严格财务公开、公正、准确、保密制度,未经批准禁止向外界提供一切数据,防止国外情报人员窃取经济情报。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9、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走廊及会议室清扫标准。
1、会议室内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无尘土、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区域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二、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卫生间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8、卫生间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配电箱门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第三章保洁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三)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七)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了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限、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速达软件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凿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是发生的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去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十三章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四章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维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从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费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规范部门员工行为,加强部门员工队伍建设,提高部门员工素质。
xx有限公司物业部全体成员。
1、统一着装。
a、着装标准:公司制服、黑色(皮)鞋。
b、着装要求:整洁、完好;工号牌(或工作证)佩戴于上衣左上方并保持水平;不卷袖、不卷裤管。
2、工作证的佩戴:
a、进入公司范围必须佩戴工作证。
b、工作证不得擅自涂改、转借。
3、公司发放物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尽快申报;并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或补领。
2、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外出。
3、员工严禁无故旷工,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书面通知部门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4、上、下班必须打卡,严禁代打。
5、签到表不得私自涂改,私自涂改视无效处理。
1、设备设施须谨慎使用,并应保持整洁美观。
2、道路保持畅通,不得乱摆乱放东西。
3、严禁对公司内的设备设施乱涂张贴。
4、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5、凡故意破坏消防设备设施,一律从严处理。
6、严禁偷盗公司财物,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20元。
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
3、连续旷工3天或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4、忘记签到或故意签错日期罚款20元。
5、代人打卡或签到,代与被代均罚款50元。
6、擅自涂改签到表,罚款50元。
7、故意弄脏设备设施或不规范使用设备设施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罚款20元。凡故意损坏公司消防、监控以及其他设备设施,应按购入价2倍予以赔偿,并处以相应罚款。
8、屡次不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人员,罚款50元。
9、凡盗窃公司财物,除按公司规定予以赔偿外,另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50%。
10、凡在创业园内私自张贴,涂写等,予以警告并罚款50元。
1、考勤内容:
到规定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视为迟到。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视旷工处理。
2、考勤须知:
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先进行教育,屡教不改者,予以适当的.纪律处分,如因此造成严重后果者,应追究其相关责任。
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书面检讨,并扣发其当天工资,并扣发当月各项奖金;旷工两天以上者,每增加一天,加扣其当天工资的20%;连续旷工3天或3天以上者,1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或因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者,情节严重,均应作除名处理。
1、所有员工应举止文明、团结互助;对于破坏团结、拉帮结派者一经发现均作除名处理。
2、创业园内严禁大声喧哗、唱歌、聊天。一经发现应先警告,警告无效或冲撞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开除。
3、所有人员不得在创业园内乱丢乱扔垃圾烟头,保护卫生成果,如有违反,罚款10元。
4、各个岗位非值班人员禁止入内,一经发现,罚款20元。
1、服从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上司领导,如有不服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开除处理。
2、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联络。
3、严禁在创业园或公共环境内随地吐痰或乱丢乱扔垃圾。
4、不得高声喧哗、严禁赌博。
