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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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写总结要先回顾整个过程,将重点放在收获和成长上。以下是一些总结的写作要领和常见错误,大家可以注意一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报名条件: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7、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
(二)免试条件: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2年税收工作经历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
报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其报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方可获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相关规定,见人办发〔〕94号文件)。
三、考试时间。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每年6月份举行,考试科目依次为: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税务代理实务。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206月25日14∶00~16∶30财务与会计。
6月26日9∶00~11∶30税法(一)14∶00~16∶30税法(二)。
6月27日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税务代理实务。
四、考试成绩有效期限。
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考五个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从开始,即第一年至第三年为一个周期,第二年至第四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两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考试。
五、报名时间。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欢迎欣赏与借鉴。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三年;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的人员。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实践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台湾居民还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工作安排12月开始各地发布考试公告,做好资格审查等报名工作,下发考前规则模板5月12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考。
时
间6月22日下午:2:00—4:30财务与会计6月23日上午:9:00—11:30税法(一)。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4号)和《关于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号),现将《上海市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和21世纪人才网()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5个科目均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
二、请各地在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有关数据,对核准后的数据,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6月3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执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尽快向社会公布考试人员成绩,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四)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或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城市规划师、价格鉴证师、国际商务师职(执)业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以上工作年限截止到6月30日。
二、免试科目报名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成绩有效期限。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2个科目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除《税务代理实务》试卷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外,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可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院统一发放、回收。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12月26日至30日。
下午1:00-4:00。
(二)报名地点。
(1)上海市物资局电大(龙华路1833号森南酒店内601室,近中山南二路)。
报名点代码:3232。
报名电话:64037096。
(2)上海市人力资源培训学校(塘沽路484号3楼,近四川北路)。
报名点代码:3838。
报名电话:6393091863649678。
(三)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及专业工作经历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须将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报名表反面)、专业工作经历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同版)两张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填写报名信息卡。老考生可凭往年准考证或者成绩单办理报考手续。
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六、收费。
考试成绩查询电话:95001966(一般考试后2个月可查询)。
会计。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文件精神,从199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三年;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的人员。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实践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台湾居民还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本网站公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年度计划。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五个科目。其中《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为客观题,采用答题卡作答;《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采用专用答题卡作答,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作答前请应试人员务必阅读试卷封二或专用答题卡首页的注意事项。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文件。
报考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级别为免3科)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和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注册税务师实行注册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申请注册。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4〕37号)精神,现就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7日下午2:00-4:30财务与会计。
下午2:00-4:30税法(二)。
下午2:00-4:30税务代理实务。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和范围按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发〔〕116号、人发〔1999〕4号规定执行(见附件1)。凡涉及时间期限计算的一律算至2005年底。
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即第1年至第3年为一个周期,第2年至第4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考两科(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形式和要求。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试卷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功能)。
五、报名办法。
报考者须按要求准确填写《2005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在指定位置贴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同底近照两张,并随附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税务专业工作或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
4、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符合免试条件要求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
6、要求订书及培训者须填写《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和指定用书登记表》(附件5),可按附件5所列分别与相应部门联系。
报名表由单位审核签章后上报市直主管部门,县(市)区所属单位报当地人事部门,省部属单位及无管理部门人员(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力市场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可直接到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原始证件,并在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于12月27-29日期间将汇总后的材料按附件4要求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服务厅(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三楼)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87134800、8711642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凡符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六、考试收费。
考试的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40元。
七、组织管理。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由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电话:87732099、87732503,地址:百丈路8号)。此次教材征订仍然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购买,考前培训应按考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组织。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级人事和国税、地税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报名过程中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会计。
由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组织的2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目前已圆满结束。考试合格分数线已经确定,各省人事部门已通过各种途径陆续向社会公布各科考试成绩及合格人员名单,近6000人获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
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安排在12月31日之前,国家税务总局管理中心会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人事考试中心及时下发了报名考试条件、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的文件。为了正确引导考生考试、提高其应试水平,国家税务总局管理中心及时组织有关专家、教授编写、修订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并及时发到了考生手中。
通过统计,2004年报名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数为104184人,人次数为335295人次,比去年略有减少,其中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有10人,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有2184人。具体情况是:《财务与会计》69628人,《税法(一)》66919人,《税法(二)》72631人,《税收相关法律》62129人,《税务代理实务》63988人。由于去年与今年考试时间间隔较短,报考人数比去年分别减少了8.87%、17.91%、18.34%、8.19%、7.22%.
