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健康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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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第一条授予资格及数额
乙方自年月日起在甲方服务,系甲方聘用的职工,现担任一职。
为了体现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授予乙方公司虚拟股份。
视为乙方与公司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相应股份比例的收益分配权,如公司未能盈利或存在经营损失,则乙方不予参加利润分配或承担经营损失。若乙方在以后的工作业绩突出,且公司效益良好,经股东会决定,可适当增加授予乙方一定数量的股份。本公司其他高层员工,有工作业绩十分突出的,亦可经股东会讨论决定,授予其股份。
第二条股权持有期
乙方持有的股份有其收益分配权力仅限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
第三条股东权益
1、在甲方盈利情况下,每会计年度内甲方应不少于一次向乙方分配公司红利。
2、当甲方发生送红股、转赠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甲方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按一定比例降低乙方所取得股份,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3、hr人力资源薪酬管理
第一章总则
1.1业绩激励计划的目的
第一条业绩激励计划的目的
钩,保证管理人员决策的长期观点,激励他们为企业创造长期价值并追求业绩的持续发展。
为了吸引和保留关键人才。薪酬机制是人才战略的制胜关键,通过股票薪酬制度可以体现个人的经济与事业的双重成就感,提高人才忠诚度,是吸引和保留人才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为完善企业的薪酬体系,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有企业薪酬改革之路,制定本计划。
1.2业绩激励计划释义
乙方所持有甲方的股份,仅享有分红权,并不具备经营决策权和表决权。
第四条承诺与保证
4、乙方保证所持股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利等行为。
第五条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无偿收回股份:
1、违反第四条所述之保证;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按规定被开除的;
3、有重大决策或工作失误,使得甲方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
4、岗位职责发生变化,为公司所做贡献严重降低;
5、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6、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实质取得甲方之相应股份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页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事三份,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
签字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用船舶名称
船名 江海疏浚3
二、租期
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计月。
乙方进场时间为 年 月 日
乙方退场时间为 年 月 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集团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我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2、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全面进行现场勘察,对涉及到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交换意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3、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
环保技术措施交底,并留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双方确认后各执一份。
4、施工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火灾、船舶海损、机损、污染等事故,双方应全力组织抢救,防止事态和损失扩大,同时双方按事故报告程序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严肃处理,并提出有效的改进和防范措施,防止重复性事故发生。
5、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本工程实施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制度。抵押金用于(一)对乙方所发生事故的抢险、救灾和事故善后处理(二)因乙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而由总包方强制进行的隐患整改和处罚等。因乙方自行对所发生事故的正常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不在风险抵押金列支范围。
乙方应缴纳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数额必须按照甲方的《工程协作单位与租用船舶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租船合同终止结算时,项目隶属单位安全、船机等部门应出具安全、环保评价书,作为乙方结算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依据。
6、双方应坚持在签订租船合同时签订本协议。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在乙方提供所属船舶相应证书后甲方负责办理航行通告、施工许可证及有关手续。
2、甲方对租用船舶进行安全技术文字交底,介绍本工地的特点、环境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预防措施。
3、甲方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届时出席,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形成纪要后并监督实施。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进行超出船舶性能的作业。
5、现场调度负责对租用船舶的协调与指挥。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和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3、乙方必须按海事部门规定配足适任船员,并向甲方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备查。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调度部门的统一调度与指挥。
5、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各项有关安全、环境保护措施和各类应急预案,提交甲方审查备案。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指导和违章处理。
7、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时,乙方安全管理负责人应陪同进行,对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如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强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按规定做好所属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职业健康工作。
9、船舶在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当地港口航行、施工中的有关规定,确保航行施工安全,有效保护海洋环境。
10、船舶在进行电气焊作业,须经当地海事部门审核批准,并办理“动火许可证”。按批准部门和甲方的要求方可进行作业。
11、乙方船舶在防抗热带气旋、防风暴潮应按照应急预案做好防范。