5、严禁盗窃,一经发现,从严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工作时间严禁睡觉、怠工、打瞌睡,因睡觉、怠工、打瞌睡等造成损失者应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处以相应罚款。
7、严禁脱岗,上下班应做好交接工作。
8、未经许可严禁私自集会、演说或抗议,如有发现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9、严禁在创业园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任何原因,一律无条件开除。严禁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以上现象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法律责任。
10、疏忽报告、联络而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处以相应罚款。
11、尽量避免在办公区域或公共场所内吸烟。
12、不按时填写工作交接班纪录或不按时填写工作记录者,罚款20元。
13、内部开会培训时间无故不到者,罚款20元,并给予警告。
本制度属公司物业部相关规章制度,对于违反以上相关规章制度者将根据情况视情节予以警告、罚款、开除等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或造成重大损失者将移送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处理。
一、全体保安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争做优秀员工。
二、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制度和部门规定,严于律己、克己奉公,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观念,遵纪守法。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四、上班着装整齐,仪容端庄,精神饱满,坚持文明礼貌执勤,()严禁打人骂人、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处事机智迅速果断,按章办事。
五、敢于与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发现违法犯罪分子积极奋勇擒拿。
六、上下班交接手续清楚明了。
七、积极主动维护公司的治安交通秩序,做好“五防”(防盗、防火、防抢、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2)员工行为规范。
2、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职责范围。
(1)办公室的职责范围。
(2)财务部门的职责范围。
(3)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
(4)服务部门的职责范围。
3、物业管理企业员工岗位责任制。
(1)经理室人员岗位责任。
(2)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
(3)管理处人员岗位职责。
1、物业的验收与接管。
(1)选派素质好、业务精通,对工作负责的技术人员参加验收。
(2)站在业主的立场上,从物业维修养护的角度,对即将交付使用的物业进行严格验收。
(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准确记录在案,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修整。
(5)物业接管应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6)应向建设单位索要全套图纸技术资料,以方便对物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7)明确在物业接管中接收的仅是对物业的经营管理权力以及政府所赋予的有关权利。
2、楼宇入伙手续。
(1)入伙通知书。
(2)入伙手续书。
(3)收楼须知。
(4)入住合约。
(1)明确业主的权益、义务和责任。
(2)明确物业开发商应享有的权利。
(3)明确物业管理者的权利与责任。
(4)明确对物业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的管理。
(5)对物业全部或部分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规定。
(6)管理费用的规定。
(7)法律责任。
(8)其它事项。
4、住户手册。
(1)居住区概况。
(2)居住区的管理。
(3)业主或住户须知。
(4)日常管理与维修。
(5)物业管理条例。
(6)综合服务。
(7)其它应该注意的事项。
5住宅区房屋及有关色设施接、代管制度。制定和实施住宅区房屋及有关设施的接、代管管理制度,有助于住宅区房屋及有关附属设施的整体综合功能的发挥,利于城市文明住宅区的建设。包括:
(1)对房屋及有关设施接管范围的规定。
(2)对房屋及有关设施接管标准的规定。
(3)对房屋及有关设施接管接、代管程序的规定。
(4)被接、代管的房屋及有关设施的施工图纸资料应该交由物业管理公司保管使用。
(5)对房屋代管权责的规定。
6、房屋管理服务制度。
(1)房屋维修养护管理。
(2)房屋室内装修、拆改和设备管理。
7、住宅区管理制度。
(1)房屋养护与维修的管理规定。
(2)维护住宅区环境的管理规定。
(3)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便民有偿服务。
(4)建设文明住宅小区。
8、业主委员会章程。主要内容包括:
(1)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目的。
(2)业主管理委员会的宗旨。
(3)业主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4)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程序。
(5)业主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及会员代表大会。
(6)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
(7)业主管理委员会的任务。
(8)有关补充说明。
1.不严格遵守轮值时间上下班,无故迟到或早退,遇有特殊情况不请假并未获主任同意;。
3.无论对待同事、访客、业主或租户,均不以礼相待或不保持良好关系;。
4.未经批准,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5.在工作场所内有不雅行为或动作,在公共场所大声噪吵的;。
6.工作时间内干私活或未经批准私自接待亲友;。
7.清洁工人员穿着拖鞋、高跟鞋或佩带金银饰物上班的;。
8.拉群结派造成同事之间不团结。
(二)有以下行为者,作书面警告处理。
2.要求(或替)别人打钟咭;。
3.在上班时间睡觉、闲逛或擅离工作岗位;。
4.使用客户专用的设备或物品;。
5.对同事或客户作出侮辱性言语或行为;。
6.遗失业主门匙或泄露客户资料(否则需同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7.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对工作内容有所隐瞒,接到业主投诉不迅速处理;。
