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长制工作总结报告(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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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市清水办对市区二环线内49条主要河道进行全面调查,划分区域建立图册,明确市区河道“河长制”管理分级负责制和市级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建立专门平台,完善工作流程,及时落实反映问题。越城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加强督查检查,镜湖新区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职责及相应奖惩措施。
(二)示范引导,多措并举树典型。
“河长制”管理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为此各地注重典型示范引导。市清水办会同越城区,在西小路、八字桥、华侨、书圣故里等社区探索具体做法,尤其是在西小路社区,推出了“八个一”的工作机制,即一支队伍、一套工作制度、一份公开信、一批责任状、一批标识标牌、一批宣传窗、一条绿化带、一首西小河之歌,富有特色、可操作性强,并在面上实际工作中加以推广,取得较好效果,深受社区群众拥护。书圣故里社区创立的“河道督导曝光台”,以巡查人员现行说教、督导曝光的形式,及时对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收到较好反响。越城区按照“分级负责、分片包干、一河一长、一河一策”的举措,对辖区内32条河道进行摸底调查,探索建立“一河一策”的治理方案,积极鼓励创建“河长制”示范单位。镜湖新区推出大滩社区作为示范单位,加强创建指导,并积极按照市区河长制管理模式及要求,结合区域实际,在其他乡镇河道探索推行网格化管理,努力实现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三)各级联动,强化考核促落实。
市清水办通过深入社区加强调查、联系部门加强协调、召开座谈加强研究等形式,及时了解河长制管理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加强工作指导。联合执法组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等形式,不断建立和健全市区水环境联合执法机制。越城区政府、绍兴高新区和镜湖新区等一级河长单位通过不定期抽查三级河长单位“河道三包”责任制签订、河道巡查、义务劝导、氛围营造等工作情况,加强工作督导。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通过定期编报三级河长单位工作动态,加强工作考核。
二、存在问题。
从面上看,越城区对河长制工作部署快,开展得较好,但高新区相对迟缓,此外部分河长并未有效开展工作。根据数字城管反应数据,全市49个三级河长单位,仅25个社区河长向12319反映信息,信息反映也不尽规范。一些河长单位意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行动进度迟缓,尤其是一些三级河长巡查台账记录不规范,巡查劝导力度不够,河长制工作尚未全面推开。
(二)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处置迟缓。
市区内河雨污混排、船屋及沿河搭建养殖等历史遗留老大难问题处理难度较大、进度迟缓。市区内河雨污混排问题涉及市区老小区截污改造和“六小行业”污水整治,是个逐步解决的过程,处置进度相对较慢。船屋及沿河搭建养殖问题职责明确,但有关单位和部门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能,抓好落实,牵头部门处置也有难度。
(三)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行,“河长制”管理河道范围因跨区域管理不便问题,个别河段有待重新划分管理责任。数字城管反映问题机制有待完善,如市农业局、市食药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未列入数字城管考核终端单位,涉及到该部门的问题无法直接传达督办,造成问题处理环节复杂、进度迟缓。一些二级河长(街道、乡镇)对河长制工作的责任不够到位,对三级河长单位的协调、监管不够有力。
三、下步打算。
1.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河长制”制度。
根据当前“河长制”实施以来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调整跨区域管理问题,拟定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管理的工作意见。一级二级河长要建立工作制度,定期检查三级河长单位工作情况,定期总结交流,明确奖惩办法。进一步健全数字城管问题反映机制,抓好落实跟踪,安排回访,认真研究、共同商量解决老大难问题。进一步延伸“河长制”管理效果,以市区“河长制”经验推开乡镇河道网格化管理,探索“一网一长”乡镇河道管理办法。
2.进一步加强监管,探索“一河一策”途径。
为强化对河长制单位开展工作情况的监管,市清水办建立“三级河长工作一月一通报”制度。一级、二级河长单位要做好对三级河长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社区河长抓紧落实巡查人员、制定工作制度,完善软硬件建设,指导提高巡查督查质量、做好涉河不文明行为劝导。鼓励三级河长单位积极创建示范单位,从“河道三包”责任制签订、河道巡查、义务劝导、宣传标识上牌,到区域内河道保洁、河岸整洁及工作创新等多方面探索区域内河道管理方法,研究“一河一策”可行途径,积极树立河长制典型,打造精品社区“河长制”单位。
3.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河长制管理以社区为单位,以居民为载体,重在属地管理、全面参与,各级要多形式、多角度积极做好宣传引导。社区河长单位要加强对沿河居民发放公开信、倡议书,增强居民护河的自觉性;二级河长单位要及时了解河长制开展情况,对先进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报道,指导推广;同时利用新闻单位对河长制管理工作进行宣传,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河长制管理中来,形成良好的河道水环境保护氛围。
4.进一步加强整治,提升河道管理效果。
继续深入清水工程建设,围绕河道“五化”目标,结合市政府开展市区及周边水环境集中整治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河道淤塞、沉船、船屋、河岸垃圾和沿河搭建养殖、沿河污水排放等河道水环境问题摸排,针对性的提出河道治理和长效管理方案,并集中开展清面、清养和清乱,切实解决河道水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河长制实施和河道的长效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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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20xx年,江西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实施河长制的决定,11月1日,正式印发《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标志着我省河长制工作全面铺开。
