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职务岗位职责精选(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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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1 00:00:00    小编:达利奥利奥

最新职务岗位职责精选(优秀9篇)

小编:达利奥利奥

每天坚持阅读,会不断提升我们的语文能力。如果我们想写出一篇好的文章,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小编精心挑选了以下几篇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职务岗位职责精选篇一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

(2)做好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分汽缸的阀门、供水泵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年度检修工作。

(3)坚守工作岗位,任何时候都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按照规定做好巡检,并做好各种运行参数的记录。

(4)做好锅炉房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做到文明生产。

(5)不断学习新技术,提高司炉水平,做到勤检查,勤调节,保持锅炉压力稳定,做好节能工作。

(6)在运行中锅炉或附属设备出现严重故障,应立即向值班长汇报,并一起参与故障的排出。

(7)每班必须排污1次,但不得在用汽高峰时排污,排污量根据炉水分析决定。

(8)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1次。

(9)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10)负责锅炉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11)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职务岗位职责精选篇二

每年办理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3月1日至15日受理材料,4月核发证书;下半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受理材料,9月核发证书。

收费标准。

认定费:初级280元/人次;中级450元/人次。

受理条件。

1、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或广东省高等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强调一点:毕业生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要对口,否则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不予认定。

2、专业技术初次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申请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对应:

(4)获得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符合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获得博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工程师资格条件。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五)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六)虽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优秀设计奖三等奖以上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3.主持或主要参加大、中型企业中型以上项目的研究、设计、建设、更新改造,实施后。

取得良好效果。

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四)虽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者。

2.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优秀设计奖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3.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建设、更新改造工作,其设计水平、施工技术、工艺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得到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注册电气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考试。

第七条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九条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

第十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注册。

第十二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向电气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电气专业委员会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由建设部统一制作,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电气专业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申请人经注册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

电气专业委员会应将准予注册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第四章执业。

第二十条注册电气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电气专业工程设计;

(二)电气专业工程技术咨询;

(三)电气专业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电气工程的项目管理;

(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一条注册电气工程师只能受聘于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注册电气工程师有权以注册电气工程师的名义从事规定的专业活动。

第二十六条在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形成的主要技术文件,应当由注册电气工程师签字盖章后生效。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三条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或相近专业(指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第五条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考核与聘任。

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含义是什么?

答:考核即考查审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是指行政领导或人事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思想品德、履行岗位职责或任期目标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态度进行考查,作出评价。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有什么意义?

答: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对于保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原则有哪些?

答:考核主要有以下几条原则:

一、政治保障原则:考核要注重政治标准,把政治表现作为考核的首要内容。

二、突出实绩原则:就是严格按照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所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和任期目标任务的实绩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业绩考核不合格,决不能晋升,而应按规定解聘或低聘。

三、客观公正原则:就是要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广泛听取领导、专业和群众的意见,把被考核人各方面的真实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出来。

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种类有哪些?考核的内容包括哪几方面?

答:考核的种类有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在注重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的工作实绩。四方面的内容简要概括如下:

一、德:指政治思想表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

二、能:指任职的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主要是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理论知识,学术技术水平,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能力。运用理论知识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工作效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兼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决策能力等。

三、勤:指出勤情况及工作是否主动、积极、勤恳、认真、踏实、尽职尽责,发挥主观能动性。

四、绩:指专业技术工作的实绩。主要是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目标和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具有的学术水平、科学价值和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5、考核的结果分几个等次?其标准是什么?

答: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如下:

一、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学术技术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期目标的任务,专业技术工作实绩显著。

二、称职: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学术技术水平较高,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期目标任务,并取得较好的专业技术工作实绩。

三、基本称职: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一般,学术技术水平一般,基本能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期目标任务,专业技术工作实绩一般。

四、不称职: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表现较差,技术水平及业务能力较低,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差,不能胜任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职务岗位职责精选篇三

岗位名称:

机工。

直接上级:

空调领班。

本职工作:

空调机运行。

工作责任:

1.遵守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2.操作空调机正常运行。

3.定期检查空调机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申报维修。4.空调机的日常保养。5.空调机更新换代的施工。

工作范围:

职务岗位职责精选篇四

经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评议委员会评议,拟对以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予以聘任推荐,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月日止,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监督电话:(纪委)(人事处)监督邮箱:

人事处。

一、拟聘任教授的推荐名单(共人)能动学院:刘业凤赵兵涛。

二、拟聘任研究员的推荐名单(共人)材料学院:陈爱英。

三、

拟聘任副教授的推荐名单(共人)。

六、拟聘任副研究馆员的推荐名单(共人)档案馆(人)廖颖。

注:“*”者为通过“绿色通道”获得推荐的人员。

2/2。

职务岗位职责精选篇五

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充分调动我校教师的积极性,根据国家、省、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甘李学校,以下简称“我校”,在职在编教师。第三条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以下简称评聘,实行“评聘合一”,即按照本校高级、一级、二级、三级评聘条件,根据岗位和教师实际情况,开展评聘工作,择优产生拟聘人选,并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工作按省有关规定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为,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第四条学校根据本校特点和教育。

教学。

实际制定甘李学校评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须经学校教师大会,教师出席人数不少于全体教师的90%,下同,讨论,并获半数以上出席会议教师表决同意,方可报本级教育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备案后,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可提出调整实施办法,调整内容经学校教师大会讨论,并获半数以上出席会议教师表决同意后,报本级教育部门备案。学校根据教育部门的备案意见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校依据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评聘方案,组织开展评聘。

第七条学校在不低于《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所规定的条件、标准的基础上,按照“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方法、工作业绩和一线实践经历”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细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具体评聘标准和量化考核指标,制定学校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条件以及五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学历资历标准。

我校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条件按照《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和参照《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考核量化标准》,竞争评聘。

第三章评聘方式。

第八条学校依据本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实施办法,制定评聘实施方案,组建评聘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按程序自主开展人才评价。

第九条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数和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择优产生拟聘人选,并聘用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实现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学校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任职资格评审。

第十条学校优先妥善安排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教师。此类教师经考核合格、符合相应聘任条件的,可以不经评聘委员会评聘,由学校直接聘任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此后,学校空缺岗位的使用按照本评聘实施办法中评聘程序进行。

按照我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学历资历对应表规定的条件,教师在改革前获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层级,等级,高于改革后评聘条件规定可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层级,等级,的,保留其改革前聘任的层级,等级,不变。教师,不含正高级、高级,首次进入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时,学校对照《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学历资历对应表》,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本级教育部门核定的本校专业技术岗位数及结构比例,分别设置小学和初中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及结构比例,分开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采取学校、学生、评聘委员会等共同参与的测评、问卷调查、综合评议等评价方式,对教师的能力、业绩及与岗位的匹配性进行科学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实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聘工作的透明度。

第四章评聘程序。

第十三条学校公布评聘方案,明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数量及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条件、程序安排、时间进度等内容。

第十四条符合相应层级,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条件的教师,自行向学校提出申报,提交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学校开展评聘工作之前,组建评聘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第十六条评聘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情况在本单位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提交具名书面说明材料,由学校组织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如需调整名单的,按票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调整情况同步进行公示。未提交具名书面说明材料或公示期满后提交的,学校可不予受理。

第六章纪律与监督第三十二条申报评聘的教师须客观、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凡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侵占他人教科研成果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申报评聘,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评聘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违反相关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四条校领导、管理人员有指定评聘委员会或监督委员会委员、操纵或施加影响评聘结果等情形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五条凡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由教育主管部门依规查处,经查实的,予以取消评聘结果。

第三十六条评前公示及评后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须提交具名书面说明材料。属校内评聘的,向监督委员会提交。未具名或书面说明材料与公示情况不相关的,监督委员会可不予受理。

第三十七条校内评前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监督委员会组织核实,核实情况反馈有异议的人士、书面提交评聘委员会,并在评聘委员会会议进行讨论。讨论情况作为委员投票的参考。

第三十八条校内评后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监督委员会组织核实,核实情况反馈有异议的人士、书面提交评聘委员会会议讨论,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根据获得简单多数的处理意见做出最终处理决定。拟聘人选如需调整的,调整情况同步进行公示。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事宜,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本办法由学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本级教育部门出具备案意见之日起施行。

职务岗位职责精选篇六

乙方(受聘人):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科(部门)任岗位工作。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岗位聘任责任书。具体如下:

一、岗位聘任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岗位聘期内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系统掌握和运用本岗位必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完成本院和本科室规定的各项医疗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数量;

(三)、完成本院和本科室所要求的科研任务;

(四)、完成本院和本科室要求的教学工作;

(五)、完成本院和本科室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待遇。

(一)工资奖金待遇按聘任岗位的职务确定;