11.不服从上级的指导及执行指定的工作;。
(三)有以下行为者,作即时解雇处理。
1.向业主索取金钱或勒索他人财物;。
2.恐吓、威胁或危害他人安危;。
3.在当值时间内私下为业主提供职责范围外的服务;。
5.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向外作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6.利用职务之便,私下为客户提供物业租售及其它中介服务并收取中介费用;。
7.在公司范围内有不道德的行为或交易;。
8.偷取公司、业主(住户)或同事的财物,经查实的(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在本公司范围内打斗、酗酒、聚赌、服食毒品或危害他人身心健康;。
10.向外界泄露有利公司竞争及机密的情况或资料;。
11.擅自标贴或涂改本部门或公司各类通告或指示,存心毁坏本部门或公司的财物;。
12.不遵守并不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及事项;。
(四)处理方式。
1.违反三次口头警告行为者,作一次书面警告处理;。
2.违反三次书面警告行为者,作解雇处理。
(五)程序解释:参照公司《员工手册》程序。
(一)行政安全管理条例。
1、安全工作包括上班的交通安全,办公地点的防火、防盗工作;。
2、员工上下班如自驾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每班负责人在下班时要亲自检查,并保证办公室所有电器的开关已切断;。
4、每班负责人在下班时要亲自检查并保证办公室的门窗已锁好;。
5、业主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除本部门主任(或以上人员)批准外,一律不许借阅。
(二)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条例。
2、在清理碎玻璃时,清朝人员一定要戴手套及不能着凉鞋;。
3、室外清洁人员在室外工作时,必须注意路面行车情况,尤其拐弯及路口位置;。
4、室内管家人员在与业主移交门匙时,必须做好签收记录及相关的核实工作。下班前,必须检查空置单位的防火及门窗、水电掣安全情况。
一、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晃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改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泊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及管理处经理、管理层员工的年度业绩目标依据上海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业绩目标由上而下依次分解制定的。由上下级共同制定《个人/部门年度业绩目标》(kpi关键业绩指标)。
2、各部门、管理处根据上海公司下达的业绩指标,结合部门、管理处工作目标和职责,由部门、管理处经理与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共同制定《部门、管理处年度业绩目标》(kpi关键业绩指标)。
1、公司业绩考核以月度计划考核和品质考核为基础。
2、管理处经理业绩考核包括计划考核和品质考核,其他管理层人员业绩考核实行计划考核(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上海地产公司下派财务经理)。
3、月度品质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业管理公司品质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4、月度计划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业管理公司计划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4.1计划考核类别:公司计划按编制者分为部门(管理处)计划和员工计划。职能部门、管理处工作计划与部门、管理处负责人的工作计划合二为一,合并为一张计划考核表进行编制、填报、考评。
4.2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月度工作计划表中考核内容分两部分:一是部门独立完成的工作,占60%权重;二是支持、配合各管理处及其他部门的'工作事项(对其他部门、管理处的支持服务),占40%权重。
(一)有以下行为者,作口头警告处理。
1.不严格遵守轮值时间上下班,无故迟到或早退,遇有特殊情况不请假并未获主任同意;。
3.无论对待同事、访客、业主或租户,均不以礼相待或不保持良好关系;。
4.未经批准,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5.在工作场所内有不雅行为或动作,在公共场所大声噪吵的;。
6.工作时间内干私活或未经批准私自接待亲友;。
7.清洁工人员穿着拖鞋、高跟鞋或佩带金银饰物上班的;。
8.拉群结派造成同事之间不团结。
(二)有以下行为者,作书面警告处理。
2.要求(或替)别人打钟咭;。
3.在上班时间睡觉、闲逛或擅离工作岗位;。
4.使用客户专用的设备或物品;。
5.对同事或客户作出侮辱性言语或行为;。
6.遗失业主门匙或泄露客户资料(否则需同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7.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对工作内容有所隐瞒,接到业主投诉不迅速处理;。
11.不服从上级的指导及执行指定的工作;。
(三)有以下行为者,作即时解雇处理。
1.向业主索取金钱或勒索他人财物;。
2.恐吓、威胁或危害他人安危;。
3.在当值时间内私下为业主提供职责范围外的服务;。
5.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向外作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6.利用职务之便,私下为客户提供物业租售及其它中介服务并收取中介费用;。
7.在公司范围内有不道德的行为或交易;。
8.偷取公司、业主(住户)或同事的财物,经查实的(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在本公司范围内打斗、酗酒、聚赌、服食毒品或危害他人身心健康;。
10.向外界泄露有利公司竞争及机密的情况或资料;。
11.擅自标贴或涂改本部门或公司各类通告或指示,存心毁坏本部门或公司的财物;。
12.不遵守并不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及事项;。
(四)处理方式。
1.违反三次口头警告行为者,作一次书面警告处理;。
2.违反三次书面警告行为者,作解雇处理。
(五)程序解释:参照公司《员工手册》程序。
(一)行政安全管理条例。
1、安全工作包括上班的交通安全,办公地点的防火、防盗工作;。
2、员工上下班如自驾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每班负责人在下班时要亲自检查,并保证办公室所有电器的开关已切断;。
4、每班负责人在下班时要亲自检查并保证办公室的门窗已锁好;。
