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保供方案不具体 能源保供工作总结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能源保供方案不具体 能源保供工作总结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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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新能源事业部
二〇二二年三月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新能源事业部能源保供工作总结
1.事业部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缜密部署。事业部下发《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新能源事业部能源保供总体工作方案和专项方案的通知》(辽新事业部安〔2021〕26号)文件,制定能源保供总体工作方案和安全环保和环境保护、环保宣传及舆情防控、应急管理、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等6个专项方案,并召开能源保供专题会议,要求严格落实能源保供工作部署,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能源保供工作落实落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务必打好能源保供攻坚战。
2.开展设备隐患排查工作,确保能源保供期间稳定运行。根据能源保供方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全场停电指导意见》、《防止风力发电生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开展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问题79项,已整改完78项,整改完成率98.73%,未整改1项,本项已列入2022年整改计划,预计2022年6月30前完成。
3.深入推进提质增效工作,提升设备发电能力。制定风电、光伏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开展风电基础数据专项整治、两个细则考核管理、大部件隐患专项整治和功率曲线专项整治,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对两个光伏电站开展无人机红外成像,排查光伏板隐裂、热斑、失配、二极管等故障问题,更换光伏板36块,横梁支架加固160组,清理树木遮挡69处,处理二极管故障60项,表面污迹故障处理了7片,整串故障62串。发电设备稳定性稳步提高,发电能力有效提升。
4.规范开展风电定期工作。一是积极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规范集团公司风力发电机组定期工作的通知》要求,事业部按机组实际情况确定了年度定期工作分别为6次与8次,各区域风电场按时间节点完成定期工作,设备的维护和消缺能力也得到了明显提高;二是按电气设备试验周期开展设备预试工作,在能源保供工作开始前完成除昌图太阳山和昌图满井升压站的全场设备预试工作,在争取铁岭供电公司同意后,在12月底前完成昌图区域剩余升压站的全场设备预试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日常巡检及红外测温工作,根据现场设备状态缩短设备红外测温周期,做好趋势分析工作,及时发现设备劣化趋势,及时处置,防止输变电主要设备故障引发的非停事件。
5.加强现场作业管控,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事业部严格落实执行分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规范生产现场“三讲一落实”工作。生产技术部牵头制定高风险作业清单,明确管理责任,针对在能源保供期间开展的高风险作业,全部采取提级监护,确保高风险作业安全、可控。
6.强化外包队伍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各风电场成立外包队伍管理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外包资料审核和开工前培训和资料准备,并将外包队伍纳入班组管理;三是对外委资料进行逐级审核,开工前对人员资质和防护用品进行现场核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在开工前对承包单位及人员进行资质审查,按制度要求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控;六是建立并及时更新外包队伍清册并明确业主带班人,业主带班人及时对外包队伍进行管理到位。
7.做好能源保供互备准备工作。为确保能源保供、冬奥保电工作有序开展,事业部制定应急支援互备工作方案,明确区域内各场站间互备体系、各区域支援互备体系、与河北承德事业部互备体系,并根据互备工作安排开展规程学习、系统图学习、应急演练学习等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确保互备工作有序开展。
二、保供工作成效
事业部有序推进落实能源保供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1.事业部安全生产总体稳定。截止2022年03月10日未发生不安全事件。
2.电力供应稳步提升。通过能源保供工作,事业部各风电场加强设备管理,快速有效处理设备缺陷,设备健康水平得到提升。2021年11月份到2022年02月份计划电量133691万kwh,实际完成发电量136550万kwh,超发2859万kwh。
3.疫情防控实现“双零”。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分公司、事业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生产现场疫情可控。
4.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有效提高。事业部各单位严格按照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并在演练后进行效果评估总结,有效提升生产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保电期间设立应急抢险预备队,遇有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迅速组织力量妥善处置。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受疫情及节假日影响,部分厂家无法赶到现场处理突发故障,导致部分机组停机时间长,影响发电效率。
2.部分风场风机定期试验项目不全,未根据9个风机厂家的不同机型明确定期试验项目。
四、后续重点工作
1.根据事业部下发的能源保供总体工作方案和专项方案,继续落实能源保供各项工作。
2.组织全员利用安全日活动、班前会、班后会学习《2021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件汇编》,并开展“大学习”和“安全大讨论”活动,确保学习入脑入心,不走过场,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利用小风天气,继续开展2022年度风机第一次和第二次定期工作,确保定期工作质量,同时根据不同风机机型持续完善定期工作内容。
4.在3月底前开展的所有高风险作业及电气倒闸操作全部采取提级监护,确保高风险作业安全、可控。
5.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梁北光伏项目、三家子光伏项目场区杂草生长情况、电气设备绝缘老化、电气设备打火、机械摩擦等。
6.做好重要缺陷治理和管控,提高设备可靠性。对遗留的缺陷进行梳理和分析,研究遗留缺陷未能及消除的制约因素,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尽快消缺遗留缺陷。
7.加强运行管理,合理安排升压站及风电机组的运行方式,提高设备巡检频率,运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时刻关注变电设备、风机运行状态,及时根据设备运行状态进行调整。
8.继续加强能源保供期间的值班、工作和劳动纪律。持续落实事业部24小时行政与生产双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各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抢修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做到有呼必应。
能源办公室工作总结
能源计量工作总结
能源集团公司年工作总结范文
能源集团公司2020年工作总结
能源办办公室工作总结
能源保供方案不具体 能源保供工作总结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中电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根据华中电监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华中电监安全[20xx]77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紧紧围绕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围绕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为促进新能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深化“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强风电场基础工作,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积极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完成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与新能源事业同步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
