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防范制度(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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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08 00:00:00    小编:Melissa职业规划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精选11篇)

小编:Melissa职业规划

通过阅读,可以扩大自己的知识视野,开阔思维。怎样写好一篇总结,是许多人在写总结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接下来是一些优秀总结的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篇一

1、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成立有校长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安全工作队伍,明确分工、明确目标、明确责任。

2、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很抓落实。

3、实行安全目标责任制。校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签定安全责任书,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责任书,谁的工作谁去做,谁的责任谁承担,形成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加强安全知识教育。(一)学校利用教师会对教师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教育,以提高教师的责任心和安全防范能力,力争通过防范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二)开设安全教育课,各班班主任为安全教育教师;加强安全教育课管理和研究,保证开起上好。通过安全教育可,丰富学生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的.安全防护和自救能力。(三)建立安全教育宣传拦,学校及各班建立安全教育宣传角,及时更换宣传内容;通过宣传,使学生受到更广泛的安全教育。(四)每年三月份开展“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日”活动,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利用“消防宣传日”“交通法规宣传日”等进行响应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5、加强安全检查,根据安全工作分工,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平时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成立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和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应急演练。

7、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学生不吃腐败皮质食物,不饮用不卫生的水及饮料。

8、用电安全。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禁止学生动用电灯电扇开关以外的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禁止学生打扫各种电器设备;9、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于演练,实行消防栓承包制;在各楼道出口设置了安全标志;10、学校保卫。成立虢镇派出所陈仓实验小学警务室,工作日白天由传达员和安保成员值勤,晚上由传达员、值班人员轮流值勤,节假日由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负责接听电话、看护学校。

11、建立教师课间巡查制度、上课查询制度、上下楼梯制度、错时放学制度。各班成立了安全监督小组,在楼梯间醒目位置悬挂了警示语。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篇二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以及废止工作,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参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其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经学校公布的对全校各单位、师生员工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办事规程、行为准则。按照内容不同,一般称为“规定”、“办法”、“意见”、“细则”等。对某方面工作所做的带有约束性的行为规范,称为“规定”。对某项工作所做的比较具体的要求和规范,称为“办法”。对某项工作或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决定提出的见解和处理办法,可称为“意见”。为有效实施学校有关规定或执行相关政策而制定的具体措施或就相关条文做出的具体说明和阐释,称为“细则”。

第三条  学校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的活动,以及学校授权职能部门起草、解释规章制度的活动,适用本办法。各单位涉及内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等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以及对具体事项的通知,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校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是学校各类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印发公布、监督实施、汇编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维护学校办公网页“规章制度”栏目。

第五条  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国家方针、政策,贯彻学校总体工作思路,切实保障全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正和效能的原则。

第六条  规章制度根据内容需要,可以用条文形式表述。除内容复杂的外,规章制度一般不分章、节,可以分条、款、项、目。其中,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条、款、项、目均应当另起一行,缩进二字书写。

第七条  规章制度的内容应明确、逻辑严密,具有可操作性。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制度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规章制度用语应准确、简练,使用文字和标点符号应正确、规范。

第八条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公布、解释。

第九条  职能部门认为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应报请学校立项。立项说明应包括制定的必要性、依据、拟确立的主要制度、进度安排等事项。立项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由相应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起草。

党委(扩大)会或校务会议确认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或按照上级要求需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可以授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

上述情形涉及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可以联合起草,但须明确各自职责。

第十条  起草规章制度包括起草规章制度草案和草案说明。

起草部门应当就规章制度涉及的主要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征求其他单位意见。遇有不同意见,应与其他单位协商一致;经充分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在上报规章制度草案时说明情况。

起草规章制度,须注意与学校现行规章制度协调、衔接。遇有内容涉及管理体制、职能调整等应由学校决策的重大问题,起草部门应先行报请学校决定。

第十一条  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部门应将规章制度草案及其说明,以及有关材料以“清华大学规章制度批办表”形式报请审核。

报请审核的规章制度草案,应由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提出提请学校相关会议审议的建议;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由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直接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应实行公示制。

第十二条  规章制度草案的审核由学校规章制度审核机构负责。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是否与学校现行规章制度协调、衔接;

(三)是否具有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是否符合授权范围;

(五)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六)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规章制度草案经审核后,由起草部门按规定程序报请学校审议,校秘书长就提请何种会议审议签署意见。

其中,需由校党委全委会、校党委(扩大)会或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由两办安排提交会议,按照规定程序讨论通过;需提交学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由起草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提请会议审议通过。

起草部门根据学校相关会议的具体意见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报请公布。若相关会议提出重大问题或需做大幅修改的,经起草部门论证、修改后,再次按照规定程序提请相关会议审议。

第十四条  经校党委全委会、校党委(扩大)会、校务会议、学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统一由两办按照学校公文发布有关规定以“中共清华大学委员会”或“清华大学”名义公布施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公布施行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两办负责学校办公网页“规章制度”栏目的维护。

学校办公网页“规章制度”栏目的规章制度文本为标准文本,各单位网页维护的相关规章制度文本应与其一致。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的解释权由学校相关会议授予有关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经常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情况,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已公布的相关规章制度按有关规定及时申请进行修改或废止。

修改规章制度的程序,参照本办法第八条执行。

规章制度的废止,由起草部门以“清华大学规章制度批办表”形式提出申请,原则上由审议通过该规章制度的学校相关会议讨论决定,由两办公布。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两办负责解释。

