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有条理的行动步骤。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一、人力资源:
(一)建立人力资源规划工作机制。
1、协助主任调查和分析公司目前的人力资源配置情况,为招聘、加班、合理配置、定员定岗、管理层的人事决策等提供依据。
2、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提出与之相匹配的的人力资源规划。(此为工作设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二)招聘与配置:
1、协助主任建立特殊人才(如售后工程师、研发人员、海外销售人员等)的储备机制及长期招聘渠道。
2、计划与国内重点高校建立优秀人才长期供应关系。
4、在实际应用中完善已制订的《员工招聘操作规程》、流程及相关表单。
5、协助各部门实施招聘。
6、建立招聘档案。
(三)培训:
1、在实际应用中完善已制订的《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办法》、流程及相关表单。
2、巩固已初步建立的员工培训机制。
3、制作一份新进员工培训教材。
4、建立培训档案。
5、邀请深圳市专业培训机构(如管理顾问公司)为公司部门主管或相关人员作12次培训。培训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而定,如时间和目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任务分配、沟通协调、领导艺术等。
1、参加公司xxxx年度举办的课程会务工作(xxxx年);
2、参加公司xxxx年举办的三个以上的品牌课程学习(1—5月);
3、提升计算机应运系统操作能力、目标执行力(1—2);
5、整理出一套服务中心会务岗位系统工作路线图(2—3月);
6、清理客户资料、统一编排、归档保存(1—3月);
7、加强个人执行力、目标规划及时间管理能力(4—8月);
9、完成各月份公司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1—12月);
10、 业绩目标:成交两个以上品牌课程,月薪20xx—2500元;
1、提升办公室工作操作应运能力;
2、加强理财能力和目标管理执行力;
3、提高说话水平和技巧,突破口才;
4、定位个人形象,静修心性、言行、举止;
5、提高组织和协调能力,学策划和晨会主持;
6、尽可能多地参加社会各类公益活动;
感谢陈总及公司领导把我从市场部转调到集团服务中心会务岗位工作,祥云也一直想用行动回报公司给予我重新开始的机会。
在进入集团服务中心工作的五个月时间里,祥云感谢集团服务中心的伙伴对我的帮助和理解!在这个工作室里,每个人都让我觉得温暖,谢谢你们陪着我一路成长。
1、公司的课程服务系统不够完善,有诸多纰漏之处。比如:青少年教育服务系统,资料不齐全,更新不及时,落地服务未落实。部分客户资料比较混乱,公司应有专人对所有客户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供公司需要时做资料参考。
2、为落实公司的课程服务系统,课程服务中心可适当增员。成人客户、青少年资料和服务分开来,终生弟子资料由专人跟进和服务。多次回访时有许多家长都提议需要更详细更到位地辅导孩子的成长。如果系统不够完善,服务做得不到位,那即使有再好的市场,盈利也不一定是公司的。
3、公司的部分制度没有统一成文,有时具有随意性。首先,过多的随意变动会导致下层员工工作沟通失效,工作无果。其次,相关政策高层管理摇摆不定。
1、杜绝职工死亡、重大火灾、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工艺事故的发生。
2、重大事故控制在0之内,一般事故控制在4‰之内。
3、事故结案率达100%。
4、隐患整改率达100%
5、全员安全教育覆盖率达98%。
二、责任与任务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内部必须有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安全标志,标语定点设置。结合生产实际,及时反映报道安全生产情况。
4、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齐全,认真做好上岗职工调换工种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教育率达100%,培训上岗率达95%,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5、做好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工作,杜绝特殊工种岗位无证操作现象。
6、事故发生后,迅速保护好现场,并在事故后两小时内报告综合人事部、安委办,由厂有关部门组织联合事故调查组,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同时事故单位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必须在一周内报安委办,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7、对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计划,包括隐患名称及所在地点,现有劳动条件,其本状况及拟采取措施的技术方案,需要的资金、设备、材料和项目完成后预期效果等内容,一并报综合人事部、安委办。
三、目标考核办法:
1、制度考核:
〈1〉全厂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必须层层签约到岗到人,不允许留空白点,对不签、漏签每人次扣罚第一责任人200元。
〈2〉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上墙,并放置醒目位置,不按要求执行,扣罚第一责任人500元,第二责任人300元。
〈3〉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必须要有记录,对隐患整改情况要有结果,不能按要求落实的一次扣罚第一责任人200元—500元,第二责任人150—300元。
2、事故考核:
〈1〉发生一般轻伤事故,按照工伤休息天数每天25元,累计不超过2500元,按月扣罚事故单位领导成员,第一责任人承担总额50%,第二责任人承担总额20%,相关领导承担总额20%,当事人承担总额10%。
〈2〉发生机械设备、工艺质量、盗窃、火灾事故(无伤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对事故单位领导成员给予罚款,第一责任人承担总额的50%,第二责任人承担总额30%,当事人承担总额20%。
〈3〉因责任事故造成重伤一人,机械事故、工艺质量事故、盗窃(设备)、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10000元,对事故单位处以1000—20xx元罚款;第一责任人承担总额的50%,第二责任人承担总额的20%,当事人承担总额的20%,相关领导承担总额的10%。
〈4〉发生一次事故(含盗窃、火灾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工艺质量事故)重伤二人(含二人)无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10万元的处以事故单位领导成员及当事人20xx—10000元的罚款,第一责任人承担总额40%,第二责任人承担总额的30%,当事人承担总额的20%,相关领导成员承担总额的10%。
