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型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题库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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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4 00:00:00    小编:半夏先生在澳洲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型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题库优质

小编:半夏先生在澳洲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型篇一

导语: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时间由2.5小时缩短为2小时,考试时间为晚上18:00到20:00!不少考生表示这些变化都增加了考试的难度,面对这样的现状我们该怎样备考?下面就由小编来告诉大家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减少考试时间备考新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众说周知,选择题有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之分,通常占卷面分数的30%一40%左右,主要测试考生对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命题者常常使迷惑答案具有同等吸引力。因此,不把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吃透,你是很难回答有经验的命题者所设计的选择题的。

(1)按题目要求答题。在阅卷中发现,有不少考生连题目的要求都没看一下就开始答题了。比如单项选择题要求选择一个最佳答案,显然,除最佳答案之外,备选项中的某些答案,也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正确性,只不过是不全面、不完整罢了。而我们有些考生,一看基干项,紧接着就被一个“好的”或“有吸引力的”备选答案吸引住了,对其余的答案连看都不看一眼就放过去,从而失去了许多应该得分的机会。请记往,一定要看清所有的选择答案。一道周密的单项选择题,所有的选择答案可能都具有吸引力,然而,判卷时却只有一个是正确的选择。

(2)运用比较法。直接把各项选择答案加以比较,并分析它们之间的不同点,集中考虑正确答案和错误答案的关键所在。

(3)运用排除法。如果无法确定哪个是正确答案,可以试着用“排除法”,即如果成功地排除三个不正确或不符题意的选项,剩下的一个就是正确答案。如果遇到确实不会的题目,要学会合理的猜测,用“猜测法”解题。可以联系相关知识进行合理猜测,除非你一无所知,否则你选择正确的概率会超过1/4。另外还应注意,在单选题中有两个表述不同但意思相同的必然不是正确答案。通常情况下,如果单选题中有两个答案是相反的,可能其中有一个正确答案,但这不是绝对的,可能出题者引诱你从对立答案中寻找答案,而这两个答案可能都和题干无关。 当然,有的多选题可能是三个或是四个选项是正确的,不存在排除两个不正确或不合题意的选项问题。

(4)运用猜测法。如果你不知道确切的答案,也不要放弃,要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去猜测。一般来说,排除的项目越多,猜测正确答案的可能性就越大。例如,一份试卷有10道备选答案为四项的单项选择题,你有把握选对的只有6道,其得分为6分(每道题1分)。如果盲目乱猜余下的4道题,按概率来说,你可能猜对一道题,于是你的总分数为7分。假如你对不懂的4道题,都能成功地排除二个备选答案,你可望猜对2—3道题,这时你的总分为8-9分。这个分数对于一道满分为10分的单项选择题来说,应该是很理想的。

(5)计划答题时间,保持稳定的答题速度。前已述及,采用选择题型,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一份试题可以覆盖大量的材料。因此,选择题考试通常要求在短时间内作答。在考试开始时,你应该看一看试题的分量,并且对每道题应占用的时间迅速作出估计。也许你会发现,每道选择题允许作答的时间不到一分钟。在某些情况下,这似乎不大可能。但你不必担心,有不少问题可能只需几秒钟就可作出选择。这样,你就有足够时间去考虑相对较难的问题。

保持稳定的答题速度,也是很必要的。一般的做法是:首先通读并回答你知道的问题,跳过没有把握作答的问题。然后重新计算你的时间,看看余下的每道题要花多少时间。在一道题上花过多的时间是不值的,即使你答对了,也可能得不偿失。

通过对历届考试试题的分析,命题者在一份试题中所包括的题量,往往比规定的合理(正常)答题时间所完成的题量小,也就是说,按照正常的答题速度,试题规定的考试时间应该有一定的富余。

总之,由于选择题命题难度大,因此不是所有选择答案都是很理想的。有些答案可以排除掉,提高你的猜测成功率。要做到这一点,建议你最好仔细考虑各个选择答案,把备选项与基于项、备选答案与备选答案之间联系起来考虑。不要盲目胡猜,不要选择那些看起来像、读起来很有吸引力的错误答案,中了命题者的圈套。