大学,亦称高级学府,是一国人才教育的最顶级殿堂,也是众多学子期盼已久并渴盼踏入的象牙塔。然而,正如一句电影台词所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作为一个容纳来自天南海北,四面八方的教育园地,作为一个向社会过渡的小社会,其“江湖”也注定了不简单。作为一个大学,明了大学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作出及时有效的危险处理对策至为重要。

大学的安全隐患与众多其他地方的安全隐患来源一样,无外乎来源于人与物。然而,由于其社会职能的独特性,在具体的隐患形式上又有各异的具体表现。下面,我就大学校园安全隐患及危险处理方法做一些浅析。

1、相对自由的管理、学习环境

相对于初等、中等教育来讲,大学较为宽松,自由的学习管理氛围无疑为人才的培养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自由的空间。自主学习,自由生活成为了大学生活的一个真实写照。但正如哲学家所说的矛盾一说,对立统一是任何一个事物都存在的。相对宽松自由的环境一方面为人才的自由发展提供了沃土,但是另外一方面,也为安全隐患的发生埋下了伏笔。人身的自由,言论与行动的自由,物件使用的自由,在为大学生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2、相对丰裕的物件设施

相对于初级、中级学校来讲,大学一个相当明显的特征就是大楼。也是指大学拥有更多的物件设施。并且在这些物件的使用上,大学拥有更为宽松的要求。教室里,寝室里,各种电插头,水开关随处可见。加之大学生自购的各种设施器具,在方便他们生活的同时,也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众多隐患。

3、正处于性格成熟期的大学生

大学之所以成为大学,并不在于它宣扬的是什么,或者具备怎么样的条件,他之所以存在,更多的在于有源源不断的学生的加入。一方面,大学里的学生风华正茂,激-情飞扬,具备创新与闯荡的素质。但是另外一方面,大学期间也正是他们形成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重要时期。在这样一个环境氛围里,他们激-情洋溢,恋爱、兼职、创业等各种社会技能在不断的尝试,与人打交道也不仅仅局限在校园,与社会团体,领导打交道的机会也大大增加。这在丰富他们大学生活的同时,也增添了大学生面临的安全隐患的几率。

二、大学安全隐患的具体表现形式

1、各种严重的刑事悲剧接连-发生

近年来,世界各地校园枪杀,杀人案等各种恶性刑事犯罪事件逐渐呈上升趋势。这一定程度是由当今社会发展形势的影响造成的。但是另外一方面,也不得不说,恶性刑事案件在校园的接连-发生也说明大学并不完全是一块净土。它的各种管理及习惯给众多的恶性案件的发生提供了可趁之机。

2、各种设施使用带来的安全事故

在大学校园里,因为用电、用水以及其他设施使用的不规范引起的悲剧层出不穷。因为用电用水等,给大学生活带来了众多的威胁。

3、 各种民事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也较多

占大学安全事故主体的可能还是各种民事纠纷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打架,盗窃以及学生群体性事件的不断发生,正是这一类事件的具体表现。

4、 由于心理变异带来的各种事故

由于大学生的年龄及性格所致,学习生活、恋爱、兼职创业等,在锻造大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众多难以承受的压力。心理调适的不及时带来一系列的心里异变,也是大学事故不断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危险处理办法

1、加大宣传,培养大学校园的各个个人的自我安全防患意识。

哲学家曾有言:“人生最难的是了解自己”。任何外在的管理,说教在一定程度起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个人对自己的了解都不够,故而只能做到旁观者清。一旦事情涉及到自己,很多时候就难于面对了。所以大学管理在安全知识宣传上应该更注重对每个人的安全防患意识觉醒的引导。例如开展安全各种防范主题班会团活动社团活动、进行各类安全知识竞赛、举办安全防患话剧表演等,引导广大师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的觉醒,从而为校园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2、 完善规章制定,化他律为自律。

大学管理层及广大师生应树立这样的一个观念:健全人性化的规章制度是保证其他各种活动正常进行的必须前提。制度与自由并不是天生对立的。合理人性化的规章制度范围内的自由更能得到保障。在这一领域,各高校管理方应积极征求各方面意见,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全员参与,大众认可,使制度成为共同的行为活动准则。如是方法,能很好的化他律为自律,从而为校园管理带来更好的保障。

3、培训专业人员,落实责任负责制。

在大学校园安全防患上,应加大对各种专业人员的引进与技术培训,责任包干,分工负责,统一调度。“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使用专用人员,化热闹为门道,将安全隐患消弭在萌芽状态。

4、 加大与社会各界合作力度,共同应对各种安全事故。

大学校园是一个较为开放的场所,大学时期也是一个由校园向社会过渡的时期。由于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缘由并不仅仅来源于校园,故而在处理上,学校应加强与家庭、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等的合作力度,携手合作,共同面对各种危机。

5、加强心理疏导,矫正心理异变。

心理问题日益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大学里面。心理的异变往往是很多安全事故发生的至为关键的一环。所以大学在管理上应该加大对广大师生的心理问题的疏导,矫正心理异变,使各种安全事故自我消弭。

总之,大学时期是人生历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成长时期。也是各种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时期。了解各种安全隐患,处理各种安全事故,不论是对于大学学校、大学师生、社会都极为重要。希望通过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尽量消弭各种安全隐患,将大学真正打造成为一个读书的圣殿。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篇三

治安防范教育是提高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的重要途径。学校领导必须把治安、防范教育列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工作计划 。为提高学校内部人员的治安防范意识,提高治安防范能力,现制定以下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

一、学校治安责任人及保卫干部认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级培训,经常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范、保密、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要做到学法、懂法、执法、守法。

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与保卫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并运用到保卫工作的实践中去。

