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回忆故乡作文字(模板17篇)
人生中总是有许多需要总结的时刻。如何有效地学习一门新技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各类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回忆故乡作文字篇一
我的故乡在山西黄土高原,那里的雪景虽没有高山冰川的圣洁和壮观,但却别有韵味。
小时候老家的冬季雪特别多,既给人们增添了乐趣,也给生活带来不便。如果早晨起来一片白雪,第一件事就是清扫庭院、门口及周围路面的积雪,以给生活和出行提供方便。如果积雪厚度达到数寸,庭院的雪扫起来足够堆雪人了,可以堆成大头娃娃、牛、马等等,或坐或卧,再用废灯泡或小炭块嵌上眼睛,用红萝卜或玉米棒插上鼻子、用红墨水、墨汁画上眼圈、嘴唇。姥姥家的院子里有两棵槐树,是老舅在我满月后栽下的,是它们一直陪着我成长,所以我很看好它们。在我的记忆中,总是有上树掏鸟窝的情景……而如今它们恐怕早已年过古昔,苍容满面了。
上学的孩子们喜欢打雪仗、堆雪人,还喜欢在路边的雪地里随手写写画画,将内心的真情洒落在终冬不化的积雪上。孩子们又怕下雪。记得小时候生活困难,大家都穿布鞋,而且多数都是“大舅先出来看望老舅”(脚指头露出来了)的漏风鞋。一到大雪天,从家里一路走到学校,多数人的鞋早已湿透,到了学校连烤带暖好不容易干了,放学回家的路上又该湿透了,那时候很羡慕个别同学有雨靴。一个冬天下来,不知有多少孩子的脚趾头,脚后跟,以及手背上都长了冻疮,又红又肿,晚上被热炕一烤奇痒难忍,重者到了春天还会溃烂化脓,手指无法自由伸曲。
寒假或星期天下大雪,就是我们改善生活的好机会。漫山遍野白茫茫一片,野鸽子、麻雀无处觅食,就会围着村庄、院落盘旋。人们就会在院子里清扫出一块空地,撒上糜子、谷糠,用拴着长绳的短木棍支起一个大筛子或是木板,人藏在暗处,待饥饿难耐的麻雀在一两只胆大者的带领下钻入下面忘形地进食时,猛拉绳子,就会扣住或压住几只、甚至十几只。把抓到的麻雀用废纸一个个紧包起来,再用水蘸湿,埋进炕洞里的火灰中,过上半个多小时再掏出来,将烧成焦糊状的纸和麻雀皮整体剥下,挖其内脏,再吃麻雀肉,那种肉香味比现在的韩国或巴西烤肉不知要香多少倍。还有一种办法可以抓麻雀,那就是到了晚上,拿上梯子,爬到生产队的大草垛上,顺着一个侧面摸索一遍,当手摸到小洞时,不能抬起手而是顺势捂紧洞口伸手探到洞底,如果有毛茸茸、热乎乎的感觉,一把抓出来肯定是两只麻雀。
只要冬天有了积雪,冬麦苗就不会被冻伤、来年春天土壤墒情就会好,麦苗会健康成长,春田能顺利播种,收成自然会好一些。
弹指一挥间已经是十几年过去了,不管经历了多少艰辛,故乡的雪记载了我童年的梦想,更承载了我对生活的期盼,留给我无尽的眷恋和美好回忆。
回忆故乡作文字篇二
自从在外求学以来,无论周末或假期,第一件事便是绕着村走一走、看一看,这似乎已成了一种习惯。就像小时候每次随爸妈下地都习惯性的绕地走一圈一样,那是爸妈就说我长大一定是个管事的。往昔的一张张画面又一次从眼前掠过,是啊,又变了,虽不是沧海桑田,但足以使我认识到很久未曾走过了。
厌倦了城市的拥挤和奢华,此时踏着这泥泞的土地,听着这此起彼伏的狗吠声,鸡鸣声,心中说不出的踏实与温馨。现在寻一方净土,找一处清静之所实在太难了。每次漫步必去砖窑,站在那高高的土堆上,俯瞰全村,记录下每一次登高的风景,看着村庄一次又一次崭新的容颜,总有种自豪感。走过砖窑,是大片的田地,农人们正在地里劳作。我享受着这满田的春光,把思绪放空,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享受着。不知不觉便来到了土骇河畔爷爷的山楂林。
正是花开季节,那一簇簇,一丛丛的白色小花开的正灿烂。小小的花朵,薄薄的花瓣,洁白如玉,它不似海棠花的雍容,不似丁香花的清幽,山楂花是清瘦的,在嫩嫩的山楂叶掩映下,让人有种清新,忘却尘世的感觉。一阵风吹过,白色如轻纱般的花瓣随风飘落,我不由伸出双手去迎接着圣洁的精灵,有一刹那,我感觉自己又来到了童话的世界。
记得以前村里是有很多山楂林的,但随着岁月的流转,各种经济作物的到来,人们感觉种植山楂赚不到多少钱,山楂树相继被砍伐了,爷爷的山楂林却依旧在这里,与土骇河相望,默默无语。山楂林是爷爷奶奶一生的守候,它见证了爷爷奶奶沧桑的人生,也见证了我的步步成长。还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和爷爷奶奶去山楂地里劳作,春日和奶奶一开在山楂树下种上地环,在山楂林边种上山药,黄瓜,豆角等。夏日跟着爷爷推着老式的大型喷雾器为山楂树驱虫。冬日里,会和奶奶捡拾爷爷修剪下来的枝条。最开心的是秋天,山楂快要成熟的时,爷爷会在山楂林里扎个简陋的小棚子,我会和爷爷一块看山楂林,爷爷会给我讲好多好多的故事。等山楂熟了,出嫁的大姑,小姑就会带着姑父来奶奶家,然后全家人一块,扛上木梯,带上竹竿,拿上围兜和袋子风风火火,浩浩荡荡的赶去山楂林。有的爬上树,有的用竹竿打,有的在地上捡,有说有笑,很是热闹。家人是不让我爬太高的,所以我多是在地上捡山楂,时常会有被打落的山楂打在头上,“邦”一声,疼的龇牙咧嘴,但仍会开心的笑。想想我有多少年没有摘山楂了呢!
小时候的我很喜欢吃山楂,吃一捧也不会嫌酸,那红红的山楂放到嘴里,那酸爽,怎一个痛快了得!而现在是万万吃不了这么多了,最多四五个牙齿就受不了了。爷爷奶奶会做糖葫芦,爷爷做的糖葫芦是远近闻名的。那酸酸甜甜的问道此刻仍记忆犹新。我想这也是爷爷的山楂林得以保留下来的一个重要因素吧。现在爷爷都七十出头了,还会在冬日里赶集,走街串巷卖糖葫芦。爷爷一度想把做糖葫芦的手艺传下去,可是爸爸、叔叔都不肯学。我想几年以后,那远近闻名的糖葫芦就会消失在人们的谈笑里,这片山楂林也会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吧?那么土骇河会是多么的孤寂啊!