一、实施背景。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江西省委省政府就创造性地提出“治湖必须治江、治江必须治山、治山必须治穷”的理念;本世纪初,省委又提出“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发展战略要求。正是在这种“绿色战略”理念的一贯传承下,奠定了江西山清水秀的良好生态基础。国家批准我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20xx年批准江西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国家战略;近期再次将我省纳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在此基础上,江西实施河长制,既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有力抓手,也是历届省委省政府高举绿色战略、主抓环境保护工作的延续,更是落实总书记要求我们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实践和制度创新。
二、主要经验和特点。
一是以“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为立足点和落脚点。相对丰富的`水资源和较好的水生态环境是江西的优势,更是重要的品牌和宝贵的财富。实施河长制是立足“保护优先”的基本方针,保住达标水质不恶化,坚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之路。同时,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发展始终作为第一要务,坚持在保护中发展经济,在推进发展过程中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
二是以“四个坚持”为基本原则。按照《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河流自然规律,科学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湖健康;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
三是以“六治”为具体方法。按照省级总河长会议提出的“河长主治、源头重治、系统共治、工程整治、依法严治、群防群治”为工作方法,明确各级河长是河流治理的责任主体,积极践行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思路,坚持以源头治理为核心,大力推进重大治水工程,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治水模式,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四是以“考核问责”为紧箍咒。一方面根据已出台的《江西省“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各级政府每年接受考核,考评结果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生态补偿机制,并抄送组织、人事、综治等有关部门。另一方面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纳入《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违规越线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基本建立组织体系。按照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形式,基本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河长制组织体系。由省委书记担任省级总河长,省长担任省级副总河长,省级党政四套班子的相关7位省领导分别担任“五河一湖一江”省级河长,省委组织部等23个单位为省级河长制责任单位。按区域,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均明确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级、县级总河长和副总河长。按流域,共明确市级河长88人,县级河长822人,乡(镇)级河长2422人、村级河长13916人,设巡查员或专管员19544人,设置保洁员20xx2人。同时,市、县两级均明确有关部门为河长制责任单位,设立河长制办公室。
二是全面搭建工作框架。去年年底印发《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了分步实施的工作目标,确定了组织体系建立方式,提出了四项工作原则,明确了各级河长和各部门有关职责,确立了9大项主要任务。今年3月初印发《20xx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将今年河长制工作聚焦在“推进试点、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能力建设、加强宣传”等5方面。全省11设区市、100县(市、区)均制定出台工作方案。
三是逐步建立相关制度。已出台省级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工作督办制度、考核制度等四项制度。省级会议制度,高位推动河长制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目前省级总河长、省级河长、省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等3类会议均已召开,共计9个。信息通报制度,通过收集资料、传递信息,为各级河长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目前已印发简报7期、通报1期;工作督办制度,通过层层督办,推动问题有效解决,今年省级督办问题共12个;考核制度,考评结果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已制定印发《江西省20xx年“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责任追究制度纳入《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目前正按程序报批《江西省河长制工作表彰管理办法》,拟对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四是层层落实管理举措。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实质性工作,成效初显。一是省环保部门完成了覆盖到县的交界断面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实现每月一测,为对市县考核提供了量化依据。二是启动全省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工作,拟实现河湖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和系统化。