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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大狗外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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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于指定日期登陆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进入相关栏目,填写报名信息,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流程。

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5]23号)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加强规范管理,保证鉴定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2015年我部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12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需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5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全国统一鉴定的地区,须先向我部提出申请,经我部组织专家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

二、2015年“统考日”安排

(一)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统考日”具体日期是3月16、17、18日,5月18、19、20日,7月20、21、22日,9月21、22、23日,11月16、17、18日。

(二)我部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9、20日和11月17、18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详见附件1、2)。

(三)各地要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未经我部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已列为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工作。各地选择其他职业组织本地区统一鉴定工作,应集中安排在3月、7月、9月的“统考日”及5月18日、11月16日进行,并于2015年3月9日前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附件3),报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便向社会公布。如确需增加统一鉴定日期的,应报我部备案。

三、加强全国统一鉴定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精神,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要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的公信力。

(二)加强全国统一鉴定资料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完善保密制度,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将考试资料保管、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地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的集中管理。要将坚持标准、严格考评、规范操作的要求贯穿于全国统一鉴定的始终,并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全国统一鉴定工作顺利实施。

(四)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各地要按照《关于职业资格证书改版及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37号)的要求,严格按规定进行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验英发放与管理。

(五)为做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我部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分别为:(010)84661234、(010)84661130。各地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秉公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

附件:

1、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电子商务师考试报名时间电子商务师考试时间报名网站官网实用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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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省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5〕5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院校、培训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二级)、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二级、一级)、职业指导师和劳动保障协理员(详见附件1)。
(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
公共营养师、信用管理师、商务策划师、会展策划师、客户服务管理师、营销师(五、四、三级)、秘书(五、四、三级)、公关员(五、四、三级)、广告设计师、物业管理师、企业文化师和网络编辑员(四、三级)(详见附件2)。
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015年我省举行两次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分别是2015年5月19至20日、11月17日至18日(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要求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教材、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质量控制方式组织实施。
(一)鉴定申报
1、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院校、培训机构须根据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5〕30号)要求,严格审查考生的申报资格条件,认真做好统一鉴定申报工作。
2、各申报机构务必在规定截止的日期前(具体截止日期分别为4月9日、10月8日),向我厅申报考生的相关资料。申报资料(数据)不齐、无照片信息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3、全国统一鉴定职业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的广告设计师、物业管理师、企业文化师、网络编辑员使用全国统一鉴定管理系统报名录入器进行考生信息录入和上报考试数据。
其他全省统一鉴定职业使用职业技能鉴定系列考务系统(含考务报名录入器)进行考生信息录入和上报考试数据,其中公共营养师、信用管理师、商务策划师、会展策划师和客户服务管理师使用 “考务管理系统”;营销师(5-3级)、秘书(5-3级)和公关员使用“统考下放职业系统”。
(二)鉴定组织实施
1、我省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按《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和《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详见附件3、附件4)。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5个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鉴定由我厅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组织实施。
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考生需参加综合评审,各申报机构需根据统一鉴定考核方案,分别于5月7日和11月5日前提交考生的`综合评审材料(论文、业绩评估报告等)。申报资料不齐或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从2015年开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心理咨询师(2级)、营销师(2-1级)、项目管理师(1级)、公共营养师(2级)和物业管理师(2级)综合评审采用“文件筐”(公文处理测验)闭卷纸笔作答的方式考核(详见附件3、附件4),以上职业补考考生的综合评审亦采用“文件筐”方式进行考核。
四、注意事项
(一)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等级的鉴定,集中在长沙进行;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下等级的鉴定,由我厅根据鉴定规模按地域统筹集中安排。
(二)经我厅批准的各市州鉴定中心和培训鉴定机构,方可组织相应职业的统一鉴定申报。
(三)各市州鉴定中心和相关院校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基层考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劳社鉴函〔2008〕36号)的要求在考前45天向我厅提交《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基层考点申报表》,我厅将按照考培分离和相对集中的原则于统一鉴定前10天审核确定基层考点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四)各有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院校、培训机构须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的要求,认真做好鉴定前的培训辅导工作。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所属长沙三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提供统一鉴定的配套教材和鉴定指南等资料(联系电话:0731-84900482,联系人:彭煜、代密)。
(五)为方便广大劳动者和基层单位咨询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有关信息,我厅设立咨询点服务电话(鉴定受理咨询电话:0731-84900485,联系人:刘楠楠;考务管理咨询电话:0731-84900475,联系人:谢亮)。同时,考生也可通过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了解、查询统一鉴定考试信息。
(六)为保证鉴定考试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公信力,我厅特设立举报电话(0731-84900476、84900041)和举报信箱(jgg716@),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附件: (下载全部附件)
1、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表
2、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表
3、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4、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5、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培训与鉴定教材目录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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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3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以下简称“统一鉴定”)工作,加强规范管理,保证鉴定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全国统一鉴定的时间、职业、等级
(一)2015年全国统一鉴定共组织两次,分别为上半年5月19日、20日和下半年11月17日、18日。
(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共12个,分别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级、物流师4-1级、心理咨询师3-2级、电子商务师4-2级、理财规划师3-2级、项目管理师4-1级、企业信息管理师3-1级、企业培训师3-1级、秘书2级、网络编辑员2级、营销师2-1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2015年全区统一鉴定的时间、职业、等级
(一)2015年全区统一鉴定共组织三次,分别为5月19日、20日,9月22日、23日,11月17日、18日。
(二)2015年全区统一鉴定的职业共10个,分别为:秘书(含涉外秘书)5-3级、营销师(含汽车营销)5-3级、公关员5-3级、物业管理员4-2级、广告设计师3-2级、企业文化师3-2级、网络编辑员4-3级、公共营养师4-3级、计算机网络管理员4-3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4-3级。
三、各职业的鉴定方式和要求
(一)理财规划师3-2级、秘书(含涉外秘书)5-3级、项目管理师4-2级、营销师5-3级、公关员5-3级、广告设计师3-2级、网络编辑员4-3级、企业信息管理师3-2级、电子商务师4-2级、计算机网络管理员4-3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4-3级等职业和等级均采用智能化考试平台进行统一鉴定,同时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4-3级等部分职业等级进行智能化鉴定试点。
(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级、物流师4-1级、心理咨询师3-2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企业培训师3-1级、秘书2级、营销师2-1级、物业管理员4-2级、企业文化师3-2级、公共营养师4-3级等职业和等级均采用纸笔作答进行统一鉴定(具体考核要求详见附件2)。
(三)各职业考试组织要求以及智能化考试职业的.系统平台均与去年相同,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5]323号)要求进行。
四、规范考务管理,切实保证鉴定质量
(一)各市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的精神,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统一鉴定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的公信力。
(二)各市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统一考点的集中管理。要将坚持标准、严格考评、规范操作的要求贯穿于统一鉴定的始终,并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切实保证统一鉴定工作的客观公正、科学规范。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三)各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统一鉴定的信息化应用管理。今年继续完善对统一鉴定在线考务管理,同时在统一鉴定报名中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有关在线考务管理和报名工作的具体技术要求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另行通知,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电子商务师职业的报名工作由我区各电子商务师培训考核站负责;心理咨询师职业的报名工作由广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广西心理卫生协会和广西大学负责;其他职业的报名工作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各市必须分别于4月18日、10月15日前将统一鉴定报名数据及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数据申报表(见附件3)一起上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逾期不予受理(9月22、23日统一鉴定的数据上报截止时间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全国、全区统一鉴定各职业的收费标准按我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凡纳入统一鉴定的职业,各市不得擅自组织该职业的鉴定工作。
(三)今年我区将在部分统一鉴定职业中进行智能化鉴定和模块化鉴定,并对部分新职业开展试验性统一鉴定,有关具体安排和要求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另行通知。
(四)各地需订购统一鉴定各职业配套教材的,请与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联系人:覃晓霞,联系电话:0771-5893101。
(五)我厅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分别为0771-5858788、0771-5874150。各市也要设立举报和值班电话,认真调查并秉公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
报名及考务工作联系人:卢有连
联系电话:0771-5889299
传真:0771-5860399
工作网:http://
附件:附件1: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
附件2: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核
附件3: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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