抚摸着山楂树那粗糙的枝干,看不出它的年纪。山楂树啊,你还记得我吗?我是那个在您的影中跳方格的开心果啊!我是那个栓个绳在您绳上荡秋千的调皮鬼啊!我是那个在您身上翻上翻下的小女孩翠翠啊!你认出我了吗?是啊,你怎么能认得出呢,我不再是那个整天嘻嘻哈哈的小姑娘了,我长大了,不再天真,不在调皮,不再做傻事。一阵风吹过,纷纷飘落的花瓣打了个旋落在我的身上,你一定是认出我了它在拥抱我,在亲吻我。
土亥河的水还在无休止的流淌着,山楂树也信守它的承诺,一生相伴。竟羡慕起他们的友谊来,如果有来生,我愿做一棵土亥河畔的山楂树,带着今生的记忆,永远屹立在那里,紧紧相依。
回忆故乡作文字篇三
我的家乡在陕西,那里气候干燥,我回家乡的时候几乎一直都是阴雨绵绵的。不像这边热的根火炉一样。比方说,上个星期天,我的姑姑送来了一箱粘玉米,那玉米在陕西保存得好好的,可是一到这里马上就馊了。上回我的叔叔来深圳,因为陕西太冷所以穿的是棉裤,可是一到这里,差点没有把他热死。
我的故乡盛产柿子、石榴、苹果、红枣。西安有很多的古老建筑和奇迹,很明显,他就是一座古城。有兵马俑、大雁塔、小雁塔、半坡母氏系族遗址、碑林。这些景点中最好看最让人难忘的就是那兵马俑了。在那里不仅仅让人惊叹那里的兵马俑,屹立在坑里,还能学到很多的知识呢!要说我最喜欢家乡的什么小吃,当然就是家乡那美味的羊肉泡馍。只要从字意上理解,这个小吃的主要菜就是馍馍和羊肉,其实它里面还有很多的东西呢,还要配一点粉丝,这种独特的吃法让你很惊叹。可是只要你吃一口就会过口难忘,永远都不会忘记那美味。把馍馍切成粒,配上羊肉是一种独特的美味。把葱也切成粒点缀在整个碗里。样子很好看,不过就是缺少一点红色。
上次我和我的姐姐一起去兵马俑,顺便到一家小餐馆离去吃饭,找了半天才找到一个小餐馆,我姐姐的要求很简单,只要有西安的特产羊肉泡馍就行。按照这种说法,我们整个西安每一家餐馆都和她的意。不过正好,我和姐姐一起出去绝对不会吃亏,因为我和他都喜欢吃那西安独特的美味----羊肉泡馍。这羊肉泡馍最适合吃辣的人吃,每一碗羊肉泡馍里他都要放一点辣子酱或者是给一个小碟子里面装着糖水泡过的大蒜,和辣子酱。那打算一经糖水泡过就变得更加美味,这样就更秤砣热乎乎的羊肉泡馍了。
就说上次,我的姐姐来我们深圳,因为深圳很少有陕西餐馆,更何况是西安特产的餐馆,可是我的姐姐竟然来了10包密封的羊肉泡馍用一点水煮一下,放进里面配的配料:馍馍、大蒜、辣酱、葱和羊肉,让我都垂涎三尺。当然这羊肉泡馍没有新鲜的好吃,可是跟这里的小吃相比简直就有天壤之别。我的姐姐本身说要留给我两包的,可是3天后他走的时候一包都没有给我。按照常理来说我的姐姐胃口算是比较小的可是算一下3x3=9还有他在我家里吃了几餐便饭,可是一转眼的三天时间那10包密封的“美味”就早已经不见了踪影。气急败坏的我想找他说理,可是她造就已经“逃之夭夭”了。我的姐姐害得我至今还没有偿到那从家乡带来的美味。真的好想吃一口。不过现在的我更想去老家吃最正宗的羊肉泡馍.最可惜那"美味"还没有到我得嘴里就不见了踪影.
好回味家乡的“美味”。
我想吃过这道菜的人肯定会觉得非常的好吃,美味.
回忆故乡作文字篇四
古人云:“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细细品味这两个字,有多少五味杂陈的情愫流溢其中。
记得季羡林老爷爷在他的日记中写道:“我想到故乡,故乡里的老朋友,心里有点酸酸的,有点凄凉,然而这凄凉却不同普通的凄凉一样,是甜蜜的,浓浓的,有说不出的味道,浓浓地糊在心头。”
或许,我能够理解季羡林在国外十一年寝食难安,惶惶不可终日的思念吧!或许,我能够理解张籍“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的乡愁吧。亦或许,我也能够理解杜甫“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的迫切吧。因为,我也思念故乡,思念故乡的小桥流水,思念故乡的人性善美,还有躺在土地上看云卷云舒的感觉。
时间从笔尖下溜走了;时间从音乐中飘走了;也从碗筷中划走了。时间转瞬即逝。我告别我可爱的故乡四五年了,多么留恋它呀!多么想念它呀!我还记得:
故乡的天是最蓝的,它承载着我童年的欢声笑语。还记得,一只纸飞机遨游天空,这是出自每个家乡孩子的智慧小手。它带着孩子的欢声笑语遨游天空,冲散灵动的云,还和风斗嘴呢!它们给家乡以快乐的传递。至于开得漫山遍野的花骨朵呢!哦,它们呀,在蓝天的怀抱下,沐浴在风中。
故乡的水是最甘甜的。它记录了多少个曾经在这儿栖息过的人的倒影,它既是岁月的年轮,也是生命之源。我还记得,它从小哺育着我,滋润着我,陪我一起度过了天真烂漫的童年时光。它是我伤心时的劝慰者;是我遇到风雨时的避风湾,溪水“叮咚”声也曾是我在襁褓里最动听的摇篮曲;更是我快乐的天地。
故乡的每寸土地都是最芳香的;每一座山都是最崔巍的;每一捧水都是最甘甜的。故乡,山美,水美,一切都是美的。
从人一出生,就已经与故乡难舍难分了,无论在天涯海角……。
回忆故乡作文字篇五
有你的地方,就是我生命的方向。
——题记。
(一)。
儿时,总是爱极故乡的晨。
大气,从容,给予了我所有温柔的童年。
石台上的晚霞,显示了她最宽阔的视野.及目之处,都是色彩.饱和的美满时光.而一天的帷幕也就在大地洒满温暖的最后,再次蔓延。
夜空中的烟花,看过故乡过年的景致,也便觉得他处就不算什么了.倘若你曾经看过烟花绽满天际,将夜渲染成银色.你会觉得那种美直钻到你心里去.可是,哪里再去找这番美到蚀骨的景致.这里没有烟花燃后的寂寥,只有彻底的万家灯火。
无边际的土地.这般安谧的一方土地,除了故乡哪里还有.只要看一眼,觉得新都会震撼的感觉.直至后来,才渐渐明白,透过这里,所爱的是那种鲜衣怒马的那种意味。
每个人都是旅者,但是故乡就是根,是一辈子都要牢牢记住的地方。我是这么想的。
(二)。
人与人之间,有相濡以沫共度一生的默契吗?
