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套(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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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08 00:00:00    小编:处世哲学_

最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套(六篇)

小编:处世哲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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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哪七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篇一

一、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为主管责任人,病区科主任、科室科长为部门安全责任人,班组长为岗位安全责任人。各级领导共同担负着中医院安全生产责任。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院领导与卫生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院中层干部与院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负责,按照领导责任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各级领导对所主管部门,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各级干部在开展管理工作的同时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整改,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各部门领导要坚持安全生产日查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排查和整改,向领导汇报。

六、特行部门领导,要特别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对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毒麻剧药品、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七、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各部门领导积极采取救援措施,消除事故在萌芽中。如果发生重大事故,部门领导在积极组织救援的'同时向上领导汇报,向“119”报告,请求支援。事故发生后,由院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真实、准确、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哪七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篇二

1.公司新购车辆必须安装行业管理部门认可并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其中gps必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xx)的卫星定位装置要求,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保证车辆监控数据准确,确保装置正常运行、监控有效。

2.行车记录仪、gps系统设备的选型、审批、安装、管理统一由安全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使用、维修、管理工作。

3.公司应实行二级监控管理制度,一级监控中心由本市有资质的信息服务公司负责监控。

4.公司应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记录运行过程中驾驶员的操作和车辆的运行情况,以提高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责任心,从而降低事故率,确保运输生产安全有序。

5.一级监控中心负责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抽查,以监督各车辆的工作有效性。

6.通过gps系统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车速、运行情况、行驶线路等动态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车辆取得联系,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7.二级监控中心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实时监控、数据采集、整理、记录、分析工作,并建立基础台帐。根据现场检查、抽查、驾驶员报告的故障信息,督促、指导驾驶员及时维修。

8.经常与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监控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操作要领和更新相关的软硬件,促使设备不断升级优化。及时培训驾驶员掌握操作要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9.公司每月对车辆行车记录仪进行一次数据采集,并填写车辆行车记录仪检查情况,对车辆最高车速、平均车速、停车记录、超速记录、疲劳驾驶等记录进行检查、等级,发现异常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帐。

10.为确保gps车载系统通讯、定位始终有效,gps车载电话费、信息服务费应及时支付,以防欠费而造成停机。

11.公司将gps车载电话设置内部互通,报警装置确保有效。无故不得拨打gps车载电话,不得占用gps监控系统从事其他工作。

12.每天通过gps监控对车辆车速、运行情况、行驶路线等进行监控,定期发送有关安全行车、天气变化、道路状况等短信消息,并填写车辆gps系统监测情况。发现车辆超速、偏离正常行驶路线等现象的,立即以短信提醒,及时纠正、消除交通违规违法等异常现象。

13.在gps“日查”、行车记录仪“月采”中发现驾驶员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立即报告,如连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书面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教育、处理工作。车辆发生事故应及时分析车辆行车记录仪“事故疑点”和gps系统的有关数据,为查清事故原因提供科学依据。

14.通过设备查询、现场巡查等方式经常性地对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始终保持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和监控中心联系,并做好维修记录。特殊情况未能及时修复的须在维修记录上书面说明原因,并尽快拿出处理办法。

15.公司对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设备主要连接线接口处封上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撕毁封签,因维修保养需要损坏封签的,信息管理员应在设备维修保养完成后及时重新贴上标签。

16.车辆转让过户、报停、报废,信息管理员将做好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的拆机保管工作,长期报停车辆,及时办理gps车载电话停机手续,车辆启用时及时予以恢复。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驶中按照《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安全驾驶,杜绝各类违规违法现象。

2.驾驶员必须在“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经常性地对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工作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发现故障或工作不良,应立即报修,一时无法修复的,应向信息管理员反映,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严禁驾驶员私自修理、故意破坏和拆、拨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设备各部件;严禁擅自修改有效参数值;严禁它物覆盖gps天线;严禁重物堆压设备;清洁时使用干毛巾、防止仪器受潮损坏。

4.驾驶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注意观察车辆行车记录仪及gps显示器,及时了解各种信息,调整驾驶操作,严禁利用车载电话与外界人员聊天、说笑及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如需使用车载电话时,驾驶员应选择安全停车区域,待车辆停放安全后,方可接听和拨打电话。

5.车辆在维修保养过程中需要电焊等作业的,驾驶员须关闭电源开关,切断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的供电电源。因车辆维修需要将gps终端设备、行车记录仪拆装时,驾驶员有义务提醒修理人员轻拆轻放,必要时报告信息管理员和监控中心由专业人员拆装。

1.公司将确保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正常工作,列正当理由停机的,公司将书面向上级监控中心说明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管理责任。

