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清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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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经验总结
加强领导多措并举
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年,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的正确指导下, **市
劳动监察工作紧紧围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心,不断调整 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监察工作机制,狠抓清理拖 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日常巡视检查用人 单位**户次,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份,督促指导签订劳动合同**份,受理投诉举报案件**起, 为**名劳动者追讨工资**万元。其中: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 件**起,涉及劳动者**人。**市劳动监察大队被人社部、公 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 **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人民网、《 **
日报》、《燕赵都市报》分别以“ **劳动监察大队为**名农
民工追薪**余万”、“讨要工资有底气有靠山”、“确保农 民工春节前拿到工资”为题对我市劳动监察工作进行了报 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随着我市城镇化建设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进程的不 断深入,建设项目急剧增多,劳资矛盾纠纷随之增多。如何 规范建筑企业的用工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行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 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监察 工作,把做好劳动监察工作作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 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我们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站在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加强领导,健 全组织,强力推进劳动监察工作。一是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 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二是成立了由主 管局长任组长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 体负责协调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三是制定了《追讨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重点、 保障措施等内容。四是进一步完善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 急预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应急范 围、处置程序等内容;五是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应急机动 小分队,负责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由于各级领导重视,组 织健全,措施得力,保证了劳动监察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为有效防止建筑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 生,我们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一是制定并以 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市建筑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与建设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提 供了政策依据。二是建立六项制度:①工资保证金制度。所 有在建项目开工前必须交纳不低于工程合同价款 2%的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年建设项目共缴纳
工资保证金**万元。②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定 期向人社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报送本单位工资支 付书面材料。③农民工权益告示制度。为建筑工地印制统一 的农民工权益告示牌。告示牌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 人姓名、直接负责人姓名、建设项目或承包单位、工资支付 时间、工资保证金交纳情况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电话 等,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进行悬挂公示,接受农民工 监督。④举报投诉制度。制定了《劳动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制 度》,建立了 300平米的投诉举报接待大厅,极大地提高了 接待承载能力。⑤投诉举报办案制度。制定了《劳动监察人 员工作职责》、《劳动监察办案程序》,坚持有案必查,有 查必果,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
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⑥快速办案制度。坚持做到 闻讯赶赴现场快,调查取证协商快,解决问题平息事态快。
市内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保证在 30分钟内赶赴现场,调查原因,稳控事态,依法处理。对现场能解决的问题,当场提出 处理意见,对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在 24小时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防止事态继续扩大。
三、加强建设,夯实基础
一是监察队伍不断充实。 **市劳动监察大队成立于 **
年,编制为10人,资金来源为自收自支。近年来, **市委、
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后为大队调入 30多
名年富力强的监察员。现实有 56人,其中大中专以上学历
的47人。为加快“两网化”建设,招用 10名见习岗位大学
生担任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供 了有力保障。
二是办案工具齐全配套。为便于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 装备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用车辆,同时,配备了全新的桌 椅、电脑、打印机、数码摄像机、数码照像机等办公设施, 还积极申请资金购置交换机、 架设光纤用于“两网化”建设。三是工作制度科学完善。制定实施多个内部规章制度。
包括业务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 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制度等,做到了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化、 规范化。四是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 积极开展读书读报活动,提高监察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 平。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全面提高监察员业务 素质。定期对监察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年审与执法程序、 劳动保障监察知识等业务培训,增强监察员的综合分析、组 织协调和执法办案能力。
建立竞职上岗制度,通过严格考试、 考核,选拔一批素质高、作风硬、能力强的监察员担任主办 监察员,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四、多措并举,严格执法
当前劳动用工形势错综复杂,特别是建筑领域存在用工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招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 人、不参加社会保险、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严重 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规范建筑领域劳动用工行为, 我市多措并举,严格执法,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突出法律宣传,不断增强民工维权意识。一是采取上街 宣传、走乡入企等方式向群众大张旗鼓的宣传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通过开办培训班等方 式,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广大从业者进行公共基础和就业知识 的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整体素质,营造了良好 的就业维权氛围;三是为方便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投诉,专 门设立了投诉、咨询电话,在 **电视台、**电台、《**日报》 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且开辟专栏,对严重违反劳动保 障法律规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 识。突出日常巡查,加强工资支付常态监管。