判断题通常不是以问题出现,而是以陈述句出现,要求考生判断一条事实的准确性,或判断两条或两条以上的事实、事件和概念之间关系的正确性。你的答案是指出它的正确或错误。判断题的类型有许多种,有的直截了当地陈述了事实,考生的任务是确定事实的'对或错,如:“持续经营假设为企业采用历史成本提供了前提条件。”有的包含了事实与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你必须判断这些事实和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对还是错。

判断题要看好题目要求。2015年的题目要求是“本类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做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判断题中如果出现“总是”、“绝不”等绝对概念的词时,往往是错误的,出现“通常”、“部分”、“正常”、“几乎”等相对概念时,往往是正确的。但也不是绝对的。在判断题中只要找到“一点错误”,就可判断为错误的。

由于中级职称的判断题答错会倒扣分,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要不要答题?答案是肯定的。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因为答对和答错的可能性是相等的,如果答对得1分,答错扣1分,答题得分的期望值为零,即答与不答一样,但答题者不可能一无所知,所以答对的可能性要比答错的可能性大。如果答对得1分,答错扣0.5分,答案得分的期望值大于零,答比不答要好。

(1)只要试题有一处错,该题就全错。

(2)酌情猜测。实在无法确定答案的,请看清试题评分要求。如试题虽注明要倒扣分数,但得分多,扣分少(如“答案正确的,每题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哪怕你没有足够的时间阅读题目,也一定要猜测,答对的机率是50%,切莫放过这种“捡来的”分数。

统计表明,大部分带有绝对概念词的问题,“对”的可能性小于“错”的可能性。当你对含有绝对概念词的问题没有把握作出判断时,想一想是否有什么理由来证明它是正确的,如果你找不出任何理由,“错”就是最佳的选择答案。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型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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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保证为了方便备战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财考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保证

(一)保证和保证人

1.保证

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1)共同保证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保证人

(1)不得担任保证人的情形

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保证人。但是,在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情况下,国家机关可以作保证人。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2)关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担任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担任保证人,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或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3)关于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担任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作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债权人不知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和保证人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1.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保证合同也成立:

(1)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

(2)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

2.保证方式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1)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上述权利:

①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即: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②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③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注意】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责任

1.保证责任的范围

保证人在约定的保证担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债权让与的保证责任

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债务转移的保证责任

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的保证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属于共同担保(混合担保)。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1)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3)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债务合同变更的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6.其他情形下的保证责任

7.保证人的追偿权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内提出。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权,预先行使追偿权。

【举例】甲欠乙100万,丙是保证人;现法院受理甲的破产案件,债权人乙享有选择权,既可以申报债权,也可以直接找保证人丙承担保证责任。乙申报债权100万,得到了30万的清偿,剩余的70万债权人乙应在破产程序结束后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丙承担。如果乙申报了债权,则保证人丙不能再申报债权;如果乙不申报债权,直接找丙承担责任,则丙就可以100万申报债权,假设可以得到清偿30万,这是保证人在预先行使追偿权。

8.保证责任的免除

(四)保证期间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照约定执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五)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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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型篇三

中级会计师考试进入紧张的备考时期,现阶段虽不用开始做整套试题,但章节对应练习题还是应该认真对待。正好可以趁这阶段,摸索出适合自己的答题技巧,在做题过程中总结经验,等到做完整的模拟卷的时候,就会更加熟练。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中级会计师考试不同题型答题技巧总结,大家一起去看看吧!

1、选择题基本概况:中级会计师考试中选择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两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分数大概占45%左右,经济法偏多,占到70%左右。选择题主要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选择题中经常会有充满迷惑性的选项作为干扰,这就要求考生们一定要熟悉教材,对整本教材都要全面把握。

2、选择题解题技巧:选择题最常用的方法是排除法,通过排除错误选项来缩小答案范围,最终锁定正确答案。其次还可以运用比较的方法,比较两个相似答案之间的差异,选出正确选项。做选择题要注意答题速度,看清问题,审清题意。不漏 题,不错题,看准题,看全题。

