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档案安全制度设计(模板13篇)
面对繁忙的学习和工作,总结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下一步的行动。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运动训练计划?在此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经典总结范文,仅供参考。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一
一、学校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档案,并分类存放。
二、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及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
三、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四、安全基本情况包括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情况。
五、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六、安全档案管理纳入“学校安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标准”中,与对学校及本人绩效考核结合。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二
根据档案安全管理工作遵循严格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危害档案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档案资料安全和最大限度的延长档案寿命。特提出以下档案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档案安全工作,要从对历史负责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档案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始终把档案安全工作作为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头等大事抓实抓好。要建立档案安全工作领导组,将档案安全工作纳入分管领导、档案人员的岗位职责,实行档案安全一票否决制,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室藏档案实体及信息的绝对安全。
各单位要加大档案安全保护经费的投入,不断改善档案保管条件,为档案安全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档案室要安装防盗门、窗,配置铁质装具、专用电脑、温湿度计、去湿机、防磁柜、灭火器等必备安全设施;要切实采取措施,做好档案室防潮、防火、防霉、防尘、防高温、防盗、防光、防虫等安全保护工作,保证档案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要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档案室日常管理,档案室由档案人员专门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严格执行档案查、借阅制度,查阅、提供档案一律由档案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查阅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严防各类档案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强化网络安全管理,严禁将档案数据存放在外网计算机上。加强电子文件的形成、存储、传输、利用过程中的安全保密防范,严防档案数据泄密,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各单位要定期对档案安全保管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检查,把档案安全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变到事前防范上来。要对档案实体定期清点、登记,档案信息要及时备份。要对档案室、计算机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不留死角。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杜绝各种危害档案安全事件的发生。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三
1、档案人员必须保护、保管好档案,对各类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装箱,箱柜排放有序。
2、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档案破损或字迹变化,及时修补复制,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
3、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非档案人员严禁进入。
4、库房内严禁存放与保护档案无关的各类杂物品,要保持整洁。
5、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采取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防污染等设施,并要经常检查各项设施是否有效。
6、库房内置放温、湿度监测设备,定期检查、记录、分析,保证规定的温湿度。
7、档案管理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关好门窗、拉灭电灯。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四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企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反映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1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公司(安全部)长期保存。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6)事故审批结案文件。
(7)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
2.2安全生产教育档案。保存单位:安全管理部、事业处。
(1)进厂职工三级教育资料(长期保存)。
(2)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持证上岗有关资料。
(3)换岗及复工教育资料。
(4)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
(5)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资料。
以上资料均应有培训内容、学员名册、培训时间、考核成绩等。
2.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1)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
(2)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3)公司奖惩制度、规定、公司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台帐。
(4)安全奖惩台帐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4隐患及整改记录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包括隐患类别、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负责人、整改进度、完成情况、验收和反馈等。
(2)隐患下达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单,也可以是整改计划或隐患整改报告等,但都必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3)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5安措项目档案
(1)安措项目主要指劳动保护专项经费计划项目,其档案应包括项目名称、措施内容和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经费来源、项目计划进度、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可行性分析、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项目验收及其效果、经费决算等。
(2)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6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1)本厂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压力容器;危险设备是根据设备的危险性而确定的设备设施。
(2)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台帐、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
2.7职业健康档案
(1)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体检表。
(2)其他职工体检记录。
2.8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
(1)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设备设施现状。
(2)验收测试记录及启用日期。
(3)维修、监测和检验记录。
(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应长期保存。
2.9职业卫生档案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1)有害作业平面布置示意图及接触人员人数、名单。
(2)有害因素监测记录资料,有害物超标的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情况记录资料。