2.公司将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管理、检修、信息管理员、车辆驾驶员、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对造成系统无法正常工作运转的责任人,在批评教育的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不按时“日查”、“月采”的,接报或发现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故障未能及时联系维修的,未能在工作日内发现车辆行车记录仪内在故障及其它有无上述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对责任人给与警告,按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给与一定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调离岗位。

4.不按规定使用、管理、保修等原因导致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除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还要相应经济处罚。

5.迟到,瞒报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故障的驾驶员,故意使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处于间断失效状态的,对负有责任的驾驶员给予解聘处理。

6.因故意损坏而导致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无法正常工作的,发生事故导致责任认定被动,加重公司损失的部分由责任人承担,对负有责任的车辆承运驾驶员给予解聘处理,设备受损的修复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7.车辆发生事故等原因而使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受损失时,驾驶员按“行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车辆的gps系统、行车记录仪故障或事故修复费用均由驾驶员承担。

8.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在监控时,发现驾驶员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哪七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确保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相关经费使用的及时、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

一、按公司营业收入的1.5%作为财务提取的安全生产资金,由公司财务部专项储存,划拨至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专项资金账户,专项用于安全生产,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部提出,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安全资金的管理:

1、安全教育专项资金。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日常安全教育学习活动、员工岗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以及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2、安全防护用品资金。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投入、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品等。用品采购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要及时向总经理室提出报废更换申请。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必须退货。

3、设备装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设备的购置,行车记录设备和gps监控设备的投入,各类安全器材的投入包括大小警示牌、绳索、雨披、千斤顶、灭火器等设备。安全设备和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应急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费的支出。

4、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等安全监管费用支出。

三、公司安全部对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对安全防护用具及应急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应急用品、应急车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哪七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篇四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例会制度。

一、公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召集公司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应当做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实施。

三、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会议分日常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例会由分管安全领导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由公司第一负责人召集,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要明确具体单位负责落实,落实情况要在下一次会议上报告。

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人员:

1、安全机构各成员及安全员;

2、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

3、必要时可以扩大有关从业人员。

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 4、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六、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的重要事项。

七、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的相关材料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八、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

2、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必须向公司主要领导请假,摘自不参加会议的人员,每次处以50元以上罚款,连续三次未参加的,公司予以解聘。

3、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相关部门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4、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溜岗,严肃会议纪律。

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公司安全领导机构负责督办、检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哪七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篇五

1、厂级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厂长、副厂长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

2、安全生产管理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他、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培训1-2次培训。

3、各项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进行1-2次培训。

3、各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已经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

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制度:新工人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熟练后,方可独立工作。

5、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要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1-2次。

6、“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为了增强企业安全意识,强化各级安全责任,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1、安全议事范围包括公司的各个部门及生产岗位,,一切有关安全生产的所有议题。

2、安全议事的主要负责人为:主管安全的副厂长,参加人员有厂领导、安全科长及相关人员。

3、议事时间和内容,与厂,由各参加会议人员针对自己的工作岗位或其他岗位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情况。

4、针对提出的建议和安全生产检查人员检查到的因素进行评议,并拿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和执行的相关部门。

5、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安全议事的召集、记录和会后执行情况的跟踪。

1、值班时间:夜间带班人员按管理部安排(值班表)晚8点至早晨6点。

2、带班人要每天填写值班记录,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清楚。带班人把当班发生的问题直接通知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要验证前一天发生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把整改情况写清。

3、值班期间,对厂内、各生产车间及重点部位进行巡逻,并在巡逻记录上签字作为巡查标记。

4、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人员因客观原因不能到岗的,用替班、换班等形式自行解决,但要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带班人员因客观原因不能到岗自行换班,不能请假。

1、建立以岗位责任制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设备管理负责制,主要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责。

2、加强对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编制设备操作规程。

3、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修人员应立即排除,并做好维修记录。

4、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及时找设备维修人员立即采取措施。

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6、对于设备管理中由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等造成设备事故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清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听取值班人员的意见,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使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要定期测试。

4、每年二月份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5、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6、对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7、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1、配电管理人员按上级主管部门定期参加培训,要持证上岗。

2、非配电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任何电气工作,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禁止任意架设临时线,如因生产或检修需要架设临时线时,应有电工按规范操作并负责,到期拆除。

4、一切电器设备(包括变压器、电机、开关)和生产设备均须有保护接地。

5、配电室及电器设备附近禁放杂物,保持周围清洁。

6、所有电器开关、插座设备规范、无缺损,开关箱完好。

7、车间配电柜旁禁止放半成品或成品。配电柜里面要清洁无杂物。

1、发生工伤事故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车间主任等有关领导。

2、发生工伤事故后,首先要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发展和扩大。

1、对较大安全隐患要制定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改和严格控制,予以消除。

2、有安全隐患的区域未整改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对容易发生隐患的部位,每月至少要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4、对检查中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由厂长指定付厂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进行验收。