12、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包括他方人员)伤亡、火灾、海损、环境污染等事故,乙方在组织现场抢险救援的同时应立即报告甲方,并按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程序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及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非甲方责任过失造成的各类事故,乙方单位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附加条款
1、甲乙双方不得违章指挥,严禁超载作业。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事故责任方负责。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事故,各自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协议不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终止后自动失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业区项目经理部 (盖章) 公司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人【全称】: 【或简称乙方】
1、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宣传和贯彻国家、南宁市、关于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与绿色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制订本项目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
2、甲方对现场职业危害的防范工作和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管理,有责任制订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有责任监督乙方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并有责任制止破坏环境的不良行为。
3、甲方有权对乙方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下发隐患通知单。对乙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利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给予罚款。
4、甲方对分包人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不服从甲方管理,因而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行为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甚至给予暂时停工的权利。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南宁市及有关环境保护,绿色施工和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有关现场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制度,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乙方在建筑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超标,防止扬尘、气体对环境的污染以及机械漏油对环境的'污染。木工棚要封闭,以减少噪声、粉尘的污染。
3、乙方必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4、乙方设置于现场的办公室、食堂、宿舍、仓库等,必须按规定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区应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必须先经隔油池处理,再向外排放。污水的排放必须设污水池和排水沟。
5、乙方凡有入场的危险品,必须事先向甲方进行书面报告,并按国家规定对危险品的运输、装卸、存放和使用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6、乙方应保证所辖施工区及生活、办公区的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本着“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原则,确保废弃物处理后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乙方对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必须按规定进行拣分,并分类处理,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
8、乙方在施工中若遇古树、地下文物必须首先进行保护,同时向甲方报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严禁擅自破坏和处理。
9、乙方必须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10、乙方所用施工车辆车出场时车轮必须经过冲洗,严防带泥沙进入市政道路。
11、乙方所用运输车辆在装载物料及土方时必须严格封闭,防止在市政道路上遗洒。
12、对于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甲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乙方对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如乙方不能及时处理废弃物或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13、乙方现场堆放的材料应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包装材料必须及时清理。
14、乙方现场切割砌块、瓷砖等材料必须有封闭式围挡,防止对周围空气造成污染和对人体造成伤害。
15、乙方在使用装饰材料或进行清洗油料等作业时必须搞好通风、防火等措施。防止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并防止窒息、防止火灾的发生。
16、现场、生活区的垃圾、废弃物严禁采用焚烧的办法销毁。
17、乙方的办公室、生活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搞好生活区的各种卫生设施,防止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暑期应制定和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防止工人中暑。
18、乙方严禁购买无证、无照商贩食品,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19、乙方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
20、乙方所辖员工凡患有法定xing传染病或是病源携带者,应予以及时隔离治疗,未经卫生防疫部门出具健康证明,不得恢复在本项目的工作。
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对从事有害工作人员定期组织体检、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22、凡乙方因违反以上条款造成人身伤害或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其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3、凡由于乙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上述条款,因而造成上级和政府部门对甲方进行罚款或对甲方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其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人【全称】:【或简称乙方】
1、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宣传和贯彻国家、南宁市、关于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与绿色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制订本项目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