(二)乙方在聘期内提出离职申请,则专业技术职务随即退回至原职称,工资奖金随岗调整。

四、本岗位责任书作为乙方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和各类评优奖励的依据。

五、甲、乙双方均已阅读本岗位责任书,对以上所有条款予以充分理解和同意;

六、本岗位责任书一式二份,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的附件,与聘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负责人(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职务岗位职责精选篇七

评聘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及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的科学人才观。加强我州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运行机制和运作程序,根据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州各企、事业单位中,在国家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范围内,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管理工作,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拘一格选人才,建立系统的、动态的科学评价体系,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环境,鼓励人人都作贡献,增强人才存在于人民群众之中,人人都可以成才,以人为本的人才意识。

第四条。

-110、负责对州直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年度履职考核、聘期内的综合履职考核、继续教育等工作的督促、检查。

11、负责对全国会计、统计、审计、经济、卫生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各县(市)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是本县(市)辖区内专业技术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其职责是:

1、负责对本县(市)所属各系列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2、负责本县(市)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审批和管理。3、制定本县(市)初级评审委员会年度评审活动计划。4、负责对本县(市)申报初级职务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评审结果的审批。

5、负责对本县(市)申报高、中级技术职务人员的资格审查。

6、负责为本县(市)在州内委托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开具《评审委托函》。

7、负责对本县(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发放。8、负责对所属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年度履职考核、聘期内综合履职考核、继续教育等工作的督促、检查。

第三章。

资格评审。

6、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和计算机应用考试(或培训)合格证;

7、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8、所获奖项奖状及证书、发表的论文等。

第十二条。

单位推荐评审人选时,必须坚持评聘分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推荐表》所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对申报人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在签署明确推荐意见后,上报系列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主管部门(或系列主管部门)收到单位推荐材料后,应严格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推荐表》的要求对申报(推荐)人员的业绩贡献、政治思想和其他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初审,审查通过后,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议、评审名册》,连同其他评审材料在评审会议召开前的15天送达相应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查。

第十四条。

-5家评委库。评委因退休、工作调动等原因减少的,由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报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备案,并给予退出专家评委库。

第五章。

任职资格的确认。

第十九条。

1、经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签发任职资格通知和颁发资格证书的人员。

2、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等已在全国开设统一考试的系列,经考试合格取得由国家颁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

3、专业对口的国民教育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并已正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人员。

第二十条。

由省外(含中央驻滇单位、部队转业)调入我州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经半年以上试用,考核合格后,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专业技术资格确认表》,报同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重新确认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二十一条。

由省内其他地区调入我州或州内调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不须重新确认,经半年以上试用,考核合格后,即可按有关规定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二条。

3、由中专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变更为同专业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

第二十六条。

变更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后,在原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岗位上的履职时间可以与变更后的专业技术职务履职时间合并,连续计算履职年限。

第六章。

职务聘任。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岗位总量控制与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各单位应在政府编制部门下达的编制数额内,按照人事(职改)部门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按照评聘分开的原则,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公开竞争择优聘用。

第二十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由所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聘任。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聘任。

第二十九条。

受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审或考试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91、聘任单位不能履行聘约的;

2、本人在工作、生活中发生特殊困难,不能继续履行聘约的;

3、聘任岗位职务确系用非所学、不能发挥本人专长的;4、因工作单位变动,不能继续履行聘约的;5、按国家规定考入大中专院校、应征入伍的。

第三十四条。

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解除聘约或提出辞聘:

1、受聘人员尚未完成聘约规定任务的;

单位和受聘人员中一方要求解除聘约的,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对承担重要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如提前解除聘约,会给单位带来技术项目的终止、产生知识产权纠纷、技术失密及可能产生其它损失的,不能提前解除聘约或辞聘。

第三十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期满后需续聘的,必须重新签订聘约,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中的续聘内容。

第三十七条。

跨系列或变更专业调动或转任的,不得按原取得的任职资格套转聘任,应在试用考察的基础上,按新的职务系列标准,参加评审取得任职资格后,再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1度履职考核表》的要求进行。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履行聘约的情况,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继续教育等内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的人员应有不同的要求。具体考核内容和量化指标,由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专业、分层次制定。

第四十五条。

履职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15%。对评为“优秀”、“不合格”等次的,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或备案。履职考核等次按以下原则确定:

1、德、能、勤、绩突出,能全面履行聘约,工作成绩优异、有重大科研成果或工作业绩突出的定为“优秀”。

2、德、能、勤、绩表现较好,能履行聘约,有较好工作成绩的,定为“合格”。

3、德、能、勤、绩一般,基本能履行聘约,工作成绩一般的,定为“基本合格”。

4、德、能、勤、绩较差,不能履行聘约,责任心不强,工作有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定为“不合格”。

第四十六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优先推荐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考核定为“合格”等次的,具备申报晋升或续聘专业技。

-13单位必须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报相应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备案,以便监督实施。

第五十一条。

继续教育的内容应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以及本专业、本岗位工作的需要确定。继续教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学习对象、不同学习条件、不同学习内容,采取培训班、研修班、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函授、送培、老专家“传、帮、带”,以及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五十二条。

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凡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凭培训合格证、学时成绩证明等,到相应政府人事(职改)部门进行登记,作为晋升、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三条。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不少于56学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学时。

第五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职期间接受培训的情况列入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在聘期内未完成规定学时的,不得办理续聘手续和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五十五条。

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计制度。年终各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须认真填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汇总表》,并报相应的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备案。

一、教授。

(一)教授职务岗位职责1.作为本学科或学科方向骨干,能就学科或专业发展提供建设性、创新性意见。主持和指导开设本学科的新专业、新课程建设任务。2.每年面向全院师生公开举办一次以上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3.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并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公开出版学术专着;编审教材。4.系统地承担过两门以上课程的。

教学。

任务,其中一门为本专科生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或研究生课程。5.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育实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6.主持教学法研究、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理论研究、教学实践探索,在本学科专业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7.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指导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工作。8.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9.教书育人,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开展课内外育人活动,育人成效显着。10.按时参加校院系(部)各项活动,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副教授。

(一)副教授职务岗位职责1.作为学科团队的核心之一或某个方向的负责人,积极主动协助学科(专业)带头人做好科研、教学、学科(专业)建设。2.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能独立开设学术讲座。3.主持和参加科研课题研究,并在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学术专着。4.系统地承担两门及以上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主讲,系统地承担过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5.指导学生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毕业论文。6.主持和参加教学法研究、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和产学研结合的途径和方法;在本学科专业主干课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7.开展教学理论研究、组织教学实践探索,主持和参加本学科(专业)建设、编审教材。8.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效果良好。9.教书育人,结合应用型本科培养目标和素质要求开展课堂内外的育人活动,育人绩效明显;10.按时参加校系(部)各项活动,完成学校和系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

讲师。

(一)讲师职务岗位职责1.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进行教学法研究、积极探索应用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参加编写教材及教学参考书。2.积极参加本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3.主持或参加科研课题研究,并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4.系统地承担两门及以上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主讲,系统地承担过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一门为本专科生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或承担一门专业课、一门公共体育课,或承担公体课素质课及选项课,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5.指导学生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毕业论文。6.较好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7.教书育人,结合培养目标和素质要求开展课堂内外的育人活动,育人绩效良好。8.按时参加校院系(部)各项活动,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助教。

(一)助教职务岗位职责1.做好主讲教师的教学辅助工作,包括课前准备,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2.系统地承担过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一门为本专科生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或承担一门专业课、一门公共体育课,或承担公体课素质课及选项课,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3.参加组织和指导学生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工作。4.参与学生管理工作的研究、教学法的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5.担任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一年。6.在导师指导下,尽快掌握讲课的基本技能,能较好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7.参加科研课题研究,并在相关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参与教材的编写。8.按时参加院系(部)各项活动,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职务岗位职责精选篇八

1.起草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根据当年经济预测、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上年度财务决算,并汇总和分析子公司的财务预算草案,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上级批准。对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调整建议。优化和控制财务结构,收集整理相关财务统计、分析资料。对公司、子公司进行月、季度、年度的财务分析,及时提供财务信息,为集团公司领导的管理决策、改善资产质量提供意见;对阶段或者全年的经济状况进行分析,提交分析报告。

2.负责往来帐、银行帐的对帐工作:负责日常往来对帐和银行对帐工作,及时纠正对帐中发现的错误和问题,保证帐帐相符。按月编制银行未达、已达帐项明细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往来未对、已对项目明细表,负责监督催办银行往来业务的帐务处理。

5.负责公司会计核算的日常稽核工作,监督日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根据公司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处理。审核支票的领用手续和空白支票的管理情况及时和出纳核对。监督各项业务借款的报销、还款工作。审核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账的盘查情况,审核向公司外报送的各种报表。收集统计公司内、外稽查所需会计资料,对查找和了解到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定期、不定期会同有关人员核查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各种票据证件等。