我想若说到这,故乡里朴实的人们之间的安定便是如此。
稍大时,奶奶身体也还健朗,过大年之前,奶奶便为这事奔走起来。我呢,因为当年年纪小,一堆泥土便可以消磨去一天的时光,也算是“偷得浮生日日闲”。
准备尚可时,奶奶就托我去请几个邻居一起搓麻花、蒸糕。
大家就围在木板周围热火朝天的故事,而我便有时帮忙,学着大人搓麻花,.但总是因为用力不匀而散开,又偷偷地揉回人家的面团里。大人看见也不说,只是笑。我就偏头看邻居家的大姐姐,她手很巧,也只是内心偷偷羡慕她。后来,对反复做事腻烦了的我,就跑去厨房偷嘴,端到大厅吃东西时,周围的人又让我多端一些来,我索性将炸好的麻花都端来,大厅里有股酥酥的味道,每个人的脸上都是笑意,和着夕阳的余晖,很是温暖。
可是,现在已过去多年,奶奶家门口的桃树已开谢了几个春秋,烟花也燃放了几季,奶奶老了,而那些曾经宠我的人也都散了,有的去世了,有的撤离了这个村庄,那个因为手巧而被我羡慕的姐姐,已经去了北京谋生。
如今,也只有奶奶一人在夏夜的晚上,那蒲扇扇走了流光,些许凄凉。
(三)。
若生命是场轮回,请带我回到最初天不怕地不怕的儿时,那里有我生命中最温存的回忆与爱。
回忆故乡作文字篇六
夕阳洒进窗台,我在房间写日记,一不小心将“灯”写成了“烟”。错字改过来了,我的思绪却停在了那个字上,像折了一架纸飞机,朝窗外轻轻一掷,那纸飞机就乘着风敏捷的向天空飞去,时而从云中穿过,留下淡淡的痕迹;时而轻巧地跃过树丛的尖尖,引得几只鸟四散逃离;时而又越过湍急的小溪,却一点也没湿,最后,它从空中飞下,一头栽进家乡大片大片的烟叶田中。
家乡盛产烟叶。在我小的时候,记得曾有许多烟叶田,沿着一条大路延伸。烟叶插苗的时候,田中会挖出许多整齐的坑,我和小伙伴很调皮,大人挖一个坑,我们就在后面把它填平,因此我们也受到了惩罚——把填了的坑挖回来,还要多挖上一些。
一年中最快乐的时光,便是烟叶将要成熟的时候。大人精心栽培的烟叶苗长得比我们的头还高,一跳进去人就没影了。站在大路上,看着绿油油的田,就按捺不住心中的欢喜,要扑进去。我们在里面玩各种游戏,不停地穿梭。烟叶刮在脸上、手上着实有些疼,但我们全然不顾,因此,傍晚总会有母亲来这领娃。十天半个月后,大人来收烟草,我们总会哭得像失去好朋友一般。
收完烟叶后,便是烘烤。烘完的烟才会变成金黄色,一批批运出去。那时候,家家户户都在选烟,因为同一块田出来的烟有好有坏,需要细细的将它们分类。每家的大门都开着,房子里的地上全是烟叶,人们则蹲坐在狭小的地方选烟。烘干的烟叶像金黄色的地毯,路过每家大门都有浓浓的烟叶香味,让人忍不住多吸几口。
这么好的“地毯”,我们总是想上去蹦跳一番,但屡遭阻止,只能在门外观摩了。偶尔爷爷会让我们一同来选烟叶,爷爷年纪大了,背驼得厉害,但选烟又快又准。至今,我仍清楚的记得,爷爷在夕阳下抽烟的场景:他那粗糙的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有些斑点的小长方纸,再将一些烟叶揉碎,在夕阳的余辉下,卷烟点火,在一旁直愣愣看着的我将这一幕永远记在了心中。
有一天,我和卢鑫怡一起站在桥头上玩,突然一辆小轿车在桥头停了下来,车上下来一位年轻的阿姨,那个阿姨的身边还站着一位可爱的小女孩。那个小女孩的笑是那么的灿烂,小女孩走了过来叫了我一声姐姐。只见她瞭望桥旁边种着几株依旧多情的杨柳,风一吹过那几株杨柳还是随风舞动着,溪里的水还是那样的流动,但听见阿姨自言自语的说:“二十年了,离开家乡二十年了,家乡已经大变样了。”
一会儿,阿姨牵着小女孩的手走到桥下,似乎去听听溪水在欢快的唱着歌溪水,看看溪中活蹦乱跳的小鱼,觉得她们那么的和谐。我和卢鑫怡还有那个小女孩一起儿似乎成了朋友,大家一起下水,在水中捉小鱼和小虾,我们玩累了便坐在石头上聊着小时候有趣的故事,冲着脚这样的生活是多么自在、轻松啊!
傍晚,阿姨开车找自己的老家,我们也一起坐上去,以前那凹凸不平的小路已经不见了,现在已经变得美丽又宽敞街道了,四不停的主、往前开,忽然,我看见街道边上站着二位满头银发爷爷奶奶,车嘎一下停了下来。“爸爸!妈妈!”只听见阿姨叫了他们一声,她激动的泪水一下子流了出来。奶奶用双手为她擦干眼泪,对她说:“自己都是大人了还哭。”“我以后不哭了。”
看见这情景我们非常感动,二十年家乡变化一定很大了,家乡是多么可爱的。
故乡的田野里,同样也有几颗苍老蓊郁的杨梅树,每当有杨梅时,我们就会像猴子一样,爬上树,用力抓一把,放在篮子里。总有不少杨梅直接往地下蹿,下面的就会在边上抓一把落下的杨梅,丢到篮子里,可也有一些淘气的伙伴,善于“坐享其成”。他们坐在草地上看着上面,一边美滋滋地吃杨梅,一边戏说上面的人不卖力。当我们拖着一篮杨梅回到家中时,奶奶的手,可就停不下来了。
每每此时,奶奶用盐水把杨梅洗干净,然后把晒了的紫苏和盐揉搓,接着把杨梅和冰糖收汁后和紫苏揉搓,最后加入适量的白糖,杨梅就做好了,酸甜可口,真是“此味只因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尝。”才做完,我们便一拥而上,你一颗,我一颗的往嘴里塞着,有的来不及吃完,就连着核一起咽了下去,直到把最后一颗杨梅塞入口中,才发出叹气似的一声“嗝”来,抱着自己饱饱的肚子走出去。
“小伙子,你买不买杨梅呀?”不知什么时候,小贩的话,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拿出五元买了一袋杨梅,放入口中,又酸又甜,可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故乡的杨梅呀……。
回忆故乡作文字篇七
告别那高楼大厦,我和爸爸踏上了回老家的泥土路。风,轻轻地,斜着抚过我的脸颊,凉丝丝的带着煦暖。刚和妈妈吵了一架,心里好不自在,但现在感觉好多了,似如一杯清茶,不知怎的偶然之间注视到了脚下凹凸不平的泥路,呀,还是老样子,似乎一点也没变。想起儿时没读书那会儿,我总让大我十岁的哥哥用那很旧的脚踏车载着我在这路上跑来跑去,那简直比过山车还刺激,一会儿像是到了断崖绝壁,一会儿又像是到了高峰山巅,但是到了下雨天就没那么好玩了,一路上全是烂泥水,有的还杂着鸡鸭鹅粪,恶心死了。于是,我们要走的话就得从人家的菜地里走,日长夜久,人家的菜地也就被我们“开辟”一条弯弯曲曲的烂泥小道,就为这事,人家还和我奶奶大吵一架呢!幸好,我奶奶是村里有名的“吵架高手”。
树轻轻地,静静地唱着歌,唱什么呢?……看,到家了!——。
二、那房屋……。
奶奶家的屋子虽不大,但却积载了我童年的许多快乐的回忆。那是一个很老很旧且很破的房子,是一九八六年盖的三间瓦房,听爸爸讲,这样的屋子在当时已经很罕见了,那时候村里大都是茅草房。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张床,听爸爸说那张床的年龄比他还大,足有四五十岁呢!记得我小时候,很调皮,就喜欢在床上跳啊蹦的,结果不到一个月,床头那根木头就“退休了”。不过,我跟这床似乎也有那么点仇,我把它弄坏了也算是报了仇吧,因为小时候,由于我睡觉没品,床又高又窄,所以只要我一翻身,就会从高高的床上掉下来,好痛!