2、甲方对现场职业危害的防范工作和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管理,有责任制订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有责任监督乙方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并有责任制止破坏环境的不良行为。
3、甲方有权对乙方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下发隐患通知单。对乙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利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给予罚款。
4、甲方对分包人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不服从甲方管理,因而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行为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甚至给予暂时停工的权利。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南宁市及有关环境保护,绿色施工和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有关现场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制度,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乙方在建筑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超标,防止扬尘、气体对环境的污染以及机械漏油对环境的污染。木工棚要封闭,以减少噪声、粉尘的污染。
3、乙方必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4、乙方设置于现场的办公室、食堂、宿舍、仓库等,必须按规定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区应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必须先经隔油池处理,再向外排放。污水的排放必须设污水池和排水沟。
5、乙方凡有入场的危险品,必须事先向甲方进行书面报告,并按国家规定对危险品的运输、装卸、存放和使用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6、乙方应保证所辖施工区及生活、办公区的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本着“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原则,确保废弃物处理后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乙方对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必须按规定进行拣分,并分类处理,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
8、乙方在施工中若遇古树、地下文物必须首先进行保护,同时向甲方报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严禁擅自破坏和处理。
9、乙方必须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10、乙方所用施工车辆车出场时车轮必须经过冲洗,严防带泥沙进入市政道路。
11、乙方所用运输车辆在装载物料及土方时必须严格封闭,防止在市政道路上遗洒。
12、对于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甲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乙方对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如乙方不能及时处理废弃物或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13、乙方现场堆放的材料应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包装材料必须及时清理。
14、乙方现场切割砌块、瓷砖等材料必须有封闭式围挡,防止对周围空气造成污染和对人体造成伤害。
15、乙方在使用装饰材料或进行清洗油料等作业时必须搞好通风、防火等措施。防止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并防止窒息、防止火灾的发生。
16、现场、生活区的垃圾、废弃物严禁采用焚烧的办法销毁。
17、乙方的'办公室、生活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搞好生活区的各种卫生设施,防止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暑期应制定和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防止工人中暑。
18、乙方严禁购买无证、无照商贩食品,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19、乙方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
20、乙方所辖员工凡患有法定传染病或是病源携带者,应予以及时隔离治疗,未经卫生防疫部门出具健康证明,不得恢复在本项目的工作。
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对从事有害工作人员定期组织体检、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22、凡乙方因违反以上条款造成人身伤害或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其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3、凡由于乙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上述条款,因而造成上级和政府部门对甲方进行罚款或对甲方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其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
甲方的 基础土建工程项目 发包给乙方承包。
由于攀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厂属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化工型企业,为使该项目在作业(施工)中不发生火灾、爆炸、污染及人身伤害等各类事故,保证生产和作业(施工)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安全消防环保协议,明确双方在该项目作业中各自的职责,并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框架基础土建工程
2、项目作业地点(区域):
3、项目编号:
4、项目内容:
干熄焦运焦系统及本体框架基础土建工程
5、 承包范围及方式:承包
6、项目承包合同书号:
7、项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乙双方共同的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法规、法令、规定、标准、政策等。
2、认真遵守执行《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和攀枝花市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各项规定。
3、认真遵守执行攀钢(集团)公司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各项规定。
4、认真遵守执行攀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厂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各项管理规定。
5、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6、多单位、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与各方取得联系,各自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并且各方要设专人联系和监护。
7、甲乙双方的法人(委托)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分别签字认可,不允许代签,否则协议无效。
8、若涉及双方所签定的项目合同和安全消防环保协议以外的事宜,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9、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甲方必须履行的条款
1、开工前,甲方(含业主)应向乙方进行安全、消防、环境、技术交底,并有交底记录,由乙方受教育人签字为准。