5、业主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除本部门主任(或以上人员)批准外,一律不许借阅。
(二)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条例。
2、在清理碎玻璃时,清朝人员一定要戴手套及不能着凉鞋;。
3、室外清洁人员在室外工作时,必须注意路面行车情况,尤其拐弯及路口位置;。
(一)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三)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四)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六)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八)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建立健全物业保安服务规章制度,预防、维护样板范示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及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辖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管辖的区域。
第三条保安队长岗位职责。
(一)熟悉各岗位防范情况,了解各岗位治安动态,对队内的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何处设岗,加岗提出建议,对队里每一个保安员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上岗前集合本班队伍,检查着装。仪容、佩带值勤标志、检查保安员装备完好程度,按岗位要求上岗值勤。
(三)负责对各岗位保安员交接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四)工作时负责各岗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负责检查岗位上岗情况,岗位发生事件队员处理不了的问题,由队长妥当处理。
(五)对违反《保安员条例》工作不负责任且无组织、无纪律的保安员,按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同时上报总经办并做好记录。
(六)熟悉本队情况,了解队员的思想,搞好队员上岗前的业务指导。
(七)对部门领导的工作指令要绝对服从和支持,提倡给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良好的作风,不定时召开工作会,总结经验教训,布置下一步工作。
(八)写好值班记录,对重大治安状况要及时报告,负责检查落实工地、样板示范区、临建办公区域的防火安全。
(九)队长对本队内工作负责。
第四条保安员岗位职责。
(一)保护服务单位的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
(二)保护服务区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四)把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保安组织。
(五)做好服务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严格遵守辖区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未公开的事,要严格保密,不得在其他人员及客户面前谈论内部情况。
(七)与客户交往只限于服务性礼节,不能过于亲近,未经组织许可不得同任何客户有其他来往。
(八)不准以工作之变的任何方式,向客户索要钱物、小费或提供违法之便。
(九)不准私自接受客人赠送的物品,如谢绝不了应及时报告,一切赠品一律上缴。
(十)不准参与客户(业主)或其他任何违法乱纪得行为。
(十一)保安员拾到任何物品、钱财都应上交公司。
(十二)保安员上班必须着整洁的工作服,佩带值勤标志,不准留长发、胡须、指甲。
(十三)有事必须先请假,不准用电话请假,他人代假,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十四)保安员的工作期间,非自身受到侵害时不得使用警具,更不能超限度使用。
(十五)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礼貌的对待每位业主,树立良好的保安员形象,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准先动手打人。
(十六)上班时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上岗,各岗位配发用品须妥善保管,损坏按价赔偿。
(十七)对任何记录及投诉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上报。任何人不得隐瞒、涂改、撕毁假造,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报复他人。
(十八)上班期间,喝水和上洗手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换班吃饭不得超过六十分钟,每班次十二小时。
(十九)熟悉业务,记牢有关电话号码、联络信号,处理事故程序,发生火警、盗警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听从指挥,各岗位要密切配合,参加抢救或缉拿等工作。
(二十)要认真学习有关知识,增加法制观念,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的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一)协助调解住户之间的纠纷。
(二十二)讲文明礼貌,教育住户遵守住宅区的各种规定,共同搞好住宅区治安管理,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保安员职责。
第五条巡逻岗位职责。
(一)当值班巡逻员要认真对所辖区域、楼层进行仔细巡查,发现可疑人或事,要礼貌查询或做好监控,但不能无故进入业主(用户)房内。
(二)检查治安、防火、防盗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机房门、电井门等是否有损坏和关闭,如无关闭,应将其关闭。
(四)检查走廊、消防楼梯等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公用通道灯光是否有熄灭现象。
(五)检查电器开关、水笼头、门窗是否关好,若无,请随手关好。
(六)制止业主(用户)在走廊燃烧香纸,随时查看装修队、施工队是否违章装修或违章施工。
(七)负责巡逻区域的车辆安全,绿化带是否践踏,以及公共设施是否被人损坏等。
(八)巡查人员每天都对巡查内容进行登记,属于损坏或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队长,队长在每天或工作例会时交与管理处处理。
(一)保安人员在必要时,查询进入小区的陌生人,并向业主解释,以加强小区内治安管理,若有失敬及不便,敬请谅解。