三、那片菜地……。
奶奶家的屋后是一片空旷的菜地,是不长谷子的,但奶奶却硬是要在后面的地里种些果树,家里人反对也是无动于衷,但过一些日子,这些果树居然活了,大家都佩服奶奶,之后不久,奶奶又在果树旁栓了头大黑猪,是公的,又不能生猪娃,爷爷说养也白养。那头猪特凶,我们几个兄妹都特别怕它,猪一生气就要顶人,后来那猪把哥哥弄伤了,一气之下,奶奶把它卖了,不过从那以后,那地方好像空荡荡的,失了生气!过了一段时间,养猪的地方长了些小蓝花,好美,我没事就采了些小兰花,在里面放了些小虫子什么的来吓姐姐。我顶喜欢那棵桃树了,它是奶奶载的桃树中结的果实最多的一棵,一到果子熟的时候,我们几个就会一窝蜂去抢,爱美的二姐学做电视上的那样,用桃子美容,反正果子多得很。收的果子,到集市上卖点,家里吃点,左邻右舍分些也吃不完。那菜地上还有一条田沟,以前沟里还有些清水,现在连水的影子都看不见,不知怎么的全干了,爷爷就挑些干草去把沟填满,省得我们这些淘气蛋玩的时候又陷进去,记得那个大年三十的中午,日上三竿了,但三叔他们还没有回家,我们几个饿得晕头转向,贪嘴的二哥从人家的菜地里偷了几个大红薯,我们来到沟边,准备烤红薯吃,谁知大哥把刚点好的火柴给掉了,沟里的干草烧着了,连着沟边的两个大草堆和奶奶辛辛苦苦载的小杨树一块烧了,几个草堆没什么,只是那杨树给烧的半死不活了,奶奶气的把我们几个从“大”打到“斜。
故乡,记载了我多少儿时之忆,像是一场美丽的梦!——。
回忆故乡作文字篇八
我的故乡山清水秀,鸟语花香,景色宜人。我从小就在故乡长大,那里有我美好的回忆。
我喜欢故乡的竹林。那里的竹林有数棵竹子,怎么数也数不清到底有几颗。一棵棵竹子长得很粗壮,竹叶是绿色的,一片片很是好看。
我还喜欢故乡的小溪。故乡的溪水是冰凉的,要是在夏季里把手伸进小溪里,一定会非常凉爽。小溪清澈见底,清得可以看见水底的沙石。
春天,田野上能看见在辛苦种稻子的农民伯伯,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每粒米都来之不易,是农民伯伯用汗水换来的。夏天,就能看见田野里翠绿的水稻,一棵棵小苗已经长得比我的膝盖还高一点儿了。秋天,就到了丰收的季节,农民伯伯更是忙得不行。一滴滴汗水从头发流到下巴,但他们的脸上挂着笑脸,因为稻谷终于丰收了!
在这个美丽的故乡里,我经历过许许多多的事情,这些事情让我记忆犹新。
有一次,我和妈妈在竹林里挖笋。起初,我比妈妈挖笋的速度慢得好几十倍,妈妈叫我别灰心,再加点速度,多用点儿力气,就能很快挖好一棵笋了。经过妈妈的鼓励和指点,我的速度果然增加了好几倍,妈妈也夸我能干。最后我们满载而归,虽然已经很劳累了,可我们的收获令我十分开心。
另一次和姐姐去溪边抓螃蟹。我们带了一个很大的瓶子,就来装抓的螃蟹。我们脱开鞋子,把脚伸进小溪里。我们走着走着,我看见了一块大石头底下有两只大螃蟹,于是,我便告诉了姐姐。我们商量了一下,姐姐便轻轻的把石头挪开,然后我赶紧用瓶子把那两只螃蟹盖住。结果,当然没有那么容易抓住那两只狡猾的螃蟹。但我和姐姐并没有灰心,我们重新试着抓住那两只大螃蟹。经过我们全力配合,不一会儿,便抓住了。我们那时喜悦让我至今难忘。我们唱着欢快的歌,回到家里,把螃蟹给烤熟了,一起“举蟹”庆祝。
我的故乡就是这样美丽、迷人,如果你有机会去那儿观赏风景,我一定会做你的导游,给你介绍一下我的故乡。
回忆故乡作文字篇九
走的时候,依稀还记得故乡是美丽的。我的故乡是遥远的农村,也许你们会认为农村毫无特色,平淡无奇。但在我眼里故乡是美丽的。它是一棵淡绿的柳树,是一缕轻悠的炊烟,也是一泓碧绿的清泉。
故乡没有的城市随处可见的汽车,没有大城市抬头望不见顶的高楼大厦,更没有繁华热闹的街市和各种各样的先进设备。但它之所以令我难以忘记,是因为它的自然令我深深陶醉。
故乡的美是天然的。走在故乡的小径上,总能闻到不同树的香,总能看到不同大小的石块。如果让我用两个颜色来形容大城市和农村老家的话,那么我会选择红色代表大城市,浅绿代表清新的农村老家。因为总有一天大城市将会繁荣起来,可农村不会,我更爱带着质朴感的故乡。
每每与朋友聊及故乡,她总爱说:“其实啊,很不愿意看到家乡变化后的模样:以前的树很多,现在看起来稀稀疏疏的,已不是曾经的清新叶柳;以前的小灌木丛叶子是那么绿,如今却是微卷带黄的;以前河流是那么清澈,而今确实浑浊不堪……”。朋友言语中满是遗憾,为故乡变化后的陌生感而痛心。
时过境迁,故乡,你的美丽可还如曾经一般?