各市、县也基本建立了河长制即时通信平台。三是启动“五河一湖一江”流域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主要涵盖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等内容,按“一河一策”分年度、有步骤地推进落实。四是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统一实施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五是强化培训宣传工作,会同省委组织部开展全省河长制工作培训班,组织协调中央、省级各类媒体赴基层采访10余次,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河长制主题logo和宣传标语,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在推进过程中也都主动作为、创新做法、亮点纷呈。
河长制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根据《关于开展河长制工作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活动的通知》(铜河办字〔20xx〕3号)通知精神,铜鼓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及时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五进”活动内容,对照相关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了节约用水活动。
局里专门组织召开了“饮水思源”的专题会议,教育全体干职工树立节水意识,用水后即关水杜绝水资源浪费,同时引导大家开展家庭节水活动,注重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水资源环境。
二、制定了措施,强化了管理。
我局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河长制专项整治方案》等相关措施,针对河道旁违章建筑,查处违章,严格执行各乡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强性规划划定的四线(红线、蓝线、紫线、黄线)。凡是在河湖、库周边进行建房的,须经水务部门同意,尚可报我局依法依规审批。
三、深入各乡镇开展河道违章建筑排查,查处违章。
我局组织机关干部、乡镇规划工作人员、水务站工作人员一同排查河道违章建筑,排查出排埠镇定江河旁3个采砂工棚,大塅镇双红村1户,但经过水务站工作人员核实该户非违章建筑;三都镇黄田村、望湖村2户住宅楼;带溪乡高岭村3户住宅楼;截至6月30日对排查的违章建筑已经处理完成,拆除了采砂工棚3处,原占用河道滩涂,未批先建,通过小流域治理了3处,依法依规拆除占用河道部分2处并罚款,保持河道畅通,不影响库容。
组织各乡镇规划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宣传河道安全,严禁在河道旁护堤旁搭建临时建筑;宣传建房选址安全,避免在河道旁选址建设。
河长制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1、河长制体系全面覆盖。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依据我镇所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由镇党委书记担任镇级总河长,镇长担任镇级副总河长,镇分管农业负责人担任镇级河长,村(社区)书记担任河流所经辖区的村级河长,落实镇级河长x人,村级河长x人,并确定村级小微水体河长,实现了镇、村二级“河长”的全面覆盖。
2、“一河一策”全面实施。
牢牢把握河长制精准施策的关键,通过全面排查河流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围绕河长制目标任务和县河长办河长制相关要求,立足实际,因河施策,制定完善《xx河一河一策方案》、《xx镇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到人,进一步规范河长制工作的运行机制,明确河长工作的标准化规程,为全面落实河长制提供了基础保障。
3、巡河履职工作常态化。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程中,镇、村两级河长开展常态化巡河,使用河湖长制(移动端)app,记录巡河轨迹,巡查河面是否有垃圾及漂浮物,是否有涉水违建等情况,并积极沟通衔接,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河长制常态化工作模式。严格落实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的巡河制度,实地走访,现场巡查,做好巡查和台账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以确保辖区内河流水质。
4、强化宣传提高知晓率。
通过召开镇村河长专项会议,合理利用驻村队员、帮扶干部进村入户等机会发放宣传单,通过微信群等平台做好河长制宣传工作,让群众知晓保护河道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了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感和参与感,广泛凝聚了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流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5、责任落实从严从实。
我镇设置并完善河长制公示牌、河塘长公示牌xx块,均安装于河流的显要位置。按县河长办的要求对所有公示牌内容进行了整改完善,明确镇级河长及联系单位的工作职责,以此推动镇、村河长将责任落实到位,同时确保群众举报、监管、投诉渠道的畅通。
6、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加快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的统筹治理,大力推进“四水同治”:一是常态化开展长江全面禁捕退捕工作。我镇对运漕段xx河进行不间断巡查,全力开展突击夜查,保持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的高压态势,建立巡查督查工作微信群,适时互通督查动态,及时迅速处置有关工作,从严从快管好禁捕源头,并联合海事、公安、渔政等部门对后河拦网及迷魂阵进行了全面清理,收缴并集中销毁地笼xx条、迷魂阵x处、丝网x处,目前,我镇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扎实推进“散乱污”治理,拆除养殖场x处;三是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重要举措;四是开展志愿者服务,组织志愿者、党员干部,对河道漂浮物及河岸垃圾、水生植物进行清理,确保辖区内水面整洁。