6.保管财务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有关财务票据、各种发票,严格执行票据的领用使用手续。负责对已审核的记帐凭证,各类帐簿、决算报表,以及银行对帐单、工资发放明细表、往来对帐明细表等会计资料进行装订、整理、立卷和归档。负责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按要求办理会计档案的借阅、归还登记。定期对超过档案管理期限的会计凭证和有关辅助资料进行清理,并按财务制度规定登记销毁。

7.检查监督总公司、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监督帐务处理业务,检查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检查财务票据和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监督检查其他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8.完成财务部主管交办其它各项工作。

岗位权限:

1.会计凭证、帐簿的审核权、对帐权。

2.财务档案管理权。

3.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检查权和分析评价权。

4.对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权。

5.对所记帐目、编制报表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负责素质要求:

1.会计、财务或相关专业毕业或培训,受过会计、财务相关培训。

2.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全面的财务专业知识、账务处理及财务管理经验。

3.精通国家财税法律规范,具备优秀的丰富的财会项目分析处理经验;擅长资本运作。谙熟国内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财务、税务、审计法规、政策。

4.为人正直、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工作仔细认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1.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财务管理,财务职业道德,3.定期本岗位本专业再教育再培训。素质提升课程。

1.会计学、财务相关内容。

绩效关键审核点标准:

1.负责往来帐、银行帐的对帐及时准确的完成,负责监督催办银行往来业务的帐务处理。

2.负责根据税法规定计算、代扣个人收入所得税。按规定计提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4.负责审核各类原始凭证,制作记帐凭证。填制明细帐、总账,负责财务软件的记帐、结帐和帐簿输出等管理工作。负责审查帐务处理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审查会计核算的相关报表、计算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备公司财务决算工作所需的财务资料。

5.负责公司会计核算的日常稽核工作,监督日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根据公司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处理。审核支票的领用手续和空白支票的管理情况及时和出纳核对。监督各项业务借款的报销、还款工作。审核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账的盘查情况,审核向公司外报送的各种报表。收集统计公司内、外稽查所需会计资料,对查找和了解到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定期、不定期会同有关人员核查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各种票据证件等。

6.保管财务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有关财务票据、各种发票,严格执行票据的领用使用手续。负责对已审核的记帐凭证,各类帐簿、决算报表,以及银行对帐单、工资发放明细表、往来对帐明细表等会计资料进行装订、整理、立卷和归档。负责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按要求办理会计档案的借阅、归还登记。定期对超过档案管理期限的会计凭证和有关辅助资料进行清理,并按财务制度规定登记销毁。

7.检查监督总公司、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监督帐务处理业务,检查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检查财务票据和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监督检查其他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8.完成财务部主管交办其它各项工作。

1).布置部门和个人工作计划,检查下属(包括:会计、出纳等)工作执行情况。检查现金日记账,银行帐及其他与财务相关的账目。监控资金流动情况,控制资金正常顺畅运转,正确核算财务成果,经营成果。

2).指导审核公司财务预结算,指导审核财务报表,指导审核处理公司报税工作。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制定检查部门和个人工作总结。配合完善填写其他部门所提交的与财务相关的表格等。处理转账往来业务的申请审批,固定资产及保险的增、减,费用报销的调整与协调工作。

3).监督检查出纳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是否与库存现金及银行对账单是否相符,会计对税收的交纳情况是否合理及时。及时解决其他部门所反映与财务有关问题。

4).上级交办所有相关事项。

职务岗位职责精选篇九

(1)严格按工作程序,保证维修单、工作指令单上规定的工作尽快地完成,做到准确、精巧、经济。

(2)酒店各区域的所有家具、木制固定设施的维修、维护。

(3)天花、玻璃、镜具、标志牌、指示牌的维护保养。

(4)各种五金配件的修理、更换。

(5)各种沙发、椅子、柜台、墙面包布的维修和更换。

(6)家具油漆(含新制家具)及装修板面的油漆。

(7)机电设备及其水管、蒸汽管、通风管的油漆。

(8)各种砌筑工程、地面贴面补修、墙面清洗、墙面刷白、天花批灰、刷白、屋面墙面补漏。

(9)地毯的铺设、修补、平整。

(10)保证计划性维修工作指令的圆满完成。

(11)始终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干净。

(12)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与服务意识。

(13)完成领班或主管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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