1、判断题基本概况:判断题的一大特点是答错会倒扣分,不答不扣分。这也就意味着大家要慎重选择,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不能盲目作答,减少无谓的牺牲。

2、判断题解题技巧:仔细审题,看题目是否明确注明答错倒扣分,扣多少分,如果得分比扣分多,那么不要轻易放弃,大胆猜测也许还能得到相应的作答分数。判断题中,绝对的概念一般来说都是错误的,比如出现“绝对”“必须”“总是”等词语要注意;相对概念一般都是正确,比如“几乎”“通常”等词。

1、主观题基本概况:主观题分为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会涉及较多的公式、概念,总体难度较大。

2、主观题解题技巧:主观题的一大特点是按步骤给分,因此考生要尽量多写清楚答题步骤,解答过程中涉及到的公式要尽量多写,但是要注意的是,考生要做到问什么答什么,切不可无关的步骤也往试卷上写单纯为了堆砌步骤,这样有可能会无法突出正确答案,反而会影响到正确答案的得分。

总之,无论是什么题型,都存在一些答题规律与技巧,切不可盲目做题,从现在开始,考生们就要在一次次做题的过程中锻炼自己的答题技巧,不断尝试才能准确掌握,才能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答题技巧。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型篇四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考什么呢,考哪些题型大家了解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题型分析,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单选题是五个题型中难度最小的一个题型,从四个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答案,还是比较简单的。能否在单选题中得到高分是考生顺利通过考试的基础和前提,所以请考生们一定要重视单选题,必须拿到24分以上(满分30分),这要有赖于平时多看教材。

多选题是十分让人头疼的一类题型,是五个题型中最难的题型。它评分标准非常苛刻:多选、少选、错选都没分。这个题型太容易丢分。四个选项中哪怕有一个选项拿不准的就危险了。对付多选题最好的方法就是平时多看书,多做一些典型题,然后多分析,为什么选ab而不是abc?c到底错在哪里了。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多选题的正确率。多选题至少得拿到一半的分数(16分)。

判断题从五个题型里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一类题型,但它有“倒扣分”制度,也就是说答对1题得1分,答错一题要倒扣0.5,所幸的是本题型最低得分为0分。本题型中的题目绝大部分都是教材中的文字,要想判断题不丢太多分,要依赖平时多看教材,而且要看细节,因为判断题考的就是细节问题。本题型最好能得5分以上。

本题型属于单选题外第二大得分区,简答题往往是沿着某个知识点而展开,命题范围较小,得分较易。简答题考点集中于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和增值税这四大块中,需要考前多花费一些时间重点攻击此题型。对于其中涉及的法条虽不用到原文默写的境界,但也要抓住关键词。本题型必须拿到12分以上。

综合题难度较大,考查的跨章节知识点很多,但比起多选题来说,还是比较好得分的。综合题一般会有5个小问,简答题都能答好,综合题不可能太烂。与简答题一样,虽不至于非要用默写法条原文,但关键词一定要卡住(当然如果能默写法条原文就更好了)。本题型得到6分还是比较容易的。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型篇五

1下列有关人身保险合同中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的描述,正确的为( )。

参考答案: c,d

系统解析: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b.董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c.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才能召开

d.合营企业资产抵押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参考答案: a,c

系统解析: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相关规定。(1)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因此选项b错误;(2)“资产抵押事项”作为特别事项仅限于“合作企业”董事会,因此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知识点进行考核】

3 自然人刘某拟出资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其出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出资额不得少于3万元人民币

b.出资额不得少于10万元人民币

c.首期出资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0%

d.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参考答案: b,d

系统解析: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特别规定。根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该题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8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因乘人之危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因乘人之危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c.因胁迫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参考答案: c,d

系统解析:

(1)选项ab: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不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选项c: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3)选项d: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刺益的合同,不论损害国家、集体还是第三人的利益,均属于无效合同。

9 下列关于我国仲裁制度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有( )。

a.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b.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起诉

c.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可以不开庭进行

d.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

参考答案: a,c,d

系统解析: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仲裁制度。根据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不可以再提起诉讼;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可以不开庭进行;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10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中,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

c.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d.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参考答案: a,c,d