河长制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1.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督促责任落实。进一步发挥好联络员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形成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治水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提升居民(特别是沿河居民)的环保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把群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3.加大村级干部的培训。为了更好的完成好河长制工作,加大对涉河村的河段长、联络员、巡查员进行系统的工作培训,增强他们对河长制工作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
4.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思路。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从突击治水向制度化治水推进,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通报问题。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完善跨行政区的上下游、左右岸的协调机制。
5.加强问题整改、解决力度。各级乡镇、部门之间加强交流沟通,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对排查出的问题,按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细化完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部分乡镇积极向上争取讲治场镇雨污分流项目,解决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的问题。
河长制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一、组织领导(20分)。
我场按照要求将河湖管护列入单位重点工作,实现了“八有”,得8分。
我场按照要求制定了“四个一”并落实到位,得4分。
我场按照要求对河湖管护责任明确,落实了“五员”并到岗到位,得2分。
我场按照要求已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报送信息,得6分。
二、日常管理(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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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局党委书记、局长高嵩等局领导及相关处室人员,听取了昆明分局关于实施“河长制”的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
会上,分局局长肖林首先汇报了近年来昆明分局关于实施“河长制”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了“河长制”工作与水文深度融合的一些思考及建议。
听取汇报后,高嵩对昆明分局在“河长制”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他强调,“河长制”工作是给水文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水文如何在“河长制”工作中找准位置,发挥优势,积极作为,是我们现在面临的新挑战。他要求:一是基础建设方面,根据需求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技术支撑的权威性;二是对外服务方面,要积极为防洪减灾服务,增强在昆明市蓝线管理方面的作用;三是行业管理方面,要找准“抓手”,在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中加大水文在“水资源保护”、“高原湖泊”、“水生态”方面的作用;四是要围绕滇池治理,高效发挥水文在水量、水质、水生态监测方面的作用,努力创建河道排污口监测体系,保障在入滇河道管理体系中起到积极作用;五是借势发展,努力在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激励机制体制发面得到全面提升。
最后,省局领导及相关处室就“河长制”工作进行了讨论。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增强了分局在“河长制”工作中主动作为的信心和决心,为水文融入“河长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河长制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1.我局协助县级河长参加巡河20次,有效地协助县级河长开展巡查并掌握河长制工作的推进情况,建立了巡河问题清单,巡河过程中共发现42处问题,其中已整改35处(河道垃圾、养鸭等22处、乱推6处、整治沙场1处、修复河道4处),整改中7(河道垮塌3处,乡镇污水直排问题4处)并及时报告县级河长和总河长办公室。
2.督导乡(镇)、村级河(段)长全面开展日常巡河、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情况;各乡镇按时完成了白岩河“四个清单”(目标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的制定,积极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
3.通过对巡查和各乡镇自查,总共排查出六大类污染源:畜禽养殖、洗砂、生活排污、场镇垃圾,水土流失、农业污染、乱倾乱到。对于污染源的防治,针对不同污染源,乡镇、部门制定了详细的清单和相应的整改方案,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杜绝出现新的污染源。
河长制工作总结报告篇九
x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流域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20xx年全市省级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0.2%;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行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100%。在水利部组织的xx市加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验收中,xx市以99分的高分通过验收。
一名领导一条河,河段大小事都管。
20xx年年初,xx市出台了《xx市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各级河长、河段长及其工作职责,并向社会公布。全市共落实河长、河段长和村管员1947人,做到了每一条河流、每一河段都有当地党政分管领导负总责,实现了河道管理工作的全覆盖。同时,在全市主要河流河岸显著位置树立河长、河段长公示牌473块,标明河长、河段长职责、河道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直接向河长、河段长反映问题。