每到一个单位, 都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在查处问题的同时,积极帮助用人单 位完善相关手续。一是督促用人单位完善劳动用工、就业准 入、社会保险等手续;二是向用人单位特别是施工企业负责人讲解工资支付流程。教育和引导施工企业不能将工资发放 给“小包工头”或班组带班人员,工资发放时,应有农民工 本人签字或按手印,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将工资表至少保存 2年以上。三是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身份核查登记制度,对所招 用的人员进行认真身份核查登记,并妥善保管,以备后查。
四是建立守法诚信档案。对日常检查用人单位的遵守劳动保 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台帐记录, 并输入微机,实行分类管理。突出专项检查,加大劳动权益保护力度。一是开展清理 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联 合执法,检查职业介绍组织和机构 7所,通过查处,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组织**所;收缴广告牌**块;收缴求职登记 表3本;销毁招工信息**余份。二是大力开展“春暖行动”。
通过上门监察、上街宣传等方式,向广大农民工发放《劳动 合同法》宣传资料**余份。三是大力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 险专项活动。我们集中力量对我市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全面 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此项专项行动 共检查用工单位**户,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 知书》**份。四是大力开展追讨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始终 把为农民工追讨工资作为维权的重点工作来抓,特别是“两 节”前夕,劳动监察大队全队齐动,对全市建筑工地实施拉 网式全面检查,准确掌握了各工地施工地点、开发企业、施 工单位等情况,并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突出要案专查,协调联动查处恶意欠薪。实践证明,由
于劳动监察部门权限有限,对违法企业缺乏有效的强制手 段,如果没有其他部门的支持配合,很难及时有效维护农民 工权益。**年底,**、**等**多名农民工在某住宅小区工地务工 期间,被某建筑公司拖欠工资 **万多元,多次讨要无果的情 况下来到**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调查,该住宅小区的承建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了 **和
**,并于**年**月签订了分项班组责任书, 约定了工程内容、
承包价格、工程总造价及拨款方法,实际就是分包合同。李 某称因承建方拖欠其工程款,导致工人工资被拖欠。经双方 核对帐目,李某、张某二人已完工程量应得工程款 **元,由于**二人提供工人工资实际为**元,承建单位将工资表经** 二人签字确认后,直接发放的工人手中。但李某在工人支取 工资后,又以工资不够发为借口采取欺骗手段将部分工人的 工资要回,事后并未向上述工人发放工资,导致此次投诉发 生。**年**月**日,监察员分别对分包人**下达了《劳动保 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与工人核对账目, 结算工资,但其拒绝执行。鉴于上述情况,承建单位拨付的 工程款,分包人李某、张某完全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资,但在 规定期限内拒不支付,并且涉及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拒不 支付劳动报酬。随后监察员以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 公安部门进行移交,且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对李某进行拘留。过去的一年,我们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取得了一 定成绩,但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做好 此项工作任重道远,只有加强机制建设,注重前期预防和法 律法规的落实,才能有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上是我市在处理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中的几 点体会,不足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相关热词搜索:;根治欠薪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兑现到位,确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完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办事处主任张海涛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周子阳同志为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经济发展办、市监所、建设环保办、专职人民调解员、人社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部署落实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具体分三步走:
1﹑宣传排查阶段(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领导小组成员抽调人力,深入我街道范围内的用人单位进行广泛宣传,登记好日常巡查记录表及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记录表,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
2﹑执法检查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20日)。在前阶段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对每个用人单位进行逐一检查,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进行双方协商或调解,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拿出可行的,使双方都能接受的实施方案。
3﹑总结阶段(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2月8日)。对前阶段执法检查中未能够解决的问题进行实时跟踪督查,直至限期解决。
三、行动措施 对本实施办法,我们将坚持每日一排查,每周一会办制度,对恶意拖欠﹑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要申请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确保我街道不发生一例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上访的事件,维护我街道乃至全县的和谐稳定发展大局。
相关热词搜索:;垫资施工工程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要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资现象,必须杜绝垫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资金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但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往往对施工单位提出垫资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也甘愿如此,这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但问题是,垫资施工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7条只是笼统地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进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垫资行为进行规避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使垫资施工的行为从源头得到遏止。
1、可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