系统解析:

【正确答案】 ac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相关规定。(1)选项a: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选项b: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只需通知;(3)选项c、d: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该题针对“合伙事务的执行”知识点进行考核】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1 据规定,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参考答案: c

系统解析: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该题针对“政府采购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12 下列有关当事人合并、分立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b.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当事人行使合同权利

c.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必须由分立的当事人承担连带债务

d.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可能不由分立的当事人承担连带债务

参考答案: c

系统解析: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当事人合并或者分立后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该题针对“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知识点进行考核】

13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一定期间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该期间是( )。

a.12个月

b.1年

c.3年

d.36个月

参考答案: d

系统解析: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营改增”的优惠政策。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主管税务机关36个月内也不得受理纳税人的免税申请。

【该题针对“试点的税收优惠”知识点进行考核】

14 中国某企业与外国某公司拟组建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双方草签了合同。合同中约定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合作企业注册资本中,外方占30%,中方占70%

b.外方作为出资的一部分现金,由外方向中国银行借贷

c.中方作为出资的是土地使用权

参考答案: d

系统解析: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中外合作企业的相关规定。外国合作者应当在合作企业的亏损弥补之后,才能先行回收投资。

【该题针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收益分配与回收投资”知识点进行考核】

15对下列国家出资企业的管理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有权任免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b.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总经理

c.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监事会主席

d.国有独资企业的副经理

参考答案: d

系统解析: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任免范围。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权依法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总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该题针对“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型篇六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并不难,考试中要注意答题技巧,要根据不同的题型找出不同的解题方法,下面百分网小编为你介绍中级会计师考试四大题型的答题技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通常单选题的难度不大,只要在四个备选答案中挑出一个正确答案。如果有把握确定正确的答案,可用“直接挑选法”,直接选择正确答案或通过计算选择正确答案。如果无法确定哪个是正确答案,可以试着用“排除法”,即如果成功地排除三个不正确或不符题意的选项,剩下的一个就是正确答案。如果遇到确实不会的题目,要学会合理的猜测,用“猜测法”解题。可以联系相关知识进行合理猜测,除非你一无所知,否则你选择正确的概率会超过1/4。另外还应注意,在单选题中有两个表述不同但意思相同的必然不是正确答案。通常情况下,如果单选题中有两个答案是相反的,可能其中有一个正确答案,但这不是绝对的,可能出题者引诱你从对立答案中寻找答案,而这两个答案可能都和题干无关。

多选题的难度要大于单选题的'难度,要求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做多选题时也可以利用做单选题的三种方法。在做多选题时,应特别注意“排除法”的应用,如果你能成功地排除两个不正确或不合题意的选项,剩余的两项就是正确答案。当然,有的多选题可能是三个或是四个选项是正确的,不存在排除两个不正确或不合题意的选项问题。

判断题要看好题目要求。2009年的题目要求是“每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做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判断题中如果出现“总是”、“绝不”等绝对概念的词时,往往是错误的,出现“通常”、“部分”、“正常”、“几乎”等相对概念时,往往是正确的。但也不是绝对的。在判断题中只要找到“一点错误”,就可判断为错误的。由于判断题答错会倒扣分,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要不要答题?答案是肯定的。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因为答对和答错的可能性是相等的,如果答对得1分,答错扣1分,答题得分的期望值为零,即答与不答一样,但答题者不可能一无所知,所以答对的可能性要比答错的可能性大。如果答对得1分,答错扣0.5分,答案得分的期望值大于零,答比不答要好。

答主观题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详细阅读,弄清题意,尽可能获取解题信息;

2.不需要计算与本题要求无关的问题,计算多了难免会出错,而且还会浪费宝贵的时间。

3.按步骤解题。阅卷时是按步骤给分的,对到哪一步就给分到哪一步,即使到最后最终答案是错的,但得分仍然可能较多;反之,如果没有中间步骤,只有一个错的最终答案就不能得分;尽量写出计算公式。

4.有些题目要求写出公式,不写公式会扣分。对于没有要求写公式的题目,如果计算错误又没写计算公式,当然不能得分,但写对计算公式,即使计算错误,一般也能得一部分分。另外写出了计算公式,数字代入错误的可能性也会降低。