(3)职业病患者资料(诊断报告、治疗及处理资料)。
(4)有害作业人员健康卡片(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上岗期间及离岗时的体检报告)。
(5)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资料
2.10电器设备检测记录
(1)绝缘检测记录。
(2)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3)漏电保护器运行、检测记录。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五
为确保在信息化建设中的档案信息安全,经局领导班子研究,特制订如下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控制不应公开的档案信息。
二、保存档案数据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确需联接时,必须通过安全保密审查。
三、加强对档案信息网络传输的管理,确保网络和使用过程的信息安全。
四、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工作,并设置计算机操作系统用户口令。
五、计算机系统必须安装防病毒卡或反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版本,做好防病毒工作。
六、保存档案数据的计算机外送修理时,应将有关数据的内容清空、删除或将硬盘摘除,并做好计算机修理情况登记。
七、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数据库和档案数据安全。所有数据至少复制两套,并异地保存。
八、信息载体(如硬盘等)损坏,必须拆除后放入待鉴定室专门保存。
九、磁性载体每满2年、光盘每满4年应进行一次抽样机读检验,抽样率不低于10%,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
十、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本和图形形式的电子文件,必须同时制成纸质文件或缩微品等拷贝件一并归档保存。
十一、应加强对归档电子文件鉴定销毁的管理。对于属于保密范围的归档电子文件,连同存储载体一起销毁,并在网络上彻底删除;对于不属于保密范围的归档电子文件进行逻辑删除。
十二、以上各条请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互相监督,共同遵守。对违反本制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六
一、各单位定期对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应在48小时内通过局安办向区安监局报告。
二、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落实治理目标任务、治理机构人员、治理完成时限、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和整治资金(即“五落实”)。
四、各单位对安全监督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承担监管责任,应设立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或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隐患单位筹集,必要时报请主管部门支持。
六、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隐患单位及监管单位要书面报请区安监局审查验收。
局安办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重大隐患消号台账;将各级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分类建档保存,包括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重要文件、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领导讲话材料、安全培训资料、图片及音像资料。
局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相应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重大隐患消号台账,并将相关资料抄送局安办存档备案。
年终将全年所有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表册、总结、台帐分类,按档案整理的要求装订成册。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七
(1)档案查借阅及其他非档案部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工作室和库房。
(2)要做好办公室和库房的安全工作,每天由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的同志负责断电断水源,锁好门窗。
(3)将档案按档号顺序在档案柜内依次自上而下,从左到右竖立排放。各类档案原则上按档号存放。档案柜标示举例,例:xx—dq11—1~80,即xx年党群档案综合类第1—80件。插卷,编入档案产生年度目录,并在检索目录上注明,存入档案产生年度柜内。
(4)档案柜应编顺序号,各库、各类档案均应标有档案存放示意图。
(5)应对档案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积极做好八防工作(防火、防潮、防高温、防光、防尘、防虫、防鼠、防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
(7)在档案柜内放置驱虫防霉药物,每月检查一次虫、霉情况,发现虫、霉及时处理。
(8)查、借阅档案当面注销,及时入库。每学期结束前,对库藏案卷进行总清点,及时催还借出的档案。
(9)每年对库存声像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核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10)照片、底片要定期(每学期一次)进行检查,有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要及时进行清洗和技术处理。
(11)录像带、录音带、影片等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倒带,并马上入盒,以防污染,要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变形断裂、磁粉脱落等现象,应立即进行补救。
(12)声像档案保管期限与相应文字材料的保管期限一致,需长期保管的声像材料,在保管一定时间后,应转录复制。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八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监督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验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改进、更新、查阅、事故调查处理等诸多问题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熟悉安全资料管理业务,了解集团公司、单位安全生产业务范围。
第二条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安全资料,熟悉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具体监督和指导项目做好安全资料的整理、接收、归档工作,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各种报表是否符合要求,不同项目分别保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四条做好各种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工作,熟悉资料保管情况。采用适用的查阅方法,迅速准确的查调资,做到积极、主动、为生产一线服务。
第五条保护安全资料的完整齐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对一些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创造条件,做好安全资料的编制研究工作。
第八条安全资料实行统一管理,服务于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凡属集团公司内的一切安全资料均由归口部门统一监管、审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进行移交。
第十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按已完工程汇总整理后报公司安全保卫科,安全保卫科审核合格后交公司资料室管理人员分类存档。
第十一条各单位完工项目的安全资料必须由该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整理,并在一个月内交单位安全保卫科审核移交资料室。
第十二条安全资料交接必须建立清单,材料齐全,由交接双方签字移交。
第十三条单位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将不同类别的资料按期限、承建道路的等级归类整理、标注、编号存档。
第十四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应根据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等施工面,安全侧重点和资料管理分类的要求,将安全资料分类装订存放,以利管理和移交存档。
第十五条凡从财务部门收集的安全投入复印凭证连同伤亡事故报表一并整理,编号存档。
第十六条存放的安全资料必须标志明显,排放整齐,方便查找利用。
第十七条安全资料在项目完工后存放年限按档案资料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存档期的资料,需销毁的必须上报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批准。
第十八条防止重要资料的缺损、丢失,一经发现及时予以修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积极了解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提供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安全资料。