围绕圆满完成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一)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坚持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公司的每个岗位、每位员工。加强责任落实的全程监控,搞好跟踪督导,加大考评力度,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积极探索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新改造设备,强化安全管理,努力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与其他风电场的信息沟通,努力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和措施,促进安全生产与新能源事业同步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分析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以班组安全管理为切入点,狠抓基层安全责任的落实,创建本质安全企业。
(二)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以工程建设、风电场安全运行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制止带病运行和冒险作业,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和监控台帐,落实监控责任,强化监控措施,切实做好申报登记、分类建档、定期检测和监控管理等工作;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厉查处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三)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以新建工程安全生产为重点,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监管,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组织施工,预防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塌方、交通事故的发生,建立和完善质量与安全监督体制,落实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抓好新建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立并落实防范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措施,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四)搞好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安全发展意识。制定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办法,认真落实教育培训内容,建立完善职工教育培训档案,全面落实三级教育培训、转岗培训和持证上岗等制度,推进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抓好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的教育培训,杜绝违章行为,减少“三违”现象。积极参加电监局组织的电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培训、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培训。
(五)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各风电场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组织开展参与范围广、针对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职工的应急抢险意识,增强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和自防自救能力。建立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对于已制定的应急预案,督促各风电场查找漏洞,并及时进行修订。
(六)搞好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电力安全发展理念和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把握规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将活动引进班组,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群防群治安全管理机制,弘扬以人为本的理念,营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安全氛围,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风电场和项目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以总经理殷少彬任组长,副总经理崔洪远、总工程师易洪京为副组长、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围绕深化“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突出抓好“三杜绝、三防止、一维护、两确保”,切实加大落实力度,带动全面工作整体推进;既要突出重点单位、重要时期和重点工作,又要兼顾其他日常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监督检查,务求实效。本年度公司安全委员会要深入各部门、风电场、各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年制定的各项工作指标真正落到实处。各风电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坚持不懈地抓隐患的排查治理,切实组织好安全生产。对在检查中敷衍搪塞,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要抓住不落实的事,找出不落实的人,查处不落实的原因,追究不落实的责任。实行全年工作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五)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利用短信平台、简报等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年”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浓厚氛围,为实现新能源公司“三步走”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0一0年四月十五日
能源保供方案不具体 能源保供工作总结篇三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建立预警及时、措施精准、响应高效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提升生猪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长期稳定的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二)工作原则。
精准调控,稳定发展。总结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经验,强化监测预警,完善调控机制,注重预调早调微调,保持合理生猪产能水平,有效调控产销异常变化,确保生产和市场供应基本稳定。
市场导向,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更多用市场化方式缓解“猪周期”波动,努力保持猪肉价格在合理范围。
重点突破,转型发展。以疫病防控、标准化养殖、屠宰加工、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加快补齐生猪产业发展的短板和弱项,不断推进节本提质增效。
(三)发展目标。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
