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种随访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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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5 00:00:00    小编:懂壹点人情世故

疫苗接种随访计划方案

小编:懂壹点人情世故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疫苗接种随访计划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部署和省、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现根据《xxx应对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推进疫苗接种。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

(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实施步骤

( 二)推进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2021 年 年 4 月 月-6 月)。第二阶段,首先将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级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工作。

( 三) 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21 年 年 7 月-8 月)。继续做好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工作。

( 四) 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2021 年 年 8 月-12 。

月)。在做好前两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各类学校

第 3 页 共 12 页 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全县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三、规范接种服务

(一)接种单位设置。在原有县医院、县中医院、蓉城社区、九华社区四个新冠疫苗接种点的基础上,新增庙前中心卫生院、木镇中心卫生院、陵阳中心卫生院为第二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拟于 3月中旬启用。新增朱备卫生院、杨田卫生院、丁桥卫生院、酉华卫生院、新河卫生院、乔木卫生院、杜村卫生院为第三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拟于3月下旬启用。

(二)规范接种流程。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进行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xxx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第 4 页 共 12 页 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各接种单位、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灵活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疾控机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

四、加强监测和救治

第 5 页 共 12 页 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调查、处理。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疾控机构和医学会按照国家关于调查诊断和鉴定的规定开展。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县卫生健康部门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 二) 强化 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加强对本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按照县医共体区域划分,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对口负责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五、加强工作保障

第 6 页 共 12 页 管理,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扎实细致开展摸底工作,及时上报接种对象信息,有序组织开展接种工作,确保各辖区各行业管理内符合接种条件的目标人群“应种尽种”。

( 二)。

落实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县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部署,充分利用疫苗储运管理、冷链扩容、提升接种能力、追溯信息化建设、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等工作现有资源,切实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确有不足的地区,县财政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

( 三)。

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全面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第 7 页 共 12 页

xxx 防控指挥部 2021 年

月 日

2021 乡镇 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做好全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接种任务,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及使命感,坚持人民至上、确保安全,尊重科学、依法依规,充分准备、有序组织,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

第 8 页 共 12 页 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将疫苗接种工作提升到当前疫情防控中的头等政治大事来落实,坚决打赢疫苗接种百日攻坚战。

( 二) 积极稳妥,高效组织 根据国家接种顺序安排,在充分考虑疫苗供应、人群感染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疫情形势和国家、省、市、区接种策略变化,结合我处特点,适时调整免疫措施,高效有序组织城区单位、村居小区小组、分阶段逐步推进接种工作。

( 三) 知情同意,应接尽接 要发挥传媒优势,加大疫苗接种的宣传力度。强调个人接种对预防新冠病毒感染传播以及对群体免疫屏障建立的积极作用,强化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积极做好工作,做到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基础上实现应接尽接、能接必接。

( 四) 科学规范,确保安全 严格按照接种工作相关技术指南,落实人员培训,规范接种门诊设置、接种流程、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医疗救治保障等工作,确保各环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接种安全。

疫苗接种随访计划方案篇二

为尽早建立健全人群免疫屏障,有效阻断新冠流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即日起,xx镇全面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制定本方案。

出入口及通道。负责预防接种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应设独立的疫苗接种区域,与患者临床救治的区域分开。

卫生院在具备相应房屋条件的条件下,应有以下功能区:候诊室区、健康询问区/登记区/知情告知区、接种区、留观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冷链区等;如不具备相应房屋条件的,至少应有候诊、询问/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等区域。

卫生院按照候诊、健康询问、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的先后顺序合理布局,人员入口、出口尽可能分开设置,受种者按引导标识,实现业务流程单向流动,避免交叉往返。

卫生院同时提供儿童和成人预防接种服务时,可采取分时接种或区分儿童和成人不同接种区域设置的方式,避免人员聚集。

(三)设置临时接种点。在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或接种人数多的集体单位,可依托农村医务室、办公室、教室等固定房屋设置,偏远或条件艰苦地区可通过搭建帐篷、方舱、移动预防接种车等,建立临时接种点,由接种单位或医疗机构派出接种人员接种。临时接种点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标示工作流程,按照候诊、询问/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等功能进行分区。

2.应配备用于储存疫苗的冷链设施设备,确保疫苗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储存和运输。

3.应配备与受种者数量相适应的注射器材、消毒药品和器械等。

4.应配备必需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加强管理和定期核查。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预案。

5.应配备具有使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的设备、设施,可通过计算机或移动终端录入,上报疫苗接种个案相关信息。

6.应至少配备2名具有资格的工作人员实施现场预防接种工作,并根据受种者数量适当增加人员。

7.要有二级以上医院派驻的急诊急救医务人员,现场有120救护车提供转运保障。

8.疫苗接种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实施操作,严格按流程做好预约、受种对象核实、健康状况询问和接种禁忌核查、知情告知、规范接种和留观等工作。