〈5〉发生一次事故(含盗窃、火灾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工艺质量事故)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含三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的,处以事故单位领导成员10000—20000元罚款,第一责任人承担总额30%,第二责任人承担总额20%,当事人承担总额30%,相关领导承担总额20%,按月、分期扣完为止,并根据责任给予行政处分。
〈6〉对谎报事故情况,虚报经济损失,隐瞒事故、不按时上报,经核实后,加罚事故单位领导成员应罚款的50%,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降职直至撤消解聘处分。
〈7〉凡因各种原因造成事故,没有实现年度方针目标的单位,除按上述规定罚款外,年终给予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事故单位及主要领导的各类评比资格。
3、安全奖励:
〈1〉全年安全无事故,按照人均50元对单位给予奖励,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管理工作。
〈2〉对授奖单位的主要领导及专(兼)职安全员给予500——20xx元奖励。
〈3〉物业中心参照此办法执行。
四、监督与管理
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及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进行检查验收,对违反法规和条例的单位和个人有奖励和罚款的权力。
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月日
(一)高陵县、蓝田县、户县、周至县;
(二)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
二、振兴计划的目标任务
(七)农村实用人才建设工程。每年培养、选拔农村实用人才1万人。到年,全市农村实用人才达到15万人。
三、振兴计划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资金。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每年出资500万元设立“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资金”(以下简称“振兴资金”,“振兴资金”和市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合并成立市人才专项经费,每年列800万元,优先支持农村基层人才培训。同时,建立“鼓励社会、个人捐助,争取国外资助以及国际合作”的多方筹措投入机制“振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由市人事局审核汇总后,市财政局负责审核、拨付、监督使用,主要用于实施“振兴计划。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的资金,每个区县不得低于50万元,配套用于农村人才队伍振兴工程。
(二)创造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从医、从事农技服务的条件,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医疗卫生体制。
1.清理清退代课人员和无从教、从医资格证人员。对全市所有的代课人员和无教师、医(护)师资格证人员,由教育、^v^门全部予以清退。
2.调整下派学历不达标教师。对区县以下高中未达到本科学历的教师,安排到农村初中任教或进行学历教育;对城镇和农村初中未达到大专学历的教师,安排到农村小学任教或进行学历教育。
3.调整教育、卫生、农技队伍人员结构。对农村初中、高中、乡镇卫生院和农技服务机构编制定员外超配的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由区县人事局商教育、卫生、农业、财政部门予以调整分流,并实行编制内教师、医护、农技专业人员及各类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工资资金总额包干的办法,财政只支付编制内教师、医护、农技专业人员和各类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的工资。
4.严格执行退休政策。对到达退休年龄的农村中小学、卫生院及农技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5.改革乡镇(街办)卫生院的医疗财政体制,加大财政对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投入力度,努力创造人才投身乡镇医疗卫生事业的机制与环境。
(三)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培养力度,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从医和从事农技服务。
1.对招录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安家费奖励和生活补贴。对到农村中学和乡镇涉农服务机构工作,且与区县人事局和主管部门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发给安家费1万元,专科生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5000元,由市、区县各负担50%;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且与区县人事局和卫生局签订6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一次性发给安家费3万元,由省、市、区县各负担1万元;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发给生活补贴5000元,由市、区县各负担50%。上述安家奖励费和生活补贴分别在省、市、区县各自资金中列支。
2.对招录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区县财政统发工资。把招录到乡镇涉农机构、农村中学、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区县财政供养人员范围,由区县财政统发工资,确保这部分毕业生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3.对招募自愿进村、进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市、区县财政支付其部分生活补贴。
4.建立助学贷款偿还制度。按照省政府“振兴计划”,对到农村基层从医并签订6年以上服务期限、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并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限的本科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本息由本人申请,就业单位、区县人事局审核、市人事局汇总后报省人事厅,省人事厅核实后从省“振兴资金”中偿还,每年偿还助学贷款本息的20%,5年还清。
5.设立“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助学金”。除省上分配的每年每个区县助学金名额(约10个)外,我市每年在省内高校师范、医学专业各设立25个助学金名额(共计50名,平均每个县区5名,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家庭困难、有志毕业后回到本区县乡镇以下农村从医从教的在校本科生。资助生由区县人事局、教育局在本地生源中推荐,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市人事局批准。获得资助的学生必须与市人事局签订协议,从教服务年限5年以上,从医服务年限6年以上。助学金从市“振兴资金”中列支,由市人事局负责核准、划拨,市教育局协助高校加强对受助生的教育管理。资助生毕业后由市人事局负责派遣,区县人事局和教育局、卫生局负责安置。