(二)本小区按规定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小区,严禁小摊小贩进入小区叫买叫卖。严禁废品收购人员及可疑人员进入小区,实行24小时保安巡逻和电子监控,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实行登记制度,亲友来访须经住户同意方可进入小区。
(三)为保护小区住户家庭财产安全,住户从小区搬出物品时,须请业主到物业办公室办理放行手续并领取物品出入证,非小区住户人员携带贵重物品进出需要出示票据和登记,对未办理物品放出手续或未登记者,值勤人员有权利拒绝放行。
(四)严格落实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查询,非住户机动车辆(除消防、救护、执行公务警车、清洁和特许的车辆外)其它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准驶入住宅小区。
(五)装修人员和临时人员必须办理出入证,由住户作保证,拉运装修材料的车辆白天必须由业主引领进入,夜间不的进入,大件物品必须有出门证可放行。
(六)门卫室是小区的窗口,是保安的主要岗位,保安员要认真行职责,对出入小区的人、车辆进行查询、登记、管理,并做好值班日志、监控巡更、交接班记录等,严禁外来车辆和出租车进入小区,保安门卫人员应该尽忠职守,坚守岗位,确保安全,不得睡岗,不得在岗期间吃零食,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一)队长提前15分钟集合全队人员,清点人数,整理着装,队长要简单扼要交待上岗工作,提出注意事项,队员对待的相关内容清楚后方可上岗。
(二)队长带队到各岗位,接岗人员距下岗人员1.5米处,立正敬礼进行交接,认真查看上一斑记录,听取上班值勤情况的报告。检查通讯器材和岗位上的各种设备,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对上班遗留问题,及时向队里汇报。
(三)交接清楚后,在30分钟内巡查完各岗位,对上一班遗留问题及时了解清楚,掌握情况后逐一进行处理。
(一)请假人需书面申请(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二)请假条应注明外出事由、外出、归队时间,经队长确认签字。
(三)不按时归队或不经批准私自外出者按旷工处理。
(四)旷工一次扣除当天工资,另罚款三十元。
(五)队员外出每天只限一人次,由队长安排,超过比例由公司批准。
(六)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请假时间向队长/公司电话申请。
(七)队员外出未按时上班的,队长、公司都有权做出处理。
(八)队员私自不请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自己承担。
第九条考勤制度。
(一)保安员实行24小时制,两班倒制,分白班夜班,每班12小时,每周日转换班次。
(二)上班时间白班:早7点――晚7点,早班中午吃饭一小时,11―12点。下午下班后用餐。上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三)保安员工资现执行标准,基本工作元,全勤奖元,电话费元,(工龄工资满一年,每月元依次类推、待定)。
(四)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全月出勤30分,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及每分1元,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扣完本项分数及扣发全勤奖。请事假一天扣2分,请病假一天扣5分。请事假1天,病假3天以上,扣全月出勤分值。旷工一天取消当月出勤分值。
第十条学习训练。
(一)坚持每星期二、四下午学习,内容以《保安工作条令》、《管理工作细则》和消防知识为主,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二)坚持每周五晚上召开全队例会,对本周工作小评,对下一周工作进行安排。
(三)坚持每天和队长联系,听取班长工作汇报和意见。
(一)对保安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一定成效的。
(二)在工作中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遵守工作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
(三)工作中秉公办事,廉洁奉公,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抚行职责,完成任务出色的。
(四)在值勤中及时发现火险,火情等事故苗头,并及时果断处理的。
(五)积极参加训练、学习培训及工作的。
(六)积极配合班长做好各项工作,内务卫生评比优胜者,当月评比无扣分、被评为标兵的。
(七)在工作中遇到违法犯罪分子敢于斗争,机制灵活,舍己为人或好人好事表现突出的。
(八)其他应给与奖励。
第十二条奖励方式。
口头表扬,物资表扬、报公司表扬。
(一)无故迟到、早退10分钟或10分钟以上分别扣2分,30分钟为矿工。
(二)当班时仪容不整,未按规定着装,服装不整洁,未佩带工号牌扣1分。
(三)当班时间睡觉和脱岗、串岗、坐岗、做与值勤无关的事,不足10分钟且未造成损失者,扣2分,超过10分钟或造成损失的另作处理。
(四)交接班手续不全,未按规定交接班的,交代不清的且未造成损失的,扣1分。造成损失的另作处理。
(五)当班期间,服务意识差,态度不好,文明礼貌不够的,遭业主(用户)合理投诉的,扣2分,情节严重的另作处理。
(六)巡逻或上班不认真,不按规定签到巡查的.且未造成损失的,扣3分,造成损失的另作处理。
(七)违反保卫员职责规定其他内容的,且情况轻微的,扣2分。
(八)公司领导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将严肃处理。
(九)违反1―8条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由保卫部按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十)无故不参加训练、学习、培训者,扣2分。
(十一)无故迟到、早退者,扣2分。
(十二)学习、训练时不认真,态度不端正,不听从指挥,故意捣乱者扣3分,视情节轻微重屡教不改的另作处理。
(十三)训练、学习业务考核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两次者,每次扣2分。
(十四)违反其他学习、训练制度的,由保安部做出处理。
(十五)违反以上条款扣分两次以上者,保安部另做处理。
注: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制度,及处罚条令中其他项目的,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处罚方式。
书面警告、扣分、其它处理。
注:奖惩制度与考核标准分值有冲突不统一时,取两者平均分值做依据。
第十五条保安员警用器材。
(一)保证对讲机警用器材功能完好,使用正常,由专人统一领用、配发、送检、保养。
(二)对讲机只能提供部门管理者,当值班上班人员使用,严禁用作其它用途,特殊情况由保安负责人同意方可。
(三)对讲机严格规定频率,严禁保安员、干部私自拆乱调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对讲机电池充电6小时以上可使用,充电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五)保安员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六)专人领用对讲机自行负责维护保养。