二、接种设备条件配备(一)冷链扩容准备。根据辖区内新冠疫苗接种需求,提前做好疫苗冷链储存和运输能力评估,做好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冷链扩容工作,并配备温度监测设备,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做好疫苗储存和运输温度监测及出入库信息记录。

(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信息化设备准备。接种单位在实施新冠疫苗储运、接种过程中必须具备广西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运行条件,配备计算机、打印机、扫码枪、手持式移动终端(pda)、身份证读卡器、核签仪等,可实现扫码登记、扫码出入库、扫码接种、疫苗接种凭证打印等功能。确保包括新增的接种单位和临时接种点在内的所有接种单位按要求使用信息系统采集和报告疫苗追溯和接种信息。设备、设施由各地统筹解决。

1.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医师或护士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冠疫苗接种。

2.接种单位应根据每日接种人数确定工作人员数量。接种新冠疫苗时,应保证至少1名健康询问、登记(含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登记和报告操作人员)和知情告知人员,每个接种台1名接种人员,至少1名留观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医师。

3.每个接种台及每名接种人员每小时接种服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如超过,应增加接种台、接种人员、接种服务频次或增设门诊。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并接受疫苗管理相关业务培训。

5.拟承担新冠疫苗接种任务的医疗机构要组建接种备选人员队伍。

承担疫苗接种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培训疫苗接种免疫程序和操作实施等,接种人员应当能够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熟练掌握疫苗接种年龄、间隔时间、接种途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适应证、禁忌证、一般反应的表现和处理方法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对负责疫苗管理的人员要重点培训疫苗温度监测、疫苗出入库登记、疫苗定期检查及异常情况处置等相关技术要求。

疫苗接种随访计划方案篇三

石市已经全面推进全民接种工作,制定了《石家庄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对照规定的接种人群,结合实际,开展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逐街道、逐门户、逐单位、逐行业进行辖区内(含驻区的中央、省直、市直、区直各级各类单位)摸底统计工作,凡属于单位、行业的18-59岁人员由单位和行业负责统计上报到辖区乡镇(街道),常住居民、自由职业的18-59岁人员由乡镇(街道)直接负责登统。

各乡镇(街道)统计后上报县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县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分三步走的接种计划,制定辖区内各人群接种安排。摸底调查结束后,由辖区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接种计划,并将接种安排反馈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通知需接种疫苗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计划尽快对接承担接种工作的医疗单位,落实接种工作。

为确保市民有序高效接种,提高接种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根据疫苗接种服务需求、现有设施条件和覆盖区域,合理规划和增设接种单位,方便居民就近接受接种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加快大型接种场所建设,加快推进临时接种点增设,并对现有常规预防接种单位增设接种台、延长服务时间、增加服务天数,组建“流动接种队”,走到群众身边,提供接种服务。利用好我市已建成的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全程管理体系,做到疫苗全程追溯管理,确保疫苗储运及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截至3月29日,全市已设置接种点305个,正在建设临时接种点53个,其中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大型接种点1个;完成接种工作培训并发证3513人,正在接受培训医务人员2682人;全市累计接种265433人,共计393748剂次。目前,无严重不良反应发生。

自2020年12月开始,石市就对重点人群摸底、接种点设置、医疗救治保障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接种队伍储备,对所有参与接种和医疗救治的人员开展培训,确保所有承担新冠疫苗接种和预检的人员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专家组和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专家组。各接种单位配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医疗救治医护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予以保障,派出救护车巡回保障,确保出现不良反应能第一时间得到处置。

第一阶段是对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接种。石市继2020年12月上旬开始对重点人群进行紧急使用之后,至2021年6月底,为边境口岸、海关、移民、国际交通、医疗卫生、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监所被监管人员以及出国人员等感染高风险人群,公安、消防、应急、外事、交通、物流、邮政快递、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媒体、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暖、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以及冬奥会保障人员、“三道防线”人员和雄安新区建设者等重点人群接种疫苗。根据疫苗供应情况,压茬推进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工作。

第二阶段是对一旦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接种。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免疫策略,开展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一旦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的接种工作。同时做好第一阶段接种人群的补种工作。根据疫苗供应情况,压茬推进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工作。

疫苗接种随访计划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xx省联防联控机制、xx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乡3-11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尽快构建免疫屏障,巩固校园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学生健康安全,制定本方案。

部安排,采用“分段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对幼儿园、小学学生进行疫苗接种工作。各学校务必按接种安排表执行,因特殊情况未按时接种,再另行安排接种时间。

识,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针对3-11岁儿童出现的个别异常反应情况,及时与乡卫生院沟通,及时澄清说明,充分回应社会关切。