(四)稳定生猪贷款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加快推广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抵押贷款。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支持将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和政策性业务标准的生猪养殖相关贷款按程序纳入政策性业务范围。(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深入推进生猪养殖保险,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对保额进行动态调整,增强保险产品吸引力,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并扩大生猪收入保险,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优化环境管理服务。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动态监测,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切实保障养殖场(户)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继续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3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4000万头,后续根据猪肉消费和母猪繁殖率等变化动态调整。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建立异常变化自动触发调控机制,当月度同比变化率超过5%时,采取预警引导、鼓励生猪养殖场(户)加快补栏二元母猪或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合理区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纳入全国生猪养殖场系统备案,动态监测其生产经营情况,保持规模养殖场(户)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违法拆除规模养殖场(户),确需拆除的,各地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对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挂牌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相应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农业农村部负责)
(九)建立生猪产能分级调控责任制。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养殖场(户)保有量等指标任务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猪产能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执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支持地方发展生猪生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政策调控保障。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减少10%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以上时,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人民银行要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作用,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信贷投放,地方可按规定统筹资金给予贴息补助。能繁母猪存栏量在合理区间波动,但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减少等情况时,要及时研究并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防范生产大幅下降。中央财政将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落实稳定生猪产能和资金投入情况,在安排下一年度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全产业链监测预警。建立生猪产业综合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全产业链重要信息数据。加强数据的采集分析预警,建立完善信息会商和发布机制,及时回应产业热点和突发性问题,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抓好生猪疫病防控。落实动物防疫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等三方责任。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堵塞漏洞。分类推进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点猪病防控,做好仔猪腹泻等常见病防控。以种猪场为重点,深入推进伪狂犬病等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案件查处、溯源追踪等工作。推进非洲猪瘟等疫病疫苗和诊断试剂科研攻关。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养殖场(户)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养殖场创建重点猪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加快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猪肉储备调节。实施《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保有一定数量的政府猪肉常规储备,保持必要调节能力。根据不同预警情形,分国家和地方层面及时启动储备肉投放或增加临时收储等响应措施,有效调控市场异常变化。根据国内生猪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引导进口节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协同推进规模养殖场和中小养殖场(户)发展。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给予积极支持。以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持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发挥标杆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与中小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帮扶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改变传统养殖方式,实现增产增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建设现代生猪种业。全面开展猪遗传资源普查,加强国家级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提高优良品种资源保护水平。深入实施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开展商业化联合育种,持续提高生产性能水平。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加快品种改良进程。(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优化生猪屠宰加工布局。结合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屠宰产能,调整屠宰加工布局,化解结构性产能过剩。继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鼓励和支持主产区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改造屠宰加工、冷链储藏和运输设施,推动主销区城市屠宰加工企业改造提升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冷链集配中心、冷鲜肉配送点,促进产销衔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还田利用为重点,支持整县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行养殖粪污养分平衡管理制度。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与消纳能力相配套的养殖场(户),促进种养良性循环。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养殖粪污就近就地利用,促进绿色循环发展。
能源保供方案不具体 能源保供工作总结篇四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平稳,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稳定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能源保供方案不具体 能源保供工作总结篇五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提高供销系统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能力和水平,保障蔬菜食盐生活必需品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本部门防疫经理责任制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严防疫情风险输入扩散八条措施》《落实公共场所防疫经理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承德市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和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从严从紧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方针,落细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能,科学精准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确保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按照供销合作社职能,健全防疫组织,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防疫保供方案,落实防疫经理职责,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供销系统疫情稳定,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不留隐患,对问题发生的原因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一)严格供销系统人员疫情风险防控。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加强健康监测管理,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增加核酸检测频次;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离开所在地,返承人员必须“三天两检”结果阴性后方可返岗;对排查出的重点人群及其亲密接触者及时上报,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二)加强对市场内商户的防疫监管和健康管理。及时掌握商户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进行健康监测,每日两次测温并做好登记,确保商户人员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