回忆故乡作文字篇十
初冬时节,没有寒意。
12月11日白天的气温还在零上3度,下过的二场雪,都已融化,这与老家黑龙江齐齐哈尔相比,虽同是东北,却是二个季节,一个是和风习习的春天,一个是冰天雪地的严冬。
这个背靠辽河,西临渤海湾的城市我已生活了8年,但总有一种没有扎下跟、不是家,就像蒲公英,仍然随风儿飘零的感觉,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感觉似乎越来越强烈。
说起来,又有3年多没回过老家了,老家的概念在每个人的心里可能会有不同,而不变的是,离家越远越久思念的感受就会越深。也许,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老家的一切都变了,但在你的记忆里留存的,深深刻印在心里的,也许仍只是一个黄昏中几缕炊烟的小村庄,稀稀落落的几十间低矮的土屋,村后面似乎望不到边际的一片翠绿的草原,草原上一条弯曲的静静流淌的小河,还有小河两岸大大小小的湖泊象一面面镜子镶嵌在草原上,还有环绕那些湖泊的大片的芦苇和蒲棒草,这些是不会变的,有时,闭上眼睛,这些儿时熟谙了的情景就会在眼前浮现,长舒一口气,内心挥之不去的感动便潮湿了双眼,是啊,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那是一种思乡的情节,那是一种落叶归根的期许,更是一种深深烙印在心里的、永远抹不去的记忆。
无根的浮萍,
随风儿飘零,
无奈的远行,
在晶莹的泪珠中,
留下一个憔悴的背影。
故乡的一抹夕阳,
染红了丰收的麦场,
天际的晚霞中,
正走来一群,
牧归的牛羊。
故乡的一洼池塘,
便是少年的梦想,
瘦小的手臂划开波浪,
浑黄的希冀中,
是一片兰色的海洋。
故乡的一把泥土,
铺就一条弯曲的小路。
小溪在路的尽头,
人已走远,
心却仍在故乡处。
故乡的一缕炊烟,
在他乡的梦中辗转,
如午夜飘在空中的思念,
萦绕不断,
那是——母亲的呼唤。
故乡的一弯明月,
挂在幽蓝的窗前,
问嫦娥、玉兔,
遍插茱萸几度重阳,
何处是故乡。
横亘在家乡草原上的那条小河,叫二沟河,小时候听老人们讲,它不是一条天然形成的`河,是省内第二大江-----嫩江的一条泄洪沟,人工挖掘而成,由于年代久远已看不到人工挖掘的痕迹。雨水丰沛的年头河水会漫过河堤,因此,在河的两岸形成了好多大大小小的湖泊,环绕这些湖泊的是大片的芦苇,还有蒲棒草,夏季,芦苇和蒲棒草能长到二米多高,儿时,我和小伙伴们经常拿着自行车内胎到二沟河游泳、嬉闹,河里的鱼以鲫鱼最多,再就是白漂子、嘎牙子、鲤鱼,河水炖河鱼是当时的美味。有了这些鱼,也就有了无数野鸭子在此栖息,初夏是捡野鸭蛋最好的时节,在那个只能吃饱的年代,野鸭蛋无疑是美食了。当我们迎着夕阳从草原归来时,常常在芦苇和蒲棒草丛中迷路,站在河堤上看好村子的方向走过去,走着走着,又回到了河堤上,总是在原地转圈,有时,不知道要这样试多少次,直到看到无边的绿草和团团簇簇五颜六色的野花时,才算是走出来了,只是,这时的草原已经笼罩在黄昏的晚霞中。
追逐野花上飞来飞去的蝴蝶,捉几只沉下翅膀在野韭菜花上小憩的蜻蜓,逮几个颜色不同的蝈蝈回去装到自己扎的笼子里,看着金色的夕阳下微风吹过,一浪一浪起伏着的绿草、野花,听着蛙鸣虫叫那草原里特有的美妙乐章,鼻息间弥漫着蒲棒叶独特的清香,还有各种花草交织在一起的馨香,让人迷醉而不知返,夏季草原上的月亮特别的清澈明亮,开始是橘红色的,升到中天时,越来越白,象一个白亮的大圆盘子静静的挂在天上,行走在夏季夜的草原上,手里拿着土黄色的蒲棒(长成的蒲棒摔打时会飞出很多毛毛,像是漫天的黄色羽毛,很好玩),身后背着的袋子里装满了野鸭蛋,领略着月光下的草原,夜风轻抚面的美好,那感觉,怎一个“惬意”了得呢。
冬天,白雪覆盖的草原,一望无际,白茫茫一片。那些草原上的湖泊,还有二沟河都已冰封,其实,久居城市的人无法知道,草原的冬季别有一番情趣。我和小伙伴会带着家里的狗去抓野兔,野兔冬天的食物就是埋在雪里的草和草根,野兔为觅食会离窝很远,这时候狗就会扑上去,在雪地上兔子就跑不过狗了,不等野兔跑到窝边就会被狗逮到,训练好的狗不会吃野兔,而是叼着送到主人身边,这种冬季草原上的猎捕游戏很有趣,只是要多带些狗,以对付不期而遇的野狼,那时,草原上时常有野狼出没,那些放牧的人经常会遇到,其实,狼的智商不低,也很谨慎,轻易不会攻击人类,但在大雪封盖草原的时候,狼得不到食物会到离村子很近的草原边上活动,伺机觅食,狗与狼的遭遇也就无法避免了,狗为了保护主人都会不惜生命,也不会惧怕野狼,嗅觉也灵敏,发现野狼就会不顾一切的冲上去,野狼很忌惮家狗的勇猛和对主人的忠诚,不是成群的野狼,一般不敢应战,我和小伙伴也遇到过野狼,野狼会在很远处观察,发现狗群冲过来就知趣的逃开,很少发生战斗。那时,草原上野兔也很多,有时,在雪原上觅不到食物的野兔经常会跑到村子里,这时候,村里的狗就像炸了窝,村子里一片人喊狗叫,好不热闹,而结局总是一成不变的,野兔总是会被逮到,不同的只是被谁家的狗逮到而已。