2、乙方进场作业所需的水、电、风、气等能源介质,由乙方填制用能申请表,甲方负责审批,并由甲方指定接点位置,由乙方人员接点和撤点。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工具、材料、设备及休息棚放置地点。
4、作业(施工)若涉及其他方时,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好相互关系。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进行处罚、教育乃至停工。
四、乙方在生产(施工)现场必须履行的共性条款
1、乙方负责制定该项目的作业(施工)方案,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体系,把作业(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工作作为乙方最基本的职责认真履行,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管理。乙方应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检查和现场保卫工作,制止乙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驱赶外来偷盗和闲逛的人员。负责乙方伤亡人员的抢救和处理。
2、乙方负责该项目作业(施工)人员的安全、消防、环保教育和安全、消防、环保技术培训工作。乙方负责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资格,因乙方人员无资质证造成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不得使用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有禁忌要求的工作。乙方施工人员作业时间必须遵守“劳动法”规定,不准疲劳作业。
3、乙方在制定作业(施工)方案时,方案中必须有保证作业(施工)的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防护措施;对专业性强的作业(施工)项目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消防、环保的施工组织方案。乙方在作业(施工)过程中负责落实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甲方发包给乙方承包的项目不准转包或分包他方,否则因转包或分包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5、乙方必须组织作业(施工)人员接受甲方的安全、消防、环境、技术交底的教育(以签名为准)。乙方不得安排未接受甲方安全、消防、环境、技术交底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施工),否则因未受教育的作业(施工)人员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6、乙方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动用甲方工具、设施、设备及水、电、气、风。乙方如果需使用甲方的机具、设备、设施时,应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并由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设施等逐一检查验收,给甲方出具书面合格保证后,方准使用。乙方不得使用有故障的或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机具、设备、设施,并对机具、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7、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动火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交通管理制度等,严禁在甲方辖区内擅自生火、动火。
8、乙方人员进入甲方辖区,严禁吸烟。
9、乙方在施工中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化工厂动火管理制度。由乙方动火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经甲方车间、部门、保卫科审批后方准动火。不准无证动火。
10、动火前,乙方动火负责人必须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全部落实到位,否则虽有动火许可证,也是违章动火。
11、乙方在易燃易爆区域(含其上空)动火作业必须对相邻的易燃易爆的设备设施(含沟井)采取安全可靠的防火隔离墙以及严密的遮盖好后,方准动火。
12、乙方若动用了甲方消防器材,应及时报告车间和保卫科,并由乙方及时补齐。
13、乙方在易燃易爆设备、设施管道上施工(作业)时,必须使用木制工具或铜制工具,绝不允许使用铁制工具,避免产生火花引起燃烧爆炸事故。
14、乙方夜间不得进行危险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15、乙方不得在装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气体、液体、固体的槽、罐、釜、容器、管道上动火、挖孔、钻孔及电焊。必须进行的作业,事前申请办好危险作业票后,方准进行。
16、乙方在甲方装过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气体、液体、固体的槽、罐、釜、容器、管道上动火或其它作业时,事前必须办好危险作业票,穿好防酸服,戴好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方准进行。
17、乙方在易燃易爆的槽、罐、釜容器内施工,进入前必须取空气样化验有毒物和含氧合格,并保证作业全过程有足够量的通风,满足进人作业的要求。在缺氧和存在有毒物的情况下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呼吸器,避免发生窒息和中毒事故。施工照明或作业必须用低压防爆灯。施工电焊机及电气工具的电线决不允许有接头,谨防电气火花引起火灾。进行焊接作业时,电线必须搭接在焊件上,不允许点焊其它物件,不允许电线有裸露处,不得以现场栏杆、管道、设备、设施作为电流传递介质。
18、乙方施工所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使用具有资质厂家的产品,否则因气瓶爆炸造成的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若给甲方造成损失,应负责向甲方赔偿。
19、乙方对施工现场气瓶的搬运、使用、存贮,必须符合国家气瓶安全管理规定,且必须符合生产厂家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运输要用专用车辆运载气瓶,并不得混装;存贮时要分开隔离,不得与禁忌物混贮,并配置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现场使用气瓶时必须竖直立放且采取措施固定,防止倾倒,气瓶与气瓶间、气瓶与明火点(含高温物体)保持间距10米以上。。
20、乙方作业不得堵塞交通、消防、公路和人行通道。因堵塞交通影响甲方抢修、消防、救护等工作,乙方要负全部责任。
21、乙方施工车辆不准客货混装,运货不超高、不超宽、不超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厂区限速20km/小时。
22、进行吊装作业时,吊下不准有人,钢绳符合安全要求,吊车必须配备有资质的指吊工,吊车必须稳定牢固,吊的过程中不得碰撞其它物件、设备、设施、管道。大型吊装,必须要有吊装方案,经审核通过,方准吊装作业。
23、乙方人员在高空施工(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高空坠落伤人事故,防高空坠物伤人的措施。2米以上高度施工人员必须拴牢安全带,搭好双跳板和防护栏杆(易燃易爆区高空作业必须搭设安全操作平台),下面应设有安全防护网,安全警示,并设专人监护。
24、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绳,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出现光头、赤身、赤足、穿短裤、穿拖鞋等现象。
25、雨季施工乙方要落实防滑跌、防触电、防电焊机二次线伤人的措施。雨季要加强高偏坡、深基础的安全施工,防跨塌、沉陷伤人。
26、乙方作业中不准将废油、废水直接外排或超标外排,废渣不准污染其它区域和公路。
27、乙方作业产生的废渣、废油必须当日清理干净,运到规定场所不能过夜。若造成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担污染事故的全部责任。
28、乙方作业过程中不得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否则处罚乙方,并负责向甲方赔偿花草树木的种植费和设施修复费。
29、乙方作业人员只准在作业区域内作业和相应的安全通道上通行,不准闯入其它区域和岗位,不准在厂区闲逛。
30、严禁将亲朋好友(老人、妻子、小孩)和闲杂人员带入现场。
31、严禁在甲方辖区内打牌、下棋、赌博和进行其它违法活动,违者进行处罚,并交甲方现场保卫科查处。
32、严禁在厂区内凉晒衣物、被褥等物,以及其它影响煤化工公司形象的事件发。
33、乙方应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清洁,做到人走场地清。