6.实行面向基层就业的资助跟踪和定向(委培)招生政策。对各区县家庭困难、学业优秀的高中生进行资助,每年每个区县确定25名,每人每学期资助500元,费用从市、区县资金中列支。市、区县教育局配合学校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保证其顺利完成高中学业。面向基层招收的定向(委培)生,毕业后到定向(委培)单位就业。市、区县资助的高中生首先纳入省上“振兴计划”定向(委培)招生范围。各区县人事局要根据当地的工作需要,确定定向(委培)生的专业和数量,经市人事局汇总初审后报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每年将向社会招录定向(委培)生的院校、专业、数量以及委托的县和就业单位。招收定向(委培)生的院校、区县要与定向(委培)生签订专业培养、工作安置和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协议,并向社会公布。定向(委培)生毕业后,各区县要严格执行定向(委培)协议,切实落实就业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助学金、助学贷款偿还、安家费和定向(委培)招生政策,每生只能享受一项。
7.建立乡村人才培训制度。对招录到农村中学、乡镇卫生院的高校毕业生,上岗前先分别由市教育局、卫生局组织为期3个月的培训和进修学习。同时,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村医生进行系统的在职培训。
(四)建立科技下乡制度,实行对口“三支一扶”服务。
采取按需选派、对口支援、定期轮换方式,每年组织中级以上职称的农技人员、教师、医生到农村进行为期1年的支农、支医、支教和帮扶服务。市上5年共选派“三支人员”500人(其中农技人员250人,教师125人,医护125人,“一扶”人员300名;10区县5年共选派500人(其中农技人员250人,教师125人,医护125人,“一扶”人员200名。市、区县每年选派的“三支一扶”人员总数和专业,根据实施区县的数量以及选派人员的专业比例确定;市、区县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和城镇规划建设等部门负责落实所属单位“三支一扶”人员的选派。选派期间“三支一扶”人员原单位所有待遇不变,每人每年另行发放1000元交通费、2000元生活补贴,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费用由市、区县分级负担,在各自“振兴资金”中列支。
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以乡镇为示范基地,以高级职称人员为骨干。试点县年先各选派100人,其中,省上选派30人、市上选派40人、县上选派30人。按照工作要求,实行专业搭配,由县上编成10个组,每组10人,选择10个乡镇作为“三支一扶”示范基地,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市农业发展、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基础教育、村镇规划、医疗卫生服务、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任务,与当地基础建设项目、产业化项目、引智项目、文化教育卫生、农业重点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项目等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相结合,实行捆绑式“三支一扶”,抓点示范,形成辐射带动效应。各区县委组织部、人事局要牵头负责,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切实落实“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岗位和任务,加强“三支一扶”人员到岗履行职责的考核。同时区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提供食宿、工作方便,组织本地专业技术人员积极配合工作,确保“三支一扶”示范基地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对选派后不到岗以及不履行职责的“三支一扶”人员,追缴所发交通费和生活补贴,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在规定晋升职称年限内,推迟3年方可申请晋升职称。
(五)加大学历教育力度,不断提升农村基层人才素质。从年起,逐年对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带薪离岗学历教育。每年全市共计300人,平均每个区县30人。学历教育期满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考核为不称职,停发工资和福利津贴,发放本人原工资80%的生活补贴进行离岗学历再教育;之后仍未取得相应学历的,考核定为不称职,并予以辞退。对参加学历教育的人员,在全额带薪教育期间,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由省、市、区县各负担1000元,在各自资金中列支。学历再教育期间费用全部由本人负担。对确因工作任务繁重,无法离岗参加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实行电大、函大等形式的在职学历教育。5年后,凡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务员和事业岗位上任职。
各区县人事局负责确定学历教育人员并报市人事局,市人事局汇总初审后报省人事厅。省、市、区县“振兴资金”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人员给区县人事局划拨经费。市教育局负责根据省教育厅学历教育计划落实实施学历教育的院校。
(六)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提高农村人才素质。
各级组织、人事、农业部门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这条主线,依托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实施“一村一品”项目,重点抓好经营管理、农业技术推广、种植能手、专业技能四支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市各区县每年重点培养3000名(平均每区县300名)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乡村科技人员。依托农校、农函大、农广校、农职校、林广校等每年培训农村实用人才5000名(平均每区县500名;通过支农专业人员传帮带每年培养农民技术员2000名(平均每区县200名。
(七)建立人才投身基层的导向机制。
1.实行从基层为区县以上机关遴选公务员制度。按照省上要求,从年起,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国家公务员,一般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和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公务员中遴选。乡镇机关补充国家公务员,一般在村、社区工作2年以上的大学生中遴选。对在基层履行完服务年限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给予特殊加分照顾。