二沟河不宽,也就50多米,冬季,在二沟河冰面上滑冰车是我们这些野惯了的孩子又一个玩乐项目。所谓冰车,就是在二个短木方上钉几块薄木板,形成一个40厘米见方的平面,木方下各钉上一个窄钢条接触冰面,人或坐或跪在木板面上二只手各用一支铁手杖扎在冰面上推动滑行,有点像滑雪的样子,长长的二沟河给滑冰车提供了无边的场地,比的就是谁的冰车做的好,谁滑的快、稳,大家在一条线上相互追逐,有时,一玩就是一整天,不是饿到肚子咕咕叫,也就没谁嚷着回去。
在雪原上打雪仗那更是极其有趣,场地无边无际,任你跑任你挑,其实跑也跑不动,跳也跳不高,雪厚的根本跑不快,趣味就在这里,无论你在陆地上跑的快慢,个子高矮,身体好坏,在这种几乎没膝的雪地里,谁都占不了多大便宜,被雪球打中的几率都差不多,想一想把雪球塞在别人衣领里的惬意,想一想无忧无虑相互追逐嬉闹的忘我,真想回到过去的时光。
有时觉得故乡已经远了,远的只在记忆力浮现,有时,又觉得故乡很近,近的就在眼前。虽在外漂泊已十多年,两鬓已染霜花,但这些儿时的情景都不需要到记忆深处搜寻,总是历历如在眼前。我常常沉浸在这些回忆里,忘了现在的我,忘了我已居住多年的这个靠近大海的城市,忘了现在的工作,忘了城市里的灯红酒绿,忘了眼前的这种浮华中掺杂着尔虞我诈、相互利用或倾轧也许可以算作是富足的生活,而每当想起家乡,就总会在内心里把现在的生活当做是无尽的漂泊。
人海无涯,人世苍苍,无论你身居何地,身居何职,荣华也好,落寞也罢,故乡,总是你恒久不变的向往,在那儿,只有在那儿,你才能找回自己,没有被铜臭熏染的身体,没有掺杂邪念的童真,没有追求浮华的质朴,有人说,“衣锦还乡”,其实,细想来,也许故乡,只有故乡,才能接受你少小离家老大回时没有衣锦的还乡,接受你没有光环但却有着依然如儿时离家时的那颗洁净的心灵的归来。
回忆故乡作文字篇十一
我的家乡坐落在伟大诗人李白的故居———青莲。这里有数不胜数的旅游景点:陇西院、太白祠、粉竹楼、磨针溪、太白碑林等名胜古迹,让人留恋忘返。我爱家乡,但我更爱家乡一年四季那迷人的风景。春天桃红柳绿、鸟语花香;夏天绿树成荫、烈日当空;秋天硕果累累、秋风送爽;冬天大雪纷飞,景色宜人。使人感到心旷神怡。
家乡明媚的春天,万物充满生机。清晨,太阳公公早早地爬上山头,天空一片淡蓝,泛着一点儿红晕,显示出它别具一格的样子。到处可见小鸟,它们叽叽喳喳地叫着,像在为人们演奏美妙的乐曲。春姑娘无声无息的来到了大地,望着家乡的桃花山,一朵朵桃花吐露芬芳。有了桃花的装扮,家乡变得更是美不胜收。小草探出小脑袋,望着这个陌生的世界,花儿露出害羞的脸,咧开嘴笑了,树木抽出了嫩芽,像个刚出生的孩子一样,惹人喜爱。春雨绵绵,雨后,树叶上晶莹剔透的露珠,像个调皮的孩子,滚来滚去。一阵清脆的自行车铃声,伴随着大人们走向自己的工作岗位。孩子在公园里嬉戏游玩,是那么活泼、可爱!春天的小河,已经冰消雪融,叮叮咚咚的唱着歌,向东流去......
夏天,骄阳似火。可花、草却不受天气的阻碍,依然绽放光彩。树木也站直了腰杆,生机勃勃的挺立着。广场至碑林的道路两旁的柳树已长出枝条,微风一吹,枝条随风摆动,像阿娜多姿的少女梳理着自己的秀发。陇西院河塘里的水那么清澈见底,泛起层层波浪。河塘中的荷花散发出淡淡的清香,招来无数的小蝴蝶,它们抖动着美丽的翅膀,像似在进行舞蹈比赛。大片的荷叶连成一片,像绿色的地毯上绣上了粉白色的花朵。青蛙呱呱地叫着,好象在高声朗诵一首唐诗宋词。看到着一切,我情不自禁的想赞叹一句:“真美啊!”
秋天,天宝山上的树木不再像以前那样生机勃勃,枯黄的树叶随风飘落下来,像几只翩翩起舞的蝴蝶。小草、花儿枯萎了,让人不油自主的吟出一句诗: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而雪白的桂花却十里飘香。此时果园里,别有一凡风景。大片的果子已经成熟,有:苹果、石榴、橘子、柿子......果香扑鼻而来,看着一个个俏皮的果子,使我陷入了沉思:如果能咬上一小口,甜滋滋的果汁润入喉咙,使人感到神清气爽。一阵喧闹的嘲杂声打破了我的沉思,我随着声音望去,一片黄澄澄的稻谷。原来农民伯伯们正在忙着丰收,看着农民伯伯们享受着丰收的喜悦,我也不由自主的加入了他们的行列。
寒冬腊月,太阳公公到了南方监守岗位,为那里的人们默默无闻的奉献着。大雁搬新家了,也跟着太阳公公去南方居住。在寒风凛冽中,只有梅花仍挺立着。梅花最常见的有红色、粉白的、白色。红色的梅花艳若桃李、灿如云霞,又如燃烧的火焰、舞动的红旗,极为绚丽。粉红色的梅花犹如带着羞涩的少女的面颊,置身其中赏心悦目。白色的梅花如银雕、玉琢、雪塑。是那么清雅脱俗、洁白无暇,令人肃然起敬。当黎明的曙色尚未到来的时刻,我感到透骨奇寒,便匆匆地跑上楼拿件衣服穿上。一出门,寒风刺骨,大人、小孩都裹的严严实实。大街上,人们艰难地行走着,孩子们背着书包向学校走去。走进校园,一阵阵欢声笑语,让你迫不及待地想加入,因为他们的游戏一定会吸引你的眼球。瞧,那边正进行着激烈的乒乓球比赛,这边的女同学们打沙包也开心得不得了,还有的同学在玩捉迷藏......此时的孩子们把寒冷抛到九霄云外。
啊!家乡的四季真美!像一幅五彩斑斓的画卷。我爱家乡,爱它的朴实无华,爱它的亲切自然。我爱你家乡!更爱你的一年四季!