三、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治安保卫业务知识及掌握专业技能 (如:消防、防盗、报警器材等)o四、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治安防范,防盗、防抢、防火、禁黄、禁毒、禁赌万面的教育。

五、德育部门制定计划定期开展各项法制教育、安全教育 (校园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自救自护知识)规范学生 行为,提升学生道德品质,加强治安、防范意识强化学生自救自护的能力。

治安、防范教育是提高员工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的重要途径。为贯彻以法治国的思想,公司必须把治安、防范教育 列为企业思想政治 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司工作计划。为提高公司内部人员的`治安防范意识,提高治安防范能力,现制定以下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综治办责任人及保卫干部认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级培训,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保密,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要做到学法、懂法、执法、守法。

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法律知识特别是与保卫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并运用到保卫工作的实践中去。

三、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治安保卫业务知识及掌握专业技能(如:消防、防盗报警器材等)。

四、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治安、防范,防盗、防抢、防火、禁毒、禁赌方面的教育。

五、制定计划定期开展各项法制教育、安全教育 (企业安全 、交通安全 、饮食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自救自护知识)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道德品质,加强治安、防范意识强化员工自救自护的能力。

六、认真做好新进人员的岗前教育,对他们进行法制,单位防范制度以及安全教育 。

七、保卫人员要积极参与进来,禁止玩忽职守,随意不待岗等。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篇四

2、门卫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门卫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法秩序分子要依法严惩。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6、本校学生出校门须有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7、早晚按时开关大门。

8、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篇五

安全工作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根据安全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和制定新的安全工作制度。

一、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制度由安全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档案建立归档工作。做到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归档;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内容归档;学校制定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归档;学校安全工作机构,职能分工归档;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归档;学校安全案件发生处理和整改措施归档;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归档;学校安全排查工作情况归档;学校安全隐患记录归档;其它需要建档材料归档等,并单独编制学校安全隐患预警档案。

二、建立“预、查、防”为一体的安全预警制度学校将在各种条件下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造册归档,并制订相应排解预案,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经常查阅预警档案并就预警内容及时提示领导。主管安全工作领导要定期查阅学校安全预警档案,及时督导学校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1.预:就是预设在各种情况下可能出现的突出师生意外伤害事故,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案。

2.查:根据预设安全隐患和上级要求,或在特定情况下,对学校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或对相关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进行硬件隔离,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协助解决。对查过的设施要求绝对安全。3.防:根据预设和排查情况,对可能的由学校内部因素或外设环境因素引起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防范。

三、学生优先,生命优先制度学校安全制度规定,任何条件下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必须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为第一任务,所确定的处理方案必须体现学生优先,师生生命安全优先于财物安全的原则。一切设定的方案都要求教师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和表现出极高的职业道德水准,不允许出现教师在任何突发事件面前出现自私自利行为,更不允许出现置学生生命于不顾擅自离开现场的逃脱行为。同时学校还规定在事故现场为保证学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现场指挥人员可以安排动用现场当时可用的一切手段进行营救师生和救险行为,以最大可能减少师生人身财产损失。

四、责任到人制度学校根据“预、查、防”的要求,按照承包分配和可能出现的事故性质进行分工,使学校所有可能出现意外的设施和险情明确其责任人,实行全天候责任制,不留安全死角和空挡。

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清除各种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我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值班、来客登记制度1.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认真负责校门口及其周围的安全工作。

2.认真盘查外来人员,禁止闲杂人员入校。

3.来校办事的外来人员要先登记,按规定认真填写有关内容,与有关人员电话联系后方可出入。

4.接好电话,做好记录,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学校负责人。

5.值班记录本要认真填写,细心交接,妥善保管及时更换。不得丢失,缺页,乱涂乱画。

6.不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学校公共财产出入校门。

二、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校内活动。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教学常规管理规定。班主任每天要对教室内各种设施巡查一遍,发现不安全问题,当天通知总务处主任,及时维修、整改。

2.校外活动。班级组织校外活动要先请示政教处。经政教处同意后,方可行动。并认真准备好各种安全措施。活动结束后要到政教处汇报活动情况。

3.班主任要经常与学生谈心、当好学生的心理咨询医生。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与学生谈心,与家长沟通交换意见,报告政教处。

4.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病假请假制度》、《学生事假请假制度》、《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5.每学期针对学生安全问题,开好1—3次主题班会。办好班级安全专题板报。组织好收听、收看安全教育节目。

三、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制度1.对于学校各重点部门,工作人员每天离校前必须将报警器打开,关好门窗、落锁。每天到校必须将报警器。检查一遍,发现故障及时解决。

2.总务处确定专人每学期两次对学校消防器材进行检修、更新。对每件消防器材应有编号,每次检验要有记录,确保消防器材有效使用。

3.学校设施安全,由总务处每天进行常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定期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安全状况,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警钟长鸣。

教学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教学设施由各分管人员认真保管、维护,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总务处整修。不安全的器具,对学生有危险的器具,任课教师应立即停用。确保学生安全。

2.教学仪器中的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有关规定,单独保管、单独存放、单独建帐。教务处定期进行检查。

3.危险品、易燃易爆仪器及物品的添购,需由实验管-理-员每学期初造计划,说明使用情况,库存情况,添购数量,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签署意见,校长审核后执行。

4.教务处每学期两次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仪器中的不安全器具、危险品、易燃易爆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问题立即报告校长。

5.各实验室、教学楼、办公楼,要做好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人员疏散方案。对实验室管-理-员定期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学习。训练应急操作动作,明确应急对策方案。