第二十条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研究、讨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各项目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有利于推广的安全管理资料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审核后有利于全集团公司推广使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搜集总结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为工程生产不断充实新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安全资料齐全,能够总结先进安全生产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予以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于只注重现场管理,忽视安全资料整理或安全管理无资料的人员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安全资料管理奖罚按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九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加强档案管理,防止档案的散失和损毁,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服务社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市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均可寄存到德阳市档案馆。
第三条 档案寄存以服务社会为宗旨,实行有偿服务和自愿寄存的原则。
第四条 档案寄存提供如下服务项目:档案保管鉴定、档案消毒杀虫、档案查询利用、档案业务咨询等。
第五条 档案所有者寄存档案应先提出申请并与市档案馆签订寄存协议(档案寄存时间最低为2年),按德阳市档案馆利用档案收费标准缴纳费用(破产企业寄存档案由破产清算费用中一次性支付寄存保管费)。
第六条 寄存档案归寄存者所有。寄存者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第七条 市档案馆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配置先进的设备、设施,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八条 为维护寄存者的合法权益,借阅利用档案需出示证明寄存者身份的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借阅证等),方可查阅。非寄存者查阅档案须征得寄存者的'同意。
第九条 档案寄存期满,寄存者如需继续寄存,应与市档案馆重新签订协议,缴纳费用;如需取出寄存的档案,应填写《寄存档案资料移出登记表》,办理手续。
第十条 档案寄存期满60天后,寄存者不续签协议,不缴纳费用,视为寄存者放弃寄存档案的所有权,市档案馆有权对其进行处理。
破产企业档案寄存期满,市档案馆有权对档案进行鉴定,销毁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将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向档案馆移交,所有权归国家。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寄存档案受损,市档案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管理不善而发生虫蛀霉变、遗失,寄存者有权要求赔偿。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德阳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一、重要技术档案实行统一管理;
四、严守保密制度,文件技术资料不得随意复制、散发;
五、注意防火、防盗、防蛀,及防资料损失,丢失资料 视为责任事故,视情节给予处分。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十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1、安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1、文件资料的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施工单位相关材料等;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记录等;
(8)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等;
2、立卷归档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档案保管
(1)、档案应入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档案借阅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5、档案销毁
《文件档案清单》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使其纳入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制定本制度如下:
1、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2、确定的重、特大及一般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登记表。
3、安全隐患重点单位、部位登记表。
4、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检查记录。
6、各种上报、汇报材料。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其它。
1、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签批;
2、如需将档案资料拿走,必须写借条经领导审批。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十二
(1)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做到不该知道的事,不打听;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材料,坚决不看。
(2)严格执行借阅制度,不任意扩大借阅范围,安排专用的阅览室借阅,对需要出据档案证明的,要认真核对摘抄内容。
(3)不得在档案阅览室,整理室接待亲友。
(4)整理档案应在档案馆(室)内进行,档案人员一得将档案带出档案馆,以防失密或丢失。
(5)发现档案丢失,损坏时要及时报告。
(1)查阅秘密档案,须经本级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2)查阅党委机要档案资料,须经本级党委负责人或党委办公室主任批准。
(3)查阅绝密科技档案,须经主管总工程师批准。
(4)查阅非机密档案资料,凭县级介绍信,可直接查阅。
(5)本校教职工查阅本部门移交的档案,可直接到阅览室查阅。
(6)室藏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借出时须参照本规定1,2,3条办理借出手续,借出非机密性档案材料,由档案馆(室)负责人批准,借出的档案,限七天内归还。
(7)经批准查阅的档案,需要摘录的,应经档案馆理人员同意,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出据证明。
(8)阅览室内禁止吸烟,不要大声喧哗,不准靠近阅档桌喝水。
(9)利用档案资料要注意保守机密,不得传播档案内容;要保证案卷的完整与安全,严禁拆卷、折叠、剪裁和涂改;要保证案卷清洁,不得弄脏,划道。
(10)查档介绍信要注明查档人姓名、职务、政治面貌及所查内容。
(1)库房内的档案柜要同意编号,入库的档案要按大类有系统地上架排列,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有据,实行科学管理。
(2)要爱护档案,在整理、搬移、上架和提供利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保持档案整洁,发现破损时,要即使修补。
(3)要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强光、防虫、防鼠等“七防”措施,严格控制库内的温度,保持库内清洁,每月全面清扫一次。
(4)档案库要实行专人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
(5)库房工作人员要熟悉与档案库有关的供水、供电、供热系统情况,并经常检查是否完好,离开库房时要注意关闭落锁,关闭电源。
(6)认真办理档案入库和查阅,借阅党纪手续、案卷借出时要以代卷卡补位,案卷归还后,要及时放回原处,每两年全面检查馆藏档案情况,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档案安全制度设计篇十三
一、及时接收归档的档案材料,办理交接手续。发现档案材料不完整时,督促和协助有关人员收集齐全,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二、已进库的档案资料,要及时按标准、规范进行整理、分类,按编号顺序进行存放,达到整齐、美观、查找方便。
三、档案人员要经常检查库房,落实“七防”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属国家所有,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任何人不得故意损毁、丢失,严禁泄密、涂改、伪造、出卖,如有违纪要追究责任。
五、热情主动为领导和各处室服务,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
六、接收或归还档案,要当面点清,检查有无缺页、破损、污染等情况,对破损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及技术处理后才归卷入库。
七、变动保管期限,调整密级,销毁过期档案资料,都必须提出意见。经档案鉴定小组鉴定,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八、档案的管理逐步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九、对档案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得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玩忽职守,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