(三)严格落实来市场、商业网点交易人员防疫要求。要在市场入口和每个商户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安排专人查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监督扫场所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提醒顾客全程佩戴口罩,避免扎堆聚集,合理控制客流量,做好人员分流。
(四)做好市场商品、车辆消杀工作。严格查验相关商品证明,无检验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一律不进场、不储存、不销售,同时要严格落实分区管理。禁止商户从疫区调拨蔬菜、水果等商品进入市场。添置消杀用具设备、药品,对货运及进场车辆全部进行预防性洗消。做好入场车辆、货物的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记录、检验检疫证明等记录。
(五)加强市场、商业网点环境消杀。定期开展全面预防性消毒和环境采样检测,重点加强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部位消毒工作,保持市场内、商业网点通风良好,做到垃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
(六)进一步发挥供销系统保供稳价功能作用。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切实担负起疫情期间蔬菜、食盐保供稳价政治责任,督促所属企业做好蔬菜、食盐等储备应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主渠道功能作用,积极组织货源、建立常态化的紧急调运机制,确保特殊时期能购得到,运得来;在积极组织货源和紧急调运货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场的储存能力,扎实做好应急时期蔬菜、食盐储备工作,保证蔬菜水果等运得来、储得下;全力做好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购、运、储、散等应急保供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结合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防疫、保供工作方案,切实把疫情防控和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二)加强应急值守。全系统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压实值班值守责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规范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程序,坚决防止迟报、漏报、误报、瞒报。
(三)实行报告制度。疫情工作要实行紧急报告和正常情况下的零报告制度。发现有发烧病状、疫区输入人员等情况,应迅速实施隔离,实行紧急报告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所在区域防控办。
(四)加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保供期间要建立工作台账,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盐业公司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督导检查,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保供工作顺利完成。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不留隐患,对问题发生的原因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通过微信群、电子屏、公告栏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提醒工作人员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做好自身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能源保供方案不具体 能源保供工作总结篇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生猪市场供应工作、保障猪肉市场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政策引导、突出重点和保供稳价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千方百计调动生猪定点屠宰厂、大型连锁超市的积极性,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以下简称“保供期间”)柳州市场猪肉正常供应。
本方案适用于柳州市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柳江区、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
(一)增加生猪屠宰量补贴。
鼓励生猪屠宰企业在保供期间,积极组织生猪货源,努力增加屠宰量,确保柳州市场猪肉正常供应。在核定基数的基础上,对增加的屠宰数量予以补贴。
补贴标准:以市区各定点屠宰厂各厂20xx年10月1日至30日的日均屠宰量为基数(剔除供应本市城区外的屠宰数),当日超过本厂基数所增加屠宰的生猪予以补贴,标准为50元/头(综合考虑肉价上涨、猪源紧张等其它因素,补贴资金按日统计)。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二)冷鲜肉销售补贴
鼓励支持大型连锁超市的冷鲜肉销售,保供期间积极组织货源,增加市场投放量。
补助标准:对各大型超市(单店营业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店面)或20xx年营业额5亿元以上、生鲜销售1亿元以上的连锁超市所属店面销售的冷鲜肉给予补贴,标准为4元/公斤。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一)统筹组织安排
做好全市保供期间市场猪肉供应的统筹计划安排;做好增加生猪和冷鲜货源的组织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做好项目申报、数据收集整理和财政资金申报和拨付的协调工作;做好保供期间市场供应的.总结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具体任务分工
2.收集和统计居民消费价格数据(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
3.做好项目申请单位的审定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4.统计和审核屠宰量和冷鲜肉销售量,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和拨付工作(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加强生猪及其产品价格监测,做好保供期间冷鲜肉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保供期间猪肉供应各项工作,避免猪肉价格大幅波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二)按时申报,逐级把关
1.初审。由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定点屠宰厂、大型连锁超市等业主单位申报该项目,并对其进行初审。申报单位需按照要求填报《柳州市保障元旦春节猪肉市场供应项目申报表》(附件1、2),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需填写《柳州市保障元旦春节猪肉市场供应项目申报汇总表》,并于20xx年12月17日前(附件3)函送市商务局。
2.审定。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初审后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定。
3.财政补贴审核和拨付工作。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财政补贴的审核和拨付工作。
本工作方案实施时间为20xx年12月20号至20xx年1月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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