(七)保安员要爱护使用警棍,严禁使用警棍嬉戏打闹,或给他人玩耍。
(八)警棍只能提供保安员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
(九)警棍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保安负责人批准的,严禁携带警棍外出,一切责任由提供者负责。
(十)保安员要爱护使用手电筒、雨衣、雨鞋,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己用。
(十一)对雨天用过的雨衣、雨鞋要及时用抹布擦拭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当班负责人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用布擦拭干净并将电池抠出。
(十二)交班时对对讲机、警棍、雨衣、手电筒、雨鞋进行检查后,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在《保安员值班记录》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条保安员服装使用规定。
(一)保安员服装冬季、夏季制服使用期限均为2年。
(二)帽子、领带、精神带、肩章、臂章等佩戴使用期限为2年。
(三)保安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应按折旧缴纳折旧费,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四)保安人员入职时,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
(五)保安人员入职服务不到6个月(含六个月)离职时,扣回服装费用80%,服务满6个月,不满12个月时,扣回服装费用60%,超过一年减免服装折旧费用。
(六)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标准被辞退或在工作期间违反管理规定的要按上述标准办理。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变化缩减保安辞退人员,不收取服装折旧费用,但旧装应交回公司。
(七)扣回的服装费从保安人员辞职的结算费中扣取。
(八)服务时间从试用期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九)服装折旧费应由行政人事部计算结算工资时,负责扣减并通知财务发放清算工资。
(十)冬季进入公司的保安,4月1日前配发夏装,夏季进入公司的保安人员10月1日前配发冬装。
(十一)保安服不得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服不得混穿。
(十二)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袖章等标志不同制服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保安员身份或执勤员的标志,物品。
(十三)冬装(制服尼)一套120元,普通白衬衣30元,领带(拉链式)8元,夏季一套98元配(佩饰男69.6元女79.6元)精神带12元,男式贝雷帽连帽徽43元,女式卷沿帽53元,臂章6元肩章(一对)8.6元。
第十七条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凡遇突发事件(指火警、凶杀、抢劫、勒索、打架、闹事、伤亡或重大纠纷等),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值主任。
(一)火警。
1、如发现火情,保安员应迅速赶到现场,立即报告消防控制中心及管理处负责人,保安员(班)组织人员扑救,同时根据火灾现场情况,拨打报警电话,并立即报告管理处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
2、迅速封闭现场,尽快疏散业主(用户)或其他人员。
3、如有发现罪犯要奋力擒拿。尽可能利用一切消防设备控制灾情直到扑灭。
4、为警察和消防车辆安排好进出口路线,登记抵达时间、人员、数量、灭火时间。
5、火灾扑灭后,要继续保护现场,劝说周围群众离开现场。
6、尽可能地阻止记者拍摄有损辖区声誉的照片或录像。
7、事后应协助公司及有关部门查找火灾的原因。
(二)谋杀。
1、全体保安队应以辖区及业主(用户)的生命财产为己任,如发现谋杀案应立即报告保安队长、管理处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公安机关。
2、维护现场,劝令闲人迅速离开,等待警察和医生到来。
3、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且保护好现场。
4、如发现凶手要奋力擒拿。
5、权利协助警察的工作,如有目击提供或传闻证据在握,在管理处主任或相关负责人的同意后可提供有关人员资料。
6、不要干预事件现场,记录一切细节,包括发现时间、目击证人等。
7、技巧地阻止记者拍摄有关损害辖区声誉的照片。
8、在停车场安排好有关单位车辆停放,登记有关人员姓名、单位、车牌号码及抵达时间。
9、如公安机关提取被害者的财务,保安员有权要求其给予清单的复印件本,若被害人及亲属问及,可予恰当答复。
10、保安队长须书面报告管理处领导,有关事件的过程及处理情况。
(三)打劫。
1、在辖区范围内,如抢劫者携带武器,保安员应迅速报告保安队长、管理处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公安机关。
2、发现抢劫者配有汽车或摩托车应:记录下车牌号码、颜色、车辆型号、人数及性别,当其逃跑时,应紧紧跟踪,详细记录一切情况。
3、保安员要保持清醒头脑,注意观察抢劫者的面貌、衣着及明显特征,看准时机奋力擒拿罪犯。
4、警察抵达后要全力协助进行搜查,对犯罪分子留下的一切物品不要移动,并保护好现场。
5、劝令围观者迅速离开,给警车或救护车安排正常路线。
6、保安员应联系救护车及时将业主(用户)送往医院。
7、保安队主管(队长)就全部事件过程书面呈报管理处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殴打暴力事件的处理程序。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武力冲突或争吵。
2、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马上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最快的方式报告大厦保安中心,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3、保安中心接报后视情况派适当数量的保安员立即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往保安中心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尽快报派出所。
4、斗殴事件中如大厦的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5、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6、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医院。