2.实行区县以上法、检两院补充公务员从基层遴选制度。从年起,区县以上法、检两院补充公务员一般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法庭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公务员中选拔。
3.实行从基层为区县以上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制度。从年起,区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从招录到乡镇、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的比例不低于五分之一,以后逐年提高。到年全部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选拔。
4.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对到乡镇以下从医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的高校本科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并高定一级工资,服务期未满离开的,取消高定的工资。
5.建立职称评审导向机制。把在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的经历作为评定职称的一个重要条件,今后教育、卫生、涉农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者优先。
(八)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为了确保高校毕业生能到基层一线工作,在乡镇事业单位可实行周转编制,数量视现有编制使用情况和高校毕业生到岗情况,由市、区县编制部门商市、区县人事部门确定。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意识,重视人才、珍惜人才、用好人才,为人才到基层工作创造条件。建立“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的考核机制,把人才的吸引、培养、稳定和使用作为考核领导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努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九)严格管理和考核。
市、区县人事局和主管部门人事处(科)要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的管理,享受“振兴计划”待遇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由市人事局统一保管其毕业证原件并委托区县人事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或不严格履行服务年限的,列入本人不诚信记录,予以通报并在媒体曝光,退还全部培养、资助经费,并不得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就业。对成绩突出的,各级党委、政府要进行表彰奖励。
四、“振兴计划”的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市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组织部部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人事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人事、财政、教育、卫生、农业等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市人事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二)先行试点、稳步推进。
年,按照省上的统一要求,我市确定蓝田县和周至县为试点县。市“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县的具体情况,尽快制定试点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市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及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试点县要根据市上试点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报市人事局审批后组织实施。年,在总结试点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4个区县,年扩大到7个区县,年扩大到全市实施“振兴计划”的各区县,年充实提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导。
区县是“振兴计划”的责任主体。实施振兴计划指导协调的责任在市,组织推进的责任在区县,实施落实的责任在乡镇。各区县要把“振兴计划”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由区县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和乡镇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市级各有关部门也要明确任务,积极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区别情况,分类实施。
由于我市各区县、乡镇之间自然条件、财政状况以及人才需求的差异,在实施“振兴计划”中必须结合具体情况分类实施,统筹安排。各区县也要根据辖区各乡镇(街办)的不同情况,合理安排省、市和自身资金的使用方案。调剂的资金主要用于扩大资助艰苦地区有志大学毕业后愿到本区县乡镇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的人员和提高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本科生安家费的标准。
(五)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完善。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年度计划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并于每年月中旬报市人事局,市人事局组织检查验收后报市政府和省人事厅。
1、欢迎调研部的同学加入到我们实践部。
2、通过开座谈会,交流一学期在学生会的工作得与失。
3、各自主动的向老部长学习。
4、自己各自写一份小结。
8月、9月
1、组织我们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写好后期材料,争取夺奖。
2、在军训期间做一个有关军训主题的调研活动,以便进一步了解同学的思想动向。
3、统计一下部门成员的相关资料以便今后工作的高效性并根据各自上报的信息安排一下下学期的工作。(生日、在实践部最希望做什么、特长是什么等等)。
4、提前和其它部门的同学认识一下,提高我们部门的口碑。
条目式工作计划加减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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