6.各实验室、保管室每月要有安全自检记录,保证教学设施完好、安全使用。

安全使用电器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使用电器管理,本着既节约用电,又有利于服务教学,便于管理的原则,特制定安全使用电器管理规定。

一、各处室主任、年级长、班主任为安全使用电器第一负责人。对本处室、年级、班级的电器使用、管理负总责。

二、电器照明要树立既服务教学,又节约用电的原则。每学年可根据季节变化适当延长使用时间。

三、切实爱护公共设施,不得私拉乱接电源或随意使用电器(空调、电扇、插座、电暖气等……),如需启用由学校统一安排。

四、教工办公室空调及电暖器,教职工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闭。

五、学校每天将对各办公室、班级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及校园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要切实树立安全压倒一切意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尤其是各种集会、集体活动要严密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二、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处室、年级、班级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因疏于管理,麻痹大意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确保用电安全。空调等电器在外出时,要随时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四、要妥善管理好办公及个人物品,尤其是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

五、门口要加强值班,凡外来人员一律要与所会见的处室、教师先行联系。经同意后,再让进入。凡本校教师出入一律执工作证。

六、学校成立安全保卫小组,每两人一组,轮流值班。对学校进行24小时巡查,确保安全。安全保卫小组所有成员均有义务协助处理学校的突发事件。

七、加强领导带班与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切实负起责任,尤其是中午、晚自习放学时门口的值班。凡有突发事件出现时,要及时与带班校领导联系。

消防安全措施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主任、年级长、班主任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消防责任人要了解本负责区域防火各部现状,严格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增强消防责任意识。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教育,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堵塞漏洞。

四、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熟记火警电话(119),爱护消防设施,增强消防意识,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五、不得在办公场所焚烧物品,办公及仓库内不得乱拉电线,对老化电线要及时更换。

六、各仓库、图书馆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消防员要达到“三懂、三会”。

1、懂责任区火灾危险性,会及时报火警。

2、懂得预防火灾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

3、懂得灭火方法,会扑救初级火灾。

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安全管理制度一、书库、阅览室、资料室应设专人管理。除借书者,阅览者外,其他人不得在三室逗留。

二、书库、阅览室、资料室严禁吸烟和夹带放置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三、电灯、电扇、空调等电器要随用随关。要经常检查书库、阅览室、资料室内消防设施,管理者要学会安全使用。

四、书库、阅览室、资料室钥匙应设专人保管和使用,不得随意转交他人。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携带书刊出库。

五、要每日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书库、阅览室、资料室清洁卫生。下班前要把室内检查一遍。消除不安全隐患。

六、做好防火、防尘、防盗、防蛀、防霉、防湿工作,使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七、对不符合入室手续和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书库、阅览室、资料室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学校夜间安全保卫制度一、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接-班后应检查各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等处的门窗、电器是否关闭,并锁好各楼的大门锁。

二、按时打开和关闭报警器、路灯,并检查有关设备的使用情况。

三、每小时在校内巡逻检查一次,对重点部位要加强巡视。

四、接好电话,做好记录,重要问题及时通知领导。

五、夜班期间,原则上人员只出不进,对确需进校的人员、车辆要做好记录。

六、任何人无领导批条,不能携带公物出校。

七、值班期间不准睡觉、会客,做影响值班工作的事。

八、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治安防范安全检查制度为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加强学校的治安防范工作,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治安防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二、健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有领导牵头,有专人负责。

三、各专职责任人实行每月排查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根据时间、季节、工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对检查出来的治安、安全隐患,要详细登记、记录、汇总,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或校领导,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有针对性地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检查,要制定出整改措施,把整改结果记录上报。

六、对每次不安全因素的检查情况,要认真登记,并要妥善保存。

“预、查、防”一体的安全预警制度学校将在各种条件下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造册归档,并制订相应排解预案,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经常查阅预警档案并就预警内容及时提示领导。主管安全工作领导要定期查阅学校安全预警档案,及时督导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一、预:就是预设在各种情况下可能出现的突发性意外伤害事故,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查:根据预设安全隐患和上级要求,或在特定情况下,对学校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或对相关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进行硬件隔离,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协助解决。对查过的设施要求绝对安全。

三、防:根据预设和排查情况,对可能由学校内部因素或外部环境因素引起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防范。

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实验室分为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特制定如下实验一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用水、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的电、水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并关窗锁门。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认真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稀缺贵重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放谢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专人管理。注意防水、防高温、防电火花、防晒,通风良好。

三、实验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不准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实验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对新的实验人员(包括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老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定进行实验。

五、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程序。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

六、坚持安全防洪检查制度,及时发现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消防安全责任书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为确保学校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经学校研究,在学校实行消防工作逐级负责制。

一、对本部门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二、积极抽调得力人员参加学校义务消防小组。

三、定期进行本部门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四、制定本部门用火、防火险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依据以上条款,学校按年进行检查、监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部门进行评比,奖优罚劣。

学校领导签字:部门领导签字:

年月日上、下楼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为充分保障广大学生的安全,严防上、下楼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制定学生上、下楼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如下:

一、总务处应对楼梯、走廊等处的照明、扶手、玻璃设施定期检修,保证楼梯、走廊正常照明、设施完好无损。

二、政教处及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上、下楼时应靠右慢行,严禁拥挤、推搡、打闹现象的发生,应教育学生不能沿扶手滑下。

三、班主任、任课教师应认真组织好升旗、间操、学校重大集会、放学时的学生上、下楼安全,每层楼南北楼梯的左手、右手班级和正对面班级的当堂任课教师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班原则上应由正副班主任负责整队下楼进入操场,结束后整队有秩序的回班。