为保障“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xx市出台了《xx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内容。市级安排300万元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强化日常督查和年底考核,市政府先后召开九十九溪、晋江、洛阳江河长会议,对三条河道水环境存在问题进行通报,部署流域综合整治任务;期间,相关县(市、区)相继制定本辖区相关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进度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多管齐下除污染重拳出击治“四乱”
工农业、生活污染,“四乱”问题是影响流域水质的“杀手”。为此,在xx市水资委的统筹协调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执法,强化污染源和“四乱”问题的治理。九十九溪水质监测数据显示,九十九溪整治前(20xx年1月)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70mg/l、氨氮3.86mg/l;目前化学需氧量42mg/l、氨氮1.06mg/l,主要污染得到消减,水质有明显改善。
在污染源治理方面,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xx在严把项目环评关口,对晋江、洛阳江流域严格实行“四不批”政策,从源头上消除影响流域安全污染的隐患的同时,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有力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明确禁养区、禁建区、可养区范围,要求限期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积极推进非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模式。
今年来,xx已关闭和拆除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1995家,拆除猪舍面积60.4484万平方米,削减生猪存栏25.9049万头,完成213家存栏250头以上养猪场达标改造任务(其中关闭退出144家)。山美水库、惠女水库、陈田水库等重要水源地流域禁养区生猪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拆除。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年全市计划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34个,年度计划投资8.07亿元,计划建设(扩建)污水处理厂(站)15座,泵站14座,建设管网243公里。目前,全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计划内项目共完成投资18372万元。
在“四乱”整治方面,xx市多部门联合开展涉河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乱堆乱倒乱建、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20xx年以来,全市共取缔非法采堆砂场(点)122处,查处非法采砂船只45艘、违规车辆37部,拆除河道违章搭建32处,制止违章搭建63处、违法倾倒渣土事件77起,“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加强水生态修复,筑牢水安全屏障。
保障水安全是系统工程。为正本清源,xx市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考虑影响到水安全的系列问题,实施山水林湖系统治理,努力使河流恢复生机。
在水生态修复方面,深入开展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建设。xx市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自开工以来累计完成投资11.28亿元,占总投资13.45亿元的83.9%。今年已完成投资1.95亿元,整个试点项目将于2017年全面完工。启动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编制项目建设5年规划,计划投资42.65亿元,实施120个项目,治理河长848.12公里。20xx年-已实施11个项目,共完成投资9126万元,其中20xx年2个试点项目已完成5870万元,永春试点石鼓段c1标段和洛江试点试验段(官洋坝至俞公桥)已完工。20计划实施的7个县(市、区)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完成3256万元,惠安县黄塘溪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紫山段)结合中小河流治理,支流官溪、蓝田溪整治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80%。强化水土流失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86万亩,完成投资11189万元。四是实施石壁水库、桃源水库,泗洲水库、龙湖水库、大樟溪德化城关下游河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等水库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
在流域综合整治方面,持续推进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连续五年在全省年度考核中排名第一。抓好石狮、晋江、南安跨境流域污染治理三年行动以及晋江西溪永春段、黄塘溪2条跨境流域整治。创新开展赛水质活动,第一批小流域“赛水质”活动累计投入2.1亿元,整治河道55公里;第二批20条小流域“赛水质”活动投入1.22亿元,开展整治河道40公里,20条参赛小流域水质均有不同程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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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总结报告篇十
我们严格落实了“四个一”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做到了及时处理,得10分。
我场按要求设立了河库长公示牌,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得5分。
我场协助上级河长和部门开展辖区内河湖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并配合开展相关问题集中整治,得5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干净、清洁,配备2名保洁员对河道进行日常保洁,得10。
5、河道管理范围内无乱占乱建现象,无违章建筑。5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内无乱占乱建现象,无违章建筑,得5分。
