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工作宣传方案
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粮食工作宣传方案篇一
一、意义和目的
随着我县经济的高速发展,农牧民私自圈地、占地、违法用地等现象严重,造成我县土地市场混乱,为进一步加快土地市场的整治工作,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市场的正常开展和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土地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等有重大的意义。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县土地登记整理工作严重滞,任务任重而道远,加快我县土地登记发证、整理工作迫在眉睫。
二、范围和对象
拥有合法使用土地权的,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保护耕地,严格宅基地审批程序。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西藏自治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规定(暂行)》(藏政发[2001]118号)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村委会讨论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主管国土工作人员现场选址勘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企事业单位建设需在乡(镇)使用土地的,要首先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县国土局、县建设局,经审核后,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三、程序和方法
1、登记申请
对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用地范围清楚、无产权纠纷的住房用地,由户主、村、乡镇统一申请土地登记。
其中:个人住房用地,需提供个人用地申请,村,乡经
过实地核实加以证明、盖章,同时,户主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商品房用地(出让、转让)土地需提供个人用地申请,村、乡经过实地核实加以证明、盖章,同时,户主与购买方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商品房、住宅用地(出让转让)相关合同及各项缴费据等资料。
2、地籍调查。
对申请住房用地登记的,由国土资源局以宗地为单位进行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和面积测量,填写《地籍调查表》。
3、审核登记。
根据土籍调查结果,对申请登记内容、登记依据等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填写土地登记卡。
4、核发证书
土地证书的附图,若为共用宗地,则该共用宗地所有土地使用者附相同的宗地图;若使用者既有共有面积,又有独用面积,在宗地图中应标明独用部份。
四、宗地的划分
1、土地登记的基本单元为宗地,无论个体和集体,凡能划分出土地使用界线的,都单独划宗。
2、住宅与办公、生产等其他用地为同一宗地时,须先分割后再将住宅用地单独划宗。
3、不能为个人单独划或超过二栋以上楼房的住宅区,划为
共用宗,以整栋或联片房屋用地统一计算分摊面积。
4、共用宗地无论是单独还是多户共用,宗地的面积除包括房屋本身占地外,还应包括附属用地。
附属用地为供本宗地独使用的.宅间小路、院墙等。
5、住宅区内县公共设施,公共交通、城市绿化等公共用地单独划宗,不计入城镇住房用地范围和分户用地面积,不进行面积分摊。独立入城镇住房用地范围和分户用地面积,不进行面积分摊。独立于住宅外的幼儿园、学校、居委会等公共用地单独划宗,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原产权人。
五、各项费用的收取
(一)2015年之前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取标准均按照比政复[2015]45号文件执行。
划,不符合规划的不予批准。该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四、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为建设用地的,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五、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开展乡镇土地管理工作。
比如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粮食工作宣传方案篇二
根据自治区粮食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检查时点为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
全市辖区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各种性质商品粮。
粮食库存帐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粮食仓储管理情况等。
(一)按照归属地原则,各县(区)粮食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的自查工作,并汇总上报(含自治区直属粮食企业、北海粮库、军供站)。
(二)市粮食局4月6—9日对县(区)粮食局组织指导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三)各县(区)粮食局,务必在4月6日前将汇总报表报送市粮食局库存检查领导小组。
市局成立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文全
副组长:穆占有
成员:尚勇屹 李守玲 张正东 祁莉莉 侯慧克
检查科负责总体检查工作、粮食库存质量、储粮安全、原粮卫生以及执行相关政策、制度等情况,收集汇总表,起草检查报告。
综合科负责检查库存保管帐、粮食库存年限、库存性质、品种、数量和统计账务,储备粮轮换等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储备粮代储资格,进行核实,汇总粮食库存检查汇总表,(附件:汇总表一、二、三、四。)
各县(区)粮食局,有关各单位要成立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抽调业务骨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粮食库存检查,真实、完整地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并作为汇总报表和各级检查组复查、抽查的依据。
通过粮食库存检查,各单位要真实反映存在问题,达到粮食库存底子清、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查明原因,认真总结。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6日前上报市粮食局。
粮食工作宣传方案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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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2021年4月1日-6月30日
以维护广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家长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未成年人整体素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切实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印制并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手册和儿童自护宣传册,精心准备宣传讲解材料。以“虐童事件”、“校园霸凌”、“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等一个个鲜活案例为切入点,用丰富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点内容。同时,列举多种常见的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侵害的典型案例,引发家长们的深思,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
(二)走进社区(村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向社区居民进行面对面的法律解读,以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率,引导儿童会利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以此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也让家长或监护人更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懂得了遇到困难时可以使用法律武器。
(三)走进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尤其是走进学校开展“反欺凌反暴力”主题系列活动。通过活动,让同学们了解,当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时,要通过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在面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时不能够一味的忍让和隐瞒,这样只会让暴力莫延,而是要勇敢的向校园欺凌说“不”;同时,也不能成为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当他人碰到校园欺凌的时候,也不能够作为旁观者,要勇敢的站出来,伸出我们的援助之手,用正确的方法帮助他人摆脱困境。
(四)组织儿童主任及儿童督导员培训未成年人保护法与保护技能的培训。吉达方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将组织了区各社区、各村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的培训学习。推动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加强对入户排查儿童状况、关爱困境儿童工作的重视,尤其要认识到疫情期间关爱困境儿童的重要性。
(六)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向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告知未成年人保护法热线电话:,鼓励社会公众积极捍卫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七)充分利用自媒体等新媒体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案例的宣传。推出一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在社会上形成示范效果;挖掘一批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做法经验,为抓好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提供借鉴。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民政局领导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未成年保护工作的认识,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序、有效的开展。
(二)形成制度,常抓不懈。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区结合本地特点,长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粮食工作宣传方案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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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增强制度保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整治行动要求,进一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市委xxx精神,以制约和监督粮食企业内部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力争用三年时间,紧紧抓住“找、防、控”三个环节,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逐步建立起与粮企经营发展相适应的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防控廉洁风险的新机制,实现全市粮食购销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全覆盖。使制度建设成为保证清正廉洁的保护伞、远离腐化的“防火墙”,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