四、每节课后,由每层楼南北楼梯的左手、右手班级和正对面班级的当堂任课教师负责该节课后的学生安全疏导工作,对拥挤、推搡、打闹的学生应及时制止,对偶发事件应妥善处理。

五、东教楼学生上、下楼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美术班的辅导教师,特别是要关注特长学生晚上上课前后的安全工作。

六、冬夏两季,各教室、办公室要时刻注意空调等安全用电,以免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校风纠察队的值周教师要认真巡查晚自习下课时学生的下楼安全,督察记录楼梯安全有关责任人的到岗情况。

八、对在疏导、督察工作中脱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教师,追究相应责任。

九、对在楼梯上追逐打闹的学生将从严处理,并于班级量化管理制度挂钩。

十、本制度自宣布之月起实施。

学生校门口出入及外出请示制度为维护学校应有的良好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校门口出入制度:

一、门卫要杜绝一切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学生家长送饭、送物品,由学生到门口领取,出租车和其他外来车辆不得进入校内(市教育局除外),要进入学校必须由学校领导同意。

二、外来人员来校办事,须先和会见人联系,经同意后到校门口办理出入手续。

三、严格门口值班,要按学校要求严格控制学生出入。学生若离开学校,必须由班主任教师亲自送至校门,并填写离校说明。

四、认真做好学校门口人员出入登记工作,并保存好记录。

防止楼梯拥挤伤亡事故安全预案近年来,全国中小学校发生了多起楼梯间拥挤伤害事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为充分保障广大学生的安全,杜绝类似事件在我校发生,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预案:

一、进一步健全学校校风纠察队安全巡查制度,要做到学生在,老师在,领导在。

二、总务处负责对校内各处楼梯、走廊等处的照明设施,定期检修,始终保证楼梯正常照明,对楼道、楼梯设施要保证安全通畅,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三、政教处及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上、下楼时应靠右慢行,严禁推搡、打闹,使学生树立相互礼让,遵守秩序的良好行为习惯,不在楼梯间打闹,不开导致同学紧张的玩笑;增强同学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四、由靠近楼梯正在上课班级的任课教师负责该节课后的学生安全疏导工作,该教师是当时学生上下楼的安全责任人。

五、一旦发生拥挤并造成事故,现场教师要立刻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立刻将伤者送至校医室进行救治,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值班领导。

六、若情况紧急,应启动《学生伤害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七、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老师追究相应责任。

八、对在楼梯上追逐打闹的学生将从严处理,并对该班班主任老师提出批评。

学生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对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发生伤害事故时,应立即通知校卫生室应采取应急措施。

二、校医首先密切观察学生的生命体征,有生命危险时即呼120,并做好相应的急救,对不可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校领导、班主任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三、校医在做好相应急救措施的同时,陪送伤害学生到医院进一步救治。

四、校内发生重大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五、班主任做好伤害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并定期随访。

六、对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实施办法为了实现依法治校,创造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和稳定的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1.坚持开足开齐法律课,以课堂法制教育为主阵地,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

2.政教处与法制副校长联系,每年举办两次法制教育讲座,争取放两次法制教育录相片、成人模拟法庭。政教处、团委要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开展“说法用法”评论征文活动,要求各班学习园地有法治德治内容。学生干部培训要加入法治教育内容。

3.班主任培训要以法治教育为主,提高班主任用法艺术和能力,探索“学校承担指导家庭教育责任”的途径,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法,以理服人,以法育人”。

4.学校要办好家长委员会,建立定期同家长联系制度,要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学生、家长、学校和权利和义务,形成依法育人的合力,提高教育和预防效果。

5.要创办法制教育活动室。

6.依法治校领导组要把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整体布署,及时研究预防学生违法犯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鼓励和表彰预防学生违法犯罪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

二、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学生违法犯罪1.深入开展“关爱”教育,严禁歧视后进生或迫使学习差的学生出班、转班、转专业、回家;发现这种情况,要按制度依法追究责任;2.教育学生必须按照《教育法》规定,履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等法定的义务。

3.鼓励学生戒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

4.建立“留校试读教育制度”。对因严重违法违纪必须处以开除学籍的,且留在学校不会危害其它学生及学校安全的,学校与被帮教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帮教责任制。政教处为实施帮教的组织机构,班主任、教师为帮教的组织者和责任人。建立帮教制度和档案,每学年教师应完成一个帮教任务,要签订帮教责任书,帮教教师要想法关爱感化学生,并记录好帮教者的转化、成长轨迹,以便总结,进行科研之用。

5.政教处要与法制副校长保持密切联系。搞好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6.团委要经常进行“告别三室一厅”教育,开展“拒绝毒品”、“远离赌博”等活动,增强学生免疫力。

7.对学生中的违法案件,该司法介入的要主动、及时请司-法-部门介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凡故意隐瞒使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要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制定计划,明确工作部门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实行目标管理,加强过程管理,加强考核,结果与个人目标考核成绩挂钩,与评先、晋级、奖惩联系。

9.对不重视该项工作,不依法办事,玩忽职守,导致学生辍学流失、违法犯罪的要按照制度追究责任。

学生紧急疏散预案一、基本原则为了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精神,一切要从确保教育系统稳定,创造良好环境,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方针,我校认真组织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有组织、有秩序进行宣传,为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彻底保证校内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特制订规章制度如下:

二、规章制度

1.定时定点对教学楼专人负责,维持秩序,防止拥挤。

2.对各班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3.在对师生进行强化训练和基本技能操练的基础上,制定班主任责任制,即当发生特定重大事故或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学生疏散工作,任课教师协助班主任进行工作。