34、乙方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生产保卫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守护,对偷盗人员进行趋赶。
35、乙方施工使用的设备、备品、工具和其它物件等由乙方自己守护,如若发生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己负责。
36、乙方现场守护人员严禁脱岗、睡觉。
37、严禁乙方人员监守自盗。
38、施工现场严禁使用高温强光灯具(如碘钨灯)。需使用的,必须经甲方项目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9、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隐患时,立即停工整改,应主动、及时整改完毕后,再施工。若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让乙方停工,待纠正整改完毕后复工。
40、乙方按甲方有关规定(项目费的1—2%)向甲方缴纳安全环保抵押金、保证金和作业(施工)中产生“三废”在甲方排放的排污费,以及由甲方处理“三废”的处理费等。
41、发现乙方违反安全协议某一条款,甲方处罚乙方罚款100 – 50000元,同时按煤化工厂《外委项目和外揽项目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扣罚安全环保消防抵押金或保证金。若不主动交罚款者,由财务部在工程费或劳务费中加倍(2-10倍)扣除。
42、乙方人员被上级有关单位处罚时,乙方应主动到上级单位交纳处罚金,不及时上交或不交者甲方将加倍(2—10倍)扣除乙方费用。
43、乙方对己方违反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的法规、法令、规定、标准、政策及本安全环保协议条款内容以及乙方人员违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一切事故后果负责。若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44、乙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因工负伤或抢险负伤人员应享受的各种待遇,并承担处理的一切费用。
五、乙方在化产区域施工必须采取的措施
1、乙方作业前现场准备防施工污染物质及设备(如:沙袋、铁锹、沙土、焦面等)。
2、乙方作业前应对施工区域的环保设施、酚水道、外排水道、消防设施作详细了解。
3、乙方作业过程中,遇到不明管网,电网,水道等不能解决或确定的设施,必须停止作业,并立即汇报给甲方对口施工人员,逐一核实清楚。如:对管网、电网、水道(外排水道、酚水道)等的来向、去向,流通介质,以及危害性等核实清楚,采取有效的隔离隔断措施,并经甲方允许后方可继续作业。
4、拆除的旧管线,旧设备如交与乙方处理,必须及时清运,安全处置。
5、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材料禁止在化产施工区域堆放过夜。
六、乙方在生产(施工)现场必须履行的个性条款
1、甲方(含业主)提供1份《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给乙方;
七、此协议在双方签定的工期内有效,如工期有变动或延期,双方应签定有效的文字补充说明。
八、本协议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委托)代表: 乙方法人(委托)代表: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协议签定地点:
协议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和治安责任,确保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职业病,避免环境污染,控制治安案件的发生,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总则
乙方合同期间设备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健康和环保要求及相关的管理要求,因不符合相应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作业过程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对相应的影响负责。
2.作业人员管理
2.1乙方必须严格用工制度,严禁乱雇乱用,私自换人或私自转包工程任务。
2.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招用的人员应符合当地劳动、公安部门的规定,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3乙方必须遵守劳动法,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童工,不得安排禁忌作业要求的人员从事禁忌范围内的作业。
2.4乙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岗位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3.生产作业管理
3.1乙方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的“吸烟者八不准”的规定,并且进入车间需佩戴安全帽。
3.2乙方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甲方安全*保和消防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电气安全规范和设备操作规程、安全规程等。
3.3乙方所有车辆严格遵守主干道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进出大门不超过5公里/小时、仓库和车间内不超过3公里/小时的规定。
4.治安保卫与消防管理
4.1乙方应加强作业人员的管理,所有进入甲方区域的设备设施、工具在甲方生产部门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离开时甲方不予放行。
4.2乙方不得在作业区域内安排作业人员住宿,不得在作业区域从事生活活动。
4.3未经批准不得进入甲方生产区域、库房区域和办公区域,严禁打架、斗殴、酗酒和寻衅滋事。
4.4乙方应按照规定加强施工区域的消防管理,制订应急预案。
5.安全与环保管理
乙方所有动火作业必须经过甲方生产处审批,同时乙方应加强对其他危险作业的审批管理与现场监护;乙方现场安装、调试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工作资质;乙方应教育作业人员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严禁酒后上岗。
6.信息沟通
乙方应指定相关人员与甲方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明确通讯联系方式。
7.事故与事件处理
7.1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火灾、中暑、急性中毒、冻伤、职业病等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的,由乙方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伤员,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并在1小时内报甲方相关部门。甲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乙方负责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7.2乙方在生产经营中由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失误等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火灾、设备损坏等事故,其全部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并处以罚款,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7.3乙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居民投诉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对所有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4乙方作业人员违法乱纪,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扰乱社会治安或构成犯罪的,乙方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伤害只要甲方相关人员不存在主观故意均由乙方承担事故处理与善后的责任。由于甲方相关人员主观故意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8.违约责任
8.1甲方相关部门应对乙方合同期间内安装、调试工作加强管理。