回忆故乡作文字篇十二
人那,总是这样的喜欢回忆,即便其中拥有的大多是悲伤和寂寞。
如今我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开始记事的,只是感觉眼前一阵朦胧之后便开始了人生的旅途。
故乡这一词在我的脑中从未有过一个具体的概念,生我的地方是杭州,然而我却为曾爱上那样一个有些美丽的城市,也许是她的冰冷让我无法亲近。要说我父母们的故乡,我的老家,给我留下的记忆少的可怜,即便我多想挖掘她的一切,用我的一生为她谱彩,然而上天只给了我半年,短的不能再短的时光去认识这美丽的大地。
四岁是我上学的开始,上学的第一天我没有像别的小朋友一样拉着父母哭着喊着不让走,只是有些害怕的看了眼母亲,便被学校的老师给领进教室。这些都是后来母亲告诉我的,她说当年她还担心我离不开她会哭着喊着,毕竟那时我很小。
老家幼儿园的生活短暂没有什么可值得讲述,零零碎碎,只记得那时我曾那样的好动好斗。
好动可以说是我的天性,我一直不习惯老老实实地坐在小凳子上,哪怕是一分钟,喜欢滚在又脏又硬的水泥地上,在那地上笑着叫着闹着。快乐总是拿来传播的,在我的引导下地面成了我们孩子们的乐园,老师呢倒也不怎么管束,只是看着我们陪我们玩着。
打架曾是我的一大乐趣,即便我比别的小朋友们总小一岁或好几个月。看着他们哭着找老师的样子我总会大声的笑,不加掩饰。也不想不起当年,我为什么总是比别的小朋友的思想超前,打架慢慢地已经过时了,几个星期后我就开始了我的宏图伟业,开始拉帮结派,收了许许多多的小弟,还为和我最好的朋友上位封号——大哥。后来想到自己的封号时,才发现找不出比大哥更大的词来了,便随意取了个大大哥。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大哥上面的人被称作大哥大。就这样放了学,我带着一群小弟们行走江湖,说白了就是到处玩罢了。
但凡事都有三分钟热度,建立好帮派刚管理上几天,我就把宏图伟业给丢到了脑后。每天一个人蹲在小溪边看着水底下的石头发呆,从中午直到傍晚,静静地呆着,不管路上的行人和车辆。
而当我熟悉了这块土地的人和事时,时光不再允许我继续独守在那条溪,他为我准备盛大的闭幕高峰,那是我在老家的最后一场格斗。那一天对手出奇的强大,是一个三年级左右的学生,要问打架的原因只是因为他在我眼前欺负了我姐姐。我一下子冲上去就开始了抓咬捶打。然而毕竟对手比我大上六岁左右,难以对敌败了阵,最后在对手轻飘飘的拳头下逃走了。然而事情不能这么算了,立马召集小弟们一起群殴上去,我要找回我天下无敌的名号。对手显然知道此事无法善了动了真格,打倒了我数个小弟,到最后只有我一个人倒了,爬起来,再扑上去。我瞪着小眼趴在他身上能咬就咬,能抓就抓。那一天我打的很疯,也许是为我最后在这大地上的时光而疯狂吧。最后的胜负已经记不得太清了,战况大概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转变成了家长间的较量。
如此,时间开始倒计时,父亲催促起我们离开的日子。
半年的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离开的时间到了。
那一天我拿了一张小凳子坐在自家的阳台上,一直望着远方的一切,看得是那样的深沉。日落这样一个美丽而悲伤的事物,第一次进入我的脑海,微微的金光刺痛我的双眼,流泪却没有哭声,没有抽泣。大地上的田野已经失去了苍翠,变得是那样的昏黄。太阳跳进了路上的汽车,几声叹息后随着车子远去,越来越小,越来越暗,最后在远方凝成了一条金线消失了。我站在阳台上整整一个下午,父母一直没有回来,大概是去准备明日的物品。
次日,我没有和别的朋友们说声再见就被父母带上了远途的车子,留给这片大地的只有一个深深的眼神。透过汽车的后玻璃目睹着家的远去,伸着手想抓住在那许许多多的事物,却不能够了,眼睁睁地看着家消失在地平线上。
回忆故乡作文字篇十三
在诗人的眼里,故乡是一首动情的诗歌;在画家的笔下,故乡是一幅美丽的风景;在音乐家的琴音中,故乡是婉转流淌的优美旋律;在游子的内心,故乡是凝结的乡愁,结束漂泊,回归停靠的港湾。
我幼年时代的故乡,是一个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大宅院,大宅院的廊檐下悠闲着的叼着长烟杆,坐在竹椅上享受阳光的慈祥可亲的老人,与孩子们讲述着那些不是故事的故事;大宅园边上的清澈的河流,河上的石拱小桥如彩虹横卧,河边的杨柳在清风中摇弋,垂至水面的柳枝,在平稳轻流的河面上,划出一道道瞬间即失的弧形波痕,还有那极具江南特色的柔婉的乡音。
我的故乡是一个安宁的,清澈得如潺媛水似的故乡;平凡的故乡人,日出而作,日落而归,朴朴素素,与世无争。我的故乡不是一个天国、一个天堂,它既没有富丽堂皇的景色,那样颇具柔腻之感,悦人心怀,也没有丰功伟绩,孕育着一代代的才子佳人。但,故乡的每一次日升,每一次月落,每一次落雪,每一次丰收……,在我清纯的心里却仿佛如同置身与梦幻一样,红花绿树,碧水蓝天,微风细雨;这就是我的故乡,一个温柔秀丽的梦境。
春暖花开,雨醉江南,情落故土。石板路,青瓦片,绵绵不绝的檐廊滴水,叮叮咚咚,随意的弹奏着自然的韵律;那丝丝细雨,轻轻拨动的正是故乡多情的琴弦。千年的传承,千年的繁衍,浸在无言的细雨中,年复一年,岁岁更迭、绵延着。
记得大宅院边上的小河,是孩子们玩乐的天堂;炎夏之际,孩子们会搂一把长长柔绿的水草,编织成草帽遮阳;女孩们在小河边,玩起孩童时的家家游戏;调皮的孩子会捡些瓦片,比赛打水漂,大力的扔出去,看瓦片在河面上一次一次的快速的跳过,最后慢慢的落进深处,等到来年天气变暖的时候变成划伤脚掌的利器。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被水底的瓦片割到过,反正只要感觉脚底一阵疼痛那肯定是又一次的被自己曾经扔掉的瓦片伤害到了。而关于过往岁月的种种也都像这瓦片一般,在岁月的河流中打了几个水漂,安静、永远的消逝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但它会在某个不知道的时候重新出现,带给你一阵新的伤痛,流出新的鲜血。
八月,桂花树和着收获的喜悦,飘香在大宅院的内外,伴随香甜的月饼,祝福着年年岁岁的团圆和美满。我并没有忘却故乡,也没有舍弃其亘古留下的标志,每当我站在小桥上,赏一回故乡月,听一曲《思乡曲》,忽地发现,故乡的人,故乡的小河,故乡的小巷,故乡的风,故乡的柳——都已经深深的烙在我童年的记忆深处。
离开故土已经很多年了,漂泊或者说是流浪在一个并不属于自己的城市里寻找着自己的故事,渐渐的忘记了那个遥远的牵挂,即使偶尔回去也是行色匆匆,遇见很多不在熟悉的故乡人,寒暄着递上一根烟,恍惚之间才知道原来的我已经长大,以前那个躲在墙角偷偷抽烟的少年现在终于可以堂尔皇之的在别人面前点上一支烟了,只是,这烟却再也没有那年少岁月时的味道,有了许些的苦涩。
陌生的面孔,陌生的故土,连气息也是陌生的,所见的已面目全非。想从角角落落之中苦苦寻回当年失落的童年,失落的童年梦想,失落的古老温情……可绝望透顶,尤如这三月的春风,纠缠般地怀绕着我的全身。
……。
当年的故乡,远去的故乡,无奈地成为今天的一段美丽回忆、一段动听的传说。
回忆故乡作文字篇十四