4.班主任、任课教师(最后一节课)必须与学生同时离开教室,做到万无一失。

5.保障楼梯道的照明,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到人。

三、应急措施预案1.由在场的老师立即采取稳定措施,保持现场的稳定。

2.把受伤学生及时送入校医室,进行初步治疗。

3.及时向值班领导做详细汇报,如有必要则上报市教育局有关部门。

4.由值班领导向学生家长及时联系。

5.做好事故记录。

体育设施对学生造成伤害预案为了落实上级下达的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精神,确保学校体育设施的安全性,让学生既受到了锻炼,又安全不出事故的方针,我校特制定规章制度如下:

一、规章制度预案1.由体育老师每天对设施进行检查。

2.需要维修的及时上报,由专人维修,并记录在案。

3.对设施有裂痕或松动、有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整改更换。

4.定期保养,定期对所有设施加固。

5.如有学生做器械活动,由专职教师及时到场、讲解,并做示范,做好保护工作。

6.保护学生做活动时出现的每一个伤害动作。

二、排除应急预案1.由当课教师做好应急处理。课外活动时出现意外,在场其他学生应及时报告给值班教师处理。

2.一般事故。如属情况十分轻微且能做出明确判断,可在学校校医室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并拨打120求助。

3.加强教育,让每位师生都了解事故出现后的紧急处理办法。

一、本着安全第一,安全重于泰山的,加强安全防范。

二、安全工作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向上级汇报工作。

三、在安全检查时,如发现特殊事项,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并向上级汇报。

五、学校在每月第一个星期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及学校卫生保健品、化学药品、食品卫生、安全警示语进行全面检查。

六、特别在开学前、雨(雪)季前学校要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七、实行定期、不定期地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要限期整改,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协助解决。

林堂小学家校联系制度

为更好地做好学校班级工作,强化学生整体素质提高,特制定家校制度如下:

一、定期对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学生在家的表现,并把在校表现及时反馈给家长,以便更好地教育学生。

二、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传授一些家庭教育常识,形成合力,督促学生成绩各方面得到提高。

三、发现学生闪光点或坏毛病,及时和家长结合,发扬成绩,克服缺点。

四、联系家长以正面教育为主,多表扬,多鼓励,少提缺点。

五、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篇六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者,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法秩序分子要依法严惩。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6、本校学生出入校门须凭学生证和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7、按时开关大门。

8、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学校出入口设专职保安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校们设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学校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装置,其中重点部位有内部自动报警设施,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学校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学校人员进入本学校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篇七

一、总则:

(一)为了使我校的教学工作有一个良好治安环境,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事故、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确保校内安全,做到有章可循,赏罚分明。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我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为落实本制度的贯彻实施,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综治小组组长(总务主任)担任,学校治安、防火责任人(校长)、本校治安防火实施人(副校长)、成员由工会主席、大队辅导员、教导处正副主任、财务室会计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对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的贯彻情况每年由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全校验收考核。

二、学校各主管领导的职责:

(一)贯彻本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校逐级管理负责制。

(二)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治安管理法规,消防法规,经济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三)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发动和依靠群众进行全面综合治理,认真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成立群众性的护校队,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有关治安保卫工作。

(四)经常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做好全校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和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落实"四防"(防恐、防盗、防火、防灾害事故)措施,加强重点部位的技术安全防范,重点部位要有防盗报警设施。发生案件和灾害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查破和抢救,保护好现场,并迅速向上级和公安机关报告。

(六)一旦发生事故苗头,发生事件及各类案件,严肃处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查处。

(七)发挥综治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在本校和上级行政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下,具体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保障保卫工作的开展,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主动与地方有关部门联系,落实联防措施。

(八)发生在校内的一切事故,如火灾、盗窃、中毒、人身伤亡等事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部门的职责范围

(一)党支部

1、定期分析内部教职工的思想动态,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2、做好机要文件资料的管理,有专人负责。

(二)综治小组

1、在上级主管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安全保卫制度的贯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发生问题出现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及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

2、对师生进行"四防"教育,严格治安消防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3、负责对义务消-防-队、护校队、门卫等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发挥各组织的作用。

4、每季度负责检查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一次,监督使用危险品,并做好使用登记工作。

5、建立健全门卫、护导值日制度,护导值日人员要忠于职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三)校长室

1、机要文件、电报、人事档案、资料,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专人管理,设铁柜存放,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做到安全可靠,同时要备有消防设备。对机要文件、资料的复制、阅办、递送、保管、借阅、清退、归档、销毁均应按保密规定办理,严防遗失、泄密,借出文件做好登记工作。

2、贵重器材(如公用电脑、照相机等)要设专人管理,认真执行物资的收发、领核制度,发现丢失损坏应追究保管人责任。

3、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用工前做好审查工作,有违法犯罪的不要录用。

4、注意旷工人员动态,及时查清原因并及时处理。

(四)教导处

1、教导处直接负责各年级、各教研组、各功能实验室、体育、图书馆、电脑、电子备课室、校园网主控室、医务室的安全管理,以及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凡组织学生去校外活动,必需要求组织者事前递交书面报告,经教导主任和校长同意审批,并做好安全组织工作。

2、各办公室每天要安排一人值日,负责检查本办公室的安全。文件柜、资料柜、办公室抽屉等,人离要上锁,下班要关窗、关灯、关风扇(空调)、关电脑等电器、锁门。贵重物品、现金不准存放在办公室,各教研组长负责检查督促。特殊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3、电脑、语言、美术等多媒体功能实验室仪器和设备的管理,由各实验室管-理-员负责。