8.2由于乙方违反管理要求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治安事件的全部由乙方负责。
8.3由于甲方相关部门的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可要求赔偿。
9.附则
9.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及安全职能部门、乙方承包单位各一份。
9.2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
9.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只要是甲方发包部门安排的作业内容无论其是否在工程合同范围内,无论甲方是否向乙方结算费用,只要乙方承接,本协议所有条款均有效。
9.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相关合同作业验收后自行中止。
9.5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提请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0.附注
10.1乙方进入甲方作业前应提交的资质证明包括:
a.甲方应验证乙方是否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后存档备查)。
b.乙方的法人资质证书及承包方负责人是否具有法人委托书(复印后存档备查)。
c.乙方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操作证(复印后存档备查)。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按照当地建筑行业的有关施工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1、乙方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做工手续,三证具全(身份证、暂住证、劳务工上岗证),人证必须相符,人员更换必须及时通报甲方并补办手续,不得私招乱雇社会闲散人员和未成年人进入工地做工,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司机、登高架设、指挥、爆破工、电工、电气焊工、垂直运输机械司机和场内机动驾驶等)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合格证,并经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否则发生的任何后果,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建设部及当地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乙方应将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花名册(造册内容:姓名、年龄、区域、三证号码及特种本或岗位证书号码等)报甲方一份备案。
第二条: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不接受入场教育人员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乙方违反本条款规定而造成的后果,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在进行入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后,乙方应在甲方的安全教育记录上予以签认。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向乙方全面介绍本工程概况、场地环境、乙方施工范围,作业条件及工期进度、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等,以及安全、质量、防火、防盗、生活、卫生和交通安全、劳动纪律等有关注意事项。
第四条: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乙方在组织作业前必须向甲方报出分包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该项目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和有关技术资料。
安全技术措施应详尽,切实可行,责任落实。措施未经甲方认可,不得实施作业,对强行组织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措施报送甲方三日后仍无答复,则视甲方认可)。
第五条: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甲方负有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之责,乙方有权对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提出合理改进意见,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一经签认,便视乙方认可。乙方则必须严格按照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进行施工管理,对未按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负责。(对因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乙方人员和分包项目的日常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乙方安全员应接受甲方安全部门和工地安全员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统一管理。乙方应将确定的安全员名单报甲方备案。
第七条: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向乙方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并应办理点验,签认手续。
1、对甲方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乙方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定人定职责,并应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乙方人员要勤于维护保养,保持机况良好,以确保正常运行、安全使用。
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甲方提供的电源、电闸和电气设备,严禁自行拉接电源和拉闸送电,对乙方自备的电闸、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置漏电电流不大于30毫安的漏电保安器。
3、对甲方所提供的各种脚手架、防护棚、安全网及已实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施工不便时,乙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在事先未争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自行拆除、改动,否则,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应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需使用自备机具或自行搭设架子及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由乙方先进行检查、验收并报甲方,经检查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对未经甲方认可即行使用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
1、甲方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卫生、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在安全、卫生、防火、文明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乙方必须在限期内认真整改,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甲方有权处以停工整顿,对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事故和因停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卫生检查要点,不定期的组织施工现场检查和整改,检查应有记录,整改要有措施,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甲方。
3、甲、乙双方安全员均应坚持日巡回安全检查制度,甲方安全员在检查乙方有重大隐患时有权处以停工和发出书面隐患通知或整改指令书,对严重违章人员有权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给以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予以清退出场。