人那,总是这样的喜欢回忆,即便其中拥有的大多是悲伤和寂寞。
如今我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开始记事的,只是感觉眼前一阵朦胧之后便开始了人生的'旅途。
故乡这一词在我的脑中从未有过一个具体的概念,生我的地方是杭州,然而我却为曾爱上那样一个有些美丽的城市,也许是她的冰冷让我无法亲近。要说我父母们的故乡,我的老家,给我留下的记忆少的可怜,即便我多想挖掘她的一切,用我的一生为她谱彩,然而上天只给了我半年,短的不能再短的时光去认识这美丽的大地。
四岁是我上学的开始,上学的第一天我没有像别的小朋友一样拉着父母哭着喊着不让走,只是有些害怕的看了眼母亲,便被学校的老师给领进教室。这些都是后来母亲告诉我的,她说当年她还担心我离不开她会哭着喊着,毕竟那时我很小。
老家幼儿园的生活短暂没有什么可值得讲述,零零碎碎,只记得那时我曾那样的好动好斗。
好动可以说是我的天性,我一直不习惯老老实实地坐在小凳子上,哪怕是一分钟,喜欢滚在又脏又硬的水泥地上,在那地上笑着叫着闹着。快乐总是拿来传播的,在我的引导下地面成了我们孩子们的乐园,老师呢倒也不怎么管束,只是看着我们陪我们玩着。
打架曾是我的一大乐趣,即便我比别的小朋友们总小一岁或好几个月。看着他们哭着找老师的样子我总会大声的笑,不加掩饰。也不想不起当年,我为什么总是比别的小朋友的思想超前,打架慢慢地已经过时了,几个星期后我就开始了我的宏图伟业,开始拉帮结派,收了许许多多的小弟,还为和我最好的朋友上位封号——大哥。后来想到自己的封号时,才发现找不出比大哥更大的词来了,便随意取了个大大哥。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大哥上面的人被称作大哥大。就这样放了学,我带着一群小弟们行走江湖,说白了就是到处玩罢了。
但凡事都有三分钟热度,建立好帮派刚管理上几天,我就把宏图伟业给丢到了脑后。每天一个人蹲在小溪边看着水底下的石头发呆,从中午直到傍晚,静静地呆着,不管路上的行人和车辆。
而当我熟悉了这块土地的人和事时,时光不再允许我继续独守在那条溪,他为我准备盛大的闭幕高峰,那是我在老家的最后一场格斗。那一天对手出奇的强大,是一个三年级左右的学生,要问打架的原因只是因为他在我眼前欺负了我姐姐。我一下子冲上去就开始了抓咬捶打。然而毕竟对手比我大上六岁左右,难以对敌败了阵,最后在对手轻飘飘的拳头下逃走了。然而事情不能这么算了,立马召集小弟们一起群殴上去,我要找回我天下无敌的名号。对手显然知道此事无法善了动了真格,打倒了我数个小弟,到最后只有我一个人倒了,爬起来,再扑上去。我瞪着小眼趴在他身上能咬就咬,能抓就抓。那一天我打的很疯,也许是为我最后在这大地上的时光而疯狂吧。最后的胜负已经记不得太清了,战况大概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转变成了家长间的较量。
如此,时间开始倒计时,父亲催促起我们离开的日子。
半年的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离开的时间到了。
那一天我拿了一张小凳子坐在自家的阳台上,一直望着远方的一切,看得是那样的深沉。日落这样一个美丽而悲伤的事物,第一次进入我的脑海,微微的金光刺痛我的双眼,流泪却没有哭声,没有抽泣。大地上的田野已经失去了苍翠,变得是那样的昏黄。太阳跳进了路上的汽车,几声叹息后随着车子远去,越来越小,越来越暗,最后在远方凝成了一条金线消失了。我站在阳台上整整一个下午,父母一直没有回来,大概是去准备明日的物品。
次日,我没有和别的朋友们说声再见就被父母带上了远途的车子,留给这片大地的只有一个深深的眼神。透过汽车的后玻璃目睹着家的远去,伸着手想抓住在那许许多多的事物,却不能够了,眼睁睁地看着家消失在地平线上。
初三:徐文长。
回忆故乡作文字篇十五
盛夏已经来了,树上的知了吱吱地叫个不停,这叫声把我带回了童年,记忆也随之打开,一同走进了那魂牵梦绕的故乡。
回忆故乡,是飞溅的水花溅起的笑。
回忆故乡,是梧桐树下小小的愿望。
不久,我便离开了那儿,除了回忆什么都没带走……。
故乡的回忆是最为珍贵的,它就是我们记忆中最明亮的宝石,为我们带来曾经的感动,还照亮了我们前行的道路。
回忆故乡作文字篇十六
我的老家在杭州临安,是一个四面环山的小村庄。“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守望相助”这几个词最能形容村民们的生活了。
老家门前的院子里整齐地铺着石板。那些淘气的鸡鸭偶尔会在上面拉屎,把这美妙的石板地糟蹋得不成样。要是这时,你出去一趟,一不小心,定是带着“粪鞋”而归,尽管如此,我还是喜欢。因为有了它们,奶奶的农家小院充满了生机。
院子前面是一片小树林,树林里有各色的花、绿绿的草和高高的树。晴天,阳光透过树叶照在地上,斑斑驳驳。站在小树林里,沐浴着缕缕幽芳,欣赏着朵朵红花,倾听着树叶沙沙作响,令人心旷神怡!有时还会有一两只小动物跑过,和你玩起捉迷藏的游戏,任凭你怎么追都抓不住它们。
再前面,是一座小型“悬崖”,下面就是爷爷奶奶开垦出来的农田。田里种着各种蔬菜和水果。春有绿油油的青菜、红彤彤的樱桃,夏有甜甜的水蜜桃、又大又圆的`西瓜,秋有核桃、板栗,冬有柿子、竹笋。就这样,我无论哪个季节,哪个时候去奶奶家,都能吃到新鲜的蔬菜和水果。
田的前方,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溪水终年潺潺地流着。整个村只有这样一条小溪,所以常年都有人在溪边洗衣、洗菜。如果上游人家的物品一不小心被水冲走了。他们就会向着下游走去,边询问是否有人捡到过,边向溪中张望,看看是否被树枝等物钩住。而下游捡到物品的村民则会停下手中的活,拿着物品往上游走,一边询问是否有人丢了东西,直到与上游的人碰到一起。而且溪水冬暖夏凉,或许这也是常年有人在此洗衣的原因之一吧!
我喜欢爷爷奶奶家,更喜欢爷爷奶奶家的一草一木。当我问起爸爸何时回老家时,他总回答我,看什么时候有空吧!我想,说这话的时候,他一定是千愁万绪涌上心头,最后,只剩下浓浓的乡情。
回忆故乡作文字篇十七
我的家乡在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那里矿物丰富,风景优美,还被称为“富硒之乡”。
春天,冰雪开始融化,万物复苏,小草偷偷地探出头来,马路两旁的桃树也开了花,就像一条粉红色的道路。其他的树也开始抽出了嫩绿的枝条,到处都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夏天,烈日炎炎,太阳把大地烤得滚烫滚烫的,农民伯伯依然顶着烈日辛勤的给稻田除虫,午后知了在树上叫个不停,树木长得更茂盛了,可能树木想给知了挡太阳吧,所以才长的这么茂盛。
秋天,田野里一片金黄,一站微风吹过就闻到了阵阵芳香,一片片树叶落了下来,铺成了一条金色的道路,山坡上柿子就像一个个红灯笼挂在树上,到处是一片丰收的景象。
冬天,寒风刺骨,人们都穿着厚厚的棉袄躲在被窝里,偶尔也会下一场雪,虽然不是北方的鹅毛大雪,但我们还是很开心。
我爱我的家乡,更爱我家乡的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