1、xxx年,承储省级、市级储备粮的粮库全面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部分数字粮库,探索建立网上电子监察系统。
2、xxx年,各中心库、骨干库、军粮供应站全面建立起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3、xxx年,全市粮食购销领域全面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并与市、县(区)各粮食行政机关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对接。全市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基本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
1、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动员会、座谈会、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职工干部充分认识到做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防控工作的基本要求,提高全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深化廉政教育。结合“学习伟人践行五德作表率”主题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勤廉文化进粮库活动,把崇高品德内化为全体干部职工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提倡高尚的精神追求,营造浓厚的勤廉文化氛围。
3、明确查找方向。明确重点部位,全面查找风险。全市各国有粮食企业要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对象,以主管人、财、物、资金、项目分配处置等为重点岗位,以资金项目安排、粮食购销、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资产处置等工作为重要环节,逐一分析查找岗位风险。要突出找准由于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要找准粮食企业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
4、多种方式查找。通过自查、互查、专项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按照职能分工和工作范围,查找风险点,分析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对风险系数较大的职权、岗位、工作事项、工作环节进行专门的摸底清查。认真排查和分析履行职能过程中廉洁方面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查清廉洁风险的来源,增强对风险的掌控度。
5、优化工作流程。结合粮企实际,认真梳理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流程以及管理制度,要着力从储备粮轮换、存储、贸易、计量检验、财务、实物资产、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等重要方面实施风险评价,梳理出需要重点进行廉政风险防控点,结合粮食行业实际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制订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各项管理制度。
6、建立防控制度。按照省粮食局《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参照刘桥库、洪泽粮库等内控手册,通过对流程图、制度及风险点、防控措施的汇编整理进一步编制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企业内部权力运行机制的《粮库内控手册》,形成缜密完善的内控机制。
7、推进厂务公开。对企业干部任用、财务报销、工程建设、经营决策、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有风险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按照省粮食局要求,今后在粮食物流园建设、数字粮库和中心粮库建设等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试点单位在创新项目评选、达标粮库评选等问题上,明确提出企业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对承担国家和地方储备粮的所有企业,没有按序时进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将取消该企业承储国家和地方储备粮资格。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县(区)粮食主管部门要把推行国有粮食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和勤廉文化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落实;粮食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总体要求,突出部门职能,把廉洁风险防控融入工作流程,与加强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各种形式公开、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有机结合起来,深查细找,建章立制,努力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专项检查,务求实效。聘请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了解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干部职工勤政廉洁情况,市局牵头成立检查评估小组,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各县(区)粮食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指导和推进工作,确保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粮食工作宣传方案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粮食局关于201x年度自治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x〕98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x年度中卫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x〕147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考核内容
结合我县农业生产特点和粮情,按照“突出重点、切实可行、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战略,对自治区确定的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完善粮食调控体系、保障粮食质量安全、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措施等13项重点考核事项41个具体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二、考核评价
(一)考核评分。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采取县人民政府自查评分、督查考核、部门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1.自查评分。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上简称粮考办)对我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报告。
2.督查考核。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县进行实地督查考核。
3.部门评审。市考核工作组各牵头单位会同配合单位,根据我县粮考办汇总的自评报告和佐证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二)计分方法。根据自查自评、督查考核、部门评审,综合计算我县考核成绩。
各成员单位自查评分、督查考核、部门评审分别按照30%、10%和60%的得分权重计算。计算方法:县(区)考核得分=县(区)人民政府自查评分30%+督查考核评分10%+部门评分60%。
(三)评价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县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得分95分以上的,评为优秀;80分以上95分以下的,评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评为合格;6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考核安排
(一)自查自评。201x年11月30日前,各成员单位按照《201x年度海原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细则》确定的考核目标要求(见附件),完成各部门201x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自查自评和总结报告,备齐佐证资料报送到县粮考办(县粮食局),由县粮考办将自查报告(纸质)和佐证资料光盘报送到市粮考办和其他各成员单位。自查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201x年度各部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对自查自评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督查考核。市考核工作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中期督查。
(三)部门评审。2021年2月20日前,市考核工作组各牵头单位会同配合单位结合日常监督考核,将完成对我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评审。
(四)综合评价。2021年3月15日前,市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市各成员单位考核评审和抽查我县对口部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和考核结果建议。
(五)考核通报。2021年4月15日前,考核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考核工作组向县政府通报,作为对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六)考核资料的整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资料整理工作,按照考核细则分工要求,由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并及时报送县粮考办,相关配合单位要积极支持牵头单位,及时提供相关考核资料。
四、考核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各部门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是切实推进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的重要保障。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和领会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实质要求,突出工作实绩,杜绝形式主义,达到考核和业务融合促进的效果。要加强对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粮食安全的“短板”和风险隐患,对201x年度考核和中期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条梳理、认真整改,凡对上年度考核反映出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在本年度督导抽查中加倍扣分。
(三)强化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将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落到科室、责任到人,有专人负责,在强化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随时向上级对口部门汇报、沟通,将粮考资料报上级对口部门预审、把关,然后报县粮考办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