第九条: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对因此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违章指挥者负主要责任。
2、乙方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来自各方的违章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因严重违章、违纪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
3、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他人伤害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或提供的关于易燃、易爆、易损、有毒、危险品和防火、防盗、成品保护即环卫等方面有关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施工期间必备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鞋,必须是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
第十二条: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工伤事故,必须迅速通报甲方。重伤以上事故还应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工作,同时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做好伤者的医治、生活安置、工伤补偿等各项工作,由于打架斗殴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由乙方按内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分包方若开设工地食堂,必须履行《饮食卫生管理程序》
1、食堂建设必须取得《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及《建设项目竣工认可书》后方可使用。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食堂必须由资格单位验收,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经营。
4、食堂必须接受主管部门日常卫生监督。
第十四条:凡发现有职业病确诊患者,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治疗和安置。
第十五条:对于乙方因疏于管理,违反上述规定而被地方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责令停工整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办理。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建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公章)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乙方(分包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国家和企业双方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安全环保职责:
1、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并发布实施。
4、对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并加强管理。
5、对施工现场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和指导意见。
6、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按规定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项目部级的入场安全教育,协助乙方做好岗前培训。
8、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二、乙方的安全环保职责:
1、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及要求。
2、在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对安全环保工作负责。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和制度。
3、服从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服从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教育培训,留有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认真执行甲方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具体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6、乙方应根据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
7、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不同的施工季节和不同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8、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
9、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经甲方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0、乙方的“三类人员(乙方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应经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三、乙方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对查到的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涉及到甲方的问题应书面告知。
四、甲乙双方进场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并经有关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取得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五、现场的施工临时用电双方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做好书面记录。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发现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对方提出,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六、施工中产生的污水、废弃物、施工扬尘等,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达标排放。
七、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八、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甲乙双方应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事故处理上予以积极的配合。
九、乙方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按《交通基本建设工程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设置和实施。
十、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由甲方统一采购,经双方验收合格,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后方可使用。发生的费用按双方签订的公路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十一、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甲方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工人健康安全协议书(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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