1、考生在答题前,考生务必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试题本和答题卡的对应栏目中填写姓名、座次号、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号下相应的信息点,每张答题卡都要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座次号,填涂对应的信息点。

2、将试题本左上角“条形码”揭下,平整粘贴到答题卡中指定位置“条形码粘贴区”,否则无法取得考试成绩。

3、在答客观试题时,使用2b铅笔对准题号填涂相应信息点,修改时务必用橡皮擦干净,否则,答题无效。

4、在答主观试题时,使用0.5-0.7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答题,要求字体工整、笔迹清楚,超出答题区域书写无效,在稿纸上、试题本上答题无效。

5、考生应注意保持卡面清洁,禁止折叠,禁止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和修正带。

6、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除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外,对其违纪行为记入河南省会计人员诚信信息系统,并通知违纪考生所在单位。

7、对使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考生,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治安处罚。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型篇七

1.某汽车租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出租汽车,取得含税租金收入351万元,出租办公楼取得租金收入175.5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

a.19.87

b.34

c.51

d.76.5

答案: c

解析: 该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351/(1+17%)*17%=51(万元)。

2.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甲、乙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劳务出资;(2)选项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丁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4)选项d: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定要求)。

3.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a.5%

b.10%

c.20%

d.25%

答案: b

解析: 采购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4.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a.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c.丙正在担任a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

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由于甲妻半年前刚刚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因此甲夫妇二人均不得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选项b: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尽管乙曾经在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但1年前已经卸任,不影响其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3)选项c:正在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4)选项d: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5.甲白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份销售白酒,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万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万元,约定包装物应当在3个月内返还。甲白酒厂3月份上述业务应计算的销项税额为()万元。

a.1.6

b.1.7

c.1.85

d.1.87

答案: c

解析: 对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一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在收取当期并人销售额中征税。因此,甲白酒厂3月份应计算销项税额=[10+1/(1+17%)]*17%=1.85(万元)。

6.甲公司签发票据给乙公司,付款人为a公司,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持票人丙公司有权行使追索权的是()。

a.a公司拒绝承兑

b.甲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c.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d.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死亡

答案: a

解析: (1)选项b:“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才可以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是出票人;(2)选项c:“承兑人或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才可以行使追索权,乙公司只是一个背书人;(3)选项d:“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的,才可以行使追索权,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死亡的,不影响付款人自身的存在。

7.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0年12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说明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b: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选项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4)选项d: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8.根据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a.5000万元

b.1亿元

c.5亿元

d.10亿元

答案: d

解析: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9.甲、乙订立承揽合同,甲提供木料,乙为其加工家具。在乙已完成加工工作的50%时,甲通知乙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按约定金额向乙支付报酬

b.甲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赔偿乙的损失

c.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乙的损失

d.甲无权解除合同,并应依约向乙支付报酬

答案: c

解析: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0.郑贺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付冰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付冰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付冰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bc:郑贺为“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应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只有监事会拒绝或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或情况紧急时,付冰方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2)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不受持股时间、比例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应连续180天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

11.某旧机动车交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销售旧机动车60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483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9.66

b.9.29

c.18.58

d.20.18

答案: b

解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483/(1+4%)*4%/2=9.29(万元)。

12.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欠个体工商户王某10万元债务,王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赵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d: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选项bc: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该清偿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13.甲公司持有乙公司90%的股权,乙公司持有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60%的股权;甲公司由于资金紧张向a银行借款,要求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根据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事项应当经丙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b.该事项应当经丙公司股东会批准

c.如果丙公司的章程允许,则可以由董事会直接审批

d.丙公司的章程可以规定该事项由总经理直接决定

答案: b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这是一个法定要求,不允许公司章程予以变更。

14.下列各项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确认收入实现时间规定的是()。

a.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签订合同时确认收入

b.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实际销售时确认收入

c.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人

d.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一律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选项b: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3)选项d: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15.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商务部申报的是()。

答案: d

解析: (1)选项ab: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2)选项cd: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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