(1)对各实验室仪器和物品,购置回来要验收,入库要登记,名目数量台帐随时可查。借出使用时要办理登记手续。

(2)督促上实验课的教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学生加强教育,发生责任事故的要承担事故责任。专用教室管-理-员必需要求有关人员管理好一切用品,课毕清点交还。不准管-理-员将实验室任何用品私自带出拿走,违者报学校处理。

(3)各种化学危险品分类贮存,并单独隔离放存专用仓柜。

(4)实验室和库房不准闲杂人员进入,人离关灯锁门闭窗。室内严禁抽烟。

4、音乐、体育室安全保卫责任制

音乐室乐器各种音响器材由专人负责,体育器材由专人负责。所有财产应登记入帐,分类贮放。室内严禁烟火,人离关灯关窗锁门,包括关好防盗门。

5、教室所有设备:日光灯、电器开关、幻灯机、录音机、电视

机、窗帘、门窗玻璃窗、黑板、讲台、课桌椅要组织学生分工管理,并把名单报总务处,每日检查一次。指定专人在课毕后,关窗、锁门、关灯,课间操、室外课时教室内不准开电灯。

6、卫生室由校医负责管理,做好药品的采购、入帐、分类、管理、使用工作,卫生室的有关贵重物品,要做到专人管理使用。要经常检查食堂卫生及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7、油印室安全保卫责任制:

(1)油印纸张应堆放整齐,零星碎纸每日收集后扎好。

(2)严禁在油印室内吸烟。

(3)下班前关窗锁门,关断电源。贵重机械应做到专人负责使用,严禁他人随意乱用。

(五)总务处

总务处直接负责仓库、学校设施的安全管理。

1、仓库管理方面:

(1)危险品、易燃品要单独隔离存放,严禁性质不同、易于反应发生危险的物资混存一处。

(2)经常检查门窗是否完好,入库后的物品要检查是否有异状,安全设施是否完好,下班前应检查安全情况,负责锁闭门窗、关断电源。

(3)采购的物资应由保管人员验收入册后,发票方能报销,一切物品应由保管员发出使用。

(4)贵重物资假期集中保管,必要时派员值班保护。

(5)严禁烟火入内。

2、用电用水的管理

(1)经常巡检全校电路电器设备等有无漏电和可能引起触电的电线,有无漏水水管,并负责即时修复。

(2)对损缺的'保险盒盖、开关及时加换盒盖或作切断电源的安全防护。

(3)校舍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决不拖拉。

(六)财务室:

1、财务要坚持执行财经管理制度,现金、票证和有关证券,必须存放入柜,必须安装牢固可靠的铁门、铁窗、报警装置,必须严禁烟火,设消防器材。

2、现金一律不在校过夜。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取存现金、票据的保送制度。取存万元以上巨款或大宗票据,由单位派二人以上随行。日常管理现金、票据、凭证必须随开随锁,各类资金的发放尽量当天发完。

4、计算机的使用必须专人负责,使用完毕要关机。

瑞安市轻工学校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1.值班巡逻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方面的法规,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执勤时要严格履行职责;值日教师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到校值班,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无故旷工,遵守本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

2.值班时间必须经常巡视学校各处,发现问题自己能解决的设法解决,无法解决的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到处理问题有记录,发现案情时,应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室登记,并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后方能进校。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拦;各类物资出门须出示部门证明,检查后方能带出。

5. 放学后检查各楼各室,及时处理各类异常情况。

6. 任何人进入校园,都要遵守上述规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学校保卫人员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学校治安,或将其送社区治保室处理。

7.值班期间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

瑞安市轻工学校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在学生上课时间实行专人执勤制度。管-理-员、安全值班员由学生处宿舍管理办公室配备。保卫处负责业务指导,并进行检查督促。

二、管-理-员、安全员在执勤时佩带标志,严守岗位,认真执行会客、携带登记等制度,严格管理。如发现失职现象,严肃处理。

三、学生宿舍每天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关门,学生宿舍进出人员一律凭校徽或证件,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四、任何人不得引带他人进入学生宿舍。

五、来访人员须持本人证件与值班人员联系,经同意后方可会客,客人必须在晚上6时前离开,因特殊情况需在宿舍留宿者,必须报经安保处或政教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严禁擅自留宿客人。

六、加强自身防范,保持门窗、玻璃、门锁完好,妥善保管私人财物,离开寝室时,要关锁好门窗,以防失窃。

七、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

八、宿舍楼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私接电线和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不准在楼内起炊烧火;不准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不准在宿舍走廊内堆放杂物,不准停放自行车。

九、宿舍如发现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积极提供线索,配合好查处工作,发现案犯要勇于与犯罪分子进行斗争。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篇八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安全防范,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学生安全防范和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处理。

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指全日制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小学。

学生是指在学校中全日制就读的受教育者。

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是指在校内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和寄宿制学校学生住宿期间,学校至学校指定接送点的接送期间,以及学校组织安排的社会实践、校外活动期间。

第三条  加强学生安全防范,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是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等有关行政部门、学校举办者、学校、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社会共同的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落实学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生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  学生安全防范应当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  安全防范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由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和学校参加的学生安全防范预警和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

第七条  公安部门应当在学校门前路段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加强学校周边的治安、交通巡逻,及时查处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对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学校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学校的卫生防疫和食堂、食品、饮用水、游泳池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学校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城乡规划、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的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第八条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保障学生安全防范工作资金的投入。

第九条  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依法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学校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学校应当承担监护职责。

第十条  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履行下列安全防范职责:

(三)实行门卫制度,配齐保卫人员,校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区域;

(六)学校区域内易发生事故的场所,应当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七)制定火灾、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紧急事件处置预案;

(九)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生命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的教育;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二条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将相关情况及时书面告知学校,学校应当给予关注和照顾,并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危险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第十三条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

学校应当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擅自离校的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通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第十四条  学校举办者为学校购买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的,不得向学生收取保险费。

第三章  事故的处理

第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无能力自行救护的,学校应当及时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与事故发生有关的第三人,应当对受伤害学生采取救护措施,防止伤害扩大。

第十七条  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及时了解事故原因,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及时向教育和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接到学校报告后,教育和相关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十八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第三人可以协商处理事故;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书面请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调解。

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事故责任认定结论作出前,学校及其相关单位不得以责任尚未确定为由拒绝履行救护义务。

第十九条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侮辱、殴打、扣留教职工或者学生及监护人;

(二)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设备;

(三) 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二十条  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对重大事故的处理结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第四章  事故责任的承担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  事故责任应当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过错方为两方以上的,应当按照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教职工以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方式伤害学生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未给予及时救助的;

(十)对于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防范不力而造成学生伤害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为的;

(四)其他有证据证明事故发生是由于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的过错行为造成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有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责任;学校无过错的,不承当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和学生以外的第三人造成事故的;

(二)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

(三)在学生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四)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五)学生自杀、自伤的;

(六)学生违反学校规定,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的非教育教学活动期间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学校和学生无过错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一)超过现有防御能力的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

(三)其他意外因素。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伤害事故赔偿项目和金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人身伤害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七条  由于第三人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在救护中先行垫付或者已先行赔付的,学校可以依法向赔偿责任人追偿。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教职工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瞒报、迟报事故、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学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的安全管理和预防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公安、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学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  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公安、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由监察等有关行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制止,并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一、 学校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演习内容和演习方法措施。

二、 学校每两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演习。可各班自行安排,也可学校组织。

三、 演习前要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方法指导。

四、 确定演习路线,保障提供好演习用具。

五、 配备好安全员,确保学生演习安全。

六、 严禁在危险地段进行安全演习。

七、 严禁呵斥、责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八、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演习现场。

九、 需要在特殊环境(如:车辆、工厂等)进行演习,需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十、 需要家长配合时,要向家长详细说明。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篇九

1.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认真负责校门口及其周围的安全工作。

2.认真盘查外来人员,禁止闲杂人员入校。

3.来校办事的外来人员要先登记,按规定认真填写有关内容,与有关人员电话联系后方可出入。

4.接好电话,做好记录,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学校负责人。

5.值班记录本要认真填写,细心交接,妥善保管及时更换。不得丢失,缺页,乱涂乱画。

6.不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学校公共财产出入校门。

1.校内活动。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教学常规管理规定。班主任每天要对教室内各种设施巡查一遍,发现不安全问题,当天通知总务处主任,及时维修、整改。

2.校外活动。班级组织校外活动要先请示政教处。经政教处同意后,方可行动。并认真准备好各种安全措施。活动结束后要到政教处汇报活动情况。

3.班主任要经常与学生谈心、当好学生的心理咨询医生。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与学生谈心,与家长沟通交换意见,报告政教处。

4.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病假请假制度》、《学生事假请假制度》、《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5.每学期针对学生安全问题,开好1—3次主题班会。办好班级安全专题板报。组织好收听、收看安全教育节目。

1.对于学校各重点部门,工作人员每天离校前必须将报警器打开,关好门窗、落锁。每天到校必须将报警器。检查一遍,发现故障及时解决。

2.总务处确定专人每学期两次对学校消防器材进行检修、更新。对每件消防器材应有编号,每次检验要有记录,确保消防器材有效使用。

3.学校设施安全,由总务处每天进行常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定期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安全状况,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警钟长鸣。

1.教学设施由各分管人员认真保管、维护,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总务处整修。不安全的器具,对学生有危险的器具,任课教师应立即停用。确保学生安全。

2.教学仪器中的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有关规定,单独保管、单独存放、单独建帐。教务处定期进行检查。

3.危险品、易燃易爆仪器及物品的添购,需由实验管理员每学期初造计划,说明使用情况,库存情况,添购数量,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签署意见,校长审核后执行。

4.教务处每学期两次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仪器中的不安全器具、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问题立即报告校长。

5.各实验室、教学楼、办公楼,要做好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人员疏散方案。对实验室管理员定期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学习。训练应急操作动作,明确应急对策方案。

6.各实验室、保管室每月要有安全自检记录,保证教学设施完好、安全使用。

安全使用电器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使用电器管理,本着既节约用电,又有利于服务教学,便于管理的原则,特制定安全使用电器管理规定。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篇十

为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正常的教学秩序,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特制定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校园巡查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巡查工作监管机制。

二、值日教师值日期间应及时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学校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三、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四、各班主任每周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五、学校值班教师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不受周边环境的影响。

七、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加强巡查保护工作,平安地上好每节课。

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四、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五、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学校值班保卫人员每天要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七、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地上好每节课。

八、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学校安全防范制度篇十一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1、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事前须报校长室批准;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活动前,有关负责人要仔细研究,周密计划,严格组织。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动场地、环境,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和活动要求。

4、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班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低年级各班须二名教师。带队教师必须自始至终组织好队伍,照顾好学生,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集体活动前,必须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无特殊情况,学生应戴安全帽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集体。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老师。

7、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

8、活动结束后,教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个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9、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类)运输单位的车子,所乘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无三证(健康证、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10、其他单位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学校应予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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