(五)盗窃等破坏事件的处理程序。
1、巡查发现或接报大厦内有人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方式尽快报告大厦保安中心,简单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2、保安中心接报后,应迅速派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到场制止,设法抓获肇事者,带往保安中心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并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一)保安员的礼仪。
1、概述:保安礼仪是保安员文明行为的道德规范与标准,是保安员的生活行为规范与待人处事的准则,是对保安的义务、仪表、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是保安员道德品质、文化素质、文化素养,教养良知等精神内涵的外在表现。它不仅是衡量保安员道德水准高低和修养程度的尺度而且也是衡量保安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所以保安礼仪不仅代表保安员的个人形象,更代表保安部队伍的整体形象,是保安服务业赢得声誉和客户信赖的具体条件。
2、特点。
(1)保安礼仪以个人为支点。
(2)保安礼仪以尊敬为原则。
(3)保安礼仪以修养为基础。
(4)保安礼仪以美好为目标。
(5)保安礼仪以长远为方针。
3、保安员的行为举止。
保安员的行为举止体现的是保安的精神风貌和素质修养,也是保安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
(1)值勤中与人交谈时,态度要和善语气要亲切,言辞要得体,给人以礼貌表示。
(2)坐姿大方,在执勤中,坐姿要舒展、自然大方。
(3)站姿端正,站立值勤时,应收腹、直腰、挺胸、双肩稍后放平,双肩自然下垂,保持身体端正,给出人一种轻松自然的感觉,体现出保安的雄姿。
(4)行走稳健,行走时,身体要直立,抬头挺胸,平视前方,两腿有节奏地交替向前迈进,步伐应自然稳健。
(5)谈话自然,保安员无论在任何场合谈话中,态度要诚恳大方,亲切自然,语辞平和,问候用礼貌语言。
4、保安员的仪容卫生。
(1)服装要整洁,穿着要合体、衣领、袖口要保持干净,不要将袖口、裤腿卷起来,衬衣下摆不外露。不得披衣、敞怀,保安制服和便服不得混穿。
(2)上岗执勤着装规范,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着保安制服,佩戴好武装带、防止器械以及帽徽、肩章、领花、胸卡;要扣好领扣和领钩;如穿开领制服,必须内穿衬衣,打好领带。着制服时不得戴耳环、项链、戒指等饰物,不得描眉,涂口红、擦胭脂、染指甲。
(3)注意个人卫生,头发要勤梳理,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和长发、胡须、指甲要经常修剪。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乱扔烟头、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及倒剩菜饭、脏水,不要在执勤时擦鼻涕,刷牙齿,脱鞋袜,吃东西、吸烟,不要在烟火禁止和公共场所吸烟。
(二)物业管理常用的礼貌用语。
1、见面语:“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您好”、“很高兴认识您”、“请多指教”、“请多关照”等。
2、感谢语:“谢谢”、“劳驾了”、“让您费心了”、“实在过意不去”、“麻烦您”、“感谢您的帮助”等。
3、致歉语:打扰对方或向对方致歉:“对不起”、“请原谅”、“很抱歉”、“请稍等”、“请多包涵”等。
4、接受对方致谢致歉时:“别客气”、“不用谢”、“没关系”、“请不要放在心上”等。
5、告别语:“再见”、“欢迎再来”、“祝您一路顺风”、“请再来”等。
6、接听电话时:“您好,xxx管理处;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请问您贵姓?”当听不清楚对方说的话时:“对不起先生,您刚才讲的问题我没有听清楚,请您重述一遍好吗?”
“先生,您还有别的事吗?”“对不起,先生,我把您刚才说的再复述一遍,看妥不妥当?您能听清楚吗?谢谢您,再见。”
7、当对方要找的人不在时:“对不起,他不在,有什么事情需要我转告他吗?谢谢您,再见。”
8、用户电话投诉时:“您好!xxx物业管理服务处。请问您是哪户的业主(哪家公司)?先生,请问您贵姓?请告诉我详情,好吗?对不起,先生,我立即处理这个问题,大约在xxx时间给您答复。请问怎样与您联系?您放心,我们会立即采取措施,使您满意。很抱歉,给您添麻烦了。谢谢您的意见。”
9、用户来访投诉时:“先生,您好!请问我能帮您什么忙吗?先生,请问您贵姓?您能把详细情况告诉我吗?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
如职权能力不能解决时:“对不起,先生,您反映的问题由于某种原因暂时无法解决,我会把您的情况向公司领导反映,尽快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10、当投诉不能立即处理时:“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我会马上把您的意见反馈到有关部门处理,大约在xxx时间内给您一个答复。请您放心。谢谢您的意见。”
(三)保安员的考核标准。
1、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物业小区保安队伍的管理机制,加大对保安队员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辖区内物业小区保安服务的特点、任务、职责,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2、考核办法。
(1)物业小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结合居住小区的实际情况,严格考核。
(2)考核实施实行扣分罚款制。
(3)在考核中,对于违反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每扣1分,罚款1元,并在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4)考核实施采取定期考核,随时抽查的办法,对于发现的违纪违章现象,由考核人员填写扣分、罚款通知单,并由部门主管负责人签字确认,送交财务,实施扣款。
(5)保安员在工作中,对于超出违反考核细则规定以外的条款,按保安有关规定处理。
(6)对于保安员违反考核规定,罚款资金由财务专门账目单独保管,此项罚款资金用于奖励工作突出有贡献的保安人员的奖励。
3、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每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
(2)不请假、无故矿工扣4分;并扣除当天工资,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3)在交接班过程中,不按规定面对面实地交接,而进行信誉交接的每人各扣3分。
(4)交接班记录簿不按规定认真填写,乱画字迹不工整,违者扣2分。
(5)对于保安器具,如警棒、电筒以及日常办公用品随意损坏,丢失、除按价赔偿外,损坏丢失者扣4分。