6、河道管理范围内无乱围乱堵现象,无违法障碍物。5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内无乱围乱堵现象,无违法障碍物,得5分。
7、河道管理范围内无乱采乱挖现象,无非法采砂、违法捕捞行为。5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内无乱采乱挖现象,无非法采砂、违法捕捞行为,得5分。
三、管护成效(35分)。
1、乡镇场交界面水质经检测达标,辖区内河湖管护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20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水质优,群众满意,得20分。
我场已按照县水务局的要求,在集镇桥子洞设立水生态文明示范点,并开工建设,得15分。
根据《xx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作任务分解和要求,为明确县乡村三级对全县范围内河沟的保护管理责任,确保全县重要水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xx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河长制实施文件。现对“河长制”落实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组织制定的河道治理计划及其进展情况。
目前已经出台了河长制的相关文件,方案已由县政府印发实施,各乡镇也已实施了各自制定的河长制文件,同时河长制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已印发给给乡镇。通过县、乡镇、村三级管理体系对河沟进行监管和治理。河长制明确了各河长负责人;考评办法、评分细则,确保在2016年底前在全县全面推行落实好“河长制”。通过河长制制度:1、规范河沟周边环境,清除并制止封沟、填沟、占沟、占坝、占滩地等进行建设等非法项目;2、加强河道管理,杜绝采砂现象;3、强化河沟水生态保护,防治水污染,制止乱排、倾倒垃圾行为;4、制止在沟坡、河坝、堤身耕种农作物;5、提倡生态养殖、公益性投放,严禁在涡河、茨淮新河等非养殖区设置围网、网箱,严禁在距河岸500米范围内设置规模养殖场或堆放养殖污染排放物等;6、有计划对河堤、河滩进行绿化、美化等。通过落实“河长制”工作,确保全县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文明持续健康发展,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的目标。
二、河道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
成立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各位副县长任副组长,乡镇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永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水务局、县住建委、县农委、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畜牧局分管同志组成。
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巡查、考评,并做好记录和通报。9月份开始,县河长制办公室对全县进行了第一次督查,并发布了第一期通报(详见附件),要求相关乡镇及部门抓紧整改到位。县河长制办公室将继续落实“一月一考评,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对河长负责人和乡镇进行双重考核,督促当月发现的问题,当月解决。
目前按照我县河流的规模和流域面积划分为三个等级,1、主干河流(流域面积在140平方公里以上),2、主要大沟(流域面积在10-140平方公里),3、中沟、小沟河流(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下)。以全县五条主干河流为主线,以控制一定面积的大中沟为延伸,按照“跨乡镇统筹、分地域负责”的原则,主干河流由县领导担任主要河沟的总负责人,即县级河长,安排布置河沟水环境治理和管理;主要大沟由各乡镇负责同志担任辖区内重要水域的负责人,即乡镇级河长,落实河道治理各项任务要求,控制水量使用、确保水质良好;中沟、小沟河流由各村负责同志担任辖区内水域负责人,即村级河长,及时上报区域内河流情况,落实河道治理各项任务要求。
河长是包干河沟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协调河沟保护与社会建设的矛盾、上下游之间纠纷,组织整改包干河段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问题。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河长制”领导小组。
四、协调解决的河道治理中的有关问题。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各河流现状,制定具体可行的治理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位河长、河段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河长、河段长开展工作,主动加强沟通协调。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和各地的典型经验,及时曝光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倡导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流域保护和水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组织对辖区内“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并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县乡政府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并实施。
(四)加强执法,依法处理。对于河道中乱搭乱建、乱设砂石料场、违法采砂、乱设网箱等违法行为,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环保局、畜牧水产局,坚决依法处理这些违法行为。
五、采取的其他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过招标确定专业保洁公司,每月对涡河、阜蒙河、茨淮新河、北淝河、芡河重要节点进行水草、漂浮物打捞,保持水面清洁。8月份,按照县里安排重点对城区内向阳沟、芦沟、马沟的水草、漂浮物打捞,清理面积7.6万平方米;9月份对五要主要河流及庞沟、蒙凤沟、s203线北段公路沟等重点大沟进行了水草打捞,同时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的河塘水草进行打捞。目前各乡镇,因之前没有把河面清洁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河面清洁经费不足,建议各乡镇及县财政对此有专项的资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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