5、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查和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程度,必要时加以修订。

6、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机构,由厂长任组长。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经过,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

2、由于安全事故,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主管部门。

3、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负责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本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安全部门及有关领导,对重大事故,安全管理员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监部门、消防等部门进行调查就、直至调查结束。

7、建立事故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地点、时间、部门,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处理结果。

4、造成事故10000元以上的,扣罚部门领导1000元,责任人20xx元。并对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对责任人给予除名。因玩忽职守出现事故者要从重处罚,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物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为职工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法律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体现了国家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劳动者生命健康的尊重。

1计划

各单位根据《河北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范围、标准、品种、数量,每月提出计划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后,下达采购计划。

2采购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的保障,做到按时足额为职工免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5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满后应及时更换;对一些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应按标准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对检验、检测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和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7监督与检查

公司工会、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监督检查,教育职工正确佩带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除进行教育外,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易燃易爆场所是指在生产、贮存、使用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易造成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的场所。

2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防火、防爆警示标志。责任单位要进行定期和经常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易燃易爆场所要明确岗位责任人,消防设施、器材必须经常保持完备良好状态,做到班有班人管,人有会使用。

4存在爆炸危险的场所,电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要避免因接触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火花或着火,正确设置避雷装置,检修照明采用安全灯具,避免机械性撞击。

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6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完善的安全装置,如安装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等,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校对,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7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储存点、要严禁烟火,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 8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9加强可燃物质的管理,对大宗可燃物质必须按品种堆放;对酒精、酒类、油漆、甲醇等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10易燃易爆场所1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严禁私拉临时线,确需拉设临时线要严格执行公司《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1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补、切割前要进行彻底清洗、置换,并经检测,可燃液体、气体含量应低于其爆炸下限2倍;进入容器、管道内进行焊补、切割,容器、管道内含氧量应大于19%,容器、管道外应设专人监护。

12易燃易爆场所确需动火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危险性作业审批与监护》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公司的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

4、各单位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5、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6、新工人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

7、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8、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专职安全员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9、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1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年组织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2、各车间每月对本车间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全员安全教育,认真做好记录。

13、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车间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4、职业健康教育分为上岗前健康教育、在岗期间健康教育、离岗健康教育。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

a、安全事故报告

部门和工会组织。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类别;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伤亡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b、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建立由永华店主要负责人为主的事故调查组,由事故调查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为事故调查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不得阻挠和干涉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3、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做到:

(1)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2)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3)事故责任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职工群众受到教育;

(4)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4、事故调查组负有下列职责:

⑴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⑵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质;

⑶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⑷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

⑸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5、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等内容。

事故处理决定或事故处理意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⑴事故的性质;

⑵事故的责任;

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或意见;⑷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

a、用电安全检查制度

3、店内各经营部有电器报修,电工班要在1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

4、每年对变、配电设备要进行两次停电检修和清扫,并做记录;

6、分管电工每天对所分管责任区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7、操作电工、必须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b、电梯安全检测、监督管理制度

1、所有电梯必须按期申请,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电梯进行年检,并取得年检合格证,方可运行。

2、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

3、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电梯及时加油、保养。

4、每三个月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调整、并记录。

5、按大修规定年限,进行大修并记录。大修时要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检测。

c、中央空调安全检测管理制度

1、值班操作人员在开机前要对燃气管道进行检查(压力正常、漏气)方可开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哪七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篇六

1、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火负第一责任;

3、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负责落实;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学校的安全防火管理,防止火灾;

7、制定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人员紧急疏散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认真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安全消防的方针政策及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及安全防火起保证监督作用,并负有领导责任。

3、负责组织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计划的检查执行情况。

4、加强对党员的安全教育,组织党员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

6、在支部工作中将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3、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培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经常参加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在年级量化考核工作中将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2、制定实施紧急情况疏散计划,并在每学期初进行演练。

3、加强对体育器械、微机室、主控室、财务室、门卫的管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负责对教师和重点部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经常检查提出消除事故隐患措施和改进意见。

5、负责对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器材设施完好,并负责培训员工会使用消防器材。

1、年级组长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有关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项制度,对本年级的各项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负责。

2、负责对本年级的教师和学生进行法制、安全、防火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3、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年级教师执行安全规定和安全防火情况,对一切违犯安全规定和安全防火现象及时制止。

4、负责将本年级组内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护,提出整改意见。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有关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项制度,对本班的各项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负责。

2、结合学科、班级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3、上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对无故不到者应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家长,课堂上教师不得中途离开教室。

4、课间要注意观察学生行为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5、在实验室、微机室、电教室、语音室及教室上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防止学生触摸电器及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室外课要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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