2、还可运用市场机制预防新增欠款,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一旦业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将由为业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以确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现在一些施工单位给农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费,具体工资到年底一次性支付,这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作为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整顿年薪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这是从源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如果把不签订劳动合同归咎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恐怕是极不公平的。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不愿因一纸合同而舍弃眼前的挣钱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而受其约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强制企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对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应有的处罚。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机关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进行改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与法律缺少相应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关法规,雇主不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内地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达到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严重者予以刑事惩罚。
从理论上讲,拿不到工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诸多的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漫长的审理时限、期间在城里的生活花费等等,还有“裁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使多少本来想依靠法律维权的人退避三舍!农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找仲裁司法部门,是因为农民工们没有时间没有钱去仲裁打官司。农民工索要工钱的时间性很强,他们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节时开始索要工钱,由于回家时间紧,因而耗时耗力、程序烦琐的“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讲并不现实。为快速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关仲裁司法部门应为农民工建立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让法律真正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
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深入推进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9月1日,在全市开展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重点,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恶意拖欠工资行为,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实现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形势明显好转,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行动范围。全市使用农民工的各类建筑企业(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
(二)专项行动内容。检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落实情况;
检查建设领域未批先建、开工手续不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不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帐户等违法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足额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专项行动采取联合执法、实时督导方式,即市执法督导组与各县(市)区执法检查组共同对所辖区域内的建筑工地进行联合检查,对所有建筑项目一个不漏地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专项行动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自查阶段(2020年6月1日至6月10日)。采取媒体报道、散发宣传单、集中宣讲等形式,进一步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要求用人单位对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二)排查督导阶段(2020年6月11日至7月25日)。各县(市)区人社局、住建局、审批服务局、综合执法局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执法督导组,划片包干,集中力量对建筑项目进行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并下达责令整改执法文书。市执法督导组将由人社局、住建局、审批服务局、综合执法局抽调人员组成,将不定期到各县(市)区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跟踪督导、协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各执法检查组要建立专项行动检查台账,认真填写《建设领域劳动监察专项行动排查登记表》、《建设领域劳动监察专项行动排查汇总表》。
(三)案件查处与曝光阶段(2020年7月26日至8月20日)。各县(市)区检查组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对已下达执法文书的企业进行复查,对仍存在严重违法、拒不整改、阻挠监察行为的企业,列为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上报执法督导组,实施联合惩戒。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向媒体予以曝光,将其列入“黑名单”并记入劳动保障监察诚信档案。
(四)总结上报阶段(2020年8月21日至9月1日)。各县(市)区检查组要对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按时将专项行动书面总结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党中央赋予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各县(市)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明确工作任务、确定检查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充实一线监察人员,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检查。
(二)强化统筹协调。要按照属地、属事、属人管理的原则,领导带头,明确责任,对辖区建筑企业进行无缝排查检查,严厉打击欠薪行为;
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通报推进欠薪案件进展情况,协调整改落实。
(三)严肃查处欠薪案件。要建立检查企业工作台账,逐一落实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做到发现欠薪问题不解决绝不销账。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拒不改正的企业,劳动监察机构要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处以行政处罚;
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住建局要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各环节管理,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新开工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的监管,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把工程结算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过程结算,对长期拖延工程结算和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建设。
(四)认真做好专项行动总结工作。各县(市)区要分别于2020年6月28日、7月28日、8月28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检查用人单位户数、涉及农民工人数、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拖欠总额、补发工资人数、补发数额及分析总结等)报送至银川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仲裁监察科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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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清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大全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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