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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起驾照新规图片篇一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简称第139号令)将于明天起施行。按照新规定,昨天,北京交管部门结合驾驶人培训、考试和服务管理等工作,公布了一系列调整,放宽了驾驶证申领条件,推行驾照考试过程公开、老龄驾驶人体检年龄延后,细化了实习驾驶人上路要求等方面的办理细则及程序,这将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管理制度,为驾驶人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方便。
变化1
外地驾照可在京直接补换领和审验
旧规
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
新规
持外地驾驶证人员可在本市直接申请补领换领本市驾驶证,也可在本市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审验业务,再也不用回到驾驶证核发地往返奔波。
同时,持本市驾驶证的外省市人员办理补领、换领、审验业务时也不需要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但是办理校车驾驶资格申请和初次申领、增驾申领、持军队驾驶证换领、持外籍驾驶证换领等除外。
变化2
非京籍人员可在京申领大客大货驾照
旧规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并不包括大客和大货车。
新规
全面放开所有车型在户籍地以外驾驶证申领和考试。这意味着外省市在京居住人员可在本市申领大客、大货等准驾车型驾驶证。
变化3
70岁以上老司机才需每年体检
旧规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新规
将原来每年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老年人的年龄,由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也就是说,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需要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变化4
新规
有驾驶经历的人可以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因超过有效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驾驶证的,年龄和身体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不经驾校培训直接通过初次申领的方式,向车管所申请考取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撤销的除外。
变化5
放宽申请增加准驾车型条件
新规
驾驶人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后,申请增加被注销准驾车型的,只要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准予申请。
变化6
放宽残疾人申领驾照身体条件
旧规
下肢方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新规
上肢残疾人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申请c5驾驶证,允许安装专门辅助装置。
变化7
身体条件证明半年有效
旧规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但未明确身体条件证明的有效期限。
新规
身体条件证明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请机动车驾驶人在体检后的6个月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业务。
变化8
推行驾照考试网上自主约考
旧规
车辆管理所应当提供互联网、电话等方式由申请人自助预约考试,并在车辆管理所和互联网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等情况。
新规
交管部门开通互联网综合服务应用平台,为学员提供互联网、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目前本市已有17家考试场开始互联网自主约考试点工作。近期,本市所有考试场将全部推广开展互联网自主约考服务。
变化9
持公交车驾照可直接增驾大客
新规
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直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
变化10
满分考试时可降低准驾车型
新规
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记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在满分考试时可以同时申请自愿降低准驾车型,车管所按照自愿降级后的准驾车型进行科目三考试。而之前需科目一、三考试合格方可申请“降级”。
变化11
足不出户即可办理驾照
新规
办理驾驶证业务的申请人需先到车管所现场注册,再登录交管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即可提交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补领、换领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变化12
持“绿卡”办驾照无需住宿证明
新规
在京外籍人员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需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不再出具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证明。
变化13
境外“速成”驾照换领有限制
新规
内地居民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本市驾驶证的,对取得该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变化14
“准司机”上路罚钱拘留
新规
驾驶证申请人学习驾驶期间违反以下3种情形: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在没有教练员指导情况下上路练车的,按未取得驾驶证处200元以上2019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变化15
取消小型汽车学员夜考
旧规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考试时,需随机抽取20%学员进行夜间考试。
新规
上述车型的考试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考,其他车型的夜考规定没有变化。
旧规
指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新规
指《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北京落点
月日起驾照新规图片篇二
新规中,对于部分省市可以开展c1、c2驾驶证自学直考做出了明确规定,也提出了限制条件。
例如,在自学直考前的练习中,需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此外,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也不能搭载随车指导人以外的其他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中还提出了在练习驾驶时发生事故后的责任规定。当申请人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按规定由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
新规中的另一项较大变化是对残疾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相关条件的修改,总体而言条件有所放宽。
在今后,对于上肢残疾、单眼视障人员也可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比如在上肢残疾的情形中,规定了上肢、双手需要符合的健全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的机动车驾驶证。除此之外,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c2)。而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c5)。
新规中,提出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网络业务,通过它不但可以更加方便地在线提交驾照申请,还具备打印、下载学习驾驶证明等。其中,学习驾驶证明代替了此前相关规定中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在道路练习时要随身携带。
新规中对于驾驶员每年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由原来的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此外,身体条件证明的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
新规还特别规定了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如果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将被注销驾驶证。
本次新规取消了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全面放开了驾驶证在异地补领、换领、审验。新规施行后,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和审证业务。
新规中提到,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在新规中,增加了如果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a2)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直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新规中也规定了对于持有其它准驾车型增驾时所需的条件。在特定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成为了增驾各项车型所必需的一项。
今后,想要出国后速成拿到国外驾照,再回国换领内地驾照的情况将不再上演。
新规中明确说明,内地居民已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3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其中,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是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以及外国核发的具有单独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
新规中,规定了如果驾驶证因为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有机会直接恢复原准驾车型。
规定中说明,驾驶证被注销不超过2年,可直接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被注销超过2年的,可以直接向车管部门依次申请重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
同时,新规还放宽了申请增加已经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条件限制:在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本次即将实施的新规,涉及了机动车驾照的申请、考试、补换、增驾等诸多方面的细节变化。不难看出,新规在人性化方面有很大进步,不但照顾到了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同时也对驾照自学自考、网上服务平台等新方式做出了尝试。新规在4月1日施行后,其对机动车驾驶证更为明确细致、与时俱进的规定调整,将使众多驾驶者获益。
月日起驾照新规图片篇三
新规中,规定了如果驾驶证因为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有机会直接恢复原准驾车型。
规定中说明,驾驶证被注销不超过2年,可直接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被注销超过2年的,可以直接向车管部门依次申请重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
同时,新规还放宽了申请增加已经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条件限制:在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有关新规中的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安部网站原文:
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月日起驾照新规图片篇四
4月1日,《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将正式实施。到底是怎样的呢?小编为大家列出了10个重点,这个可是真的“新规”!
申请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让大家办理业务更方便。
这个叫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长这样:
139号令中新增了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那么条件是什么呢?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
重点3
取消了户口所在地限制,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全部准驾车型,也可以换证。考试也可以自行安排考试地点和时间。这一项实现了驾考社会资源平等享有, 驾培竞争全国化。
小型汽车夜考,可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间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
增加了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资格5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5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直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同时,也增加了申请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的限制。
重点6
c1、c2 驾驶证可以自学直考
c1、 c2驾驶证可以自学直考这绝对是真的。但是,有很多条件限制,千万不能随便练车,要携带“学习驾驶证明”、要安装规定装置、要有专业人员跟车指导、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学习、不得搭载其他无关人员。
只要不是因为发生了违法行为被吊销和撤销的驾驶证,而是因为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经过申请有机会直接恢复原准驾车型。
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新规实施后,应当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70周岁以下的“年轻人”将不用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未按照规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随车指导人员担责。
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过期、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学车人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