(6)在执岗过程中不按工作程序巡视,发生一次扣4分。
(7)不按规定时间巡视,巡视时间次数与巡视记录等填写不符,每人各扣3分。
(8)在当班中不请示,随意脱岗,办私事扣5分,累计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9)在值班中,执勤室内务不整洁,物品不按要求摆放,当班者每人各扣2分。
(10)在执岗中形象不佳,不按规定着装,保安服与便服混穿,发生一次扣3分。
(11)严格认真执行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的保安用语规范规定,不按规定用语,每发生一次扣2分。
(12)认真牢记保安执勤纪律“八不准”,对于违反其中任何一项,分别根据情节扣4~10分,严重者清除保安队。
(13)在巡逻执勤中,严格落实“保安员巡逻工作规程”,不按保安员巡逻工作规程执行的,每违反一项扣3分。
(14)在巡逻中列队不整齐,仪表不端正,形象不佳每人扣1分。
(15)在当班中带酒气上岗扣5分。
(16)当班中饮酒扣l0分,并予以辞退。
(17)在当班执岗中,对于发生的问题,按有关规定不及时上报的扣4分。
(18)对于公司、物业小区组织的公益性活动,以及公司组织的学习、培训、开会、按规定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又没有经过领导审批的,不参加一次扣5分。
(19)在保安服务中,不按规定进行文明服务,居民有效投诉扣3分。
(20)在工作中相互之间不协调,不支持,不团结,而影响工作造成不良反映的,对责任者根据情节扣4―8分。
(21)在工作中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扣10分,严重者清除保安队伍。
(22)对于公司组织的正常政治、业务、军体等学习和培训,在考核和考试中,按规定要求没有达到标准和不及格者,每一项扣5分。
注:奖惩制度与考核标准分值有冲突不统一时,取两者平均分值做依据。
(四)保安员的聘用。
1、保安员的招聘原则。
(1)统一标准原则。
在保安人员的招聘和录用工作中,要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录用程序和手续。只有坚持一个标准,才能招聘到素质较好的保安人员。要坚决反对和抵制招聘工作中拉关系、走后门,把那些不符合保安人员条件和标准的人招进保安队伍。
(2)公开招聘原则。
为确保招聘质量,堵塞招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招聘原则,为被招聘人员提供一个平等、竞争机会。将招聘条件公布于众,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或公开考试、考核,使之在社会的公开监督下进行招聘,以保证招聘质量和保安队伍素质。
(3)择优录用原则。
在公开考试、考核的基础上,对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的成绩应按照从高到低予以公布,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根据招聘的数量和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
2、保安员招聘的条件和标准。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应聘保安须具备下列条件:
(1)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2)身体健康。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4)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者资格。
(5)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发给的《保安员资格证》。
3、应聘保安员应出具的证明材料。
凡是参加应聘的保安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
(2)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3)《保安员资格证》。
(4)有效的学历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
4、招聘保安员的程序。
招聘录用保安人员,除按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外,为保证保安队伍的纯洁和高素质,具体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招聘和录用。
(1)确定招聘人数和招聘条件。
保安服务根据自身规模的大小,场所和师资情况,本地区客户的需求量,首先要确定招聘的人数。然后按照专业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招聘条件。
(2)发布招聘公告或启示。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好中选优,确保招聘质量,在招聘人数和条件确定之后,即可发布招聘公告或启示。
(3)进行面试、目测、体检。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应招人员应进行当面谈话、观察或通过问话进行测试,面试目测要事先制定目测的程序和方案以及具体依据的条件和标准。要防止冒名顶替和面试目测不严的情况出现。体检要严格依照保安员的身体健康标准,在有关单位和医院的密切配合下,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和检验,看其是否符合保安人员的身体健康要求。
(4)进行文化和智力测验。
这项工作包括出题、组织监考、评卷、登分等项事宜。
(5)政审、录取。
对面试、体检、考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要按照保安人员的政审条件和程序进行政审,审查其是否符合保安员的政治标准和品行标准。在政审合格后,依照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录用。凡被录用者,应发给录用通知书。
(6)签订聘用合同。
凡决定录用的,保安应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合同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由于保安人员的流动性大,为防止聘用后发生纠纷或问题,所以可以实行担保制度,即在签订聘用合同前,由被录用者提出一名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固定住所或工作单位、政治上可靠、作风正派的人作担保。
(7)试用期的考察。
在签订聘用合同前,要明确告知被聘用者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考察,才能成为正式的保安人员。在试用期间,如果发现不符合保安人员条件或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予以淘汰。
物业公司规章制度(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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