除《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仍采用人工阅卷形式外,其余四个科目均采取由各地人事部门机读阅卷评分的方式进行。从考试合格率情况看,与去年相比,《税法(一)》科目难度较大,合格率偏低,其余几个科目单科合格率基本适中。
今年考试合格通过的.人数为5931人。其中考五科的通过5861人,考两科的通过70人。至此,通过的资格认定考试和6次全国统一考试,我国具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人数为62414人。
会计。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文件精神,从199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本网站公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年度计划。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五个科目。其中《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为客观题,采用答题卡作答;《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采用专用答题卡作答,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作答前请应试人员务必阅读试卷封二或专用答题卡首页的注意事项。
报考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级别为免3科)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和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注册税务师实行注册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申请注册。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现将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6月17日下午2:00-4:30考财务与会计;
6月19日上午:9:00-11:30考税收相关法律;下午2:00-4:30考税务代理实务。
二、报名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
3.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人厅发〔〕107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也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年1月5日、6日。
(二)报名程序:
1、报考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由本人提出申请(包括申请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人员),填写《2005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川人职〔〕1号文附三,以下简称报名表)、《2005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报表》(见川人职〔〕36号文附三,以下简称申报表)一份,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并附下列材料(老考生可凭参加考试的准考证复印件报名):
(1)报考全科人员: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2)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评聘经济类、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从事税收工作年限证明;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2、报考全科人员的材料由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免试部分科目人员的材料由当地主管税务局进行资格初审,严格把关;对初审合格的',在其《申报表》和《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由报考者或报考者所在单位将全部材料送市人事局底楼服务大厅报名。各地税务局将免试部分科目报名人员的《统计表》(见附件)于2005年1月30日前分别按国税、地税系统逐级报至省局。
四、其它有关事项。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分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考五科的为滚动管理模式,从起,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二科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为非滚动管理模式,即二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各地在采集报名信息时,对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的档案号要核对准确并采取人工录入方式,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要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32开)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答题卡和答题纸按准考证的序号依次收回装袋。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考生在考试前一周到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时传呼机、手机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考试所需的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非立式无储存功能)由考生自备。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
五、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人事考试中心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37号文件的规定,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6.00元。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自贡市人事局。
会计
现将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新人考函[]5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可领取报名表、卡,报名截止日期为204月15日
三、其它事项。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注意事项、考试类别代码、报考专业代码、收费标准等按(新人考函[2006]54号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6月17日、18日、19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会计》。
二、报名条件:(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6年工作经历。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4年工作经历。
(三)经济类、法学类二学位或研究生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2年工作经历。
(四)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1年工作经历。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2年税收工作经历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12月30日;乌鲁木齐地区的报考人员于月13日至12月24日(双休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各地州市报名点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与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商定报名。乌鲁木齐地区考生到乌市克拉玛依东路34号(中国新疆人才市场四楼)报名。
(三)报名程序:考生报名时须携带同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7张,老考生凭上年准考证和档案管理号报名;新考生须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及复印件报名。
五、考试地点、考试时间,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准考证贴条为准,其他事宜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和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文件为准。
六、其它事宜:(一)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要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考前培训由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用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名义,编写辅导材料或举办考前培训班。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991)4650800。
联系电话:(0991)28361712837210。
通讯地址及邮编:乌鲁木齐民主路79号(830002)。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oo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会计
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12月27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据悉,考试将于206月17日开始,持续3天。
据悉,考生报名时须本人持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评聘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并现场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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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现将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6月17日下午2:00-4:30考财务与会计;
6月19日上午:9:00-11:30考税收相关法律;下午2:00-4:30考税务代理实务。
二、报名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
3.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人厅发〔2004〕107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也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5年1月5日、6日。
(二)报名程序:
1、报考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由本人提出申请(包括申请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人员),填写《2005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川人职〔〕1号文附三,以下简称报名表)、《2005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报表》(见川人职〔2001〕36号文附三,以下简称申报表)一份,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并附下列材料(老考生可凭2004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复印件报名):
(1)报考全科人员: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2)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评聘经济类、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从事税收工作年限证明;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2、报考全科人员的材料由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免试部分科目人员的材料由当地主管税务局进行资格初审,严格把关;对初审合格的',在其《申报表》和《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由报考者或报考者所在单位将全部材料送市人事局底楼服务大厅报名。各地税务局将免试部分科目报名人员的《统计表》(见附件)于2005年1月30日前分别按国税、地税系统逐级报至省局。
四、其它有关事项。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分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考五科的为滚动管理模式,从起,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二科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为非滚动管理模式,即二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各地在采集报名信息时,对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的档案号要核对准确并采取人工录入方式,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要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32开)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答题卡和答题纸按准考证的序号依次收回装袋。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考生在考试前一周到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时传呼机、手机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考试所需的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非立式无储存功能)由考生自备。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
五、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人事考试中心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37号文件的规定,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6.00元。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自贡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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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知道2017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介绍,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文件精神,从199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三年;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的人员。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实践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台湾居民还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本网站公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年度计划。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五个科目。其中《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为客观题,采用答题卡作答;《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采用专用答题卡作答,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作答前请应试人员务必阅读试卷封二或专用答题卡首页的注意事项。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文件。
报考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级别为免3科)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和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注册税务师实行注册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申请注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尽内容请参照相关文件)
一、组织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三年;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的人员。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实践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台湾居民还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介绍。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本网站公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年度计划。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五个科目。其中《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为客观题,采用答题卡作答;《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采用专用答题卡作答,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作答前请应试人员务必阅读试卷封二或专用答题卡首页的.注意事项。
四、报名办法。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文件。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报考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级别为免3科)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和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六、登记注册。
注册税务师实行注册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申请注册。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2005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6月17日、18日、19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会计》。
二、报名条件:(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6年工作经历。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4年工作经历。
(三)经济类、法学类二学位或研究生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2年工作经历。
(四)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1年工作经历。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2年税收工作经历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2004年12月30日;乌鲁木齐地区的报考人员于2004年12月13日至12月24日(双休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各地州市报名点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与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商定报名。乌鲁木齐地区考生到乌市克拉玛依东路34号(中国新疆人才市场四楼)报名。
(三)报名程序:考生报名时须携带同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7张,老考生凭上年准考证和档案管理号报名;新考生须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及复印件报名。
五、考试地点、考试时间,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准考证贴条为准,其他事宜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和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文件为准。
六、其它事宜:(一)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要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考前培训由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用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名义,编写辅导材料或举办考前培训班。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991)4650800。
联系电话:(0991)28361712837210。
通讯地址及邮编:乌鲁木齐民主路79号(830002)。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oo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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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通用(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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