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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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建立健全本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项目安全监督备案和施工许可证。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工程项目不开工建设,确保法律法规在本项目上得到认真落实。
二、按照工程规模和结构,依法选择符合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监理及专业分包单位,督促有关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足额配备满足条件的管理人员。
三、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拨付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四、依法如实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五、不压缩合同约定工期。如工期确需调整的,应对安全影响进行论证评估,提出相应的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六、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七、不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八、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施工存在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调解决有关安全事宜。
九、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安全生产隐患。
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做好应急准备,一旦项目发生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做好事故救援、现场保护及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因未履行职责,愿依据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责任追究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自己保存,对照落实;另一份交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对此承诺予以监督。
承诺人(本人签字加按指纹):
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处相应罚金。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全称:xx(公章)
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xx
1、依法对工程建设活动履行业主职责,执行国家和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和保护环境责任。
2、将安全生产和保护环境纳入工程项目管理总体方案,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和制度,全面实施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依法承担相应的施工安全责任。
3、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实行总承包负责制,不将工程肢解发包。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施工安全措施资料备案时,将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一次性存入规定的.银行专用帐户,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金。
4、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条件。设置符合规定的施工现场围挡并保持完好。按国家规定办理占道、停水、停电、爆破、阻断交通、夜间延时作业等手续。
5、组织设计文件交底。对涉及施工安全和环境破坏不利因素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对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和周边环境破坏提出指导意见。提供的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并督导施工单位落实保护措施。
6、科学组织、指挥、协调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督导施工单位使用、租赁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和安全作业劳动防护用品。
7、督导监理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8、督导监理单位完善项目作业呈报、审核程序,支持监理单位提出的隐患整改和暂停施工要求。
9、审核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督导施工单位完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体系和制度,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和零目标事故控制。
10、在施工前对施工影响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管线、设施的倾斜、沉降、开裂及损坏情况进行现状调查,并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1、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风险点位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工程监测、勘察等单位负责人对重大风险点位的施工条件进行审验;重大风险点位施工中,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监测等单位协调解决施工安全问题,并对各方主体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施工结束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监测等单位进行施工安全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12、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1、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的研究,参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2、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区修建性规划的修订和调整工作,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工作,综合平衡与城市规划相关的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3、管理指导县城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负责审批《建设项目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方案的审定工作、负责项目工程的放线、验线和规划验收工作。
4、负责对县城规划实施进行检查,对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二、服务内容:
1、规划选址、用地红线、建筑红线服务;
2、规划方案许可各类技术指标控制服务;
3、用地许可服务;
4、设计方案设计许可服务;
5、项目规划工程许可服务;
6、审批后规划服务。
三、服务对象: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县城居民,在我县城乡规划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
四、服务承诺:
1、规划设计方案报审和《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的核发:对报来的规划设计方案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对符合规划条件的规划设计30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委会议审定,原则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批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后办理选址审批手续。(不含规委会审定时间)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对具备发证条件并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经正式受理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对具备条件的报建项目提交规委会议审定,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后,办理发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含规委会审定和其它相关部门审查时间及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技术审查和服务时间以及社会公示时间)
项目承诺人:___
20__年_月_日
1、依法对工程建设活动履行业主职责,执行国家和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和保护环境责任。
2、将安全生产和保护环境纳入工程项目管理总体方案,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和制度,全面实施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依法承担相应的施工安全责任。
3、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实行总承包负责制,不将工程肢解发包。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施工安全措施资料备案时,将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一次性存入规定的银行专用帐户,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金。
4、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条件。设置符合规定的`施工现场围挡并保持完好。按国家规定办理占道、停水、停电、爆破、阻断交通、夜间延时作业等手续。
5、组织设计文件交底。对涉及施工安全和环境破坏不利因素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对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和周边环境破坏提出指导意见。提供的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并督导施工单位落实保护措施。
6、科学组织、指挥、协调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督导施工单位使用、租赁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和安全作业劳动防护用品。
7、督导监理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8、督导监理单位完善项目作业呈报、审核程序,支持监理单位提出的隐患整改和暂停施工要求。
9、审核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督导施工单位完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体系和制度,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和零目标事故控制。
10、在施工前对施工影响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管线、设施的倾斜、沉降、开裂及损坏情况进行现状调查,并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1、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风险点位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工程监测、勘察等单位负责人对重大风险点位的施工条件进行审验;重大风险点位施工中,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监测等单位协调解决施工安全问题,并对各方主体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施工结束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监测等单位进行施工安全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12、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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