4、加强信息报送各学校要按照统一接种工作计划,及时掌握接种进度、质量和效果,各学校指定一名教师收集和统计本学校学生疫苗接种情况,确保接种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乡卫生院每天将接种明细反馈到指挥部办公室,经数据比对后将未接种儿童名单下发到各学校。七、安全保障每天在乡3-11岁在校学生疫苗接种,由xx派出所安排一名民警和两名辅警维护秩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接种有序。所有进入xx卫生院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间隔距离。

疫苗接种随访计划方案篇五

根据《内蒙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针对可能出现的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加强医疗救治准备,建立快速反应的医疗救治机制,及时处理相关副作用,为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大会战提供坚实的医疗保障。

(一)加强医疗资源的配置。

1.加强医疗机构的准备。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乌兰察布市蒙中医院、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确定为市直属医疗机构临时接种点,负责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疫苗接种。各旗县市区医疗机构接种点的确定由各旗县市区卫生委员会负责。各接种点应设立异常反应救治区,提供满足救治需求的救治场所。接种工作区、观察区等区域应尽量靠近救治区域,通过救治绿色通道,确保发生异常反应后立即进行救治。

2.加强医疗力量的配置。各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规定的接种区域和对口关系,从管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础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社区、学校等接种点提供驻点救治保障,每个接种点至少配备一名医生和两名护士现场,对发生异常反应的接种者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有经验的急救、神经、心脑血管、重症、护理等专业技术骨干组成市级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急救专家组,同时建立支援机制,指导和支持急救力量和能力不足的地区。

3.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各地建立有经验的医疗救治教师队伍,培训参加疫苗接种和救治保障的所有医务人员,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出港。确保有关医护人员熟练掌握疫苗接种操作技术规范,精确了解疫苗接种禁忌症和可能出現的异常反应,对神经系统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和局部过敏坏死等常见的严重异常反应能够立即识别、迅速处理。

4.加强急救设备和药品配置。接种机构必须配备急救设备和药品等,医疗机构急救室必须配备呼吸器、供氧和负压吸引装置、除颤器、气管插管、心电监护器等各接种点除了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外,还必须配备120辆急救车在现场值守。要保证急救设备能正常运行,药品种类齐全,数量充足。接种点发生严重异常反应需要后续急救处理时,应迅速运往对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一步救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检查接种部门、接种点的急救条件,确保满足急救需求。

(二)规范救治工作。

1.确定市级定点救治医院。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乌兰察布市蒙中医院、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乌兰察布市医学高等专科院附属医院确定为市级定点救治医院。各定点医院结合自身实际,加快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组建院内救治专家组,加强救治人员培训,确保救治工作落实。积极与接种任务的基层医疗机构、临时接种点对接,提供必要的一对一医疗保障支持。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负责对接霸王河社区,乌兰察布市蒙中医院负责对接泉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负责对接新体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业学院附属医院负责对接集宁区妇幼保健院和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调整有经验的接种人员,指导市级定点急救医院的预防接种。

2.规范接种工作流程。相关医务人员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的要求,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执行健康咨询、接种禁忌检查、知识通知、信息登记、三检七对一验证、接种后留观等手续,通知接种者接种新冠状病毒疫苗的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理建议、联系方式等。

3.妥善处理异常反应。参与异常反应救治的医务人员应熟悉疫苗异常反应或损害症状、体征,掌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对疫苗接种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2.6cm)、硬结(直径2.6cm)等及时对症治疗的接种者发生的过敏性休克,不伴随休克的过敏反应(荨麻疹、斑丘疹、喉咙浮肿等)、血管性浮肿、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性坏死反应(arthus反应)等严重异常反应,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应对策,保持接种者体征稳定。在此基础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尽快将患者送往急救室,其他没有进一步救治条件的接种机构和接种点应尽快将患者转移到有对口救治关系的医疗机构进一步治疗。任何接种点出现急性严重异常反应时,应立即停止接种,完成紧急处理,急救人员补充后,继续开展预防接种。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应在春节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人数多,发生异常反应的概率可能比平时高。强大的医疗救治保障对顺利推进疫苗接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立场,坚持底线思维,站在防范和解决重大风险、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的特殊重要性。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组(附件),全面协调市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工作组设立医疗救治专家组,为全市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巡回指导。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应成立医疗救治工作组,由分管医疗工作负责人担任领导,统一协调当地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工作组下设医疗救治专家组,由各地急诊、重症、呼吸、免疫、神经、儿科、护理等学科专家组成,为当地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各接种部门应设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专业班,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相关科室负责同志负责,制定完善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医务人员培训和训练。为顺利推进疫苗接种护卫。

(三)完善救治战略,开展多学科诊治。各接种部门应及时处理一般异常反应,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严重异常反应应应按一人事件原则全力救治,尽量减少死亡。对口二级以上医院应建立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多学科诊疗,全力实施救治,尽最大努力保障大众生命安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及时总结救治经验,优化完善救治方案,不断提高救治效果,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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